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
第1篇:监管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监管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监管员主要工作是质押仓库质押物资的监督管理,按照公司制定的操作规程与指令,具体实施质押物资的清点验收及出入库的登记统计,做到严格控制监管底线、数据准确、帐实相符,实现质押物资的无风险管理。
1、监管员必须对公司负责,服从公司管理。要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法则,不得外泄监管企业的任何质押情况,不准接受、索取借款人或出质人提供的利益,对监管现场的各种突发事件和有损我方利益的事件都要及时上报公司。
2、监管员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服从公司调配,不擅自离岗、不无故旷工、不准在工作时间内喝酒和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因事因病必须提前向公司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每次罚款10元,并对第二次被发现空岗者予以辞退。
3、监管员要认真学习本公司制定的《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管理办 法》、《动产质押业务操作流程》、《现场监管人员安全职责》等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及要求。
4、监管员到达仓库岗位时,与银行、借款人(出质人)及公司 监管经理共同清点验收质押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包装等,然后填制《质物交接清单》,作为重要原始凭证,妥善保存,同时作为质押物建立总帐和库存明细帐的依据。
5、监管员应认真做好质押物资日常出入库数量的登记核对,根 据出、入库的单据登记质押物总帐和库存明细帐,并按规定向公司报告并结算当日质押物资库存量。
6、监管员每日应做好监管日志的登记工作,保证记录内容和实际 库存数量相符,否则少记、晚记一天,罚款10元。
7、对监管库门上的监管标识,要天天观察,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保证标识完好,如不能及时发现和汇报,每次罚款10元。
8、对未经质权银行批准,出质人或第三人擅自将监管的质物 出库的行为要坚决制止,防止风险的产生,并在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告,否则罚款100元。
9、为明确监管责任,确保监管任务的完成,对每月的工资,拿出400元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每月一公布,待该库监管任务结束后,公司及时把扣发的工资,进行汇总考核兑现。
第2篇:监管员岗位职责
监管员岗位职责
1、监管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监管点现场;
2、监管员凭银行出具的有效单据放行质押货物,任何人的口头通知或其他形式的放货都无效;
3、严格按照合同和操作流程进行监管,遇到问题及时向部门领导进行汇报; 4、了解监管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产地、特性等基本特征并建垛卡说明,管理、维护“监管”标识;
5、留存监管操作流程中的各项单据、手工台帐等,并妥善保存,建立完善监管货物的进、出库台账和库存报表及相关资料的核对;
6、监管期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每日对质物进行巡查核实,巡查次数不应少于规定次数;
7、对于所监管的质押监管货物做到认真盘点,保证实物、报表、信息系统一致,做到日清月结;
8、库存低于警戒线时对企业进行提示;
9、监管员应随时了解客户生产经营情况,质物或企业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
10、监管员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并按照公司要求执行各项公司指令;、完善交接班任务,做好值班和交班记录,严格保守公司和被监管企业的商业机密;
11、负责将各类原始单据、记录和历史帐页等现场资料按照时间顺序编号,定期装订成册,并及时交接归档。
12、负责对现场出现的异常情况及问题按公司规定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汇报。 13、负责监管点现场管理的其他工作。
锦州华夏易通物流有限公司
第3篇:监管员岗位职责
监管员岗位职责
1.项目操作前,监管员与公司项目负责协调好操作方案并由公司向主办银行或支行提供项目操作方案。
2.监管人员上岗之前必须经过相关业务培训,要求制定考核制度定期考核;上岗时要身着统一的公司制服或佩戴工作牌。
3.监管员明确与出质方和公司统计人员的联系方式,统一人员明确与质权人和监管人员的联系方式,保证各方人员沟通顺畅。
4.建立监管货物手工或电脑分类细账,账目记录内容和要求齐全:包括货主名称、收发凭证号、产地、材质、品名、规格型号、出入库数量、结存数量、件数、货位编号等。
5.监管人员要做到货位、实物一致:保证货物的实际存放地点与账目上记账的货位一致,货物因拼垛,移垛而变更货位时要及时调整账目;账目记载内容要与实物相符。
6.留存相关的进出库原始凭证和资料,包括:运单、材质证明书、检验合格证、入库单、出库单、磅单等,进口货物还需要的商检证明、完税证明等。入、出库单上要有收发专用章或各方承认的预留印鉴。
7.监管人员要按时记录并上报日存量,统计员要及时统计日存量并及时上报报表,巡查要严格按照操作规定对项目进行巡察
第4篇:检验员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
检验员的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使质量检验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检验员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
目的:通过制定《质量部检验员考核办法》,达到激励检验员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检验员的工作质量,确保零部件质量及整机性能符合要求。
1、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制定管理实施计划,负责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的推进,确定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实现。
