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范文 > 工作汇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汇报(共18篇)

作者:白衣卿相 | 发布时间:2020-05-18 09:43:34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XX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深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统筹城乡发展、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我镇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坚持“宣传、服务、措施”三推进,规范管理,探索完善,目前工作开展良好。

一、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7个行政村、1个社区。自全市召开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动员大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我镇积极开展该项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文件内容和精神,让居民认识到这是一件大好事,是一项为民惠民工程,力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动员群众参保。通过近三个月的工作开展,截止8月13日,新农保共4585人参保,完成率为64%,其中16-59周岁的完成参保缴费3648人,60周岁以上有937人;城居养老共156人参保。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是推动工作的重要保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铺开有赖于镇村两级部门的密切配合与上下联动,我镇迅速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所,负责全面指导;参保缴费人数任务分解到村组,各村(居)委实行驻村领导、驻村队长包村,一般村干部包片,并建立了村干部逐户走访、包片征收的日常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是推动工作的必要前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新生事物,政策的受益人群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涉及范围和对象分布面广,情况复杂,做好宣传动员至关重要。因此我镇于5月20日及时召开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以会代训,先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吃透精神,掌握政策。同时各村迅速采取“村支两委会、党员大会、村长会、家长会”这些群众容易接受的形式,深入开展政策宣讲和舆论宣传,深入浅出地讲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核心内容,突出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使群众明白“三个参保条件、明白一个缴费基数、明白十个缴费档次、明白两项参保补贴、明白一个缴费方式、明白两项待遇构成、明白一个参保程序、明白一个缴费时限”、做到一个放心。另外,我镇悬挂横幅标语22条,发放宣传单6000份,驻村干部不辞劳苦进村入户宣传,做到政策讲明、优惠讲清、工作做实,在全镇营造出“个个自愿参保,人人主动投保”的良好氛围。

(三)资源到位、督导有力是推动工作的必备条件

我镇在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大力支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从选择最合适的场地到迅速配备高素质的人员,都体现着政府对此项民心工程的重视。为确保完成参保任务,我镇专门成立督导小组到村指导,实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督导小组成员每天一碰头,汇报进展情况;各村(居)委会参保缴费进度每周一排行,对落后的村(居)委会,由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实行奖惩办法:各村(居)委会在8月31日前完成任务的,按完成数额奖励经费4元/人,反之,9月份未完成任务的取消包片工作人员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四)干部带头、典型引路是推动工作的有效途径

通过机关干部、村干部、企业经营者的示范效应,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吸引力是我镇的重要经验。我镇要求镇村干部、企业人士的亲属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以此充分调动起群众的信心,带动群众积极参保。

三、不足与建议

(一)今年是我市的工作落实年,各项重要工作落地,“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个别村(居)委会干部工作量大,加上待遇偏低,因此工作积极性不够高,有时顾此失彼,造成工作较被动。

(二)我镇群众外出务工人数较多、流动性大,部分人员难以联系,工作很难全面详细地宣传到户。因此建议上级部门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手机信息等现代化宣传手段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2012年8月14日

第2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泾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和农村

“八大员”待遇落实情况汇报

中共泾阳县委 泾阳县人民政府(2011年7月25日)

我们泾阳县辖13镇231个行政村,总人口5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4.8万人,城镇人口5.2万人。近年来,在省、市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县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为目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09年5月,我县在兴隆镇正式启动新农保先期试点工作,今年扩大试点范围,新增原白王镇、永乐镇、崇文镇三镇为试点镇。最近以来,我县抢抓被确定为国家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的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安排部署,迅速启动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迅速启动试点工作

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镇镇长和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1

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启动试点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各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泾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实施意见》、《泾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为试点工作开展提供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在中省市配套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我县先行拨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7月份基础养老金498.26万元,拨付经办机构办公经费100万元,确保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二、健全机构,推动工作落实

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2010年12月成立,副科级建制,编制8人。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启动后,我们及时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工作力量,县农保经办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1人,为各镇劳保所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为每村确定一名劳动保障信息员。县农保经办中心、各镇劳保所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建立健全了经办岗位职责、业务办理流程、资格审核程序、基金管理等制度,确保试点工作高效开展。提前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入户调查登记,初步建立全县城乡居民信息库,在库人数达47.5万人,16-59周岁符合参保缴费城乡居民 30.8万人,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 2

6万余人。组织各镇分管领导、劳保所长、村级信息员230余人,开展业务经办、基金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参保和待遇发放工作

新农保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大力宣传动员,积极扩大参保覆盖面。截至6月底,全县三个试点镇参保人数达35657人,已为9855名符合条件人员足额发放养老金113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启动后,我们组织工作人员,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意义、政策和参保程序,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着力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保积极性。目前,各镇已着手开展参保登记和保费收缴工作,正在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待遇领取人员公示,公示结果将于25日上报县农保经办中心审核,力争月底前发放到位。

四、完善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

我县在新农保试点工作中,在全市率先实现智能化信息管理,自主研发管理系统,不断完善参保人员个人信息,更新基础数据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启动后,我县按照市上统一标准为农保办和各镇劳保所配置了微机48台,借助人力资源“金保工程”信息化建设平台,实现了与市人社局信息中心连接并网,3

信息管理软件已安装使用,目前正在对镇劳保所经办人员进行信息化管理培训,即将开始参保数据录入工作。

五、严格政策,认真落实农村“八大员”待遇

我县农村“八大员”共计10183人,其中教育系统5952人、农林系统59人、卫生系统1797人、水利系统523人、农机系统596 人、文体广电系统55人、畜牧兽医系统53人、农村籍军队退役义务兵1148人。截至目前,经省市确认符合发放条件的共有2935人,其中教育系统1172 人,文体广电系统18人,卫生系统597人,农村籍军队退役义务兵1148人。目前,各级财政到位资金共432 万元,其中教育系统203.36万元、农林系统3.42万元、农机系统16.06万元、卫生系统94.47万元、文体广电系统11.85万元、水利系统21.84万元、民政系统81万元。根据省市认定批复情况,我县已为教育系统和文体广电系统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养老金 79.3万元,卫生系统和农村籍军队退役义务兵符合条件人员制卡资料正在上报办理中。

虽然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工作开展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外出务工人员特别是举家外出人员较多,参保收费难度加大;二是城镇居民居住分散,流动性大,在管理上存在盲区,影响了工作开展;三是农村“八大员”待遇落实进展不一,部分系统省市未审批,配套资金未拨 4

付,对基层工作造成不便。

下一步,我县将以这次专项督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再加力度,再添措施,大力宣传动员国家政策,做好参保和养老金发放,强化基金管理,同时积极落实农村“八大员”待遇政策,全面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着力提高全县城乡居民生活水平。

第3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旌阳镇全面开展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近期,旌阳镇各个村居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自9月23日镇召开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调度会后,各村居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发动,主动上门入户进行政策宣讲,确保在10月25日前完成全镇4万多人的入户调查、数据录入和信息比对工作。

“以后我们也能像城里人一样领取养老金了,老了也有保障了。”在板桥村一位前来缴费的老人喜气洋洋的说道:“国家政策就是好啊!”

