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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人员岗位职责

作者:胡力 | 发布时间:2021-10-30 06:07:13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退出岗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XXXX公司 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管理,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是指:XX公司范围内,因年龄或身体健康等原因退出现正、副处职领导岗位,但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第三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兼顾历史因素;

(二)规范统一管理与各单位具体情况相结合;

(三)与高级管理人员各项管理制度相适应;

(四)充分发挥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作用。

第二章聘任和安排

第四条对退出高级管理岗位的人员,XX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安排到实质性岗位或交付专项任务。XX公司未予安排的,由原所在单位或部门自行安排,继续发挥作用。原则上不能在三产和独立法人企业兼职。

第五条XX公司安排工作的,由各单位或部门与XX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共同协商人选,XX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聘用(解聘)、考核、监督及日常管理由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聘用(解聘)、考核情况报XX公司人事处(党委

组织部)备案。

各单位或部门自行安排工作的,按照相应的干部管理制度,由单位或部门研究决定,同时明确考核及日常管理的负责部门。

第三章享受待遇

第六条政治待遇。按同级在岗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范围阅读、听取有关文件和报告,参加必要的会议和一些重大的活动。未选为代表的,也应列席本单位的党代会、职工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

第七条医疗待遇。医疗、体检、健康疗养保持原待遇不变。

第八条薪酬待遇。基本薪酬保持退出高级管理岗位前的水平,不再晋档,但可以调标套改(如遇整体调资时,再另行规定);承担具体工作的,业绩薪酬按所在单位同级现班子成员业绩薪酬平均水平的70%发放。

第九条其它待遇。车辆费用、通讯费用、住房标准保持原待遇不变,按照XX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办公用房,根据工作实际妥善安排。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由退出岗位时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所在单位或部门要关心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日常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并负起责任,有关情况和信息应该及时和XX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沟

通和联系。

第五章 考核监督

第十一条根据权责对等的原则,无论是由XX公司安排的还是由所属单位或部门安排的,都要按要求履行所任职岗位的岗位职责,并纳入正常的相应级别的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由聘用主管单位或部门负责,要同在职干部一样考核德、能、勤、绩、廉等。

第十二条 加强对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管理,监督教育应与在岗高级管理人员一样,各单位党委、纪委负主要责任。

第六章 退休

第十三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退休时间严格按照国家法定男60岁、女55岁的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由XX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劳动工资处和相关单位(部门)共同负责。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XX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2篇:领导人员和高风险岗位廉洁从业承诺书

领导人员和高风险岗位廉洁从业承诺书

按照**电力公司《领导干部管理规定》和《高风险岗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人从事的()岗位属于领导(高风险)岗位。本人同意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在从事本岗位工作期间将严格信守以下承诺,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控体系要求,工作中不弄虚作假,对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合规性负责。

三、遵守职业操守,不利用工作之便及所掌握的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与自己有特别关系的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遵守经营管理秩序,在从事本职工作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如:资产管理、招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合同管理、产品销售等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发生扰乱工作秩序的行为。

五、遵守财经纪律规定,不发生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六、遵守廉洁从业规定,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七、遵守保密规定,不发生泄密、窃密事件。

八、遵守回避规定,对应当回避的事项主动提出回避。

九、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从事任何性质的兼职工作。

十、不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一经查实,同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接受处罚。

承诺人签字: 签订日期:2017年 月 日

第3篇:最全项目部主要领导人员的职责

部门职责及主要人员分工

1、项目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及分公司、工程部的有关规定。(2)参与合同评审,执行合同条款,确保项目达到合同的工期、质量要求。(3)建立和完善项目部组织机构,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并对其进行考核。(4)主持项目部工作,对项目施工全面负责。(5)负责质量策划活动的具体实施。

(6)参与工程与专业包方、劳务分包方的评价和管理。

(7)参与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工作,参与最终竣工验收和服务。

2、项目技术负责人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2)负责本项目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

(3)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标准规程及地方规定,按图施工,加强施工图、标准及有关技术资料的管理。

(4)熟悉设计意图,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图纸会审记录,负责设计变更的施工签发。

