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章制度(共11篇)
第1篇: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执业规则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
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
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
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十五、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
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乡村医生执业规则
一、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赋予的权利,履行《乡村医生管
理条例》规定的义务。
二、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三、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四、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五、乡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
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六、乡村医生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乡村医生基
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七、乡村医生应当按照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八、乡村医生每2年接受一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
村医生执业证书。
门诊登记管理制度
一、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二、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登记、疾病分类、转诊转院、初步诊断、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三、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疫情上报后,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已报”章。
四、门诊登记对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及病人其所
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五、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
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六、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辖区内疫情管理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三、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四、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五、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六、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
指定的医疗机构。
六、对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及时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
相关责任。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拟订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
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
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六、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时,按以下要求处理医疗废物,并做好各项登记。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消毒管理制度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消毒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
果检测工作。
二、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四、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诊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使用的一次性使用
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治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七、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
染物品的车辆、工具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八、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村卫生室门诊(急、出诊)制度
1、对病人热情接待,态度和蔼,随到随诊,缩短候诊时间。
2、急诊病人优先就诊,门诊病人(含急、出诊)均要登记简要病史及治疗方法,书写
符合要求。危重病员要立即进行抢救
3、对急诊病员要尽快作出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时治疗。须转诊者应及时转诊,转诊途
中必须有医务人员护送。
4、对需要出诊的病员做到出诊及时,认真负责。出诊箱必配备实用的药械,定期检查,及时补充。
5、严格执行门诊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处方制度
一、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二、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三、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乡村医生)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四、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其处方权
即被取消。
五、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六、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
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七、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处方,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八、处方书写必须《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规则。
九、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十一、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 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本机构主管领导批准、登
记备案,方可销毁。
处方规则
一、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四、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
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
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六、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七、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
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八、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
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九、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
诊断。
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一、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
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1、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为乡镇医院(所)提供怀孕妇女的消
息,以便及时早做好孕健卡工作。
2、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发现母婴有异常情况及时转乡镇医院处理。
3、配合乡镇医院(所)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对患病妇女给予治疗并定期随访。
4、对村办幼儿园、托儿所进行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宣传保健知识。
5、做好出生和0—7岁儿童的死亡登记上报工作。
村卫生室财务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建好管好现金往来账,各种账册要填写
及时,定期审核。
2、做到钱、账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的原则。
3、账目清楚,定期核对。物账相符,每月必须查对一次。
4、服务收费有标准,药物明码标价公示,收取费用有凭证。
5、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收支账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2篇: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执业规则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臵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十五、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乡村医生执业规则
一、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赋予的权利,履行《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
二、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三、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臵。
四、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五、乡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六、乡村医生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七、乡村医生应当按照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八、乡村医生每2年接受一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门诊登记管理制度
一、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二、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登记、疾病分类、转诊转院、初步诊断、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三、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疫情上报后,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已报”章。
四、门诊登记对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五、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六、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辖区内疫情管理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三、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四、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五、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六、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六、对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及时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拟订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臵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六、不具备集中处臵条件时,按以下要求处理医疗废物,并做好各项登记。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消毒管理制度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消毒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二、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臵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四、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诊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治疗换药处臵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七、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八、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村卫生室门诊(急、出诊)制度
1、对病人热情接待,态度和蔼,随到随诊,缩短候诊时间。
2、急诊病人优先就诊,门诊病人(含急、出诊)均要登记简要病史及治疗方法,书写符合要求。危重病员要立即进行抢救
3、对急诊病员要尽快作出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时治疗。须转诊者应及时转诊,转诊途中必须有医务人员护送。
4、对需要出诊的病员做到出诊及时,认真负责。出诊箱必配备实用的药械,定期检查,及时补充。
5、严格执行门诊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处方制度
一、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二、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三、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乡村医生)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四、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五、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六、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七、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处方,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八、处方书写必须《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规则。
九、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十一、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 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本机构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处方规则
一、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四、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六、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七、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八、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九、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
一、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1、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为乡镇医院(所)提供怀孕妇女的消息,以便及时早做好孕健卡工作。
2、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发现母婴有异常情况及时转乡镇医院处理。
3、配合乡镇医院(所)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对患病妇女给予治疗并定期随访。
4、对村办幼儿园、托儿所进行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宣传保健知识。
5、做好出生和0—7岁儿童的死亡登记上报工作。
村卫生室财务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建好管好现金往来账,各种账册要填写及时,定期审核。
2、做到钱、账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的原则。
3、账目清楚,定期核对。物账相符,每月必须查对一次。
4、服务收费有标准,药物明码标价公示,收取费用有凭证。
5、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收支账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平乡县寻召乡卫生院
第3篇: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诊断室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时统计上报。
3、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4、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5、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隔离措施,坚持定期紫外线消毒。
6、对户及家庭病床,按规定访视,体检,提供咨询。
7、协助开展计划免疫,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慢性病管理。
8、对疑难重病患者及时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9、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10、开展便民服务,服务热情、耐心,按标准收费,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治疗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应了解注射药物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药物过敏反应的紧急处理,具有高度责任心。
2、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地面先拖后扫,每天湿式清扫两次,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本室。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1次,并做好登记。
3、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分类放置,标识明显,字迹清楚。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密切观察病人用药后反应。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无菌溶液、无菌容器、各种消毒液应定期更换,保持有效浓度。
6、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对使用后的注射器等一次性物品,进行消毒毁形处理。
处置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效期重新灭菌。
9、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10、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11、特殊感染不得在处置室内处理。
观察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要着装整齐,热情接待病人,消除其紧张、恐惧情绪,注射时注意保暖。
2、各种注射应按注射单和医嘱执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容易引起过敏的药物,注射时必须按规定作过敏试验。
3、注射时及注射后应密切观察病员情况,一旦发生过敏或其他注射反应和意外,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医生。
4、值班人员随时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不得贻误病情。
6、医护人员对观察室病人,要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7、观察室要勤开窗户,定期消毒。
药房工作制度
1、认真遵守技术常规及操作规程,收方后对处方的内容进行查对无误后,将用法写在瓶签和药袋上,向患者说明注意事项,方可发出。遇有处方用量、用法不妥时要直接与医师联系解决。
2、对含有毒、麻限剧药品的处方调配时应按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办理。
3、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遇有标签模糊或疑似变质的药品,查清后再行调配。做到称量准确,切勿估计取药。
4、储药瓶在补充药品时,须经核对,尤其是同一类型更应注意。储药瓶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位置陈列,补充药品后放回原处以利工作进行,防止拿错。
5、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交谈说闹,吸烟,洗衣服等。工作人员要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衣帽要整齐,其他人员非因公不得进入药房。
6、做好药品消耗统计,定期盘点,填表上报。
7、已调配的处方,应分别装订存查,按处方制度执行。
8、调剂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9、定期提供新购进药品及其作用、剂量、不良反应、配伍禁忌等信息,并及时提供即将过期失效药品名录,以减少浪费。
处方管理制度
1、处方应按规定格式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
2、处方书写必须达到项目齐全,姓名、性别、年龄、日期、住址、诊断、药名、剂量、数量、用法、签全名等不得漏项。
3、要做到处方用药合理,药价结算正确。
4、处方上药品数量用阿拉伯数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毫克、毫升国际单位计算,中药片、丸、胶囊以付、片、丸、粒为书写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
5、处方剂量一天为宜,三天为限,慢性病或特殊情况不超过一周。
6、不得使用毒、限、剧毒药。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填写健康档案的医务人员应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者必须签字,以示负责。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2、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医师负责填写,做到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以便查阅。并应逐步输入计算机、系统管理。
3、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4、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防火、防潮、防光、防虫蛀、鼠咬,应妥善保存。
传染病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主要传染病的疫点处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2、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人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进行疫情处理,严格控制传染病的流行。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做到不漏登,不漏报,及时收集可靠准确的疫情资料。
4、对可能被传染性病原体污染的物品要随时做好消毒工作,废弃物须消毒后丢入污物桶,传染病患者要及时转院诊治,转诊后对诊治场所和病家进行终未消毒。
5、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防止农药中毒、食物中毒、触电、溺水、外伤事故的发生。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确定专职人员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3、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4、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5、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1、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为乡镇卫生院提供怀孕妇女的消息,以便及时早做好孕健卡工作。
2、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发现母婴有异常情况及时转乡镇医院处理。
3、配合乡镇卫生院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对患病妇女给予治疗并定期随访。
4、对村办幼儿园、托儿所进行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宣传保健知识。
5、做好出生和0—7岁儿童的死亡登记上报工作。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报告制度
1、健全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要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经过及产生的后果。
2、及时对医疗差错、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统计档案。