为做好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旌阳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第一负责人的领导小组,并从镇抽调73名干部至各个村居协助开展工作。所有干部国庆长假不休息,抓住外出务工人员返乡高峰进行政策宣讲。同时发放了15000份宣传材料,把新农保的政策原则、目标任务、个人缴费标准、政府补贴标准、待遇享受等政策规定发放到各村、各户。镇村工作人员以村居为单位填写入户调查表,为参保人员复印证明材料、登记身份、建立个人档案,确保10月25前完成信息登记,11月1日前完成全镇所有60周岁及以上老人基本养老金的发放。目前,全镇的入户登记工作已完成百分之九十五。

第4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关于实施《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劳社办〔2010〕112号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了贯彻《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成府发〔2009〕58号,以下称《办法》),现对《办法》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法》的适用范围

户籍关系在本市的下列人员,可按《办法》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一)年满16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农村居民;

(二)年满16周岁及以上年龄,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 户籍关系从外地迁入本市满三年的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城镇居民,可按《办法》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应当参加或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的人员,以及已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不属于《办法》覆盖的范围。

二、参保手续的办理

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向户籍所在地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该机构指定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所(站)提交本人参保申请及身份证和户口簿,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金融机构签订代扣养老保险费协议。具体参保缴费手续和流程,可由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养老保险缴费

(一)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人员,应在申请参保当月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应按月或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时间为每年的4至12月。

(三)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参保后中断或暂停缴费时间在两年以内的(含两年),可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含利息)。中断或暂停缴费时间在两年以上的,不得一次性补缴。

(四)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选择缴费档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需要跨年度变更缴费档次的,应向参保缴费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所(站)提出申请。

(五)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180个月)的人员,本人可选择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并继续缴费至满15年(180个月);也可选择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180个月)。一次性趸缴标准为: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趸缴的缴费基数记录在趸缴当年,趸缴年限同已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四、耕地保护补贴

享受耕地保护补贴的农村居民,按《办法》规定参保时,可利用耕地保护补贴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足部分由本人补足。本人已足额缴费的,可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凭据或养老金领取凭证,每年度向本人耕地保护补贴开户农商银行分支机构,申请支取本人当年耕地保护补贴。

耕地保护补贴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有余额的,余额部分可用于缴纳本人下一年度养老保险费,也可用于资助家庭内其他成员参保缴费。

享受耕地保护补贴的农村居民,申请支取本人当年耕地保护补贴的具体审核程序,按市级相关部门制定的办法执行。

五、政府补贴

(一)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人员,参保缴费累计满15年(180个月)及以上年限的,在按《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计算养老金基础上,政府按月给予基础养老金补贴,补

贴标准为省政府规定的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二)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后,按《办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给予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三)按照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9]93号)第四条第(二)项规定,农村居民中断或暂停缴费时间在两年以内的(含两年),补缴时按《办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给予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四)年满60周岁以后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180个月)的农村居民,本人选择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并继续缴费至满15年(180个月)的,继续缴费期间按《办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给予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本人选择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180个月)的,趸缴部分不享受《办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六、个人账户管理

(一)按《办法》第五条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并足额缴费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人参保缴费所选择缴费基数的8%为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除出国(境)定居、死亡等情形外,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四川省每年公布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并登记一次利息,利息并入个人账户。

七、养老保险待遇

(一)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180个月)及以上年限的人员,从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二)《办法》附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是指: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时上一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平均比值。其中平均比值的计算方式见附件。

(三)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180个月)及以上年限的,从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办法》附件规定计算养老金,同时再按省政府规定的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发给养老金补贴。

(四)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180个月),且不愿继续缴费或趸缴至满15年(180个月)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五)已按市政府令第135号和152号规定,参加我市新型农民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其养老金标准不变,今后按照《办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参加养老金调整。

(六)曾服过兵役的人员,军龄每满一年,按《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计算本人基础养老金 1%(不含《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养老金补贴)的标准增发养老金。

(七)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人员,按《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计算本人基础养老金 5%(不含《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养老金补贴)的标准增发养老金。

(八)基础养老金、增发养老金从统筹资金中列支,个人账户养老金从个人账户资金中列支。

(九)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时,暂缓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待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为其计算养老金,并从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次月起发给。

(十)参保人员只能享受一份养老保险待遇。对于重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等其他养老待遇的,本人自愿申请保留其中一份,重复领取的养老金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退还本人重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十一)领取养老金人员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核查。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核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发放其养老金。

(十二)领取养老金人员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发放其养老金。

(十三)领取养老金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其养老金待遇按国家及省基本养老保险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八、养老保险关系转接

(一)参保人员按《办法》规定参保后,在本市区(市)县之间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应向转入地经办机构转移该参保人员的参保信息资料;转入地经办机构应根据转出地经办机构转移的参保信息资料,为该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申请将本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记录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养老保险基金的转移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参保人员申请将本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额转移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计算。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按附件2办法换算,换算后的缴费月数和缴费基数分别记录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同年度缴费月数和缴费基数。

(四)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本市行政区域外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九、养老保险关系终止

领取养老金人员死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并按以下标准支付相关待遇:

(一)个人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含耕地保护补贴和个人账户利息),扣除已领取的养老金(不含《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养老保险补贴)后的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二)按死亡当月本人领取养老金标准(不含《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养老保险补贴),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丧葬补贴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参保人员缴费期间死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将其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含耕地保护补贴)和个人账户利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国家、省有新规定时,从其规定。

参保人员出国或到港、澳、台湾地区定居的,经本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缴费部分(含耕地保护补贴,不含《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养老金补贴)和个人账户利息退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四)农村居民因土地被依法征用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对已领取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扣除已领取养老金(不含《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养老金补贴)后的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对未领取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按本《通知》第八条规定,将本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将其个人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不含《办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缴费补贴),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十、其他

本《通知》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由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实施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平均比值的计算方式

(A1×B1+A2×B2+A3×B3+„An×Bn)÷(B1+B2+B3+„Bn)

A=月缴费档次;B=缴费月数。

附件2:

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的换算方式

(一)相同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相同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相同年度城镇个体参保人员最低缴费金额×城乡居民相同年度实际缴费年限。

(二)相同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相同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相同年度城镇个体参保人员最低缴费金额×城乡居民相同年度缴费基数。

注:按上述办法换算后缴费年限一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12个月。

第5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来源:山东省财政厅发布时间:2014-01-17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基金筹集:

(一)个人缴费。缴费标准全省统一设为每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100元档次,只适用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居)应当对本村(居)居民参保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居)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的资助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三)政府补贴。政府补贴包括基础养老金、缴费补贴、特殊困难群体的补贴三部分。

1、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60周岁以上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我省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省财政按照统一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对我省东、中、西部地区分别给予40%、60%、80%的补助,剩余部分由市、县(市、区)政府承担。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需要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备案。

2、缴费补贴。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对选择3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可以提高相应的补贴标准,具体标准由市、县(市、区)政府确定。

3、特殊困难群体的补贴。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市、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三、养老保险待遇:

(一)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条件。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不含)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含)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二)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按照不低于省政府规定的60元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资金积累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依法继承。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费,标准为500-1000元。具体数额和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确定、承担,这一点,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

四、办理程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符合要求的城乡参保居民,可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五、转移接续:参保人缴费期间跨地区转移,可将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随户籍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应待遇;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待遇。

六、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有关政策的衔接:

(一)与计划生育政策衔接。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衔接的通知》(国人口发〔2009〕101号)明确,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及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不能抵顶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父母参加新农保的政府补贴。

(二)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衔接。现阶段,按照各项制度待遇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并兼顾现行政策的原则,确保现有待遇水平不降低。16—59岁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低保、五保对象,应按规定参保缴费,享受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对低保、五保对象的缴费提供资助。已经自愿参保且年满60周岁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低保、五保对象,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在审批或复核低保、五保资格时,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十二五”时期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三)与优抚制度衔接。16—59岁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有缴费能力的优抚对象,应按规定参保缴费,享受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对于缴费困难的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已自愿参保且年满60周岁并符合规定条件的优抚对象,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其优抚待遇标准不变。

七、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被征地农民保障政策的衔接

2012年9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2〕62号),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利用同一制度平台,建立同一个人账户。