(5)深入调查研究,一般工程技术问题在自己职责范围内,自行解决;对重大技术问题及时汇报工程处、分公司和监理公司;参加中间及竣工验收。(6)组织学习各项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积极推广“三新”应用。

(7)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8)组织收集质量信息,并按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分别向有关部门传递。(9)制定与编制项目部需要收集的本工程质量记录清单。(10)负责质量控制点,特殊过程以及分部工程质量记录清单。

(11)组织工程质量的定期检查,落实“三检”制度的实施与检查其记录。3.施工员

(1)认真贯彻执行本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和质量体系文件。

(2)认真审阅图纸,弄清设计意图,参加图纸会审。依据图纸尺寸做好测量、定位、放线工作。(3)做好分项工程及关键部位的技术交底,督促施工班组贯彻执行。(4)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做好施工日记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协助项目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等做好相关技术管理工作,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6)及时收集、传递施工信息,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7)及时落实监理的指令,及时填写申报单和监理验收的签证。4.质检员

(1)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和质量体系文件。

(2)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现行国家质量标准对工程施工质量的评定。

(3)参加工程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4)参加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对过程检验作出标识。(5)参加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单位工程的竣工交付。(6)对返工、返修的产品进行复检。(7)及时反馈施工信息。5.资料员

(1)贯彻执行本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和质量体系文件。

(2)按当地要求收集、整理好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做到准确、完整、字迹工整。

(3)负责收集原材料、砂浆、混凝土及焊接件构件的抽验、复检记录和检验评定记录。

(4)参加工程图纸会审,做好设计变更登记、传递工作,全面地收集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5)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做好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6)工程开工前到竣工后,及时收集整理好工程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确保资料、图纸齐全、准确,并按规定保存、送档。6.预核算员

(1)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及质量体系文件。

(2)贯彻执行国家或地方预算定额、施工定额的有关现行规定。(3)参加图纸会审,及时收集设计变更件和业主监理指令的变更手续。(4)了解工程的施工条件、方法及前后工序情况,以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编制施工预算和决算。(5)编制工程物资需求计划。

(6)参与工程投标活动及工程合同评审工作。7.材料员

(1)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及质量体系文件。(2)根据项目需要及时编制项目物资采购计划。

(3)对业主提供的物资主动联系,根据工程进度按期组织进场,并协助项目保管员对顾客提供的确良物资进行验收。

(4)材料员对所供物资要督促货主或厂家提供样品及合格证等,并负责按样品提货。不合格品负责退货。

(5)每月月底前上报材料采购供需情况报表给总采购员,按照公司《物资管理工作程序》,对物资采购工作组织实施,确保进场物资合格。

(6)对进场的物资验收、保管,及时作出标识,收集标牌与合格证,并作规格、进货量、批次、日期等记录。8.安全员

(1)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及质量体系文件。‘

(2)负责本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落实安全责任的教育、考核与责任书签定。(3)严格按国家现行安全规范及有关操作规程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4)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交底,并认真督促实施,经常对职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5)定期组织各专业工种负责人进行安全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与复查。9.计量员

(1)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及质量体系程序文件。(2)建立本项目部的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台帐。

(3)负责本项目部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的使用、维修、检定、保养等工作。(4)对项目工程使用的检验、检测、试验、计量、测量设备的状态作出标识,定期复核标识。

(5)对计量设备与仪表作使用期的动态检查与监督。

第4篇:领导人员工作思想

指导思想:

项目部作为公司在施工一线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宗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项目部的应急救援体系,快速有效地组织开展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项目部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项目部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

当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部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小组成员立即到达指定位置,小组成员遇特殊情况时,由项目部再指定人员作为替补。

第5篇: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公司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起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集团公司《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领导人员是指:经公司行文宣布聘任的本公司职能管理部门、业务管理中心及下属分公司正副职负责人,并包含以上单位的内设三级机构正副职负责人。本办法所管辖的领导人员分为二级经理和三级经理两类。

其中:

(1)二级经理是指:经公司行文宣布聘任的职能管理部门的正副总经理、工会副主席、业务管理中心的正副总经理、下属分公司的正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参照二级经理副职进行管理。

