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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什么(共15篇)

作者:明日何时有 | 发布时间:2020-05-17 15:56:04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读后感是什么

什么是读后感?在读过一篇文章或 一本书之后,把获得的感受、体会以及受到的教育、启迪等写下来,写成的文章就叫“读后感”。读后感怎么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如下:(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

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写读后感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重视“读”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

达的思想感情。

二是要准确选择感受点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会有许多感想和体会;对同样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更是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受到不同的启迪。以大家熟知的“滥竽充数”成语故事为例,从讽刺南郭先生的角度去思考,可以领悟到没有真本领蒙混过日子的人早晚要“露馅”,认识到掌握真才实学的重要性;若是考虑在齐宣王时南郭先生能混下去的原因,就可以想到领导者要有实事求是的领导作风,不能搞华而不实,否则会给混水摸鱼的篇二:法律是什么读后感

《法律是什么》读后感 11级法本19班 董勤生 11112031928 寒假中,应老师的要求,读了刘星教授的《法律是什么》,学到了很多东西,让我对法律有了一个更加理性和科学的认识。一般来讲,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一般限于宪法、法律。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法律将随着社会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具体阐释为:(1)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具体来说,奴隶制国家的法律是奴隶主阶级意志的体现,封建制国家的法律是地主阶级意志的体现,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是资产阶级意志的体现,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可见,法律不是一切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它反映的是统治阶级的愿望和要求。(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这是国家创制法律的两种形式。所谓国家制定法律,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按照一定的立法程序直

接创制法律,即制定出新的、过去没有的法律规范。所谓国家认可法律,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对社会上原来已经存在的某些风俗习惯、道德规则、宗教教规等加以确认,赋予其法律效力,使之成为法律。(3)法律的实施方式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这是法律最主要的特征,也是法律同其他行为规范最显著的区别。保证法律实施的强制力主要指军队、法庭、警察、监狱等。

(4)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即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普遍约束力。这是法律的另一个显著特征。(5)法律的内容是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且这些权利与义务是由国家确认和加以保障的。这是法律的一个重要特点。总之,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它是统治阶级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实现阶级统治的必不可少的手段。

以上是我在学习中对“法律是什么的大致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用以规范各种行为的体系。但是,如此“简单”的问题在西方许多学者眼中却如此“复杂”,换言之,中国语境的一般读者很难在同一视觉去审查西方法理学的语境,本书作者尝试将两种语境“融合”,并在其中运用大量正反双方面的例子,让读者在与作者本身同等的知识状态下进入西方法学语境,从而建立一个渐进的围绕中心问题而展开的逻辑思路,因而把握更为广泛深刻的法律知识。对于法律是什么的问题,作者并没有作正面的回答,而是从不同的角度运用分析法学理论和现实主义法学等方法向我们一一陈

述。法律是什么,可以从两个层次上分析,其一是“一般”层次,即是从抽象方面来解释法律是什么,如“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法律是正义的象征”,“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等等便是在解说法律的抽象含义。其二是“具体”层次。在此层次上,人们会针对一个具体实践问题来问法律的具体规定是什么,这便具体到相关的案例。法律是什么可以分为实质上的法律和行动中的法律。实质上的法律是一种命令,这种命令表现为意愿明示而且必须为他人所接受,否则制定者将给与暴力的制裁。行动中的法律则更注重灵活性,其并不单纯地以白纸黑字作为判决的唯一依据,其最终判决的形成依据渊源是多方面的,任何法律的最终解释都不能离开其使用者本身。而作为意识形态中的法律,作者则结合矛盾的观点,通过引入美国法学家肯尼迪的观点进行分析,最后得出结论,法律形式中也存在矛盾,也就是在实现了一些预设的目的的同时却无法实现另一些目的。书的最后两章主要写到地方性知识的法律和需求中的法律,在这两章中,作者提及到法律在地方实施和使用中的困难,作为地方性知识的法律,其权威往往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存在着“霸权”。而对话中法律作者则认为由于理在法律实践中存在不同的“看法”对话,是不同政治道德观念的对立,因此有时似乎不能达成共识。无论在地方性的法律还是对话中的法律,作者都引入道德与之比较,并指出两者的冲突与不同,最后就是对于“恶法”的如何作答,因为我们无法保证法律适用者一定会给出一个确证性的解释,这是一个很难解决的实践困境。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对“法律是什么”的概念已经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但在读完刘星教授《法律是什么》后,对法律是什么这个朦胧概念有了更深的认识,作者从一般读者的角度深入地对西方法理学进行批判解读,用语平实,例证简洁,在此基础上,作者亦意在抒发自己对法理学的视角:我们对法律的看法往往是由我们的姿态决定的。以下是我的几点感受: 法律是一种命令。第一,这种命令实质是表达制定者的意志,这种意志必须为他人接受,否者制定者讲给以暴力式的制裁。这种观念来自对法律现象的思考。法律是义务性执行的规定,这一点,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均有体现,例如,不得盗窃他人财物,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及安全,不得破坏国家安全和利益等等,这些要求都被权威机关规定为一种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法律规定,公民可以订立买卖契约,可以编写作品,可以订立遗嘱等。也就是说,当某人自愿订立遗嘱时,他人便不得干涉。第二,法律是一种命令还表现为刑事处罚问题。如当a为阻止b出版作品而将其作品藏匿,便会立即触及刑事问题,权威机关将会做出决定强行a将作品归还,如果a反抗执行机关的执法行为,则会最终触及刑事处罚。第三,法律是一种命令还表现为某些法律规定不直接说明权利义务,而是直接说明何者行为是否有效,如a趁b之危签订合约,则权威机关将直接宣布其合约为无效,并对a做出相应制裁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性。最后,法律是一种命令是应以权威机构的强制义务的意愿和刑事处罚为依托,没有这种实质有效的暴力制裁,法律作为一种命令便会失去意义。

法律可以分为常识观点中的法律和实质上的法律。常识观点中的法律是一种白纸黑字式的观念:法律就是立法机关或法院这些权威机构宣布的正式文件。法律具有一定的连续性,法律本文本身没有意义,法律的存在依赖一个社会的大多数人对某个人或者某些人的习惯服从。行动中的法律则更应该注重灵活性。由于法律的地方性,导致法律的不确定性,在地方性法律的概念中,一切法律知识,不论是一般性质的还是具体性质,都是当下的知识,无一是可以永恒的,于是,没有一个法律知识可以站在他者之上自称唯一正确,没有一个法律知识可以作为唯一标准。在美国纽约州著名的里格斯诉帕尔玛案件中,a是b所立遗产的唯一指定继承人,a为防止b改变遗嘱,从而将b杀害。在当时,纽约州法律并没有规定如果继承人为谋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则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但是a的确是违反故意杀人罪。经过慎重思考,法院最终并没有执行法律字面上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而是从众多的前案例中,推演出一个法律原则,即不容许以欺诈行为或犯罪行为从而获得利益,并判决a不能获得b的财产。面对这种规定,人们似乎可以向常识观念提出问题,在里格斯诉帕尔玛一案中,法院中的做法可能是不对的,因为法律的义务是在于严格按照法律条文中的明确规定解释来解决纷争,如果法院另行其道,那是因为法院自己抱有不正确的法律观念。但是,在此案中,法院则认为自己行为并没有超越法律的规定他们的判决非但没有受到谴责而且成为新的先例,一是因为a的故意杀人罪的确成立,二是法院虽然没用按照法律条文来判决,但是其灵活的运用与此案法律规定明确篇三:卡尔《历史是什么?》读后感

《历史是什么?》读书笔记

历史文化学院 王舒 2011011128 摘要:《历史是什么?》一书是英国非职业历史学家e.h.卡尔撰写的世界学术名著,全书在以往各历史学家观点的基础之上从六个大方面系统地整理、回答了关于“历史是什么?”这一问题的看法。

关键词:历史是什么?、卡尔、历史 《历史是什么?》是我学习历史专业以来认真阅读的第一本史学理论方面的著作,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仔细地想过“历史是什么?”这一问题,认为历史不过就是过去发生的事情罢了。不过通过阅读本书,我发现这一问题远远没有我想象的那样简单,甚至是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它既不能一概而论也不能给出十分确切的答案,每个人心中会有每个人对历史是什么的答案。卡尔在外交部工作没有任何历史学方面的学位,他就是以这样独特的角度来研究历史的人。从这本书问世以来对这本书中的某些观点持反对态度的历史学家无数,批评者也甚多,不过这本书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学术名著它的某些思想理论必然有它值得肯定的闪光点,当然也存在缺陷。以下是我通过阅读这本书对这本书产生的一些浅陋的看法。

一、客观性问题 卡尔在书中首先谈论的就是这个问题。他在一开始认为客观的历史并不存在,历史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对此,他说到:‘当我们尝试回答“历史是什么”这类问题的时候,我们 ①的答案在有意无意之间就反映了我们自己在时代中所处的位置。’历史学家也是社会中的个 人,他不可能完全不受他所在的社会以及时代的影响。他还指出:“只有当历史学家要事实说话的时候,事实才会说话。由哪些事实说话、按照什么秩序说话或者在什么样的背景下说话,这一切都是由历史学家决定的”②并马上在下文中举了一个卖假货的小商贩被一群愤怒的暴民活活打死的例子。这本来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事实,至于它能否变成一件历史事实,卡尔指出则全在于历史学家的运用。但为何卡尔会在举出这个小商贩的例子后没几页就开始反驳柯林伍德的“历史不是别人恰恰是历史学家‘制造’出来的”③这一观点,并认为这样会排除历史的客观性,这是我所不明白的;我也无法理解为何卡尔又会在反驳柯林伍德之后没几页马上就通过类比“不能因为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山会呈现出不同的形状,就推论说山在客观上根本没有形状或有许多形状”④说我们不能认为历史事实不可能是客观的解释。可以看出卡尔在对客观性的问题上是模糊模棱两可的,他在书中也不能很好地解决客观性的问题。我自己在阅读卡尔对于客观性问题的解答时也被卡尔给绕糊涂了,希望老师能够为史学理论知识欠缺的我清楚地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二、历史学家与历史事实

