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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章制度

作者:音速 | 发布时间:2020-11-12 18:16:3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规章制度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推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本质量管理制度包括: 1.质量检验标准; 2.不合格品的监审; 3.仪器量规的管理; 4.制程质量管理; 5.成品质量管理;

6.产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7.产品质量确认; 8.质量管理教育培训;

9.产品质量异常分析及改善。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三条 制定质量检验标准的目的使检验人员有所依据,了解如何进行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第四条 检验标准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一)适用范围(二)检验项目(三)质量基准(四)检验方法(五)抽样计划(六)取样方法

(七)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八)其它应注意的事项 第五条 检验标准的制定与修正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正。

2.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第六条 检验标准内容的说明

(一)适用范围:列明适用于何种进料(含加工品)或成品的检验。(二)检验项目:将实放检验时,应检验的项目,均列出。

(三)质量基准:明确规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基准,作为检验时判定的依据,如无法以文字述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四)检验方法:说明在检验各检验项目时,是分别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官感检查(例如目视)的方式来检验,如某些检验项目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亦应注明。

(五)取样方法:抽取样本,必须由群体批中无偏倚地随机抽取,可利用乱数来取样,但群体批各制品无法编号时,则取样时,必须从群体批任何部位平均抽取样本。

(六)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1.属进料(含加工品)者,则依进料检验规定有关要点办理(合格批,则通知仓储人员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批,则将检验情况通知采购单位,由其依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特采)。

2.属成品者,则依成质量量管理作业办法有关要点办理(合格批则入库或出贷,不合格批则退回生产单位检修)。

不合格品的监审办法

第七条 适时处理不合格品,监审其是否能转用或必须报废,使物料能物尽其用,并节省不合格品的管理费用及储存空间。

第八条 由质量管理单位负责召集工程、生产、物料等有关单位组成监审小组负责监审。

本质量管理制度准则经总管理处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第九条 实施要点

(一)发现不合格品,由发生单位填具不合格品监审单(填妥不合格品的品名、规格、料号、数量、不良情况等)送交监审。

(二)监审时需慎重考虑,并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例如: 1.是否能维修或必须报废。2.检修是否符合经济效益。3.是否为生产的急需品。4.是否能转用于另一等级产品。

第2篇:产品设计管理规章制度

产品设计是指从确定产品设计任务书起到确定产品结构为止的一系列技术工作的准备和管理,是产品开发的重要环节,是产品生产过程的开始,必须严格遵循"三段设计"程序。

(一)技术任务书: 技术任务书是产品在初步设计阶段内,由设计部门向上级对计划任务书提出体现产品合理设计方案的改进性和推荐性意见的文件。经上级批准后,作为产品技术设计的依据。其目的在于正确地确定产品最佳总体设计方案、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工作原理、系统和主体结构,并由设计员负责编写(其中标准化综合要求会同标准化人员共同拟订),其编号内容和程序作如下规定:

1.设计依据(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包括一个或数个内容):

(1)部、省安排的重点任务:说明安排的内容及文件号;

(2)国内外技术情报:在产品的性能和使用性方面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或产品品种方面填补国内"空白":

(3)市场经济情报:在产品的形态、型式(新颖性)等方面满足用户要求,适应市场需要,具有竞争能力;

(4)企业产品开发长远规划和年度技术组织措施计划,详述规划的有关内容,并说明现在进行设计时机上的必要性。

2.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

3.对计划任务书提出有关修改和改进意见。

4.基本参数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5.总体布局及主要部件结构叙述:用简略画法勾出产品基本外形,轮廊尺寸及主要部件的布局位置,并叙述主要部件的结构。

6.产品工作原理及系统:用简略画法勾出产品的原理图、系统图,并加以说明。

7.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水平分析比较:列出国内外同类型产品主要技术性能、规格、结构、特征一览表,并作详细的比较说明;

8.标准化综合要求:

(1)应符合产品系列标准和其它现行技术标准情况,列出应贯彻标准的目标与范围,提出贯彻标准的技术组织措施;

(2)新产品预期达到的标准化系数:列出推荐采用的标准件,通用件清单,提出一定范围内的标准件,通用件系数指标;

(3)对材料和元器件的标准化要求:列出推荐选用标准材料及外购元器件清单,提出一定范围内的材料标准化系数和外购件系数标准;

(4)与国内外同类产品标准化水平对比,提出新产品标准化要求;

(5)预测标准化经济效果:分析采用标准件、通用件、外购件及贯彻材料标准和选用标准材料后预测的经济效果。

9.关键技术解决办法及关键元器件,特殊材料资源分析;

10.对新产品设计方案进行分析比较,运用价值工程,着重研究确定产品的合理性能(包括消除剩余功能)及通过不同结构原理和系统的比较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方案;

11.组织有关方面对新产品设计的方案进行(a评价),共同商定设计或改进的方案是否能满足用户的要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12.叙述产品既满足用户需要,又适应本企业发展要求的情况。

13.新产品设计试验,试用周期和经费估算。

(二)技术设计: 技术设计的目的,是在已批准的技术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产品的主要计算和主要零部件的设计。

1.完成设计过程中必须的试验研究(新原理结构、材料元件工艺的功能或模具试验),并写出试验研究大纲和研究试验报告。

2.作出产品设计计算书(如对运动、刚度、强度、振动、热变形、电路、液气路、能量转换、能源效率等方面的计算、核算);

3.画出产品总体尺寸图、产品主要零部件图,并校准;

4.运用价值工程,对产品中造价高的、结构复杂的、体积笨重的、数量多的主要零部件的结构、材质精度等选择方案进行成本与功能关系的分析,并编制技术经济分析报告;

5.绘出各种系统原理图(如传动、电气、液气路、联锁保护等系统);

6.提出特殊元件、外购件、材料清单;

7.对技术任务书的某些内容进行审查和修正;

8.对产品进行可靠性、可维修性分析。

(三)工作图设计: 工作图设计的目的,是在技术设计的基础上完成供试制(生产)及随机出厂用的全部工作图样和设计文件。设计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标准规程和指导性文件的规定,设计绘制各项产品工作图。

1.绘制产品零件图、部件装配图和总装配图。

(1)零件图:图样格式、视图、投影、比例、尺寸、公差、形位公差、表面粗糙度、表面处理、热处理要求及技术条件等应符合标准;

(2)部件装配图:除保证图样规格外,包括装配、焊接、加工、检验的必要数据和技术要求;

(3)总装配图:给出反映产品结构概况,组成部分的总图,总装加工和检验的技术要求,给出总体尺寸;

2.产品零件、标准件明细表,外购件、外协件目录。

3.产品技术条件包括:

(1)技术要求(2)试验方法(3)检验规则(4)包装标志与储运

4.编制试制鉴定大纲(参照zh0001-83):

试制鉴定大纲是样品及小批试制用必备技术文件。要求大纲具备:

(1)能考核和考验样品(或小批产品)技术性能的可靠性、安全性,规定各种测试性能的标准方法及产品试验的要求和方法。

(2)能考核样品在规定的极限情况下使用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3)能提供分析产品核心功能指标的基本数据。

(4)批试鉴定大纲还必须提出工艺、工装、设备、检测手段等与生产要求、质量保证、成本、安全、环保等相适应的要求。

5.编写文件目录和图样目录。

(1)文件目录包括:图样目录、明细表、通(借)用件、外购件、标准件汇总表、技术条件、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其它。

(2)图样目录:总装配图、原理图和系统图、部件装配图、零件图、包装物图及包装图、安装图(只用于成套设备);