(一)新征土地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办法

在新征土地过程中,被征地的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都应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通过参保得到相应保障。实行调地安置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其拥有土地承包权并被调整土地、符合以上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应被列为保险对象。

(二)保险金筹集

1、政府补贴。按照省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所对应的政府补贴资金标准,在拟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将此次征地的政府补贴资金存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社保专户,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款专用票据》。政府补贴在征地被批准后3个月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保险方案落实到个人账户中。政府补贴资金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列支,单独选址项目由用地单位承担。

2、个人和集体缴费。按照权利义务相对应原则,每次征地时,个人和集体应缴纳一定数量的养老保险费,以弥补因为失去土地对基本生活的影响,体现个人和集体的养老保险责任。个人和集体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和原则上不低于政府出资部分的20%,不高于此次征地得到的土地补偿安置费,可以从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中列支或抵缴。鼓励个人和集体积极缴费,多缴多得。

(三)个人账户管理。土地被依法批准征收后,被征地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时将政府批复文件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土地批准征收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完成养老保险参保工作。个人和集体缴纳的保险费记入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没有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城乡居民要为其建立个人账户);政府出资部分对应保险方案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中将资金的80%记入个人缴纳栏目,20%记入政府缴费补贴栏目。记入个人账户的资金完全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因新征土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参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数的计算。

(四)待遇支付。参保时60周岁以上的按对应年龄的支付系数即缴即领(执行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70岁以上的执行70岁的支付系数),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合并领取。未满60周岁的在年满60周岁时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合并领取。

(五)做好制度衔接,确保被征地农民利益。原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中的缴费、补贴等基本政策可以继续实施,但要逐步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操作系统中,有个人账户的,要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数据信息和资金合并,按城乡居民个人账户标准计息和支付。对鲁政办发〔2012〕62号文件发布前被征地政府补贴资金已存入社保专户但还没有落实到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的,各地参照鲁政办发〔2012〕6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保险方案并将资金全部落实到个人账户。各地对原来发放的被征地农民的各项生活补贴应予以保留。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政策

为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使广大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养老保障,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9〕131号),我省从2009年起试点新农保制度,并于2011年底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参保居民可享受基础养老金补贴、缴费补贴等。

(一)补贴范围。一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二是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重度残疾人可适当提前领取年龄)可领取基础养老金。

(二)补贴标准

1、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60周岁以上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我省基础养老金标准自2013年10月1日起提高到每人每月65元。省财政按照统一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对我省东、中、西部地区分别给予40%、60%、80%的补助,剩余部分由市、县(市、区)政府承担。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同时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备案。

2、缴费补贴。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对选择3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可以提高相应的补贴标准,具体标准由市、县(市、区)政府确定。

3、特殊困难群体的补贴。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市、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三)申请程序。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携带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村(居)委会审核后上报乡镇事务所。经乡镇事务所审核、县级社保机构复核,从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缴费补贴实行即缴即补,不需要单独申请。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需要持《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申请市、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在缴费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如何处理?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缴费全部本息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一次性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的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全部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如何计算参保人的养老金待遇?

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新农保的缴费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新农保实施时,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以年满60周岁为界限,60周岁以上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也可以补缴,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45周岁(含)以下的,应当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请问一次性交费的个人账户金额有利息吗,是多少?

您好!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对个人账户计息,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谢谢您的参与!

第6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汇报120817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汇报

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区工委、管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办、区直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现就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2011年,通过争取,省政府将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全省第三批试点县区范围。为此,区工委、管委高度重视此项惠民工程,成立区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和乡(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定编人员,拨付经费,强力推进实施工作。

2、参保缴费、待遇发放情况。2011年,全区16-59周岁参保对象103642人,已参保登记缴费94835人,参保率91.5%;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达龄人员20942人,基础养老金发放率100%,目前已发至2012年8月份。

3、工作推进情况。由于体制原因,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初未能在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系统里单独列户,导致我区此项工作一直未能实现系统化管理。经过积极争取,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系统于2012年5月顺利并入省厅系统,并在市人社局信息中心的帮助和指导下,完成了省---市---区---乡(办)的四级网络架设。系统和网络搭建完毕后,区社发局立即

1组织工作人员对各乡(办)人社所的业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并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办)人社所于2012年7月底完成2011年所有参保人员缴费、享受待遇等基础信息补录工作。目前我区16-59周岁参保对象的缴费存折已经通过系统发放金融机构集中制作,201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工作将于8月下旬全面展开。

二、存在的问题

1、人员未到岗。2011年工作启动时,区社发局举全局之力,推动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区组织人事部门也为此给我们成立机构、定编人员,但截止目前,区编委批准的5名工作人员无一人到岗,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面临的网络审批、分人建户、补费参保、统计报表、后续达龄人员待遇核定等工作无法开展,极大地影响了工作进程,导致2012年度参保、续保缴费工作无法开展。

2、经费严重不足。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服务对象为全区所有城乡居民、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所需人员、系统、设备、网络维护等经费开支较大,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3、乡(办)经办力量薄弱。各乡虽已成立人社所,但人员都没有调配到位,已在岗人员大多另有兼职。

三、下一步打算

为解决当前面临的人员紧缺问题,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一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区社发局准备利用此次省人社 2

厅统一组织的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补齐人员,做好后续工作。

特此汇报。

3 二〇一二年八月

第7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汇报

XX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汇报

(2012年2月 日)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国家审计署《关于审计湖南省社会保障资金的通知》(审社通【2012】57号)精神,我处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进行了严格自查,现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新农保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自2010年9月被列为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第二批试点县以来,我们认真对照上级试点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完善体制机制,扎实有序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011年,全县共登记参加新农保人数为26.37万人,其中16-59周岁登记参保人数为20.13万人。2011年度实际参保缴费人数16.73万人(省人社厅下发2011年目标任务数17.62万人),参保缴费率达到93%,征收基金1844.71万元。为63351名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发放养老金4150万元,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100%。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4172.2万元,省财政拨付个人缴费补贴387.3万元,县财政拨付个人缴费补贴157.75万元。所有基金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封闭运行,个人账户基金纳入省级财政专户,基金的安全完整率、规范运行率均达到100%。

(一)突出抓机制,着力在体制保障上下功夫。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是有效促进工作的重要保障。一是强化了组织机构。为进一步落实好新农保试点工作,成立了新农保专项督查小组,负责全县新农保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工作,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乡镇跟踪督办。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二是各级责任明确。各级组织在年初召开了专门工作会议,确定了专门工作人员,细化分解了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户到人。从整体运行上实现了“六有四抓”:即有机构,有专人,有动员,有领导,有方案,有安排,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干部专门抓,协办人员入户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运行机制,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突出抓宣传,着力在营造氛围上下功夫。为了让群众在最短的时间内清楚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营造良好的参保氛围,进一步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一是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0月下旬开展了一次为期1周的新农保政策宣传周活动,以“农保政策进万家”为活动主题,以“三进六到位”为活动载体,组织干部“进乡镇、进村组、进农户”,进一步靠实责任,挨家挨户做工作,做到“宣传到位、政策到位、经办到位、服务到位、参保到位、补贴到位”,实现“打基础、抓确保”的工作目标。二是利用媒体进行宣传。为让广大群众随时了解新农保政策信息,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通过“嘉宾网谈”的形式进行了释疑,努力确保了试点政策家喻户晓、老幼皆知。为将国家新农保政策及时宣传-23-

