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及安全规章制度合集
学校章程及安全规章制度汇编 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学生违纪处分(暂行)条例 第一条 处罚是学校教育的辅助手段。由于极少数违反纪律的学生和一些经常违纪又屡教不改的学生,影响大多数同学的健康成长和学习,学校将视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对错误的认识程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劝退、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以此教育其本人和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对于违纪情节较轻、不属于第四条至第二十条处分范围的学生,由政教处根据班主任报送的材料核准后发给“违纪通知单”,由班主任组织班级同学对其进行帮助教育,(必要的情况下可由年级组长组织年级会议对其进行教育)并扣其操行分(优、良、及格、不及格)。
第二条 对学生的处分,首先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提出处理意见报政教处后,由政教处提出处分意见,经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校长签字后生效。处分结论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在全校大会宣布或张榜公布,并记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受到处分后,能真正认识错误并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取得明显进步,在受处分三个月后可申请降等或撤销处分。申请人写出书面总结和申请,由班委会讨论写出评议,班主任签署意见交年级组长审察后再交政教处申请备案,政教处审查处分学生表现后交行政会讨论决定,降等第三个月后表现好,可继续申请降等,直至撤销后,处分情况可不进入毕业档案。
第四条 对旷课学生的处分 1、上课无故迟到三次按旷课一节计算;
无故不参加学校、班集体活动、第二课堂活动、体育锻炼等,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两次不出操按旷课一节计算。住校生无故不上晚自习按旷课计算。一天按十节计,一周按五天计。
2、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五节者给予警告处分;
旷课累计十节者给予记过处分,十五节者,留校查看,二十节作劝退处理,并正式通知家长;
旷课二十五节以上勒令退学,并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
第五条 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分 1、对考试中夹带、偷看、翻书、抄袭者,或参与传接、交换答卷、讨论,手机短信、或考试中将自己的答卷提供给他人抄袭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取消该科分数、警告或记过处分。
2、盗窃试卷、答案、评分标准,以考试作弊和偷盗两项错误论,给予勒令退学,并开除学籍处分。
第六条 对抽烟、喝酒学生的处分 1、经证实,学生在校抽烟,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
2、不但自己抽烟,还引诱、招待他人抽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受到警告处分后又发现有抽烟行为,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多次教育不改,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5、走读生校外帮助他人买烟进校助人抽烟,经发现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在家反省一周。
6、对违反纪律喝酒学生的处分,可参照上述各条执行。
第七条 对打架学生的处分 1、故意挑起事端,引起打架斗殴,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记大过或勒令退学处分。
2、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使事态发展,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或劝退处分。
3、策划或煽动他人打架,视情节轻重(如未遂、造成打架、造成打群架;
未造成伤害、造成轻伤害、造成重伤;
无校外人员参加、有校外人员参加;
干扰学校秩序、严重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等)给予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4、动手打人,视情节轻重(打1人或多人;
未动用器械或动用器械;
未造成伤害或造成伤害;
造成轻微伤害或重伤等)分别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5、为他人提供凶器(指在斗殴中一切可以伤害人体的物品),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上的处分。
6、争吵中亮出凶器,威胁他人,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7、提供伪证影响调查工作,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8、打架造成伤害,视情况由责任方或责任大小承担医疗等费用,并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如触犯刑律,直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9、动员家人到学校打架报复、恣肆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第八条 对偷盗、勒索实物、现金学生的处分 1、价值在10 元以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价值在10 元以上(含10元,以下同),100元以内,给予记过处 分,或劝退处分。
