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用药活动实施方案
第1篇:合理用药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合理用药”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合理用药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公众合理用药的意识,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诸城市实施方案(2014-2016)》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及工作目标
以“合理用药”为宣传主题,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科学的用药理念为指导,合理用药科普知识为主要内容,采用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宣传合理用药知识,大力宣传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普及合理用药知识,增强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关注药品安全的良好环境。
二、宣传活动组织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经理任副组长,公共卫生管理专(兼)专职人员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宣传活动的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三、宣传重点内容
(一)宣传与群众合理用药密切相关的用药知识及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使公众了解药品的相关知识和政府监管的主要措施,以及公民在药品消费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介绍药品之间可能产生的相互作用、药品不良反应等常识,使公众了解“是药三分毒”的道理,养成严格遵医嘱和按药品说明书用药的习惯。
(三)介绍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现状和有关规定,增强公众对不良反应报告的参与意识。
(四)普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使公众了解滥用抗菌药物的严重危害。
(五)介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有关常识,使公众了解药品生产和经营管理有着严格的许可条件和管理规定。
(六)介绍出现假、劣药品的成因,使公众了解药品市场现状与
加强监管的关系,共同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四、宣传活动形式
(一)广泛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横幅、标语等载体系统宣传合理用药知识。
(二)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咨询会等方式,将宣传活动常任深入到居民家庭,把合理用药的知识送到居民手中。
(三)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单,广泛宣传用药知识,增强群众合理用药的意识。
(四)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合理用药的能力。
(五)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门前悬挂“公民合理用药、请严格按医嘱和药品说明书用药、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请勿滥用抗生素”等宣传标语,设置合理用药知识宣传栏并指导消费者、患者合理用药,清理家庭过期药品。
五、宣传活动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此次宣传活动的重要性,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滥用药品案件和不良反应事件,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二)认真做好宣传活动的组织工作,精心筹划,带着居民一起参加宣传活动。
(三)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各方面的沟通和协调,引导社会力量搞好宣传。
2014年1月
第2篇:合理用药监控实施方案
合理用药监控实施方案
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规章和指南,经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立“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督导组”,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一)合理用药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马仁堂
成 员:金振亮 王睿 徐叶丽 石兰英 安玉娥 段爱静
办公室设于医务科
(二)督查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医院合理用药的目标和要求;
2、召开会议,讨论药品使用管理和临床合理用药等事项;
3、每周对临床科室和医师实施合理用药检查、考评,实施处方评价;
4、整理、统计合理用药检查考评结果,向院领导汇报,并反馈给各临床科室,督促临床科室和医师对不合理用药限期整改;
5、定期公布全院药品的使用情况并通报医师合理用药评价情况;
6、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对科室或个人的奖惩决定。
二、合理用药检查范围与判断标准
检查范围:我院所有具有处方权医师开具的门诊处方和所有管床医师所下达的医嘱,以抗菌药物、中草药及其他药物的临床应用是否合理为主要内容。
判断标准:用药合理性评价结论分为合理、不合理。
(一)用药完全符合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为合理,具体要求为:
1、因病施治,对症下药,所用药物有相应适应症;
2、药物选择适当;
3、药物剂量、给药方法、时间及疗程适当;
4、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
5、符合抗菌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分级使用管理原则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相应管理办法。
(二)用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理:不合理用药处方包括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方为用药适宜性不当处方:
(1)适应证不适宜的;
(2)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3)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4)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5)重复给药的;
(6)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特别是药物代谢相互作用可能导致患者不良后果的情况);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方为超常处方:
(1)无正当理由的大处方的(门诊处方一次性金额超过150元的);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3)无适应证用药,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4)根据医保患者点药开具处方,而患者疾病又无治疗需求的;(5)医保患者的处方中自费药品使用存在不合理现象的;(6)门诊医师开具止痛药,同一患者超过一盒的;
(7)出院带药时,保险患者超过一周用量,自费患者超过2周用量的。
三、管理措施:
1、管理方式以总量控制(全院及各科室药品使用比例)、分级管理、动态监控、定期通报、知情告知等相结合,落实各科室用药、医师用药情况、医师合理用药评价等监控,并通报监控情况。
2、将全院抗菌药物平均使用率控制在20%以内。根据各科室的实际工作情况,对各临床抗菌药物的使用率进行亮化并按所定标准执行考核。
3、将合理用药纳入医疗质量考核,并作为考核医师的一项指标。
4、分级管理
(一)各临床科主任为本科室合理用药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对本科室合理用药实施管理职责。
(二)合理用药督查领导小组负责监控全院用药情况,并定期将结果汇总上报。临床药师必须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督导组报告。
(三)临床医生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疗程、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用药方案应强调个体化原则,要充分考虑药物的成本与疗效比;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病情和药物特点进行必要检验和影像监测,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四)临床医生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和剂量范围,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适应症和剂量范围者,应报医院药事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同时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五)使用贵重药品、医保患者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六)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控工作,临床用药中一旦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必须报告药剂科及临床合理用药督导小组。
5、检查考核方法
(一)临床合理用药督导领导小组每周对病房及门诊的临床用药情况进行督查一次,对每位医师的病历或处方进行分析,将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向院领导汇报,并反馈给各相关科室。
(二)对有异议的用药情况,将由督查领导小组向院领导汇报,请专家做出最终评价。
(三)由临床合理用药督查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对各科室进行考核,每月将四次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对各科室进行打分。
四、奖惩
1、每月各科室的用药情况,平均分低于90分的科室,将给予一票否决。
