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规章制度(共6篇)
第1篇:教学规章制度
教学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训练中心的工作秩序,保证训练中心的教学质量,提高教练教学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适用范围:清华大学A管理模式职业经理训练中心所有员工。训练中心由教学管理委员会领导、控制,实行中心主任个人负责制。本中心由教研部、教学部、教务部、招生办、信息部、行政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八个部门组成。
第四条 中心主任按组织机构图组织相关部门做好职能界定,制订工作流程及程序,协调各部门运作,检查各部门工作。
第五条 各级领导按岗位图对下属做岗位描述,定期述职,按逐级指挥原则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第六条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情况制订相应的管理规则,报中心主任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 教练管理规定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中心各级教练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教学锻炼。
按岗位描述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训练任务并接受监督和检查。根据教学要求认真备课并编写教案,保证授课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 不得随意改变授课时间、地点,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旷课。第十二条 上课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三条 对学员负责,认真批复作业,帮助学员学习。第十四条 未经允许不得拷贝中心资料,保守中心秘密。第十五条 不得散布有损于中心形象的言论。
第十六条 根据自身岗位实际情况,听取学员意见,上报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 教练绩效考核制度
第十七条
为有效地进行人力资料开发和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利于中心对各级管理人员和教练的绩效进行客观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八条 绩效考核的目的是通过对教练的评估为职务变更,岗位调动,培训 等人事决定提供依据。
第十九条
考核的基准包括:岗位描述,工作目标与任务计划,中心的各项规章 制度,及学员培训效果。
第二十条
绩效考核的构成:
分三部分: 综合结果考评 基本能力考评 其它考评
考核标准参照教练考评表(见附表)
第二十一条
绩效考核的每个因素采用4个等级记分,含义如下:
4 良好 明显超出岗位要求 3 较好 总体满足岗位要求 2 尚可 与岗位要求稍有差距 1 差 不能达到岗位要求 总评结果采用5分制 A 卓着 B 良好 C 达到要求 D 有待改进 E 不能胜任
第二十二条
绩效考核每季度一次
第四章 教学奖惩制度
第二十三条
奖惩原则
以奖为主 奖惩分明 公开平等 依制奖惩
第二十四条
奖励原则:对业绩突出的教员实施奖励制度
奖励方式:奖金、岗位调整 奖励标准:待定
奖励选评:根据业绩考核
第二十五条 惩罚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根据国家法规和中心规章制度采取行和
经济处罚相结合原则,对违规员工给予恰当惩罚。
惩罚目的: 保证中心培训工作正常进行,时刻提醒
员工的行为举止,做到 有令必行。
惩罚种类:罚款、调换岗位
第五章 其它人员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其它人员系指除教学部、教研部所属各级教练之外的、从事非直接教 学任务的人员。
第二十七条
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部门的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按岗位描述的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及上级交给的临时性任务,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九条
自觉维护中心利益,发挥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章 福利制度
第三十条
保险
1.凡中心的正式职工,中心都将给予上保险。
2.按照劳动法规定,中心将负责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所需费用根据劳动法规定。第三十一条
有薪年假 1.享受条件:在中心连续工作满一年者。
2.假期:一年以后每年为7天,以后每年增加一天,最多不超过20天。3.凡一年内旷工超过2天,或病事假超过20天者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4.享受年假待遇员工仍可按国家规定享受节假日。5.当年享受年假,不可跨年度累计。
6.员工休假需提前15天提出 申请,由部门按工作情况安排。
第七章 请假制度
第三十二条 请假程序及批准权限:
1.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审批表。
2.因故不能上班者,须提前一天向直接上级请假;确有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打电话请假,事后补办手续。3.批准权限:
(1)员工请假1天以内,部门主管审批;教研部人员请假2—3天,报教研部主任审批;其它人员 由行政办公室主任审批;所有人员请假超过三天,需报中心主任审批。
(2)各部门负责人请假报中心主任审批。