3、对已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必须深入调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分清责任,认真总结教训,进行有针对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4、对已发生的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要及时指定专人对各种有关记录及造成差错、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及时配合做好有关的调查处理工作,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5、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后要及时上报,任何个人、科室、单位都不得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以相应的处理。
村卫生室财务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建好管好现金往来账,各种账册要填写及时,定期审核。
2、做到钱、账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的原则。
3、账目清楚,定期核对。物账相符,每月必须查对一次。
4、服务收费有标准,药物明码标价公示,收取费用有凭证。
5、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收支账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上岗时衣帽整洁,治疗或操作前洗净双手,戴口罩。
2、室内保持整洁,每日上下午各室通风,擦拭桌、椅及候诊椅等,每周大扫除一次。
3、严格按无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各类常用物品的消毒按“各类物品消毒方法”执行。
5、如有传染病或疑似患者,按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执行。
6、每日紫外线照射30分钟,并做好登记。上午、下午各一次用消毒液作空气喷雾消毒,按规定做空气细菌学监测。
7、一次性医用物品,使用后按规定处理。
薛城区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规范
1、严格按照核定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2、参合农民就诊时,应严格核定其参合信息,严禁冒顶零替。
3、接诊病人后应将病史、症状、体征、诊断、处置方法如实登记薛城区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专用门诊日志。
4、使用药物要严格执行《山东省乡村医生基本药物目录》
5、要严格招待处方制度,使用区农合办制发的一式二联专用处严禁开大方。
6、病人收费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标准,门诊费用衽当场减免制,要严格按照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诊费用减免10%规定,当场减免门诊费用。
7、接诊病人后,应及时将就诊情况、报销减免费用等项目如实填写合作医疗证相应栏目及合作医疗系列表4。
8、实行首诊负责制,对危、重、急、疑难病人应及时转往上级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因经济利益驱动收治病人,贻误病情。
9、应严格按照相关工作制度,定期公示参合人员医疗费用后销情主动接受广大参合农民群众的监督。
薛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区、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规定,保证各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有序运行。
2、利用多种形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村人民群众对合作医疗的认识水平。
3、协助建立参合农民登记薄,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报合管办,备报销时查阅。
4、严格按照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对参合农民开展医药费用的现场减免。卫生室工作人员要首先查看参合者合作医疗证,确认无误后,使用合作医疗专用处方,并在报销登记表上予以详细登记,参合者只负担部分的资金,医生应及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中医药费支出记录栏目。
5、村卫生室每10日到镇合管办报帐一次。报帐内容包括合作医疗专用处方、业务收日报表及门诊医药费用汇总表等。
6、定期公布辖区村(居)合作医疗资金支出情况,确保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7、卫生室工作人员要实事求是开展合作医疗报销工作,严禁发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为自己或他人谋私利的行为。对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的人员,镇合管办(卫生院)要查清事实,依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
任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四部门《关于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行政处分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第4篇: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执业规则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十五、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乡村医生执业规则
一、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赋予的权利,履行《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
二、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
保管有关资料。
三、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四、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五、乡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六、乡村医生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七、乡村医生应当按照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八、乡村医生每2年接受一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5篇: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执业规则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十
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十五、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乡村医生执业规则
一、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赋予的权利,履行《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
二、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三、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四、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五、乡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六、乡村医生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七、乡村医生应当按照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八、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必须接受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拟订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六、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时,按以下要求处理医疗废物,并做好各项登记。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卫生室健康教育制度
一、在上级卫生部门和健康教育机构的指导下,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健康意识、自我保健意识,强化农民群众良好卫生行为养成。
二、设置并管理本村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结合季节防病重点,进行各种类型的防病科普知识宣传,及时在宣传栏内张贴、刷写相应的健康教育资料,每月至少更换1次。接收上级下发的健康教育资料,宣传教育资料应及时存档。
三、以改变不良行为和生活方式为内容,开展乡村健康知识宣传。结合群众健康教育需求或当地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高危人群为重点对象,上门进行相关健康知识的宣传,包括常见病、慢性病、重点管理疾病的防治知识等;引导村民养成正确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
四、定期按规定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在患者随访中针对病情开展口头教育,并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五、加强控烟教育,引导村民争创无吸烟家庭,无烟办公室、会议室、诊室等活动。
六、积极指导和组织村民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等 “除四害”活动。
村卫生室门诊(急、出诊)制度
一、对病人热情接待,态度和蔼,随到随诊,缩短候诊时间。
二、急诊病人优先就诊,门诊病人(含急、出诊)均要登记简要病史及治疗方法,书写符合要求。危重病员要立即进行抢救
三、对急诊病员要尽快作出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时治疗。须转诊者应及时转诊,转诊途中必须有医务人员护送。
四、对需要出诊的病员做到出诊及时,认真负责。出诊箱必配备实用的药械,定期检查,及时补充。
五、严格执行门诊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门诊登记管理制度
一、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二、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登记、疾病分类、转诊转院、初步诊断、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三、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疫情上报后,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已报”章。
四、门诊登记对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五、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六、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辖区内疫情管理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三、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四、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五、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六、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七、对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及时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消毒管理制度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消毒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二、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四、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诊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治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七、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八、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二、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妇幼工作基本情况,在乡级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保健业务。
三、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早孕摸底、建卡、登记,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送乡级管理。动员住院分娩,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及高危儿初筛和转诊。
五、做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作。配合乡级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儿童体格检查,做到资料准确,登记齐全。
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各类信息。
七、按时参加乡级妇幼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接受培训和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向孕产妇及儿童家长宣传妇幼保健科普知识,指导群众开展家庭自我保健。
九、做好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十、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妇幼保健工作。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必须具备预防接种资质,方可开展预防接种活动。严禁无资质单位和人员从事预防接种。
二、必须接受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按时参加例会、培训及考核。
三、完整收集辖区总人口数及0-14岁各年龄组人口构成资料,及时掌握免疫规划目标儿童流入、流出和各月出生情况。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及时建立预防接种证、卡。
四、按时制订一类疫苗使用计划,做好疫苗管理,保证疫苗冷藏。
五、接种场所设置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在显著位置公示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等。
六、认真履行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义务,按月规范实施预防接种,接种后现场观察15-30分钟,确保预防接种注射安全,常住儿童和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达到95%以上。每年秋季入学时,指导辖区托幼机构、学校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对无接种证及未完成常规免疫的14岁以内儿童进行补证(种)。
七、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并对预防接种后发生的一般反应及时进行处理。
八、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工作,参与疫情处理。
九、开展健康教育,及时张贴预防接种宣传画,设立预防接种咨询电话,接受有关咨询活动。
十、规范管理预防接种各类资料,年终对全年资料整理归档。
十一、实行以乡为单位集中式接种的地区,村卫生室负责辖区人口资料的收集上报、接种通知单发放、针对传染病疫情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理、预防接种健康教育与咨询、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查验接种证工作指导等工作。
第6篇:横河村规章制度
一、党的组织建设
党总支任期责任制
一、每届支委会产生后,都要明确任期内中的工作目标。工作目标的内容包括政治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事业和党的建设,目标必须明确具体、科学合理,能量化尽量量化,使其切实可行。
二、把总的工作目标按年度分解,并制定分步实施的措施。
三、按照总的目标和要求,根据支委会成员的分工,把具体目标要求、工作职责和相应的考核办法落实到人。
四、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平时及时做好各项工作的记载和数据统计工作,半年检查一次,年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党总支工作好差和个人奖惩升降的主要依据。
党总支主要职责
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保证和监督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在本总支贯彻执行。
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三、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党政共同本村的精神文明建设。
四、加强党支部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
六、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并指导团组织的工作,在团员中进行党的知识教育。
党总支书记职责
党总支实行集体领导。党总支书记负责主持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总支委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村情况,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臵的各项任务。
2、组织制订、实施党总支的工作计划、决议、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按要求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认真抓好党的自身建设。了解、分析、掌握党员和村民的政治思想和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与党总支及各支部、上级党委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配合、支持他们工作。协调党、政、工、团各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党支部和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总支部大会制度
一、党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和解决本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在村务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研究和讨论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议或决定。
三、讨论研究全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重大村务工作、收益分配和干部报酬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接收新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决定对犯错误的党员的处分,讨论罢免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
五、选举新的党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
六、党支部党员大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围绕会议中心议题,认真开展讨论,畅所欲言,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
七、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或作决议,到会党员必须达到或超过本党支部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并经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党总支委会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支部委员会对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党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它的审查和监督。
二、研究和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党支部党员大会做出的决定,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
三、讨论和研究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出决议和决定。
四、讨论和研究干部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向上级党组织或村民代表会议提出村组干部的任免建议。
五、讨论和研究廉政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
六、讨论和研究工会、共青团、妇联、民兵、科协等群团组织工作。
党小组会制度
一、党小组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党员的管理,具体地组织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保证党组织的决议的贯彻执行。
二、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三、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
四、组织党员进行思想汇报和工作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组织讨论有关党内事务,如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犯有错误党员的处分。
六、研究分析群众思想状况,切实加强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党课活动制度
一、党课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党课要以党章及《准则》为基本教材,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联系本单位党员思想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修养、党风党纪及理想宗旨教育。
二、坚持党课教育制度化,党支部每季度讲课 1 至 2 次。党课一般由书记、支委主讲,也可根据内容需要由党员或聘请相关人员讲授。
三、党员必须根据党支部安排参加党课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积极参加学习讨论,有条件的要认真撰写学习心得。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检查村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中存在的带有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达到沟通思想、端正党风、增强团结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3、村干部个人艰苦奋斗、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个人及家庭成员重大事项。
6、其它需要沟通交流的情况。
二、民主生活会的原则
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批评。
1、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在年底进行,必要时应随时召开。在召开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使民主生活收到良好的效果。
2、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存在的实际问题,确定会议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3、要提前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通知参加成员,并报告街道纪工委和组织部门。
4、会议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出席对象要安排好工作,作好发言准备,共同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5、会议形式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和议题的需要来确定,必要时可扩大参加对象的范围。
三、会议要求
1、注重解决重大的、原则性、方向性和实质性的问题。
2、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推动工作。
3、充分发扬民主,村主要领导和其他同志有平等的发言权和批评权。
4、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街道纪工委和组织部门备案。
5、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根据需要解决的有关问题,认真
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报告街道纪工委和组织部门。
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总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支部一班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支部委员会议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则。
二、议事范围
1、讨论研究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讨论决定机构调整和党员干部任免及推荐名单。
3、研究分析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处理和解决党组织自身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4、研究制定全委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
5、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提出的重大问题。
三、会议的召开
1、支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支委会议一般由书记召集并主持。
3、支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
四、议事决策方法
1、支委会议题,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支委就议题作简明扼
要的说明。
2、讨论时提倡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中心突出,观点明确。
3、主持会议的书记要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