3、价值在100元以上,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4、有偷盗、勒索企图,经劝告而未实施或中途自动停止并主动认错、退赔,可以不给处分。
5、对偷盗、勒索实物、现金数额较大,性质严重,影响极坏者,开除学籍,并直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九条 对赌博学生的处分 1、参与赌博,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为他人提供赌博工具、场所,给予记过处分或劝退。
3、组织他人赌博,给予記大过处分或留校察看处分。
第十条 对故意破坏公物学生的处分 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教学设备、实验用品、体育器材、书报、杂志、及其他一切学校财物、设备),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照价或加倍赔偿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对照第八条的金额幅度给予处分。
第十一条 对翻墙离校学生的处分 学生翻墙离校,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并通知家长,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并予以停宿处理。
如果多次翻墙离校,屡教不改,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二条 对违反乘坐校车规定学生的处分 乘车学生必须身穿校服,按时按点依秩序上下车,交好乘车卡。服从送车老师的管理和指挥,头手不得伸出窗外,不得翻窗跳车,遵守车内秩序,团结友爱。否则,视情况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三条 对不尊重教职工学生的处分 1、不能顶撞辱骂教职工,否则,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2、对围攻殴打教职工的学生,造成伤害,赔偿一切医疗费用和误工费,予以开除学籍处分,如果触犯刑律,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对拉拢不明真相的学生对抗老师,扰乱学校纪律的学生,予以开除学籍处分,如果触犯刑律,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 对串宿学生的处分 学校严禁学生在午休和晚休时间相互串宿舍,如有违犯,一经发现,二次以上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给予停宿处理。
第十五条 对不按时睡觉,影响他人休息学生的处分 学校严格规定学生照作息时间准时休息,对长期不按时睡觉并影响他人休息,责令写出书面检查,书面检查两次以上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同时也可视情况给予停宿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影响极大,予以勒令退宿处分。
第十六条 对恋爱学生的处分 1、严禁中学生谈恋爱,如有违反,经教育不改,给予警告直至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2、对恋爱的认定:有搂抱、接吻、写情信、男女两人到校园阴暗角落或到其它地方约会、打爱情电话或有其它相关的出格行为,认定为恋爱。
第十七条 凡同时犯有上列两项以上错误,按处分最重的一项再加一至二等处分实施。受过处分,又再次违纪除应受的处分外,要加重处分。
第十八条 对因违法而被公安机关传讯、拘留的学生,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对因违法犯罪而判处少年管教、劳动教养、徒刑的学生,一律开除学籍。
第十九条 学生因违纪受到记过以上处分者,均取消其一切荣誉称号。
第二十条 对屡教不改或多次受到处分以及违纪性质严重的学生,学校可视其情况,通知该学生停课接受教育或实施劳动教育。
第二十一条 上课期间扰乱课堂秩序(如讲闲话、做小动作与课堂无关的事),老师应给予教育,下课后报班主任,并与班主任一起对学生进行教育,严重者报政教处,并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二条 严格遵守学校课堂、两操、午休、体育锻炼等其它规定,否则依相应办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 以上各条未涉及的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 1、只要学生违纪已经给学校正常的生活和教学秩序造成严重影响,以上条款虽未涉及,但学校仍有对违纪学生作出处分的权利。
2、具体处分程序为:班主任请示年级组长,提出处分意见,向政教处报送基础材料,政教处在核实事实后,确定处分等级并送学校行政会讨论作出处分决定。
学生自主管理条例 一、指导思想:
学生会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宗旨,在政教处和团委的具体指导下,配合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自主管理活动。
二、工作目标:
1、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进行管理和自我管理,教育和自我教育,服务和自我服务;
2、参与学校管理:成立学生会,充分发挥与全体学生密切联系的优势,参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工作,学生会可以在班级学生管理、住宿生管理中发挥自身独特的作用;
3、上下沟通、传递信息:学生会是学校与全体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同时,学生会作为学生的代言人,有责任通过正当的渠道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中有代表性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工作措施:
1、在学生会干部组织下进行严谨细致的纪律检查工作。
(1)检查各年级中自习纪律;
对各种不良现象进行及时的批评和教育(2)检查各班的出勤、晚自习情况,同时检查学生的文明卫生行为。
(3)做好值周班工作,维护食堂良好的用餐秩序。
2、检查劳动卫生工作。
(1)制定详实的卫生检查要求,每天都对各班级教室卫生和宿舍内务进行检查。
(2)每两周组织一次劳动卫生大检查,对各班级教室、宿舍进行全面检查并给予评分。
以上每一项检查工作每天都有详细的记录,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评比分数,及时地公布,以利于各班更好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月底,对所有检查进行量化分评比,评出当月的“先进班级”和“文明宿舍”,颁发流动红旗。通过卫生检查工作和评优工作,增强同学们的劳动观念和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3、成立学生校卫队,协助校卫队进行校内的安全管理和治安工作,每周两次校外巡逻,从而有效杜绝打架、盗窃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
4、积极发挥学校与同学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向学校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同学们中存在的问题,使学校领导能够及时地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思想动态;
及时向学生传达落实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
5、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文明建设。
6、组织各种体育健身活动,增强同学们的体质,培养同学们顽强拼搏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值周班工作任务和要求 组织学生参加值周工作,是加强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组织值周班的工作可进一步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发挥学生自治自理、自主管理的积极作用,推动学校工作的全面开展。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要求:
1、值周班工作的具体任务包括:课间操、眼保健操、仪容仪表、出勤、卫生、就餐等检查。
2、周日第一节晚自习,值周班应在班长的带领下,学习值周的相关要求和评分标准,并安排好值周人员,第二节晚自习接受学生会干部的值周培训。
3、所有参加值周的同学必须仪表合格,衣冠整洁,并佩戴好袖章(左手臂上)。
4、检查评比必须公平公正,认真做好每天的值日记录,做到每扣一分都有依据和记录,并及时把检查评比的情况反馈给班主任或班长,评比结果及时公布在教学楼3楼的评比栏上,遇到问题及时向学生会干部和值日老师反映。
5、注意保管好值周的物品(袖章、记录本)等,逢周日晚自习第一节下课间隙,将所有物品移交给下一个班级,并填写好物品移交表,让下一个班的班长签名。(凡遗失物品的须赔偿)。
6、参加值周的同学必须及时到位,听从学生会干部的指挥,临时有事的要向值日的学生会干部请假。
7、检查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讲究文明礼貌,切勿与同学发生口角与冲突。
8、本班值周工作结束后,班主任或者班长认真写一篇“值周工作小结”(写在记录本上),并摘抄重要的事项公布在公布栏的黑板上。
9、班主任在周一应陪同值周班的学生一起值勤,班主任在一周的时间里至少应有3天到岗监督值周班的工作,以便值周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注意事项:
1、值周班工作将纳入班级常规评比中,因此对于值周班的任务和要求各班要在值周前作好动员工作,明确值周的意义、任务和要求,并严格按要求分好组,力保人员、任务落实到位,高质量地完成值周班工作。
2、值周的同学可以不参加早锻炼,但必须按时起床和离开宿舍,除本班参加早锻炼的同学外,其他值日的同学可提前吃早餐。
3、值周班的同学中午食堂值班时间:12:00-12:30,分别督查餐具回收、餐桌卫生、排队秩序、开水区卫生等工作,到12:30后方可就餐,任何同学不得提前脱岗。
4、值日检查范围只限中学部,请勿进入小学教学区。
5、值周班每天安排一名总负责的班干部负责当天的值周工作,并与当天值日的学生会干部联系、协调工作。
值周工作任务及具体要求 住宿生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生活育人的重要基地,是学校培养人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宿舍安全 1、增强防火安全意识,禁止带明火及蜡烛、火柴、酒精、火机、烟花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宿舍。如有违反,第一次严重警告,第二次停宿,第三次取消住宿资格。
2、注意用电安全,学生宿舍任何人不准用电炉、电吹风等各种电器,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一旦发现,将没收其违禁物品并严重警告,情节严重作停宿处理。
3、保持照明设备的清洁,及时清除废纸、杂物等易燃物品。
4、严禁在寝室、走廊、厕所内焚烧废纸等杂物。如有违反将作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并严肃处理。
5、禁止在宿舍内燃放鞭炮。如有违反作停宿处理。
6、不得随意开关电源总闸和分闸,故意违反将给予记过处分。
7、加强对热水设施的管理,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防止热水烫伤。
二、宿舍纪律 1、按时起床,洗漱后准时进入课室上课及参加晚自习。迟到者将给予批评教育。
2、按规定准时熄灯就寝,不得做与休息无关的事,并保持安静。多次违反,屡教不改者给予停宿处理。