6.包装设计图样及文件(含内、外包装及美术装潢和贴布纸等)。

7.随机出厂图样及文件。

8.产品广告宣传备样及文件。

9.标准化审查报告:指产品工作图设计全部完成,工作图样和设计文件经标准化审查后,由标准化部门编写的文件,以便对新设计的产品在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方面作出总的评价,是产品鉴定的重要文件。标准化审查报告分样品试制标准化审查报告和小批试制标准化审查报告。

第3篇:产品设计管理规章制度

产品设计管理规章制度

产品设计是指从确定产品设计任务书起到确定产品结构为止的一系列技术工作的准备和管理,是产品开发的重要环节,是产品生产过程的开始,必须严格遵循"三段设计"程序。

(一)技术任务书: 技术任务书是产品在初步设计阶段内,由设计部门向上级对计划任务书提出体现产品合理设计方案的改进性和推荐性意见的文件。经上级批准后,作为产品技术设计的依据。其目的在于正确地确定产品最佳总体设计方案、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工作原理、系统和主体结构,并由设计员负责编写(其中标准化综合要求会同标准化人员共同拟订),其编号内容和程序作如下规定:

1.设计依据(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包括一个或数个内容):

(1)部、省安排的重点任务:说明安排的内容及文件号;

(2)国内外技术情报:在产品的性能和使用性方面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或产品品种方面填补国内"空白":

(3)市场经济情报:在产品的形态、型式(新颖性)等方面满足用户要求,适应市场需要,具有竞争能力;

(4)企业产品开发长远规划和年度技术组织措施计划,详述规划的有关内容,并说明现在进行设计时机上的必要性。

2.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

3.对计划任务书提出有关修改和改进意见。

4.基本参数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5.总体布局及主要部件结构叙述:用简略画法勾出产品基本外形,轮廊尺寸及主要部件的布局位置,并叙述主要部件的结构。

6.产品工作原理及系统:用简略画法勾出产品的原理图、系统图,并加以说明。

7.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水平分析比较:列出国内外同类型产品主要技术性能、规格、结构、特征一览表,并作详细的比较说明;

8.标准化综合要求:

(1)应符合产品系列标准和其它现行技术标准情况,列出应贯彻标准的目标与范围,提出贯彻标准的技术组织措施;

(2)新产品预期达到的标准化系数:列出推荐采用的标准件,通用件清单,提出一定范围内的标准件,通用件系数指标;

(3)对材料和元器件的标准化要求:列出推荐选用标准材料及外购元器件清单,提出一定范围内的材料标准化系数和外购件系数标准;

(4)与国内外同类产品标准化水平对比,提出新产品标准化要求;

(5)预测标准化经济效果:分析采用标准件、通用件、外购件及贯彻材料标准和选用标准材料后预测的经济效果。

9.关键技术解决办法及关键元器件,特殊材料资源分析;

10.对新产品设计方案进行分析比较,运用价值工程,着重研究确定产品的合理性能(包括消除剩余功能)及通过不同结构原理和系统的比较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方案;

11.组织有关方面对新产品设计的方案进行(a评价),共同商定设计或改进的方案是否能满足用户的要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12.叙述产品既满足用户需要,又适应本企业发展要求的情况。

13.新产品设计试验,试用周期和经费估算。

(二)技术设计: 技术设计的目的,是在已批准的技术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产品的主要计算和主要零部件的设计。

1.完成设计过程中必须的试验研究(新原理结构、材料组件工艺的功能或模具试验),并写出试验研究大纲和研究试验报告。

2.作出产品设计计算书(如对运动、刚度、强度、振动、热变形、电路、液气路、能量转换、能源效率等方面的计算、核算);

3.画出产品总体尺寸图、产品主要零部件图,并校准;

4.运用价值工程,对产品中造价高的、结构复杂的、体积笨重的、数量多的主要零部件的结构、材质精度等选择方案进行成本与功能关系的分析,并编制技术经济分析报告;

5.绘出各种系统原理图(如传动、电气、液气路、联锁保护等系统);

