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卡管理规定
饭卡管理规定 一、办理新饭卡(一)本院职工和研究生凭报到通知或者本院胸卡到北院食堂办公室办理饭卡,办新饭卡需收取工本费。
(二)进修生、实习生、见习生凭胸卡办理或者相关职能科室提供的名单集中办理,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和押金。
(三)常驻我院的相关公司工作人员办理饭卡需要经过我院同意,每月集中办理一次,办理时该公司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所有人员每人只能办理一张饭卡,不得重复办理。
二、饭卡充值:充值金额每次不能少于 30 元。北院充值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上午11:00~12:20。南院充值时间为每周三上午 11:00~12:20。
(一)挂失/解挂:由本人凭胸卡到充值室办理,不得代办和电话挂失。
(二)退卡:本院职工、研究生办理饭卡后不得退卡。进修生、实习生、见习生退卡需携押金凭证办理(无凭证一律不予办理),卡内余额需消费完毕。退卡只退押金,不退卡内余额,不退管理费。
(三)饭卡的销户:原职工离职 2 个月内销户,离职人员不包括出国学习者、出外进修者和退休职工,离职人员以人事科每月提供名单为准;进修生、研究生、实习生、见习生等学生在结束学习后 1 个月内销户,以继教科、研究生科、教学科等职能科室提供的名单为准;常驻我院的相关公司工作人员离职后其饭卡在 1 个月内销户。
(四)如果发现饭卡持有人有持饭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取消该饭卡持有者使用我院饭卡的权利,不退还押金。
三、相关费用说明:
(一)本院职工、退休职工、研究生:办卡时交工本费 25 元,如果丢失或损坏卡,交 25 元工本费办理新卡,不可退卡。
(二)进修生、实习生、见习生、外公司人员:交押金 200 元,管理费 5 元,如果丢失或损坏卡,交 25 元工本费办理新卡,退卡只退 200 元押金,不退管理费或重新
办卡的工本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