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工作汇报(共3篇)
第1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XX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深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统筹城乡发展、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我镇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坚持“宣传、服务、措施”三推进,规范管理,探索完善,目前工作开展良好。
一、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7个行政村、1个社区。自全市召开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动员大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我镇积极开展该项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文件内容和精神,让居民认识到这是一件大好事,是一项为民惠民工程,力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动员群众参保。通过近三个月的工作开展,截止8月13日,新农保共4585人参保,完成率为64%,其中16-59周岁的完成参保缴费3648人,60周岁以上有937人;城居养老共156人参保。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是推动工作的重要保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铺开有赖于镇村两级部门的密切配合与上下联动,我镇迅速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所,负责全面指导;参保缴费人数任务分解到村组,各村(居)委实行驻村领导、驻村队长包村,一般村干部包片,并建立了村干部逐户走访、包片征收的日常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是推动工作的必要前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新生事物,政策的受益人群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涉及范围和对象分布面广,情况复杂,做好宣传动员至关重要。因此我镇于5月20日及时召开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以会代训,先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吃透精神,掌握政策。同时各村迅速采取“村支两委会、党员大会、村长会、家长会”这些群众容易接受的形式,深入开展政策宣讲和舆论宣传,深入浅出地讲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核心内容,突出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使群众明白“三个参保条件、明白一个缴费基数、明白十个缴费档次、明白两项参保补贴、明白一个缴费方式、明白两项待遇构成、明白一个参保程序、明白一个缴费时限”、做到一个放心。另外,我镇悬挂横幅标语22条,发放宣传单6000份,驻村干部不辞劳苦进村入户宣传,做到政策讲明、优惠讲清、工作做实,在全镇营造出“个个自愿参保,人人主动投保”的良好氛围。
(三)资源到位、督导有力是推动工作的必备条件
我镇在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大力支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从选择最合适的场地到迅速配备高素质的人员,都体现着政府对此项民心工程的重视。为确保完成参保任务,我镇专门成立督导小组到村指导,实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督导小组成员每天一碰头,汇报进展情况;各村(居)委会参保缴费进度每周一排行,对落后的村(居)委会,由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实行奖惩办法:各村(居)委会在8月31日前完成任务的,按完成数额奖励经费4元/人,反之,9月份未完成任务的取消包片工作人员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四)干部带头、典型引路是推动工作的有效途径
通过机关干部、村干部、企业经营者的示范效应,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吸引力是我镇的重要经验。我镇要求镇村干部、企业人士的亲属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以此充分调动起群众的信心,带动群众积极参保。
三、不足与建议
(一)今年是我市的工作落实年,各项重要工作落地,“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个别村(居)委会干部工作量大,加上待遇偏低,因此工作积极性不够高,有时顾此失彼,造成工作较被动。
(二)我镇群众外出务工人数较多、流动性大,部分人员难以联系,工作很难全面详细地宣传到户。因此建议上级部门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手机信息等现代化宣传手段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2012年8月14日
第2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泾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和农村
“八大员”待遇落实情况汇报
中共泾阳县委 泾阳县人民政府(2011年7月25日)
我们泾阳县辖13镇231个行政村,总人口5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4.8万人,城镇人口5.2万人。近年来,在省、市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县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为目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09年5月,我县在兴隆镇正式启动新农保先期试点工作,今年扩大试点范围,新增原白王镇、永乐镇、崇文镇三镇为试点镇。最近以来,我县抢抓被确定为国家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的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安排部署,迅速启动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迅速启动试点工作
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镇镇长和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1
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启动试点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各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泾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实施意见》、《泾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为试点工作开展提供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在中省市配套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我县先行拨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7月份基础养老金498.26万元,拨付经办机构办公经费100万元,确保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二、健全机构,推动工作落实
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2010年12月成立,副科级建制,编制8人。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启动后,我们及时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工作力量,县农保经办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1人,为各镇劳保所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为每村确定一名劳动保障信息员。县农保经办中心、各镇劳保所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建立健全了经办岗位职责、业务办理流程、资格审核程序、基金管理等制度,确保试点工作高效开展。提前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入户调查登记,初步建立全县城乡居民信息库,在库人数达47.5万人,16-59周岁符合参保缴费城乡居民 30.8万人,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 2
6万余人。组织各镇分管领导、劳保所长、村级信息员230余人,开展业务经办、基金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参保和待遇发放工作
新农保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大力宣传动员,积极扩大参保覆盖面。截至6月底,全县三个试点镇参保人数达35657人,已为9855名符合条件人员足额发放养老金113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启动后,我们组织工作人员,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意义、政策和参保程序,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着力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保积极性。目前,各镇已着手开展参保登记和保费收缴工作,正在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待遇领取人员公示,公示结果将于25日上报县农保经办中心审核,力争月底前发放到位。