6.提出特殊组件、外购件、材料清单;

7.对技术任务书的某些内容进行审查和修正;

8.对产品进行可靠性、可维修性分析。

(三)工作图设计: 工作图设计的目的,是在技术设计的基础上完成供试制(生产)及随机出厂用的全部工作图样和设计文件。设计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标准规程和指导性文件的规定,设计绘制各项产品工作图。

1.绘制产品零件图、部件装配图和总装配图。

(1)零件图:图样格式、视图、投影、比例、尺寸、公差、形位公差、表面粗糙度、表面处理、热处理要求及技术条件等应符合标准;

(2)部件装配图:除保证图样规格外,包括装配、焊接、加工、检验的必要数据和技术要求;

(3)总装配图:给出反映产品结构概况,组成部分的总图,总装加工和检验的技术要求,给出总体尺寸;

2.产品零件、标准件明细表,外购件、外协件目录。

3.产品技术条件包括:

(1)技术要求(2)试验方法(3)检验规则(4)包装标志与储运

4.编制试制鉴定大纲(参照zh0001-83):

试制鉴定大纲是样品及小批试制用必备技术文件。要求大纲具备:

(1)能考核和考验样品(或小批产品)技术性能的可靠性、安全性,规定各种测试性能的标准方法及产品试验的要求和方法。

(2)能考核样品在规定的极限情况下使用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3)能提供分析产品核心功能指标的基本数据。

(4)批试鉴定大纲还必须提出工艺、工装、设备、检测手段等与生产要求、质量保证、成本、安全、环保等相适应的要求。

5.编写文件目录和图样目录。

(1)文件目录包括:图样目录、明细表、通(借)用件、外购件、标准件汇总表、技术条件、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其它。

(2)图样目录:总装配图、原理图和系统图、部件装配图、零件图、包装物图及包装图、安装图(只用于成套设备);

6.包装设计图样及文件(含内、外包装及美术装潢和贴布纸等)。

7.随机出厂图样及文件。

8.产品广告宣传备样及文件。

9.标准化审查报告:指产品工作图设计全部完成,工作图样和设计文件经标准化审查后,由标准化部门编写的文件,以便对新设计的产品在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方面作出总的评价,是产品鉴定的重要文件。标准化审查报告分样品试制标准化审查报告和小批试制标准化审查报告。

第4篇:产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产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求仓库作业合理化,特制定本办法,凡本公司 有关商品的管理事项,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系指为应销售需要而储存的各型商品 及其供应品。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管理,包括存量计划与控制、进货、出 货、试用、调货、保管、商品帐务作业与作业流程及商品运输等。

□ 存货计划与控制

第一条 本公司各项商品的存量,应由仓库部妥为控制,以避免 资金呆滞或存量不足影响销货,期以达成适货、适量、适时的商品供 应目标。

第二条 销路较广的商品,仓库部应于每月 10 日(或随时)会同各 有关部门,参照以往销售记录、市场状况及营业计划等因素,分别机 动制订最合适的订购点、订购量以及安全存量。

第三条 订有订购点、订购量及安全存量的商品,应由仓库部确 实据以控制,存量到达订购点时,应及时申请购货补充。

□ 进货

第一条 所有商品,不论购入、销货退回、旧货估回或试用、表 演收回等,均应经仓管单位检验后始得入库。

第二条 仓管单位应将每项进库的商品,限于翌日清晨以前详加 验收后,列记商品型号入帐,俾凭以控制每件商品的性能。

第三条 商品的验收,应依有关的订购单、提货单、验收单等所 列的品名、型号或规格办理验收。如发觉型号、规格不符或外箱破损 等情形时,应即通知进货或采购单位办理。

第四条 因试用、表演、更换、销货退回、调货等而重新入库的 商品,于交回时应保持领用时的状况,若有损坏,应由仓库部会同服 务部鉴定修护费用后,由领货人照价赔偿,若附件遗失或不全时,则 应由领货人依据商品价格赔偿。