(2)三级经理指:经公司行文宣布聘任的公司职能管理部门、业务管理中心及内设三级机构正副职经理。三级机构经理助理参照三级经理副职进行管理。

第三条

公司管理层成员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其管理根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领导人员的管理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党管领导人员的原则。

(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三)统一领导,分级授权管理的原则。

(四)公平、公开、公正、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

(五)使用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

(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三章 管理体制及权限 第五条 领导人员任免

(一)二级经理的任免及变动由公司党组研究决定;其中,公司纪检监察、内审、财务、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在公司征得集团公司同意后办理手续。

(二)区公司三级经理任免由区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和任免;分公司三级经理任免由分公司参照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和任免,并将任免结果报备人力资源部。

(三)各单位工会机构负责人,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选举产生。选举前,各单位应将候选人名单报公司工会、公司党组审查同意;正式选举后,报公司工会、公司党组审批,并按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

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领导人员候选人的产生,领导人员的考核,领导人员的激励与约束,领导人员的能力发展、培训提升。

第四章 领导人员选拔

第七条 领导人员的选拔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八条

选拔任用领导人员一般采取逐级选拔形式。对特别优秀的后备人才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越级提拔使用,且不受资历的限制。破格提拔的,应由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提名。

第九条

领导人员人选的产生,可以通过领导提议、民主推荐候选人、组织考察或公开竞聘等方式确定人选。

第十条 领导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

(一)政治素质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成熟;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民主;为人正派,廉洁自律。

(二)文化素质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且应具备履行其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特别优秀的领导人员可适当放宽。

(三)能力素质

具备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分析决策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控制能力等。

(四)心理素质

具有健康、成熟、稳定的心理素质,遇变不惊,处乱不慌,经得起各种市场风险和变革风险的考验。

(五)身体素质 有健康、良好的身体,能承担繁重而艰苦的工作。

第十一条 担任领导人员的,原则上应当具备以下资历:

(一)新提拔任职的,原则上应有两个以上职位合计两年以上的公司工作经历。

(二)领导人员晋升的,原则上应有低一级领导人员职位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三)担任党的机构负责人的,除具备上述资历外,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第十二条

公司在任命或者通过竞聘方式选拔领导人员时,被选拔对象需要符合任职能力素质模型的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组织考察产生领导人员人选须经过如下程序:

(一)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根据工作需要,可单独采用,也可综合运用。可成立民主推荐组织领导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应含有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或授权委托人员、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及其它需要参加的人员;民主推荐参与人员应含有所在单位班子成员、人事纪检人员、职工代表等人员。民主推荐由所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的提名必须经民主推荐并为多数人推荐。

民主推荐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进行会议投票推荐或个别谈话推荐。

(1)会议投票推荐: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参会人员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推荐人数,提出推荐要求;由参加推荐会的人员根据提供的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填写推荐票。会议一般由所在单位班子成员主持。推荐会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2)个别谈话推荐:个别谈话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派出人员组成的谈话小组进行,每个小组应有2人及以上。个别谈话的对象应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广泛性。

2.统计、分析推荐情况:向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反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民主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并向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反馈民主推荐情况。

3.确定考察对象:由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经与公司人力资源部沟通后,综合考虑实际需要,并参考平常掌握的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的考察对象应为民主推荐中赞成票得票过半且相对较多的人员,同时应严格按照领导人员德才条件掌握。

(二)实施考察:领导人员候选人的考察由人力资源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考察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民主,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民主推荐与个别谈话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要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和廉洁自律情况,不仅了解其思想、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情况,还应了解其配偶、子女从业等方面的情况,力求全面准确地考察了解其真实表现,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较大的考察对象应实行专项考察。考察领导人员必须形成书面材料。考察材料内容应包括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或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个别谈话的基本情况。

(三)酝酿讨论:领导人员人选,应按管理权限,在相应领导成员中进行酝酿。应由班子成员讨论决定的人员调整事项,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到会成员对讨论决定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缓议等明确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要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作出决定时,应有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