2、结合公司质量管理实际的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原材料、外协件、工序产品、成品检验规范,明确检验方式、检验程序及不良品处理的事项。
3、把握品质控制重点,制定关键、特殊工序操作标准并协助相关部门人员执行。
4、加强内外部协调沟通,负责顾客满意度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采取措施改进和完善品质工作。
5、遵照公司指令,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力求公正,客观
6、及时处理产品实现各过程中的品质工作
7、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置建议,防范类似事故的再度发生
8、确保公司的品质能够满总客户的需求
9、协助做好相关部门的配合工作 IQC方面:
1、负责公司所有原材料的进厂检验。
2、负责公司外加工的外协件的进厂检验
3、妥善处理不良品及报废品
4、对原材料、外协件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
5、储存原材料、外协件的品质盘点工作
6、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关部门 PQC方面:
1、负责公司所有工序产品的在线检验
2、对关键、特殊工序品质的控制、检验与监督
3、妥善处理工序产品的不良品
4、对工序产的品质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
5、储存工序产品的品质盘点工作
6、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应部门 OQC方面:
1、负责公司产品的出厂检验
2、对成品品质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
3、妥善处理成品品质异常
4、储存成品的品质盘点工作
5、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应部门 QE方面:
1、品质策划。
2、产品质量分析
3、纠正措施等
4、协助公司工作
5、处理质量事故
6、客户投诉的处理
成品检验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质量检验标准(规程),严格执法,不徇私情,正确判决,对检验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2、按时完成检验任务,防止漏检、少检和错检,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3、认真填写质量检验记录,做好数字准确、字迹清晰、结论明确,并将检验记录分类建档保存。
4、贯彻执行检验状态标识的规定,防止不同状态的物资、产品混淆。检查、监督生产过程中的状态标识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纠正。
5、负责进料、过程和成品的质量状况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6、搞好首检,加强巡检,特别要加强质控点的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将不合格品混入下道工序的行为有权制止和批评。
7、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立即向生产、技术质量部门反映,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8、有权制止不合格品的交付和使用。
9、有权对个别的、一般性的不合格品作出处置。
10、认真参加培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 外协检验站:
1、根据图样、技术标准和检验规范的要求,负责外协件的符合性检验,做出结论,并对结论的正确性负责。
2、负责外协配套件不合格品的识别、标识、隔离和责任判定。对因错漏检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
3、建立完整的质量信息系统。按规定保存供方原始证明文件和进厂复验记录,并对复验记录(返修、返工跟踪记录)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可追溯性负责,做好质量信息传递工作。
4、参与对供方质量保证能力的考察和评价。
5、负责定期收集、汇总实物质量信息,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部门领导。
6、学习质量管理知识和检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质量意识和业务水平,为生产服务。 7、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 总装、调试检验站:
1、按图样、工艺文件和质量控制要求对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判定产品的符合性,做好各种质量记录,对现场使用的工夹具和计量器具进行有效性监控。
2、对关键工序实施重点监控,按工艺文件规定的检验要求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为生产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3、对装配、调试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实施隔离,并进行状态标识,对因错漏检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
4、负责收集检验过程各种质量信息,把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准确地以书面形式传递给部门领导,并负责对有关的质量信息进行跟踪和落实。
5、对生产过程中各种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进行监控,发现异常现象应予以制止,并以书面形式向部门领导报告。
6、按照规定要求做好产品的档案记录,保证记录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可追溯性。负责产品质量档案的管理和移交,并负责签发产品合格证,对最终检验结论的正确性(最终产品质量状况)责任。
7、学习质量管理知识和检验业务知识,提高质量意识和业务水平,为生产服务。
8、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 巡回检验站:
1、按图样、验收技术条件和有关质量控制文件,判定零部件的符合性,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2、严格执行首件三检、过程巡检,并对由于失职或失误造成的损失负责。
3、对现场使用的工艺文件、工夹具和计量器具进行有效性监控。
4、做好零件检验状态的标识,各种检验记录、保持质量状态的可追溯性,做好质量信息传递工作。
5、对生产过程中各种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进行监控,发现异常现象应予以制止并以书面形式向部门领导报告。
6、学习质量管理知识和检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质量意识和业务水平。 勤劳的蜜蜂有糖吃
7、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5篇:检验员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
检验员的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使质量检验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检验员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
目的:通过制定《质量部检验员考核办法》,达到激励检验员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检验员的工作质量,确保零部件质量及整机性能符合要求。
1、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制定管理实施计划,负责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的推进,确定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实现。
2、结合公司质量管理实际的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原材料、外协件、工序产品、成品检验规范,明确检验方式、检验程序及不良品处理的事项。
3、把握品质控制重点,制定关键、特殊工序操作标准并协助相关部门人员执行。
4、加强内外部协调沟通,负责顾客满意度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采取措施改进和完善品质工作。
5、遵照公司指令,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力求公正,客观 6、及时处理产品实现各过程中的品质工作
7、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置建议,防范类似事故的再度发生 8、确保公司的品质能够满总客户的需求 9、协助做好相关部门的配合工作 IQC方面:
1、负责公司所有原材料的进厂检验。 2、负责公司外加工的外协件的进厂检验 3、妥善处理不良品及报废品
4、对原材料、外协件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 5、储存原材料、外协件的品质盘点工作 6、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关部门 PQC方面:
1、负责公司所有工序产品的在线检验
2、对关键、特殊工序品质的控制、检验与监督 3、妥善处理工序产品的不良品
4、对工序产的品质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 5、储存工序产品的品质盘点工作 6、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应部门 OQC方面:
1、负责公司产品的出厂检验
2、对成品品质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 3、妥善处理成品品质异常 4、储存成品的品质盘点工作 5、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应部门 QE方面:
1、品质策划。 2、产品质量分析 3、纠正措施等 4、协助公司工作 5、处理质量事故 6、客户投诉的处理
成品检验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质量检验标准(规程),严格执法,不徇私情,正确判决,对检验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2、按时完成检验任务,防止漏检、少检和错检,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3、认真填写质量检验记录,做好数字准确、字迹清晰、结论明确,并将检验记录分类建档保存。
4、贯彻执行检验状态标识的规定,防止不同状态的物资、产品混淆。检查、监督生产过程中的状态标识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纠正。5、负责进料、过程和成品的质量状况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6、搞好首检,加强巡检,特别要加强质控点的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将不合格品混入下道工序的行为有权制止和批评。
7、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立即向生产、技术质量部门反映,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8、有权制止不合格品的交付和使用。
9、有权对个别的、一般性的不合格品作出处置。 10、认真参加培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 外协检验站:
1、根据图样、技术标准和检验规范的要求,负责外协件的符合性检验,做出结论,并对结论的正确性负责。
2、负责外协配套件不合格品的识别、标识、隔离和责任判定。对因错漏检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
3、建立完整的质量信息系统。按规定保存供方原始证明文件和进厂复验记录,并对复验记录(返修、返工跟踪记录)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可追溯性负责,做好质量信息传递工作。
4、参与对供方质量保证能力的考察和评价。
5、负责定期收集、汇总实物质量信息,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部门领导。
6、学习质量管理知识和检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质量意识和业务水平,为生产服务。 7、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
