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医务室管理规定
学校 医务室管理规定 为了做好学院师生医疗保健工作,进一步加强学院医务室管理,规范医疗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务室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普通门诊疾病的诊断、治疗工作,力争做到诊断正确、用药合理、处置得当。对患病师生要详细询问病史,对症下药,及时处理,杜绝各类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操作规程,防止医源性感染。
四、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等的防治工作,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学院卫生防疫工作。如发现传染病人,按卫生防疫部门规定的程序消毒隔离处理,并及时上报疫情。
五、做好学院各类大型考试、军训和运动会期间的医疗服务工作。
六、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做好药品采购和药品保管工作。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如发现沉淀、变质、过期及难以辨认的药品,不得使用。
七、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晶、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九、药物发出前要加以核对,服药方法应详细说明,并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十、医务室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
十一、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