第五章 领导人员任用 第十四条

领导人员的任用,原则上采取聘任制,特殊情况也可采用委任制、考任制等形式。领导人员的任用一经作出决定并进行公布,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将任用文件和考察材料存入本人档案。新聘领导人员需要履行任前公示手续,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司全体员工如对公示对象有任何质疑或意见,可将意见反馈至公司纪检监察室或人力资源部。同时,新聘领导人员须参加由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诫勉谈话和任职谈话。

第十五条 领导人员的聘任,实行任期制

(一)公司的二、三级经理实行任期制,每一任期均为三年。对任期内每年业绩优秀,完成集团公司和公司KPI经营指标的二、三级经理,可连任。

(二)各地市公司主要领导在一个单位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个任期,特殊情况不超过三个任期。

(三)根据工作需要,对新任领导人员、晋升任职领导人员可采用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为三个月。考察期满后,所在单位应及时对领导人员作出评价,按管理权限由相关组织讨论决定是否继续聘用。确不能胜任的,应免去试任职务。

(四)建立资深经理管理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经公司党组研究同意,可聘为资深经理:

1.现任二级经理正副职,因年龄(男满48岁,女满45岁)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

2.现任二级经理正副职,因工作职能调整或其它原因,处于工作过渡期间的;

3.公司内具有长期工作经验,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三级经理正职;

4.因工作需要,从公司外引进的特殊人才。此类人员根据公司资深经理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资深经理满足退休条件退休时,其退休职级执行资深经理岗位职级。

(五)领导人员对上级决策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或不能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矛盾,使全局利益受到较大损失的;履职不到位,导致管理出现漏洞,发生重大资金安全、网络安全、人身安全等案件,对企业造成一定损失的领导人员给予免职或降职处理。

第十六条 领导人员的聘任,实行目标管理制

(一)二级经理每年年初签订绩效目标责任,连续两年经营绩效不达标,次年免职。

(二)三级经理的绩效目标根据所在单位的年度绩效计划确定,绩效目标的考核以年度绩效考核为准,不合格者次年免职。

第十七条

领导人员实行定期考察制:每年公司组织领导人员考察组开展领导人员考察工作,对考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交公司党组,经调查属实者,由公司党组研究确定处理。

第十八条

地市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任免由公司党组研究决定。地市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聘任在公司党组初步拟任人选后,向通信管理局党组送达征求意见书,并载明拟选任对象的简要情况介绍。公司党组根据通信管理局党组对拟选任班子成员明确提出的“没有意见”、“建议暂缓任用”或“建议不任用”的倾向性意见后作出聘任决定。

第十九条

公司对用人失察失误进行责任追究,对选拔任用过程中推荐、考察、决定等各个环节的失职、渎职行为依照有关纪律和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第六章 考核、激励与约束

第二十一条 对领导人员的考核实行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和任期考核

(一)定期考核即年度考核,一般在年终或次年初进行。主要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考核依据。

(二)不定期考核是根据个别人员调整或其他重大须调整事项,确定考核时间与考核内容。

(三)任期考核原则上应在每一任期结束前半年内完成。 第二十二条

领导人员考核以职位职责和任期目标为依据,坚持德、能、勤、绩、廉综合考核,并辅以否决性指标。采用绩效管理、领导力素质测评、上级领导评价、民主评议、个别谈话、考察组调查等综合手段。领导人员考核要正确处理长远发展与短期效益、集体贡献与个人努力、客观条件与主观努力的关系,要重视核查知情人提供的情况,对在考核中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要深入进行调查,弄清事实真相,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防止考核工作失真失实。

第二十三条

科学合理运用考核结果,把考核结果作为职位调整、培训发展、奖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 实行领导人员诫勉谈话制度。对出现下列情况的领导人员,应实施诫勉谈话:

(一)执行上级政策出现偏差并造成一定后果;

(二)不能完成工作目标;

(三)在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

(四)群众来信来访举报。 第二十五条

实行领导人员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领导人员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六条

实行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制度,按照《公司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第二十七条