关于“历史学家”和“历史事实”的具体问题,卡尔在阐释主观性与客观性问题上已经说明了很多次了,在这里我就不再做重复了。在这里我想说的是通过阅读卡尔的论述,我学到了什么。在以往,我们认为教科书上的一切历史都是真实无疑的,教科书上的观点全部都①

② e.h.卡尔:《历史是什么?》,陈恒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89页。e.h.卡尔:《历史是什么?》,陈恒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93页。

③ e.h.卡尔:《历史是什么?》,陈恒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106页。

是正确的,我们没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见解和自己的价值观。在今后,我们在作为一个历史的阅读者时,在阅读之前一定要先去充分了解历史学家的社会背景、时代背景以及历史学家本人从事历史研究的立场;在进行历史写作时,我们要尽量避免自己的个人偏见,尽量做到客观公正。在关于历史学家与历史事实的关系问题上,在卡尔看来,历史学家与历史事实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平等的、互动的关系。“历史学家与历史事实之间彼此相互依存。没有事实的历史学家是无本之木,没有前途;没有历史学家的事实是死水一潭,毫无意义。”⑤在这里卡尔十分生动形象的说明了历史学家与历史事实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卡尔得出了他对于“历史是什么?”这一问题的第一个答案:“历史是历史学家与历史事实之间连续不断的、互为作用的过程,就是现在与过去之间永无休止的对话。”⑥

三、必然性与偶然性问题

这个问题是卡尔在阐述历史中的因果关系时提出的。在这一章的开头,卡尔便指出:“历史研究是一种因果关系的研究”⑦,并指出:首先,任何事件的发生都是有原因的;其次,每个事件的发生不止有一个原因,即原因是多样的、复杂的;最后,导致某一事件发生的多个原因中,每个原因的地位是不同的,是有主次之分的。由于原因是有主次之分的,所以就不得不探讨这两个话题:一个是“历史决定论或黑格尔的邪恶”,另一个是“历史偶然性或克列奥佩特拉的鼻子”。关于第一个话题,卡尔认为历史中没有什么是必然的,如果事情以其他的形式发生,那么它的前因一定是不同的。他认为使用“极其可能”比使用“必然的”这样的字眼更加的明智,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看出卡尔对待历史是十分严谨小心的。关于第二个话题,通过阅读我们可以看出他否定偶然性、偶然事件对历史的影响。卡尔为此举了克列奥佩特拉鼻子的形状、巴济扎得的突然痛风、让亚历山大国王送命的那猴子一咬、列宁的去世这些偶然事件为例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卡尔在书中还写到:“只要这些事件是偶然的,⑧它们就不能进入任何历史的合理解释之中。”在我看来卡尔的这种表述有点儿偏激了,他把

打仗失败和战争的发生都仅仅归于这仅此一个原因,并把这仅此的一个原因作为主要原因,这是行不通的。我们并不是要把这一个偶然事件作为唯一的、主要的原因,而是把它作为许多原因之一的、次要原因中的其他因素来看待。因此,在这一点上我认为并不能像卡尔那样的完全否定偶然事件的作用。

四、精英主义史观 正如理查德.j.埃文斯在为本书写的导言中所说的那样:卡尔在这本书中充斥着精英主义史观。这首先体现在他对历史中道德判断的否定。关于历史与道德的关系他写到:“毋庸置疑,当今已不要求历史学家对其笔下的人物进行道德的审判。”⑨并以亨利八世、斯大林为例,亨利八世不是一位好丈夫,斯大林更不是一位好丈夫,他的妻子甚至因为他的暴戾无情而自杀,但卡尔认为这些都丝毫不会削弱他们的历史成就,并由此得出历史学家不必对其叙述人物的私生活进行道德评论的结论。这就像历史学家泰勒所指出的那样,卡尔把道德判断从历史之中坚决地排除出去是在赞同历史是强者、胜利者的历史。我十分赞同泰勒的观点。众所周知,希特勒给世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要问希特勒为何会给世界带来如此巨大的灾难,希特勒本人道德水平的底下也就是我们说的缺德一定会成为其中的重要原因。因此,怎么能将道德在历史中彻底的排除出去呢?卡尔接下来还以大不列颠工业化的历史为例,认为不能因为农民被驱逐出他们的土地、工人聚集在有害健康的工厂工作等就否定工业革命,⑤

⑥ e.h.卡尔:《历史是什么?》,陈恒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115页。e.h.卡尔:《历史是什么?》,陈恒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115页。

⑦ e.h.卡尔:《历史是什么?》,陈恒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186页。最好停止进步,不要工业化了。我们的确不否认工业革命是伟大的、是进步的,但卡尔在这里有点儿偏激了,农民被驱逐出他们的土地、工人聚集在有害健康的工厂工作等状况是工业革命不可避免产生的缺陷,我们承认工业革命是有缺陷的,但是也没有人会偏激到说要停止进步不要工业化了。在第五章中,卡尔的精英主义史观又一次显露无遗。他写到:“总的来说,历史是成功者的记录,而不是失败者的记录:在这个意义上,历史显然是一个成功者的故事”⑩。的确,我们不能过度的把目光集中在个人的私生活上,但一个人的道德品质是不能完全不考虑的。

五、乐观的进步主义史观 众所周知,在经历过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大英帝国的世界霸权早已不复存在,悲观主义、怀疑主义的浪潮笼罩着英国。然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卡尔任然相信人类社会的明天会更加美好。他在书中写到:“历史,就其本质而言是变化、运动,或者——假如你对老派的词语不吹毛求疵的话——是进步。”11对于进步,首先卡尔认为进步并不意味着对所有人都是同样的、同时的进步。对一些人来说可能是衰落的时期,但是对另一些人来说则可能是一个新的开始。为此,他以英国在非洲丧失殖民地为例,认为英国在非洲丧失殖民地对于英国是一种倒退,但对于被殖民者则是一种进步。其次,卡尔认为进步是没有开端也是没有结尾的,我们不能认为进步有具体确定的开端和结尾。不能说进步在具体的某一年开始了或就在这某一刻结束了,因为进步是一个无限发展的缓慢进程,在这个进程中可能会时不时地出现跳跃的发展。再次,卡尔认为进步不是连续的。有倒退的时代,也有进步的时代,发展不是沿着直线发展的。在最后,卡尔谈到了进步的本质:进步是人的潜力的进步发展。卡尔认为那些争取自由平等的人们并不是故意的去寻求进步,只不过是历史学家把这些人的行为解释成了进步。在经过对进步的一系列的阐述,卡尔在文章的最后回到了他的起点,宣示他对社会未来的信心,对历史未来的信心。我十分赞同卡尔的乐观进步主义,如果我们对未来没有信心,每天都消极悲观,充满着厌世的情绪,那我们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总结:卡尔的《历史是什么?》是世界学术名著,尽管许多历史学家认为它存在着很多缺陷,并且说实话我对于书中的许多理论也不是十分的明白,但这本书不像其他的历史理论方面的书那样的抽象晦涩。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历史知识,也了解了一些历史理论。全书中处处都体现了卡尔的历史才华。就像理查德·j·埃文斯在为本书写的导言中所说的那样:《历史是什么?》最诱人的部分就在于轻而易举地展现出知识和智慧。“”12 ⑩ e.h.卡尔:《历史是什么?》,陈恒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230页。e.h.卡尔:《历史是什么?》,陈恒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236页。11篇四:《生命是什么》读后感

《生命是什么》读后感 1944年,著名物理学家薛定谔在都柏林出版了一本小册子《生命是什么》。作为一名研究生命科学的研究生,我仔细阅读了这部影响了几代人的经典。

作者薛定谔(e.schrodinger,1887-1961)是奥地利著名物理学家,1926年提出波动力学并因此获得1933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后来他的研究兴趣转向了生命科学。事实证明,《生命是什么》这本通俗读物为以后分子生物学的诞生作了精神上的鼓励和概念上的准备。尽管我已经对现代生命科学知识有了比较系统地了解,但我还是对书中作者独特的视角和思考问题的方式佩服得五体投地。书中作者用自己熟悉的统计物理学去思考感兴趣的生命科学问题,充分表明了一位物理学家的高度自信,而这一自信来自20世纪前30年物理学领域所发生的革命性进展。薛定谔把自己富于创见的想象力以一种略带诗意的方式推广到重大生物学问题的解决上。他提出了一个长期以来难以回答的悖论:为什么在趋于最大熵的宇宙中,那些有条不紊的生命系统却能存在并繁殖?他认为不能用经典的物理学定律来解释生命现象,于是他提出了“负熵”的新概念。另外,薛定谔还提出基因应是一种能自我复制的“非周期性晶体”等观点。

如果说20世纪是物理学的世纪,那么21世纪注定会成为生命科学的世纪。现在生命科学领域还没有出现重大的理论突破,我想发展比较成熟的物理学一定会对这一突破的出现有重要作用。从这一点来看,薛定谔的《生命是什么》这部20世纪的伟大科学经典仍具有现实意义。篇五:《什么是教育》读后感

《什么是教育》读后感

教育科学学院 07教11 07091042 唐光彩

从接受教育以来,我对教育的态度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小学和初中的顺从,高中的抵触,大学的在反抗中自创条件适应。实习结束以后我一直很困惑和很苦恼,不明白教育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前几天翻看雅斯贝尔斯的《什么是教育》一书,刚一看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了。说实话,我从来没对一本书产生如此浓厚的兴趣,虽然有些章节哲学意味比较浓,不是很容易理解,但我每看一章节,就做些简单的摘录,及时的总结出里面的一些思想观点。经过将近四天的阅读,我终于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颤,收获很大。下面我想从七个方面谈谈的感想。

1、教育的含义

书中谈到“教育是人对人的主体间灵肉交流活动(尤其是老一代对年轻一代),包括知识内容的传授、生命内涵的领悟、意志行为的规范、并通过文化传递功能,将文化遗产交给年轻一代,使他们自由的生成,并启迪其自由天性。因此教育的原则,是通过现存世界的全部文化导向人的灵魂觉醒之本源和根基,而不是导向原初派生出来的东西和平庸的知识。真正的教育绝不容许死记硬背,也从不奢望每个人都成为有真知灼见、深谋远虑的思想家。教育的过程是让受教育者在实践中自我练习、自我学习和成长,而实践的特性是自由游戏和不断尝试。” “教育活动关注的是,人的潜力如何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并加以实现,以及人的内部灵性与可能性如何充分生成。简言之,教育是人的灵魂的教育,而非理智知识和认识的堆积。”

