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规章制度(热门6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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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大学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礼仪协会以塑造学院学生健康形象为宗旨,以提高学院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向学校展示风采。
第二条礼仪协会隶属于旅游专业部。
第二章工作要求
第三条礼仪协会承担学院下达的礼仪接待工作。代表学院学生形象,参加大型活动的公关和接待工作。
第四条旅游部定期指导礼仪协会进行培训,培训由专业指导老师讲授。第五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求有良好的精神面貌,较好的素质文化,仪表举止礼貌文明,坐立行走体态端正,时刻谨记自己代表学生形象。
第六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积极主动的工作热情,和正确的工作态度(工作时,不许迟到,早退。工作时必须认真负责,不得打闹,嬉戏。不得把个人的情绪带到工作中影响到工作的进度)。凡有活动,分配到的工作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推卸工作,(上课,病假除外),如临时有特殊情况者,必须找人代替自己的工作岗位。
第七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求在活动开始前三十分钟,完成着装和化妆,各自就位。
第八条每次礼仪活动必须化妆,妆容要求适中即可,不必太浓。着装需按照要求一般必须穿高跟鞋。其他首饰等装饰品的佩戴需符合要求,在体现整齐划一的基础上,展现个人风采。
第九条礼仪协会代表学生形象,个人如在校外接到工作,均以个人名义参与,不得以学院礼仪协会名义参与;参与校外活动的队员必须在国家允许的各项规章制度下开展工作并对自身安全负责。
第十条工作精神
1、团结合作:强调团队精神,协同合作。要求队员行动整齐划一,即服装整齐,行动统一,活动准时。
2、务实创新:积极作好本职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礼仪协会特点进行自我完善,作为学院一大亮点并不断创新。
3、精品概念:每一次活动即是一次演出,每一个队员都是主角,每一个岗位都是第一线,必须认真对待。
第十一条礼仪协会物资包括:礼仪服,公用化妆品。此物资由旅游部统一管理,物资放于旅游部办公室,注意物品特别是服装的防潮,防蛀。物资将来如有添加,管理制度同前。
第十二条其他部门借用礼仪协会物品,必须出示借条;借条必须包含所借物品,归还日期,及其主管部门的公章。
第十三条礼仪协会成员参加活动使用服装必须经由礼仪协会队长同意,方可取用。活动结束后,必须在三天内,清洗后归还。若出现物品损坏、遗失现象则应按情节性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做出相应的赔偿。
第三章礼仪协会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礼仪协会队员根据工作情况加相应的个人量化分(10分制。态度3分、表现4分、仪表3分)。由负责人负责工作情况登记,每学期末统一交到旅游部负责人处。
第十五条对于活动不积极者,或无故缺席工作任务两次或以上者,经其他队员或队长反映,由旅游部审查确实后予以解聘。
第十六条按照出勤和工作的情况,每个学期根据综合情况评出“年度最佳礼仪小姐”,并予以一定的奖励,在例会上予以公报和颁奖。
篇二:大学规章制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甘肃政法学院大学生社交礼仪协会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协会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大学生社交礼仪协会活动秩序,健全本协会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协会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协会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甘肃政法学院大学生社交礼仪协会》,请各成员务必遵守。
一、会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会议规定:
(1)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秘书部制定签到表,开会或开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秘书处做好考勤记录;
(2)在会议和活动期间,与会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不得擅自离场,手机调到震动或者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请举手示意。情节严重且屡次不改者,可开除出会;
(3)活动中必须积极主动,不得推三阻四,否则写500字以上的自我检讨,屡教不改者,开除出协会;
(4)活动策划时必须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二)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应在事前向部长请假。征得部长同意后方可缺席,相关部长在会议前将请假人员名单及原因交至秘书部;
(2)若开会或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该成员在事先说明,则不予追究;
(3)如有特殊情况并已向辅导员请假,则需出示请假条以作证明;
(4)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即自动退会;
(5)协会成员迟到5次以上,请假6次以上,旷会5次以上则视为自动退会。
篇三:大学规章制度
一、理事会组成制度
1、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到三名,各部部长各一名。
2、协会下设秘书处、礼仪培训部、模特部、宣传部、外联部和礼仪模特部。
二、理事会竞选制度
1、礼协会长由竞选产生,评定标准由本学年各项表现和团委老师的`意见综合评定。
2、副会长由会长按学年综合表现推荐人选,最后再由团委老师评定产生。
3、各部部长由副部竞选产生,评定标准参照本学年各项表现和个人能力。
4、环节竞选时间定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期末。
三、理事会纳新制度
1、纳新人员分为各部干事和礼仪模特部成员。
2、干事协助各部副部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安排,礼仪模特部成员负责礼仪服务和模特表演。
3、干事要求办事负责,勤快积极,能力强;礼仪模特部成员要求具备一定的身高、形象条件。
四、协会奖惩制度
1、协会例会、集体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自动除名。半学期统计处理一次。
2、每学期制定日常礼仪服务名单,由礼仪模特部成员轮流出礼仪。轮到的同学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服务达两次者,取消评定优秀会员的资格。
3、重要礼仪服务活动的人员由团委老师制定,如有事(经核实情况属实)不能参加,亲自找老师请假,一学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服务达两次者,自动除名。
4、协会考勤由秘书处负责现场记录。
篇四:大学规章制度
(一)值班制度
1. 值班时间:具体值班时间看《学生会干部值班表》
2. 值班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3. 值班人员: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安排。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及缺勤。如若有事不能正常值班,需填写请假条,请主席签字。
4. 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5. 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6. 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7.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妥善处理和报告突发事件。
8. 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时间邀请外人到办公室学习、玩闹,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物品和处理私事。
9. 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同学,认真听取、耐心处理来访同学的事情。
10.值班人员不得用学生会电话打私人电话。
(二)物品管理制度
1. 办公室内的所有物品为学生会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借用。
2. 全体学生会干部应自觉爱护办公室财物,任何人未经团委老师和学生会主要负责人允许,不得私自外借或挪用办公室物品。
3. 学生会各部门如需借用办公室物品,应告知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借用目的及归还日期,使用时应遵守办公室相关制度,特别是做到节约使用,并确保按时完好归还。如在使用办公室或办公室物具期间,有损坏,须由办公室进行登记,并酌情赔偿。
4. 办公室的钥匙由办公室干事轮流保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配制、使用。
5. 各部门若要在办公室存放东西必须作好登记,并于规定时间内取走。
(三)请假制度:
凡是遇事(如上课、生病等)不能参加其次活动的干事得在活动前先在请假本上登记请假,并说明原因。经主席准假方可。
(四)例会制度:
1. 办公室所有成员应按时参加学院召开的例会及工作总结会议。
2. 定期举行会议,并作会议记录,总结前一段时间的工作有哪些不足,为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并讨论下一段要开展的各项工作。
3. 在本部各项活动开展之前都要召开活动准备会,分配任务,要求各成员务必出席。
4. 开会期间遵守会议制度。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事先请假。每次例会必须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迟到3次以内给予警告。
(五)考评制度
1. 考评每月举行一次,办公室成员根据自己在一个月内的学习、感受、体验写一篇文章。
2. 所有学姐学长根据学生会新成员成员平时具体表现给每个学生会新成员打分。
3. 综合各方面的表现,选出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表扬。
(六)卫生制度
1. 所有人员在办公室内部务必保持办公室整齐清洁。
2. 宣传部出完海报后务必及时做好清洁工作。
3. 各部门存放在办公室的物品务必保持堆放整齐。
4. 值班人员应搞好基本卫生,保持办公室清洁。
篇五:大学规章制度
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创建和谐美好校园,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此制度更好地规范旅游学院教室、寝室卫生检查,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一、教室卫生检查制度
检查时间:每周日至周四下午(18:00~18:40)
检查人员:生活部成员1名+学生会其他成员2名+班级生活委员1名
检查规则:1、双月07级生活委员查教室卫生,单月08级查教室卫生,每天一名,由生活部专人每天通知
2、附教室卫生检查细则
检查要求:1、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严格按照细则,进教室检查后方可评分
2、工作时,请工作人员注意言谈举止,严禁嬉戏打闹
3、由于教室条件差异,检查时大、小教室要区分对待,缩小误差
4、教室未打扫以50分计,并在表右边空白处注明,检查表必须用
黑色中性笔填写,严禁涂改
奖惩制度:每周平均分最高教室且该班生活委员表现良好班级,授予“优秀文明教室”称号,颁发流动锦旗,并给予10、00元的奖金
每月有三次以上(含三次)未打扫教室或连续三周平均分全院倒
数班级,每次罚款30、00元,以示警戒、二、寝室卫生检查制度
检查时间:每周三下午(15:00~16:00)
检查人员:生活部成员+班级生活委员(生活部成员在周二或周三上午通知07或08级生活委员于于周三下午15:00准时到学生会办公室接受任务分配)
检查规则:1、双月08级查寝室卫生,单月07级查寝室卫生,生活部成员(3
名)+班级生活委员(6名),分成三组,每组3人,由生活部成员任组长,组长仅负责监督,组员进行评分,并实行本班宿舍回避制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将邀请各班的辅导员参与到我们的卫生检查工作中来,以便深入的了解同学们的生活。
2、每月前两周检查大一寝室卫生,第三周检查大二寝室卫生,第四周大一、大二寝室随机抽查
检查要求:1、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敲门后方可进入寝室,注意
言行举止
2、检查期间(15:00~16:00),请每个宿舍至少留1名同学,以方便工作人员检查
奖惩制度:1、每月平均分最高寝室,颁发“优秀文明寝室”流动锦旗,前三名,荣获“优秀文明寝室”称号,报辅导员,全院通报表扬
2、每月未打扫寝室或敷衍了事的寝室,报辅导员,全院通报批评
3、拒绝检查、看到工作人员快速关门离去或躲避等故意行为,情节恶劣的,以不配合旅游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工作报辅导员,班级或个人全院通报批评
4、以上为寝室卫生检查制度,未尽事宜,参照教室卫生检查制度执行,如遇特殊情况(如上课、学校活动),则特殊处理,另行通知
三、生活委员考勤制度
1、生活委员会议、常规活动(教室、寝室卫生检查)实行签到制度,以对生活委员进行考勤,作为期末评优依据