实行领导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汇报事项应确保客观、准确、及时、全面。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有所在单位的下列事项,应书面向公司汇报:

(一)政府领导讲话、会议涉及公司发展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召开重要工作会议后,形成的综合性文件及主要报告。

(二)政府对班子及成员的评价意见;领导班子成员当选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等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受政府表彰、奖励等情况。

(三)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情况。

(四)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从业、经商的有关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家庭发生重大事件等情况。

(五)领导班子成员出现重大失误,或发生重大案件等情况。

(六)领导班子成员离开岗位三天以上的情况。

(七)领导班子的直系及旁系亲属在本单位工作的情况。 第二十八条

实行领导人员任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各单位正职(含副职主持工作),公司按照国家及上级的规定,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因提拔使用、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的有关领导人员(含副职主持工作),由内审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离任审计。

第二十九条

对领导人员的监督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和事前为主的原则。加强对领导人员在执行公务和个人生活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工作。

第七章 领导班子建设 第三十条

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思想为: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和服务于公司发展改革稳定大局。

第三十一条

领导班子建设的目标是建设“四好”(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领导班子。

第三十二条

领导班子配备以优势互补、团结协作为前提,形成互补的智能结构、科学的专业结构、梯次的年龄结构、相容的性格结构。

第三十三条

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领导人员素质和能力。加强领导人员上岗任职培训,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加强与领导岗位和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新理论新规则的学习,重点提高战略决策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应对突发事件和驾驭复杂局面能力以及抓班子带队伍能力。

第八章 后备领导人员培养、选拔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

按照“素质优良、数量充足、专业齐全、结构合理、堪当历史重任”的要求,加强后备领导人员的培养选拔工作。

第三十五条

后备领导人员的培养,以开阔视野,拓宽知识面,丰富工作经验,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水平为重点。第三十六条

在培养的方式方法上,实行分批培训与实践锻炼并举,以实践锻炼为重点;专业培训与理论培训并举,以理论培训为重点;离岗培训与日常教育并举,以日常教育管理为重点。

第三十七条 后备领导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产生的方式,与领导人员相同。

第三十八条

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对后备领导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年度绩效考核为良好以下的,次年取消后备领导人员资格。

第九章 领导人员及后备领导人员的交流 第三十九条

领导人员及后备领导人员的交流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加快公司发展,提高领导人员及后备领导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这一目的。

第四十条

公司对领导人员及后备领导人员实行交流制度。主要实施培养性交流、回避性交流、任职期满交流。

第十章 艰苦地区领导人员管理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中对艰苦地区领导人员作如下定义:在那曲、阿里分公司工作的二、三级经理为艰苦地区领导人员。

第四十二条 实施艰苦地区领导人员轮换制度,艰苦地区领导人员任职期满,业绩良好,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留任、提任或平调。

第四十三条

实施艰苦地区领导人员培养制度,公司对艰苦地区的领导人员在管理技能、任职能力和学历等各方面作优先和重点提升,将其培养工作作为公司长期培训工作的一个重要项目来执行。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管理办法中涉及公司领导人员管理的条文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6篇:岗位职责_岗位职责范本_岗位职责说明书

岗位职责_岗位职责范文_岗位职责说明书

岗位职责_岗位职责范文_岗位职责说明书

直接下属:付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职 级:总经理级岗位定员: 1人

职位概要: 负责公司总体战略与经营计划的制定、执行和监督工作,实现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目标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管理体系与组织结构;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

职 责;根据董事会提出的要求制定战略目标,提出公司的业务规划、经营方针和经营形式,经董事会确定后组织实施;主持公司的基本团队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审定公司规章、奖罚条例、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签发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召集、主持办公、行政例会,检查、督促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进展;主持公司的全面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提出企业的更新改造发展规划方案、预算外开支计划;推进公司企业文化的建设工作;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

任职资格:

教育背景: 企业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大学本以上学历。

培训经历: 接受过领导能力开发、战略管理、组织变革管理、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经济法、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经 验: 10 年以上企业管理工作经验,至少5 年以上企业全面管理工作经验。

知 识:通晓企业管理知识;

