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外国语学校报告厅管理规定
射阳外国语学校报告厅管理规定(试 行)一、学校报告厅由校长办公室统一管理,其中电子设备的管理由信息技术科指派专人负责,其他管理工作由校长办公室另派一名同志负责。
二、经校长或校 长办公室同意和安排,校内较大规模的室内活动可以安排在报告厅进行。
未经许可,任何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使用报告厅。除特殊情况外,学校以外组织和个人 不得借用报告厅。
三、本校教职工在报告厅内均有专用席位,参加学校召集的会议或活动,按规定席位就坐,不得擅自调整座位。
四、学生参加的大型活动,由活动组织者全面负责活动的安排工作。事前有 计划,活动结束后组织学生有序退出。如因组织不到位,出现事故,由组织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经同意使用报告厅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必须履行以下职责:1 1、关锁好门窗;2 2、环境整洁如初;3 3、电子设备及其他设施无损坏;4 4、桌面、椅子、墙壁无刻划痕迹。如未履行以上职责,学校将视情况给予使用者和相关责任人以处罚。
六、报告厅 由校长办公室安排班级每周二和周五 各打扫一 次,确保厅内卫生整洁。
打扫情况纳入学校卫生工作考核。
七、属于以下情况,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
1 1、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开窗或开门进入并使用报告厅的人员,每次罚款 50元。
2 2、本校职工在桌、椅、墙壁上留有刻划痕迹的,每 次罚款 0 20 元(学生如有上 述情况罚责任人或班主任 0 20 元)。
3 3、使用 完毕人已离开,门窗不关,每门每窗罚款 0 10 元。因门窗不关设备被盗或被损坏的另行处罚。
4 4、使用后环境被污染又未及时打扫干净,罚使用的责任人 0 10 元------50元。
5 5、在报告厅内扣 抽烟、吃零食,发现一次扣 5 5 元。食用有汁水的食物对设备造成污染的,每次 罚当事人 0 20 元。
6 6、非专业人员或指定操作人员,擅自触摸、使用电子设备,造成损坏由其修复,无法修复的按价赔偿。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射阳外国语学校报告厅管理规定》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