4.探亲假、婚假、产假的假期严格按中心规定办理,往返时间不计入假期内。
第三十三条
病假及其待遇:
1.因病请假者必须出具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任何人无权签批请假单。2.因病需长期请假者,假期最长不得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医疗期。3.请长病假在30天以上至《劳动法》规定的医疗期内只发保障工资。医疗期满仍不能上班者,停发保障工资。
4.异地员工请病假,原则 上不许回家休养,特殊情况,报请中心主任批准回家养病,可视情况报销往返旅差费。第三十四条
事假及其待遇:
请假1天以内扣基本日工资;事假3天以内(含3天)的每日扣日工资的200%,事假最长不得超过7天。第三十五条
婚假及其待遇: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享受婚假。
2.结婚双方都达到国家规定结婚年龄者,男满25岁,女满23周岁,按照国家规定享受3天有薪婚假。3.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第三十六条
产假及其待遇:
1.凡本中心员工,工龄 一年以上,可享受产假待遇。2.正常情况下,可享受产假90天。
3.有不满18个月婴儿的女性员工,在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
4.产假、哺乳期间内发放基本生活费。5.产假不予报销差旅费。第三十七条
丧假及其待遇:
1.凡员工配偶、子女、父母、亲兄弟姐妹不幸去世,可享受3天有薪丧假。2.家不在本市的,经中心主任批准酌情给于1—3天的路假。3.假期内发放基本工资。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由行政办公室制订,中心主任审批核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行政办公室。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教学规章制度
睿凡教育教师教学规章制度
一、教师教学规范要求:
(一)课前准备
1、开课之前做好整体课程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根据教学内容安排课时总数。熟悉教材内容,认真备课,把握教学内容的要点、重点、难点,明确教学方法。
2、要求教师根据整体教学计划撰写教案,并由教学主管督查。
3、课前给学生讲解课堂纪律规范,明确上课必带物品和对作业完成情况的要求。
4、每次上课前批改学生的作业并进行讲解和总结。
(二)上课规范
1、教师上课要做到仪表大方,课堂语言一律采用普通话,上课期间各位教师时刻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坐姿、记笔记和积极回答问题)。
2、授课以教案为基础,严格遵循睿凡教育上课流程进行授课,不能以学生的要求或自己的主观意愿随意更改教学内容。
3、教学过程中要充分体现睿凡教育课堂理念:轻松、易懂、好感。
4、板书要求条理清楚,规范,设计合理。
5、监督学生做好课堂笔记且定期检查。
6、上课期间坚决不允许学生或教师玩手机或接听电话,手机一律调至静音状态,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和随意拖堂。
7、每次授课结束要求教师必须根据授课内容、有针对性的、适量的给学生布置家庭作业,并监督学生做好对作业的笔录和家长签字情况。
8、在下节课开课前认真检查并批改作业,然后进行讲解和作业情况分析,针对作业完成情况不良者,要及时反应至教学部,做出相应解决措施。
(三)课后注意事项
1、每次授课结束后教师将黑板檫干净、粉笔和黑板擦摆放整齐,为下位老师授课做好准备;离开教室时请及时关灯和其他用电器。
2、授课结束后要求学生将自己的桌椅摆放整齐方可离开教室,各位教师时刻注意培养学生的良好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
3、授课结束后教师监督学生做好课时表的签字,对课堂表现不良或作业完成不好的学生要及时把情况反馈给教学主管或咨询师。
(四)教学事项
1、睿凡教育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月考测评,月评成绩将在《睿凡学员反馈表》中反馈给家长(要求电子版)。
2、每次月评后各教师对各年级各班型的教学进行总结,总结稿交于教学部。
3、各位教师严格按照《伯牛教育教案格式》充分备课并在周四9:00进行教学培训或讲课演练,下午16:00检查教案,缺一次教案扣除30元。
4、每周五最晚21:00学生回家(未做完作业的学生可在周六周日来完成作业),教师进行大扫除,为周六上课做准备;周六18:30进行大扫除,为周日上课做准备。
5、教师不得随意加课、调课,若课时安排要调整请与咨询师协调;给学生打印作业或试题必须用伯牛规定底稿。
6、每月10号前各教师统计上个月的课时,并交于教学主管审核签字。
二、晚间作业辅导规范要求:
1、在晚间辅导期间教师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
2、督促学生到校后先签到,对很久未到的学生要及时告诉主管或负责人以便和家长取得联系。
3、在学生做作业前教师仔细翻阅《作业登记本》,清楚学生的各项作业。
4、作业辅导原则:学生自主作业——教师检查——修改——讲解——检查签字。
5、学生各项作业完成后负责教师在《作业登记本》中对该生今晚学习情况总结并提出建议后签字,学生方可回家。
6、辅导作业时教师务必认真细心负责,若发现一次错改、错讲或家长投诉,将扣款30元。 总则:
(1)每个人都有惰性,规章制度就是用来束缚人性黑暗的一面,也是帮助人不要走向堕落的一道电网,为了确保公司正面、阳光、健康的办公环境和教学质量,希望大家平时能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项制度,违反公司各项制度你就收到相应的惩罚,因此制度是用来保护我们自己的,制度是一个公司的底线,触犯底线就是将自己推向失败。(2)以上所有罚款将在本月工资中扣除。
第3篇:教学督导规章制度
教学督导规章制度