2、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或常规活动,可以请假,但必须交假条,若当时情况紧急,可以电话或短信请假,事后补交假条
3、凡无故旷勤2次以上(含2次)或无故请假超过5次者,取消“优秀生活委员”评选资格,不予“优秀文明教室”称号(特殊情况请假除外,如上课)
篇六:大学规章制度
第一条 计科系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创业基地)在计科系领导关心和帮助下,由计科系大三毕业的学生负责建设与管理。
第二条 创业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以培育大学生自主创业意识和提升创业能力为主要目标,为我系在校大学生和部分毕业生的创业行动提供硬件支持与运营指导。
第三条 为加强对创业基地的管理,我校设立计科系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成员由系部领导、系部老师和主要负责人组成。管委会主任由我系领导担任。
管委会职责为:
(一)全面负责创业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审核创业基地的发展规划;
(二)制定创业基地的管理制度,组建创业导师团队;
(三)筹措和管理创业基金;
(四)研究和帮助解决入驻企业在创业过程中的困难;
(六)指导创业服务工作和入驻企业的创业活动。
第四条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实验室主任兼任,成员由毕业大学生所组成。
公办室职责:
负责创业基地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创业基地各项服务设施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筛选进入创业基地的新建大学生企业,负责提供对孵化企业进行创业指导和日常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创业活动,指导学生开发适合专业特点的创业项目并申请入驻创业基地。包装和推介成熟的大学生创业的项目,帮助大学生转化科技成果。
办公室可根据需要设导购部、指导培训部和公共服务部等工作部门。
第五条 大学生创业企业分为科技类、服务类和商贸类等类型。创业基地鼓励科技类型企业优先入驻,服务类、商贸类企业其次。
第六条 定期对创业基地所有产品进行清点,盘库。
第七条 创业基金的来源
1、我系专项拨款。
2、创业基地的收益。
5、其它合法收入。
第八条 创业基金使用范围:
(1)创业企业场地、环境的布置;
(2)公用设备、设施的购买;
(3)基地宣传和组织创业相关活动等费用;
(4)创业基金用于管理人员工资和奖金等开支。
第九条 我们必须做到有帐可查,账目清楚,不得私自使用创业基金。
第十条 使用创业基金是需要向管委会申请,审批后再使用。 第十一条 必须做到每月清理账目,每月公布消费情况。
篇七:大学规章制度
第一条【排练制度】
1、排练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
2、如有事不能到场或晚到,必须向负责人事先请假。
4、排练不得无故早退,有特殊情况可向负责人说明。
5、排练过程中须听从负责人安排,不得扰乱排练秩序。
6、排练过程中不得懒散,抽烟等不良行为。
7、建立考勤表,严格把关,认真记录好每次排练的考勤情况。考勤表每周末汇总给领队
第二条【演出制度】
1、演出过程包括:演出彩排,演出前的准备,节目候场,正式表演等。
2、在演出过程中必须遵守服从演出现场的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3、演出过程中必须严格服从负责人安排。不得擅自离开演出场地
5、演出时注意本队形象。
6、每次演出,必须认真对待,用心投入。
7、演出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安排必须严格遵守,如无特别严重的状况不得迟到
8、对于演出中各成员所分配到的任务,须严格做到做好。
9、在演出过程中,对于因为个人因素导致的失误,将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罚。
10、所有成员必须爱护各种服装、道具和器材等,演出活动结束要及时归还。不得私自转让或转借他人。如因为个人原因造成损坏,应要照价赔偿。
11、个人不得擅自参加各种演出活动,如有需要请上报领导等待批准,12、每次外场演出人员应在前一个节目前做好各项准备;并对演出效果、演员表现进行记录,以吸取经验作为年终总结的重要根据。
篇八:大学规章制度
总则:
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创建和谐美好校园,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此制度更好地规范旅游学院教室、寝室卫生检查,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一.教室卫生检查制度
检查时间:每周日至周四下午(18:00~18:40)
检查人员:生活部成员1名+学生会其他成员2名+班级生活委员1名
检查规则:1.双月07级生活委员查教室卫生,单月08级查教室卫生,每天一名,由生活部专人每天通知
2.附教室卫生检查细则
检查要求:1.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严格按照细则,进教室检查后方可评分
2.工作时,请工作人员注意言谈举止,严禁嬉戏打闹
3.由于教室条件差异,检查时大、小教室要区分对待,缩小误差
4.教室未打扫以50分计,并在表右边空白处注明,检查表必须用
黑色中性笔填写,严禁涂改
奖惩制度:每周平均分最高教室且该班生活委员表现良好班级,授予“优秀文明教室”称号,颁发流动锦旗,并给予10.00元的奖金
每月有三次以上(含三次)未打扫教室或连续三周平均分全院倒
数班级,每次罚款30.00元,以示警戒.二.寝室卫生检查制度
检查时间:每周三下午(15:00~16:00)
检查人员:生活部成员+班级生活委员(生活部成员在周二或周三上午通知07或08级生活委员于于周三下午15:00准时到学生会办公室接受任务分配)
检查规则:1.双月08级查寝室卫生,单月07级查寝室卫生,生活部成员(3
名)+班级生活委员(6名),分成三组,每组3人,由生活部成员任组长,组长仅负责监督,组员进行评分,并实行本班宿舍回避制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将邀请各班的辅导员参与到我们的卫生检查工作中来,以便深入的了解同学们的生活。
2.每月前两周检查大一寝室卫生,第三周检查大二寝室卫生,第四周大一、大二寝室随机抽查
检查要求:1.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敲门后方可进入寝室,注意
言行举止
2.检查期间(15:00~16:00),请每个宿舍至少留1名同学,以方便工作人员检查
奖惩制度:1.每月平均分最高寝室,颁发“优秀文明寝室”流动锦旗,前三名,荣获“优秀文明寝室”称号,报辅导员,全院通报表扬
2.每月未打扫寝室或敷衍了事的寝室,报辅导员,全院通报批评
3.拒绝检查、看到工作人员快速关门离去或躲避等故意行为,情
节恶劣的,以不配合旅游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工作报辅导员,班级或个人全院通报批评
4.以上为寝室卫生检查制度,未尽事宜,参照教室卫生检查制度执行,如遇特殊情况(如上课、学校活动),则特殊处理,另行通知
三.生活委员考勤制度
1.生活委员会议、常规活动(教室、寝室卫生检查)实行签到制度,以对生活委员进行考勤,作为期末评优依据
2.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或常规活动,可以请假,但必须交假条,若当时情况紧急,可以电话或短信请假,事后补交假条
3.凡无故旷勤2次以上(含2次)或无故请假超过5次者,取消“优秀生活委员”评选资格,不予“优秀文明教室”称号(特殊情况请假除外,如上课)
四.申诉制度
由于教室、寝室卫生在检查、评分的过程中受主观因素的影响有失误产生的可能性,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同学,把生活部的工作做的尽善尽美,减少不必要的失误。生活部特制定申诉制度如下:
申诉时间:教室卫生检查表将于第二天公示于学生会办公室通知栏,周表将于第二周公示,月表将于下个月的第一周公布于行政楼前和学生会办公室通知栏,对结果有疑议的班级可于三天内提出申诉。
申诉人:为了方便问题的反映和处理,申诉人必须是本班辅导员或班长及生活委员
申诉制度:1.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申诉由生活部直接受理,如发现分数与实际情况不符,将认真核实调查后1天内给予答复
2.对于核实无误的维持原结果,并耐心说明原因;对于出现错误的将由生活部部长亲自向该班道歉,并进行更正。
篇九:大学规章制度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用专业知识进行的一种带有总结性和创新性的并以设计(论文)形式表达的独立性作业。是学校在学习的最后阶段对学生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的综合检验。为了规范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
1、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获得设计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的基本训练。
2、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正确的思想方法以及所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去分析和解决社会和专业等问题的能力。
3、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理论计算、实际动手、外文阅读和使用计算机的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查阅文献资料和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
第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与选题程序
1、选题的原则
设计(论文)是研究结果的总结,而研究工作的首要是选题。选题好坏直接关系到设计(论文)的质量。因此,请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本专业训练的内容。
(2)要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尽量做到1人1题,本年度本专业重题率控制在15%以内,近3年本专业重题率小于15%。
(3)应体现因材施教,鼓励学生有所创新;难度和分量要适当,使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题目一旦确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动,必须经系或指导教师审查、备案。
2、选题程序
(1)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原则,按照学生人数1.2—1.5倍的数量拟定题目;同时鼓励学生自行拟题。
(2)系或教研室对拟定的题目进行审查、确定。
(3)系或教研室组织学生选题。
(4)选题结果报教务部备案。
第三条 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讲师或讲师以上教师担任(含同级职称),助教(或同级职称)必须在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的指导下承担不多于10篇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2、指导教师资格由系主任审定后,其名单随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报教务部备案。指导教师应按照其职责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3、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篇数要求(含跨院、跨专业指导):指导专科生不得多于18篇,指导本科生不得多于15篇。
4、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剽窃或抄袭行为要严格把关,有明显剽窃或抄袭的一律不予通过评审。
5、对学生人数较多的系,可聘任实习单位相应职称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经学院同意后,可给予适当报酬。
第四条 对学生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一项独立工作;学生应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对自己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性,认真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选定后,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认真独立完成设计(论文)任务。不得是剽窃或抄袭他人的论文,引用公开发表的有关资料应在论文中明示。
2、要有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情况记录,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手册》做好阶段总结,并每周向指导教师汇报进展情况。
3、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
4、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指导教师审定后方可装订打印,且必须在答辩前10天交到指导教师手中。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手册中填写完书面评语后,在答辩前3天交评阅教师评阅,并填写意见。
5、外文翻译用学院同一印制的毕业设计(论文)专用纸书写或打印,译文与外文原文一起装订成册,并与毕业设计(论文)一起上交。
第五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程序
1、确定指导教师和选题
各系于第7学期(专科第5学期)第17周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名单及学生初步选题报教务部备案。
2、下达任务
(1)第7学期(专科第5学期)末各系要组织学生选题,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