2、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控制好的科室,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加质控分2分。
3、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及先进个人评选相挂钩,屡次出现不合格用药现象的医师将被取消个人年终评选先进的资格;同一科室在考核年度内连续出现三次考核不达标者,将对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取消科室年终评优资格,科室科主任将取消个人年终评优资格。
4、考核年度内三次以内被评判为不合理用药的医师,年度医疗考核为不合格,并予以通报批评;考核年度内三次以上被评判为不合理用药的医师,将给予100元的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因不合理用药导致医疗事故者除以上处罚外,暂停医师处方权,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考核通过后方可恢复处方权。
5、因不合理用药导致严重后果和纠纷者按医院《奖惩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五、申诉
对于“不合理用药”判定结果和处理有异议者,在接到处理通知五个工作日内,由所在科室向合理用药督查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同放弃申诉权。合理用药督查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诉内容进行复核。
六、附 则
1、凡因不合理用药引发纠纷的或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另行处理,与以前规定有不符或重复的按本方案执行。
2、本方案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
3、本方案中的合理用药是指由注册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实施的药物治疗。本方案适用于我院所有具有处方权的医师。
第3篇:合理用药监控实施方案
合理用药监控实施方案
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规章和指南,经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此实施方案。一、组织管理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立“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督导组”,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一)合理用药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董均先
成 员:宋燕坪 颜祥平伏清亮 王益潇 董泽勇 办公室设于医务科
(二)督查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医院合理用药的目标和要求;
2、召开会议,讨论药品使用管理和临床合理用药等事项; 3、每周对临床科室和医师实施合理用药检查、考评,实施处方评价; 4、整理、统计合理用药检查考评结果,向院领导汇报,并反馈给各临床科室,督促临床科室和医师对不合理用药限期整改; 5、定期公布全院药品的使用情况并通报医师合理用药评价情况; 6、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对科室或个人的奖惩决定。二、合理用药检查范围与判断标准
检查范围:我院所有具有处方权医师开具的门诊处方和所有管床医师所下达的医嘱,以抗菌药物、中草药及其他药物的临床应用是否合理为主要内容。
判断标准:用药合理性评价结论分为合理、不合理。
(一)用药完全符合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为合理,具体要求为: 1、因病施治,对症下药,所用药物有相应适应症; 2、药物选择适当;
3、药物剂量、给药方法、时间及疗程适当; 4、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
5、符合抗菌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分级使用管理原则、一类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相应管理办法。
(二)用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理:不合理用药处方包括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方为用药适宜性不当处方: (1)适应证不适宜的;
(2)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3)用法用量不适宜的;(4)联合用药不适宜的;(5)重复给药的;
(6)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特别是药物代谢相互作用可能导致患者不良后果的情况);(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方为超常处方:
(1)无正当理由的大处方的(门诊处方一次性金额超过150元的);(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3)无适应证用药,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4)根据医保患者点药开具处方,而患者疾病又无治疗需求的;(5)医保患者的处方中自费药品使用存在不合理现象的;(6)门诊医师开具止痛药,同一患者超过一盒的;
(7)出院带药时,保险患者超过一周用量,自费患者超过2周用量的。
三、管理措施:
1、管理方式以总量控制(全院及各科室药品使用比例)、分级管理、动态监控、定期通报、知情告知等相结合,落实各科室用药、医师用药情况、医师合理用药评价等监控,并通报监控情况。
2、将全院抗菌药物平均使用率控制在50%以内。根据各科室的实际工作情况,对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的使用率进行亮化:中医骨伤科≤28%,手足创伤科≤53%,脊柱创伤科≤58%,关节外科≤53%,并按所定标准执行考核。
3、将合理用药纳入医疗质量考核,并作为考核医师的一项指标。 4、分级管理
(一)各临床科主任为本科室合理用药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对本科室合理用药实施管理职责。
(二)合理用药督查领导小组负责监控全院用药情况,并定期将结果汇总上报。临床药师必须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督导组报告。
(三)临床医生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疗程、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用药方案应强调个体化原则,要充分考虑药物的成本与疗效比;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病情和药物特点进行必要检验和影像监测,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四 临床医生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和剂量范围,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适应症和剂量范围者,应报医院药事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同时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五)使用贵重药品、医保患者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六)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控工作,临床用药中一旦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必须报告药剂科及临床合理用药督导小组。 5、检查考核方法
(一)临床合理用药督导领导小组每周对病房及门诊的临床用药情况进行督查一次,对每位医师的病历或处方进行分析,将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向院领导汇报,并反馈给各相关科室。
(二)对有异议的用药情况,将由督查领导小组向院领导汇报,请专家做出最终评价。
(三)由临床合理用药督查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对各科室进行考核,每月将四次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对各科室进行打分。 四、奖惩
1、每月各科室的用药情况,平均分低于90分的科室,将给予一票否决。
2、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控制好的科室,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加质控分2分。
3、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及先进个人评选相挂钩,屡次出现不合格用药现象的医师将被取消个人年终评选先进的资格;同一科室在考核年度内连续出现三次考核不达标者,将对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取消科室年终评优资格,科室科主任将取消个人年终评优资格。4、考核年度内三次以内被评判为不合理用药的医师,年度医疗考核为不合格,并予以通报批评;考核年度内三次以上被评判为不合理用药的医师,将给予100元的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因不合理用药导致医疗事故者除以上处罚外,暂停医师处方权,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考核通过后方可恢复处方权。
5、因不合理用药导致严重后果和纠纷者按医院《奖惩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五、申诉
对于“不合理用药”判定结果和处理有异议者,在接到处理通知五个工作日内,由所在科室向合理用药督查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同放弃申诉权。合理用药督查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诉内容进行复核。六、附 则
1、凡因不合理用药引发纠纷的或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另行处理,与以前规定有不符或重复的按本方案执行。 2、本方案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
3、本方案中的合理用药是指由注册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实施的药物治疗。本方案适用于我院所有具有处方权的医师。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合理用药活动实施方案》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