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办法
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公司现行《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差旅费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和《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短途探亲往返路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
1.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2.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探亲往返路费管理办法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差旅费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各直属单位、各级子公司。
3 定义
3.1差旅费:指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补助、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补助。
3.2城市间交通费:指职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3.3住宿费、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分地区设定标准
一类地区:指海南全省、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北京、上海、广州但不含其所辖郊区、郊县;二类地区:指省会城市及重庆、天津、大连、青岛但不含其所辖郊区、郊县;三类地区:指除德阳市、上述一类、二类地区以外的一般地区;
4 管理职责
4.1公司财务部负责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订及相关政策的解释,负责公司职能管理部门及未设立财务机构的公共服务系统差旅费报销事宜。
4.2 公司各下属单位及各级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差旅费报销事宜。
4.3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各单位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5 差旅费开支标准
5.1 住宿费。
5.1.1 公司职工出差期间住宿费,一律按实际住宿天数(扣除夜间乘坐火车、空调卧铺汽车、轮船天数) 在标准内据实报销。各职级报销标准如下表:
元/人/天
职级 | 一类地区 | 二类地区 | 三类地区 |
股份公司党政班子成员 | 400 | 350 | 260 |
董秘、总经理助理、副总师 | 330 | 280 | 220 |
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负责人、正高工 | 280 | 230 | 200 |
正副科级负责人、高级师 | 220 | 190 | 160 |
一般工作人员 | 180 | 160 | 140 |
5.1.2公司职工参加列入人力资源部培训计划的学历、学位教育的外出学习,住宿费按50元/人/天标准报销。
5.1.3公司职工参加列入人力资源部培训计划的非学历、学位教育人员外出学习,学习时间在30日以内的,住宿费按5.1.1条标准报销;超过30日的,学习期间住宿费一律按50元/人/天标准报销。
5.1.4 公司职工在用户、供应商现场服务或异地施工期间,住宿费一律按标准的70%报销。
5.1.5 公司职工离开出差地点的乘车时间在15:00~22:00,可根据车票发车时间在住宿标准内凭住宿发票据实报销半天住宿费;乘车时间在22:00以后或到达出差地点时间在凌晨(00:00-6:00),均可根据车票发车时间在住宿标准内凭住宿发票据实报销一天住宿费。
5.1.6 出差入住北京办事处的各职级人员,不予报销住宿费。
5.1.7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差随行人员一人可按领导标准报销住宿费。
5.2 伙食补助。
5.2.1 公司职工出差期间,不分职级,按所到达地区(返程当天按出发地区)标准计发伙食补助,补助标准为:
元/人/天
一类地区 | 省 外 | 省内 | ||
二类地区 | 三类地区 | 二类地区 | 三类地区 | |
45 | 35 | 30 | 25 | |
其中:
(1) 乘火车在途期间,日连续乘火车6小时(含6小时)以上,按45元/天计发伙食补助;乘火车与火车到达时间为同一天的,按就高原则计发伙食补助。
(2) 整个出差期间(包括乘座火车在途期间)伙食补助的天数与实际出差天数应一致,不得重复计算。
5.2.2 公司职工在用户、供应商现场服务、异地施工期间,不分地区,不分职级,每人每天在上述伙食补助标准上增加10元加班误餐补助。
5.2.3 公司派车或自驾车出差人员,可按5.2.1、5.2.2享受伙食补助。
5.2.4出差地点为德阳市旌阳区外的其余市(县)确因工作不能返回的,可发给定额伙食补助10元/人/天。
5.2.5 陪同客人参观考察不计发伙食补助。
5.2.6 经人力资源部列入培训计划,参加外出学习、培训、面授、实验或考试、答辩(不包括入学考试)人员及操作取证培训人员伙食补助标准为:
元/人/天
一类地区 | 省 外 | 省内 | ||
二类地区 | 三类地区 | 二类地区 | 三类地区 | |
30 | 25 | 20 | ||
5.2.7 北京办事处工作人员伙食补助标准为:60元/人/天(回公司期间相应扣除该项补助)。