总装、调试检验站:
1、按图样、工艺文件和质量控制要求对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判定产品的符合性,做好各种质量记录,对现场使用的工夹具和计量器具进行有效性监控。
2、对关键工序实施重点监控,按工艺文件规定的检验要求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为生产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3、对装配、调试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实施隔离,并进行状态标识,对因错漏检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
4、负责收集检验过程各种质量信息,把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准确地以书面形式传递给部门领导,并负责对有关的质量信息进行跟踪和落实。
5、对生产过程中各种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进行监控,发现异常现象应予以制止,并以书面形式向部门领导报告。
6、按照规定要求做好产品的档案记录,保证记录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可追溯性。负责产品质量档案的管理和移交,并负责签发产品合格证,对最终检验结论的正确性(最终产品质量状况)责任。
7、学习质量管理知识和检验业务知识,提高质量意识和业务水平,为生产服务。 8、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 巡回检验站: 1、按图样、验收技术条件和有关质量控制文件,判定零部件的符合性,并对其正确性负责。2、严格执行首件三检、过程巡检,并对由于失职或失误造成的损失负责。3、对现场使用的工艺文件、工夹具和计量器具进行有效性监控。
4、做好零件检验状态的标识,各种检验记录、保持质量状态的可追溯性,做好质量信息传递工作。
5、对生产过程中各种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进行监控,发现异常现象应予以制止并以书面形式向部门领导报告。
6、学习质量管理知识和检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质量意识和业务水平。
7、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6篇:输出监管员岗位职责
输出监管员岗位职责
日常库存核实、监管巡查、台账记录及与公司的沟通反馈工作。
第二条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发现异常情况或事故隐患及时通报公司并
做好应急措施。
第三条熟练掌握公司上墙规范、业务流程等规章制度。
第四条按时上岗,每日进出库账目齐全,登记及时、准确、无涂改,现场照片、监管台账、垛位图、单据需一一对应,并于每日10点前将监管台账、照片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传送给监管部指定人员。
第五条按时巡、盘库,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做好交接班手续和记录。
第六条定期与仓库方校对账目,做到台账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了解并掌握监管物的一般特性及存储条件,关注监管物的物理、化学性
质变化,及时向监管部指定人员汇报监管物情况,全力配合公司的现场巡查及监督工作。
第八条遇有监管货垛变化,应及时更新监管物垛位图,如实反映监管场地内所
有货物的堆放情况。监管物垛位图应于变化发生2小时内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传送给监管部指定人员。
第九条监管物出库时,监管员须严格按照监管部通知中标明的数量放货;非监
管物出库时,监管员须注意现场作业情况,发现监管物被错提、强提应及时与相关方联系,并立即告知监管部指定人员,根据监管部安排对现场进行处理,严禁驻场监管员私自放货、换货出库。
第十条出现未经允许对监管物加工、移动、提取等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并通知
监管部指定人员。
第十一条监管员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禁透露公司相关信息。
第一条负责协助公司对指定监管物进行入库、出库、置换等监管操作,做好
第7篇:现场监管员岗位职责
现场监管员岗位职责
一、首次放款时,对库存清单上所列各项进行盘点和查验,如有差异需注明。
二、根据监管场区划分出货位,并且制作质押货物货位平面示意图,根据实际情况在质物的适当位置挂贴质押标识或粘贴质押标签。
三、放款后,依据公司管理部下发的指令,进行控货。
四、依据要求,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对质物进出库、置换等日常操作进行审核,并在单据上签字确认。
五、每日填写《可出库范围通知书》,交市场指定人员,并取得回执。
六、每日根据质物的进出库实际情况对质物进行盘点,特别是对当日有过进出库操作的质物要全面盘点,将实际情况与单据进行核对,记录差别。
七、根据每日盘点情况及货物进出库情况,及时更新货位平面示意图。
八、负责根据每日货物盘点情况,填写《监管日报表》并于每早上9点传真至公司管理部。
九、每日检查监管区内的监管标识有无掉落、歪斜等情况。
十、每周按照时间顺序对各种表单进行编号、整理、装订、存档。十
一、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及规范进行操作。发现异常问题,应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领导。
十二、认真完成公司交予的各项工作。
第8篇: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讨论稿)
按照---------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工作报告制度。驻矿安全监管员每天如实填写安全监管日志和《驻矿安监员煤矿安全检查表》,并及时将所驻煤矿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报告煤矿企业负责人和县局安全监管组,每周一和每月3号前书面报送所监管煤矿的周、月安全生产情况评估报告和周、月工作小结。
(二)加强现场监管。加强对所监管煤矿“采、掘、机、通、运”等重要生产环节的现场监管和安全检查,随时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每月入井检查次数不得少于20次(其中夜间入井检查不得少于6次),并对每次入井的检查时间、路线及检查情况作详实记录备案。
