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全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
0 2020 年全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 2020 年全市妇幼健康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 XX 重要指示,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要求,大力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深入开展妇幼健康规划落实年活动,补短板、强弱项、建高峰,强力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依法加强监管,严控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降低严重多发致残患儿出生,努力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高质量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一、推进妇幼健康系统性工程 1、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落实健康中国行动部署,以开展生育全程健康教育为重点,大力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创新科普宣教形式,建立妇幼健康知识库,利用客户端精准推送健康知识。围绕主题健康日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建共享,引导树立自我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2、推进十三五规划落实。充分做好迎接国家、省、市政府妇儿工委“两纲两规”终期评估准备工作,以省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重点,以县(市)区为单位,通报截至 2019 年底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研究未达标指标推进举措,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所有规划目标在 2020 年底全面完成。
3、系统谋划十四五规划。着眼妇幼健康新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制度机制,在充分征求基层意见和严格论证指标可行性的基础上,协同市政府妇儿工委高标准编制我市“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二、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4、强化妇幼特色专科建设。鼓励综合医院落实以健康为中心、防治结合的理念,以产科、新生儿科为纽带,拓展孕期保健服务、产后康复、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服务。促进妇幼中医药特色专科发展,加强适宜技术推广应用。
5、推进妇幼保健院建设。加大我市新妇幼保健院建设推进力度,争取将“所转院”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监测考核指标,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重点推进我市新妇幼保健院建设任务,确保新院建设按序时稳步推进,如期完成。
6、加强机构内涵建设。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设,争取全面达标,选优争创省市级示范1-2 家,提升建设质量,对已经获评省市级示范的机构开展“回头看”。
7、强化妇幼信息化工作。实现母子健康手册电子化,推进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务实应用,做好系统优化升级工作,配合省市做好增补辅助生殖技术和药具发放模块建设,保证新增模块尽快投入使用,完善艾梅乙母婴阻断和儿童保健模块,实现妇幼健康业务全覆盖。
三、强化母婴安全保障力度 8、推进制度落地生根。深入推进省市母婴安全行动计划,抓实高危孕产妇管理24项制度,落实常见高危妊娠诊治规范,实施危急重症抢救报告制度,强化督导检查和约谈通报,力争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 8/10 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
9、加强产儿科协作能力。定期组织全市产儿科医护人员技能培训及考核,完善产科、儿科协作机制,鼓励产科与儿科共同确定分娩时机,规范落实儿科医生主动参与母婴病房的新生儿查房,确保儿科医生进产房、手术室参与和组织对新生儿接生、抢救及转诊工作。规范急救流程,配强配齐急救设备,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10、加快完善体系保障。加强县级救治中心绩效考核,充分发挥救治中心在危急重症管理救治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县级与省市级救治中心及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专科联盟,寻求更多的上级技术支持指导,加大对基层帮扶力度。
11、提升能力保障水平。实施危急重症人才培养工作,围绕孕产妇和新生儿主要死因,开展多层次,多学科,团队化、多样化危急重症人才培训。定期举办危重和死亡孕产妇、新生儿病例评审,强化应急演练和快速反应。采取在线和现场培训相结合的模式,实现基层产科人员培训全覆盖。
12、强化签约质量保障。推广沛县妇幼签约服务试点经验,借助信息化手段,在全市推进孕产妇和 0-6 岁儿童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先行先试,探索建立以家庭医生日常健康管理为主,县级妇产科医生为专业指导为补充的家庭医生签约县镇两级负责制,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四、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13、做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项目。继续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政府实事项目,实现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全覆盖。重点加强筛查中、高风险病案追踪随访工作,力争全市符合产前诊断条件的孕产妇产前诊断率和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病疾病管理率均达 95%以上。
14、加大督导质控力度。指导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中心组织专家加强对各相关助产机构、产前筛查机构、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机构和听力筛查机构的质量控制,对各项筛查、诊断技术进行规范。
15、加强防治人员培训。参加国家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拓展基层机构孕产期保健医务人员出生缺陷咨询、超声筛查等专业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
16、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按照国家关于产前筛查机构的基本条件,指导各相关机构开展自查、加强机构内部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域内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网络,建成集产前诊断-筛查-采血点一体的产前诊断(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
诊断治疗管理体系,确保阳性病案追踪可查,得到妥善处置。
五、做实做优公共卫生服务 17、认真做好新冠肺炎后续防控工作。在有序开展医疗服务的基础上,保证必需的妇幼保健服务供给,进一步强化院感防控工作,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8、扎实推进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立县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条线项目管理办公室。严格遵照新修订的 XX 市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实施方案,推进城市妇女“两癌”检查工作。成立县市级“两癌”检查质控中心,提升“两癌”检查质量和水平。落实国家《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范》,提高全市基本避孕服务水平。推进婚姻登记与婚孕检一站式服务。确保年内全市“两癌”检查、补服叶酸、孕优检查高质量完成。
19、做好艾梅乙母婴阻断工作。印发《XX 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 年)》,规范优化服务流程,将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和儿童纳入专案管理,加强孕产妇和暴露儿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和检测随访工作。开展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和所生儿童个案病例评审,加强多学科人才培训,综合提高服务能力,确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母婴阻断率均达 90%以上。
20、加强生殖健康服务。落实国家《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实施产后、人流后节育知识宣传和关爱行动,规范产后、人流后服务流程,提高宣教和咨询质量,落实高效避孕节育措施,减少重复人流数量。开展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人员技能竞赛。落实青春健康教育课程,持续推进免费避孕药具进医疗机构、进高校、进企事业单位。
六、做精做细儿童保健服务 21、推进儿童眼保健工作。继续按照省《关于建立全省幼儿园儿童健康电子档案的通知》要求,逐步实现在园儿童眼健康档案全覆盖。将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家庭医生签约范围,做到家医联动、家校联动。做好 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
22、开展爱婴医院复核评估。开展爱婴医院(儿童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复核评估工作,促进相关医疗保健机构提高母乳喂养率、改善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营造全社会爱婴爱母良好氛围。
23、加强托幼托育机构卫生保健水平。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作,提升全市新开园卫生评价覆盖率。指导托育机构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提升 0-3 岁幼儿托育水平。
七、依法严格妇幼健康监管 24、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人员监管。按照《母婴保健法》及省实施办法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母婴保健助产、计划生育以及婚前医学检查等专项技术准入,以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人员报名考核信息系统为抓手,加强对妇幼健康服务机
构从业人员的监管,确保依法执业和服务安全。委托卫生监督机构按照执法监督“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母婴保健技术机构和人员开展抽查督导。
25、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接产单位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工作;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监督管理体系,加大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督查力度;落实省文件精神,做好出生医学证明档案资料集中移交档案馆工作;推动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应用和共享。对接产单位出生医学证明相关管理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和警示教育,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
八、提升妇幼健康治理效能 26、加强妇幼系统行风建设。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XX 省妇幼健康服务人员行为准则》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加强全行业作风建设,提升医德医风水平。挖掘、总结、推广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文化建设典型经验,推出一批妇幼健康文化建设优质品牌单位。
27、加强妇幼系统党的建设。巩固“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深化妇幼健康联学、联讲、联动、联建、联促活动。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实行)》,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务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妇幼保健机构真正实现“把支部建在科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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