(2)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由教务部统一印发,由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填写,并由指导教师所在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签字,发给学生本人。
3、开题审查
(1)毕业实习(调研)结束,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开题报告进行审查,审定学生的总体方案和撰写方案。
(2)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0周。
4、中期审查
(1)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期间,指导教师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细致认真的指导。
(2)指导教师要全面掌握学生设计(论文)的质量和进度,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5、论文完成情况形式审查与评阅
(1)答辩前10天,学生应将毕业设计(论文)及有关资料,送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
(2)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分别写出评语和给出成绩。
6、答辩资格的认定
在答辩前,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定。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
工作量明显不足或未完成规定任务最低限度要求;设计(论文)存在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剽窃他人成果或直接照抄他人设计(论文);因故缺毕业设计(论文)时间达1/3以上。
7、答辩与成绩评定
(1)学生按规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须进行答辩。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其中报告时间5分钟,提问2-3分钟,答辩5-7分钟,评分及评定等级5分钟。
(2)答辩前各系将参加答辩学生的名单、地点、时间报教务部备案。
(3)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3部分组成,所占比例分别为50%、20%和30%。
(4)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采用5级评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一般优秀率不超过15%,优良率不超过60%。
(5)最后综合评定成绩,经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审定后,由委员会主任签字确定,并送教务部备案。
(6)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按《结业生返校补考管理办法》处理。
8、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存档与保管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按照《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
(2)将装有毕业设计(论文)原件、《毕业设计(论文)手册》等资料袋,统一存入学院档案室,保存期为五年(专科为四年)。
第六条 评价
学院每年组织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向学院推荐“优秀设计(论文)”与“优秀指导教师”。
第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篇十:大学规章制度
1、我市市直及省驻周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凡健康状况许可的,均可自愿报名入学。
2、每个学员可根据自己的兴趣选学专业课,如有变动需报学校办公室备案,学校将按各专业人数印发讲义或订购教材。
3、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和学员守则。到校听课率达80%以上,方能符合毕业(结业)条件。
4、学习期满颁发毕业证,不满期者颁发结业证。
5、本校毕业(结业)学员可同在校学员一样参加学术交流、展出等有关活动
篇十一:大学规章制度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2、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听讲,勤学苦练,按时完成作业。
3、尊重教师,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4、遵守校规校纪,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上课时务必携带听课证,以便进出学校和领取教材。
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关心班级,爱护集体,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6、爱护公物,保持教室内外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碎片、瓜皮等。
7、禁止在班内从事迷信活动、商业销售活动
篇十二:大学规章制度
1、授课过程中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按照老干部特点认真备课,认真板书,保证教学质量。
3、主动征求学员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4、认真编写教材和讲义,授课时做到耐心细致。
5、严格守时上课,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时,需提前一周同学校办公室联系。
篇十三:大学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预防火灾,保护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校辖属的行政、教学、科研、校办产业等部门(以下简称单位)均应依照本规定实行安全防火责任制。
第三条学校防火安全工作实行校、院系(部、处、所、中心)、科室三级管理责任制。
(一)校级设立防火安全委员会,由校长(法人代表)确定一名副校长或副书记兼任主任(防火负责人)。责任是: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条例。主持校防火委员会工作,定期召开防火工作会议,研究全校安全防火责任制的宣传、教育和落实等项工作。
2、负责选择配备防火干部,建立防火工作机构,组织领导各院、系(部、处、所、中心)建立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实行目标管理,狠抓三级落实,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组织领导全校防火安全检查,听取防火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审定学校年度消防经费预算和消防设备、器材的购置计划及消防经费的开支;审定学校重点防火部位。
(二)院(系)、部(处)、中心)级设立防火领导小组,由各二级单位确定一名副职兼任组长(防火负责人)。责任是:
1、领导本单位的防火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防火部门和学校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建立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制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火灾隐患,对解决不了的须及时书面报告校防火办公室。
2、主持本单位防火领导小组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解决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和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义务消防分队的学习和演练。
3、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事后要进行分析研究,分清责任,吸取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4、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所属楼房,场所的消防设备和器材进行定期保养、检查,并将本单位的防火工作情况经常向主管领导和防火办公室汇报。
(三)科、室级防火负责人,由行政领导兼任。每个实验室、办公室均须设安全员;各学生班设防火安全(治保)员。其主要责任是:
1、积极贯彻上级机关和学校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建立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经常检查防火情况,及时解决火灾隐患,对于解决不了的,书面报告上一级领导。
2、对本单位的师生员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防火安全意识,掌握防火安全常识,熟悉灭火基本方法,做到人人会报警、个个会灭火。
3、负责检查和保管好配备在本室的各类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得挪做它用。
4、发生火灾,立即报警,积极扑救,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查明原因。
5、积极支持义务消防队员活动,注意发挥安全员在防火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宣传有关防火规定,对违章用电、用火等情况及时制止并提出批评。
第四条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是全校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专职机构,下设防火办公室(以下简称防火办),设在校保卫处治安科,是全校防火安全管理的承办部门。具体责任是:
(一)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根据所在地防火安全办公室和公安消防机关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履行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和一年两次检查验收工作。
(二)在教职工、学生中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定期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训练,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的防火安全竞赛活动。对新到校的教职工、学生要及时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对分到防火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做好岗前防火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组织好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章,防止和消除火灾隐患,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必须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对公安消防机关和当地防火委员会检查验收及平时走访中指出的隐患,负责制定限期整改的措施,并将改正情况上报。
(四)、完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修保养;严格重点部位防火自动控制系统管理,设专人负责维护管理,确保防火设备和器材完好。
(五)建立防火档案,审定防火重点部位,制定落实防火安全管理措施,定人定点管理。
(六)建立防火值班、巡逻制度。要求值班巡逻人员身体健壮,责任心强,掌握防火和灭火知识,能够独立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因素。
(七)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预案,开展义务消防训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对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抢救人员、物资并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火灾事故的查处工作。
(八)负责与校内各单位和来校承包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队、民工队签订防火责任书;按本规定明确各自的防火责任,负责对在防火工作中的功过人员提出奖惩报告,上报主管领导和校防火委员会讨论批准。
第五条明确学校防火安全重点部位。凡被确认为防火重点部位的,务必按本规定严格管理,明确防火责任人和岗位责任人,防火制度健全,有完善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应急预案。
第六条严格用电、用火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一)认真遵守《石油大学(北京)用电管理规定》和其他防火规定,一切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故障,用后务必切断电源。
(二)严禁私自拆卸公用电器设备和私自改装线路。凡安装大型用电设备,必须取得后勤总公司工程动力维修中心同意。凡电器线路发生故障须经科研与设备处或后勤总公司工程动力维修中心修理。