(三)严格工作纪律。驻矿安全监管员每周在煤矿驻矿时间不得少于5天,工作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含培训和按要求在外开会时间,节假日加班可调休),并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和请假销假制度,严禁脱岗漏检。
二、工作职责
(一)监督所驻煤矿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和对安全监管指令的执行落实情况等,监督和指导煤矿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建设,并跟踪监督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二)监督所驻煤矿严格落实和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掘作业计划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等,按有关规定控制入井人数情况;
(三)监督所驻煤矿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
(四)监督所驻建设煤矿严格按批准的《开采设计方案》、《安全专篇》组织施工建设,严禁边建设边生产;
(五)监督检查所驻煤矿现场安全状况,检查发现煤矿存在井下停电停风、瓦斯超限、突水危险、大面积冒顶和突出矿井未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执行等紧急情况危及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时,要立即通知现场指挥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作业人员,要求煤矿企业立即整改,并向县安全监管局及煤矿包保工作组报告。
(六)所驻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立即向县安全监管局报告;
(七)严格检查所驻煤矿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情况。认真检查制度的建立执行及矿级领导入井登记情况:检查是否在井下交接班、是否有现场交接记录,检查矿灯、自救器发放及入井检身记录等。
(八)检查所驻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公示,是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确保责任人、措施、质量、资金、完成时限“五到位”)。
(九)督促煤矿企业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和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安装建设。
(十)监督所驻煤矿严格按《防治水规定》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原则,现场验收前探情况,并在煤矿前探钻杆现场清点验收登记册上签署意见,对未实施“前探”的煤矿一律不允许有任何掘进作业。
(十一)对未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进行管理的突出矿井或按突出管理的矿井,必须督促煤矿企业完善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配齐安全装备,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四位一体”进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十二)监督所驻煤矿遵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原则,根据本矿实际制定落实“一通三防”的各项措施;加强对煤矿瓦斯治理的监督管理,发现煤矿瓦斯超限作业或瓦斯传感器失真等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应立即撤出煤矿井下作业人员,责令煤矿制定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县煤安局。
(十三)监督所驻煤矿严格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新工人岗前培训情况;
(十四)及时制止煤矿“三违”现象的发生,监督煤矿对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负责每天对矿井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公示,并填写“警示牌”,全面记录各级监督检查人员对煤矿的工作检查,并监督煤矿落实整改指令内容。
加强对煤矿“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六大系统及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煤矿事故和降低事故伤害程度,促进煤矿安全、健康发展。
完成县安全监管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权利和义务
(一)每天必须参加所驻煤矿的工作例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调阅所驻煤矿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有权制止所驻煤矿违法开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三)有义务向煤矿企业宣传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规定;
(四)有义务帮助和引导所驻煤矿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促进煤矿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
四、驻矿安全监管员请销假及其它管理办法
(一)所有请假人员,不论请假时间长短,按请假程序批准同意后,均需本人电话告知乡镇安监站、分片监管组长说明请假情况。
1、请假1天由本人写出书面请假条,经煤矿监管组负责人签批,并由请假人电话告知乡镇安监站站长,请假条交局办公室登记备案后方能离矿。假满后及时电话告知局办公室和监管组、乡镇(区)安监站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2天及以上的,本人写出书面请假条,经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分片监管组负责人审查同意,并报煤安局领导审签同意后,假条交局办公室登记备案,安排代班后,方可离矿,请假人要电话告知乡镇安监站。