5.3城市间交通费
5.3.1 职工出差应当按规定职级乘坐交通工具。各职级乘坐交通工具类别为:
职级 | 乘坐交通工具类别 |
党政班子、董秘、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师领导、直属单位、子公司党政正职 | 飞机经济舱、火车软卧、动车软座或软卧、轮船二等舱 |
直属单位和子公司党政副职、国家级正高工 | 票价3.5折及以下飞机、火车软卧、动车软座、轮船二等舱 |
其余职工 | 票价3.5折及以下飞机、火车硬卧、动车二等软座,轮船三等舱, |
5.3.2职工出差乘坐飞机的,可以凭据报销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
5.3.3 职工出差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5.3.4职工因公发生的退票(改签)费,经单位主管领导在相关凭据上签字同意,可以报销。
5.4 市内交通费
5.4.1 公司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实行实报实销,其余职工市内交通费按到达地点(返程当天按出发地区)标准享受交通补助。交通补助标准为:
元/人/天
一类地区 | 二类地区 | 三类地区 |
25 | 20 | 15 |
5.4.2 享受交通补助职工,不予报销出租车等(机场大巴、机场快线除外)市内交通费用。
5.4.3 公司派车或自驾车出差职工,不享受交通补助。
5.4.4 现场服务、异地施工职工按标准的50%享受交通补助(公司派车参照5.4.3)。
5.4.5经人力资源部列入培训计划,参加外出学习、培训、面授、实验或考试、答辩(不包括入学考试)人员,及操作取证培训人员可按往返各一天计发交通补助。
5.4.6 北京办事处职工因公上机场接送人员,可报销行车补助20元/次。
5.4 通讯费。
5.4.1 职工出差期间,每天补助通讯费10元。德阳市境内出差不给予通讯补助。
5.4.2 经人力资源部列入培训计划,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外出学习、培训、面授、实验或考试、答辩(不包括入学考试)人员,不予报销通讯补助。
5.4.4 操作取证培训人员持续学习时间在20天以内(含20天),通讯费按20元包干;持续学习时间超过20天的,通讯费按50元包干。
5.5差旅费报销特殊规定
5.5.1 出差参加会议的人员,会议期间发生的住宿费凭会议证明或会议通知据实报销,会议期间不再享受伙食补助、交通补助。未发生会务费且住宿费不超标准的,会议期间按标准计发伙食补助。
5.5.2 返聘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按其职称确定。
5.6 特殊事项费用报销标准。
5.6.1 公司职工在出差期间因病住院,凭医院住院证明,住院期间可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通讯补助,报销住院所必须的床位费,但不报销住院期间的市内交通费和其他住宿费。
5.6.2 因工负伤、致残和患职业病员经批准同意外诊就医的差旅费按公司一般职工出差标准报销。对在德阳住院治疗的工伤、职业病员,享受伙食补助费每天10元。陪护人员伙食补助同病员标准,不分时间长短。陪护人员的住宿补助标准分段计算报销,住宿时间在10天以内的按一般职工出差标准计算,住宿时间在10天~20天的按标准的80%计算,住宿时间在20天以上的按标准的60%计算。
5.6.3 新招聘的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公司一般职工标准报销来公司报到的差旅费(不含出差的各种补助),50公斤以内的行李托运费。
5.6.4 因公司的发展需要,通过公司人力资源部从外单位或其他社科院校等引进的异地专家型人才(不含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来公司报到的差旅费实报实销(不含出差的各种补助)。
5.6.5 职工出差遇季节变化,需要邮运衣物;职工出差携带资料、仪器、工具等可报销托运不超过10公斤,快递不超过5公斤(只限一种方式)的运费。
5.6.6 职工出差候车,可凭票在10元以内报销行李寄存费。公出期间发生的小件搬运费及各种性质的罚款不予报销。出差期间提货或送货所发生的小件搬运费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5.6.7对于职工出差乘坐火车硬座,可按直快火车硬卧中铺票价与火车硬座票价差额计发乘车补助。
5.6.8职工出差期间凭本人相关凭证可每月按20元标准据实报销异地银行取款手续费。
6 管理规定
6.1 差旅费报销依据。
出差人员凭填写完整、手续完善、印章齐全的《出差审批表》、《差旅费报销单》、《资金使用审签单》及整齐、有序粘贴的相关住宿费发票、车票等原始单据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
6.2 审批程序。
6.2.1职工出差前,应填制《出差审批表》,由单位主管领导或其授权人签批出差事项,并加盖本单位行政章。
6.2.2公司职工按照5.3.1规定职级乘坐交通工具,无需单位主管领导在《出差审批表》上签批乘坐交通工具类别。
6.2.3直属单位和子公司党政副职、国家级正高工需乘坐票价3.5折以上飞机经济舱、动车软卧的,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在《出差审批表》上签批意见。
6.2.4一般职工出差,如因工作需要确需乘坐飞机(票价3.5折以上)、火车软卧、动车一等软座或软卧的,由单位主管领导在《出差审批表》上签批意见。
6.2.5公司职工出差,未按规定高于职级乘坐交通工具,且未履行签批手续的,财务部门应按同程火车硬卧(中铺)票价报销。
6.2.6由于特殊原因,职工出差住宿费超过标准,应由出差人书面说明情况,经单位负责人、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
