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秩序,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理顺考勤流程,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部门可在此基础上制订本部门内部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三、职责
1.综合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发布并监督实施情况;负责员工考勤并汇总审核各部门考勤工作。
2.其他各部门: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出勤情况,并及时通知综合办公室。
四、内容
1.出勤:
1.1工作时间:由于公司行业的特殊性,工作时间的调整由综合办公室提前下发通知,生产部门可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上班时间并告知总经理及相关部门。
1.2员工必须按所在部门编排的班次,按时上、下班。员工上、下班时间应以本人考勤软件时间或部门实际签到(退)时间为准。
1.3所有员工应提前5分钟到岗清理卫生,并在上班时间开始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1.4员工打卡后必须立即进入相应的工作岗位,外出或请假需经部门级主管批准,不办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1.5员工工作时间有事外出,需持有公司出厂证明交给门卫(如不返回需提前通知部门负责人),方可离开岗位,无出厂证明门卫有权阻止外出。
1.6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控制因素而影响正常出勤时,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2.考勤类别:
2.1迟到:未请假或未经批准,在规定的签到时间未到岗者即为迟到。当月迟到5分钟且次数三次(不含)以上罚款10元/次,迟到5-30分钟的罚款30元,迟到30分钟到2个小时的罚款50元,迟到2个小时以上的按旷工0.5天计算。
2.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提前离岗即为早退。内容同上。
2.3旷工:员工在规定的到岗时间无故不到岗或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超过2个小时即为旷工,旷工半天扣除1天工资,旷工1天扣除2天工资。
2.3.1当月旷工时间累计超过2天(含),相关部门有权将其辞退至综合办公室。
2.4未打卡:因公事或不可抗力(如停电、考勤机储存量满等)、个人原因未打卡者,需当天补签《未打卡证明》,当月因个人原因未打卡超过5次(不含)者,填写《未打卡证明》后每次考核10元;无《未打卡证明》的均按缺勤计算。
2.5加班:公司提倡提高工作效率,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非以下情况不得加班。
2.5.1遇有加班时,员工必须知会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申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加班30分钟内无加班费;超过1.5小时(含30分钟)加班费15元,以此类推,部门负责人做好记录,次月1日交至综合办公室。
2.5.2加班人员加班期间必须认真按时完成工作,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更不能利用公司办公资源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2.6请假:除特殊岗位(如钟点工等)外。
2.6.1公司规定半天为最小工作日,即请假不足半天视为半天,超过半天不足一天视为一天。
2.6.2工厂生产车间根据月初的排班或生产量按计划休息,但根据实际情况,车间厂长有权调整员工休班;员工调休需经直接上级、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调休。
2.6.3员工请假审批流程:
2.6.3.1员工休假超出规定休班天数时,应请事假,注明事假原因、日期,钉钉批准后方可休班;
2.6.3.2单次请假1日(含)以内的假期由部门负责人、执行经理、总经理批准;
2.6.3.3单次请假1日以上的假期由总经理批准。
3.员工考勤报告规定:
3.1员工考勤是员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对员工进行考核的重要方面,各部门应在次
月1号将本部门员工上月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初审,并经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将考勤记录表送交综合办公室,其原始考勤记录在综合办公室内存档,考勤记录存档时间至少2年。
3.2员工考勤中出现的问题,各部门应在两日内如实地报告综合办公室,对员工违反考勤制度或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甚至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3各部门须及时掌握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对无故缺勤人员,应在两日内上报综合办公室,否则因报告不及时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附则
1.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门负责解释;
2.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门负责检查及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