3、不得串宿舍,放学回宿舍期间只能在自己寝室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互相串宿,多次违反,屡教不改者将被停宿。
4、不得攀爬墙离开宿舍,更不能爬围墙离校,私自离校者将给予停宿处理。
5、上课时间(包括晚自习和课间休息),不得以任何理由回宿舍。
6、爱护宿舍,不在墙上乱钉、乱画、乱贴,损坏东西要照价赔偿,如故意破坏公物三倍赔偿并取消其住宿资格。
7、不带健身器材、篮球、排球、足球进宿舍。一旦发现立即没收,到期末由家长领回。
8、不抽烟、不喝酒、不玩扑克、不打架、不赌博、不到异性宿舍串宿。一旦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停宿处理。
9、早、中、晚餐不允许学生带饭回宿舍。
10、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手机、相机、CD机、现金等)谢绝进宿舍。如不遵守,丢失财物自负。
11、周末、节假日,不得在宿舍留宿(特殊情况要到政教处申请)。非常住生且无政教处批条的学生,周末、节假日不允许提前返校回宿舍。
12、尊敬老师、尊敬同学,与同学友好相处。对顶撞、谩骂老师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13、离开宿舍后及时关灯、关风扇、关空调。
14、使用他人物品,应经物主允许,不得偷他人的物品。如发现有偷窃行为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上报学校作进一步处理。
三、宿舍卫生 1、增强公德意识,不乱倒垃圾,不在走廊,室外洗衣或向走廊、楼外倒水,不随便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等垃圾。如有违反即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扫地做卫生,多次教育不改者作停宿处理。
2、值日生早、中、晚扫地(包括走廊、阳台、卫生间)倒垃圾,多次不做值日者给予停宿。
3、周五及节假日组织学生进行大扫除,每位学生应积极参加。
4、床上整洁,被子、蚊帐等按规定摆放整齐。鞋、水壶、口盅、毛巾等要按规定地方摆放整齐。对内务不整,屡教不改者给予停宿处分。
5、执行卫生室长责任制。室长协助生活老师管理本宿舍一切事务,督促、检查值日生做好值日工作。
四、常住生管理规定:
常住生在周末、节假日住宿期间除了遵守好宿舍各项规章制度外,还必须遵守好以下几点:
1、晚10:20前回宿舍。
2、晚10:30分熄灯休息。
3、休息时间不得吵闹、打牌或做其他与休息无关的事。
4、如有事外出,不回宿舍须提前向班主任及生活老师书面请假。
5、不得以任何理由带校外闲杂人员进宿舍。
以上规定,违反任何一条将被取消常住生住宿资格。
防火安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师生员工及外来到校的施工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师生员工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维护消防设施设备。
第四条: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第五条:安全防火工作由学校领导统一组织,安全防火委员会和各部门具体负责,校长是学校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是所在部门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 防火职责 第六条:部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部门、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部门消防安全情况,落实好防火措施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要认真细致对本部门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第七条:安全防火委员会及各部门定期组织安全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经常对师生员工开展安全防火教育,开展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演练活动。
第八条:总务处要做好消防器材维修、更换等工作。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提高警惕,把做好防火工作看成是每个人的职责,自觉遵守消防规章制度,熟悉灭火知识,掌握灭火技能。
第九条: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学校安全防火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防火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定期对本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上报。
第十条:各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人员岗位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本岗位防火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特殊岗位需持证上岗。
第三章 防火安全制度 第十一条:全校师生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学校,不许随意燃放鞭炮。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校卫队员和值班教师每天必须分别对学生宿舍和校园重点部位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第十二条:各部门要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任何人在没有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不准动用灭火器材和灭火设备。