第五条 进货单位收货时,如发觉附件短少、数量不符或商品破 损、性能变质时,最迟应于收货次日通知发货单位,否则概以完整论。

第六条 各单位不得于销货退回时未经仓管单位签认而自行于销 货报告上予以销退。

□ 出 货

第一条 仓管单位应在下列六种情况下出货:

1.交货。

2.交客户试用。

3.示范表演。

4.本公司同仁之职前或在职训练使用。

5.展示中心陈列。

6.本公司各单位因业务需要而借用。

第二条 除上述各项出货外,总公司仓库部可随时视实际情形的 需要对分公司出货。

第三条 各项出货除仓库部对分公司的出货应凭分公司填具的"商 品(供应品)订货单"出货外,其余各项出货应由出货人出示业经其单 位主管亲笔签准的"商品(供应品)领货单"及"商品(附件)领货记录卡" 向仓管人员出货。

第四条 仓库部于接到分公司的订货单时,应即于当日发货,如 缺货而须调拨供应时,亦应于当日回复预定供货的日期。

第五条 仓库部库存充足时,应依据过去的销售资料统计及各分 公司市场需要的预测,随时注意分公司库存情形,将库存商品依比例 分配给各分公司。

第六条 任何出货,仓管人员均应于出货当日将有关资料入帐,以利存货的控制。

第七条 各单位人员向仓管单位领货时,应在仓库的柜台办理,不得随意自行进入仓库内部,各仓管人员得拒绝任何人擅自入内。

第八条 出货人于商品领出时,应同时要求仓管人员详予检查商 品的性能、品质及附件是否优良或齐全,否则概以完整论。

第九条 商品领出后,严禁出货人擅自将所领出的商品移转给其 他同仁或其他单位或任意更换商品予客户。

第十条 库存商品经出货后(除陈列展示外)一律限于当天还仓或 开立发票交货,如当天未能交货而必须交予客户试用者,则应按规定 办理。

□ 试 用

第一条 为推广市场及服务顾客起见,本公司部分商品可应顾客 的要求,作短期的试用。

第二条 为保持商品的流通,各型商品均应依试用规定期限归还,营业单位主管的试用期限核准权限最高为 7 日,若因特殊情形而需超 过此期限者,则应事先以书面表明理由及希望延长天数,报请所属副 总经理核准,书面报告即日转交仓管单位作为延长试用的凭证。

第三条 试用的规定: 营业人员在外试用的商品最多不得超过

3 件,如超过 3 件,而欲再行出货时,则"商品(供应品)领货单"及"商 品(附件)领货记录卡"须经仓库单位主管加签核准后始得出货(分公司 由单位主管加签核准)。

第四条 各单位主管应负随时审查在外试用的商品有无未经核准 而超越期限之责,若经仓库部发觉各单位的试用商品有超越期限者,则该单位主管应即追回试用商品并缴还仓库部。

第五条 申请试用时,应取得经客户盖章及负责人签字的"商品试 用签收单"并应填明客户之详细地址、电话号码以及约定的试用天数,俾由仓管单位主管负责查证,若因特殊情形无法取得正式签收单时,则应于试用当天将商品试用签收单呈报单位主管签核后,交仓管单位 收存,仓管单位主管应根据该签收单上所列资料派员予以查证。

第六条 "试用签收单"应于出货的当日交仓管人员保管。

第七条 试用签收单的内容必须与事实相符,所有要项均应确实 详填,营业人员不得假借理由伪造"商品试用签收单"。

□ 调 货

第一条 为调节各地的需要,仓库部应保有各分公司库存情形的 动态记录,并可根据需要,随时发出调货通知。

第二条 各分公司与总公司各营业部间的调货,应由仓库部以"商 品(供应品)调拨单"统筹办理,严禁各单位间擅自调拨。

第三条 仓库部的紧急调货单应视为调货命令,各单位对仓库部 所发出的"紧急调货单",除非该项商品将于三天内交货,否则均不得 对该项调货的要求予以拒绝,并应依通知的内容,尽速于二日内(自 通知发出之日起算)办理完毕。