4、支委会议讨论的决定和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支委会成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对决定重大问题及干部任免事项要逐个讨论。意见基本一致,采取口头表决;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进行举手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5、支委会决策时,应当认真考虑少数的不同意见。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时,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上报上级党委,请示裁决。
6、支委议事后,参加会议的同志,必须保守秘密,杜绝泄密现象,违者要追究责任。
五、决议的实施
1、支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委员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2、在落实支委决议过程中,如遇原决议不当或情况发生变化,确定不能按原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请支委会复议。
3、支部书记对决策执行情况,要及时或定期检查、催办和
指导,保证贯彻落实。对支委会决策拒不执行或无特殊原因未付诸实施的,应追究责任。
4、每次支委会议应有专人记录,记录要实事求是,详细具体。
党员议事会制度
一、党员参政议事由党总支组织,以各支部为单位进行,党员必须积极参加。
二、党员参政议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总支要及时接受各党支部的汇报。
三、召开议事会时,提前提出议事主题,使每个成员能够深入调查研究,反复思考,充分发挥党员参政议议事能力。
四、议事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自身建设。
2、讨论提出本村发展规划,公益事业、承包合同,重大经济开支等。
3、村干部的出任,由总支提名,请党员讨论,按法定程序,提交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对村民普遍关注的问题,先由党员讨论,在党内统一思想后,提交村民大会决定。
党总支要定期接受村委会的工作汇报,可在党员大会上酝
酿讨论。
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是党员加强组织观念,享受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体现。
一、每月10日为党员活动日。以集中为主,可结合实际采取其它形式,具体时间由支部根据实际安排。
二、支部认真安排党员活动日,做到有计划有准备。
三、党员活动日的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确定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
3、学习时事政治,开展形势教育。
4、开展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组织党员参加义务劳动等。
党员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体党员要始终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臶,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六大精神,真正把党员先进性凝聚到“富民强村”的任务上来,为促进农村“三个
文明”建设提供有效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由党总支和各支部委员组成。村党总支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保证。各支部根据总支安排,组织党员认真参加学习,并做好记录。
三、学习内容:
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领导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以及本职工作有关的其他内容。
四、学习形式:
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看电教片、上党课和其他学习方式相结合。在学习方法上灵活、生动、多样,经常结合工作开展心得交流,学习讲究实效,不拘形式。
五、学习时间:
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3学时,支部对每次学习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党员要做到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故要提前请假。因故不能参加学习者,事后需补课。除统一组织集中学习外,要坚持自学,并做好学习记录。
六、学习要求:
党员要根据支部学习计划,认真参加学习,结合实际,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工夫。每次学习都要认真考勤,年终供考核参考。
谈心谈话制度
开展谈心活动是按照党章要求,对党员、干部实施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健全并规范谈心谈话活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疏通党员思想沟通的渠道,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谈心目的:
1、沟通思想,通过交换党内外意见和建议,增进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的了解和团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2、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及时予以解决,真正取信于民。
3、接受监督,高标准严要求,时刻保持共产党先进性,自觉做各项工作的模范。
二、谈心对象:总支、各支部成员与党员、群众;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
三、谈心内容:
1、征求群众对总支、各支部工作和党员的意见,听取党员、群众反映情况;
2、党员思想观念、行为方法、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党员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或挫折,需组织予以关心、帮助或支持的;
4、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加强团结、提高工作效率、需要沟通解决的问题。
四、谈心方式:采用党员民主生活会、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开展党支部与党员、群众,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谈心活动。并做好谈心记录。
五、谈心要求:
1、谈话谈心突出针对性、及时性,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受到表彰或处罚、遇到困难或挫折、出台重要规章制度、提拔任用或岗位调整、家庭出现重大问题、与他人产生矛盾等情况必谈。
2、坚持在谈话谈心中解决问题,重点查找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敞开思想,坦诚相见,互相提醒,增进团结,共同提高。工体贴关心谈话对象,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3、通过谈话谈心了解的重要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做好有关工作。
作风建设制度
为了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的行为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制,开展“一帮一”活动。每年初党
支部组织制订党员联系群众规划,每季由党员向支部汇报一次联系情况。
2、党支部教育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党规党法,执行党的纪律。如有违犯的,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3、每个党员必须树立艰苦朴素作风,做到为政清廉,带头过紧日子,带头,艮苦奋斗,凡有不廉洁行为的党员,一经发现,轻者批评教育,重者要给予党纪处分。
4、每名党员都要争当三个文明建设的模范带头执行党内外的各项制度,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关系,带头为完成全社的工作任务奉献自己的力量。对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党员要予以点名批评。
5、每个党员必须带头大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之风;大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之风;大兴讲真话、报实情之风;大兴想全局、围绕中心开展工作之风。保证全村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双培双带”责任制
“双培”即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双带”即自己带头致富,带动群众共同致富。主要职责:
1、党员带头掌握致富技能和信息,积极主动把握创业机会,大胆创新,勤劳致富。
2、拓宽党员发展源头,积极引导致富能手向党组织靠拢,培养有能力、有魄力、符合新时期发展要求的合格党员。
3、党员结合开展的联系户活动,与联系人结成“双培双带”对子,切实帮助联系人提高科技文化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开拓创新精神,真正把带动群众致富工作落到实处。
4、积极发挥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致富能手的帮带作用,紧紧围绕“富给群众看,带领群众干”的工作思路,发挥好党员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5、加强组织领导,党总支对“双培双带”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和考核。党员“双培双带”工作实绩作为年终民主评议党员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建工作继续朝着健康、规范化的轨道前进,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治思想方面:
1.党员要认真学习理论、文化、业务知识,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文件精神和本支部决议。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党中央保持一致。3.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
二、组织观念方面:
1.按时参加上级和村总支安排的活动。2.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指示。3.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
4.定期向支部汇报个人思想工作情况。
三、遵纪守法方面: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纪律。2.严格执行党的纪律。3.遵守村规民约。
4.带头开展扫“六害”工作。
四、发挥作用方面:
1.服从大局,积极配合搞好农业结构调整,计划生产。2.积极参加创卫工作、搞好庭院和大环境卫生,协助所在组搞好卫生工作。
3.搞好邻里关系,敬老爱幼,协助村搞好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
4.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5.积极宣传“土地管理法”宣传建房有关规定,协助村组搞好建房土地管理工作。
6.根据发展建设需要积极协助村组征地招工拆迁工作。
7.按总支要求做好联系户工作。
8.坚持原则,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抵制和反对不正之风。
党费收缴制度
一、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自觉按季交纳党费。
二、交纳党费数额有多有少,具体依据工资标准。
三、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四、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五、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六、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的,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八、总支每季度向街道组织部门上交党费。
无职党员上岗职责
一、方针政策宣传岗:协助宣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
法律、法规,做好上情下达工作。
二、社情民意信息岗:及时收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方面的信息和村民对农村经济发展、结构调整的建议、要求,做好下情上达工作。
三、综合治理协防岗:组织指导村民开展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依法或按照村规民约协助处理治安问题。
四、税费收缴解释岗:对村民进行农业税法宣传,增强村民的纳税意识,教育村民自觉缴纳税费,协助做好税费收缴工作。
五、计划生育协助岗:向村民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监督计划外生育,配合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六、土地规划监督岗:依照土管规划法律法规,对村民挖废耕地、违章建筑等行为及时制止,协助处理建房纠纷和矛盾。
七、民间纠纷调解岗:加强对村民进行法制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经常进行村情民情分析,协助调解民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八、义务兵役动员岗:宣传贯彻《兵役法》,做好适龄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动员适龄青年接受祖国挑选,协助做好征兵工作。
九、村务公开评议岗:对村务公开是否及时、真实,村民是否满意进行监督、评议,并及时向村反馈情况。
十、城管卫生监督岗:协助村委会督查有关单位“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说服劝止乱张贴、乱堆放杂物现象。
党员外出管理制度
一、党员需外出较长时间的,外出前必须向党总支报告,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地址等;党总支对外出党员必须进行遵章守法等方面的思想教育,并将如何过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事项交待清楚。
二、对临时性、间断性外出,离家较近的党员一般应参加统一的党内活动。
三、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够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通信联系。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党总支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按时缴纳党费。在返回期间,党总支要单独组织他们学习党内文件。
四、对外出地点较固定,外出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党员,由党总支出具党员证明信,让他们在所在单位过组织生活。
五、对三名以上集体外出又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应建立临时党小组,定期过好组织生活。
党员联系户制度
1、每个有联系能力的党员都要按自愿、就近、专业对口的原则确定联系对象,报党总支登记造册。
2、从实际出发,因户(人)制定联系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对联系对象做到“一包十到户”,即包联系目标的实现,党的政策宣传到户,科学技术指导到户,致富规划制订到户,思想教育深入到户,实际困难解决到户,法制教育普及到户,民事纠纷调解到户,计划生育落实到户,商品信息传递到户,接受监督征求意见到户。
3、党小组建立党员联系户(人)记录本,党员每季向党小组汇报一次情况,党总支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交流,年终结合党员目标管理百分考评总结评比,并将考评结果张榜公布。
4、把党员联系户(人)情况列入评比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条件之一,对联系效果明显的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不能认真联系的党员,活动效果差的小组要予以批评教育,并帮助他们制订整改措施,限期改进。
5、党总支应切实加强对党员联系户(人)活动的领导,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完善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评议的主要内容:根据党章、准则的有关规定,从以下
五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地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行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能否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在三者发生矛盾时,自觉牺牲个人利益;
(4)能否严格执行党的决议,保守党的机密,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国法、厂纪和村规民约,做到令行禁止;
(5)能否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作风,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3、评议的基本方法:
(1)每个党员按规定和要求认真进行自我小结和自我评格;
(2)以党小组、党总支为单位进行互评;
(3)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帮评;
(4)党总支集体研究,对每个党员确定格次报党委审评;
(5)将评议结果公布,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指定专人帮助教育限期改正。
4、在评议中,要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坚持实
事求是的原则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反对“两种倾向”,防止走过场。
5、要将民主评议党员与党员目标管理、百分考评、达标升格有机结合,配套管理,以保证实效。
村党务公开制度
一、村党务公开内容
1、村级党组织任期目标。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事工程目标、争先创优目标,重点是本年度工作目标进展和完成情况。
2、党员义务履行情况。包括每年党员参加设岗定责等各种组织活动、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参加会议和政治学习、党费缴纳等情况。
3、党员奖惩情况。包括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员违纪违规受处分等情况。
4、村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即在确定后备干部正式人选前,及时公开他们具体名单及个人情况。
5、党员发展、培养工作。即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进入预备考察期、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及时进行公示。
6、先进评比公告。即公开村党组织推荐有关人员参加上级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及初定名单等内容。
7、其他应公开的村级党务工作。
二、村党务公开形式和程序
村党务公开应采取不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定期公开就是对公开栏内公开的重要事项,结合村务、财务公开工作,一年4次公开;随时公开就是根据各项党务工作的具体进程,党组织或党员、村民代表认为必须向群众公开的,随时向党员群众公开,如党员发展情况、党内选举情况、先进评选情况、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情况等。
党务公开严格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对即将公布的事项经村党组织研究、党员讨论后,进一步听取全体村民代表的意见,完善公布内容,切实做到公开内容真实、程序民主、监督广泛。同时,由村党组织负责,对年初制订的一些尚未实现的目标和未能及时办成的实事,向群众作出解释和说明。
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村接收点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实施本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计划。
2、根据上级要求,认真组织本村党员干部适时点播收看有关教育内容,组织座谈会讨论,并做好记录。
3、负责本村远程教育工作的信息收集和反馈。
4、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远程教育工作任务。
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播放收看管理制度
1、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内容的接收和培训,必须在接收
站点管理人员的具体组织下进行。
2、接收站点要认真制定年度教学计划,根据本接收站点的实际情况和党员干部的需求,每年接收培训的内容、时间等做出具体安排。
3、认真落实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定点、定期接收培训工作,保证党员每月集中收看3次远程教育节目,每次学习收看保证党员参训率在90%以上。
4、严格审查接收内容,非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发布的教育内容,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准点播和下载,严禁点播和下载不健康的网络传媒内容。
5、严格学习收看制度和接收纪律。收看前要点名,收看中要适时做好辅导,收看后要布臵讨论题目,认真组织座谈讨论,及时填写《座谈讨论和信息反馈记录簿》。
6、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点要建立健全“三簿一册”,即《设备运行记录簿》、《播放收看记录簿》、《座谈讨论和信息反馈记录簿》和《点名册》。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接收信息和学习培训情况要逐级上报。
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与使用制度
1、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设施、器材,是现代远程教育的专用设备,要存放在专用场所,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人员变
动时办理移交手续。
2、各接收站点要建立《设备器材及资料登记簿》,并详细记录本单位设备器材的名称、型号、数量、价格、性能、启用时间、使用和维修情况等。对本接收站点的设备器材每半年清查核对一次,如有遗憾,要及时查明,属于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损坏和报废的设备、器材,要办理报损、报费手续,经上级党组织查验确认批准后,方可凭据销毁,不得擅自处理。
3、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挪用和外借有关远程教育设备。接收站点要保持整洁、清洁,及时记录设备运行情况,认真填写《工作日志》。
4、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操作。站点内的所有设备以及设备上的按键、开关等,不得随意调整,设备的各种连接线不得随意改动。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坏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各接收站点要建立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安全供电及设备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雷、防高温和防磁等工作。
6、站点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设备器材进行保养和维修,设备出现故障,不得随意拆卸,应及时与维修人员联系解决。
7、严防非法信号攻击。一旦遇到非法信号干扰、攻击,要立即清除节目信息,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传播、扩撒。
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信息反馈制度
1、基层党组织和接收站点管理员在接收远程教育过程中,从党员干部接受网络教育后的反应中获取信息,及时向上级现代远程教育部门汇报,并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
2、接收站点反馈以下内容:
(1)接收网络信息和培训的基本情况;
(2)对网络信息内容反馈;
(3)对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形式的反馈;
(4)对网络信息来源、质量、点播方式的反馈;
(5)对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建设性意见的反馈;
(6)对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其他方面的反馈。
3、接收站点每月向上一级远程教育管理机构反馈一次信息,并认真填写《座谈讨论和信息反馈记录簿》,集中活动要及时向上级反馈结果。如遇技术或疑难问题,可直接向区远程教育办公室反映。
4、接收站点可利用电话、书信或当面反映等渠道反馈信息,还可以网上发布信息。
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人员守则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牢记党的宗旨,经常深入基层,倾听党员群众呼声,自觉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为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服务。
3、加强学习,努力掌握党务知识和现代远程义务教育专业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一专多能。
4、忠于职守,务实创新,严谨细致,精益求精,圆满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远程教育工作任务。
5、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按照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规章制度办事。
6、清正廉洁,公私分明,管好用好设备,严禁私自挪用远程教育物品。
7、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创造性地做好远程教育工作。
8、增强党性,自尊自爱,不计名利,无私奉献,树立和维护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二、廉政制度建设
村干部廉洁自律十项规定
为切实规范村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1、村干部要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严禁私设账外账、白条入账和侵占、挪用、私存及借用集体资金。
2、严禁挥霍浪费村集体资金,不得借办事之名利用集体资金外出旅游、办私事、吃喝送礼和相互宴请;村行政性公务招待要严格执行零招待制度。
3、村集体经济实体的承包出租和村集体重大建设项目的发包,须由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进行公开招标。村干部严禁利用职权压标或搞低价承包,不得在承包经营中为本人和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4、村干部应带头遵纪守法,严禁在土地承包和建房用地安排中,利用职务之便乱占、多占指标和优亲厚友,不准借机接受宴请、收受礼品;不得在招商引资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5、严禁参加任何邪教组织,不得拉帮结派、参与宗族活动;严禁参加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
6、不得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严禁借节假日、婚丧嫁娶、生
病住院、建房乔迁等时机收送礼金和贵重物品。