农保管理中心负责核定、县农村信用社负责结算、县财政负责管理,核定征收的新农保基金统一在农村信用社设立基金归集专户,参保农民缴纳的新农保基金直接进入农村信用社的专户。新农保业务均按流程办理,县、乡、村分级建立了各类业务台账,缴费人员和待遇享受人员均在入库和结算前进行村级公示,并严格规范了社会保障卡和待遇领取存折本在新农保、信用社、领取人之间流通交接签章手续办理等经办流程。三是注重严格监督促规范。由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共同对新农保基金进行监督、稽查,倒逼新农保基金规范运行。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对新农保基金进行了2次监督稽查,没有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四是严防欺诈冒领促规范。制定养老金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明确新农保待遇领取人员的信息在所在村村部进行公示,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死亡的及时停发养老金,并对死亡时间和待遇停发时间进行公示。建立健全欺诈冒领举报制度,对举报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有效防止了欺诈冒领。

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自去年9月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得到广泛的拥护和支持,全县广大群众反响强烈,参与热情高,有力促使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全面部署,明确任务。去年9月21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动员会,县四大家领导、各乡镇党政负责人、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200多人参加了会议。县委-45-

2317人,16-59周岁人员(不含在校学生)3291人。目前,已发放养老金人数2317人,发放金额75.49万元,征收金额50.23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业务培训。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方式,把政策宣传到家喻户晓,加强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是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将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城镇居民的养老金发放到人,做到应发尽发。

三是做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努力确保参保率达到90%以上。

四是继续加强监督机制,联合各部门对基金进行监督、稽查,并定期进行信息披露。

五是进一步加强经办服务平台队伍建设,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业务能力,强化服务效能,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

--

第8篇: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自今年5月份全市正式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市人社局的具体指导下,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精心工作,我镇率先全面完成了参保任务。全镇共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0554人,占应参保总人数41168人的98.5%。其中16-59岁参保人数31839人,60周岁及以上人数8715人。收缴保费3337700元,并按要求在7月底前,为8715名60周岁及以上人员发放了养老金。做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严格依法筹集、管理和使用,实行基金收支两条线,养老金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明确责任,把任务落实到位。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为了切实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成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召开了全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三是出台了并印发了《实施方案》等文件;四是将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纳入村级目标进行考核;五是实行干部包村、三大班子成员包区工作制,建立了日督查报告通报制度。

二是加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认真贯彻落实惠民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主动自发的支持配合养老保险工作,关键是搞 1 好宣传、提高政策的透明度。一是主动介入,及早行动。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前的头两个月,我们就充分发挥镇干部,特别是村委会干部贴近群众的优势,走村入户,点对点,面对面,采取党员会、村民会等形式集中宣传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及早地在全镇形成了声势,营造了浓厚的氛围,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二是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搭建政策咨询台、书写宣传墙报、出动宣传车等形式,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使群众清楚明白;三是通过党员带头、干部率先、动员亲属主动参保的方式树立典型,以点带面,迅速打开了参保投保局面。

三是吃透政策,搞好工作保障。一是扎实开展经办业务培训,使镇村经办人员熟练掌握政策法规、精通经办业务;二是细化业务操作程序,印制工作流程,在最短的时间内培训出了一批业务骨干,使工作得以迅速启动、高效运行;三是由劳动保障所深入基层讲解政策和指导业务操作,通过召开会议,对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参保流程进行详细讲解,达到以会代训、培训即懂、学即能用的目的;四是平时由镇劳动保障所负责承办和管理全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在集中活动时期,抽调了部分业务水平比较高的人员共同专门负责办理集中入保工作,同时在全镇各行政村均配备了协办员,负责办理具体业务,并由镇劳动保障所对参保信息统一录入微机,确保了输入的准确率和速度。

虽然我镇在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 2 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认识,有误区,有盲区。一方面由于一部分群众文化素质较低,思想认识观念较为落后,一时很难接受养老保险这个新鲜事物,所以参保积极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另一方面由于部分基层干部依然有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短期的突击性的工作,集中抓个把月就完成任务的想法,没有意识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对天天都有老百姓来办事,来咨询政策,来处理问题,需进行常态化管理,感到厌烦。

(二)存在部分老年人无户籍,特殊群体无证件情况,致使难以落实相关待遇。由于老百姓意识不强、户籍信息管理不善等因素,全市范围内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老年人无户籍和该销户的没有销了户的现象。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烈士遗属,残疾人等一些特殊群体没有证件,或者有证件没有编号等情况,其特殊群体身份的信息无法录入微机,致使难以落实待遇,群众意见很大。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队伍须进一步加强,改善办公条件。劳动保障所普遍存在人手不够,没有经费,办公场所不够等问题。村级协管员多数是由村会计兼任,平时他们一方面要忙于村级事务,另一方面还要操持家务及农活,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又是一项经常性的、非常繁琐的工作,增加了很多工作量,尤其是大一些的村,又不增加待遇,普遍叫苦连连,工作主动性不高。

3 几点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强化镇村干部对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认识,真正做到常抓不懈。

(二)部门之间须进一步搞好配合。公安部门要加强户籍管理,对老年无户籍人员应特事特办,简化程序,快速办理相关证件,确保应保尽保。同时对死亡人员做到该销户的,要及时予以销户,减少人口基数。对没有证件的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烈士遗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计生、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办理或补办证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部门要及时搞好手续办理,尽快协调落实好相关待遇。

(三)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构建设。一要按人事编制要求配备人员,同时保持劳动保障所人员的相对稳定,确保工作的连续性;二要加大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经办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三是加强乡镇劳动保障所建设和村保障站建设,为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办公条件;四是落实有关经费及相关待遇,采用选聘村协管员,给予村协管员一定的补助等措施,稳定基层工作力量,提高工作的积极性。

第9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工 作 汇 报

*县位于*省东部、*市北部,辖*镇*乡、***个行政村,面积***平方公里,耕地**万亩,是一个典型的平原农业县。全县人口**万,其中农业人口**.*万,城镇人口*.*万。农业人口中,**—**周岁人口**.*万,**周岁以上人口*.**万。城镇人口中,符合参保条件人口*.**万。****年*月,*县被批准列为全国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此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以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深入落实“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分解落实责任,初步建立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截止目前,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在*个乡镇的***个行政村全面铺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万人,参保率达到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人,并在*月初发放了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试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重大民生工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农保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提高各级各部门对试

-1构对试点工作的重视程度,为试点工作的成功启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措施,统筹推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新农保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没有先前的经验做法可以借鉴。我县在组织人员外出学习周边地区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按照要求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保证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一)加强经办机构标准化建设。****年*月,我县成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副科级规格,全额事业单位,编制*人,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各乡镇组建了劳动保障工作站,股级规格,全额事业单位,每个乡镇编制*人;每个行政村(居委会)明确了*名群众威信高、有一定会计基础的协办员。目前,各级经办人员已全部上岗工作。*月**日,我县开通了新农保信息系统,实现了乡镇与县农保中心的信息联网。按照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总体要求,制定和完善了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制度等,为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做好新农保政策措施的宣传发动工作关系试点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关系着这项利民工程能否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县人社局紧密结合农村、农民工作特点,印

-3(五)县财政全力保障。*县县委、县政府对实施试点工作态度坚决,一致认为宁可少上几个项目也要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拨付办公经费**万余元,为各级经办机构配备了办公设施,并在资金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划拨专款垫付了近***万元的养老金。*月*日上午,我县举行了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集中发放仪式,县四套班子领导分别深入到*个行政村,为***位**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发放了每人**元的基础养老金。

三、明确目标,完善机制,全面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目前,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参保登记和信息录入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对全县**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审核,预计*月底前即可发放。为确保我县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今后我们将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扩大宣传力度,扩大参保范围。将进城务工人员、处于劳动年龄的农村居民等作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的重点对象,通过进村入户讲解政策、算账对比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其树立新的养老观念,增强其参保积极性,从而进一步扩大新农保参保覆盖面。