第四条 若分公司以将在三天内开立发票销货为由,拒绝调货,则仓库部应得根据销货报告与存货帐表查核该单位对调货通知的答复 是否确实。

第五条 仓库部的调货通知以及各分公司对调货的答复,均应以 书面办理,但紧急时得由主管以电话联络,唯应随即补行书面通知并 应在备注栏内加注电话联络的日期、时间等。

□ 保 管

第一条 仓库部及各分公司可就既有的仓库场所,分别陈列各项 商品并予保管。

第二条 各仓的仓管人员应负责综理该仓商品的出货、储存、保 管、检验及帐务表报的登录等业务。

第三条 仓管人员对于所经管商品的排形以利于先进先出的作业 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第四条 商品应考虑其忌光、忌热、防潮等因素妥为存放,仓库 内部应严禁烟火,并定期实施安全检查。

第五条 库存商品如有呆废或损毁非仓管人员可自行克服,仓管 人员应即填具"商品送修单"连同商品送交服务单位修护。

第六条 各仓除仓管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

第七条 仓管人员对于所经管的库存商品应予严密稽核清点,各 仓并得随时受单位主管或财务部稽核人员的抽点。

第八条 每年年终,仓库部应会同财务部、服务部等共同办理总 盘存,盘存时必须实地查点商品的规格、数量是否与帐面的记载相符。

第九条 盘点后应由盘点人员填具盘存报告表,如有数量短少、品质不符或损毁情况,应详加注明后由仓管人员签名负责。

第十条 盘点后如有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由仓管单 位主管呈现董事长核准调整,若为保管责任短少时,则由仓库部经管 人员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直接保管商品的仓管人员异动时,应由其所属的单位 主管查列库存商品的移交清册后,再由交接双方会同监交人员实地盘 存。

□ 商品帐务作业与作业流程

第一条 凡商品的进货如系新购,则采购单位应负责于抵库前三 日内将有关的订购单、提单、或验收单等交仓管单位,才由仓管单位 凭以验收登帐;抵库之商品如系商品类,则仓管人员应将其型号等详 列于"型号登记簿"上,如系供应品,则应将其规格、数量等详细登入 "存货日记簿"上,仓管单位并应于进货的怠日,根据实际进货之规格、数量填制"商品(供应品)进库单",除第四联自行留存外,余第一、二、三联应即转送财务部入帐。

第二条 各分公司的进货应凭"商品(供应品)订货单"向仓库部订 货。

第三条 仓库部对各分公司的订货,应于接到订货单的当日答复 并出货,出货时应填制"商品(供应品)调拨单",除第四联自存外,第 一、二、三联应连同商品寄送进货单位签收进货之。

第四条 各分公司于收到仓库部寄下的商品时,应即根据"货品交 运明细表"及"商品(供应品)调拨单"上所载的进货内容办理验收进货 后,于"商品明细表"或"存货日记簿"上入帐,"商品(供应品)调拨单" 应于验收无误时签收后,将其第二联寄还仓库部,第三联连同"货品 交运明细表"第二联寄送财务部,第一联自行留存。

第五条 仓管人员应就所保管的商品按型号或规格分别列记于"型 号明细表"或"存货日记簿"上。

第六条 库存任何商品的出货,一律限由领货人出示业经单位主 管

签准的"商品(供应品)领货单",营业单位人员并应另填"商品(附件)领 货卡"等作为出货的凭单。

第七条 "商品(供应品)领货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领货人交单 位会计员存查,第二联由仓管单位存查。"商品(附件)领货卡"由仓管 单位于每月月底当天将营业单位各月内所领出商品尚未还仓部分逐一 依人员别过入新卡后,发文至各单位并由各单位会计员统一代为保管。