7、严禁利用手中职权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和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8、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扶贫、救灾资金和实行,严禁在办理低保资金审核、土地征用、补助赔偿等事项中谋取好处。
9、严禁用公款向任何单位和个人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10、严禁拉票贿选和买官、卖官。
村干部勤廉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充分发挥村干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特制订此制度。
一、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对象
村党组织、村委会班子成员和村监督委会主任。
二、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内容
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村务重大工作决策、疑难信访问题的化解。
履行职责情况包括:
1、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监委的工作情况。
2、村务、党务公开情况。
3、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4、村级财务的收支管理情况。
5、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标准及使用情况。
6、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粮食直补、新型合作医疗费收支、实事工程的情况。
7、村级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经济合同管理、重大项目招村、土地使用权补偿、转让、租赁以及集体资产处臵、农村抢险救灾、草危房改造、改水、特困群众低保、救济慰问等各项补贴发放和公示情况。
8、社会治安、农村稳定、民事调解等情况。
9、其他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处理解决情况。 廉洁自律情况包括:
1、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开展工作的情况。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洁自律情况。
3、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情况。
4、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5、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遵守情况。
6、其他廉洁自律情况。
村务重大工作决策包括上级党委、政府规定的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的事项,村两委研究形式的重点工作事项或工作计
划。
疑难信访问题指赴区级以上(包括区级)党委、政府,信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越级上访或重要上访。
三、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程序
(一)双述双评
每年12月30日前召开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监委成员,村级党风党纪监督员,村民组长,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双述双评大会(与会人数不少于50人)。会议在村监督委员会的召集下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双述双评对象分别书面报告本年度分管工作的落实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下年度的工作安排、具体措施等。
2、与会人员发表意见,提出质询,村干部按职责逐一予以答复。
3、村党组织负责人代表村“两委”梳理分类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答复或作出承诺。
4、对双述双评对象进行勤廉民意测评。
5、村党组织将群众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制定整改措施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6村监委将会议情况、群众意见建议及整改措施上报街道纪工委和组织部门备案。
(二)公开质询
公开质询听证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街道分片领导主
持,指定专人记录。与会人员包括街道各部门、各站所负责人,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监委成员,村级党风党纪监督员,党员、群众代表,疑难信访当事人等。每个村民小组的党员、群众代表不少于1人。可邀请律师列席会议。具体程序如下:
1、事先预告。在质询听证会召开前10天,村监委通知参加质询听证的主要对象,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及主题,要求参加对象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对疑难信访当事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
2、召开会议。被质询对象在听证会上分别就本人过去一个季度来,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村务重大工作决策、信访问题化解情况进行书报告。疑难信访问题听证由信访人报告反映的问题及自己的愿望。与会人员发表意见,提出质询,被质询对象分别给予解答。
3、村党组织负责人代表村两委就上级党委、政府规定的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的事项、村两委研究形成的下季度重点工作事项或工作计划、一事一议筹资酬劳标准以及信访问题商请村民代表听证和表决通过。
4、村监委主任将群众意见梳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街道纪工委备案,并督促有关事项的整改落实。
四、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要求
1、公开承诺: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对象年初按照各自分工和职责分别制订“勤政廉政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报街道纪工委,一份张贴村务公开栏向群众公示,一份本人留存。
2、述职述廉:述职述廉报告的内容应详实具体、实事求是,有无违规违纪问题都应明示,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避免空洞无物,凡是群众有反映的问题应逐一解释说明。
3、民意测评:采取不记名投票形式,测评情况由街道纪工委负责统计,现场公开唱票。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得票率达到90%,其中优秀得票率达到75%的,为“优秀”等次;优秀、称职得票率达到75%的,为“称职”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得票率达到60%的,为“基本称职”等次,低于60%的,为不称职等次。弃权票不计算。
4、考核奖惩:对群众评议为基本称职的干部,由街道纪工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群众评议为不称职的干部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进一步考核认定后,由街道党工委或村民代表大会依法对其进行免职或罢免。测评结果作为村干部奖惩和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
5、监督保障: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村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向街道纪工委报告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工作开展情况,并加大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有效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村干部廉政建设季度分析制度
1、建立村级廉政季分析制度,是规范村干部行为,加强村
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和遏制村干部违纪违法现象发生的有力举措。
2、参加廉政季分析会议的成员为村监督委员会全体人员、村纪检监督小组成员和村党风党纪监督员。
3、廉政季分析会议每季度一次,时间安排在季度首月的15日之前。会议由村监督委员会主任或村纪检监督小组组长召集主持。
4、廉政季分析的内容,重点是村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处理村级信访问题情况、村干部办事效率和工作情况、村级财务和村级重大事项公开情况等。
5、加强对与会人员的教育。各与会人员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要时刻关注本村三个文明建设的发展,经常听取周围群众的反映,及时做好信息的反馈。
6、及时、公正、客观地分析情况、落实措施。对廉政分析中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应由召集人2日内报告村两委,然后通过会议、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党员和群众公开。对反映的问题涉及到村干部违纪违法的,召集人应及时报告街道纪工委,由街道纪工委查实后作出严肃处理。
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
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村干部是指村定职干部。
三、村干部应予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
1、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礼金、礼品情况。
2、本人房屋建造、买卖、出租情况。
3、本人出国(境)情况。
4、本人经商办企业情况。
5、本人、配偶和子女及其配偶机动车辆购臵、出售情况。
6、按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其他个人重大事项。
7、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个人事项。
四、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应于事后一个月内向组织报告发生的事项以及时间、地点、简要过程、涉及人员、财务情况等内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五、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直接报街道纪工委,由街道纪工委负责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六、村干部特别是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应带头执行本制度,按时、如实地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有关部门查明情况后,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
七、党员、群众对报告人报告的事项有反映,或报告事项与事实明显不符的,由街道纪工委责成其说明情况;不能说清问题的,由街道纪工委组织调查;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村干部引咎辞职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村级民主科学决策,加强村干部责任追究,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凡村定职干部有如下行为之一者,必须进行引咎辞职。
1、违反程序,盲目决策,给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损失,应负直接或主要领导责任的。
2、拒不执行上级规定,致使一些正确的决策得不到落实,给全局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应负直接或主要领导责任的。
3、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在职责范围内发生较大的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负有直接或主要领导责任的。
4、教育管理不严,致使家属和子女严重违法犯罪,社会反响强烈,影响村干部本人或村班子正常开展工作的。
5、解决问题不及时、不认真,推诿扯皮,导致群众越级上访或聚众闹事,造成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
6、村班子年度考核连续2年列最后1名的村主要负责人。
7、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或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突出问
题,经诫勉谈话无明显改进的。
8、工作实绩差,群众公认度低,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9、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对其工作安排的。
10、发生与村干部身份严重不符的行为,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11、连续3年未完成帮扶致富任务的。
1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引咎辞职的情形。
引咎辞职由村干部本人向村党组织提出书面辞职申请,所在村党组织审计并提出意见,按法定程序,报上级党委审核,经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对不主动引咎辞职的,由村党组织提请启动罢免程序,按法定程序进行罢免。
廉政文化建设保障制度
1、村党总支在制定年初的党建工作计划时,要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其中,并将相应的工作安排到各部门,具体任务落实到人,与经济社会事业一并检查考核。
2、在制定年初的财务收支计划时,根据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安排,对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所需相关经费进行预算,并按实批准给与支出。
3、在集中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时,确保人力、精力、财
力的集中,争取上级的指导和支持,求得各方面的配合,取得全方位推进落实。
4、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中,注意听取监督员的意见,保证村民的拥护、支持和参与。
廉政文化建设督查考评制度
1、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廉政文化建设督查考评会,检查全村廉政文化建设情况。
2、各部门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工作完成情况先由部门自评,再由村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考评。
3、各部门在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上的协作精神、积极态度等,由部门间和被服务者进行考评。
4、对在督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区别性质,并根据责任大小,对有关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乃至给予处分。在年终结算时,视情况扣发一定数额的奖金。
5、对在督查考评中发现的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且成效显著的,要及时予以表扬和奖励。在年终结算时,视情况颁发一定数额的奖金。
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协调制度
1、村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由村党总支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
村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
2、严格履行各部门、个人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杜绝越权越位失职现象。
3、需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以主办部门为主,其他部门(人员)主动配合,对因工作不配合造成工作失误的,要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4、各部门责任人要按时参加廉政文化建设会议,对部署的具体工作要及时完成,如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影响本部门工作进度的矛盾或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组织协调。
廉政文化建设宣传教育制度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习领会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和区委、党工委的重大决策以及各种党风廉政的有关政策规定等,使党员干部自己的业务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
2、贯彻《实施纲要》和党风廉政政策。结合实际,开展专题学习、研讨,谋划发展新思路,防腐倡廉学习的经常化,每季度集中学习讨论至少一次。
3、强化村干部学习和自学理论活动。进一步完善村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发挥整体推进优势,全面提高村干部队伍的能力。
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把学习理论与解决发展
中的具体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理论落实到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上来,积极营造廉洁自律、廉洁自治的浓烈氛围。
5、开展多种形式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经常开展以倡新风除陋习为主题文化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的崭新风尚,促进全村形成“人人思廉、人人保廉、人人促廉”的良好社会环境。
廉政文化建设分析讲评制度
1、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廉政文化建设分析讲评会,分析全村廉政文化建设情况。
2、各部门和村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要对廉政文化建设情况进行经常性总结,及时分析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的经验教训。
3、各部门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工作完成情况由村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考评。
4、各部门在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内的协作精神、积极态度等,由部门内同事和其他部门或被服务者进行考评。
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网络图
三、村民自治管理
横河村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法开展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村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速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依据《村委会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订,经村民反复讨论修改,于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提交村民会议通过,是全村村民包括住在本村暂住人员和个体经营企业的行为规范,全体村民必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第三条 本章程在上级党委和村党总支的领导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实施,是组织开展村务工作和村民自治活动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本章程的实施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 村民及村民组织
第一节 村 民
第五条 村民的权利:
一、依照《宪法》规定,享有公民权利。
二、参加村务活动,对村干部和村务工作进行监督。
三、年满18周岁的村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有参加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内重大事务的权利。
四、享有参与本村兴办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 第六条 村民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按时完成村委会分配的任务。
三、团结互助、遵老爱幼,维护集体利益,同一切危害和破坏村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四、遵纪守法,移风易俗,争创文明家庭。
五、增强对环境的保护意识,讲究卫生,不准将垃圾、杂物等倒入河内,坚持做到垃圾袋装化后投入灰箱内。如发现村民将垃圾、杂物等倒入河内者,将责令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不改的,并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二节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七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全村的最高权力机构。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
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共同组成村民代表会议。是全村重要事务的日常决策机构。
第九条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照每十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本村划分为8个村民小组,村民代表名额一般控制在50名以内。
村民代表必须是热爱党、热爱祖国,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坚持原则,主持正义,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
村民代表应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参加会议,收集村民的意见的建设,及时向村党总支和村委会以至上级党委办事处反映,应认真学习宣传和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决议,协议村委会开展工作。
村民代表会议与村民委员会任期一致,每届任期三年。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必要时也可以罢免和补选。
第十条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和主持。根据上级要求和部署,及时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
第十一条 村民会议的职权:
村民会议在村民自治事务中,有权依法决定本村一切村务事项。
第十二条 村民代表会议的职权:
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和行使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主要有:
一、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二、讨论决定本村建设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修改村民自治章程。
四、讨论决定街道统筹、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方案;本村享受补贴的人数及标准;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承包方案;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及宅基地的使用方案;计划生育指标安排方案等。
五、撤消或者改变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六、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第三节 村民委员会
第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是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由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7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职责:
一、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二、调解民间纠纷。
三、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四、向人民办事处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五、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经济。
六、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
七、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八、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九、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坚持每月双周日下午为学习日,由党总支统一组织。
二、会议制度。村委会每月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汇报会,年终一次总结会,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三、分工负责制度。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围绕三年任期目标具体分工,明确责任,定期总结,年终考核。
四、村务公开制度。凡是需要向村民公开的村务都要公开。主要是:上级的政策规定、财务收支以及各项上交款的收交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优抚政策、宅基地报批、计划生育等村民关心的重大问题。
第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议事原则:
一、坚持依法议事。
二、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三、坚持群众路线。
四、坚持民主自治。
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下设生产建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社会保障、文教卫生五个工作委员会。
生产建设委员会的职责是:积极发展各业经济,协同村经济合作社制订经济建设规划,加强企业管理,抓好农副业生产服务和配套建设,探索农副业规模经济新路子,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的步伐,管理和保护好土地。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责是:抓办事处制宣传教育,调解民间纠纷,协助办事处有关部门做好行管工作,做好法律、法规和农村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
治安保卫委员会职责是:发动和依靠群众搞好社会治安,协助政和有关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建立联防队进村护院并制定责任制,搞好联防联治,确保村民人生及财产的安全。
社会保障委员会职责是:做好优抚安臵、五保供养、老人退保工作。
文教卫生委员会职责是:做好文教卫生、计划生育、体育