(三)严格遵守使用液化气操作规程,对设备、阀门和管线要经常细心检查,发现漏气务必及时修理,以免发生事故。禁止在校内乱堆乱放、任意处理易燃物品,禁止在楼道内、室内燃烧废品。凡在校内燃烧物品,必须报保卫处审批,发给“明火证”后,方可用火。
(四)严格对校内文化娱乐场所及图书馆、实验室、科学会堂、电教中心、计算机房、加油站、液化气站等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严禁烟火,严格执行用电管理规定,严防静电引起火灾事故。
第七条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一)严格按照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购买、运输、保管、领取、使用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分类管理、手续齐全、帐物清楚。
(二)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库房、料场、实验室等处所严禁烟火和使用60瓦以上灯泡,要安装防爆灯,开关要在室外,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第八条严格对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
(一)消防设备、器材(包括各类灭火器、消火栓、水龙带)均属专用设备,不准挪作他用。由保卫处治安科和所在单位共同负责管理,检查维修、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二)全校教职工、学生、家属都有保护消防设备器材完好的责任,发现破坏或偷盗消防设备的严加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卫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占用、掩埋地下消火栓,私自拆卸消防设备。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经校保卫处同意。
第九条奖惩
(一)对认真贯彻执行学校防火安全责任制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防火负责人,成绩突出的,在年终总结评比中,推荐为学校或地区防火安全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对违反本规定或其他有关防火安全条例的,根据情节轻重,给单位或个人予以处罚。
对不按本规定建立或履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而发生火灾事故的,给予警告或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给予单位主管人2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
(三)对防火安全责任制严重不落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限期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xx元以下罚款。
1、违章用火、用电、无人管理,用火、用电管理制度严重不落实,导致发生火灾的。
2、防火重点部位防火措施不落实,受到地方消防部门警告的。
3、存在火灾隐患,不向学校防火办报告,或不按防火办及公安消防机关要求采取措施的。
4、发生火灾不报警或隐报火灾损失,破坏火灾现场的。
第十条校防火办或公安消防机关,一经发现我校随时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有权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立即整改,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责令其停工、停产、停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十一条校防火办,依据本规定处罚时,必须开具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印制的处罚单据,罚款统一交校财务处。
第十二条被处罚的单位必须在接到处罚裁决书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缴纳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罚,不缴纳罚款,每超过一日增加罚款10到30元。
第十三条本规定在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于xx年12月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十四:大学规章制度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特制定xx农业大学教务处试卷保密室管理规定。
一、试卷保密室工作人员选聘条件
1、坚持原则,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工作负责;
2、身体健康;
3、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的教务处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和xx农业大学保卫处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试卷保密室人员配备
保密室设负责人两名,一名为教务处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处领导,另一名为教务科工作人员。同时,设值班巡逻人员四人(不含试卷保密室负责人,且学校保卫处至少2人)。
三、试卷保密室使用要求
1、保密室为社会考试专用。非社会考试期间,可用于其他考试试卷的保密。保密室防盗门配置两把锁,其钥匙分别由两人保管;
2、自试卷运抵保密室起,教务处和保卫处必须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巡逻,并有详细的值班巡逻纪录;
3、试卷接收和发放应当面清点试卷袋数量,核实科目,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履行交接手续,填写接收和发放记录;
4、试卷保密室在存放试卷期间进行全天摄像监控,监控资料由保卫处至少保存到考试结束后半年;
5、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应接受上级教育考试管理部门、公安及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试卷保密室工作人员值班纪律
1、值班期间严禁在试卷保密室会客、吸烟、饮酒、或开展其它与试卷保密工作无关的文娱活动;
2、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试卷保密室;
3、不得将试卷保密室的钥匙转交他人或者互相代管;
4、拒绝他人索用试卷保密室门及铁柜的钥匙,拒绝他人代领试卷;
5、发现可疑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报告,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把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篇十五:大学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管理,规范我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以下简称清查盘点),真实反映我校资产状况,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根据《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产清查盘点,是指校内所有单位,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对本单位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真实反映本单位固定资产占有使用状况的工作。
第三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范围
清查盘点的固定资产,是指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1500元以上),家具单位价值6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属于盘点的范围。
清查盘点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标本模型、图书资料。
第四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基本原则
(一)清查盘点工作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处”)按照“归口管理、管用结合、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组织实施,学校各单位组织专门的小组负责清查盘点工作,明确一名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
(二)“实物盘点与账务核查”相结合的原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要按规定的分类,实地逐一清点、逐一登记,采取“以物对账,以账查物”的`基本方式,查清固定资产的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做到见物就点,是账就清,最终实现不重不漏,账实相符。
(三)“全面清查和突出重点”结合的基本原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要对学校现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并对价值量大、易出管理漏洞、属于关键部位的固定资产进行重点清查,提高清查盘点工作的质量。对学校人员变动包括调出、离职、退休、因病长期休养(两年以上)等离岗人员使用的资产要及时进行盘点清查,若有损坏、丢失,根据情节作出相应处理。
(四)“遵法规、重事实”的基本原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要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法规,对盘盈、盘亏、报废损失等各种情况,要逐一查明原因,如实写出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固定资产处,并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处置,按规定调整有关账目,做到账账、账物、账卡相符。对清查出的账外资产要及时登记,及时入账,确保清查工作的真实、全面。
第五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清查方法
学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时间为当年财务扎账后的年底。
清查的方法可分为自查和复查两个阶段。
自查工作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导出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数据,资产的管理人和使用人根据资产信息对照实物进行清查盘点自查,清查盘点结果分为“无盈亏(正常)”、“盘亏(有账无物)”、“盘盈(有物无账)”,所有清查记录均需装订成册,并形成资产清查报告交资产处备案。
复查工作由资产处对照自查表和实物进行抽查。
第六条清查盘点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资产存放地点和使用管理人,对更换了管理使用部门及管理使用人的要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及时办理调拔及修改手续,做到账、卡、物一致;
(二)固定资产标签张贴醒目;
(三)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规范,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张贴上墙;
(四)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及维修记录完整;
(五)对已列为固定资产的图书,以图书的标价为依据进行价值量的登记;没有标价的,只清查实物量,不作价值量反映;
(六)出租出借固定资产的清查,对未按出租出借规定手续审批的资产,要进行清理收回或补办手续;
(七)对捐赠资产的清查,有价的应按账面价值进行登记;对无法确定其价值量的,则按实物量登记,由各使用单位列出清单,由资产处报学校统一确定具体记账方法;
(八)通过清查盘点,闲置积压物资汇总记录,查明购置日期、使用时间和技术状况等,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九)对清查出的各项盘盈(含账外)、盘亏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写出情况说明。
第七条本办法由资产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十六:大学食堂规章制度
1、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用具、清洗餐饮具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按要求留存票证。
4、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5、《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方法》应张贴上墙,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应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7、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洁柜有明显“已消毒”标记,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应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9、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篇十七:大学食堂规章制度
