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管理规定
科研工作管理规定 及科研、论文、专利、著作奖励办法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院科研工作的开展,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加速我院的建设与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我院重点扶植和发展优势学科。对有重大突破和重大影响,能带动我院学科发展、提高我院科研整体水平的课题作为医院的重点予以扶持,对在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奖励和表彰。
科研课题选择须符合医疗卫生工作和学科发展的实际需要,以临床技术和临床教学方法研究为主,基础研究为辅,以防治危害人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选择安排课题。
课题申请人必须是本院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实际主持和从事所申请项目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内容必须是在本单位开展的,或以本单位为主、外单位为辅。与外单位协作的科研课题,应签订合作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报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申报。
课题申报前,申请者应做好查新和专利检索工作。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书,并提供相关的材料,拟定完整的科研计划及 设计方案。
每年 1 1 –3 3 月份为当年课题申报时间。申请者将申请书及相关资料交科教科,科教科收到项目申请材料后,组织院医疗技术委员会就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与可行性进行评审,确定后交院领导批准,报省、市有关部门立项,关于临床教学方面的科研优先立项。科教科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科研经费 :
省级立项给予 1 1 万元启动资金,市级立项给予5 5 千元启动资金。
课题通过鉴定获奖后,项目主持人应积极应用与推广该项技术,积极撰写论文。凡被推广的获奖项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和社会效益的,给予相应的 表彰与奖励。凡获科研成果奖者,作为 评先树优、年度 考核、晋升 职称 的重要 加分 依据。医院另行给予科研专项奖。具体科研、论文、专利、著作奖励标准如下:
一、科技进步奖 1 1、省级:一等奖 0 20000 元,二等奖 150 000 元,三等奖 10 000元。
2 2、市级:一等奖 1000 00 元,二等奖 800 00 元,三等奖 5 5 000元。
二、学术论文奖励办法:
1 1、中华牌杂志:每篇 200 00 元 2 2、国家二级刊物(实用、临床、国外医学系列):每篇 1500 0元 3 3、省级刊物:每篇 100 00 元 三、实用新型及发明型专利:每项 200 00 元 四、著作:国家级每千字 2 20 0 元,省级每千字 0 10 元。
五、本规定自 6 2016 年 年 1 1 月 月 0 30 日起执行。
费县人民医院 6 2016 年 年 1 1 月 月 8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