第十三条:凡遇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准在室外燃火,禁止易引起火灾的生产、生活用火。确须燃火的部门要经校领导审批同意,到校卫队备案,并派专人严密看管。
第十四条:严禁在室内焚烧废品,院内不准随意焚烧杂草、垃圾等废弃物,如需要焚烧,必须经政教处同意,并到指定安全地点,派专人看护,事后将火熄灭。
第十五条:学校各要害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建立、建全必要的防火制度和灭火方案,配足消防器材,保证一旦发生火情能立即扑救。
第十六条:健全各实验室对易燃易爆物品保管措施,做到专室存放、专人保管。仓库、原料场地,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贮存,必须执行国家公安部颁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严禁超储和堵塞防火通道。
第十七条: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楼、食堂安全出口、图书馆等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学校的公共场所使用开放和举行大型集体活动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
第十八条:各部门要加强用火管理,严禁乱设火源点,严禁在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吸烟。
第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建设部、公安部、燃化部颁发的关于《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要求,未经审核批准不得随意施工,峻工后未经消防部门验收不得使用。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消防规章制度,以及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火灾的责任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灭火有功的部门或个人,学校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四章 监督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防火工作,要把安全防火工作列入到工作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拟定安全防火计划,制定防火措施,监督检查各部门的防火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校安全防火委员会是负责全校安全防火工作直接的领导者,政教处负责组织、指导防火培训和灭火演练。
第二十四条:学校的安全防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是当然的直接责任者,负责本部门的防火工作,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学校安全防火委员会对全校的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并监督各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保养及维修,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者提出处理意见,确保消防安全规定落到实处。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的管理是总务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创建与品牌学校相一致的财产管理制度,更好地管好、用好学校的财产,最大限度的发挥财产的效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 学校财产主要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时间较长,单位价值较大,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物质资料。
我校的固定资产大致分为:
1、家具设备:办公桌椅、课桌椅、柜架、实验桌椅、会议桌椅、沙发、床铺、衣柜等;
2、教学设备:教学仪器、标本、模型、电教设备等;
3、图书(包括声像资料);
4、文体设备:体育器材、乐器、服装等;
5、交通运输工具:机动车辆等;
6、医疗器械:
7、办公与事务用品:电气设备、打印机、速印机,复印机,计算器等;
8、生产劳动设备,指机械和工具等;
9、其它如房产等。
二、学校财产的常规管理 学校财产的管理原则应该是:物尽其用。但要想用得好,用得方便,先要管得好。用须先管,而管是为了用;
常规管理的一般要求是:既要有组织保证,又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并要形成系列化、规范化、经常化。
1、建立组织管理系统,使财产管理有可靠的组织保证。
(1)校长对全校的财产总负责,实行统—领导。
(2)总务处在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负责统管,财产管理具体由财产管理员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自己所属部门的财产负责,班主任对自己班级财产负责,个人对自己所管理和使用的学校财产负责。
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对学校财产都有用好管好的责任,不允许只用不管,谁使用谁负责,在管理上实行管用相结合。
2、建立固定资产帐、卡登记、领用和赔偿制度。
(1)建立固定资产总账:由学校会计统管。先要按照规定设置固定资产科目和财产资金情况表。仓库管理员还要建立财产明细账,对全部财产予以登记;
学校会计要记载财产总值和财产资金活动情况。各部门要建立财产帐薄,管理记载要与实物相符,并要与总账相符。