“只有导向教育的自我强迫,才会对教育产生效用,而其它所有外在强迫都不具有教育的作用。相反,对学生精神害处极大,最终会将学生引向对有用性世俗的追求。在学习中,只有被灵魂所接受的东西才会成为精神瑰宝。” 我非常赞同他的这些观点,细想我们从小到大所学的知识,有多少还存留在我们的记忆里?简直是太少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因为我们一直是在强迫下学习这些枯燥乏味的知识,不明白学习它的意义,很多时候只是为了考试而学习。我们的灵魂没有被唤醒,我们的好奇心、学习兴趣、想象力都被强迫性的教育磨灭了。将来等我做了老师,我要努力去唤醒学生的灵魂,去激发他们内在的学习动机,让他们享受学习的乐趣。我一直以为学习本该是件快乐的事。每个人生来就有探究的欲望,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当我们去接受新鲜的事物时,我们的内心得到了满足,我们会获得一种快乐。

2、计划的必要性和全盘计划的危害

“教育绝不能按人为控制的计划加以实行。教育计划的范围是很狭窄的,如果超越了这些界限,那接踵而来的或者是训练,或者是杂乱无章的知识堆积,而这些恰好与人受教育的初衷背道而驰。

人,只能自己改变自身,并以自身的改变来唤醒他人,但在这一过程中如有丝毫的强迫之感,那效果就丧失殆尽。

把整个人类的存在视为一个群体组织的全盘计划——这种计划在根本上就受到人类理解力的限制——是对真正人性的扼杀,这些计划侵吞了属于人的自由。

教育过程首先是一个精神成长过程,然后才成为科学获知过程的一部分。学校应为每一个人创建一个智力和精神的基础,这一基础对掌握其他的知识和技能是必不可少的。创建学校的目的,是将历史上人类的精神内涵转化为当下生气勃勃的精神,并通过这一精神引导所有学生掌握知识和技术。

我们通常的错误做法:①儿童应该获得能力和掌握知识,知识以纯粹形式并通过科学提供给学生;②应适应儿童的天性和能力来因材施教;③将儿童培养成为社会所需的栋梁之才。

什么地方缺乏冷冰冰的、机械的科学,教学法和病态的心理学,那里就有重视全人教育的出色的教育存在。

教学活动中的读、写、算的学习并不是既能的获得,而是从此参与精神生活,细心地把握其中的美,而不是外在的手的动作和理解运算。” 这段话的主要观点是教育过程是一个精神成长过程,是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获得精神享受,教育不能按照人为控制的计划加以实行,因为很多教育计划扼杀了真正的人性,侵吞了属于人的自由,而人在不自由下所受的教育是无效的。事实确实应该如此,我们的教育应该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重视全人教育。我们应该让学生自由的发展,而不是事先就计划把学生培养成为什么样的人,最终培养出千篇一律的人。教育应该各因其材,各成其才,让每个人成为他自己,各有特色。

3、教育的本质

“教育是极其严肃的伟大事业,通过培养不断地将新的一代带入人类优秀精神之中,让他们在完整的精神中生活、工作和交往。

教育,不能没有虔敬之心,否则最多只是一种劝学的态度,对终极价值和绝对真理的虔敬是一切教育的本质。”

这个观点真的说出了我的心声。我一直追求完整的精神生活,寻求终极价值和绝对真理。在生活中,对物质我不太注重,衣服穿着舒适就好,饭可以吃饱保证营养即可,我的电脑在宿舍是公用的。我喜欢躺在床上全身心的听音乐,沉浸在歌曲所描述的那种场景和心境中,去体会主人公的感受。看电影的时候我也会不知不觉的进入情境,随剧中人物的喜怒哀乐而或喜或悲,看完电影才猛然意识到那只是虚构的情节。午后的一杯奶茶会让我的心情非常愉悦,听着雨声心里会特别清爽。有时我会因为陷入某些思考而平静或烦恼很久,尤其是当我追问为何而活着或教育的意义时。很多时候同学总会说我天真,笑我傻,去追求那种不现实的生活,去思考这些根本没有答案而且在他们看来毫无意义的问题,有时我也以为这是我的错,我的较真给自己带来了这么多无谓的苦恼。现在我终于明白,我那不是天真,不是较真。我一直在完整的精神中享受着生活的美,一直在追求真理。

4、教育的意义

“人不只是经由生物的遗传,更主要是通过历史的传承而成其为人。人的教育重复出现在每一个人身上;在个人赖以生长的世界里,通过父母和学校的有计划教育,自由利用的学习机构,做后将其一生的所见所闻与个人内心活动相结合,至此为止,人的教育才成为的第二天性。

教育正是借助于个人的存在将个体带入全体之中。个人进入世界而不是固守着自己的一隅之地,因此他狭小的存在被万物注入了新的生气。如果人与一个更明朗、更充实的世界合为一体的话,人就能够真正成为他自己。教育帮助个人自由的成为他自己,而非强求一律。”

我之前一直不明白教育的意义是什么,上高中之后也经常思考到这个问题。上大学之后,我非常渴望自由,极其反感被逼迫。有时我的某些行为在同学看来比较任性,比如因为马哲课非常没意思,老师讲课也不太认真,我就从此不去上马哲课而去图书馆看自己感兴趣的书;再比如很多同学考计算机二级证书,只是为了求职简历上多一份证书,而其实在考证的过程中没什么实际的收获,面对这种情况,我不会去参加这种没实际用途而只会挫伤人的积极性的考试,我宁愿去学习吉他陶冶一下情操并增加对生活的热爱之情。其实,我不是任性,我只是渴望自由的学习,我只想成为我自己,依照自己的内心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取走自己选择的道路,不想盲目的跟从别人。我们每个人生下来的时候都是原创的,可是很多人最终会成为盗版的,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很多人从没问过自己的内心到底想做什么。很多人被压迫的教育害得太深,以致迷失了真正的自己,而只是盲从地去做一些自己也不知道其意义的事。我们接受教育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自己,让自己的潜力得到更

好的挖掘,让自己活得更精彩更有意义。虽然在中小学时我们的自由很少,但上大学之后,我们有能力去争取更多的自由,我们可以掌握自己的路,我们不应该再屈从于不合理的或不适合自己的教育计划,我们完全可以创造条件让自己学得更快乐、更激情,为什么不去做呢?我们不应让自己的懒惰和顺从的恶习害了自己,我们要去寻求属于自己的路,成为真实的自己。

5、教育的危机

“当教育的本质发生问题,当教育的信仰开始动摇时,人们就会有意识地寻求教育目标何在。

教育的形式化正式是与其本质成为问题之时。教师以种种人为的方法来保持学生对他的敬畏:保留一些东西不交给学生,或者要求树立个人的权威以及学生的盲从。在这种情况下,本来使用训练有素的方法处理广泛的学习资料,现在变成了空洞无聊的尽义务而已;本来学生的学习是求取最佳发展,现在却变成了虚荣心,只是为了求得他人的看重和考试的成绩;本来是渐渐进入富有内涵的整体,现在变成了仅仅是学习一些可能有用的事物而已;本来是理想的陶冶,现在却只是为了通过考试学一些很快就被遗忘的知识。

如果变得日益严重的教育本质问题,竟被人们如此地忽视,那么教育就会变得丧失根本目标而不稳定和支离破碎。它带给学生的不再是包罗万象的整体知识,而是混杂的知识。

当代教育已出现下列危机征兆:非常努力于教育工作,却缺乏统一的观念;每年出版不计其数的文章书籍,教育方法和技巧亦不断花样换新。每一个教师为教育花出的心血是前所未有的多,但因缺乏一个整体,却给人一种无力之感。此外,就是教育一再出现的特有现象:放弃本质的教育,却去从事没完没了的教学经验、做一些不关痛痒的调查分析,把不可言说之事用不真实的话直接表达出来,并不断地更换内容和方法做种种实验。如此这般,就好像人类把好不容易争得的自由,花费在无用的事物上。自由变成了空洞的自由。一个连自己都不信任的时代去关心的教育,就好似从虚无中能变出什么东西来。”

以上提到的这些问题,在目前的教育中确实存在,以我目前的认知水平我暂时还不能做出明确的判断,但我隐隐之中觉得雅斯贝尔斯说的不无道理。从我自身来看,我小学和初中的学习主要是为了求得他人的看重和考试的成绩,目前很多学生的学习只是为了通过考试学一些很快就被遗忘的知识,而很少能够在知识的陶冶中享受学习的快乐。或许这真的值得我们很多教育工作者去反思。

6、教育与语言

“要有最纯熟的语言,我们就必须不断地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训练自己的语言,最有力的、最真实的、最坦白的语言是我们完全成为自己并且熟悉事物时,自然流露出来的语言。

每个人都必须学习语言,但重要的是语言的间接学习,即要熟悉书本上所描写的事物。事物的特性显露在表达这种事物的语言特性上。对事物的了解与深入,其语言表达的水准亦愈高。

语言的欺骗作用:起初人们苦心积虑地创造出来的语言,却在后人口中变成了惯用语而不知其意,那些深邃的表达方式也变成了实用性语言,结果一大堆空洞无物、歪曲原意的语言控制着人类:人就让这种语言操纵着,而忘记真正的自我和周围实在的世界。因此它们的教育只是为了语言能力的获得而非对事物认识能力的提高;只是习得一堆习惯用语,而没有去探究事物的本质。”

对以上观点我深有体会,从上小学到高中,我一直不喜欢上语文课,虽然我语文学得还不错,可我几乎从没有在上语文课的时候觉得很快乐,觉得很想去学习它。我原以为这是天生的,我以为我天生就没有文学细胞。上了大学后我才知道,原来我不是讨厌文学,而是不喜欢语文的教育方式。传统的语文课上,老师单纯的讲文章怎么分段,某些字有什么用意,某些物有什么象征意义等等。语文课是简单的知识讲授,而没有让我们去体会语言所描绘的景物的优美,人物的真诚、无私、善良,场景的惊心动魄。上大学后我才发现在闲暇时我也喜欢看文学作品并陶醉在某些作品中,某些文学作品也会让我的心灵受到熏陶和震撼。就像书中所说的“人就让这种语言操纵着,而忘记真正的自我和周围实在的世界”,我们以前可能就属于这种情况。我们学习语言应该是为了探究事物的本质,提高对事物认识能力。