(二)加大经办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举办新农保政策、业务培训班,分期分批对各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人员、村协办员进行政策规定、工作流程、系统操作进行全方位的培训,并组织各乡镇骨干人员到周边先进县学习交流,使之成为一支熟悉政策、精通业务的基层经办服务队伍。

(三)进一步完善资金收缴发放运行模式。强化日常跟踪管理,-5

第10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汇报

XX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进展情况汇报

XX镇辖29个行政村,个合作社,耕地面积亩,户,总人口人,16周岁以上的人。其中16-59周岁的人,60周岁以上的人。

自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积极收缴保费,办理参保登记。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止目前,我镇共参保人,占应参保人数的%。进账资金万元。根据通知要求,下面我就将全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了加强对全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镇上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它职能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人员5名,在次基础上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人员。镇上与各村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10份,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细化了工作要求,严格奖惩考核,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深入宣传发动,夯实工作基础

自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会之后,镇

上组织召开由镇村社三级干部参加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

险培训动员会,各村也先后召开党员会、村社干部会。悬挂

横幅120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0多份,在全镇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通过培训动员,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确了城乡

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原则、缴费标准和方法步骤。同时以村为单位,对

各村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依据户口底册进行了调查摸底,做

到了底子清,情况明。经过调查摸底,我镇共有农业人口XXXXX人,其中XXXXXXXXXX。

(三)、积极收缴保费,办理参保登记

为了加快新农报工作进度,镇上在29个村设立参保手

续办理处,确定了29名村干部负责群众的参保登记,保费

收缴,参保资料管理工作。同时,镇、村、社三级干部“进

村入户”,帮农民算多缴费,多爱益的“经济账”,算个人缴

费与财政补贴的“实惠账”,算子女缴费,父母受益的“亲

情账”,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调动了农

民参保的积极性。镇上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度,及时总

结经验,寻找差距,分析原因、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工作任

务,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促进了全镇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稳步推进。

(四)、严格审核把关,落实各项政策

为了真正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项民心工程落到实处,慧及千家万户,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积极推行“四及时”工作法,做到资料审核及时、信息录入及时、结报数据及时、养老金发放及时,为全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安排专人认真做好享受养老金人员的资格审核和申报工作。

二、今后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将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把这项惠及民生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一是扩大参保范围,确保应保尽保。进一步深入宣传动员,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做到应保尽保。按时足额发放年满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老年人的养老金,确保发放率达到100%。

二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人员经常性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个人自学等形式,强化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高经办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是不断健全完善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深入推进试点工作,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建立个人账户、规范票据和基金管理、及时支付养老金待遇上来,不断提高试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11篇: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工作情况汇报

XX县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工作

推进情况汇报

下面,就我县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工作推进情况向各位领导简要汇报一下,主要两个方面:

一、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要求,今年我县在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并在全市率先开展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前阶段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们在钟管镇开展了试点工作,并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截止到目前,钟管镇45周岁以上居民参保人,参保率为%,其中60周岁以上居民参保人,参保率为%。前阶段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领导重视,思想统一。县委、县政府对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县长XX早在去年年底县委读书会上就提出了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设想,要求有关部门做好调研工作。年初在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了“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全县上下思想,并列入了今年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期间又多次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调研,并亲自召开了民主恳谈会。市政府XX市长、XX副市长也多次专题来德清听取汇报,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为切实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我们分别成立了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指导组,并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二)明确目标,合理定位。年初通过到周边县市学习取经,并经反复测算,制定了《XX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在制度出台前,又分别召开了试点工作座谈会、全县乡镇领导座谈会、奔小康示范村支部书记和部分社区负责人座谈会、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会,听取方方面面意见,集思广益。通过征求各方意见,反复酝酿,6月16日,正式出台了《XX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试行办法》在定位上主要是“低水平,广覆盖”,“低水平”就是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相衔接,按照经济发展水平,我们将养老金水平定在XX元/月、XX元/月、XX元/月三档,以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并坚持自愿原则,采取了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其中政府补贴根据参保档次每月分别补贴XX元、XX元和XX元。“广覆盖” 就是在自愿的原则下,允许全县除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各类社会养老保险对象及在校学生外的所有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三)先行试点,逐步推广。

为了探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途径和方法,为全县面上推开少走弯路积累经验,我们把钟管镇作为了试点乡镇,同时为积极稳妥推进这项工作,XX镇又采取了“点中选点”的做法,选择了一村、一社区作为试点,试点村、社区的参保工作已于7月10日圆满完成。7月26日,XX镇召开了全镇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动员大会,对此项工作作了全面动员部署。8月底开始XX镇十九个行政村和一个社区已全面进入参保缴费工作阶段,期间召开了行政村、企业负责人两个推进会,并在9月20日—9月26日开展了XX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推进周活动,成效明显。

二、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情况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从99年全面推行以来,不断加大了政府补助力度,提高筹资和报销标准,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目前人均筹资标准达到元,其中中央、省、县、乡镇分别补助 元、元、元、元。截止9月底,全县共有XX余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参保率达到了97.39%,筹集统筹款和政府补助款共计万元,已累计报销医疗费用 万元。参保率从99年的85.6%提高到08年的97.39%,补偿率也从99年的5%提高到08年21%,受益率从99年从0.3%扩大到64.49%。今年着重做了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1、强化管理机制,逐步提高参保农民的补偿率。一是调整完善了补偿方案,将我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原前两段的20%和40%,分别提高10%的报销比例;在此基础上对乡镇卫生院住院的每段报销比例再提高10%,以进一步体现“小病不出镇、大病进医院”的惠民政策。二是扩大了周边县(区)级的定点医院,便于参保人员的及时治疗。截止9月底,全县有XX万参保农民得到不同程度的补偿,受益面达到64.5%。其中门诊受益60万人次,受益额1076.94万元,补偿率17.06%;住院受益1.2万人次,受益额1722.38万元,补偿率23.58%。

2、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统筹资金的安全和平衡运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县、乡镇、行政村三级监督管理作用。对当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县、乡镇、行政村三级进行逐级通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工作信任度。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督查和监管,对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及各乡镇等相关经办单位就规范运作和统筹资金使用与管理进行审查、核对和整改。并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市率先实行新的统筹基金会计核算方法,进一步规范资金运行。

3、健全和完善信息化网络建设和管理,努力提升优化为民服务水平。自去年以来,县政府投入近400万元用于信息化网络建设,对全县22个定点医疗机构及下属12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了信息化网络服务系统。

4、建立新农医管理档案,制定档案管理制度。自去年以来,建立了较完整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档案,今年下半年还将建立市星级档案管理室,以提升管理水平。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情况

2007年,我县在原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截止到目前,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有 人,参保率为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享受有XX人共XX人次,基金支付XX万元,住院享受有X人共X人次,基金支付X万元。对这项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去年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为切实加强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乡镇(开发区)和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都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明确奖惩措施,通过建立考核奖惩制度,来加强工作推动;三是建立了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推进中组织化程度低,情况复杂,业务量大,管理困难等问题,建立了县、乡镇、社区三级联动工作网络。并在人员编制、工作

经费上给予保障。四是突出抓好重点乡镇和社区、学校等重点领域,狠抓入户调查和参保登记和收缴工作。乡镇(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措施得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顺利推进。五是方法灵活,组织宣传到位。一方面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大力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另一方面以培训促宣传效果明显。对各乡镇、街道、社区经办人员进行了全面的业务培训,通过他们入户和居民面对面的详细讲解,使广大城镇居民进一步了解政策。通过广泛宣传培训使城镇居民从心理上“要我参保”转变为“我要参保”,由被动变为主动,从而提高了他们的参保积极性。