1、操作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2、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原料的清洗要彻底。蔬菜与肉类、水产品须分池清洗干净,尔后分类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3、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的卫生安全。对盛装熟食品的容器、餐具、熟食公用具洗刷干净后必须进行热力消毒
4、餐厅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化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5、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6、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学生餐制作成品到学生食用其间隔不超过3小时。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后供应。
7、接触和盛装原料、未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8、学校餐厅不得出售冷荤凉菜。
9、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餐厅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
10、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家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为规范食堂服务人员培训,保障学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篇十八:大学食堂规章制度
为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防止“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师生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以下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三、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有资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五、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篇十九:大学食堂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销售食品的安全管理,防止食品在运输及储存中发生质量变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内包装材料,其材质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外包装材料,其规格尺寸、强度等也必须符合相应产品标准。
第三条经验收合格的食品必须存放专用食品库,食品库四周不应有污染源,以确保食品储存无污染。
第四条食品仓库应符合食品储存要求,不宜直接堆放于地面,应在底层加入搁板。
第五条食品应按批号分别堆码,并有明确的标识注明,食品出仓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保证食品的合理周转。
第六条食品仓库要有防鼠设施,有效防止鼠害。
第七条食品运输应按照运输要求进行,运输工具必须清洁无污染,保持货物安全,符合食品运输要求,不得与其他有毒污染物同车运输。
第八条运输车辆必须符合运输卫生要求,运输质量要求等,并有运输合同。
篇二十:《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五章 财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条 经费主要来源:
1、学院财政支出;
2、会员费。
第十一条 本协会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及便于管理本协会规定每位会员收取会员费:10元/四年。
第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主要用于会员证的成本费、会员培训费、组织活动经费等。
第十三条 财务管理必须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对于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自挪用。
2.红十字会规章制度
数学学院红十字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章程》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使我院红十字会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院红十字会组织建设,使红十字会组织更加完善,特制定《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红十字会会员制度》,对红十字会工作实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维护红十字会会员的权利提供了制度保证, 也对会员的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让会员做事有据可依,有理可循!
一、会员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可申请加入红十字会。
二、广州市红十字会会员入会程序
申请成为会员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会员入会登记表》,经院红十字组织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后报校红十字会备案,发给会员证,可成为广州市红十字会会员;红十字会会员证由市红十字会统一制作。会员入会时,应参加会务知识、卫生救护、服务技能等培训。
三、权利与义务
会员的权利:
(一) 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会议;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佩戴红十字标志;
(五)申请并优先参加红十字会组织提供的培训;优先获得红十字会提供的人道救助和志愿服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享有红十字会团体会员权利,履行红十字会团体会员义务,按照规定交纳会费,积极为红十字事业作贡献。
(二)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红十字会法律法规,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将红十字精神与学校文化有机结合,使之成为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大力宣传并弘扬红十字精神,积极参与支持红十字会开展的社会救助活动等,优先获得红十字会组织提供的人道主义救助和志愿服务。
(四)积极参加支持红十字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定期向红十字会报告开展红十字工作的情况,并就红十字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五)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维护红十字会组织形象。
篇二十一:《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四、会员活动方式
入会后,一方面会员所属学院红十字会将组织各会员小组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任务的活动或工作;另一方面,校红十字会将组织全校性活动,如慈善万人行、助学助困、卫生救护技术培训、讲座和比赛、会员夏令营或冬令营、会员大会操、演讲比赛、文艺联欢晚会等。
五、会费的管理
(一)、按期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会员缴纳的会费,是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
(二)、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应坚持取之有度、用之得当的原则。会员会费,由红十字会财务处统一收缴。会员的会费标准: 会员年度会费不超过5元。会员连续两年不按期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应予以注销。
(三)会费应用于开展与红十字会宗旨相一致的各项活动,不得挪作他用。会费使用须经红十字会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红十字会设专人负责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建立收支明细账目。每年将会费收支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广州大学数学学院红十字会
3.金融学会规章制度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金融学会”;英文名称为“Financial Group”。
第二条 本会是广州大学从事金融数学研究活动的学生学术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
以会员为本,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同学们理财能力;为专业生提供实践机会,提高专业业务实操能力,促进金融数学专业的科研研究,提高金融数学的影响力,争创品牌专业。
第四条 本会全权属于广州大学金融学会。 本会接受广州大学校团委等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遵循学校的有关条例以及工作方针。
第五条 本会的机构设在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团委。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六条 本会的工作内容:
㈠、组织会员开展学术讲座活动,普及金融科研部,提高个人理财能力;
㈡、组织金融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促进金融数学专业实践能力的提高;
㈢、组织与社会相关组织或企业进行学习交流活动,为会员提供实践操作的机会;
㈣、组织会员参与各种科研研究,配合学术活动开展;
㈤、面向社会各界宣传金融数学专业以及广州大学概率统计系等;
㈥、编辑、发行金融研究的学术刊物,组织金融信息交流。
㈥、从事其它委托的学术研究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
篇二十二:《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7、 决定终止事宜;
8、 决定本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理事会每届一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三条 理事会是本会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
1、 招收会员;
2、 选举和罢免各部门负责人等;
3、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4、 决定内部管理制度;
5、 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本会分为金融部、策划组、外联部三个主部,金融部下辖证券、银行、保险、会计四个分支。
第十六条 理事会每年应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本会的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㈠、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㈡、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积极为本学会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㈢、在校大二学生以上或在职教师;
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㈤、未受过学校处分;
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八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㈠、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㈡、检查理事会的落实情况;
篇二十三:《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㈢、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
㈣、监管本会各部门的日常职权行使。
第二十条 本会策划组行使下列职权:
㈠、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㈡、协助金融部开展各项专题活动;
㈢、组织与金融企业等的学术交流活动;
㈣、负责本会的宣传招新工作、招收会员;
㈤、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一条 本会金融部行使下列职权:
㈠、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㈡、组织开展各项专题活动,管理分支部门;
㈢、组织协调各项金融活动;
㈣、管理会员;
㈤、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二条 本会外联部行使下列职权:
㈠、与社会团体展开友好合作计划;
