科研活动管理规定
进修实小 科研活动管理规定 1、教师教育科研理论学习以自学为主,各课题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 2 小时; 2、科研处会同教导处、德育处、教研组、课题组制订学期教科理论学习内容、步骤、方式; 3、教师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出勤情况记入考核,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做好学习记录,撰写学习心得。
4、科研处会同团支部等,对青年教师(35 周岁以下)每学年进行一次教科理论竞赛或教科理论学习心得评比,以提高青年教师的教育科研能力与水平。
5、期初,科研处、课题组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意见制订学校、组教育科研活动计划,安排活动内容; 6、每月进行一次课题研讨活动,每两周举行一次科研沙龙(活动主要由各课题组独立进行); 7、课题组要认真记载好《课题研究手册》并及时向教科室汇报、反映研究的进展情况和教师的意见、要求,以便改进教科研工作; 8、提倡教科研活动内容形式的多样化,鼓励教师撰写教科论文,积极投稿等。
9、期末,做好课题组工作总结和课题研究工作总结,存入课题研究档案,作为评比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