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宿舍规定
幼儿园 员工宿舍住宿要求 一、日常管理要求 1、非幼儿园员工不得入住幼儿园宿舍。
2、直系亲属或家属需短时间入住宿舍的,必须报幼儿园园办批准并统一安排入住。
3、员工不得将宿舍的部分空间或物品设施借予非幼儿园员工使用,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入住权利。
4、未经园办批准不得擅自带外人进入宿舍,经批准后的探访者必须于晚上 7 点之前离开。如造成住宿员工出现任何损失,该责任人负责赔偿,并追究其它相关责任。
二、个人财物保管及公共设施管理 1、住宿员工对宿舍现有的设备应按规定使用及维护,禁止将公共财物占为已有。若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的,按实际维修费用予以摊分,并进行相应处罚。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费用。
2、不得随意动用他人财物。
3、外出时注意关门窗,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幼儿园不承担遗失之责任。
三、宿舍内务及卫生管理 1、起床后个人被褥应叠放整齐。
2、废品、垃圾应放入垃圾桶内,不得随地乱丢。
3、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衣物、鞋必须叠放整齐。
4、洗晒衣物需指定位置晾晒。
5、各房间内的清洁卫生由住宿员工轮流清洁、整理。
6、禁止使用或存放违禁物品。禁止吸烟,喝酒。
四、作息时间及宿舍秩序规定 1、宿舍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2、注意控制电视音量,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3、员工回宿舍夜间最迟应于 21 点前返回宿舍。
4、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私人集会、舞会、聚众喝酒、赌博、打麻将及其他不良行为或违法乱纪行为。
五、水、电、煤气使用规定 1、禁止在宿舍内私自接驳电线及装接大功率用电器。
2、杜绝水电浪费,做到人离灯熄、电风扇不能长时间使用,以免酿成火警(关系到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特别要引起注意),注意关好水龙头,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
3、按照安全原则使用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宿舍室长应监督宿舍的清洁,设施的修缮,水、电、煤气等维修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园办汇报。
4、每月定期到物管处缴纳水电气费,幼儿园不负担此费用。
注:请各位入住员工遵守以上规定,若没有遵守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与幼儿园无关。
入住人员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