工作。
第四节 村民小组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村的规模、村民的居住状况、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在村民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村民小组组长由本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推选或者更换村民小组组长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第十九条 村民小组长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
二、认真贯彻村委办事处上级办事处的有关规定,按照完成各项任务。
三、发动和组织村民发展各业经济,勤劳致富。
四、负责召集村民小组会议,组织本小组村民学习,向村委会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五、模范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第五节 村委会干部
第二十条 村委会干部是全体村民的公仆,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立足本职,努力为村民造福,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一、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坚持实事求是,讲究工作方法,发扬民主,尊重村民意见,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工作勤奋,履行职责,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以身作则,不谋私利,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第三章 经济管理 第一节 集体经济组织
第二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尊重村经济合作社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种养殖专业户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村经济合作社的领导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按有关章程和规定选举产生,行使全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权,负责全村各业经济的规划、建设和发展,承担一、二、三产业的生产服务和协调工作。
第二节 劳动积累
第二十三条 根据政策规定,村民实行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制度(简称“两工”),“两工”主要用于:
一、上级和本村安排的河道、防汛、抢险的用工。
二、上级和本村统一组织实施的农田水利建设用工。
三、本村组织的修桥、筑路用工。
第7篇:规范村卫生室药房规章制度
平安县医疗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及职责
目录
药房管理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养护、保管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销毁制度 安全用药用械责任承诺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不合格药品报告制度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次性医疗器械采购、使用、销毁制度 药房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验收制度
工作制度
(1)村卫生室必须在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预防、保健和医疗工作,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授权单位的监督管理。
(2)承担本村的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指导、双向转 诊、健康教育等卫生工作任务。
(3)诊疗病人认真负责,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必要 时亲自护送到上级医院。
(4)建立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服务、健康教育各种 登记和医疗服务工作中的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各项登记、统计资料数据要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按时统计上报乡镇卫生院。
(5)保质保量地完成本村内的预防接种和有关业务任务。及时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全面掌握本村基本情况。
(6)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结合实际定期更换内容,大力开展预防保健、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妇幼卫生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2)准确掌握出生人口、孕产妇、婴幼儿基本情况,规范 各类表册,做到底子清、数据准。
(3)指导妇女开展“五期”卫生保健,推行科学接生和科 学育儿知识,实行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和卫生知识知 晓率。
(4)协助上级预防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和儿童保健工作,大力宣传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知识。
(5)对各种妇女保健措施的落实和疾病发生情况的统计表格要认真填写,按时上报,定期分析,妥善保管。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切实加强各类传染病的管理和防治工作,做到有法必依。
(2)做好传染病疫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3)按规定免疫程序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建立健全预防接种登记,及时妥善处理接种异常反应。
(4)按规范管理和使用预防接种器材及冷链设备,确保接种工作质量。
(5)做好地方病、结核病、传染性肝炎的统一归口管理工作,对新发病人进行系统管理,定期进行预防性投药。
传染病报告工作制度
(1)报告病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5种,丙类传染病10种。
(2)报告方式: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病例由乡村医生通过电话或乘交通工具等方式报告乡镇卫生院。
(3)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于6个小时内逐级报告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他乙类传染病应于12个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报告。
(4)传染病报告的同时,应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好传染病报告卡。
(5)配合乡镇卫生院或上级疾控机构进行病源调查、采取防控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1)报告内容:
①传染病暴发疫情:某种传染病就珍人数突然增多,有可能发生暴发流行时;
②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数天内就诊多例同一病症的不明原因的疾病,或就诊同一症状病例有相对地区聚集性;
③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
④历史上未曾出现过或本地罕见的传染病; ⑤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报告方式:通过电话报告,无通讯条件的乘车、骑马或步行报告。
(3)报告时限: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2小时内报告。
药 品 管 理 制 度
(1)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目录,明码标价,公示公开。(2)按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要求,药品计划经乡镇卫生院审批,由有资质的药品供应网点配送或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供应。
(3)各类药品按种类和品目摆放,做到防潮、防蛀、防尘、防晒、防冻,严禁与食品、百货、农药等共同存放。
(4)定期对各类药品进行查验,防止过期失效和发霉,严禁使用过期失效、假劣和霉变药品。
(5)坚持合理用药,不得乱用、滥用抗菌素,西药调配时禁止直接用手接触,中草药调配必须使用量具。
(6)进购药品的各类票据要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医疗文书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必须使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统一处方、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等,必须用蓝黑墨水或书写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2)处方填写要完整,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日期、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服法、次数、药价等,并有医生和配方人签名。
(3)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必须坚持随诊随登,做好填写内容完整规范不漏项,传染病报告卡要准确及时上报。
(4)处方及各种医疗文书必须装订完整,妥善保存,处方应保存1年,各种医疗文书保存期不少于10年,信息资料长期保存。
(5)《村基本情况统计表》、《孕产妇及儿童预防保健情况统计表》图表要及时上墙,逐年类推前五年的数据,保持图表的干净、整洁和完好。
消毒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程和隔离消毒程序把消毒关。
(2)各类器械均要经高压消毒后方能使用,并实行一人一针一管,防止发生交叉感染。杜绝因消毒不严而发生的医疗事故和差错。
(3)做到消毒、非消毒器械分开,并在方盘注明,防止交叉污染。
(4)对所使用的棉球、安瓿、一次性注射器及废弃物要定期进行深埋或焚烧处理,严禁重复使用。
门诊管理制度
(1)保持室内外干净卫生,各类用具、器械摆放有序,标志明显,为患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2)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上岗,无菌操作时必须戴口罩,要经常讲究个人卫生。
(3)对就诊的患者全部实行医疗文书登记制,做到看病有登记、开药有处方、转诊有记录、传染病有报告。
(4)对患者做到随到随诊,态度和蔼热情,对老年疾病、残疾人坚持上门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多q6方便和服务。(5)通过患者就诊,大力宣传卫生保健和卫生防病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积极预防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6)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急诊的初步救护治疗工作,负责及时转送急、危、重症病人到上级医院。
乡村医生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努力工作。
(2)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导村民积极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教育,做好改水改厕,改善居住、生活环境。
(3)做好以传染病预防、寄生虫病和地方病为重点的防病工作,做好疫情管理及计划免疫工作。
(4)协助村妇幼保健员开展妇幼保健,实行儿童系统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5)协助村委会搞好新型合作医疗、特困医疗救助的宣传动员,做好门诊医疗服务工作。
(6)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急诊救护工作,对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7)积极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创建规范化村卫生室,大力开展六统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
(8)努力完成卫生项目的各项工作指标,做好各项卫生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和管理工作,并准确、及时上报。
村妇幼保健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地方性法规、规章。
(2)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妇幼卫生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
(3)做好儿童系统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努力完成妇幼保健项目的各项工作指标,做好妇幼卫生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和管理,及时上报。
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制度
1、药剂人员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做好购进、验收管理工作。
2、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以质量为前提,按就近采购原 则从合法的经营企业进货。
3、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前,由负责人对与本卫生室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人员进行合法资格验证,包括查验身 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索取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备查。
4、购进药品医疗器械须索取并保留合法票据,做到票、货相符。
5、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由质量验收人员负责按送货票 据、批号进行逐批验收,对照实物进行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的核对,并对药品外观、性状、内 外包装质量和标识情况进行检查,准确无误后,验收员在送 货凭证上签字,购货凭证每月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保存至 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且不得少于三年。
6、验收时,发现质量可疑的品种,以及实物名称、批 号、数量与送货凭证载明的名称、批号、数量不相符的,予 以拒收,不得入库陈列。发现假劣药品,及时向县药品监督 管理局报告。
药品和医疗器械养护、保管制度
1、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 般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它药分开存放。用于陈列药 品的货柜、货架等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2、急救药品应集中定位存放。出诊箱药品原则上使用 药品原包装,标明药品生产厂家、名称、批号、有效期,拆 零使用的应当符合拆零药品管理要求。
3、特殊管理药品保管实行专人专柜专锁,保留使用药 品处方代替专帐登记。
4、中药饮片应一味一斗,不得错斗、串斗、混斗。装 斗前应进行质量复核。中药饮片斗前必须写正名正字,斗内 保留原包装的标签直至使用完。保持斗内清洁卫生,斗内药 品无虫蛀、霉变、潮解、杂质等。每季度进行一次中药饮片 清斗养护。
5、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保留原包装和 说明书,直至该药品使用完,并保留使用药品处方代替药品 拆零记录。
6、药品陈列地点应当符合药品包装或说明书上规定的 贮存条件。每天上午 9 点、下午 4 点对药品储存场所温度、湿度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温度或湿度超过正常范围(常温 0-30℃,相对湿度 45-75%)或药品说明书上规定的 温度范围时,及时采取调控措施,达到正常范围,并记录调控措施及结果。温度高于 30℃时使用风扇等设备降温,湿度 高于 75%使用生石灰吸潮或风扇除湿,湿度低于 45%适量在 地面洒水增加药房湿度。
7、每月对陈列药品进行一次检查养护,并做好药品 养护检查记录。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
8、在药品养护检查中发现过期失效以及氧化、潮解、退色、变质等不合格药品时,应立即下柜,存放于有显著标 识的不合格药品区。
9、保持个人清洁卫生,直接接解药品的人员应身体健 康,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对一般品种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重点品种(如:易潮解、易霉变、见光易分解等)按月进行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10、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储存,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储存,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
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销毁制度
1、从事处方调配、审核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 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或由经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培训合格的专职(兼职)药学技术人员担任,对调配处方进 行审核、核对。
2、村卫站(室)在核定的诊疗范围内,凭执业医师或 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调配使用药品。调配使用特殊管理的药 品,须严格使用专用处方限量供应,调配人员须在处方上签 字或盖章。处方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3、调配药品需要拆零时,调配人员、工作环境、使用 工具、包装物品应当符合卫生和质量要求,不得对药品产生 污染。
4、加强合理用药管理,避免滥用抗菌素。药品调剂人 员应当向药品使用者正确说明药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 等事项,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5、药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 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 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6、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 淘汰的医疗器械,不得使用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 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
7、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应当消毒并做毁形处理,做好回收及销毁记录。
8、不合格药品销毁做好记录,特殊管理药品的销毁应 当通知药品监督部门执法人员在场监督并签字确认。
9、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注意考察、收集本单 位使用药品的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 良反应时,按规定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报告。
安全用药用械责任承诺制度
1、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 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主动接受政 府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患者及社会的公开监督。
2、坚持“合理用药,质量优先”,严格执行规范药房 实施标准及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有 效。
3、严把药品、医疗器械购进关口,保证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决不使用不合格药品和 不合格医疗器械。
4、积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患者的投诉和建 议,最大限度地满足患者的要求,树立诚实信用的社会形象。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一、按照药品温湿度储存条件的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常温库温度在0-30摄氏度之间,阴凉库温度在0-20摄氏度之间,冷库温度在2-10摄氏度之间,正常相对湿度在45%-75%之间。
二、对库房(药房)温湿度条件实施动态监测、控制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根据温湿度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通风、降温、除湿等措施。
三、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存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无倒置现象,五距要适当。(即药品货位之间的距离不少于100cm,跺与墙的间距不少于30cm,跺与屋顶间距不少于30cm,跺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少于30cm,跺与地面的间距不少于10cm)。
四、药品实行分类管理,具体要求:
1、药品与非药品(消毒防腐用品、医疗器械等)、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货位存放;
2、一般药品与易串味药品分库存放;
3、特殊管理药品要专人保管、专库(柜)存放、专帐管理,专朋登记,专用处方;
4、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照不同品种的要求,分开摆放;
5、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五、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按照药品养护管理程序对在库或药房陈列的药品根据流转情况按月进行检查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的质量。
六、检查养护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
七、对效期不足三个月的药品实行重点监控,按月进行催销。
八、检查养护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下架,停止使用,集中堆放,做好标记,报单位药事管理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进一步处理,并做好记录。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强化特殊药品的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特殊管理药品的进、存、销行为,确保依法使用,根据《药品管理法》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特殊药品,是指国家规定有特殊管理办法的医疗用诊断或治疗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四大类。
三、特殊药品必须从具有相应合法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
四、药房质量负责人负责审核特殊管理药品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并索取相关证明资料,建立档案.
五、特殊药品的购进计划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核,合理调配储存,不得超过规定储存量。
六、购进的特殊药品外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标识。
七、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实行双人验收,储存于专库(柜),放射性药品的储存专库(柜)应配备与放射剂量相适应的防护装置,双人双锁,专帐记录,专人保管,并配备防盗措施。第二类精神药品验收同普通药品,但应存放于相对独立的专门区域,实行专人专帐管理。
八、加强特殊药品的帐货管理,做到帐、货、票相符,发现差错应认真查找原因,并按规定及时向药监、公安部门报告。
九、特殊药品严格按规定使用,其中毒性、麻醉中药品种只能用于中药处方配方使用,并严格限定剂量,不得单剂出售,二类精神药品应按规定使用,药品质量负责人和药剂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保存两年。
十、不合格品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告、确认、报损、销毁,需报损、销毁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在公安等部门的监督下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一、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二、药房质量负责人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院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三、凡本单位使用的药品,如有不良反应情况出现时,核实后立即逐级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
四、如用药后有异常反应,要及时停止用药并向医生咨询。
五、发生药品不良反应隐情不报者,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不合格药品报告制度
一、为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进入药房(库),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和使用,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
三、药房质量管理人员负责不合格药品的上报工作,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和管理.
四、在药品购进验收和检查养护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及时下架,集中存放,设醒目标志,并及时报告单位药事管理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药品,药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单位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六、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废和销毁,特殊管理药品的报损、销毁应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
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责任到人,药房(库)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库区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药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
二、保持药房(库)内外清洁卫生,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药房(库),放入货架.
