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健康建设工作要点
智慧健康建设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智慧城市的决定》精神,加快推进智慧健康保障体系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智慧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的通知》和《2014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特制订本工作要点。
一、关于数字化公共卫生建设 1.推进智慧疾控体系建设 研究制定纵向到底、横向贯通的智慧疾控体系建设方案与标准,指导全市智慧疾控体系建设。在 2013 年项目招标的基础上,建成并应用 AA 市传染病协同管理系统和慢性病协同管理系统,通过国家公共卫生三级平台,将传染病、慢性病条线直报过渡到平台直报;升级改造 AA 市计划免疫系统,拓展查验接种证、网上预约接种、流动儿童管理、成人预防接种等功能,实现与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对接;积极探索区域疾控实验室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各县市区网络实验室资源整合与共享;整合现有疾控中心内部信息系统,进一步推进数字化疾控建设。
2.推进智慧妇儿保体系建设 研究制定纵向到底、横向贯通的智慧妇儿保体系建设方案与标准,指导全市智慧妇儿保体系建设。建设 AA 市妇幼保健协同应用管理系统,建成并应用婚前咨询管理子系统、孕产妇营养咨询管理子系统、新生儿计划免疫子系统、儿童听力测试子系统、儿童智力测试子系统、托幼机构管理子系统、出生证明管理、发放子系统;升级改造妇幼保健电子监测系统,研究智慧妇幼智能终端,拓展面向妇女儿童管理服务的能力;全面实现与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实现妇幼保健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相关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3.建成智慧卫监综合管理系统 建设 AA 市卫生监督综合管理系统,在 2013 年项目招标的基础上,全面建成并应用监督检查子系统、行政许可审批子系统、行政处罚子系统、档案管理子系统、统计分析子系统、投诉举报咨询管理子系统、饮用水在线监测子系统。实现与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省卫生监督和 AA 市网上行政执法及电子监察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信息共享。
4.建设数字化院前急救系统 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编制数字化院前急救系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项目建设方案,完成数字化院前急救项目的立项,推进项目招标和建设工作。根据基建项目建设进度,做好原有信息系统迁建工作。
5.建成数字化血液管理系统 在 2013 年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利用机构异地迁址契机,全面建成并应用面向中心血站的 AA 市血液管理信息子系统、面向献血办公室的 AA 市用血管理信息子系统、面向行政管理的 AA 市血液监督信息子系统、面向社会的 AA 市公众献血信息网站、面向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输血管理信息子系统和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子系统,实现与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信息共享。
二、关于数字化医院建设 1.建成数字化医院数据集成平台 参考国家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做好我市医院信息集成平台技术培训工作。要求三级以上医院在年内建成基于临床和管理的数据资源中心,采用第三方交换平台或专业集成平台的模式,建设医院数据集成平台,规范院内数据共享标准,统一院外数据交换服务,防范医院信息系统安全风险。
2.建设面向公众服务的信息系统 在门诊网上预约、诊间预约的基础上,试点并逐步推广分时段预约服务;全面实施面向医保对象的临床科室门诊诊间结算,提高诊间结算率(含自助结算)达 30%以上;优化自助服务,逐步推出或深化自助机挂号、结算、取报告单和凭身份证方式发放就诊卡等一系列便民惠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
3.建设面向临床业务的信息系统 深化医院临床业务信息系统建设,重点保障电子病历系统等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改造医生工作站,优化传染病、慢病等报送流程,规范应用临床诊疗信息系统、临床检验管理系统、放射管理系统和特检管理系统等。通过医院数据集成平台,与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对接,在保证临床数据质量的前提下,保证信息上传的实时性。
4.建设面向管理业务的信息系统
深化医院管理业务信息系统建设,重点保障医院 HIS 系统等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逐步实现绩效管理、成本管理、经营决策管理、医疗质量监管、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安全监管等医院业务的精细化管理。通过医院数据集成平台与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对接,在保证管理数据质量的前提下,保证信息上传的实时性。
三、关于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 1.建设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面提升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水平,按照建设标准,着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门诊、中医门诊、孕产妇保健门诊、儿童保健门诊、预防接种门诊和健康管理中心等“五门诊、一中心”与村卫生室的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数据交换、信息共享,以县(市)区为单位,到 2014 年底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率达 80%。