1.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理论教学和各种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秩序,教师备课、授课情况,学生学习状况及教学条件保障状况等。重点考察教师教学态度和教学能力、学生学习情况及综合教学效果。课后就教学得失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提出指导和改进建议。
2.参加系(部)教研活动,考察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等情况,提供咨询意见和改进建议。
3.参与期初、期中、期末教育教学检查和各种教育教学评估,反馈检查与评估结果,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4.受学院委托或根据自己发现的可能制约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改进建议。根据学生督导信息团和督导助理提供的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考察和督导。倾听并及时反映师生对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聘请校外有关专家和服务对象对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及其质量进行评价。
6.定期召开教学督导例会,汇总分析督导情况,并分别以《督导记录》、《内部通报》、《督导简报》等形式向院领导、中层负责干部和全院师生通报。重要问题及时报院领导研究解决。跟踪学院运行中质量缺陷的整改,建立学院运行质量档案。定期写出督导工作总结。
7.完成学院交给的需要教育教学督导室完成的工作。
教学督导员管理办法
教学督导员是教学督导工作的主要力量,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学督导队伍,是教学督导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了教学督导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学督导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掌握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政策和精神,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有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
3.熟悉教学管理过程,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水平;
4.有较强的责任心及团队协作精神;
5.求真务实,办事公正,作风正派;
6.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7.身体健康,能认真履行职责。
二、教学督导员的选聘
1.督导员人选由教学督导处提名,会同人事部门考核后,由院长聘任,并颁发教学督导员聘书。
2.聘期为一年。
三、教学督导员具有下列权力和义务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及业务素质,认真执行学院制定的教学督导条例;
2.检查有关部门和个人的教学计划,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日历、教案等教学文件与资料;
3.根据需要随机听课和检查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
4.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向有关部门和个人了解教学与教学管理情况;
5.收集、整理、分析教学督导信息,提出指导性建议,并报督导处;
6.参与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工作,为学院提供教学效果等方面的督导资料。
四、教学督导员的考核
1.督导员的考核由学院负责督导工作的分管领导主持;
2.督导员的考核由学院督导处组织实施,并接受群众监督;
3.对考核不称职的应予以解聘,对考核优异的给予奖励。
第4篇:幼儿园教学规章制度
幼儿园教学规章制度
1、根据,《幼儿园教育纲要》和《规程》结合幼儿的特点和个体差异,制定教育工作计划,教育活动内容的选择要根据教育目标和幼儿实际水平,以循序渐进为原则,有计划地选择和组织
2、各班要制定班级教育教学计划。班级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是班主任依据教育目标、幼儿发展水平,有计划、有系统的安排、设计和组织各类教育活动的过程。它是由各个层次的计划组合的一个整体,只要包括:学期计划、月计划。
3、各班在实施本班教育教学计划过程中,可根据幼儿发展实际水平和生活经验、兴趣的需要,灵活地调整教育目标、内容,每学期应对教育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研讨交流和总结。
4、教学活动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各班应根据幼儿年龄实际和季节特点,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活动,将动与静、室内与室外、教师组织与幼儿自主活动等有机结合、交替进行,建立健全良好的一日活动常规。
5、各班应为幼儿提供多内容、多成次层次、多形式的各类活动,发挥活动过程的教育作用。应注重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内容的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坚持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教学、开放性教学和师幼互动原则。
6、坚持使用普通话教学,书写规范字,穿着整洁,仪表端庄,要密切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
