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宿舍管理规定
宿舍管理规定 编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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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 文件控制印章
文 件 会 签 表 会签部门 会签人 会签部门 会签人 发 放 单 位 市场部、销售部、客户部、成品仓库、人事行政部、采购部、质量部、装配车间、冲压车间、注塑车间、设备部、财务部、研发一部、研发二部 文 件 更 改 记 录 更改申 请单号 更改 页码 更改 状态 更改 性质 更改申 请部门 审核人 批准人 更改 执行人 生效 日期
文 件 传 阅 记 录 传阅岗位 传阅人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传阅说明:
1、传阅岗位请注明部门以下级单位,具体到组级岗位。
2、接收负责人必须对其管辖下的所有有必要阅读的人员进行传阅,保证文件的传阅到位,期间任何人员在对文件阅读时有疑义或理解上有困难的应立即向上级或编制人员询问。
3、对于新进员工,接收负责人首先整理出对其有必要阅读的文件,并逐份阅读,确保学习内容满足岗位要求。
4、①对于因发放单位缺少引起的责任由编制人员承担; ②对于因传阅不到位引起的责任由接收负责人承担; ③对于未按文件要求操作引起的责任由具体操作人承担。
1.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住宿管理,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及公司宿舍资源的利用率,使员工拥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此规定。
2.范围 适用于需住宿在公司内部宿舍的正式员工。
3.职权 3.1 人事行政部负责宿舍的全面管理和监督工作。
3.2 各部门主管负责对本文件规定内容的传阅工作。
4.操作流程 4.1 员工住宿申请 4.1.1 员工正式转正后根据需要,填写《职工住宿申请》,报人事行政部审批并备案。如有特殊困难可由分管副总批准提前入住。
4.1.2 人事行政部凭已审批的《职工住宿申请》安排房间号和床位,申请人领取钥匙等相关物品并签字确认。
4.2 员工转宿申请 4.2.1 员工如需调换房间,向人事行政部递交《职工转宿申请》,人事行政部根据员工实际住宿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是否予以调换,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4.2.2 转宿办理原则按一个自然月为审核记账日,次月生效。
4.3 家属入住申请 4.3.1 员工本人填写《家属入住申请》。
4.3.2 人事行政部负责审核是否符合入住条件,并根据已住宿人员实际情况安排探亲房,分管副总批准。
4.3.3 家属入住条件及规定:
4.3.3.1 申请员工为公司正式员工才可申请家属入住。
4.3.3.2 申请入住必须为申请员工的直系亲属(仅限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并提供相关证明。如为 16 岁以下未成年家属的,夫妻双方必须均为本公司正式员工,且入住前需签订《未成年家属入住安全承诺》,与父母同住。
4.3.3.3 直系亲属入住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2 天,2 天内不收取任何费用。符合入住条件的16 岁以下未成年家属暂不收费。
4.3.3.4 如超过 2 天,公司将收取管理费及水电费 30 元/天,入住期限不得超过 7 天,否则员工及家属一并取消入住资格,如发现超出入住期限,对员工将处以 100 元/天的罚款。
4.3.3.5 每位员工申请次数累计最多 2 次/年,每月限申请 1 次。夫妻关系如需入住的,需提前至人事行政部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等证件备案,周末将不受次数限制(年超过 2 次后按 30 元/天收费),但工作日入住将累计次数并按规定执行。
4.3.3.6 申请入住前确定住宿时限,将相关费用交至财务部,由出纳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4.3.3.7 经批准住宿的直系亲属需遵循公司的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将按规定处罚相应申请员工。公司仅提供家属住宿,家属的安全一概由申请员工和家属本人负责。
4.4 申请人凭《职工住宿申请》至门卫登记确认,家属入住的凭《家属入住申请单》到门卫领取临时访客出入证,凭证出入公司。
4.5 公司宿舍实行按房间标准收费并按员工级别补贴制度。
4.5.1 住宿标准及费用如下:
楼房类别 职级 房费标准 补贴(元/人)人数/间 应付总额 每人应付(含水费)住宿档次 公寓楼 G1A-G1C 360 80 1 280 280 360 80 2 200 100 360 80 3 120 40 360 80 4 4 40 10 最低收费 别墅楼 G2A-GM 530 250 1 280 280 530 250 2 2 30 15 最低收费 4.5.2 以下情况按最低标准收费:
4.5.2.1 住宿员工人数达到最低收费标准,公寓楼 4 人,别墅楼 2 人。
4.5.2.2 住宿员工之间为法定的夫妻关系,并递交《夫妻住房申请》附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得到批准的,享受 2 人间夫妻房,按最低收费标准收取房费。
4.5.2.3 住宿员工中有职级等于或高于 S2 级的。
4.5.2.4 因宿舍内有员工离职或其他原因搬离宿舍的,其他在住员工沿用原标准两个月(含搬离当月);在此期间内,如未能找到需要合并的其他员工,需提前递交《最低收费申请》至人事行政部审核并批准后可按最低标准收费,有效期为 2 个月;以上两种情况如过期后无其他员工入住也无需合并的宿舍且未递交《最低收费申请》将规定标准收费。