(2)建立领用、借用、赔偿制度。凡经常使用的设备,可以领取专用,价值较低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价值较高的由校长签名同意,并填写领用财产登记单,仓库管理员发放财产后,应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注明,同时做好财产分布记录:用者交还时,还要有注销手续。
凡临时使用品,可作借用处理,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并由借用人签字;
交还时,仍要在该档内登记交还日期,并记录物品的完好情况。
教职工调出学校时,需办理完财产移交手续方可办理调出手续。
赔偿制度是指:财产发生人为损坏或损失时,经教育对当事人进行的经济制裁。
(3)总务处要建立校舍的资料档案,做好房产编号。对校舍房屋的结构、面积、位置、价值和用途,都要详细记录;
新建房屋应保存设计、施工的全部图纸以及水、电、煤气的安装线路图、消防设施、上下水道线路位置、施工合同、验收证书,建设金额及来源等。
3、经常检查、定期清理学校财产。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点。由于这项工作量大、面广,一般在年终或学年终,全面清查一次;
也可以每学期进行一次部分清点,年终清理可为年终决算提供情况。
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总务主任组织财产管理员等有关人员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理。要见物对帐,按帐清物。清理要有计划地进行,时间、人力要尽可能集中。清理完毕,应做细致的分类、统计、核实,账目核对要准确地核对增减,并编制财产清册;
在账目核实后,要及时调帐,并填报财产增减表。
部分财产的清点:根据学校情况有重点地进行。目的主要是为新学年做好准备,以便维修和添置。
4、维修和保养 维修分经常性维修和集中大修。经常性维修,应根据维修项目的情况,及时进行,以保持财产设备最佳状态。
工程较大,工期较长的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可在假期进行,以不影响教育教学。对于易损零件,学校应有一定数量的储备,5、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大量的低值易耗品是日用杂品、文具和纸张,还有各项维修配件,节假日用品,如党旗、国旗、彩旗、横幅等。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要做到:计划采购,留有储备,保证供应。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形式:应按需供应,分类定位摆放,一目了然,心中有数。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要求是:建立收支帐,有盘点制度,每日或一学期有一次报表,不管是谁来领物都应严格登记。
6、搞好财产设备的管理,要坚持思想教育。
(1)学校领导要教育全体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的建立增强了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对学校的财产都不准私自使用、转移或调换,如发生要进行教育、制止。
(2)有针对性地向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开学初进行宣传规章制度的教育;
其中发现好人好事及时宣传,期末结合评选财产管理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教育。
(3)学校领导应重视平时的管理育人。要经常进行文明用物、管物的教育,如使用桌椅要平起平放,不准推拉;
开窗户时要挂风钩,关窗时要插插销;
在实验室上课师生要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操作,节水、节电,人走灯灭等等。还要进行文明举止的教育、门要轻开轻关、不准用脚踢;
借用图书不准乱画乱写字。总之,管理人员也是教育工作者,学校总务处和政教处要密切配合,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三、财产管理办法:学校财产实行台账式管理 1、各办公室、教室、门卫及食堂内的学校财产,统一清理造册,并由各处室班级负责人签字后,由各处室自行管理。
2、教职工宿舍内的校产。私人使用的公物财产,学校由校产保管清理造册后,由使用者自己保管。
3、图书室、医务室、体育器材室、文印室、微机室、食堂等各室的财产经学校清理造册后,交给本室自行保管。
4、教室、学生寝室内校产。由学校清点后,属那个班级的,由那个班主任和该班班长、宿舍长签字后,交该班、室自行保管。
5、其它财物由学校保管员管理,使用者到仓库领取,用后归还,有损失的酌情处理,不能及时归还者要打借条,用后不能归还时,经手人要在登记簿上签名。
四、班级财产管理 1、年级、班级财产管理实行台账式管理和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制。学期初建账,期末结算。
2、班级财产管理内容:
(1)课桌椅、讲台、电教器材;
(2)室内墙壁、黑板、教室外走廊、墙壁、门窗;
(3)电灯、电扇。
3、班主任必须常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公物的管理,对有关爱护公物的好人好事应及时给予表扬。
4、凡是正常损坏,班主任应及时向总务处反映情况,经查明原因后,由总务处安排调换或派人修理,凡属非正常损坏则由损坏人负责赔偿。
5、凡属违反纪律故意造成公物损坏的除全额赔偿外,还必须给予教育,后果严重的还将予以行政处分。
五、办公室财产管理 1、办公室财产管理实行处、室负责人和年级组长负责制。
2、办公室(包括会议室、接待室)的财产,均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负责登记造册建账,并标明固定资产的标记。
3、人人都要爱护办公室的设施,人人都必须具备主人翁的态度,凡因失职造成的失窃或损失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4、调动或办公室的调整,所有财物由总务处统一调度。