㈡、协助金融部开展各项专题活动;
㈢、管理会费;
㈣、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
㈠、会员缴纳的会费;
㈡、接受机构与个人的捐赠;
㈢、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㈣、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 本会按照协会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五条 本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由学会理事会外联部负责。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六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七条 本会经费要经过严格的会计记录并准时公布。当经费管理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篇二十四:《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㈠ 个人会员资格和入会程序
1、凡承认本会章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个人会员资格:
⑴、对金融事业有兴趣并愿意参加相关活动的大学生;
⑵、长期从事金融业务工作,有一定的理论造诣,实际经验丰富,成绩突出的金融业务骨干;
⑶、金融相关专业的学生;
⑷、愿意为学会发展贡献个人能力的在校大学生。
2、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可按照下列程序申请个人会员资格:
在校大学生可向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并缴交会费,由本会策划组批准,办理入会手续,即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并颁发会员证;
㈡ 个人会员的权利
1、 根据个人的专长,有权申请参加本会组织的专题研究、调查,以及各种学术活动;
2、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有权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 有权优先获得本会编印的书刊和资料;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㈢ 个人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积极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学术活动,努力完成学会委托的任务;
4、向本会理事会秘书处报送研究成果;
5、按时缴纳会费。
第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不按期交纳会费或不履行会员权利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一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的职权是:
1、 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2、 选举或罢免理事;
3、 推举对本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会员担任本会理事;
4、 聘请知名学者、专家为本会顾问;
5、 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发展方向;
6、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篇二十五:《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九条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各班级民主选举产生,对学生负责,受学生监督。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学生会委员会另行制定。
第十条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如果学生会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代表提议,可以提前或推后召开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所作决议方为有效。
第十一条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其职权由学生会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向学生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对其负责。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通过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新一届学生会工作计划;
(三)审议通过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五)其他应由学代会行使的权利。
第四章 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三条 学生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实行主席领导制,学生会委员数原则上应为单数。
第十四条 委员会主席职务由学院党委提出建议人选,委员会讨论通过;其他委员分工基本按照个人意愿进行调整,如出现人选重叠,则由主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结合本人意愿提出调整建议方案,由委员会多数通过;以上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正式生效。
第十五条 学生会主席代表学生会对外交往,主持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并全面统筹学院学生会工作。
第十六条 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如下:学院学生会任何拥有会员资格的同学均可自由报名,由上届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名单报选举领导小组或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经学院党委批准后产生。
第十七条 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任期2年。
第十八条 学生会委员会会议由主席召集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召开。
第十九条 学生会委员会具有下列职权:
(一)筹备和召集学生会代表大会,提出下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二)主持学生会会议;
(三)定学生会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和组成人员名单;
篇二十六:《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2、拥护本协会章程;
3、热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如申请成为协会职能部门干事,需要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程序:
1、参加协会举行的统一招新生活动;
2、错过了统一招新时间的可以直接向秘书部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合格后可吸收为本会会员;
3、 协会职能部门干事的吸收必须经过协会的严格考核;
第七条 普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 权利:
(1)参加本协会的各种活动,支持本协会工作开展;
(2)可自愿申请成为协会职能部门干事;
(3)本协会职能部门工作的批评建议权与监督权;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 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决议;
(2)关心协会的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3)宣传协会的宗旨,维护协会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志愿者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4)按时交会费 10元/四年。
第八条 社团职能部门干事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除享有普通会员同样的权利外,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的策划的权利。
2、义务:除需履行普通会员同样的义务外还需:
(1)参与组织策划协会各种活动;
(2)严格执行职能机构的任务。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协会职能部门由会长、秘书部、策划组织部、宣传部、采编部以及各班负责人小组组成。
1、会长: 统筹、主持协会各项事宜,主持、出席协会重要会议,负责与学习行政机构间联系,对外代表协会。协调、加强各部门的联系,分管、指导、监督各部门工作。
2、秘书部:管理社团内部人事、干事、会员档案以及协会重要文件; 负责整理、保存常务理事会会议记录以及各部门例会记录;负责通知公告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外出活动时单据的收发工作;管理协会经费并定时向会员汇报社团财务运行状况。
3、策划组织部:
(1)出外联系一些需要帮助的人士或机构;
(2)负责社团内部的组织工作,以及社团活动时的人员、物品安排; 负责活动前收集社员们的意见和看法,选择最好的方案,作出决策;负责收集社团内部干事及社员的建议并交于秘书部整理后,交给会长。
4、宣传部:负责每次活动之前后出宣传,及宣传物品的购买。
5、采编部:负责每次活动的拍照、录像等记录性的工作以及之后的新闻报道工作;整理协会内部资料,并管理本协会博客;出版会刊《晨曦》。
6、各班负责人部:主要负责本班志愿者的管理,与传递通知,收集资料。
篇二十七:大学学校规章制度
为了给师生创造一个安全、有序、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规定,望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1、学生必须佩戴校徽,按时到校,不得无故迟到,不到放学时间,不能随便离校。
2、校内不准骑自行车,自行车按规定地点放齐,排紧。
3、校内不得说粗话、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4、学生应遵守作息时间,午休和晚休时间不得在校园内游逛或干其事。
5、在校内严禁吃零食,不得随地吐痰、泼水、乱倒垃圾、乱丢纸屑、果皮等。
6、不得在墙壁上钉钉子、乱涂乱画,不得随便撕毁或涂划宣传队品。
7、不得将不健康的作品带进校内。
8、不得将管制刀具带进校内。
9、不得约校外人员进校,以免影响学校秩序,上课时间不会客。
10、不得在校内燃放鞭炮。
11、不得私安任何电器。
12、不得践蹋折损花草树木。
13、不准穿奇装异服、留怪发型,不准穿拖鞋、裤头、背心进课堂。
14、教学区不准玩三大球。
15、不得爬墙、爬房,翻越栏杆。
16、不准吸烟、喝酒、下棋、打牌。
17、不准随地大小便。
篇二十八:大学学校规章制度
一、校园网中心机房的服务器以及其它设备应保证全天24小时正常运行,若软硬件发生运行异常,一般情况下,管理人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二、网络管理人员要明确工作重点,保证数据更新、备份以及正常运行。
三、中心机房是重要部门,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机房。
四、若发生重大故障或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由网管人员写出事故分析报告,采取积极措施,保证其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五、在校园网服务器上不准登录Internet 网,以避免人为感染病毒。网管员应定期组织对校园网上所有设备进行病毒检查和维护,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
六、校园网是Internet的一个节点,管理人员要遵纪守法,严禁测载、传播不健康的信息,确保校园网上信息的安全。
七、机房内禁止吸烟、乱扔杂物等不良行为,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八、网络管理人员要认真作好值班记录和人员来访登记,严格交接班的程序。
九、网络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安全意识,熟悉并认真保管现有消防设备,避免火灾、盗窃等意外事故发生。
篇二十九:大学学校规章制度
一、校足球队运动员必须努力学习文化知识,争取取得优异的学习成绩,以提高个人的.全面素质;
二、校足球队运动员必须热爱集体,服从集体的安排,全力为集体取得更高的荣誉;
三、校足球队运动员要遵守社会公德,严格遵守学校社会各项规章制度,要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讲奉献,谦虚待人、尊重师长、敬老爱幼,杜绝一切与中学生无关的事情,在任何公共场合都要文明着装,仪表整洁;
四、校足球队运动员要热爱足球,有良好的时间意识,严格遵守在校训练时间,训练期间服从教练的指导和安排,因故不能参加训练的必须向教练请假。训练期间认真积极,刻苦训练,以尽快提高个人和全队的整体竞技水平。训练比赛后要注意保温、恢复措施,注意日常生活的饮食卫生,以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投入学习训练;
五、全体队员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训练前热身要充分,训练后放松,训练时不能有伤人动作,训练结束后要及时回班或回家,保证自身人身安全;
