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部门应于年初根据业务需要制定本部门年度费用预算并报财务部,财务部审查平衡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下达费用预算。年度费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务部将视情况对费用预算做适当调整。
二、公司各部门的费用开支按预算定额办法执行,年初总预算由财务部平衡后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按照执行。原则上半年做一次预算调整。
三、超出年度预算的费用开支应报公司追加预算额度后方可按上述程序审批,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该款项。
四、对于预算计划内除薪资奖金外的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1.费用当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放付款申请书;
2、在填制费用报销凭证时,要按费用类别分别列支;
3、部门负责人审查并签字后送交财务部审核;
4、主管会计对费用报销单进行计算审核,签暑审核意见和审核后金额;对付款申请书进行统一编号并签署对方单位往来余额后送交财务部长审核确认,之后呈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超过授权审批金额的,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5.经各级领导审提过后的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再返回财务部完成报销或支付。
五、薪资奖金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1.公司薪资奖金在年度预算额度内的,每月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计算,然后送交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无异议后,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当月薪资奖金;各级公司的薪资奖金发放,本级综合办公室负责计算,上报公司分管人力经理审核批准后在本级公司由总经理(授权负责人)批准发放。
2.综合办公室应将本部和各级公司签署的所有员工的薪资结构表,薪资调整表,加班表等与工资计算相关的资料原件报备财务部存档;
3、超过年度预算额度的薪资奖金报公司追加预算后方可发放;
4、在所属子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外的薪资调整应报公司审批。
六、各部门的日常费用开支中,属预算内的,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报财务部门审核并按下列权限签批:公司的日常费用开支,一次性开支五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签批;--次性开支超过五万(包括五万)及以上的,需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各子公司的日常费用开支,一次性开支三万元以下的,由公司授权的各级公司总经理(负责人)签批;一次性开支超过三万元(包括三万)及以上的:要上报公司经理办公会会审议批准。属预算外的费用开支,必须提前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按上述审批权限办理。公司下属各级公司对各类费用报销(如办公费、公务用车费、差旅费、通讯费、工资福利费、经营活动费等),根据公司的统一规定制订相应细则,履行阳光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下属各级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或临时指定负责人)的费用报销,需要本级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在下属各公司报销。
七、公司各部门的费用开支在1000元以上的,必须用支票(预借差旅费按公司《费用报销及款项支付的管理规定》执行)。在日常开支用款前,凭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费用报销审批单”到财务部门按权限审批办理。
八、购置任何物品都必须有国家税务总局核准同意印制的增值税发票,任何人不得以降低价格等为由不开具正式发票。
购置物品材料应办理入库手续。特殊急需的物品材料采购,购买时因时间紧急没有办理入库手续,但事后应该补办出入库手续。经办人持发票和入库验收单,由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财务部审核签章,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予以报销;大额费用须经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九、关于支付借款的规定:
1、员工因公业务借款必须有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支付。
2、小额借款(2000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绝不允许先付款后补签字。
3、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从公司借用公款用于私用。
十、借款金额及借款时间的规定:借款结算应在业务完成后5日内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财务人员按公司规定标准,认真审核报销单,超过标准的支出,个人自理,暂借款如有剩余,必须于结算时返还给公司。如超出规定结算时间,财务部将经办人列入债务人作相关账务处理。当月仍未结清债务者,财务部将所欠款项在本人工资中扣除。
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依据《长治市财政局关于差旅费住宿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住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助费。
三、差旅费实行应以节约为主的原则,实行限额报销的办法。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补助费均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住宿费应在此计算基础上扣除途中车、船上过夜的天数外再减掉一天计算。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级别见下表:
交通工具 |
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 飞机 |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车) | |
部长级以上人员 | 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 三等舱 | 经济舱 | 凭据报销 |
其他人员 | 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 三等舱 | 原则上不准乘坐飞机,若随单位领导集体出差,则需经各单位分管领导及分管经营领导同时批准,可乘坐经济舱 | 凭据报销 |
四、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出租车票、市内公交车票、通勤车票一律不予报销;地市以内出差,车费包干每人每天50元。
五、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六、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七、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所发生的房租费用。住宿费标准参照《长治市财政局关于差旅费住宿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且凭据报销,实报实销,超过标准限额部分,费用自理。
八、工作人员去太原,北京、上海出差,由所参加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的,财务部据实报销,但应明确写明住宿天数及单价。若因其他原因不能安排住宿,方可到其他宾馆住宿。
九、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工作人员到跨地市以外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100元;地市以内地区出差且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30元。
十、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不得报销伙食补助费;参加会议以会务形式缴纳食宿费的,不再领取伙食补助。
十一、工作人员到跨地市以外地区出差的,市内交通补助费每人每天80元。
出差人员自带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得报销交通费及市内交通补助费。
十二、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必须有会议文件或通知,并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予报销差旅费用。
十三、公司职工经人力管理部门批准,按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及报销探亲路费:
1、所有探亲人员不分职务级别,一律按“其他工作人员”级别执行乘坐车船标准和住宿标准。
2.公司职工探来期间的其它费用由本人自理。
3、上述费用从职工福利费列支。
十四、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的规定:
1、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制费等。
2、到外地参加会议的人员在参加会议时,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
十五、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的规定:
1、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
2.参加培训时,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
3、15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大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和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
4、除来回的两天外,学习、培训期间不计发市内交通补助费。
5、在职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相关费用和差旅费的报销必须同步。
6、上述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
十六、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到外地治疗的差旅费,应由本人自理,若本人符合公司工会认定的未达到当年本地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总经理、董事会批准,可酌情给予补助。
工伤人员赴外地治疗的差旅费按照《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伙食补助费及交通食宿费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转外治疗工伤的交通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陪侍人员车船费、住宿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均按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住院期间陪侍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标准的二分之一计发,不计发市内交通补助费。
十七、经批准到外地疗养的职工,其往返车船费由公司按出差人员标准报销,疗养人员在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费,属于因工负伤疗养的按照《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伙食补助费及交通食宿费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其他疗养的除了两城市间的直达车票可以报销,其他费用不再报销。
上述费用从职工福利费列支。
十八、工作人员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要写明出差人员姓名、部门、出差地点、预计出差时间、出差事由、预计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出差签字审批程序依次为各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出差回来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时按照实际填写:车票或飞机票、住宿费、过路过桥费、培训学习发票等金额,并附上相关文件、批件等,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部审核签章、副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签审批后交由财务部办理。
十九、出差返回后车票及住宿票应同步报销,未同步报销的,不计发交通补助费及伙食补助费。
二十、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发票有虚假、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现象的,一律不予报销。
二十一、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应选择最佳路线前往,因绕道走远、游览,非工作需要参观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二十二、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2.违规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3、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4、转嫁或接受转嫁差旅费的;
5、其他违反本规定行为的。
6、由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要对报销人、报销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二十三、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解释和修订,所属子公司可参照执行,亦可在不高于本规定标准的前提下另行制订管理办法,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