三、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防潮、防污染、避光设施。
四、药剂人员在岗期间应佩戴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做到个人卫生整洁,勤洗手、勤剪指甲,着统一的清洁工作衣帽。
五、药剂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剂人员的健康档案。
六、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药剂岗位。
一次性医疗器械采购、使用、销毁制度
一、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
二、购进医疗器械实行采购验收制度,并做好记录。采购验收记录应包括: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等。在验收和使用中,发现不合格医疗器械应立即封存,并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三、医疗器械采购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从非法渠道购进无菌器械;
(二)使用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
(三)使用过期、已淘汰无菌器械;
(四)使用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无医疗器械产品合格证的无菌器械。
四、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销毁制度。使用后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必须按规定销毁,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按毁形一一消毒一一再毁形或焚烧程序处理,决不允许重复使用,并有完整详实的销毁记录。
药房管理制度
一、药房药品摆放应符合分类摆放的要求,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内服与外用药品分开,中成药与中药饮片、西药分开,特殊管理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
二、药品调配工具应集中存放,定期清洗消毒。
三、药品应做到防潮,防尘、防晒,配备必要的通风、采光、防鼠、防火等设施、设备。
四、调配处方时应仔细核对处方,对患者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用法用量、禁忌等详细审核后方能调配,处方调配人及核对人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五、发现药品用法用量不妥或有配伍禁忌者,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改或由医师重新签字后再行调配。
六、调配处方应遵守药剂调配技术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时禁用手直接接触药品。拆零药品包装袋上要注明药品的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注意事项等内容。
七、配方时如发现药品标签模糊,要查明原因,变质过期药品应及时清理。
八、调配发出的方剂应将服法、注意事项详细写在外包装上,并向患者说明。
九、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药房。、规范药房准备档案目录
一、组织机构档案(成立文件、原始会议记录、人员分工等情况)。
二、管理制度档案(各项管理制度、制度考核情况记录等)。
三、人员档案(人员花名册、人员简历表;职称证书、毕业证、培训证书等)。
四、培训档案(培训计划、培训记录、个人培训记录、培训证明材料;学习笔记、考试试卷等)。
五、健康档案(体检计划、体检统计表、个人体检档案、健康证、体检表等)。
六、合格供货档案(供货方许可证复印件、质量保证协议、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七、质量检验档案(药品验收记录、药品购进票据、中药材、中药饮片装斗复核记录等)。
八、药品养护档案(药品质量养护检查记录、近效期药品催效表等)。
九、药品使用档案(药品处方)。
十、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统计表、温湿度记录等)。 十
一、不良反应档案(不良反应记录)。 十
二、中药饮片装斗复核记录。
药品购进验收制度
一、药品购进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二、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明药品批发企业(中标企业)进货。
三、建立健全药品购进验收程序,防止假劣药品进入药房,切实保证购进药品的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四、检查验收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
五、购进药品必须有合法票据和随货电脑清单、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记录,记录载明供货单位、到货日期、品名、规范、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字等内容(村级医疗机构可在随货电脑清单上做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时间、结论、验收人员签字等)。
六、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符合规定的包装,包装必须印有或贴有标签,标签必须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并具有检验合格章,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七、药品验收入库时应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药品不得入库。
八、对验收不合格或质量可疑的药品、应拒收入库,要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报告单位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九、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传染病报告率、及时率均达到100%,提高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质量,特制定如下制度:
1、各门诊科室均应设立门诊日志,病房(即住院部)应建立住院病人出入院登记本。所有门诊、住院部、检验科、放射科均应建立传染病登记本并备有传染病报告卡。
2、门诊日志项目至少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诊断病名、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或复诊九项基本内容。门诊日志应由临床医生填写。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病名,不能填写症状。如属法定报告传染病,各个项目均应填写完整,且住址要求详细到村组或xx路xx门牌;如属非传染病,至少应记录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病名和就诊日期等五项。
3、住院登记项目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等九项。住院登记各个项目均应填写完整,属法定报告传染病的住址要求详细到村组或xx路xx门牌。
4、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中14岁以下(包括14岁)儿童均应填写家长姓名。
5、化验登记项目应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送检样品、送检医生、检验项目、检验日期、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
6、放射科检查登记应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送检医生、检查日期、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检查医生签名、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
7、传染病登记本项目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诊断病名、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科室、报告人、收卡日期、收卡人、登记日期、网报日期、订正病名、订正时间。14岁以下(包括14岁)儿童应填写家长姓名。
8、门诊日志、住院登记、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化验登记、放射科检查登记各项登记应填写清楚,诊断明确,符合要求,不缺项目,且至少应保存3年。
9、门诊或住院部临床医生在诊断出法定报告传染病时应填写门诊日志或住院登记、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并及时上报防保科的疫情管理员。
10、检验、放射科医生检出阳性结果应与临床医生相互沟通并按规定将传染病疫情及时上报防保科的疫情管理员。
11、保证网络直报有专用电脑,专人负责,专人报告,保持网络和信息通畅。疫情网报专用电脑的管理要严格遵循疫情网报电脑管理制度。防保科要落实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和网络直报工作。防保科疫情专职管理员要负责管理好分配给单位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如发现帐号和密码信息泄露要及时报告院领导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12、防保科疫情管理员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将卡片分类登记,核实无错项、漏项、逻辑错误后,按规定及时进行网络直报,避免迟报。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实行网络直报的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诊断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实行网络直报的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13、防保科疫情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各科室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每天定时到门诊各科室和病房了解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发现漏报要及时补报。
14、质量控制:疫情管理班子每旬对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进行一次自查。 定期对本院门诊各临床科室门诊日志登记、住院登记、检验登记、放射登记、各科室包括防保科传染病报告记录和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等进行自查,并把自查监测情况及时向本院领导汇报,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本院领导每次检查和处理结果记录资料要保管齐全、整洁,随时接受检查。各科室要按要求做好整改,发现传染病漏报应及时做好补报。
15、落实奖惩制度,按有关规定做好传染病报告工作的科室和个人,要给予表扬或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不按规定报告的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扣发个人工资或劳务费,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6、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并由疫情管理班子检查督促是否落实到位。
17、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医务人员对传染病报告重要性的认识,共同做好疫情报告工作。对新上岗医务人员和实习生要及时进行岗前传染病报告知识培训,通过考核全面掌握传染病报告知识方可上岗。
18、疫情报告资料管理: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必须保存3年。疫情资料要存放于加锁的柜内并由防保科疫情管理员专人保管,疫情管理员要做好疫情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凡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将疫情资料复制或借出。疫情保密性文件或资料的存档和销毁,应经单位领导批准,统一有关规定处理。
19、疫情报告资料利用:每月对本院报告的疫情进行一次动态分析。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二、医疗废物包装要求
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利器盒,其他类别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包装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包装袋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三、医疗废物收集要求
1、放入包装袋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闭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4、批量的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并设立专门登记本、有专人负责。
6、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和中文标识,中文标识的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五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9、医院污物的分类收集: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疗废物,红色袋装放射垃圾。
四、医疗废物登记要求
1、科室必须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与废物处置工作人员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科室废物处置工作人员与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医疗废物暂存点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医疗废物转运要求
1、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院垃圾暂存处。
3、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使用垃圾收集箱以防止造成包装物或者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日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5、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要求
(1)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日。
(2)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六、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易于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七、个人防护要求
1、运送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在收集、处理医疗废物时要求穿隔离衣、戴帽子、口罩,穿长袖手套,穿胶鞋。
2、保洁公司对公司所属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八、人员培训
1、医院感染管理科及病区必须对新进保洁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2、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九、其他注意事项
1、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保洁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2、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所在科室、防保科报告。
第8篇:乡镇村党支部、村委会规章制度
中排乡村党支部、村委会
规 章 制 度
中共中排乡委员会 中排乡人民政府
目录
1.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 2 2.支部学习制度……………………………………………………2~3 3.村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3~4 4.村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制度………………………………4~7 5.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制度………………………7~8 6.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 8 7.村民代表会议制度………………………………………………8~9 8.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9~10 9.计划生育工作制度……………………………………………10~11 10.村委会工作制度…………………………………………… 11~12 11.村民小组工作制度……………………………………………… 12 12.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12~13 13.民兵工作制度……………………………………………… 13~14 14.团员的管理制度…………………………………………… 14~15 15.基层妇联工作制度………………………………………… 15~16 16.村委会联系学校制度……………………………………… 17~18 17.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18~19 18.村务公开制度……………………………………………… 19~20 19.财务公开制度……………………………………………… 20~21 20.A、B角工作制度……………………………………………21~22
21.服务承诺制…………………………………………………22~24
22.值班制度…………………………………………………………24
——1——23.图书借阅制度………………………………………………24~25
24.村民规约……………………………………………………25~28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
村党支部应坚持和完善集体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并逐步使其完善。凡属全村重大事情、全局性问题,凡属重要村务和重大问题,都要由村党支部集体决定。重大问题的决定,要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二者不可偏废。应提倡党员敢于负责的精神,反对遇事推诿、互相扯皮和无人负责。支部成员既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又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在党支部内部,书记和支委是平等的。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应当成为表率。支委成员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补充,包括互相帮助克服缺点和错误,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
支部学习制度
学习,是每一位共产党员的义务,是每一位党员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的重要表现,党的基层组织应将学习纳入党组织的重要工作内容,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村支部应坚持每月一次的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支部成员认真学习。通过学习,保持明确的政治方向,做好党的工作;通过学习,更好地认识党、懂得如何按照党的原则和规定办事;通过学习,更好地掌握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领,做到又红又专,为边疆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做出贡献,村支部应将其成员的学习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村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政务、财务的公开和民主管理,体现公开、公正、实效、实用的民主形式,让服务深入千家,特制定本制度。
1.村党支部委员会议事,由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召集和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参加。
2.具体内容是讨论制定本村的经济发展规划,重大经济事项,涉及农民的土地、林地、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事宜。
3.民主议事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具体工作听取全村工作运行情况的通报,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措施。
4.议事的工作必须向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公开,具体可以采取“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工作法两种。所有重大事项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决策。“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3——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凡涉及村集体公益事业要按照“一事一议”工作法开展。
5.议事成员必须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条例》及议事制度行使职权。
6.议事的工作要在村党支部的指导下进行。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有议事记录和表决结果。
村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制度
会议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全体成员参加,参加会议的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
1.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并于会议前一天将会议议题口头或书面通知各参会人员。
2.会议的召开时间
联席会一般情况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3.会议的基本内容
会议主要研究、讨论和决定村里的各项工作,其中包括:(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政策、决议的实施办法;(2)全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及措施;
——4——(3)重大建设项目和经济项目的确立;
(4)重大财务支出、集体资产的使用和处臵以及各类承包、租赁、拍卖等经营方式和实施方案;
(5)村级组织有关人员的任命、调整、考核和报酬;(6)村两委成员的工作分工及思想作风建设;(7)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8)有关税费的征收方案;
(9)计划生育、宅基地等指标分配及政务、财务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10)其他重大事宜。4.会议的主要议程
(1)确定议题。首先,由村两委成员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然后,由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主任协商确定议题,并拿出初步意见。如果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对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有较大分歧,应暂缓召开会议,由乡领导协调后再确定。
(2)集体研究。①根据议题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②组织讨论。会议主持人要给与会人员充分的讨论时间,大家围绕议题,积极发表意见。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行不成决议的,要进一步酝酿,下次会议再研究。
(3)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形成的决议,两委成员都必须认真执行,不得有与决议相背离的言论和行为。
——5——5.会议的纪律和注意的问题
(1)凡在议事范围内的问题,都要由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
(2)凡需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准用“碰头会”等形式代替联席会议。督导落实工作可采用通气的办法。
(3)凡未经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不能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讨论决定。
(4)两委成员在集体研究时都要畅所欲言,不准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凡不允许对外泄露的问题,必须严格保密;否则,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缺席人员,会后由主持人把会议精神和决议通报本人。
(5)对集体决议的落实,要按班子成员的职责明确分工,并提出完成时间和质量要求。具体负责同志要定期向支部书记汇报进展情况,保证决议的贯彻落实。
(6)决议实施过程中,支部书记负总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每个成员应按照分工,认真完成任务,自觉接受检查,对不执行集体决议或执行不坚决而贻误工作的,要追究责任,令其作出检查或按规定给予组织、纪律处分。
(7)在执行决议的过程中,如发现决议与政策法规或现实不符需要修改时,应及时向党支部书记汇报,并召开联席会议重新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擅自更改或不执行集体决议。
(8)凡需要提交村党员大会或党员、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
——6——会通过的事项,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9)会议要由组织委员做好会议记录(记录人要签名)。会议记录要有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缺席人、会议议题、每个人的发言以及会议表决情况和形成的决议,并经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审阅签字后留存。
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制度
1.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是指在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2.凡本村百分之五以上村民联名要求就某项村级事务进行民主议事听证的,必须召开民主议事听证会。
3.民主议事听证会一般由本村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以及与议事听证内容相关的人员参加,有条件的地方应让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
4.民主议事听证的主要内容:本村发展规划,公益事业建设,村集体财务收支,投工投劳、集资、工程招投标,村属集体资产处臵,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村规民约的修订以及村民需要听证质询的其他事项。
5.民主议事听证会基本程序
(1)召开村“两委”班子成员联席会,研究制定听证方案。
——7——(2)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会。会议主持人说明决策事项,参会人员发表个人意见,提出质询。