六、校足球队运动员都必须有爱护器材、场地、和监督足球训练场卫生的责任,爱护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需赔偿;
七、足球赛场是展现球队精神面貌、训练水平的重要窗口,校足球队运动员要有积极向上、顽强拼搏的精神,胜不骄、败不馁。赛场上要无条件服从裁判员的判罚,做到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并向社会、学校和家长展现精湛的球艺、良好的赛风。
【大学学校规章制度(通用5篇)】
篇三十:大学班级规章制度
第一章班委的工作
第一条对班委会成员的要求
班级内部设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生活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心理委员,舍长。
班委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高于其他同学的理论水平,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能够广泛的团结同学,密切联系同学,积极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能独立开展活动,并能较好的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是同学的表率。敢于坚持原则,工作积极肯干,责任心强,办事公道,克己奉公。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全心全意为同学着想。要充分树立班委的威信,坚持各项工作要以有利于同学们发展为首要目的,协调好老师与同学之间的关系。注意发掘班级内部潜力,调动每个同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其特长。开展有特色的、大家喜闻乐见的活动,使班委会真正成为班级的领导核心。
第二条班委职责
1.班长职责
1)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本班工作计划,做好月末、期终总结,对班委会全面负责
2)检查班委成员履行职责情况,督促其完成各项工作。审定班级机构的编制,依照班规考核和奖惩各委员,同学
3)时刻了解掌握全班同学各方面的状况,坚持定期和随时向班主任和导员老师汇报
4)负责组织评先评奖工作
5)定期组织召开班委会及班会,落实班委会的决议
6)配合团支部搞好团的工作,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配合院团委学生会做好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8)抓好班级安全稳定工作
9)对外代表班级进行班务活动,管理交际事务
2.团支部书记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研究制定本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全面负责团支部的工作
2)负责主持和组织政治学习
3)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4)做好民主评议、年度注册等团的日常工作
5)组织推优工作
6)负责团党员管理,团党员统计、新团党员编组、收缴团党费、接转团党员组织关系
3.学习委员职责
1)督促和检查收发作业情况,了解完成作业情况,通知考试相关事宜
2)负责课堂,会议考勤
3)做好师生沟通
4)负责班上领发教材和学习费用的收取
5)期中、期末考试后,对班级成绩进行可行性分析,找出前一段工作的不足,针对同学的成绩进行新阶段的工作
6)做好信息管理员相关事宜
4.组织宣传委员职责
1)负责或协助年级办,分团委,团支书,文艺委员,体育委员开展班级团学活动,文艺活动、组织写好策划书
2)做好学校或学院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做好团支部的宣传报道工作,如班里的博客,微博建设等等
3)负责组织,发动本支部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活动,如演讲赛、书法绘画比赛等
4)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5.生活委员职责
1)确保助学金等补贴及时、准确的发放到每位同学手中
2)做好本班学生宿舍的卫生管理工作,为同学创造良好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积极鼓励支持本班宿舍参与卫生先进宿舍或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发动同学开展争创文明宿舍的活动,促进同学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证大家的身体健康
3)对班级班费的管理,在帐目管理上要清晰,定期公开,增加透明度
4)从生活方面让同学感到集体的温暖,特别应照顾好外地同学以及特困生的生活,掌握他们的情况,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加强同学间的联系,促进班级建设
6.文艺委员职责
1)发动和组织全班同学积极参加课余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活动
2)组织举办各种文化娱乐讲座及鼓励同学们参加学校娱乐组织,陶冶艺术情操,提高同学们的娱乐欣赏能力和艺术修养
3)组织举办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如晚会、舞会、联欢会等,搞出我班有特色的活动
4)发现班级文艺骨干,鼓励有特长的同学积极参加各种表演、比赛,为班级争光添彩
7.体育委员职责
1)做好体能测试,运动会等相关事宜
2)定期组织班内的小型比赛或其他班进行比赛,可组织班级单位的小单项队,如足球队、篮球队等。并致力于培养班级体育骨干
3)根据校、院的安排组织班内的体育活动,以达到增强班级凝聚力的目的
4)组织班级同学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提高全班同学的身体素质,搞好运动会的后勤工作
8.心理委员职责
1)观察并及时反映本班学生心理动态,发现同学有异常表现或者发生重大变故时,及时反映
2)结合班级特点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
3)配合学校做好其它相关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鼓动大家积极参加班级活动
9.舍长职责
1)负责安排宿舍成员认真值日,与宿舍成员共同管理宿舍
2)争先创优,关注宿舍的纪律、卫生,文明等情况
3)关注宿舍成员心理状况,有情况立即向心理委员汇报
第二章会议制度
一、班委会制度
班级班委会内部设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生活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心理委员。班委一切言行听指挥,一切行动作带头作用,对于一切考勤应该真实反映。各施其责,相互协调,共同完成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
每两周定期召开班委会一次,特殊情况下加开班委会议。每次班委会议都应作好记录,并认真存档。会议由班长主持,总结班级近期工作,提出解决出现问题的方案,并研究布置下期工作,做出计划。每个班委会成员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及开拓。畅所欲言!班会的考勤由学习委员负责,会议记录轮流值日,并将结果和出勤状况记录在班级日志本上。
二、班会制度
一个月定期召开由全体同学参加的班会(时间定在月初),特殊情况下可以加开班会。进行班级活动的布置和总结,并且陈述班级其他的相关事情。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学习委员进行班会考勤。必要时邀请班主任参加。
第三章监督评议制度
一、对班委的监督评议
班委会组织的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班委的任期为一学期,任期满后,班委应进行述职,一般采用集体述职,即班长或团支书代表全体学生干部进行工作总结。述职之后,对班委的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全体同学中多数满意的可续任期一学期,多数不满意的应进行换届。如是对个别学生干部的工作不满意,也可进行个别干部调整。
二、对全体同学的监督评议
班委主要负责,全体同学共同完成
班内实行量化考核制度,每人一学期100分,期末清零,班级、团支部开展的各种活动,缺席扣除5分,迟到扣除2分,请假根据具体情况扣除0到3分,每次都会有专人记录。获院级荣誉的加5分,校级荣誉的加10分。班委从重处罚。此量化考核将影响到所有班级内的“推优评先”资格。对于无故迟到,缺席,早退次数多者,班委会将考虑取消本学期“推优”资格
第四章班级文化制度
让班级充满青春活力,充满人情味,充满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文化氛围,让班级成为每一个学生温暖的家。让大学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1、组织全体同学找时间设计班徽,班旗,班牌,班级口号等,选定班歌,班风,学风,最高目标等。
2、希望每位同学积极参与,大胆创新,力求内容丰富,风格活泼,展示个性,增添班级文化气息。有想法请积极向班委会提议。
3、各宿舍制定好文明公约。宿舍内可以根据宿舍风格进行宿舍文化丰富
4、定期举办一些班级活动,增加彼此之间的感情,增强班级凝聚力(此项内容由,组织委员团支书,班长主要负责)
第五章纪律规章制度
1、班级、团支部开展的各种活动,应须积极参与,有事需及时请假,不请假者按缺勤记入班级量化考核(详见监督评议)。
2、不得无故迟到或旷课,对于无故迟到或旷课超过3次者,第3次交三十块,第四次交二十块依次累加
3、在宿舍里不可打扰他人的休息。
4、严禁夜不归宿,有事离校须请假。
5、寝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乱接乱拉电线。
6、搞好个人卫生和宿舍卫生。
7、班级同学团结互助。
8、课堂、会议上应把自己的手机调成振动。
10、推荐党校学员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选
11、考试禁止违纪、作弊行为
12、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院级以上(包括院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的优先权。
13、对有重大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奖学金等各项资助的资格。
附:班级执勤考核制度:按照学号从前往后依次排,代表我们班出席院里,校里活动,不能按时参加,影响班级荣誉的,将按照纪律规章制度处理。此执勤制度同时也计入班级内的量化考核。
第六章班费、财产管理制度
本班班费由生活委员统一收取和管理,具体收支都应记录在案,班级账务一个月公示一次,每学期进行一次大总结。班费来源:向每位同学收取、学院给班级的奖励等其他合理收入。采购物品时至少两人,采购人员凭发票到生活委员处报销。涉及班级复印由专人统一复印报账。班费的使用原则是节约,高效,公开(随时随地接受班级同学监督)
由班费购进、学校发放等划归班级施用的物品均属班级财产,班级财产属全体同学,由专人把守。购买的体育用品由体育委员负责保管。班级财产如因小我私家过失等造成物品损坏,应由当事人举行赔偿。
第六章请假制度
学生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请假和销假,必须坚持事前请假的原则。
1、学生在校期间,因事或病需请假离开校园时,须向导员老师请假,并将假条交给任课老师或学习委员,由考勤同学进行登记。
2、寒暑假不在学校时,因事不能按时返校,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班长说明情况
3、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因急事请假,可向任课教师请假,并及时通知班长,做好考勤记录。
4、学生双休日,周六晚不留校的同学需向班长说明,并向导员请假
5、晚上查寝到点不在宿舍者,在校者应及时给班长打电话说明情况
第七章班级记录存档制度
1、八大班委应记录自己的日常工作,记录本班级事务。
2、班级档案记录班级各项活动,包括班、团活动及各项要求存档的文字材料、照片等由团支书负责,分类归档注意保存。
3、班长负责收集和整理班级班委工作计划总结材料,制定班级资料库。
4、建立《班级荣誉薄》,主要记载班级和每位同学获得的荣誉及成功开展的活动。由团支书负责。
第八章班委选举与换届制度
班委的选举、换届与任免工作一般于每学期初进行。选举与换届工作的基本程序为:
1、选举与换届之前,应邀请班主任参加选举与班委换届的主题班会
2、班委会向全体成员大会提交选举或换届选举办法和新班委成员要具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特长
3、一般应进行竞选演讲,由全班同学以不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每一选举人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4每次选举,要求全体同学参加。若选举人外出或有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选举,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举人代为投票。每一选举人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两人。不参加选举并未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的视为弃权。
5、如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再次投票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
6、如果是对个别学生干部进行调整,一般应由班委会酝酿提名或自荐,经班集体会议通过
第九章评优评先制度
奖学金评定,推优工作等严格按照要求以不记名式投票选出,并由班委结合班级量化考核表选定人选,并告知大家,征得大家同意后上报。
本条例只在范围内有效。它的制定、修改、删除必须由班委会通过,并受2010级资环八班全体同学的监督。此条例的解释权属于2010级资环八班。本条例自公布日期起开始实施。
该条例有不足之处望各位同学见谅,希望大家给以宝贵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尽量更改完善。以使我们的班级更加完美。谢谢!