第12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汇报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汇报

主要汇报三个方面。

一、工作进展情况

自11月10日动员会议召开以来,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精心组织,科学谋划,扎实认真地开展了大量工作,人口核查摸底、信息采集、参保登记、保费收缴等重点工作同步开展,齐头并进,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全县应参保人数×人(含60周岁以上人员),其中城镇应参保人数×人,60周岁以上×人,实际参保×人,参保率为×%;农村应参保人数×人,60周岁以上×人,实际参保×人,参保率为×。共收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是组建专门工作机构,搭建服务工作平台。县上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上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办党委书记为成员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县人社局成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腾出了专门的办公用房,配备电脑、打印机6台套,办公桌椅 6套,档案柜4组,分别从相关业务科室抽调4名业务骨干专门负责城

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又从今年考录的基层社保人员中抽调15人充实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公室,负责检查指导基层工作,办理具体业务。各乡镇、县城区街道办均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和相关业务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办事机构,党政一把手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跟踪抓落实,配齐了专职工作人员,落实了办公场所和专门设备,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和居委会都确定了社会保障协管员。乡村两级共配备专用电脑、打印机86台套,购置办公桌椅124张、档案柜72组,实现了机构、人员、场地、设备“四落实”,为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引导。为了加大对国家政策的宣传力度,在全县上下着力营造良好的参保氛围,我县确定11月份为宣传突击月,以“社保政策进万家、社会养老人人有”为活动主题,组织县、乡、村三级社保干部深入开展了以进乡镇、进村社、进社区,宣传到位、政策到位、经办到位、服务到位、参保到位、补贴到位为主要内容的“三进六到位”活动,实行县级干部包乡镇、包街道,乡镇干部包村组、包社区,村居干部包居民农户、包楼群住户,进一步靠实了各级责任。县人社局编写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字经,筹资6.3万元统一印制了7万多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问答宣传资料,确保城乡居民每户一册,做到了处处有宣传,村村有行动,户户都了解,人人都知情。

三是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经办能力。为了让乡镇、街道办经办人员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经办流程和网络操作技能,我们对全县城乡32名经办人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政策业务专题培训,使他们更加熟练掌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政策和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积极选派4名业务主办参加了省上举办的政策业务培训班,进一步开阔了思路,拓宽了视野,提高了经办能力。县人社局统一制作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口核查摸底和参保登记电子表格管理体系,筹资3万多元印制了《城乡居民养老参保登记表》、《城乡居民待遇领取资格认定表》等多种业务用表,为参保登记工作的开展做了充分准备。

四是及时安排部署,迅速启动实施。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后,各乡镇、县城区街道办相继组织召开了动员会、工作安排会,印发了全县《实施方案》和《经办规程》,全面启动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各乡镇、县城区街道办充分发挥乡镇、村组、街道、社区基层干部的主力军作用,坚持两手齐抓,多管齐下,以适龄参保人群为重点,集中时间和力量,通过广泛动员、入户调查、分类统计、数据比对等方式,开展了调查摸底和数据采集工作,手工建立了城乡人口基本信息和数据台账。各乡镇、县街道办普遍与村居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乡镇干部包村组、包社区,村居干部包居民、包楼群,建立起了乡镇(街

道)、村(居)、社(组)“三级联动”责任机制。全县上下基本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其他县(区)的工作进度以及省市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部分乡镇专职经办人员少、队伍不够稳定;二是少数乡镇工作还停留在人口核查摸底阶段,参保登记、保费收缴等工作进展较慢,三是宣传工作的势头还不够强劲,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还不够高;四是乡镇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整体进度明显滞后,工作任务还非常艰巨。

下一步我们将统筹安排,加强调度,按天抠进度,突击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一是继续抓好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农民工入冬返乡和赋闲在家的有利时机,组织工作人员扑下身子、进村入户,通过包村包户、面对面、零距离的宣传发动,动员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主动享受领取待遇。二是强力推进扩面征缴。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动任务落实,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岗,量化到人,确保如期完成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70%、城镇居民参保率全部达到50%以上的目标任务。三是抓好待遇领取人员的资格审查。尽快摸清符合领取基础养老金条件的老年居民底子,确保到年底发放率达到100%,通过基础养老金的发放,有效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四是全力做好经办服务。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按照我县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规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广大参保居民提供高效便捷通畅的经办服务。

第13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汇报

×××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工作汇报材料

为切实做好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现把近期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汇报如下:

一、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放情况

截止9月24日,享受基础养老金60周岁及以上老人×××人,累计发放基础养老金××万元,现均已发放到位。

二、工作进展情况

1、“六到位“基本落实。成立了×××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工作人员已到位,办公场所及设施已落实。

2、方案已获省政府批复。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区政府名义上报,已获省政府批复。

3、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的新工作,为了让经办人员尽快熟悉业务,我局于6月28日至30日对各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进行了政策、经办业务培训。

4、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各社区初步对辖区未参保人员进行信息登记。

5、印制宣传资料及表格。印制5万份《×××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4.5万份《×××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及其它相关表格。

6、进门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局机关制作了宣传展牌、宣传橱窗画200份、宣传横幅36条、宣传标语138条,采

取进门入户的方式把宣传资料送到每家每户。

7、参加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首发仪式活动。7月21日上午,通过市人社局组织在人民广场举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首发仪式,已通过存折的方式发放了8人基础养老金,我局以此活动为契机,现场设立了业务咨询台。共向群众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8、严格落实领取人员资料审核、公示制度。我局对社区上报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的参保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要求各社区把审核后的待遇领取人员名单全部上墙公开,且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从而保证了养老金发放工作的公平公开,也便于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9、与金融机构合作协商,做好养老保险金的发放工作。我区领取居民社会保险养老金人员涉及到×××个社区。我们与邮政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可以到就近网点领取。同时,我们每月15日之前将发放名单送给银行,要求他们在3个工作日之内将养老金发放到位,真正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10、认真做好档案的归档。为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规范、调阅方便,实现“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的标准,我局集中大量人力、时间,提前完成了对参保人员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建立台帐、编制目录等工作。

三、下阶段的工作安排

1、做好居民参保工作。继续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居民参保意识,摸清核准人数,动员居民自觉参保。

2、继续完善档案管理工作。详细制定索引目录、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等标签,确保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立卷的及时与完整。

3、信息系统建设正在落实。已与市局及电信公司商量,准备安装VPDN网线。

4、强化机制、严核参保人数。我区把核实参保人数作为一个长效机制来抓,要求区×××个社区建立和完善参保人员台帐,长期对16-59岁人员动态进行监控,及时更新参保数据,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如期实现全覆盖

5、进一步建立、完善个人帐户。建立参保人的保险费收缴、关系转移、接续、终止和待遇支付管理平台,我局按规定为每个参保缴费人员建立个人账户。

四、存在的困难

从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以来,在推进此项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1、经过摸底了解,很多年龄在30岁以下的,特别是20岁左右的低龄应参保对象,对选择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处于犹豫状态,让这些人参保比较困难;

2、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要是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标准偏低,将影响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

3、部分居民恐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后,以后就业后,就业单位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两者不能接续;

4、我辖区小型个体工商户很多,经营者大多是1-2人的夫妻店,业主无工作单位,也未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这类人群有部分想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但又与城镇

职工社会保险政策相抵触。

以上几个问题直接影响我区城乡居民参保率,望省、市级相关部门尽快拿出好的方案、政策,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保险管理局 ×××区社会

2012年9月24日

第14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汇报

奎香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工作情况汇报

(2012年7月)