7、陶冶

“作为形成人生态度的陶冶必须为人们提供广阔的空间,使人们在理性中寻求道路,全面地展开精神运动。”

陶冶观在活动中完成,他的目标是全面地造就人,铸造人的本质(也就是让人的本质显现出来)。

占有知识并不等于陶冶,而是习得精神内容的代名词。这种习得尽管也是一种知识的积累。但是,如果知识是陶冶的一个要素的话,那么已获得的思维、行动和认识的形式就会在知识中显现出来。这样的知识并非陶冶本身,单纯的知识只是达到某种目标的手段,人们可以运用这些知识,但他们对于人而言,是外在的财富。而陶冶的知识却能改变人、帮助人成为他自己。

第2篇:前方是什么读后感

《前方是什么》读后感

到今天为止,我才读完了吴非老师的著作《前方是什么》。读这本书竟然断断续续地用了一个月。因为在这期间,我为准备自学考试耽误了一些时间,又因为一些学校家庭中的一些事情,使我放慢了阅读这本书的速度。这本书大多是睡前躺在床上看完的,每天晚上入睡前用半小时左右的时间看上三四页书。

吴非老师是我敬佩的人,以前我看过他的另一本书《不跪着教书》,我从中受益匪浅。可以说,《前方是什么》是《不跪着教书》的续集。春节期间,我从城都邮购了几本教育名著,我之所以把其它名家著作放在一边先阅读吴非的书,是因为我对他仰慕已久,见到书名就有一种想读的冲动感。通过阅读《不跪着教书》,我懂得了教师应是最有尊严的人,做一个有尊严的教师不但是我们做人的准则,而且是职业的需要,如果是一个没有尊严的教师,教出的学生也只能是思想的奴隶。

《前方是什么》这本书给我什么启迪呢?经过对这本书的进一步梳理,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去思考:

一,做一个有尊严的教师。在这本书中作者继续渗透他的一个重要思想,即做一个有尊严的人,做一个有尊严的教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直立行走在教育的征途上,才有自己的思想,才能不被一些污浊的教育现象所同化,‚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教师有尊严,学生才有尊严。没有尊严的教师,一般是不会有有尊严的学生的。做一个有尊严的教师是我们人格的需要,也是教育的需要。同时教师要尊重每一个学生。与《不跪着着教书》不同的是这本书中没有章节讲‚做一个有尊严的教师的重要性‛,而是把这种思想自然融入到每一篇文章当中,使读者感受到‚尊严‛无处不在。其中有一篇文章《面对儿童的眼睛》算是较直接地谈了‚尊严‛的问题。他讲了办公室里,如果有同事的小孩子,人们总想逗逗留这孩子,以显示对小孩子的喜爱,和对小孩子家长的尊重,岂不知,这样做反而对小孩子不好,因为小孩子也有自己的尊严。

二,对教育上的不良现象要有反抗的勇气。在这本书,吴非老师多次地批评教育中的腐败现象和不当的教育方法。比如《论校长的教育使命》一文,作者从正反两个方面论述了校长的教育使命,其中列举了校长种种素质低下的状况,有些校长不通业务,有些校长不务正业,等等。我想说些话是要有很大勇气的。我记得《中国教育报》上有一篇对吴非老师的访谈录,记者问他,你敢于说真话,因而得罪了一些领导,他们有没有让你穿小鞋的时候,吴非老师回答说,‚有,把小鞋顶个洞,脚趾头不就得到解放了。‛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教师对校长唯唯诺诺,惟命是从,即使校长有错误也不敢提出反对意见。人民教师应该对教育负责,纯净教育的环境是我们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三,对教育理想的执著追求。吴非教师在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中说,‚中国的教育将往何处去?明天,谁来建设这个国家?这些问题,如果我们不思考,也许就没有人去思考了。社会分配的不公,金钱诱惑的无所不在,教育领域的种种腐败,正在腐蚀一个时代的教育;但是,仍有一群有信仰的、站直了的人。中国人应当铭记教育守望者们在艰难困苦的条件下的付出,没有他们神圣庄严的工作,就无法铸造国民雄健的魂魄,而一切发展也将化为乌有。人可以没有宗教政信仰,但是从事真正的教育需要宗教般的执著精神。‛‚走吧,走出光明来!‛吴非老师对理想教育的执著精神令人感动。他在《我对课改充满信心》一文中,列举了种种为应试教育推波助澜的行为,指出‚对贯彻实施素质教育,为断有人发难。‛他说,‚中小学的升学率恶性竞争造成学生学业负担过重,过重的学业

负担在摧残青少年,为什么有的人就是不肯正视这样的事实,不肯去思考人的尊严和教育的尊严呢?‛‚我多么想听见孩子们的哥唱!好多年了,听不到孩子率性的歌唱。我想后到孩子们旁若无人地对着群山唱,对着天空唱,我想看到他们脸上对明天的憧憬……然而,没有歌,没有诗,也没有梦。‛他又说,‚教师应当是思想者,是思想者就得有责任感。不具备这样的认识,就不配称自己是‘知识分子’。同样,改革高考的时机已经成熟。我很高兴有那么多专家和同行已经开始研究可行的方案,虽然困难还很多。‛吴非面对‚应试教育笼罩的教育界‛依然对课程改革充满了乐观态度,令人非常敬佩。相比之下,我们大多数教师在教育中丢失了自我,自觉不自觉地成了应试教育的帮凶。我们应该感到汗颜,应该为新课程改革尽力。

由于我写作水平有限,难以写出自己的见解,缺乏真知灼见,所以只好有些地方只好照抄这本书的内容。我建议同事们读读这本书,对你一定有很大的帮助。

第3篇:《生命是什么》读后感

《生命是什么》读后感

1944年,著名物理学家薛定谔在都柏林出版了一本小册子《生命是什么》。作为一名研究生命科学的研究生,我仔细阅读了这部影响了几代人的经典。

作者薛定谔(E.Schrodinger,1887-1961)是奥地利著名物理学家,1926年提出波动力学并因此获得1933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后来他的研究兴趣转向了生命科学。事实证明,《生命是什么》这本通俗读物为以后分子生物学的诞生作了精神上的鼓励和概念上的准备。尽管我已经对现代生命科学知识有了比较系统地了解,但我还是对书中作者独特的视角和思考问题的方式佩服得五体投地。书中作者用自己熟悉的统计物理学去思考感兴趣的生命科学问题,充分表明了一位物理学家的高度自信,而这一自信来自20世纪前30年物理学领域所发生的革命性进展。薛定谔把自己富于创见的想象力以一种略带诗意的方式推广到重大生物学问题的解决上。他提出了一个长期以来难以回答的悖论:为什么在趋于最大熵的宇宙中,那些有条不紊的生命系统却能存在并繁殖?他认为不能用经典的物理学定律来解释生命现象,于是他提出了“负熵”的新概念。另外,薛定谔还提出基因应是一种能自我复制的“非周期性晶体”等观点。

从今天的生命科学来看,薛定谔的理论有些模糊不清,主观判断较多,甚至存在错误,例如有关量子跃迁和突变的论述,归根到底是因为他所做的从物理学理论到生命科学的推广过于牵强。物理学是一门研究物质的科学,尽管生命也是物质,但是生命这一复杂系统具有了许多独特的不同于物质的本质属性。我想这应该是物理学定律不能生搬硬套到生物学的根本原因。但不容质疑的是,正是薛定谔广博的知识基础、敏锐的洞察力和巨大的理论勇气为原本发展缓慢的生命科学注入了新的活力,开辟了物理学和生命科学结合的新天地。《生命是什么》的出版对当时年轻的物理学家产生了巨大影响,他们中的许多人由此转向了生物学研究,希望从中发现新的物理定律。弗朗西斯.克里克是他们当中的杰出代表,1953年他和詹姆斯.沃森共同发现了DNA的双螺旋结构,实现了生命科学的重大突破。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应该向薛定谔学习他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的精神。孔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在学习的过程中一定要勤于思考,才能发现有价值的问题。另外,要形成宽广的知识面和广阔的学术视野,才会更好地进行创新,薛定谔也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如果说20世纪是物理学的世纪,那么21世纪注定会成为生命科学的世纪。现在生命科学领域还没有出现重大的理论突破,我想发展比较成熟的物理学一定会对这一突破的出现有重要作用。从这一点来看,薛定谔的《生命是什么》这部20世纪的伟大科学经典仍具有现实意义。

第4篇:《幸福是什么》读后感

《幸福是什么》读后感

益田小学五一班杨雅婷

幸福,指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在这篇课文中,作者以三位小孩为例,来向我们述说幸福的含义,要说我们现在的幸福,当然来自是父母的爱。父母的爱有很多种,比如零花钱。虽然他们给自己很多零花钱,但那都是父母的钱,并不是自己辛辛苦苦劳动得到的。

可能同学们觉得有钱就好,就心满意足了,哪还管它是哪里来的。但我觉得,有钱,是要付出,是要靠劳动换取的。

我的零花钱是做一些家务得到的。记得有一次,我兴致勃勃地干家务活,累得满头大汗。妈妈看我做的很好,便给了我两元钱。顿时,我高兴地又蹦又跳,脸上乐开了花。知道了,幸福是要靠劳动换来的。在四年级的时候,我很喜欢帮助别人,经常做一些好事。有时人家笔掉了,我会帮他捡起来,并帮他把笔上的灰尘吹掉,还给他;有时人家摔跤了。我立马会扶他去校医室;还有时人界不会读一个英语单词,我便上前热情地教他读……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次摔跤事件。我们班有一个女生一不小心在跑步的时候摔倒了,我一看到,就把她带到校医室。医生看了看,往她的伤口上抹了红药水,说:“过几天就好了,破了点皮。”直到医生说完最后一个字,我那颗悬了已久的心才慢慢放下来。

