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市监局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
X XX 区市监局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实行“十年禁渔”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严厉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彻底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的总体安排,依据市场监管工作职责,提出如下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进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工作,深入开展相关市场主体排查整治,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多措并举,强化协作,彻底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通过持续整治,到 2021 年 1 月 1 日,努力达到非法捕捞渔获物“生产企业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所有环节无广告”目标,使“不卖、不买、不食”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成为社会公众的普遍共识。
二、工作任务 依据市监职责,围绕市场销售这个关键环节,综合运用多种市场监管手段,对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为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提供有力保障。
(一)严把登记准入关。一是全面摸清现有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长江江鲜”、“捕捞”等字样的餐饮单位和水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底数,根据整改要求,对不合规企业依法依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二是对新增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长江江鲜”“捕捞”等字样的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把好市场准入关。
(二)加强生产企业监管。以水产品及其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为重点,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进货查验关,禁止采购、加工在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严防来源不明的水产品及制品混入生产环节。
(三)强化市场销售监管。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为重点,督促市场开办者、销售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查验销售的水生物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不得采购和销售在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不得采购和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严禁采购和销售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四)严格餐饮场所监管。以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把食材原料关,不得经营加工长江流域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加强索证索票管理,不得经营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对检查中发现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的违法违
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盯紧网络交易。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 “野生江鲜”等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经营行为的监管。对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督促其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平台服务等措施,及时处置可能涉及线下实体违法行为。
(六)规范广告宣传。严禁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凡属于依法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对广告监测中发现的相关违法广告线索,第一时间核查处理。对经营者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七)鼓励举报违法线索。发挥 XX 举报投诉平台作用,加大处置举报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的违法线索,及时分办并督促落实;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或外地的违法线索,及时通报或移送。
(八)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违规出售、利用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水生野生动物、违规发布广告或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对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出售、购买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
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突出执法办案的导向作用,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曝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三、行动安排(一)行动时间 2020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二)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排查。2020 年 7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日。全面宣传动员和排查,深入摸排违法线索,组织开展对网络交易的监测,对食品生产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打击市场销售已实施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
第二阶段:集中打击。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4 月 30日。全面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有效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
第三阶段:总结规范。2021 年 5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完善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实施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国务院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重大决策,事关发展全局,造福子孙后代。成立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建立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推进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与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的密切协作,明确工作要求,强化信息互通,形成整体推进格局。狠抓案件查办,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方式,深入摸排一批案件线索,深挖违法链条和网络,集中力量快速查办。加强线索通报和案件移送,畅通行刑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从严查处。加强区域协同,坚持全区一盘棋,强化执法联动,切实形成打击合力。
(三)强化政策宣传。积极发挥舆论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环境日、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深入相关企业、各类市场和餐饮单位,广泛宣传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的必要性,把法律和政策宣讲清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经营自律。以案释法,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珍稀濒危生物拯救行动,拒绝食用非法捕捞渔获物,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区局将把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列入对各市监所考核内容中,并适时督查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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