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管理规定
图书馆管理规定 图书馆的性质和任务 医院图书馆是为我院临床、科研和教学服务的重要部门之一。其主要任务是:
一、主要采集医学类的文献资料,并进行科学的加工和管理,为我院医、教、研提供文献情报保障。
二、开展流通阅览和读者辅导工作。
三、开展用户教育,培养医职员工的情报意识和利用文献情报的技能。
四、开发文献情报资源,开展参考咨询和情报服务工作。
五、参加图书情报事业的整体化建设,开展多方面的协作,实行文献资源共享。
读者须知 一、读者凭借书证,填写签到表方可入馆。
二、进馆后请出示借书证并登记姓名、科别、职别(如:医、护、技、药、研、进修、实习)等项目。
三、维护馆内的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四、请读者爱护书刊资料及馆内的设备,不得污损、涂抹、折叠、裁剪、做各种标记,发现以上情况,除批评教育外,根据情节的轻重予以赔偿。
五、凭本人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认真填写借书卡。
六、请爱护图书,不要遗失、污损、撕页、折角,否则按章赔偿。
七、请自觉遵守我馆的管理规则。
八、请保管好借书证。照片损坏的借书证不能借书,如有遗失请尽快来图书馆报失。
九、凡离院工作人员,应事先来馆办清还书手续,由本馆工作人员签字,方可办理
离院手续。外出两个月以上者必须来馆还清所借图书。
进馆守则 一、读者凭借书证入室,自觉填写读者登记册。
二、馆内严禁吸烟,请保持馆内安静、整洁。
三、请勿携带书刊、书包、公文包等进馆。
四、请勿穿白大衣进馆(一切物品和白大衣均放在规定地方)。
借阅书、刊规则 一、凭本人借书证借阅,不能用他人借书证或代别人借书。
二、医学书、刊分别借三册,文艺书刊借两册,共可外借八册。
三、外借书刊一个月,可续借二次,文艺书刊不能续借。
四、工具书、参考书仅供参考,恕不外借。凡借出书刊,如本馆工作有急需,随时通知,请即归还。
五、凡需续借的书刊,如另有人预约,则不能续借。
六、遗失图书则根据不同类型价值及馆藏复本数,按现价 3-5 倍罚款,期刊以一年价计算。
七、污损、私裁书刊者,视程度如何给予照章罚款。
八、盗窃书刊者,先作书面检讨,并交所属科室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