5、办公室的财产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负责定期清点,做到账物相符,总账与分类账相符。
6、办公室内应保持财产设施摆放有序、整齐清洁。
7、加强以防为主的思想意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六、学生宿舍财产管理 1、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实行宿舍管理人员责任制。
2、宿舍的财产:每学期初由政教处落实包干到人,实行人和床铺定位制度,期限为一年,不得任意变换。
3、宿舍的共有财产:寝室中的门、窗、床、衣柜、空调、电扇等,每学期由政教处落实包干,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包干期为一个学期。
4、每学期分期中、期末由宿舍管理人员两次检查验收,每次检查验收要作好记录并上报学校财产管理员。
5、奖励:宿舍中无一公物受损者,以宿舍为单位奖给文明宿舍。
6、赔偿:单独包干到人的财产,根据谁损坏谁赔偿原则。由个人承担损失赔偿;
公共财产不能查实的由宿舍所有人员共同承担损失。
七、以上各类公物的赔偿原则是:丢失或无意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或酌情赔偿,人为故意损坏公物照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报请学校行政处分。
校医室管理制度 校医室门诊工作制度:
一、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人,尽可能为学生提供诊疗方便。
二、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校医室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三、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量减轻学生的负担。
四、对发热病人要重点监护,防止传染病发生流行。
五、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的或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转校外医院诊视。
六、门诊科室应经常保持整洁,改善候诊环境,宣传医疗卫生,防病治病。
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一、随时掌握市场药价格,应按计划购药,药品入库时要检查质量,严格执行验收制度,不合格药品不得入库。
二、严格执行《麻药药品管理条例》和《医疗用毒药限制性剧药管理规定》,监督临床医疗正确使用毒、麻、限剧药品。
三、库存药品要建账立卡,做到出入有据,账物相符,定期盘点。
四、药品仓库应有冷藏、避光设备、防潮、防鼠、通风。药品要按性质分类保管。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的药品,要另设仓库单独存放。
五、药品要经常检查,防止变质、失效。
六、要经常掌握进销药品的数量,能随时为购药提供情报。对过期失效、霉变、变质及虫蛀的药品要及时报请领导核实处理。
输液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着装整齐,热情接待病员,消除其紧张、恐惧情绪,注射时注意保暖。
二、各种注射应按注射单和医嘱执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容易引起过敏的药物,注射时必须按规定作过敏试验。
三、注射时及注射后应密切观察病员情况,一旦发生过敏或其他注射反应和意外,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医生。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时必须一人一针一管。
五、备齐抢救药品、器械并置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和更换。
六、室内要勤开窗户,定期消毒。
七、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食堂卫生制度 为防止学校食堂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员职责 1、负责食堂行政事务和管理工作,每周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特殊情况应随时召集会议。
2、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其检查督促,做到严格要求,奖罚分明。
3、负责抓好食品卫生、经营价格、品种、饭菜质量、数量、文明服务和劳动纪律等日常工作,每周应对饭菜的卫生、质量、数量、价格进行抽查,一周不得少于二次,并作好抽捡记录,分析以及处理意见上报总务处。
4、抓好卖饭间、操作间、加工间、库房、宿舍的卫生,重点抓好食堂卫生和个人卫生,每周应对卫生进行抽查二次,并做好抽查记录,以及处理意见。
5、定期调查市场行情,根据市场行情及时调整制定饭菜价格。
二、食品卫生制度 1、食堂、小卖部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个人必须有卫生健康证,同时每年要体检一次,同时要有上岗证,否则不准上岗。
2、校医为食品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要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每季度给炊事人员上一次防疫卫生课,每学期召开1—2次卫生知识讲座。
3、食堂售卖点要有防蝇设备、防尘设备和冷藏设备,室内要有紫外线消毒灯,要有防鼠板和去污桶。
4、要生熟分开,实行“三刀三板”:生菜生板、熟菜熟板、面刀面板,“三手”:饭前洗手、便后洗手、操作前洗手。
5、公用餐具使用后,必须洗净消毒,保洁存放,要有必要的消毒设备和消毒药物。
6、生产和销售的饭菜食品,要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原料要新鲜,无毒、无害、无化学污染,一切食品不准滥用添加剂。
7、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清洁工具,不准用手直接拿取食物。
