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 1、加强对空调的启动、使用和责任管理,确保空调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员 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2、、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降耗的原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指空调包括公司所有办公场所区域的空调设备。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每个使用场所指定特定的负责人进行管理)。
第三条 责任划分 1、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集团公司中央空调有物业部门负责管理,对空调进行检修维护,并且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空调使用。对于空调正式运行前需要进行维修的由相关负责人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处理。
2、行政管理集团办公室对空调的运营情况以及各使用场所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对各使用场所办公室等指定专门的负责人进行负责管理,出现违规使用的直接由负责人负责。
第四条 使用条件 1、空调在规定使用时间前 15 日内,由物业部门协调维修检测人员进行空调检测和维护。
2、在空调正式运行期前一周进行空调试运行一到两次,为空调的正常运行做好充足准备。
3、空调作为办公设施,仅限于各办公期间使用,不允许在非办公时间使用空调。
4、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如需通风换气要先关闭空调。下班要提前 15 分钟关闭空调,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5、办公室在使用空调时夏季制冷期为 6 月 1 日起到 9 月 15 日,同时室外最高气温达到 30℃以上,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在制冷期内室外温度达不到 30℃以上,本着节约能源原则不可随意开启空调,制冷温度设置不应低于 26℃;冬季空调取暖日期为 11 月 15 日至来年 3 月 15 日。在此日期外室外气温低于 5℃以下的,方可开启空调制热,制热温度设置不应高于 23℃。
6、中央空调上班后开机,下班前 15 分钟关闭。
7、对于特殊情况如:用于接待来宾或进行特殊会议是可以根据当时实际情况进行空调使用,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第五条 注意事项 1、全体员工必须增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开关,也不得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更不得让部门以外其 他任何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开启空调(专职维修人员除外)。
2、空调需要按照使用说明规定进行操作,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修,不得自行拆 卸,否则责任自负。
第六条 违规责任 1、凡违反上述“空调使用条件”开启空调的(特殊情况事先经批准的除外),给 与现场责任人罚款 50 元/次。
2、凡发现办公室(区域)人员已下班离开工作场所,空调仍开放的,给与现场 责任人罚款 50 元/次。
3、凡发现私自拆装空调、挪动空调、开启空调外壳等情况的,给与违规操作者 罚款 100 元/次,若无人承认违规操作的,由现场责任人承担监督管理不力责 任。
4、如涉及使用不当或者故意损坏,由使用部门或故意损坏者负责修理或承担赔 偿责任,视设备损坏情况对故意损坏者做出相应的处理。
5、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在公司内通报批评,罚款金额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七条 附则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2 年 05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