7、幼儿教师必须学会尊重、理解、欣赏、激励幼儿。要微笑、和善、亲切地面对每名幼儿。严禁训斥、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8、坚持自学、自修、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有学习笔记,积极参加各类进修、培训、继续教育学习达标。
第5篇:教师教学规章制度
教师教学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维护我校日常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为了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具有较强团队凝聚力的教师队伍,经校教学部办公会讨论同意,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专/兼职教师。
1.备课管理条例
(1)每位教师应在授课前做好充分的备课准备,每个班级必须有一份详细教案教案必须体现以下内容:
上课时间、教学点、教师姓名、教学内容及课次;教学重点、教学目标教学步骤;教学方法;作业要求;课后小结。
(2)每个学习周期教师必须携带备课本到校,由教研主管安排对每位教师的备课本进行检查。
(3)教师每授完一周课应书写课堂小结(例如:上课是否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方法是否得法,教学是否有值得改进的地方,学生反馈如何,有何建议等)
(4)每一个月收集一次《学员反馈登记表》,从中了解老师的服务完成情况。
(5)坚持备课制度,认真研究教材、教学方法,分析教学重点、难点,统一教学指导思想、教学要求、教学进度,遵守学校的课时安排。作业的安排。2.开学
(1)开课第一天,每位教师应向学员公布其姓名及联系方式;(2)教师须负责课堂教学秩序、学员的个人人身安全、维护室内教学设备安全等;配合其它部门核对学生的所有信息,及时整理入档
3.授课
(1)教师上课前要准备好教材、教案、教具和课堂必需品,并可以适当的做好板书,在有板书的前提下。
(2)教师应准时上课,课堂上要严格掌握时间,不拖堂、不提前下课。
(3)任课教师应保证每节课授课时间,日常测评与期末考试教师应合理安排;
(4)教师上课必须保持衣冠整洁、态度温和、举止大方,避免情绪波动(女性教师上课不得穿吊带裙、短裙、露背装、等)。男性教师不得穿无袖上衣、短裤、拖鞋、等不符合教师规范的服饰)。(5)上课时,教师手机、须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禁止上课接、打电话、发送信息。
(6)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课堂流程,对学生严格要求,培养良好的课堂纪律和行为规范,(7)教师授课要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楚、语言简洁、深入浅出,力求内容充实;板书要规范、简要醒目、字迹清楚工整,方便学生记录和记忆。(8)教师教学时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方法、自学能力、积极主动的学习精神和认真刻苦的良好习惯。注重教与学的结合,提高教学效果。
(9)在教师监护时间内,如因教师责任(例如教师离开教学区、课间长时间电话闲聊等),导致财产损坏或人身安全事故发生,因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视教师责任轻重承担(50%-80%)的经济赔偿。(10)教师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授课,不得任意调课、停课、延课和私自换课,特殊情况须经教务主管、等领导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教师考勤表),(教师调课申请表)
4.听课
(1)教务部门每期安排主管或教师抽查任课教师授课情况。听课教师应在上课前5分钟进入教室,做好听课记录准备。上课期间,听课教师的手机及电子产品等一律关闭或调为静音,且不能随意走动,发出声响。不能和授课教师攀谈,影响上课,但要配合授课教师,监督学生认真听讲。
(2)听课笔记应详细记录下列七项:(听课记录表)1.教学时间板块划分; 2.教学教态;
3.学生对知识点掌握情况; 4.教学方法及板书; 5.作业布置; 6.备课情况及教具准备; 7.点评意见
(3)听课后将记录上交教务部及教学主管审核,作为授课教师和听课教师的教师绩效考评标准之一。
(4)为保证教学质量,做好教学评估。教研室每学期应组织全体教师说课、评课。
(5)实习教师(一学习周期内)听课必须5次以上;初级教师听课必须3次以上;听课记录由教务部门统一监督检查。若教学部发现听课教师有徇私舞弊行为,将根据教师绩效以及学校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5.学员管理条例(教师)
(1)教师应记录好每位学生的至少1个联系电话。
(2)教师每周应对学员进行N次作业,并对作业进行批改总结。(3)教师对所带班级学生进行电话或班会沟通,内容为:与学生直接沟通学习的内容、巩固课堂上所学的知识。还包括生活情况、学校活动安排反馈及续费等事宜。
(4)教师每次沟通均应认真填写《学员反馈登记表》,并在现场完成并上交。
(5)教师所交的《学员反馈登记表》必须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如《学员反馈登记表》的内容有虚假、捏造等与事实不符等现象或未按时提交,一经查实,按教师绩效考评制度,等相关制度处理。(6)学生如有缺课、迟到、早退、学习不认真、等现象,教师应及时与教务部门反馈。
(7)每学期最后几节课为公开课,教师应提前通知学员及相关人员参加,便于课程顾问做好转介绍以及二次销售的工作。
附表:
附表1:《学员反馈登记表》附表2:《教师考勤表》附表3:《教师调课申请表》附表4:《听课记录表》
制度:
《教师绩效考评制度》
第6篇:实验教学规章制度
实验教学规章制度
1。实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实验教学计划
1.各科教师对实验教学必须制订总的和分学期的教学计划。并于上学期末或本学期初交教导处和实验室各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