2011年,我乡新农保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完善制度、健全体系、统筹城乡”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紧紧围绕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配合,任务全面完成。现将一年来的汇报如下: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1年我乡新农保应参保人数20563人,实参保人数21400人,参保率达93%,完成县下达目标任务的104%。缴费人数21387人(除重度残疾人13人),上解保费215.86万元,领取待遇人数19776人,发放养老金1836.26万元。

至2012年6月我乡新农保应参保人数20563人,实参保人数21400人,参保率达93%,完成县下达目标任务的104%。缴费人数21387人(除重度残疾人13人),上解保费215.86万元,领取待遇人数19776人,发放养老金1836.26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推进试点工作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改善民生、构建和谐

社会的现实需要,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建立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及时召开启动会。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乡召开了全乡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会,传达了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对全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后,各村也相继召开了动员会,安排部署本乡村的新农保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对参与新农保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以使能够顺利开展,确保了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是调整充实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我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将奎香乡成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为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乡上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并与各乡村签订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层层包干,责任到人,形成了乡级领导和成员包片抓,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驻村干部共同抓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全民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新的惠民工程,为了让广大城乡居民能在短时间内了解、接受,积极踊跃参保,我乡在宣传上下大功夫。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乡镇、村宣讲,现场为居民答疑解惑,把政策讲准,内容讲清,帮助居民算清明白账、实惠账,使

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激发居民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三)严格程序、科学推进,两级经办两级联动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乡又是一个人口大乡,为了把此项工作做细做好,使这项新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把实事办好,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实行乡、村两级经办,乡、村两级级联动的工作机制,着力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业务经办工作。以村为单位,以户籍证明和二代身份证为基础资料,以60岁以上居民家庭为突破口,以45岁以上居民为重点,发动乡、村干部家庭及亲戚带头参保缴费,引导其他居民积极参保。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印制了《参保登记表》、《待遇审批表》等具有操作性的基础性资料,方便了参保缴费。

二是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档案基础性资料的管理,我乡配置了档案盒,实行专人负责,统一保管,有效地确保了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安全性和规范性。

三是加强基金管理监督工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关系到中、省、市、县、乡各级配套资金的安全性和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我乡规范了业务操作程序,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了保值增值。制定完善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

三、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我县新农保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往开来,大胆创新,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全面构建统筹城乡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一、在巩固2011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参保扩面任务,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切实加强对养老金收缴、发放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二、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规范业务程序,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一缴费、统一经办、统一待遇。

三、加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网络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全面实现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待遇发放信息网络化管理。

第15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汇报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工作情况汇报

(2012年1月)

2011年,我县新农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人劳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完善制度、健全体系、统筹城乡”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紧紧围绕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配合,任务全面完成。现将一年来的汇报如下: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我县新农保应参保人数100275人,市上下达我县参保率为90%,实参保人数93535人,参保率93%,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03.3%。缴费人数73759人(含残疾人581人),上解保费876.46万元,领取待遇人数19776人,发放养老金1836.26万元。

城镇居民应参保人数9644人,市上下达我县参保率为85%,实参保人数9417人,参保率97.6%,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14.8%。缴费人数7173人(含残疾人161人),上解保费209.3万元,领取待遇人数2244人,发放养老金132.49万元。县财政拨付配套基金458.61万元。

支付八大员工龄补助50.38万元。

-1二是调整充实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将**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县长任副组长,人劳局、财政局等16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为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县上先后出台了《关于落实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包抓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安排意见》、《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安排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并与各乡镇签订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层层包干,责任到人,形成了县级领导和成员单位包片抓,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驻村干部共同抓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全民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新的惠民工程,为了让广大城乡居民能在短时间内了解、接受,积极踊跃参保,我办在宣传上下大功夫。

一是利用广电、网络媒介进行密集宣传。在**有线电视台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问答的形式对居保政策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题宣传,在政府网站、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网上发布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文件和参保知识。

二是通过传统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先后制作宣传画板4期,-3一柜,一村一册,并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获得了省市上级部门领导的高度肯定。各乡镇也相应地配置档案柜、档案盒,实行专人负责,统一保管,有效地确保了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安全性和规范性。

三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为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能早日应用于业务经办,率先构建起县、乡两级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对两级经办人员进行了信息系统培训,并统一配备了K宝。数据录入严格遵循全省统一的信息标准,实现了基础信息化管理,建立起了省、市、县、乡四级信息网络共享,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四是加强基金管理监督工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关系到中、省、市、县各级配套资金的安全性和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制定了一系列财务、会计、统计、基金核稽制度,建立了基金日帐、月报工作机制,规范了业务操作程序,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了保值增值。制定完善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全部上墙。定期公布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优质高效为民服务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多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强化为群众服务的意识,促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持续

-5建统筹城乡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一、在巩固2011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参保扩面任务,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切实加强对养老金收缴、发放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二、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规范业务程序,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一缴费、统一经办、统一待遇。

三、积极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和农村“八大员”工龄补助代发工作。

四、加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网络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全面实现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待遇发放信息网络化管理。

第16篇: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汇报材料

**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汇报材料

2011年*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指挥,统一部署;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主动,认真谋划,狠抓落实;全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积极配合;广大干部职工入组入户宣传政策,收缴保费,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按省市要求,全面完成了参保率,覆盖率和社会化发放率三项核心指标。现将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2年1月,全县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人,其中适龄参保人员*人,享受待遇人员*人,已参保缴费人数*人,收缴养老保险费*元,参保率达到*%;全县发放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人2011年7月—2012年1月的养老金1074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大部分乡镇的参保缴费率已经达到80%以上,部分乡镇还在进行参保人员参保缴费信息核对和系统登账、基金缴存的扫尾工作。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无论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申报工作开始后,还是试点启动大会召开后,各乡镇都迅速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将信息采集和征缴任务分解到村组。大部分乡镇党政一把手高度重视,经常过问,亲自调度,信息采集和基金征缴速度都很快,而且,信息采集工作因为速度快、质量高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和表扬。

(二)夯实基础,搞好对接

实现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同中央、省市的顺利对接,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性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一是申报工作开始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抽调精干力量,会同各乡镇一道,对全县16周岁以上近20万城乡居民的信息进行了采集和录入,到2011年4月底,已全面完成了16—59周岁及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的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并上传到省信息中心;7月31日以前,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信息反馈到了乡镇,各村(社区)完成了第一轮核对、确认和张榜公示工作;8月中旬进行了第二轮核实;8月15日前,全面完成对16—59周岁适龄城乡参保人员信息数据的整理。按省厅的要求,及时上报了我县各乡镇、各社区、各行政村、各村民小组的行政区划编码,一次性全部获省厅信息中心审核通过。

二是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与亲自安排下,落实了办公场地,成立了筹备工作小组,2011年7月15日,筹备工作小组人员正式集中办公,筹备工作小组由5名干部职工,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组成。

三是为了使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有章可循,制定了《*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生存认证及防冒领举报奖惩办法》等相关的政策文件。

四是为了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制作了与缴费和待遇领取相对应的计算软件,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工作QQ群,方便了上传下达和信息资料互通。拟定了各个岗位的业务经办流程,操作步骤等有关业务方面的制度和办法。拟定了一系列内部规章制度。编制了各业务环节所需的台账和表格,如待遇审核、参保登记、存折挂失等一系列表格。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人尽皆知,营造出城乡居民踊跃参保缴费的浓厚氛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政领导亲自挂帅,组织系统干部开展“社保政策进万家”突击月活动,下乡指导和督促,同乡镇、村干部一道进村入户宣传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征缴保费,协助村组推进工作。各乡镇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开展突击月活动,据统计,全县利用赶集日开展宣传41次,发放宣传单5万余份;组织乡镇干部一道进村入户发放《*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答宣传手册》8万余册,做到城乡适龄参保人员每户一册;全县共张贴标语近6000份、举办宣传栏38期,悬挂宣传横幅41幅,做到宣传不留死角。县广播电视台每天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报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和发放中的典型事例。通过广泛宣传,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四)吃透政策,掌握流程