在校医室坐了一会儿,我便挽着她一步一步地回到了操场,她在路

上轻轻地对我说:“谢谢你。”我忽然觉得帮助人真好,不仅能让别人快乐,也能让自己快乐。

幸福其实就在身边,容易满足就是天堂。生活中处处都能体会到幸福的滋味,如果别人帮助了你,从这件事中你觉得他很好,那你就感受到幸福了。

幸福是要靠劳动,要靠很好地尽自己的义务,作出对人们有益的事情。这也是一种幸福。

(指导老师:张太清)

第5篇:读后感:《幸福是什么》

读后感:《幸福是什么》

我一提到幸福这两个美好的字眼,也许你们一定有所耳闻吧,我想我们身边的人都希望得到它,拥有它,然而你们知道什么是幸福吗。

那好,就拿我来作个比较吧,你想我小的时侯原以为到了春节的时侯,能穿上新衣服,得到压岁钱,这是多么的幸福啊,其实我认为是错的,究竟是怎样一个问题呢,让我始终感到有些迷惑不解。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一部叫红楼梦的电影,里面有一个主人公,叫贾宝玉,他是一个富家子弟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一向锦衣玉食的,可是到了最后,还不是一无所有,我想,虽然这毕竟是演戏,可是在我们生活当中也不是没有,你可知到,这毕竟是短暂的,这不叫真正的幸福,那你知道真正的幸福吗,我认为真正的幸福是要靠辛勤劳动出来的,关键是我们去做怎样一个人,怎样去看待幸福,还有我们一生怎样度过才有价值。

初一:活泼的凤儿

第6篇:幸福是什么读后感

这个学期,我学了《幸福是什么》这篇课文之后才知道幸福是什么,幸福是什么读后感。以前,我只知道幸福是有得吃、喝、玩就是幸福了,但是,我错了,在这篇课文里有一个叫智慧的女儿,她说过这一句话:"幸福是有劳动,就是尽自己的义务,做出对人有用的事情。"智慧女儿说的话这才是真理。

我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里,但是,我总是说父母很烦人,就是骂我、打我;早晨的时候,买一些早餐来给我吃,不好吃的我就不吃,检查作业的时候说的话比茶还要多的挤进我的耳朵;每次妈妈唠叨说"废话"我都觉得很烦,读后感《幸福是什么读后感》。可是,如果"换"一个心来想,你就会想到那些没有父母的小孩,还有一些没人管的小孩,那些父母连自己儿女哪里玩也不知道。这些人,都是不幸的。回想自己:父母每次的"打""骂"其实都是自己的关心、关爱。对我要求这么严格,其实也是出自对我的保护。都是怕我长大以后学坏了,每次妈妈都说:儿子,打在你身终在我心你知道吗?"真是可怜的父母心啊!所以我要珍惜我的幸福。

读了《幸福是什么》这篇课文,我终于知道了幸福是靠自己创造而成的。

第7篇:幸福是什么读后感

每个人都想得到幸福。可是幸福究竟是什么呢?是无忧无虑的生活?是荣华富贵的家庭?还是得到众人的关爱呢?真让人迷惑不解。最近我们学习了《幸福是什么》这篇文章。它主要说了智慧女儿启发三个小孩去寻觅幸福,过了十年,三个小孩成为青年,相聚一块,互相谈论十年的事,智慧的女儿又出现,告诉了三个青年幸福是要靠劳动,要靠很好地尽自己的义务,做出对人们有益的事。

读完文章,我不禁想起的雷锋叔叔。他因公出差乘火车,好事整整做了一火车:又是给老人让座,又是帮助列车员扫地,倒水,收拾小桌子……这虽然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却给其他的旅客带来了极大的方便。这充分体现了“给永远比拿愉快”的“给”。

同样在生活中“给”的例子是举不完的。就像歌唱家,舞蹈家的表演给人们带来欢乐;教师无私奉献给了人们知识;环卫工人的辛劳给人们带来了清洁的环境……这些都说明了“给永远比拿愉快”,相信他们也会在辛劳中感到无比的幸福。也因这种幸福之源不断循环所以虽然是辛劳但在他们的脸上总是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幸福要靠劳动,要靠很好尽自己的义务,做出对人们有益的事情。”智慧女儿说的这句话深深地烙在我心里,它教会了我身为班中的科代表,应不计报酬默默奉献,应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同时也教会了我在生活中学会把快乐多分给身边的人。记得有一次突然停电了,整个小区黑漆漆的一片,那是炎热夏日,停电没风扇多难熬啊!此时楼上楼下怨声不断,此时我从抽屉拿出平时收集的蜡烛,摸索着下楼分给邻居们,她们捧着我的心意,点燃了,亮了,那温暖的烛光映红了她们的脸,同时也照亮了我的心,当了一回“雪中送炭”的人感觉真好,使我感到“给”的幸福。

幸福大家都想拥有,但总觉虚无缥缈,摸不着抓不住。其实呀,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能够靠自己的劳动留给人们美好的东西,那自己的生活都会是愉快,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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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法律是什么读后感

《法律是什么》读后感

11级法本19班

董勤生

11112031928 寒假中,应老师的要求,读了刘星教授的《法律是什么》,学到了很多东西,让我对法律有了一个更加理性和科学的认识。

一般来讲,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一般限于宪法、法律。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法律将随着社会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具体阐释为:(1)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具体来说,奴隶制国家的法律是奴隶主阶级意志的体现,封建制国家的法律是地主阶级意志的体现,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是资产阶级意志的体现,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可见,法律不是一切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它反映的是统治阶级的愿望和要求。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这是国家创制法律的两种形式。所谓国家制定法律,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按照一定的立法程序直接创制法律,即制定出新的、过去没有的法律规范。所谓国家认可法律,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对社会上原来已经存在的某些风俗习惯、道德规则、宗教教规等加以确认,赋予其法律效力,使之成为法律。

(3)法律的实施方式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这是法律最主要的特征,也是法律同其他行为规范最显著的区别。保证法律实施的强制力主要指军队、法庭、警察、监狱等。

(4)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即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普遍约束力。这是法律的另一个显著特征。

(5)法律的内容是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且这些权利与义务是由国家确认和加以保障的。这是法律的一个重要特点。

总之,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它是统治阶级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实现阶级统治的必不可少的手段。

以上是我在学习中对“法律是什么的大致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用以规范各种行为的体系。但是,如此“简单”的问题在西方许多学者眼中却如此“复杂”,换言之,中国语境的一般读者很难在同一视觉去审查西方法理学的语境,本书作者尝试将两种语境“融合”,并在其中运用大量正反双方面的例子,让读者在与作者本身同等的知识状态下进入西方法学语境,从而建立一个渐进的围绕中心问题而展开的逻辑思路,因而把握更为广泛深刻的法律知识。

对于法律是什么的问题,作者并没有作正面的回答,而是从不同的角度运用分析法学理论和现实主义法学等方法向我们一一陈述。法律是什么,可以从两个层次上分析,其一是“一般”层次,即是从抽象方面来解释法律是什么,如“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法律是正义的象征”,“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等等便是在解说法律的抽象含义。其二是“具体”层次。在此层次上,人们会针对一个具体实践问题来问法律的具体规定是什么,这便具体到相关的案例。

法律是什么可以分为实质上的法律和行动中的法律。实质上的法律是一种命令,这种命令表现为意愿明示而且必须为他人所接受,否则制定者将给与暴力的制裁。行动中的法律则更注重灵活性,其并不单纯地以白纸黑字作为判决的唯一依据,其最终判决的形成依据渊源是多方面的,任何法律的最终解释都不能离开其使用者本身。而作为意识形态中的法律,作者则结合矛盾的观点,通过引入美国法学家肯尼迪的观点进行分析,最后得出结论,法律形式中也存在矛盾,也就是在实现了一些预设的目的的同时却无法实现另一些目的。

书的最后两章主要写到地方性知识的法律和需求中的法律,在这两章中,作者提及到法律在地方实施和使用中的困难,作为地方性知识的法律,其权威往往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存在着“霸权”。而对话中法律作者则认为由于理在法律实践中存在不同的“看法”对话,是不同政治道德观念的对立,因此有时似乎不能达成共识。无论在地方性的法律还是对话中的法律,作者都引入道德与之比较,并指出两者的冲突与不同,最后就是对于“恶法”的如何作答,因为我们无法保证法律适用者一定会给出一个确证性的解释,这是一个很难解决的实践困境。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对“法律是什么”的概念已经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但在读完刘星教授《法律是什么》后,对法律是什么这个朦胧概念有了更深的认识,作者从一般读者的角度深入地对西方法理学进行批判解读,用语平实,例证简洁,在此基础上,作者亦意在抒发自己对法理学的视角:我们对法律的看法往往是由我们的姿态决定的。以下是我的几点感受:

法律是一种命令。第一,这种命令实质是表达制定者的意志,这种意志必须为他人接受,否者制定者讲给以暴力式的制裁。这种观念来自对法律现象的思考。法律是义务性执行的规定,这一点,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均有体现,例如,不得盗窃他人财物,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及安全,不得破坏国家安全和利益等等,这些要求都被权威机关规定为一种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法律规定,公民可以订立买卖契约,可以编写作品,可以订立遗嘱等。也就是说,当某人自愿订立遗嘱时,他人便不得干涉。第二,法律是一种命令还表现为刑事处罚问题。如当A为阻止B出版作品而将其作品藏匿,便会立即触及刑事问题,权威机关将会做出决定强行A将作品归还,如果A反抗执行机关的执法行为,则会最终触及刑事处罚。第三,法律是一种命令还表现为某些法律规定不直接说明权利义务,而是直接说明何者行为是否有效,如A趁B之危签订合约,则权威机关将直接宣布其合约为无效,并对A做出相应制裁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性。最后,法律是一种命令是应以权威机构的强制义务的意愿和刑事处罚为依托,没有这种实质有效的暴力制裁,法律作为一种命令便会失去意义。

