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一、工装的定做:
由公司统一安排购买或定做统一款式和颜色,由相关部门统计人员名单及数量,做汇总并签字确认,经由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可安排执行。。
二、
1. 工作时间厂区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工装上岗。
2.全员工装要求干净整洁。
*男员工着装要求:
1)不得留长发,不得剃光头,不得留胡须;
2)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背心及短裤。
3)住宿员工禁止在宿舍楼层以外区域穿拖鞋,严禁衣衫不整。
*女员工着装要求:
1)工作时间着工装,与工装搭配衬衣以保守为主,颜色清素。
2)头发梳理整齐,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夸张;
3)提倡淡妆,禁止浓妆艳抹,饰物应佩戴得当,不得太夸张。
4)不得用过浓的香水。
三、工装配置说明:
1.员工入职15天后,可发放工作服。
2.员工入职一年后工装归个人所有;
3.离职(辞退)收取工装费用按工装实际费用计算。
1)自工装发放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工装费用;
2)自工装发放日起,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辞职(辞退)时,按比例收取工装费用(工装金额÷365天×领工装日至离职日天数)以此类推。
3)自工装发放日起,工作不满2个月者,辞职(辞退)时,收取工装100%费用。
4)一年内员工损坏工作装的,没到统一更换期限内磨损严重的,公司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四、处罚措施:
1.全体员工上班时间一律穿工装,否则每次罚款30元。
2.办公区域穿拖鞋,衣衫不整(短裤背心)者每项罚款50元。
3.厂区内光膀子,发现一次罚款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