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会议管理制度
酒店 会议管理制度 1.会议组织(1)酒店级会议。酒店员工大会、酒店业务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报请总经理室批准后,由各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2)专业会议,即全酒店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主管业务部门负责组织。
(3)系统和部门工作会。酒店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由各部门主管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4)班组(小组)会。由各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
(5)上级酒店或外单位在我酒店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用户座谈会等),一律由总经理室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协助做好会务工作。
2.会议安排(1)例会的安排。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酒店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①行政技术会议,包括如下几类。
A.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酒店行政工作重大问题。
B.行政事务会。总结评价当月经营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
任务。
C.班组长以上经营管理大会(或酒店员工大会)。总结上期(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期(半年、新年)工作任务。
D.经营活动分析会。汇报、分析酒店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指出失误,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酒店经济效益。
E.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汇报总结前期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F.部门事务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G.班组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②各类代表大会,包括如下几类。
A.员工代表大会。
B.部门员工大会(或员工代表小组会)。
③民主管理会议,包括如下几类。
A.酒店管理委员会议。
B.总经理、工会主席联席会。
C.生产管理委员会议。
D.生活福利委员会议。
(2)其他会议的安排。凡涉及多个部门主管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 10 天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分别报两办汇总,并由总经理室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①总经理室每周六应将酒店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并编制会议计划,分发到酒店主要管理人员及有关服务人员。
②凡总经理室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 2 天报请总经理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总经理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③对于准备不充分、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总经理室有权拒绝安排。
④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总经理室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⑤各部门会议的会期必须服从酒店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与酒店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3.会议的准备(1)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安排好座位,备好茶具茶水、奖品、纪念品,通知与会者等)。
(2)参加酒店办公例会的人员无特殊原因不能请假,如请假需经主持人批准。
(3)有以下原因,副总经理以上的高层管理人员可提议临时或提前召开酒店办公例会:
①有重要事项需提交酒店办公例会讨论决定。
②各部门重要业务管理人员的录用及辞退。
(4)《会议纪要》属酒店内部重要文件,具有一定范围的保密性,未经批准不得外传。
(5)与会人员应知无不言、集思广益,一经会议决定之事,应按期完成。
(6)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使用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