法律可以分为常识观点中的法律和实质上的法律。常识观点中的法律是一种白纸黑字式的观念:法律就是立法机关或法院这些权威机构宣布的正式文件。法律具有一定的连续性,法律本文本身没有意义,法律的存在依赖一个社会的大多数人对某个人或者某些人的习惯服从。行动中的法律则更应该注重灵活性。由于法律的地方性,导致法律的不确定性,在地方性法律的概念中,一切法律知识,不论是一般性质的还是具体性质,都是当下的知识,无一是可以永恒的,于是,没有一个法律知识可以站在他者之上自称唯一正确,没有一个法律知识可以作为唯一标准。在美国纽约州著名的里格斯诉帕尔玛案件中,A是B所立遗产的唯一指定继承人,A为防止B改变遗嘱,从而将B杀害。在当时,纽约州法律并没有规定如果继承人为谋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则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但是A的确是违反故意杀人罪。经过慎重思考,法院最终并没有执行法律字面上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而是从众多的前案例中,推演出一个法律原则,即不容许以欺诈行为或犯罪行为从而获得利益,并判决A不能获得B的财产。面对这种规定,人们似乎可以向常识观念提出问题,在里格斯诉帕尔玛一案中,法院中的做法可能是不对的,因为法律的义务是在于严格按照法律条文中的明确规定解释来解决纷争,如果法院另行其道,那是因为法院自己抱有不正确的法律观念。但是,在此案中,法院则认为自己行为并没有超越法律的规定他们的判决非但没有受到谴责而且成为新的先例,一是因为A的故意杀人罪的确成立,二是法院虽然没用按照法律条文来判决,但是其灵活的运用与此案法律规定明确相关的立法资料,同样是运用法律。法律条文是死的,灵活的使用法律才能更好的让法律保护人民的利益,这给我们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书的最后,作者提出了“恶法”和“邪恶要求”等观点。法律完善是一个长远哥过程,法律条文也是不可能具体到生活中的任何一个方面,我们无法保证法律适用者一定会给出一个确证性的解释,这是一个很难解决的实践困境。这就意味着,有时法律理解而产生的“法律是什么”,更多的是一个纲领,一个大的方面,而不是“具体需求”式的。

以下是我在读完这本书后的一些思考:

思考之一:自从看了《秋菊打官司》以后,“给一个说法”成了中国人民运用“法律武器”以捍卫自己的利益、尊严等的一个极其形象的“说法”。但如果认真深究,这种形象说法的背后很可能正隐藏着国人对法律的一种普遍的认识:法律是一种现成的“说法”,关键就在于法官的“给”与否;如果“不给”,即使付出代价也要“讨回”。我们的普法教育基本上回避了“法律”这个概念的复杂性,使“法律”无论在理论上或实践上都成了客观、公正、不容怀疑的。但问题正在这里。

在西方法理学说中,“法律”作为一个抽象概念决非是已有共同或大致接近的定义;作为具体概念的法律条文更是无法不被怀疑、诘难。读过哈特、德沃金和波斯纳等人的著作的读者,当会对作者们对于“什么是法律”这个问题所作的反复辩难(德沃金的《法律帝国》恰好是以“什么是法律”作为头一章与最后结语的标题)深有印象。《法律是什么?》一书集中地展示和评述了这些观念,使“中国语境的一般读者”无法再对“法律”抱有一种单维度的思想观念与思维方法。中国的秋菊们现在虽然不一定会读懂“法律是什么”这种问题,但我想,她们最终在生活中也会慢慢对“给”来的“说法”有所思考,以至要求对“说法”再“给一个说法”。从“给一个说法”到思考什么是“说法”,这是真正的普法教育的起点和成果。

思考之二:中国人向来喜欢以某些口号来表达他们对治理社会的想法,而且也相信口号本身的力量。口号就必须是简化的、不容置疑的。“以法治×”就属于这类口号之一。《法律是什么?》可以让人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正如在回答“法律是什么”时应该首先回答我们以什么姿态看待这个问题一样,在高喊“法治”的人群中,我们也应该努力辨别各色人等心目中的真实姿态究竟是什么。正如书中所言,不同社会角色的心目中有不同的“法律”。那么,“以法治×”的“法”只能是属于分析法学所认同的,即认为法是一种以制裁为后盾的命令,并且见诸白纸黑字。这样,执法者既有在某种场合沉默的自由,也有在某种场合根据需要作出变通裁决的自由。对此,作者提出:“如何避免法律上的专制?”(45页)依此思考,尽管“以法治×”喊了许多年,立法工作也深入到了许多普通人甚至想不到的领域,然而有些事关人的最基本权利的“法”还是呼之难出,可见“以法治×”的前提条件尚是不完整的。关于“法治”,作者认为,“法治的理想并不意味着必须遵守任何内容甚至专制内容的法律,法治本身的目的之一即在于防止专制。”(56页)我想,当我们为实现法治而努力的时候,也应该时刻思考什么是法治的现实与理想这样一些问题。思考之三:本书的写作方式令我颇感兴趣。作者在序言中谈到了两个问题,一是国内介绍西方法理学的作品常常令“中国语境的一般读者”难以通过作者的“视域”而真正进入西方法理学的语境;二是一般读者似乎难以在阅读中展开学理的批评对话。作者认为,“真正的批判阅读,应该是理由层面上的追寻与辩驳。”综览全书,作者的确力图在任一观点的理由层面上展开分析与辩难,使理性的思维挑战成为阅读中的最大乐趣。仅此而言,我认为作者的尝试不仅是有益的,而且是成功的。另一方面,可能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如果该书预想的读者真的是“中国语境的一般读者”的话,那么它似乎缺少了对中国语境中的法理学的必要陈述和理由分析,而这可能是“一般读者”从中国语境中进入西方语境的有益的、而且会是感兴趣的一个环节。另外,作者认为无需浪费笔墨介绍书中论及的西方法学家,而这对于“一般读者”恰是十分需要的,因为对他们,这些内容可能并非是“随手可见”的。

作为一名法律人,首先必须做到的就是明白法律是什么。在刘星教授的字里行间,我更加透彻的理解了法律的概念。今后,我将通过对法律最基本的概念为前提,努力学习,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第9篇:《爱是什么》读后感

书是灯塔,能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书是蜡烛,能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书是信念,能提供我们前进的动力。书是成功之门的钥匙,是通往光明的阶梯,是给人启迪的宝物,还是伴人成长的朋友。

有一次,我在看《意林》,无意间我翻到了这篇文章——《爱是什么》,看后,我深有感触,文章讲述了一个小小的事情:

一个同学问老师:什么是爱?老师要求同学们在课间时间去找回一样东西来回答问题,一个同学带回了一朵鲜花,一个同学抓到了一只蝴蝶,第三个同学抓到了一只刚从鸟巢里掉下来的小鸟,第四位同学什么都没带回来,他对老师说:他看到了花朵,嗅到了花香;看到了蝴蝶,蝴蝶颜色十分鲜艳;也看到了掉下来的小鸟,可同时也看到了鸟妈妈的目光,那伤心的眼神。所以什么也没带回来。对于这四个同学的表现,老师表扬了第四个同学,老师赞扬说到:爱是发自内心的感觉,爱不是摘取,不是抓到什么,也不是得到或失去什么。

老师那句表扬的话深深地打动了我,爱是发自内心的感觉,是一种无私的奉献,而不是去奢求回报。老师对学生的爱、父母对孩子的爱都是无私的爱。大家都知道巴金爷爷是位了不起的世纪老人,他一生中从没有拿国家一分报酬,全是靠自己的稿费生活,他还用自己的钱很多次地“无名捐助”;在他给家乡孩子的信中,他说过:“我写作不是我有才华,而是我有感情,对我的祖国和同胞有无限的爱,我用作品表达我的这种感情。”他还说过:“我思索,我追求,我终于明白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享受。”这事实上是所有人生命的意义。爱可以代表一切,爱也是指路灯,就像在黑暗中航海的灯塔,它指明了我们前进的道路。

这不禁让我想起“是你惹得祸,你就该勇敢去承认!”妈妈严厉的表情,威严的话语,让幼小的我第一次感受到了无比的恐惧和无助。然而,在我战战兢兢地道完歉后,妈妈用温暖的双手有力地握着我,和蔼地对我点了点头,并温柔地说:“一个人在做任何事之前都要先思考能不能这样做,即使有时错了,勇于承认、敢于道歉也还是好孩子。”于是,我擦着泪笑了。我知道,妈妈对我的严厉,其实是妈妈对我无私的爱。

生活中有太多的不如意,也有太多的爱,这就看我们自己如何去发现,如何去对待。爱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感觉,爱是一种无形的表现,爱是一种无私的奉献。我们要学会感谢父母,感谢社会,感谢国家。我们自己要本着一颗友爱的心,去对待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用爱来丰富自己的生活,来使自己的人生更精彩。在一个人的成长岁月中,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不可能总是激情满怀,此时,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位人生导师,给我们人生之帆导航。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看着那些拨动人心灵的文字,亲吻着文学的碧波,生活纯洁的美、感人的爱展现在我面前。

爱不是占有,而是内心的感觉。

第10篇:《生命是什么》读后感

《生命是什么》读后感

1944年,奥利地物理学家薛定谔出版了一本石破天惊的书,叫《生命是什么》,书中有一系列天才的思想和大胆的猜想。它奏响了揭示生命进化里遗传微观奥秘的先声。本书的作者王立铭教授以薛定谔为偶像之一,以同名科普著作有意向偶像致敬。

生命是什么?本书一开始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从孤独的地球人好奇地寻找外星人,想象外星生命的存在模式,再回归到地球生命本身,引出了本书的主题——生命是什么?作者视野广阔,以进化论为原则,以生命的演化为轴线,从先哲探讨生命本质(亚里士多德的“灵魂论”和贝采里乌斯的“活力论”)谈起,之后各国科学家登上历史舞台,用一个个精彩的科学故事展现了人类尽管步履蹒跚,却从未停步地探索生命科学、尝试解析生命本质的曲折历程。本书从生命的起源写到自有意志,涉及到了分子生物学和社会学,不仅让读者感受到了大自然生命现象的神奇和诗意,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地球生命和人类智慧。