2.提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质量 以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为抓手,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规范建立、动态管理和实时应用,实时检测健康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加强健康档案的质量控制。通过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机构实现数据交换、信息共享。
四、关于综合卫生管理平台建设 1.建成卫生资源管理系统 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加快建成卫生资源管理系统,实时提供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卫生资源等信息数据的概览,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财务、物资、业务等卫生资源的综合管理。
2.建成医疗服务管理系统 统计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业务工作量和主要指标数据,统计分析门诊和出院病人疾病构成、排行、质控、权限等医务监督指标数据。实现医疗业务工作量、工作效率和群众感受的统计分析。实现医疗安全、临床用药等医疗技术质量管理和门诊医疗收入、住院医疗收入与药品收入等医院经济效益管理。
3.建成公共卫生管理系统
实现健康档案、社区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血液和卫生应急等业务管理数据的统计分析,为卫生行政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4.建成医疗保障管理系统 提供医疗总费用统计分析、医疗费用明细分析和医保药品详查,推动医疗保障业务管理。
5.建成药物耗材管理系统 实行对医疗机构的药品耗材应用管理,统计基本药物制度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执行情况,为考核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提供决策支持。
五、关于信息安全工作 1.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安全建设 总结 2013 年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安全经验和教训,继续推进信息安全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信息安全制度,加强信息安全监督检查。
2.推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按照国家、省卫生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加大落实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力度。在前期专家评级的基础上,做好备案工作。要求市级医院完成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自评和备案工作。
六、关于区域信息化建设 1.深化县(市)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 在 2013 年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北仑、宁海的信息平台建设和海曙、江东、江北的三区平台共建工作。继续统一全市卫生数据字典,扩展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数据标准,与疾控、卫监、妇保和血液等业务条线实现信息共享,严格控制数据质量,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业务协同。
2.建成区域心电远程会诊系统 在 2013 年项目预审的基础上,通过项目立项和方案审批,建成区域心电远程会诊系统,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心电数据采集工作站,建立基于二、三级医院的区域心电会诊中心,实现心电远程诊断,指导医疗救治。
3.推进病理、临检信息共享工作
深化现有区域医疗信息系统应用,逐步实现病理、临检等区域医疗数据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信息共享,探索建立病理数据与电子病历对接机制。
七、关于公众健康服务建设 1.升级公众健康服务平台 在现有 AA 市医疗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基础上,结合智慧健康前期建设成果,加快建成集信息公示、预约挂号、诊疗信息查询、寻医问药、健康档案浏览和个人健康管理于一体的公众健康服务平台,提供多样化的医疗健康服务,提升市民服务体验。
2.建设移动卫生掌上应用系统 结合公众健康服务平台提供的服务功能,开发智能手机终端应用程序,利用移动互联网,提供移动预约挂号、健康管理、医疗信息推送等服务,突显医疗卫生服务的随身性和即时性。
3.建设 12320 服务热线 积极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建立 12320 卫生服务热线,为市民提供集预约服务、投诉咨询、服务回访、满意度调查于一体的“一号通”声讯服务。
4.改版 AA 卫生网 根据 2014 年度 AA 市政府网站评测标准,对 AA 卫生网进行改版,进一步方便市民使用,并及时做好网站的各项内容的维护和更新。
八、智慧健康其他工作 1.推进卫生系统与政府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工作。
根据《AA 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推进卫生系统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实现与人口、地理等基础信息库的对接。
2.推进卫生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之间的合作 根据《AA 省卫生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保障卡(居民健康卡)一卡通”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抓紧协调编制《工作方案》和和建设方案,加快项目建设,实现信息数据资源共享的“一卡通”就医新模式。
3.启动智慧健康二期项目规划
开展智慧健康二期规划调研工作,编写《AA 市智慧健康保障体系建设二期方案(初稿)》以及《AA 市智慧健康保障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根据国家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要求,探索先进的智慧健康建设管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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