4.5.2.5 经公司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4.5.2.6 根据以上条款对最低标准收费进行分类,分类将在《职工住宿扣费明细表》使用:
符合 4.5.2.1 条款:A,符合 4.5.2.2 条款:B 符合 4.5.2.3 条款:C,符合 4.5.2.4 条款:D,符合 4.5.2.5 条款:E。
4.5.3 考虑员工的特殊情况,职级 G2A-GM 也可申请住公寓楼,住宿条件及补贴标准按公寓楼标准计算。
4.5.4 应付费用中含水费,电费及热泵按实际均摊另外计算,热泵电费部分由个人、公司各承担 50%,并于次月公布水电费等明细,包括总表和分表度数及金额。
4.5.5 公寓楼热泵热水采取限时供应的方式,供应时间为 6:00—10:00 和 17:00—22:00。
4.5.6 人事行政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宿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住宿人员台帐,做到及时更新。
4.6 员工退宿 4.6.1 辞工、辞退的员工必须及时办理离职或退宿等相关手续,在离职批准或生效之日前搬离宿舍并由人事行政部行政人员对宿舍物品等核对和清点,丢失或损坏物品照价赔偿,最终由当班门卫签字确认已搬离宿舍,如未搬离的将按照宿舍总房费进行收费,所有退宿手续办完后方可办理工资结算手续。
4.6.2 在职员工如因个人原因需搬离宿舍的,可先将个人物品从公司搬出,确认完成后递交《职工退宿申请》和钥匙等相关物品,交人事行政部行政人员现场查验,确认无误后由人事行政部批准退宿。在《职工退宿申请》得到批准前一律按原定标准进行收费。
4.7 罚则 4.7.1 住宿人员有以下行为者,处罚款 100/次,并通报批评。
①擅自拆装床位和调换房间; ②私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任意改动水、电设施; ③窗外倾倒垃圾、脏水; 4.7.2 住宿人员有以下行为者,处罚款 200/次,并通报批评。
①未按规定要求节约电资源,用热水漂洗衣服、洗拖把等非洗浴行为; ②违反规定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 ③按规定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但在当天晚上 11:00 前未送离宿舍的; 4.7.3 住宿人员有以下行为者,处罚款 300/次,并通报批评,清出宿舍并取消入住资格,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交派出所处理。
①室内酗酒、聚众赌博。
②打架斗殴、偷盗行为。
③从事其它一切非法活动。
4.7.4 以上 4.7.1-4.7.2 条款内容,累计 3 次或 3 次以上取消住宿资格。
4.7.5 爱护公司财物,对宿舍内公司配给物品要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保养,由于人为原因导致宿舍设备设施损坏的,由当事人照价赔偿。赔偿价格如下:床 400 元、桌子 100 元、椅子 50 元、橱柜 200 元、水池 200 元、水嘴 30 元、淋浴龙头 800 元,其他未标明价格物品参考当时市场价格。
4.8 其他注意事项 4.8.1 如员工希望住宿单间或高于最低收费标准住宿的,可递交《超标准住房申请》,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住房情况酌情安排,费用按规定标准收取。
4.8.2 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对未达到住宿人数标准的又未获得经批准的《超标准住房申请》的,人事行政部有权安排新人员入住,任何人不得拒绝。
4.8.3 员工入住、转宿、退宿时,同一宿舍住满 16 天或以上将按全月计算,不满 16 天将不做计算。
4.8.4 门卫有权对无审批和未登记的人员拒绝进去厂区宿舍。
4.8.5 为避免造成生活上的不方便,原则上住宿安排如下,别墅楼:一号楼 1 楼为活动室,2 楼为客房;二号楼为公司高层及职员夫妻房;三号楼为男职员宿舍;四号楼为女职员宿舍;公寓楼:按工作时间性质不同分为 2 班倒和常日班,2 班倒房间号以公布的为准。
4.8.6 如有需维修的,根据文件管理《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内的《设备维修申请》流程进行申请,电力维修负责部门为设备部,水方面维修负责部门为人事行政部。
4.8.7 公司将在每月统计上月扣费明细,适时公布,将在费用使用当月的工资内扣除。
4.8.8 自 2013 年 5 月 1 日起试行,试行期间将统计并公布费用但不作扣费,6 月份起正式实施。原版《公司宿舍管理规定》同时作废。
4.8.9 附件中的表格表式在用完后按新版式印刷。
4.8.10 本规定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5.相关文件 5.1 《奖惩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 6.1《职工住宿申请》 6.2《职工转宿申请》 6.3《家属入住申请》 6.4《夫妻住房申请》
6.5《职工退宿申请》 6.6《超标准住宿申请》 6.7《最低收费申请》 6.8《职工住宿扣费明细表》 7.附件 7.1《职工住宿申请》(表式)7.2《职工转宿申请》(表式)7.3《家属入住申请》(表式)7.4《夫妻住房申请》(表式)7.5《职工退宿申请》(表式)7.6《超标准住宿申请》(表式)7.7《最低收费申请》(表式)7.8《职工住宿扣费明细表(别墅楼)》(表式)7.9《职工住宿扣费明细表(公寓楼)》(表式)7.10《未成年家属入住安全承诺)》(表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