回顾书中描写,我们的地球形成于46亿年前的星云涌动,最早的地球生命诞生于40亿年前的一系列化学反应。生命的诞生需要“物质”、“能量”、“自我复制”、“细胞”、“细胞间的分工”五大元素作为驱动力。能量在混乱无序的大自然中建立有序的生命结构;自我复制保证了物质生命抵抗演化过程中的衰退和凋谢;细胞则让两者合一,为地球生命提供了安身窝。此时的地球生命仍然停留在非常简单的形态中,而以细胞分工为基础的多细胞形态让地球生命变得无限的可能。当细胞分工达到辉煌顶点,很可能是人类大脑和人类智慧。而人类智慧的形成同样需要五大元素:感觉、学习和记忆、社交、自我意识和自由意志。说到底,地球生命和人类智慧都是演化的产物,逃不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演化规律。

不久前看过一段视频——梁冬对话华大尹烨——尹烨直白地表达了自己的生命观:生命的本质是化学,化学的本质是物理,物理的本质用数学描述,数学的本质是用某种语言表达……如今看来也不难理解。他的观点也正好呼应了薛定谔曾经自信的思想:物理学和化学原则上可以诠释生命现象。

以上解决了从何而来的问题,那么未来呢?其实,随着人类对生命活动的理解越来越深,随着生物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人类已经开始尝试改变演化的进程和方向了。例如转基因技术,在过去是异想天开,现在虽然争论不断,但也并不陌生了;又如试管婴儿技术,本质上说人类干预了自然繁衍的规律,发明者也从恶魔变成了“送子观音”。还有近年来的“基因编辑”技术,让人类拿起“上帝的手术刀”,通过剪切错误的DNA位点,修正正确的位点。所有这些都是人类主动参与生命演化过程的证明,表达了人类想变成生命主人的渴望。

所以,作者非常自信地说,“我们踩着穿越古老时间的鼓点而来,我们带着人类智慧的荣光而去。”非常理解生物学家的这种自豪感,但曾经科幻电影中出现的生物技术一旦变为现实,到底是魔盒还是神灯,谁又能说得清楚?毕竟我们对真实世界的认识是有局限性的——了解了“已知的已知”和“已知的未知”,仍遥不可及的“未知的未知”。

而我读完本书的最大感受,莫过于人类的渺小。人类自诩是高等生物,但在大自然面前,我们仍然只是一个物种而已,没有那么高大上,没有那么了不起的,应当保持对大自然的敬畏和谦卑。也许在遥远的外星球上,真的有更高级的生命形态。说不定在他们眼里,地球人类也只是一群卑微、短命的生物而已,简单得如同草履虫。

我们从何而来,去往何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祁同伟说,谁都知道,我们从娘胎里来,到坟墓里去。而党员老陈说,我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前者说的是客观的生命历程,而后者赋予了生命的意义。

理解生命科学,最终是为了认识我们自己,通过学习来提升自己对于生命的觉知性,看见自己的局限性,并接纳自己。

第11篇:生命是什么读后感

生命是什么读后感(一)

有序产生于有序还是无序?从日常表象观察,人们一般认同前者,可近代的物理学家们却钟爱后一种答案,即无序构成了有序的基础。薛定谔的《生命是什么》是一本试图在生物遗传领域建立起两者平衡的读物。

在泡利不相容的约束框架内,大自然的造物过程似乎“完美”地被机械所决定了。生命体何以能高度精确地遗传基因?染色体的有丝分裂何以能产生不可思议的绝对复制?一百个原子空间尺度范围内何以会发生“奇迹”都无法形容的纯粹结果?以上问题用传统的经典理论根本无法回答,传统理论的构架在尖锐的问题面前轰然倒塌。这一不可协调性迫使薛定谔开始大胆地去过问上帝的事务,试图从原子统计力学的背景下去寻觅那开启生命之门的钥匙。

可以确定的是,生命的基因遗传由配子的减数分裂所决定,诸如染色体的有丝分裂均严格机械被定义。薛定谔认为,染色体可视同为一固体分子,或然的变异特征可视为同分异构现象。由于固体分子的能级变化和温度变化呈指数级的放大关系,结果分子发生变异需要等待的时间甚至长达成千上万年。对于生命分子,室温也许等同于绝对零度,染色体近乎于绝对稳定。于是,着者从量子力学角度解释了变异发生的稀缺性。大量量子的涨落超出阈值的概率如此之低,同分异构现象往往是不稳定的;非连续的量子跃迁非常偶然,生命分子领域内发生稳定的同分异构现象更是小概率事件中的小概率。

为了能够回答一百个原子空间尺度范围内的基因片段何以如此精确复制这一棘手的问题,薛定谔给我们提供了将有序动力学特征和无序统计学特征进行统一的有机蓝图,预言微观粒子的有序和无序统一理论必将诞生。生物体作为一负熵物质,其行为模式和特征可以被这一整合理论所预测和确定。这可是一个多么令人期待的伟大理论呀!其颠覆性的革命意义是不言而喻的。由此,《生命是什么》给读者带来了人类是否可以认识自我的终极思考。

可人作为一理性动物,不仅是负熵的,而且更是精神的。苏格拉底曾指出,肉体无法达到绝对的真理,只有精神脱离了肉体才成为可能。可恰恰是精神,其同我们最近,无时不刻被感受,同时又与我们最疏远,我们对其了解甚微,充满疑虑。即使是《生命是什么》的伟大预言得以实现,生命体的微观物质定律可以被统一理论给决定,可更为广义的问题是,其是否还可以进一步约束人类的道德行为?精神或意志的实质是否也可被机械所定义?人类的精神还是自由的吗?物质和精神规律是否殊途同归?

近代物理的实证研究方式,导致的结果是人类总是同可被感受的客观实体这一半钥匙在打交道,哪怕是心理或精神的研究领域,关注的也是分子、原子、神经元或脑电波这些载体,其本质还是客观的。《生命是什么》难免也被打上了实证的时代烙印,产生的结果就是机械的和宿命的。对于精神为自由的先验假设来讲,可以推论的是,统一理论在精神密码的破译方面仍然是束手无策。因此,主观世界的另一半钥匙还被远远地掌握在绝对超验的“他”手中。只要人类还停留在实证的道路之上,似乎另一半钥匙永远注定是不可触及的。

相反乐观的是,根据斯宾诺萨的理性主义,我们可以独断地设想超验的“他”即为整个宇宙,无所不在,无处不存,而宇宙一份子的人类有幸分享了“他”。于是,人类的另一半钥匙可能还在自己的手中,人类不仅可以掌握生命的物质规律,而且甚至还可破译道德和心灵的密码,最终实现两把钥匙的结合,从而争取得到和“他”平等对话的权力。尽管“他”对于这一话语权的排斥伟力在度量上是异常的巨大,但人类自存的“他”本性将使认识的步伐无法阻挡,最终超越自我。由此产生的一个悖论的是,此“他”还是彼“他”吗?

生命是什么读后感(二)

“好书伴我行”——多么响亮的口号,这让我不禁想起了我读过的好书,它伴随着我走过生命中的三千多个日日夜夜,其中《生命是什么》这本书更犹如一盏明灯,照亮我成长的路途。因为作者把生命是什么写得淋漓尽致,自己的感情深深地融进了字里行间,让我深受触动。

生命是偶然,死是必然。生命很短,在你不知不觉中,时间流逝得多快,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生命中,最最漫长而又短暂的不正是那温暖幸福的时刻吗?

那温暖幸福的时刻——和给予你生命的父母在一起。我们如花朵,有那肥沃的土地养育;我们似地球,有那温暖的太阳照耀。从出生、长大到成人。父母都为我们付出了极多极多。记得有一天,父母对我说:“知识改变人的命运。”那时的我,是一个三岁小毛孩,什么也不懂,但我把这一句话记得牢牢的。二年级的一天,当我要上学时,妈妈对我说:“天冷了,多加一件毛衣吧。”我穿上了妈妈亲手编织的毛衣,迈着轻快的脚步进了学校。在教室的墙壁上,我忽然看见了:“知识改变命运。”这张挂图。我心想:那不是和父母对我说的一样吗?渐渐地,我明白了,我来自农村,我要好好努力,知识改变我的命运。

从挫折、失败到成功。谁始终站在你的身边?我的父母!挫折时,他们给我鼓励。一句鼓励的话语,令我感动得流泪来。失败时,父母安慰我。记得那次,我考了一个不及格的分数,我心里难受极了。回到了家中,父母关心地问我:“这次成绩怎么样啊?”我面对着妈妈和爸爸,惭愧地说出了我的成绩。然而,他们并没有打我骂我,只是轻轻地对我说:“没关系,这次考差了,还有下次,没有一千次失败,就没有一千次零一次的成功。”啊!是啊,听了这句话,我如同一个摔倒的小弟弟,被两双大手扶起,还温柔地抚摩着我受伤的心灵。成功时,父母在身边为我加油,让我更上一层楼。

父母给了我生命。生命是什么呢?有人说生命是运动。这话说的没错。但我要说生命是一种温暖,这种温暖和好书一样,伴随着我成长。这就是我从《生命是什么》这本书中得到的一点顿悟。

生命是什么读后感(三)

1944年,着名物理学家薛定谔在都柏林出版了一本小册子《生命是什么》。作为一名研究生命科学的研究生,我仔细阅读了这部影响了几代人的经典。

作者薛定谔(Schrodinger,1887——1961)是奥地利着名物理学家,1926年提出波动力学并因此获得1933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后来他的研究兴趣转向了生命科学。事实证明,《生命是什么》这本通俗读物为以后分子生物学的诞生作了精神上的鼓励和概念上的准备。

尽管我已经对现代生命科学知识有了比较系统地了解,但我还是对书中作者独特的视角和思考问题的方式佩服得五体投地。书中作者用自己熟悉的统计物理学去思考感兴趣的生命科学问题,充分表明了一位物理学家的高度自信,而这一自信来自20世纪前30年物理学领域所发生的革命性进展。薛定谔把自己富于创见的想象力以一种略带诗意的方式推广到重大生物学问题的解决上。他提出了一个长期以来难以回答的悖论:为什么在趋于最大熵的宇宙中,那些有条不紊的生命系统却能存在并繁殖?他认为不能用经典的物理学定律来解释生命现象,于是他提出了“负熵”的新概念。另外,薛定谔还提出基因应是一种能自我复制的“非周期性晶体”等观点。