四、完善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
我县在新农保试点工作中,在全市率先实现智能化信息管理,自主研发管理系统,不断完善参保人员个人信息,更新基础数据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启动后,我县按照市上统一标准为农保办和各镇劳保所配置了微机48台,借助人力资源“金保工程”信息化建设平台,实现了与市人社局信息中心连接并网,3
信息管理软件已安装使用,目前正在对镇劳保所经办人员进行信息化管理培训,即将开始参保数据录入工作。
五、严格政策,认真落实农村“八大员”待遇
我县农村“八大员”共计10183人,其中教育系统5952人、农林系统59人、卫生系统1797人、水利系统523人、农机系统596 人、文体广电系统55人、畜牧兽医系统53人、农村籍军队退役义务兵1148人。截至目前,经省市确认符合发放条件的共有2935人,其中教育系统1172 人,文体广电系统18人,卫生系统597人,农村籍军队退役义务兵1148人。目前,各级财政到位资金共432 万元,其中教育系统203.36万元、农林系统3.42万元、农机系统16.06万元、卫生系统94.47万元、文体广电系统11.85万元、水利系统21.84万元、民政系统81万元。根据省市认定批复情况,我县已为教育系统和文体广电系统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养老金 79.3万元,卫生系统和农村籍军队退役义务兵符合条件人员制卡资料正在上报办理中。
虽然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工作开展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外出务工人员特别是举家外出人员较多,参保收费难度加大;二是城镇居民居住分散,流动性大,在管理上存在盲区,影响了工作开展;三是农村“八大员”待遇落实进展不一,部分系统省市未审批,配套资金未拨 4
付,对基层工作造成不便。
下一步,我县将以这次专项督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再加力度,再添措施,大力宣传动员国家政策,做好参保和养老金发放,强化基金管理,同时积极落实农村“八大员”待遇政策,全面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着力提高全县城乡居民生活水平。
第3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汇报
XX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汇报
(2012年2月 日)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国家审计署《关于审计湖南省社会保障资金的通知》(审社通【2012】57号)精神,我处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进行了严格自查,现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新农保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自2010年9月被列为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第二批试点县以来,我们认真对照上级试点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完善体制机制,扎实有序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011年,全县共登记参加新农保人数为26.37万人,其中16-59周岁登记参保人数为20.13万人。2011年度实际参保缴费人数16.73万人(省人社厅下发2011年目标任务数17.62万人),参保缴费率达到93%,征收基金1844.71万元。为63351名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发放养老金4150万元,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100%。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4172.2万元,省财政拨付个人缴费补贴387.3万元,县财政拨付个人缴费补贴157.75万元。所有基金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封闭运行,个人账户基金纳入省级财政专户,基金的安全完整率、规范运行率均达到100%。
(一)突出抓机制,着力在体制保障上下功夫。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是有效促进工作的重要保障。一是强化了组织机构。为进一步落实好新农保试点工作,成立了新农保专项督查小组,负责全县新农保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工作,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乡镇跟踪督办。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二是各级责任明确。各级组织在年初召开了专门工作会议,确定了专门工作人员,细化分解了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户到人。从整体运行上实现了“六有四抓”:即有机构,有专人,有动员,有领导,有方案,有安排,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干部专门抓,协办人员入户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运行机制,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突出抓宣传,着力在营造氛围上下功夫。为了让群众在最短的时间内清楚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营造良好的参保氛围,进一步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一是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0月下旬开展了一次为期1周的新农保政策宣传周活动,以“农保政策进万家”为活动主题,以“三进六到位”为活动载体,组织干部“进乡镇、进村组、进农户”,进一步靠实责任,挨家挨户做工作,做到“宣传到位、政策到位、经办到位、服务到位、参保到位、补贴到位”,实现“打基础、抓确保”的工作目标。二是利用媒体进行宣传。为让广大群众随时了解新农保政策信息,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通过“嘉宾网谈”的形式进行了释疑,努力确保了试点政策家喻户晓、老幼皆知。为将国家新农保政策及时宣传-23-
农保管理中心负责核定、县农村信用社负责结算、县财政负责管理,核定征收的新农保基金统一在农村信用社设立基金归集专户,参保农民缴纳的新农保基金直接进入农村信用社的专户。新农保业务均按流程办理,县、乡、村分级建立了各类业务台账,缴费人员和待遇享受人员均在入库和结算前进行村级公示,并严格规范了社会保障卡和待遇领取存折本在新农保、信用社、领取人之间流通交接签章手续办理等经办流程。三是注重严格监督促规范。由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共同对新农保基金进行监督、稽查,倒逼新农保基金规范运行。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对新农保基金进行了2次监督稽查,没有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四是严防欺诈冒领促规范。制定养老金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明确新农保待遇领取人员的信息在所在村村部进行公示,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死亡的及时停发养老金,并对死亡时间和待遇停发时间进行公示。建立健全欺诈冒领举报制度,对举报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有效防止了欺诈冒领。
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自去年9月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得到广泛的拥护和支持,全县广大群众反响强烈,参与热情高,有力促使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全面部署,明确任务。去年9月21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动员会,县四大家领导、各乡镇党政负责人、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200多人参加了会议。县委-45-
2317人,16-59周岁人员(不含在校学生)3291人。目前,已发放养老金人数2317人,发放金额75.49万元,征收金额50.23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业务培训。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方式,把政策宣传到家喻户晓,加强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是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将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城镇居民的养老金发放到人,做到应发尽发。
三是做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努力确保参保率达到90%以上。
四是继续加强监督机制,联合各部门对基金进行监督、稽查,并定期进行信息披露。
五是进一步加强经办服务平台队伍建设,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业务能力,强化服务效能,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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