3、请假超期回矿的,超期时间按旷工处理,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凡一个季度内查出2次未经请假擅自离岗的,作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费600元,并在县局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学习。待岗期间仍有不假行为的,予以解聘。一年内出现两次待岗的,予以解聘。
(二)各驻矿安全监管员在矿工作期间或请假离矿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若请假到达手机无信号的地方,要将联系方式告知办公室值班人员作好记录。凡是手机关机或设置移动“小秘书”呼叫转移,以及其他原因联系不上的,一次扣工资及津贴100元,依次计扣,每月累计3次(含3次以上的,作待岗一个月的处理(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费600元),造成后果,依法追究机关责任。
(三)驻矿安全监管员在驻矿工作期间,凡对生产建设活动中的隐患或重大问题制止处置有功的,给予奖励;发现举报一项以前未曾发现的重大隐患,对生产建设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置有功者,将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驻矿安全监管员在驻矿期间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驻矿安全监管工作,月考核发现存在对所驻矿基本情况不清,不认真履责的,扣发本人工资及津贴200元。考核中发现存在所驻煤矿基本情况不清,不认真履责的,视情况给予批评、警告,直至予以解聘,驻矿安全监管员驻矿期间不履职导致事故发生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岗驻矿安全监管员汇报工作必须使用矿上座机进行汇报,矿上无座机的,要用矿上法人、矿长或工程师的手机进行汇报(特殊情况除外),凡是违反此规定的,一次扣工资100元,依次计扣,每月累计达3次以上的,作待岗一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费600元),经核查不是所驻煤矿座机、老板、矿长或工程师的手机进行汇报的,按办公室记录累计处理。
五、驻矿安全监管员岗位培训。
(一)岗前培训。新招聘驻矿安全监管员上岗前,必须由县安全监管局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二)岗位轮训。根据政策、法规的更新,针对驻矿安全监管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定期进行业务能力培训;
(三)培训内容。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岗位职责任务、工作纪律、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和区域内煤矿主要灾害特点及防治基本知识等。驻矿安全监管员在每期的培训学习中,迟到或早退两次作旷工一天处理,一个月旷工达三天的作待岗处理
七、有下列严重违纪行为之一的,应注销驻矿安全监管员资格证并予以辞退。
(一)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告的;
(二)利用岗位职责之便,向煤矿索要钱物、谋求个人私利或为他人违法犯罪提供方便的;
(三)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的;
(四)涉嫌犯罪的。
六、工作考核
(一)周考核制度。
1、由县安全监管局对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绩效实施周考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周考核不合格。
(1)对安全隐患整改督促不力的;
(2)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未及时报告或采取制止措施的;(3)不履行请假销假报告制度,擅离工作岗位的。(4)不按时上报周工作小结的。
2、在一个季度内,如驻矿安全监管员周考核一次不合格的,给予警告;二次不合格的,给予严重警告;三次不合格的,注销驻矿安全监管员资格证并予以辞退。
(二)年度考核制度。县安全监管局根据驻矿安全监管员周考核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划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由县安监局备案。
1.优秀: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安全隐患整改效果明显,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2.合格:较好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按规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不合格: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的;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规章制度发生违法违纪的;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
(三)在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的驻矿安全监管员,由县安全监管局提请县政府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注销驻矿安全监管员资格证并予以辞退;
(四)在防止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在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或成绩特别突出或连续二年考核获优秀的驻矿安全监管员,经县政府批准,可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在县、乡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公开招考国家工作人员时,同等情况下可由县局推荐用人单位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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