2.实验室应根据实验各科教学大纲、教材和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置及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1.教师按照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填写《实验通知单》,按
规定的时间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心中有数”。
2.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备。
4.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给予启发引导,及时解决,但不可代替学生做实验。
5.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讲评,并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
实验教学的评估和考核
1.实验开出率的考察统一使用规范表式,包括《年级学科实验登记表》;
《学科实验开出率情况统计表》;《学校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实验教师汇总》。
2.对学生实验能力和技巧的考察以现场操作为主,并辅之笔试与口试考核学生的理论分析和思维能力。
3.对学生的考察应坚持实践性、基础性、全面性、可行性及可信度原则。
4.对教师的考察除通过教案、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登记表外,还可用表格进行调查。
5.所有考察的登记表、统计表、调查表等,都应作为实验教学资料存入教学档案
2。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一、开展实验教学是落实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学校要加强对实验教学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健全实验教学管理长效机制。
二、凡是装备了教学仪器的学校,都要努力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全部实验教学任务,确保教师演示实验开设率达
100%,学生分组实验开设率达95%以上,要积极创造条件使每个学生都有动手实验的机会。
三、学校每学年初要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和各年级教学进度,制定出本学年的实验教学工作计划,并以表格的形式印发给实验室和任课教师,由实验教师记录计划执行情况。
四、各任课教师根据实验教学计划的安排,将要做的实验提前通知实验教师,一般演示实验提前一天,学生实验提前三天。
五、实验教师应根据任课教师的“实验申请单”,准备好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和材料。对一些复杂的实验,教师应先试做一遍,确保实验顺利进行。
六、在做学生实验前,教师应要求学生做好实验预习,明确实验目的、原理、步骤和方法,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进行探究性实验时,教师应引导学生自行设计实验并按实验计划安全规范地进行实验操作,仔细观察
实验现象,真实记录实验中的各种现象和数据,正确处理实验中搜集到的各种信息。对一些典型实验,重点、难点的实验结果和数据,教师应作记录,并作为技术资料存档。实验结束后,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讲评,对实验中主动探究、独特创新、交流合作的同学给予鼓励和表扬。
七、积极开展校本实验教学培训和研究活动,改革实验教学方式和方法。鼓励教师开展自制教具活动,合理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
八、积极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实验室、开展探究性实验和课外科技活动。努力开发并鼓励学生参与开发各层次的探究性实验课题。
九、每学年结束,学校要根据实验教学计划的完成情况,对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对实验教学工作开展得好的教师,应给予适当的奖励。
3。小学科学实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1、各科教师对实验教学必须制订教学计划。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等。
2、实验室应根据课程标准、教材和各科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进、置备,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3、教师要按照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填写《实验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胸中有数”。
4、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5、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
6、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检查、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启发引导,并及时进行解决,但不可代替学生去做实验。
7、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讲评,并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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