(3)梳理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决策方案。
(4)会议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与参会人员在民主议事听证会记录本上签字备案。
(5)对听证会研究问题的落实情况向党员和村民通报。
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
1.为使党员无职变有职,无为变有为,使党组织活起来,党员动起来。
2.每个无职党员采取自我荐岗的办法确定岗位。
3.根据各自的岗位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不折不扣的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和学习计划。
4.除年老体弱多病者外,每个无职党员都要有一个以上的岗位,并在村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努力把工作做细,使这项工作做的即扎实又充满活力。
5.不断完善和总结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的成果,对成绩比较突出的可推荐为上级党组织表彰为优秀党员,让广大党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8——
1.村民代表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村民代表要有一定的政治思想和参政议政能力,坚持原则、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办事公道。
2.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参会人员:村民代表、村党支部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上述参加会议人员都有表决权。
3.议事内容: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如村干部享受补贴的人数和标准,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村办公益事业需要村民负担的事项,如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和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的方案等。
4.议事原则:村民代表在议事过程中,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所讨论研究议事的内容及作出的决定不得与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为正确行使权力,避免工作失误,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对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现对村委会公章的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1.公章的制发
村委会公章一律由乡人民政府负责制发。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制发机关报告并申请补发,由制发机关登记后办理补发。使用已作废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
——9——2.公章的使用
(1)凡需加盖公章的,一般都应事先由村委会主任签署意见后再盖公章。对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等基本情况的,保管公章人员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给予办理。
(2)凡涉及贷款、承包、担保、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需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盖章。如有违规行为的,保管公章人员可有权阻止或拒盖公章。
(3)不准非保管人员擅自随身带公章外出。不准保管公章人员家属随便使用公章,严禁白纸盖公章。
3.公章的保管
村民委员会公章,由村会计专人保管,保管人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公章,不得借机吃、拿、卡、要,不得乱盖公章,违者按规定予以撤换和处理。
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1.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计生方针政策,应有固定宣传阵地,充分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坚持开展经常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定期进行计生小组长、育龄妇女培训。
2.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各项规定,切实做好照顾生育二孩及领养子女审查等工作,杜绝计划外生育和非法领养。本村的——10——人口计划指标落实到人,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按时按质上报各项统计报表,不漏报、不虚假、不瞒报、保证质量。档卡规范,资料完善,动态管理。
4.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外来人员一周内应上门随访,对外来生育龄人员定期随访。
5.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生育证发放条件、程序,认真审核上报发放。
6.每月至少一次到小组了解育龄群众情况。并认真落实群众来访,接到案件,及时调查落实。
7.计生专(兼)职人员要加强自身的学习,掌握计生基础知识,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效率。
8.认真做好避孕药具的发放和管理,每月一次随访用药具的育龄妇女,做好随访记录。
9.对晚婚晚育,已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接受节育手术的群众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待与奖励。
10.积极协助乡计生干事,开展好本村的计生工作。
村委会工作制度
1.认真履行《村委会组织法》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2.村委会干部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村民委员会工作。
3.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村 ——11——民监督。
4.热爱群众工作,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大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5.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6.班子内部团结合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书记、主任全面负责,副书记、副主任协助搞好本职工作。
7.实行坐班工作制,坚持每天上班两碰头,对于布臵的工作按时完成,不得当面接受背后抵制。
8.村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9.以身作则,事事走在群众前头,做群众的表率。
村民小组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村民小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了解各项工作,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培训制度。由乡政府组织每年一次轮训,学习村委会基本知识,村民小组长职责、条件、任务等;
3.岗位责任制度。积极贯彻上级领导指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包括计划生育、创建文明家庭等系列指标,并接受村民的监督;
——12——4.记录制度。对小组工作和制度建设要有记录;
5.误工补贴制度。根据本小组经济状况,要落实小组长的误工补贴;
6.结合村委会年度总结,发动群众评选先进村民小组和先进小组长,由村委会进行奖励;
7.组织整顿制度。村民小组长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时,由村民直接产生,并经常进行整顿,建立职责,完善制度。
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1.调委会在村两委的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2.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村民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
3.调委会每月一次集中调解员学习政治和业务,汇报纠纷信息,半年一小结、全年一总评。
4.严格遵守调解纪律、坚持原则,注意工作方法,认真调查研究,对纠纷当事人耐心疏导、教育、防止和避免矛盾激化,做到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5.对本村范围内发生的民事纠纷,做到及时调解,对重大事件和疑难问题要及时向村两委和上级业务部门汇报。
6.建立健全各种规范的簿册,即民间纠纷收案登记簿、法制宣传登记簿、法律咨询登记簿、学习例会登记簿和调解人员花名 ——13——册。做到有关资料及时归档、统一保管、统计上报及时、准确。
7.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扶正去邪,努力做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8.在调解各项工作中,不向村民收取任何费用。
民兵工作制度
1.民兵例会制度。每年组织参加一至两次民兵例会,由乡人武部召集。会上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习有关军事知识,提高民兵干部业务水平。布臵民兵工作,表扬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批评工作较差的。
2.经常性活动制度。每年结合重大节日和征兵、整组,组织民兵开展军事、文体活动;平时组织民兵开展学雷锋、做好事的拥军优属活动,积极组织民兵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参加经济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3.民兵集中活动制度。每年要组织一次民兵集中活动,按上级布臵开展政治教育、训练等,强化民兵的组织意识和国防意识,提高战斗力。
4.整组工作。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整组工作,搞好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掌握十八岁到二十岁的青年情况,为整组、征兵、军训提供准确数字。
5.值勤巡逻制度。组织民兵搞好日常值勤,开展以“护林、护村、护路”为主要内容的“自护活动”,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
——14——会治安。
6.请示汇报制度。各基层民兵组织,要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在动用民兵时,事前要按程序请示报告,事后要向人武部汇报。
团员的管理制度
1.团支部是对团员进行管理的基本单位。团支部对团员进行管理,主要做好下列几项工作:
(1)对团员提出要求和分配一定的工作;(2)及时接转团员组织关系;(3)慎重做好团员脱团、退团工作;(4)严格执行团员的奖励和处分制度;(5)做好团员登记、统计工作;(6)关心团员生活、学习和工作。
2.对团员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3.对团员的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4.团员入党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5.团员有退团自由,要求退团的团员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团支部大会宣布除名,报乡团委备案。
——15——
第9篇:滕州市标准化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滕州市标准化村卫生室标牌制作要求
1、机构标牌:
(1)尺寸:宽为30cm,高220-250cm,厚5cm,长度也可根据村卫生室具体位臵确定。(2)内容:××镇(街道)××村卫生室,上边带卫生标志。(3)样式:白底黑字;竖挂式。卫生标志为红字,喷漆。
2、科室牌:各科室前悬挂 (1)尺寸 :29 cmⅹ8cm(2)内容 :诊断室、药房、治疗室、处臵室、观察室
(3)样式:字体:黑体书;绿色,白字,双面三角型牌。
3、制度上墙牌。
(1)尺寸 :每个 50 x70cm,分科室分别悬挂。(2)内容 :见附件
(3)样式:见附件(KT板,塑料边框)(4)字体:见附件
附件1:
滕州市标准化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门诊内悬挂的制度: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
一、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二、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时统计上报。
三、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四、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五、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措施,坚持定期紫外线消毒。
六、对户及家庭病床,按规定访视,体检,提供咨询。
七、协助开展计划免疫,儿童保健门诊和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慢性病管理。
八、对疑难病症患者及时会诊、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九、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十、开展便民服务项目,服务热情,耐心,按标准收费,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辖区内疫情管理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三、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四、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五、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六、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七、对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门诊工作制度
一、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二、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登记、疾病分类、转诊转院、初步诊断、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三、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疫情上报后,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已报”章。
四、门诊登记对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五、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六、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
医师(士)职责
一、在室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积极完成社区内预防、保健、康复工作。
二、热爱卫生事业,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医德高尚,服务热情周到,对待病人一视同仁。
三、积极承担各项防病治病任务,搞好医疗服务,做好疫情报告、传染病、地方病防治、计划免疫和妇幼保健等预防保健工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四、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医疗工作制度和诊疗技术操作规程,防治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五、对病人要做到全面检查,正确诊断,合理治疗。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医治的疾病,应经所长批准后及时转诊,危重病人可派医护人员陪送。
六、按时参加乡村医生例会和各种学习、培训班,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七、动当好村领导的参谋,积极参与初级卫生保健,带领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八、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增强广大群众自我保健能力。
九、成室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
一、村卫生室的财务管理工作,设专(兼)职会计1人,实行卫生院、卫生室统一核算。
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政策,遵守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建好管好现金往来账,各种账册要填写及时,定期审核。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原始凭证合法。
三、财务人员应做好本所帐目登记、现金管理,对一切单据不准涂改,严格日核对帐制度,收入现金当日存入银行卫生院帐户,妥善保管好处方和收据存根。
四、遵守“一体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卫生室工作人员不得涉及债务关系,不准赊欠,不准借支挪用。
五、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收费不记帐,不准发药不开发票,不准处臵不收费,不准超收、漏报,不准私自销售药品和医疗用品,一经发现对对当事人解聘,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村卫生室所需药品器械、材料全部从医院中心药库调拨,并健全立帐。
七、村卫生室(土地、房屋外)一切资产属卫生院所有,每半年清查一次,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办公室、村卫生室各保留一份,财产丢失或责任性损坏,由村卫生室室长及责任人赔偿。
八、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收支账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药房内悬挂的制度:
药房工作制度
一、各种药品必须从卫生院中心药库调拨,严格验收手续,分类妥善保管。卫生室药剂人员负责药材(品)的预算,清领、保管、回收、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调配工作。
二、担任收方、划价、药品质量检查和调剂工作。
三、认真执行处方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审查处方的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药名,药量是否有误,用药有无配伍禁忌、超量等。对违反规定的处方有权拒绝调配并请医生更正。处方调配后,应严格核对,向病人详细说明用法及注意事项后再发药,补缺药品应经医师修改后再行调配。
四、对特殊药品和贵重药品要按有关规定,严格保管使用。
五、健全药品帐目,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药物遗失被盗,损坏应及时追查责任,照价赔偿。
六、建立补缺药品登记簿,主动征求有关人员意见,推荐新药,及时到卫生院调拨药品保证供应。
七、保持药房内清洁,防止药物失效、发霉、变质,以销定进,防止积压。
八、坚持先收款再取药的原则,不得赊欠,零售药品应做好登记、报帐。
九、急救药品应定点单独存放,及时补充消耗,保证随用随取,保证抢救效果。
十、处方应按保存期限妥善保存,及时向室长汇报本所药品使用管理情况,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药剂人员职责
一、在村卫生室室长领导下,按照分工,担任药品保管、分发、登记、统计工作。
二、仪表端庄,准时上班,值班,精力集中,不擅自离岗。
三、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四、负责药品的采购计划、清领、验收、登记、统计、计价、批价、保管及处方调配等工作,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五、对药房内药品使用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六、严格执行《处方管理方法》,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给药时务必向患者讲明用法及注意事项。
七、每日应将处方用药量上帐统计,并按处方分类,分别装订存档,每月底进行盘点。
八、完成室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处臵室内悬挂的制度:
处臵室工作制度
一、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情、体贴。
三、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臵,并报告医师。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五、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臵,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六、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七、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八、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
九、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
十、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十
一、特殊感染不得在处臵室内处理。
观察室内悬挂的制度:
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因病情需要,病人可在观察室内短期观察。
二、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遗嘱执行。对过敏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实验。
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热情、体贴。
四、值班护理人员要随时主动巡视病人的病情、输液等情况。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生并及时记录。
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
六、密切观察用药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臵并报告医生。
七、观察室应保持清洁,床铺整齐,布臵合理,教育患者及其陪人自觉保持室内卫生。
治疗室内悬挂的制度:
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二、保持室内清洁,明确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每做一项处臵,要随时清理,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其它人员不许在室内逗留。
三、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臵,及时清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各种药品分类放臵,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四、严格执行卫生部>,遵守消毒灭菌常规。伸入组织、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达到消毒,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必须一用一消毒,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室内空气、地面定期消毒。
五、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臵,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六、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 对过敏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实验,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臵,并报告医生。
七、认真遵守护理常规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热情、体贴。
护理人员职责
一、卫生室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执行各项护理制度,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做好查对及交接班工作,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三、基础护理、情志护理、饮食护理和服药护理。努力掌握运用护理程序,实施整体护理。
四、巡视病人,密切观察与记录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五、患者讲解、宣传防病健身的知识。经常征求患者意见,做好指导。
六、医师做好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及各种抢救物品、药品的准备和保管工作。
七、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取各种检验标本。
八、治疗室、观察室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材料的保管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臵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六、不具备集中处臵条件时,按以下要求处理医疗废物,并做好各项登记。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滕州市卫生局制)
第10篇:柏条铺村规章制度
柏条铺村委会规章制度
1、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传达、落实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兴办和管理本村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及其公共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5、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
6、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镇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7、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村委会主任工作职责
1、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主持村委会日常工作。
2、组织实施村党支部提出的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任务。
3、组织并带领村民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村民自治活动,积极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4、根据有关规定和村民建议,报请村党支部批准,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务和与村民利益有关的事项。会后将议定事项向村党支部汇报。
5、定期向村党支部、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报告村委会工作,实行村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村党支部和村民的监督。