征缴工作开始前,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筹备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分管领导、劳动保障站站长和电脑操作员进行了政策和业务

工作培训,各乡镇也多次召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培训会议,到目前为止,县乡共举办政策业务培训50余次,确保了每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吃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熟悉、掌握工作操作流程。在此,尤为值得一提的是铺口乡,他们非常重视乡村干部培训,认真吃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和工作流程,对全乡各村采取分段缴费的方式,各村民统一到乡劳保站缴费的办法缴保费,工作扎实有序,保费征缴进度快而稳定,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核对和登帐简单准确。

(五)职责明确,推进有序

为了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县政府同各乡镇签订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乡镇都明确了各村工作责任人、村工作联络员、银行代办点以及各阶段目标任务,部分乡镇同各村签订了责任制,制订了奖罚措施,确保了工作的有序推进。各乡镇实行乡镇领导、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村民组长包户,由村组工作人员带领上门入户,扎实做好政策的宣传及保费收缴工作,并要求各驻村干部按时上报工作进度,及时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费收缴实行阳光操作,各村保费收缴情况及时公示,促使各村加快保费收缴工作。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筹备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公示通讯方式,做到随时解答群众疑问。

二、2012年工作打算

2012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思路是:“创新机制,夯实

管理,稳步推进,争创业绩”,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加大行政推力,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各乡镇要把新农保工作列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实行长效管理,形成政府推进,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从而使新农保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参保缴费工作。各乡镇要及早做好年度工作计划,抓住有利时机,特别是传统节日、夏收夏种等返乡人员多的时机,做好参保缴费工作。各乡镇要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集中突击活动,狠抓工作进度,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参保任务。

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在宣传动员上狠下功夫,要因地制宜地制定宣传方案,以走村入户讲解等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保积极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真正惠及广大群众。

做好养老金的发放和稽核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按时足额为享受待遇人员发放养老金。对于逐步到龄人员,严格审查其享受待遇资格,确保在其到龄的次月领取养老金。同时,严格公示制度,对于死亡人员及时停发养老金。

简化业务流程,方便群众查询缴费。重新梳理业务环节,规范业务经办操作规程、简化操作流程,方便群众缴费、查询,实现“管理讲科学、经办有依据、服务达标准”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效能。一是乡镇服务平台要做到“四有”,即有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有办公设备、有资料室;二是村

要有专干,组要有联络员;三是要强化经办人员的整体素质,打造一支政治素质硬、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干部队伍。使县、乡、村、组形成一个完整的、长效的工作服务体系。

2012年2月

第17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201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1-12-24 15:21:24来源:

2011年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工作圆满完成,现将总体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已实现全覆盖,全县应参保人数60.9万人(含10.2万60周岁以上待遇领取人员),实际已参保缴费38万人(不含60周岁以上人员),已征缴保费4000万元,发放养老金881.06万元。

二、工作开展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2、抓宣传引导,调动群众参保热情

3、强化督导检查,加快工作进度

4、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营

5、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档案管理的要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乡镇存在领取养老金的老人去世不报、虚假冒领现象。

2、统一的信息系统未到位,个人账户的做实存在缺陷。

四、2011年工作计划

我们要巩固去年的工作成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争取将我县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试点县。

2、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应用。

3、做好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根据“解放思想,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精神,我村2012年下半年的农保工作将克服各种困难,突出重点,以新农保工作的顺利推进为重中之重,主要计划如下:

1、在政府主导下,加大新农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在现有工作制度下,尽全力做好职责内工作。力争新农保的扩面任务达90%以上。

2、积极争取政府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支持,积极反映存在的问题,及时收储应纳入的被征地农民补助资金。在2011年内使符合纳入参保的人员缴费达50%。并积极争取启动被征地农民的即征即保工作。

3、指导乡镇做好新农保的扩面、发放、汇集、上缴等工作,搞好服务,绝不让办事的群众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2011年,县农保中心将在县委、政府和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推进改革,坚持科学发展,努力使我县农保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第18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201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工作半年总结

上半年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围绕“十二五规划年”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做一简要汇报:

一、工作情况

截止6月底,我乡农村应参保3784人,现参保1398人(残疾、五保68人未在缴费人数里面),缴费141720元,参保率为55.47%;城镇应参保73人,现参保57人,缴费5670元,参保率78%;实现了养老金100%社会化发放,为符合条件的569为老人上报办理养老金档案、存折,发放养老金113940元。2012年上报到龄人员50人,经上级机关复审第一季度16人,发放养老金2287.45元。

二、具体做法

半年来,我乡社保事务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

(一)强化经办,在经办能力上下狠功夫

一是加强我乡社保事务所的经办能力。按照全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我乡社保事务所在上半年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和人员管理,在业务操作中逐步形成规范化内控环节,建立学习制度,强化人员素质,落实权责,细化参保、待遇、财务

处理流程,及时发现、堵塞业务漏洞,整体经办做到精益求精,二是加强业务流程梳理。优化业务流程,加强经办流程管理,使整体工作高效运行。

(二)强化宣传力度,在断缴补费上狠下功夫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开展三年,政策执行产生广泛的群众基础。每年征缴期群众积极缴费参保,参保费收缴已进入常规化。然而随着工作的开展,断缴率逐年提高。今年以来,部分到龄人员因家庭成员断缴无法享受待遇,乡社保事务所全体人员配合村组干部强化宣传力度,针对断缴人员面对面重点宣传,发动村组干部、党员帮助群众算清经济账,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三)强化年检回访,在基金管理上狠下功夫

为强化基金管理,严防养老金虚报冒领,乡社保事务所联合各村组负责人按照“审查严、服务优、效率高”的原则,开展一周的年检工作,以到龄人员生存认证为年检主题。选择一个村先期试点,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对全村到龄老人逐一核实。年检过程做到见证见人,逐一核查、及时反馈,对未通过认证的,暂停待遇发放,限期核实后恢复待遇。对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待遇领取老人,通过身份证、电子照片进行实时认证。

三、工作体会

纵观上半年城乡养老工作,主要有以下体会。

一是领导重视是关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取得的成绩,居民养老保险的迅速启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全覆盖,得益于县领导班子的大力支持和关心,得到他们的指导和帮助,也是我们深感处于这样一个重民生、惠民利政策环境中的重大责任。二是措施得力是重点。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工作措施,将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政策到位、执行有力、责任到人,多措施并举促进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团队精神是核心。根据我乡社保事务所年轻人多的实际,积极调动工作积极性,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个人特长,发动全体做好“团体操”。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基金征缴管理发放。确保今年的城乡养老保险费在8月底前足额收缴到位;加强养老金发放稽核长效管理,防微杜渐,确保各项基金管理安全。

(二)完成城乡养老年检收尾工作,做好档案整理归档,信息分析汇总,制定业务控制措施。

(三)全面展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3年既定目标任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缴工作汇报(共6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自查报告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讲话稿

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工作计划(共11篇)

本文标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汇报(共18篇)
链接地址:https://www.dawendou.com/fanwen/gongzuohuibao/22585.html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汇报(共18篇)》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重点推荐栏目

关于大文斗范文网 | 在线投稿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帮助 | 投诉与建议 | 人才招聘 | 网站大事记
Copyright © 2004-2025 dawendo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大文斗范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