6.2.7 公司职工在用户、供应商现场服务、异地施工需由分管该项业务负责人审核确认。
6.2.8 丢失出差长途车(不含成都、绵阳两市)、船、机票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同路人证明、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按火车直线硬座报销。丢失其他凭证(除住宿费发票)应由发证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后方可报销。
6.2.8出差职工报销时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粘贴相关原始票据后,由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批,并加盖本单位行政章。
6.3 差旅费借支规定。
6.3.1 各单位安排职工出差原则上要定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和路线,会计人员可根据规定标准借支差旅费,但出差路程在100公里以内的原则上不予借支差旅费。
6.3.2 出差职工回公司后,30日以内(以车票日期计算到达时间,遇节假日顺延)必须到各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清账手续,财务部门应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逾期报销者,每逾期一天,报销金额核减1%。
7 附则
7.1 公司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开支标准,不得从其他渠道开支超标准的差旅费,若违反规定,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2公司各单位必须严格审批出差事项,对出差期间游览、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滞留不予报销各项费用。
7.3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7.4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2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探亲往返路费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职工探亲旅费的报销程序及报销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各直属单位及各级子公司。
3 管理细则
3.1 短途探亲。
3.1.1 凡一年一次短途探亲往返路费,凭人事部门签发的探亲卡片,填写探亲旅费报销单,凭车船票报销。
3.1.2 凡不享受探亲假但享受短途探亲交通费补贴人员,由各单位统一造表汇总,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到各财务部门领取。财务部门每半年办理一次,短途探亲交通费包干报销标准如下:
元/人/月
地 区 | 金额 |
成都 绵阳 | 50 |
广汉 什邡 绵竹 罗江 中江 新都 青白江 | 30 |
3.2 长途探亲
3.2.1 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假的职工,凭车船票报销直线往返路费。
3.2.2 享受四年一次探亲假的职工,其探亲往返路费在本人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职工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3.2.3 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50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48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乘长途公共汽车凭据按实支报销。乘坐飞机的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
3.2.4职工探亲往返途中,受交通条件限制必须中途转车,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按《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中相应人员级别住宿标准凭住宿发票报销一天的住宿费,如中转住宿超过规定天数其超支部分由职工自理。
3.2.5 根据财政部、劳动部及公安部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股份公司职工赴港、澳、台及中国境外探亲,只能报销境内规定开支范围内的直达交通费,境外费用自理。
3.2.6 凡职工探亲途中遇意外情况,造成交通暂时停顿,在等待恢复时间内,可凭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和住宿发票按规定的相应住宿标准报销。
3.2.7 职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行李物品寄存费、托运费以及趁便参观、游览等各项开支,均由职工自理,不得报销。
4 附则
4.1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4.2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