具备相应的经济学知识、房地产专业知识、市场策划学知识、财务知识、质量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了解房产行业的特点和相关知识。

技 能: 熟悉企业业务和运营流程;在团队管理方面有极强的领导技巧和才能;掌握先进企业管理模式及精要,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善于制定企业发展的战略及具备把握企业发展全局的能力;熟悉企业全面运作,企业经营管理、各部门工作流程;具有敏锐的商业触觉、优异的工作业绩;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 个人素质: 具有优秀的领导能力、出色的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能力;善于协调、沟通,责任心、事业心强;亲和力、判断能力、决策能力、计划能力、谈判能力强;为人干练、踏实;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操守,有很强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考核指标: 销售收入、利润额、市场占有率、应收帐款、重要任务完成情况;

预算控制、关键人员流失率、全员劳动生产率;

领导能力、判断与决策能力、人际能力、沟通能力、影响力、计划与执行能力、客户服务能力。

工作条件:

工作场所:办公室、需要经常出差;

环境状况:舒适,独立办公室;

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无明显的节假日;

危 险性:基本无危险,无职业病危险。

2、副总经理岗位说明书职位名称:副总经理,直接上级:总经理直接下属:行政部、营销策划部、物流中心

职 级:副总经理级

岗位定员: 1人

职位概要: 协助总经理制定并实施企业战略、经营计划等政策方略,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及发展目标。工作内容:

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相关的管理、业务规范和制度;组织、监督公司各项规划和计划的实施;开展企业形象宣传活动;按时提交公司发展现状报告、发展计划报告;指导公司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总经理对公司运作与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协助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推行;协助总经理推进公司企业文化的建设工作;由总经理授权处理的其它事项。

任职资格:

教育背景: 企业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培训经历: 接受过领导能力开发、战略管理、组织变革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经济法、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经 验: 8 年以上工作经验,5 年以上企业全面管理工作经验。

知 识:通晓企业管理知识;具备相应的经济学知识、房地产专业知识、市场策划学知识、财务知识、质量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了解房产行业的特点和相关知识。

技 能: 熟悉企业业务和流程,在团队管理方面有极强的领导技巧和才能;熟悉企业全面运作,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以及很强的战略制定与实施能力,有广泛的客户资源和社会资源;良好的写作、表达、阅读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个人素质: 敏锐的市场洞察力、优秀的项目组织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严谨的策划组织能力及人事管理和沟通能力、商务谈判能力;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操守,有很强的感召力和凝聚力,责任心、事业心强。考核指标:

领导能力、判断与决策能力、人际能力、沟通能力、影响力、计划与执行能力、谈判能力、专业知识及技能;制度建设完善性、公司网站内容的更新频率、公司网络运行的稳定性、公司环境卫生状况、公司安全情况、员工满意度、资金供应及时率、预算执行效果、对外投资回报率、公司业务骨干和管理骨干培养情况、关键人才引进情况、重要任务完成情况;

下属部门预算控制情况、关键人员流失率、下属行为管理;

预算控制情况、下属行为管理、关键人员流失率;

所属部门:策划部

直接上级:策划主管、策划经理

直接下级:无

岗位描述:按公司或客户要求策划、组织、实施各种项目活动及跟进项目进度,协助上级与媒体进行沟通,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工作职责与任务:

1、协助上级对公司活动的策划、组织、执行、跟进、总结;

2、负责活动策划的制定和实施,项目总体策划与定位,客户提案;

3、针对各团队活动要求进行项目策划的总体构思,并编写策划文案;

4、有效地与各方面开展沟通,以达到内、外方的工作要求;

5、策划后续工作的跟进,效果的跟踪分析和总结;

6、依公司确定的市场推广计划和方案,撰写所需宣传文案;

7、与媒体沟通,建立媒体资源,并扩展其它推广渠道;

8、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相关策划或数据分析经验;

2、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3、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良好的执行能力和人际沟通技巧;

4、具备独立文案撰写和产品包装,价值提炼经验;

直接上级:办公室主任直接下级:

本职工作:依照法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直接责任:

1、制订法务部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按月做出工作计划和预算,报批通过后执行。

2、负责制定法务部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规定,报批通过后施行。

3、掌握和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4、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并贯彻执行。

5、办理公司合法经营所需的有关证照(包括车辆驾照)及相关年检等事宜。

6、依法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对假冒仿制本公司专利权、产品、包装、商标和企业形象的行为通过法律手段进行打击。

7、在授权下负责办理公司与其它法人或自然人的法律纠纷。

8、负责公司专利权的申办工作。

9、负责审核公司所有合同、协议、重要发文、重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10、负责对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1、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公司员工的违法乱纪行为。

12、了解法务部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定期向办公室主任述职。按工作程序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并及时对部门间争议提出界定要求。

13、制定直接下级的岗位描述并界定直接下级的工作。向直接下级布置工作任务。指导、巡视、监督、检查所属下级的各项工作。

14、及时对下级工作中的争议做出裁决。受理直接下级上报的合理化建议,按照程序处理。在必要情况下向直接下级授权。

15、负责法务部主管的工作程序的培训、执行、检查。制定法务部培训计划,拟定企业法律事务常识培训计划,报批通过后协助培训部实施、考核。

16、定期听取直接下级述职并对其做出工作评定。填写直接下级过失单和奖励单,根据权限按照程序执行。

17、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程序调配直接下级的工作岗位。关心所属下级的思想、工作、生活。代表企业与政府对口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机构联络。

领导责任:对法务部工作目标的完成负责。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整体精神面貌负责。对法务部预算开支的合理支配负责。

第7篇:电工岗位职责岗位职责

电工岗位职责岗位职责

1、负责本厂、本车间的高、低压线路、电机和电气设备的安装、修理与保养工作。

2、认真学习和掌握先进的电力技术,熟悉所辖范围内的电力、电气设备的用途、构造、原理、性能及操作维护保养内容。

3、严格遵守部颁电路技术规程与安全规程,保证安全供电,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转。

4、经常深入现场,巡视检查进口设备状况及其安全防护,倾听操作工的意见,严禁班上睡觉。

5、认真填写电气设备大、中修记录(检修项目、内容、部位、所换零部件、日期、工时、备件材料消耗等项)积累好原始资料。

6、掌握所使用的工具、量具、仪表的使用方法并精心保管,节约使用备件、材料、油料。搞好文明生产,做好交接班记录。安全操作规程:

1、停电作业时,必须先用电笔检查是否有电,方可进行工作,凡是安装设备或修理设备完毕时,在送电前进行严格检查,方可送电。

2、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要做好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有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雷雨天禁止高空、高压作业(禁止使用高压拉杆等),雨天室外作业必须停电,并尽量保持工具干燥。

4、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好安全带、小绳及工具袋,禁止上下抛掷东西。

5、高空作业坚持“四不上”:梯子不牢不上,安全用具不可靠不上,没有监护不上,线路识别不明不上。

6、带电工作时,切勿切割任何载流导线。

7、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是否良好,并要合理使用工具,工作前需首先检查现场的安全情况,保证安全作业。

8、任何电气设备拆除后不得有裸露带电的导体,清扫电动机线圈时,不得用洗油及尖锐金属以免损坏绝缘,设备检修时不得私自改变线路,安装必须按图纸施工。

9、凡是一般用(临时)的电器设备与电源相接时,禁止直接或搭挂,需装临时开关或刀闸。

10、使用高压拉杆时,须戴高压绝缘手套。

11、遇有严重威胁人身或设备的安全紧急情况时,可先拉开有关开关,事后向上级报告。

12、在设备进行维修前,必须将电源切断并加锁或悬挂“停电作业”牌。

14、对变压器维修时,高低压侧均需断开线路电源及负荷线,防止意外发生高压等危险。

16、电工安全用具装备应经常检查绝缘情况并规定每年一次耐压试验。

17、在带电操作换灯泡(防止电压不符灯泡爆炸)和切线等作业时,要戴防护眼镜。

领导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学校领导人员岗位职责

领导人员党建工作总结

供电所领导人员党建工作总结

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报告

本文标题: 领导人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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