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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私)出国(境)管理规定

作者:chw2 | 发布时间:2021-02-25 19:02:4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因公(私)出国(境)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对外方针政策和省、市外事工作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校师生员工因公(私)出国(境)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学校转型发展和应用型大学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审批权限(一)校领导出国(境),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报市外事办(市台办)、主管教育副市长、主管外事(台湾事务)副市长、市长和市委书记签批同意,由市外事办(市台办)报省外事办(省台办)审定,经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廉政审查和政审备案,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后,按相关程序办理出国(境)手续。

(二)学校组团出国(境),根据出访任务,由相关部门和对外文化交流中心会商提出出访人员建议名单,经主管外事校领导、校长同意后,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中层干部随国家和省市组团出访,由对外文化交流中心将通知文件挂签后交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根据出访任务和文件要求,呈报业务主管校领导、主管外事校领导、纪委书记、校长和党委书记审定。

中层干部个人因公出国(境),经组织部同意后,由人事处、财务处和对外文化交流中心以及所在院(部、处)会签,报业务主管校领导、主管外事校领导、纪委书记、主管组织副书记、校长和党委书记审定。

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经组织部同意后,由纪委、人事处、对外文化交流中心和所在院(部、处)签署意见,报学校业务主管校领导、主管外事校领导、纪委书记、主管组织副书记、校长、党委书记审定后,由本人自行办理出国(境)手续,对外文化交流中心积极协助,搞好服务。

(三)教职工个人因公出国(境),经所在院(部、处)同意,由人事处、财务处、对外文化交流中心会签,报业务主管校领导、主管外事校领导、纪委书记、校长和党委书记审定。

(四)在校学生因公出国(境),经所在院(部)同意,由学工部、教务处、财务处、对外文化交流中心会签,报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主管外事校领导、纪委书记、校

长和党委书记审定。

第二条 审批程序(一)校级领导因公(私)出国(境)按国家、省、市相关审批程序办理。

(二)中层干部因公(私)出国(境),填写《AA 学院中层干部因公(私)出国(境)审批表》,按程序签批同意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省市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

(三)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填写《AA 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表》,按审批权限分别报相关部门审定,签署意见、加盖印章、负责人签字后,报校领导审批,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四)在校生因公出国(境),填写《AA 学院在校生因公出国(境)审批表》,按审批权限分别报有关部门审定,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印章、负责人签字后,报校领导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完校内审批程序后,在向市外事办报送出访请示件前需做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省市纪委、组织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廉政审查和政审备案手续。

第三条 纪律与监督(一)出国(境)人员应做好行前准备,接受安全和保密教育,对出访国、出境地基本情况、双边关系以及安全形势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遵守当地的法律,尊重当地的习俗,讲究礼宾礼仪,文明用语,礼貌行事,树立良好形象。保证出国(境)安全、顺畅。

(二)出国(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的有关规定,提高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出国(境)期间应提高警惕,严守国家机密,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我驻当地使领馆的领导和监督,遇有重要情况应及时请示报告。

(三)出国(境)期间注意防范境外反华势力的干扰、破坏,避免与可疑人员接触,要有应急应变意识,对国际恐怖主义袭击和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活动保持高度警惕。

(四)出国(境)人员外出实行请、销假制度。出国(境)人员应填写《AA 学院出国(境)人员〈保证承诺书〉》一式三份,教职工分别报所在院(部、处)、人事处(中层干部报组织部)和对外文化交流中心,保证在批准的时限内按时返校。返校后由本人分别到所在院(部、处)和人事处(中层干部到组织部)注销出境请假事宜,由所在院

(部、处)和人事处(组织部)负责人签批注销意见后报对外文化交流中心备案。在校生分别报所在院(部)、学工部和对外文化交流中心,返校后由所在院(部)、学工部负责人签批注销意见后报对外文化交流中心备案。对逾期不返校者,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和学生学籍管理部门会同纪委将视其情节,依据外事纪律及有关工作制度和学籍管理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五)因公出国(境)人员证件实行集中保管。根据有关规定,因公出访人员回国后五日内需将因公出国(境)证件交到对外文化交流中心,集中上交省外办或市委组织部。

(六)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回国后七日内需交出国(境)总结

第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对外文化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AA 学院中层干部因公(私)出国(境)审批表》 2、《AA 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表》 3、《AA 学院在校生因公出国(境)审批表》 4、《AA 学院出国(境)人员保证承诺书》 5、《AA 学院出国(境)人员请假注销表》 中共 AA 学院委员会 邯 郸 学 院 2016 年 1 月 23 日

AA 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 年 1 月 23 日印

附件 1 AA 学院中层干部因公(私)出国(境)审批表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党派 所在部门 职务职称 出国(境)地 出国(境)时限 经费支出渠道 出国(境)事由:

本人签名:

所在院(部、处)意见 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 组织部意见 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 人事处意见 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 财务处意见 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 对外文化交流中心意见 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 业务主管校领导意见 签字:

(公章)年 月 日 主管外事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纪委书记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组织副书记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校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党委书记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纪委审核备案:

签字:

(公章)年 月 日

附件 2 AA 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表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党派 所在部门 职务职称 出国(境)地 出国(境)时限 经费支出渠道 出国(境)事由:

本人签名:

所在院(部、处)意见 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 人事处意见 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 财务处意见 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 对外文化交流中心意见 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 业务主管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外事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纪委书记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校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党委书记意见 纪委审核备案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公章)年 月 日 附件 3 AA 学院在校生因公出国(境)审批表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党派 所在系(部)专业 出国(境)地 出国(境)时限 经费支出渠道 出国(境)事由:

本人签名:

所在院(部)意见 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 学工部意见 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 财务处意见 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 对外文化交流中心意见 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 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外事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纪委书记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校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党委书记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纪委审核备案:

签字:

(公章)年 月 日 附件 4 AA 学院出国(境)人员保证承诺书 我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往 因公(私)出国(境)学习考察(探亲、访问、旅游、进修等),为保证顺利出行,安全返校,特承诺如下:

1、遵守国家外事政策,提高警惕,严守国家秘密,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我驻当地使领馆的领导和监督,不做损坏国家名誉和形象的事情。

2、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习俗,言行文明。

3、不与可疑人员接触,树立防范意识,防范境外反华势力的干扰、破坏活动。

4、执行学校出访、出境管理规定,在返校 10 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上交相关出国(境)证件。

5、执行学校出国(境)管理规定,保证在批准期限内返校,并及时注销请假手续。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 5 AA 学院出国(境)人员请假注销表 姓名 所属部门 出国(境)地 出国(境)日期 回国日期 请假注销 部门名称 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国境管理自查报告

出国境护照管理工作汇报

出国境承诺书

因公出国境工作汇报

因私出国境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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