8、不准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是否变质,不弄清楚的,坚决不出售,杜绝食物中毒。
三、烹调卫生制度 1、注意食品新鲜,不烹调变质食品。
2、食品必须切成小块,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3、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4、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勤洗刷炒锅。
5、加工食品的工具和放置食品的盛器,要生熟分开。不用配菜盘装熟菜,不用抹布揩碗、盆,食品盛器不落地存放。
6、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不滥用色素,味精、鸡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7、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炉台、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8、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蓄长发、不留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
四、操作间卫生制度 1、地面每天洗拖三次、见本色、无积水、无污垢。
2、墙壁、门窗干净,无蛛网、无积灰、无污垢,玻璃明亮。
3、炊事机械放置有序,机械内外无积渣杂物,无污垢积尘,器皿要加盖加罩,保持干净,机械定期保养维修保证性能完好。
4、炊具锅、盆、刀、勺、筐、笼、料筒整齐,每日清洗一次,达到无脏物、无油垢、见本色。
5、水池、饭车、桌台,每日清洗整洁、明亮,物见本色。
6、操作间内,应设有层架,物品要离地,生熟要分开,严格执行“三刀三板”。
7、操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能留长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
五、库房管理制度 1、地面保持干燥,每天要清扫三次,门窗、玻璃、墙壁等每天清洁一次,保持库房内无垃圾、无废纸、无杂物、无积灰、无蛛网、无老鼠。
2、主食原料分类上垛,存放要离墙、离地,前后左右要留空间20公分,保证通风透气,不使米、面腐烂变质。
3、库房要有防盗防蝇设备,容器要扣盖加罩,各种物品要有标志。做到:防毒、防害、防盗、防破坏、防化学污染。
4、副食调料存放有序,缸、桶、坛、罐干净,盖见本色,室内无蝇、无鼠、无蛀,有专人负责。
5、杂品存放整齐,有架上架,无架合理存放。主、副食生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要先进先出、防止霉变。
六、粗加工间卫生制度 1、有专用加工场所和验收制度,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2、清洁池做到荤素分开,排水畅通,下水道和生活垃圾要随时打扫,清理干净。
3、加工食品原料要放在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4、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5、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七、食品采购卫生制度 1、采购的食品原料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2、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3、肉类食品必须经兽医卫生检验合格方可采购。
4、采购食品做到有计划进货,勤进勤出,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 其它非食品混装混运。
八、消毒间卫生制度 1、餐具、食物容器用后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负责餐具消毒工作的专职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3、餐具清洗、消毒必须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4、餐具消毒应达到下列要求:
煮沸:餐具浸没水中煮沸10分钟以上。
蒸气:流动蒸气持续10分钟以上。
药物:在规定浓度下浸泡l0分钟以上。
消毒柜:保持消毒柜正常工作至规定的消毒时间。
5、消毒完毕的餐具、食物容器应立即放在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交叉污染,保洁橱、柜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及未消毒的餐具。
6、剩余饭莱、潲水、垃圾应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7、每次消毒餐具时应认真记录,存档备查。
九、环境卫生制度 1、环境卫生,要配专业清洁工,由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
2、清洁工负责全食堂摊点周围的卫生,主要是食堂内部院内院外,售饭窗口及过道楼梯等。
3、每天对辖区卫生清扫二至三次,要保证辖区无积水、无污垢、无垃圾、无杂物,保证整体食堂美观、清洁、卫生。
4、对环境卫生负责管理,不让其他人员乱丢垃圾和其他物品。
十、个人卫生制度 1、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同时,衣帽要干净,每周至少要洗两次,做到无污渍、见本色。
2、早上要洗脸、洗手后再上班,饭前要洗手,便后要洗手,操作前要洗手。
3、每天洗澡、勤刮胡子、勤剪指甲,20天理发一次,做到:身无异味、指甲不长、头发不长、头型不怪。
4、个人衣服、鞋帽不能放在操作间洗、晾、挂。
5、不准在工作场所吸烟,不准在售饭时吃东西,每个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学校章程及安全规章制度合集》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