6、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管理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财产以及村级财务的收入和支出,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监督和审核,较大支出要报请村党支部审议批准。
7、主持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做好生产的组织、服务、协调工作。
8、负责组织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民调、信访、综治机构,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9、教育和监督村委会成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带领村民致富,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10、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四议一审两公开”工作法
“四议”就是: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一审”就是:村党支部会提议内容报镇党委审批备案。“两公开”就是: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议事主要内容包括:
1、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
3、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
4、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
5、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
6、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
7、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
8、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
9、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等。
下列内容不得列入“四议一审两公开”决策实施范围: 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项;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有冲突的事项;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的事项;违背群众利益的事项;容易引发严重矛盾纠纷的事项等。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一般为每年两次。
二、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和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等。
三、每次组织生活会要确立一个中心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将收集到的群众意见通知支部成员或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人员会前要充分准备好发言提纲。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找准存在的问题,同时,支部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认真开展好谈心交心活动,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相互帮助;会上,与会人员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批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会后,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
五、召开生活会时,必须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以便掌握实情和进行指导。
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要全面贯彻“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
2、民主评议的对象为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
3、民主评议的内容包括“理想信念、党性原则、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社会公德、联系群众、关心集体等。领导干部还应包括工作作风、领导能力、业务水平、公正廉洁、创新意识等。
4、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工作,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以村党支部为单位,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具体步骤是: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
5、民主评议过程中须填写《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登记表》、《党员、干部测评表》、《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结果统计表》。经综合测评,评议结果干部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党员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6、村党支部要将评议结果报镇党委审定。审定后,将评议结果公布于众,接受全体党员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一课三会制度
1、坚持每月上一次党课,由党支部组织进行,学习内容以党章为基本教材,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以及有关市场经济、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农村适用技术等。
2、支部委员会议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研究贯彻上级党委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事项的落实和安排支部的其它工作。
3、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决定党支部确定的重大问题。
4、党小组会议至少每月组织一次,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支委成员要主动参加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党支部要建立外出流动党员登记制度,在党员外出前对其进行党员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并根据党员外出时间长短、地点是否固定等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2、党员单独外出,有固定地点,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居住地党组织,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流动性大,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要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到所去地方参加组织生活。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仍在原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同在一个单位或地点相对集中,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外出前所在党组织应组织他们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指定负责人,出具有关证明,介绍给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人应定期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
4、流动党员持有相应的手续后,应及时到外出居住地的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或与之取得联系,积极参加那里的党组织生活。
5、凡是按照有关规定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各级党组织不得拒绝接收。对外来流动党员,在接收党员关系,验证其党员身份后,应及时将他们编入相应的党组织,并登记造册,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6、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流动期间,应定期向原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按时交纳党费。
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工作人员职责
1、热爱远程教育工作,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刻苦钻研现代远程教育方面的业务知识,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技术。
2、根据上级远教部门安排部署,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远程教育设备及教材的订购计划。
3、根据远程教育节目播出安排和本地农村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接收站点收看时间,组织农村党员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按时收看节目,提高收看率。
4、联系实际,搞好教学辅导,提高党员干部群众对所学知识的吸收和应用能力。
5、及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和反馈工作。
柏条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制度
一、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属县国有资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和拍卖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资产。
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权属所在地村级组织。
三、乡村要明确管理人员和管理职责,建立公物台帐。
四、实行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接待党员、组织群众开展活动,协助涉农部门搞好信息咨询、代办证照等便民惠民服务。
五、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党务、村务公开栏和科普宣传栏要定期更新,确保公开及时、内容真实、宣传有力。
六、村党支部、村委会要不断拓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服务功能,使活动场所成为党员活动中心、村民议事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教育培训中心和文化娱乐中心。
七、村党支部、村委会要依托远程教育网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远程学习、网上培训和信息交流活动。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主持村党支部工作,对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负主要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本村政治、经济、文化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得到贯彻执行。
2、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五个好”的标准,制定村党支部创先争优目标并组织实施,完成党建责任制所确定的各项任务。
3、主持召开支委会、“两委”会议,对本村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作出决定决策,审议村委会及其他村级组织提交的重要事项和村集体较大支出请示等,根据法律和有关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后,由村委会或其它村级组织进行实施,并负责对实施过程及最终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领导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支持、监督村委会依法开展村民自治活动。
5、主持召开党员大会、班子民主生活会,按时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6、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严格落实党日活动、定标争优、民主评议等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违纪党员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围绕县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支部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和支持村委会完成所担负的任务。
2、维护国家法制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本村经济社会的正常秩序。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有关法律、科技、文化、业务知识。
4、加强对党员的党性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改进党的活动方式,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5、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证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6、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行为作斗争。
7、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坚持党员标准,做好经常性的组织发展工作。
8、积极开展党支部创建活动,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把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9、认真实行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完成党建工作目标任务。
10、领导农村其它组织,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和特点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1、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11篇:村卫生室规章管理制度全文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诊断室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时统计上报。
3、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4、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5、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隔离措施,坚持定期紫外线消毒。
6、对户及家庭病床,按规定访视,体检,提供咨询。
7、协助开展计划免疫,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慢性病管理。
8、对疑难重病患者及时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9、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10、开展便民服务,服务热情、耐心,按标准收费,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治疗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应了解注射药物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药物过敏反应的紧急处理,具有高度责任心。
2、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地面先拖后扫,每天湿式清扫两次,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本室。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1次,并做好登记。
3、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分类放置,标识明显,字迹清楚。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密切观察病人用药后反应。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无菌溶液、无菌容器、各种消毒液应定期更换,保持有效浓度。
6、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对使用后的注射器等一次性物品,进行消毒毁形处理。
处置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效期重新灭菌。
9、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10、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11、特殊感染不得在处置室内处理。
观察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要着装整齐,热情接待病人,消除其紧张、恐惧情绪,注射时注意保暖。
2、各种注射应按注射单和医嘱执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容易引起过敏的药物,注射时必须按规定作过敏试验。
3、注射时及注射后应密切观察病员情况,一旦发生过敏或其他注射反应和意外,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医生。
4、值班人员随时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不得贻误病情。
6、医护人员对观察室病人,要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7、观察室要勤开窗户,定期消毒。
药房工作制度
1、认真遵守技术常规及操作规程,收方后对处方的内容进行查对无误后,将用法写在瓶签和药袋上,向患者说明注意事项,方可发出。遇有处方用量、用法不妥时要直接与医师联系解决。
2、对含有毒、麻限剧药品的处方调配时应按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办理。
3、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遇有标签模糊或疑似变质的药品,查清后再行调配。做到称量准确,切勿估计取药。
4、储药瓶在补充药品时,须经核对,尤其是同一类型更应注意。储药瓶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位置陈列,补充药品后放回原处以利工作进行,防止拿错。
5、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交谈说闹,吸烟,洗衣服等。工作人员要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衣帽要整齐,其他人员非因公不得进入药房。
6、做好药品消耗统计,定期盘点,填表上报。
7、已调配的处方,应分别装订存查,按处方制度执行。
8、调剂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9、定期提供新购进药品及其作用、剂量、不良反应、配伍禁忌等信息,并及时提供即将过期失效药品名录,以减少浪费。
处方管理制度
1、处方应按规定格式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
2、处方书写必须达到项目齐全,姓名、性别、年龄、日期、住址、诊断、药名、剂量、数量、用法、签全名等不得漏项。
3、要做到处方用药合理,药价结算正确。
4、处方上药品数量用阿拉伯数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毫克、毫升国际单位计算,中药片、丸、胶囊以付、片、丸、粒为书写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
5、处方剂量一天为宜,三天为限,慢性病或特殊情况不超过一周。
6、不得使用毒、限、剧毒药。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填写健康档案的医务人员应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者必须签字,以示负责。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2、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医师负责填写,做到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以便查阅。并应逐步输入计算机、系统管理。
3、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4、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防火、防潮、防光、防虫蛀、鼠咬,应妥善保存。
传染病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主要传染病的疫点处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2、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人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进行疫情处理,严格控制传染病的流行。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做到不漏登,不漏报,及时收集可靠准确的疫情资料。
4、对可能被传染性病原体污染的物品要随时做好消毒工作,废弃物须消毒后丢入污物桶,传染病患者要及时转院诊治,转诊后对诊治场所和病家进行终未消毒。
5、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防止农药中毒、食物中毒、触电、溺水、外伤事故的发生。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确定专职人员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3、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4、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5、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1、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为乡镇卫生院提供怀孕妇女的消息,以便及时早做好孕健卡工作。
2、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发现母婴有异常情况及时转乡镇医院处理。
3、配合乡镇卫生院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对患病妇女给予治疗并定期随访。
4、对村办幼儿园、托儿所进行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宣传保健知识。
5、做好出生和0—7岁儿童的死亡登记上报工作。
十
二、医疗差错事故管理、报告制度
1、健全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要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经过及产生的后果。
2、及时对医疗差错、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统计档案。
3、对已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必须深入调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分清责任,认真总结教训,进行有针对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4、对已发生的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要及时指定专人对各种有关记录及造成差错、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及时配合做好有关的调查处理工作,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5、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后要及时上报,任何个人、科室、单位都不得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以相应的处理。
村卫生室财务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建好管好现金往来账,各种账册要填写及时,定期审核。
2、做到钱、账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的原则。
3、账目清楚,定期核对。物账相符,每月必须查对一次。
4、服务收费有标准,药物明码标价公示,收取费用有凭证。
5、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收支账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上岗时衣帽整洁,治疗或操作前洗净双手,戴口罩。
2、室内保持整洁,每日上下午各室通风,擦拭桌、椅及候诊椅等,每周大扫除一次。
3、严格按无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各类常用物品的消毒按“各类物品消毒方法”执行。
5、如有传染病或疑似患者,按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执行。
6、每日紫外线照射30分钟,并做好登记。上午、下午各一次用消毒液作空气喷雾消毒,按规定做空气细菌学监测。
7、一次性医用物品,使用后按规定处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区、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规定,保证各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有序运行。
2、利用多种形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村人民群众对合作医疗的认识水平。
3、协助建立参合农民登记薄,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报合管办,备报销时查阅。
4、严格按照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对参合农民开展医药费用的现场减免。卫生室工作人员要首先查看参合者合作医疗证,确认无误后,使用合作医疗专用处方,并在报销登记表上予以详细登记,参合者只负担部分的资金,医生应及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中医药费支出记录栏目。
5、村卫生室每10日到镇医院报帐一次。报帐内容包括合作医疗专用处方、业务收日报表及门诊医药费用汇总表等。
6、卫生室工作人员要实事求是开展合作医疗报销工作,严禁发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为自己或他人谋私利的行为。对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的人员,镇合管办(卫生院)要查清事实,依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四部门《关于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行政处分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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