从今天的生命科学来看,薛定谔的理论有些模糊不清,主观判断较多,甚至存在错误,例如有关量子跃迁和突变的论述,归根到底是因为他所做的从物理学理论到生命科学的推广过于牵强。物理学是一门研究物质的科学,尽管生命也是物质,但是生命这一复杂系统具有了许多独特的不同于物质的本质属性。我想这应该是物理学定律不能生搬硬套到生物学的根本原因。但不容质疑的是,正是薛定谔广博的知识基础、敏锐的洞察力和巨大的理论勇气为原本发展缓慢的生命科学注入了新的活力,开辟了物理学和生命科学结合的新天地。

《生命是什么》的出版对当时年轻的物理学家产生了巨大影响,他们中的许多人由此转向了生物学研究,希望从中发现新的物理定律。弗朗西斯。克里克是他们当中的杰出代表,1953年他和詹姆斯。沃森共同发现了DNA的双螺旋结构,实现了生命科学的重大突破。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应该向薛定谔学习他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的精神。孔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在学习的过程中一定要勤于思考,才能发现有价值的问题。另外,要形成宽广的知识面和广阔的学术视野,才会更好地进行创新,薛定谔也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如果说20世纪是物理学的世纪,那么21世纪注定会成为生命科学的世纪。现在生命科学领域还没有出现重大的理论突破,我想发展比较成熟的物理学一定会对这一突破的出现有重要作用。从这一点来看,薛定谔的《生命是什么》这部20世纪的伟大科学经典仍具有现实意义。

第12篇:《幸福是什么》读后感

《幸福是什么》读后感

今天上午,我在堂上学习了《幸福是什么》这篇文,通过学习,我更加理解了“幸福”这个词的含义。

文讲述着这样一事情:有三个孩子正在挖井,忽然来了个貌美如花的姑娘,就是这个姑娘,让三个孩子对“幸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那位姑娘让他们自己去探索、寻找,并约定十年后在这个井边相见。十年后,三个孩子如约而至,他们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在社会上,许多人都非常幸福,比如说:环卫工人,他们专心致志打扫大街,使城市更加卫生,这样他们为自己的劳动成果而感到幸福;警察,他们为民除害,保证人民安全,这样我们就不必害怕,警察们也为此感到幸福;老师也一样,他们把知识传授给我们,让我们见多识广,将来如果有学生出人头地,那老师们会感到快乐幸福。

在我的生活中,能和老师同学们一起学习、玩耍,我很幸福;帮爸爸妈妈做家务事,为父母减轻负担,也很幸福;当我生病了,爸爸妈妈细心照顾我,我更加幸福。

幸福是什么?一句话概括,幸福要靠劳动,要靠自己的创造。

当你感到幸福了,你就是最快乐的!

大家一定知道幸福是什么吧。相信大家对幸福都不陌生,这是多么美好的形容词呀!但人们却找不到真正的幸福,连我从小到大也对它没有真正的认识和了解。那么幸福到底是什么呢?

我怀着期待的心情读了《幸福是什么》这篇,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三个勤劳的孩子他们约定分别去寻找幸福,十年后再来这个地方相见…… 幸福可以用许多词代表,例如:吃、喝、玩、乐、有钱……都是现在人们心中的&qut;幸福&qut;可是那几个孩子十年后见面时相互讲述自己的经历……那你知道他们的幸福是什么吗?

是:帮人看病、当老师、种地……他们全都把自己的一分微小的力量贡献给了大家使别人快乐,而自己就感到了幸福可有些人却整天只知吃喝玩乐浪费国家财产,他们不但不会幸福还会受到先后人民的训斥。相反只要你能去帮助别人,使别人幸福,那么你的劳动就没有白费。而哪些只知把幸福停留在物质享受上的人,永远也不会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希望同学们要向那三个孩子学习,不要像只顾吃喝玩乐的人似的,要知道,勤劳刻苦才能得到幸福。

第13篇:幸福是什么读后感

读《幸福是什么》有感

高要区第二中心小学四2

莫家慧

我想: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渴望能得到幸福。可是,你有没有认真想过:幸福是什么吗?当然,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不同。在我小时候,自以为幸福是有父母宠爱,有新衣服穿,有糖果吃,有许多小朋友可以一起玩……就是幸福了。

在读四年级下学期的时候,我看了《幸福是什么》这本书之后,从头到尾彻底地改变了我的看法。文中,智慧女儿告诉三个小伙伴:幸福要靠劳动,要靠很好地尽自己地义务,做出对人们有益的事情。”我还是懵懵懂懂的,总是不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才让我才终于正真明白这番话的含义。

那是一个晴朗的日子,我和好朋友小华像往常那样,放学后一起走回家。但性格开朗的小华这时却是愁眉紧锁,耀眼的斜阳也赶不走她脸上的愁云。原来小华在这次的语文检测的成绩还是很差,回家让妈妈知道了,肯定又会责骂她的。看着小华闷闷不乐的样子,我那考了全班第一的兴奋心情也没有了。果然,小华妈妈得知小华的成绩又是很差时,气得她妈妈暴跳如雷,狠狠的把小华骂了一顿。当小华哭红了双眼来找我时,我难过得也陪着她哭了一顿。后来。我在想:怎样才能让阿姨不再骂小华,让小华开心的笑呢?对了,帮助小华把语文成绩提上来,不就行了吗?

于是,每天一有空,我就去帮助小华补习功课,经过我们俩的共同努力,小华的语文成绩终于提高了,收到了老师的表扬。小华的脸上终于恢复了以往的笑容,而她妈妈也越来越疼爱小华了。看着老师表扬小华时的微笑,看着阿姨疼爱小华的笑容,听着小华快乐的笑声,我也不由自主的笑了。此时此刻,我终于懂得了智慧女儿说得话了。

马克思有句名言:能使别人幸福的人,自己本身也是幸福的人。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将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强大,让人们过得更富裕美满,这才是我们真正的幸福。

第14篇:《母爱是什么》读后感

当我读完井上美智代的《母爱是什么》一书,心灵又被震撼得久久难以平静。作者的文字并不算优美,叙述技巧也不高超,却让人字字入心,犹如巨石击水,因为这是一曲用血和泪谱写成的生命之歌,这是一首用情和爱凝结成的教育诗篇。

请看井上美智代怎么做又怎么说。

女儿井上美由纪是个出生时仅有500克的早产盲女。作为母亲,井上美智代为照顾女儿,忍痛放弃了成功经营的餐馆,但她什么都让孩子“自己做”,孩子“跌倒了也不帮她”。最让人难以相信的是,盲女儿学骑自行车她不去扶,看到女儿摔得膝盖和手肘都流了血,她也忍着泪不去帮她。自行车摔得变了形,把手也摸不着了,美由纪趴在地上一个劲儿地找啊摸啊。当她再一次准备骑上车时,她生气地说:“妈妈,你要跟在后面,不跟的话,肯定要摔倒的。”妈妈却说:“跟在后面,你几时才能学会?”“哇——太残忍了!”女儿愤怒地说着,骑上了自行车,一会儿又摔了下来。“妈妈,你跟着我,稍微帮我一下嘛!”女儿恳求道。妈妈狠着心说:“为什么要帮?帮了你就学不会了,因为自行车是一个人骑的。”

后来,盲女孩美由纪在全日本盲人学校演讲大会上荣获冠军。她激动地说:“今后,我要让妈妈流下欣慰的泪水。那是抹也抹不完的喜悦与幸福的眼泪。那将是我要实现的梦想。”不久,美由纪克服难以想像的困难,写出了《在黑暗中拥抱希望》一书,并成为日本的十大畅销书之一。

第15篇:《生命是什么》读后感

在读薛定谔的《生命是什么》之前,我曾上网查询关于这位作家的资料,发现他原本是位物理学家。他发表的薛定谔方程,薛定谔的猫等都是为许多人所熟知的。他是波动力学之父,是量子力学集大成者之一。就是这样一位在物理学的发展史中做出过重大贡献的学者,却从物理学闯入生物学,并在1944年出版了《生命是什么》一书。

我曾以为这本书将是一位生物学家运用哲学家的思想和我们探讨生命是什么,但我发现我大错特错了。作者从物理学家的眼光,运用热力学和量子力学理论来解释生命的本质,用他不同于哲学家的思想和对生物学的了解进行大胆猜想,为生物科学乃至后人留下了深远的影响。

《生命是什么》的出版对当时年轻的物理学家产生了巨大影响,他们中的许多人由此转向了生物学研究。薛定谔在书中提出了一系列猜想。拥有天才思想的他,猜想是大胆的:物理学和化学原则上可以诠释生命现象;基因是一种非周期性的晶体或固体;突变是基因分子中的量子跃迁引起的,突变论是物理学中的量子论,基因的持久性和遗传模式长期稳定的可能性能用量子论加以说明;对于染色体如何决定生物体的遗传性状作了最初的设想,认为染色体是遗传的密码本;在前人把新陈代谢解释为物质交换和能量交换的基础上,参照热力学定律,引入了“负熵”的概念,并认为生命以负熵为生,是从环境抽取“序”维持系统的组织;……这些观念在当时是第一次被提出来,对世人来说是十分新奇的,也是特别引人入胜的。

对于这本书,说老实话,我看得不是很懂。但是既然这本书被当作大一新生推荐阅读书目之一,那么它必然有它的优点所在。也许我们应该学习的不是这本书而是书的作者?作者从一个他所擅长的物理区域跨进了对他来说算是陌生的生物区域,这本身就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多坚定的心理!

其实,因为他从小爱好广泛,喜欢博览群书,在其父和朋友的影响下,对生物学产生了浓厚兴趣,才使得他在转换领域的时候选择了生物。同时,薛定谔谙熟东西方哲学,他渴望和谐,终生把科学的统一作为自己的坚定信念和追求目标,《生命是什么》就是力图使物理学和生物学统一起来的认真尝试。

正是薛定谔知识面的广度以及他心目中对科学统一的向往与不懈努力,并且在科学研究中善于选择和变换自己的角色,才有了又一次成功的他。我觉得我要向他学习的不仅是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的精神,更要向他一样拥有宽广的知识面,不拘于一角天地,同时还要具有坚定的信念,这样,人生才会更精彩,路途才会更平坦,离成功才会更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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