第八条 库存商品经出货后,仓管人员应即于当日凭"商品(供应 品)领货单"上的记载登入"型号登记簿"中有关的记载栏内,作为该商 品去向的追踪,"商品(附件)领货记录卡"则应于出货时,由仓管人员 签注后,即交还原出货人。

第九条 领货人除于出货的当日即行开立发票交货外,否则统限 于出货的当日下午下班前将领出的商品归还仓管单位。如经持往客户 处试用致无法还仓时,亦应于出货的当日下午下班前,将业经客户正 式盖章签收或单位主管签准的"商品试用签收单",持交仓管人员保管。

第十条 领出的商品如系已洽妥欲交货者,则领货人应于出货后,根据"商品(附件)领货记录卡"上的型号、号码等有关的资料,另填" 交货通知请示单",请示核准后,交单位会计员开立发票。

第十一条 各营业单位的会计员于开立发票时应先核对"交货通知 请示单"内有关客户名称、型号、号码等的记载是否与"商品(附件)领 用记录卡"上所载相符,同时并应根据卡上所载内容详细记载于发票 摘要栏内,不得误登或漏登。

第十二条 领出的商品如系供客户试用、表演或更换等而还仓时,原领货人应将商品及"商品(附件)领用记录卡"一并持至仓库部,由仓 管人员负责验收后在"商品(附件)领用记录卡"上签收并将原领货人的 "商品(供应品)领货单"加注商品还仓日期后作废。还仓的商品若经发 现有毁损或附件短缺情形时,则仓管人员应依据实际验收情形,另行 填制"商品(附件)毁损赔偿明细单",交由领货人签认后,第一联由领 货人留存,第二联送财务部扣款,第三联由仓管人员留存。

第十三条 凡营业单位于销售商品时应客户要求必须估回旧货时,应依"权责划分办法"的规定,事先请示核准后,始得办理估回旧货手 续。旧货估回时,应即填制"商品(供应品)进库单"同时在备注栏内注

明"旧货估回"等字样,并依"权责划分办法"的规定,呈请签准后,连 同商品向仓管单位办理商品进仓。

第十四条 仓管人员于收到估回旧货的商品时,应依"商品(供应 品)进库单"上所载的内容,办理签收入帐,第二联交由原持货人持回,交单位会计员附于当日的货报告上,一并送交财务部稽核,第三联由 仓库部留存。

第十五条 凡营业单位于销售商品时遇有销货退回情形发生时,应即填制"商品(供应品)进库单"同时在备注栏内注明"销货退回"字样,并依"权责划分办法"的规定呈请签准后,连同商品向仓管单位办理货 物进仓。

第十六条 仓管人员于收到销货退回的商品时,应即行详细检查,如无毁损或附件短少情形者,应即在"商品(供应品)进库单"上予以签 收后同时登入"商品登记簿",内并将"商品(供应品)进库单"的第一联 转送财务部入帐,第二联交由原持货人持回交单位会计员办理销货退 回手续后附于当日的销货报告上一并送交财务部稽核,第三联仓库部 留存。如商品经仓管人员检查发现有毁损或附件短少情形时,应即依 实际验收的情形另行填制"商品(附件)毁损赔偿明细单",交由原持商 品人签认后,第一联由原持商品人留存,第二联送财务部扣款,第三 联由仓管人员留存。

第十七条 供应品经出货后,如系耗用,则领货人应填具"附件(供应品)耗用单",并依,"权责划分办法"规定呈报核准后,交仓管 单位凭以销帐。

第十八条 各营业单位会计员于填制销货报告时,不得有漏填型 号的事情发生。凡未经出货,各营业单位会计员不得擅自虚开发票。如因实际需要应由该笔交易的经办人事先书面层呈所属副总经理核准 后,始得先行开立发票,惟该书面报告应随同销货报告转送仓管单位 保管之,如未经附送书面报告者,一律不予核计实绩。

第十九条 仓管人员应每日根据销货报告分别销帐,不得误销或 漏销。

第二十条 库存商品如因不可避免的因素,致有所毁损或待料时,仓管人员应填具"商品送修单"述明缺件或故障情形,连同商品送服务 单位修护。分公司若无法自行克服时,亦应填具"商品送修单",并应 将货物寄送仓库部,统由仓库部转送服务部修护。

第二十一条 "商品送修单"一式四联,第一联由送修单位仓管人 员存查,第二、三联由送修单位连同商品送仓库部转送服务部签收后,第二联由仓库部留存,第三联由服务部留存,第四联由服务部填妥预 定修妥日期后,寄还送修单位交仓管人员收存。

第二十二条 服务部修妥送修的商品后,应将原留存的"商品送修 单"第三联及商品一并持交仓库部并由仓管人员签收后收存,如该商 品系分公司送修的商品,则仓管人员应于两日内寄还送修单位。

第二十三条 分公司送修的待料商品,除非向仓库部办理调拨手 续转由仓库部进货,否则一律视为存货帐上的库存商品。

第二十四条 仓管人员应于每日自行清点所经管的商品,分公司 的仓管人员并应于每周末及每月月底当天清点后,填制"商品存货月 报表"及"供应品存货月报表"寄送总公司仓库部及财务部核对,仓库 部在核对无误后,于次月 5 日前呈报迄上月底止全公司"商品存货月 报表"及"供应品存货月报表"。

□ 商品运输

第一条 本章所称"商品运输"系指业经抵达本公司仓库部的一切 商品其正式销售前之运送,凡新购商品其抵库前的一切运输问题概由 采购单位负责与供货厂商洽办。

第二条 凡有关仓库部与各单位间的商品运输,包括运输人员、运输车辆、车辆调配、货品包装托寄、保险、索赔等,概由仓库部负 责,并会同有关单位办理。

第三条 凡本公司库存商品的运输,除由公司备置车辆输送外,并视实际业务的需要,由仓库部会同总务部洽请托运处托运。

第四条 商品运输前,仓管人员应妥善处理装箱、包装、搬运等 工作,以确保运输商品的安全。

第五条 商品交运时,仓管人员除应将交运件数详细登载于"货 品交运明细表"上,交由运送人员持往运往单位凭以签收外,并应另 行填制"商品(供应品)调拨单"寄往运往单位签复,同时作为其进货的 入帐凭证。

第六条 凡商品经由公司车辆运送时,有关车辆的调配等悉依"车 辆管理办法"办理。企业部定货单编号办法

□ 附则

第一条 各分公司商品管理可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 本办法自呈奉总经理核准之日起实施。

1.凡本公司产品的订货单编号及工程承揽的工作号,均依本办法 的规定编订。

2.本编号由 7 位数字组成,共分三段,其代表内容如下:

(1)合约号:4 位数字,各企业部从 0001 依次与客户所订合约次 序流水编号,每三年另从头开始。

(2)项号:同一合约内有多项不同工程须分别登记成本或分别计 价者,又如同一合约内有多项规范不同须分别登记成本,分别计价,分别发工制造者,均在同一合约号后附加两位数字之流水编号,不同 合约号之项号均从 01 开始,一合约只有一种二种工程或一种产品者,此项号乃为 01。

(3)变号:表某合约中某项遇设计变更,规范变更,数量变更者 依次编为 1、2、3……。各上项变更则为 0。

3.各项工程或各项产品制造的发工、领料、成本等制造费用均 以此项编号归户登帐,工程及制造进度的追踪亦以此为准。

注:此项编号虽各企业部重复,但领料单、发工单均载有部门 编号与此联合运用,当不致混淆。

规章制度

it规章制度

汽车修理规章制度

幼儿教师规章制度

外联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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