篇三十一:大学班级规章制度
为有效实现我班班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努力提高班委会工作效率和水平,依据班委会的商讨和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江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09级英语四班班级规章制度》。
一、对班委会成员的要求
班委要有高于其他同学的理论水平,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能够广泛的团结同学。思想品德要好,能密切联系同学,敢于坚持原则,工作积极肯干,责任心强,办事公道,克己奉公,能积极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能独立开展活动,并能较好的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是同学的表率。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全心全意为同学着想。吸收和借鉴高年级班委的长处,运用合理的工作方法,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思考工作思路,虚心听取建议和意见,改进工作方法,在各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班委之间要紧密团结,彼此协调,互相配合,不可有本位主义思想。充分树立班委的威信,坚持各项工作以有利于同学们发展为首要目的,作好同学们的喉舌,服务于同学,协调好老师与同学之间的关系。注意发掘班级内部潜力,调动每个同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各自特长。了解同学思想动态,开展有特色的、大家喜闻乐见的活动,使班委会真正成为班级的领导核心。
二、 班级制度建设
1. 班委会建立例会制度,例会要严格时间,严格考勤。
2. 班会制度,每星期星期天的晚上由班长、副班长或团支书主持召开。若临时有急需向同学们通知或和班级同学商讨的事项,及时组织班级同学召开班会。
3.班级档案管理。班级档案记录班级各项活动,包括班、团活动及各项要求存档的文字材料、照片等。由专人负责,分类归档注意保存。
4.建立《班级荣誉薄》,主要记载班级和每位同学获得的荣誉及成功开展的活动。由专人负责。
5. 班委会每月至少要召开两次工作会议,研究讨论班级存在的问题,进行工作总结,提出工作计划,开展班委会成员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6. 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主题班会。主题班会内容:班级学风建设、举行学习经验交流会、团员会议(如推优)、讨论并通过班级工作计划、讨论和决定班级其它重大问题等。
7. 小组会。主要用来组织政治学习和规章制度的讨论,期末个人总结和鉴定以及班干的任选等。
三、班级活动制度
同学们应本着主人翁的意识积极参加以班级为名义的各类活动,由小组长进行活动的考勤,同学们的出勤将直接影响考评的结果。每次活动相关委员和班长应到场,做好班级活动的组织和记录总结工作。
四、班级财产制度
由班费购进学校发放等划归班级使用的物品均属班级财产,班级财产属全体同学,由专人看管。购买的体育用品由体育委员负责保管。班级财产如因个人过失等造成物品损坏,应由当事人进行赔偿。
五、班级成员义务
1. 遵守国家、学校关于大学生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以此作为日常行为的准则。
2. 每位同学应热爱班级体,支持班级的工作,积极参加班里组织的各项活动。
3. 每位同学应在日常的集体生活中,行动上做到团结友爱、礼貌待人、富有同情心 、积极向上。
4. 个人生活上,每位同学应做到起卧有时、讲究卫生、合理安排时间、不沉迷于上网、拒绝赌博、酗酒。
5. 学习方面每位同学应积极努力,互帮互助,取长补短,按时按量完成学习任务。
6. 出勤方面:首先,严格遵守班级的作息时间;其次,每位同学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7. 考试考查方面,要求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作弊,不帮助他人作弊,诚实信用。
篇三十二:大学班级规章制度
班级是构成学校的基本单位,为了给同学们创造一个愉快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班级工作能够正常有序进行,使我们班成为一个团结优秀的集体,特建立此班级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思想政治教育
1、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尊师守纪,严谨求实,勤思敏学,百花争艳”的学风和“团结、自觉、拼搏、争先”的精神,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活动(包括各种演讲、故事会、班报、板报、投稿情况等);团会、班会活动及其他活动开展正常。
2、班委、团支部干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要有为同学们服务的意识,有事业心、责任心,战斗力强,必须能圆满完成学校、辅导员及任课老师交给的任务,经常及时地向辅导员汇报班组工作情况。
二、班委管理制度
1、班干部由民主选举产生,并每学期总评换届选举。
2、班干部职责:班长:
1.全面负责班级工作,并指导和协助其他班委开展工作。
2.负责召开班委会会议,研究、讨论班级工作,处理各种偶发事件,并采取措施。即时向班主任汇报班级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3.负责组织其他班委及同学开好主题班会。
4.认真填写《班级日志》,严格把好“考勤”关。
5.作好“班级荣辱记载本”的纪录,作好“班级学生量化考核积分”的周结和月结。
团支部书记:
1.每月做好对班级各团员的考核工作。
2.组织好团队活动,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
3.组织后备团员的考核、审核工作。
4.及时收齐团费并上交校团委。
学习委员:
1.记录好每日各科作业完成、上交情况,即时发现问题,并向班主任汇报。
2.掌握全班同学的学习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反映学习中的问题,组织好评教评学活动。
3.组织交流学习经验,帮助同学们解决学习中的困难。
4.做好“班级学生量化考核积分”中“学习”指标的记录。
生活委员:
1.负责班级财物管理、修缮。
2.组织并检查每天清洁小组教室内外清洁,并保持全天清洁,督促同学做好“一平方米卫生责任包干”。
3.组织和安排同学们参加大扫除劳动,作检查、记录和评分,完成劳动任务。
4.做好“班级学生量化考核积分”中“劳动”指标的记录。
体育委员:
1.按“快、静、齐”要求,组织同学们准时参加每日两操,及周一朝会、学校大会。
2.体育课负责整队,协助体育老师上好体育课及体育达标检查。
3.组织同学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参赛活动。
4.做好“班级学生量化考核积分”中“体育”指标的记录。
宣传委员:
1.搞好班级的各项宣传活动,各项比赛和评比活动的结果以公告栏的形式公布出来。
2.负责组织和指导同学们轮流出黑板报,按计划定期更换班级黑板报。
3.做好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比如运动会、文娱晚会和其他一些班级集体活动)。
4.做好“班级学生量化考核积分”中部分指标的记录。
文娱委员:
1.组织班级文艺活动,参加学校文艺节目会演。
2.开展班级文娱活动,丰富同学们的文化娱乐生活。
3.组织好每日读报,并配合班长开展主题班会。
4.做好“班级学生量化考核积分”中“课外活动”指标的记录。
二、卫生管理
1、每天由值日小组轮流打扫室内外卫生,每周一下午进行一次大扫除。
2、每天打扫三次,早饭后、午饭后和课外活动,教室、寝室、卫生区要打扫干净。
3、每天检查三次,早上预备前10分钟、中午预备前、晚自习预备前学生会检查一次保持情况。
4、教学楼卫生(教室、走廊、楼梯、)
(1)地面每天清扫三次,全天保持地面无纸屑、无杂物、无泥土。
(2)教室内物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
(3)卫生工具、桌椅及桌面书籍、学习用具摆放整齐,桌面经常清洗、无污垢。
(4)门窗每天擦两遍,日光灯照、电扇、每周至少擦一次,保持光洁明亮。
(5)墙壁要保持光亮洁白,无污渍、无球印、无鞋印、无乱写乱画,墙壁文件要用透明胶布集中张贴,要求整齐美观,国旗、锦旗、奖状整洁,空中无灰网。
(6)讲台、讲桌干净整洁,每堂课后马上擦净黑板,不在黑板上乱涂乱画,及时清除黑板边的粉尘。
(7)垃圾要倒到垃圾池,垃圾池外不能有漏洒。
5、走廊、楼梯的地面、墙壁、窗户要求干净、无污迹、无尘土、无蛛网。
6、不乱扔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教室内吃东西。
7、不向窗外投掷杂物、倒水,不在教室内做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别人学习或卫生的活动。
8、个人卫生要做到勤换衣服,勤洗澡,勤剪指甲,勤理发。
三、学生管理
1、学生请假必须履行请假、销假制度。
2、每次预备后,学生不得离开教室,学生会检查人数以及班级稳定情况。
3、每逢集会或重大活动,队伍集合要快、齐、静。
4、学生在校言行必须恪守《湘南学院学生手册》。
四、一日常规
(一)卫生清扫
1、每天上午和下午各班值日生要按时进行清扫。
2、教室内地面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3、教室、走廊要清扫干净。
4、室外要保持无泥土、乱石、纸屑和杂草。
5、垃圾要清倒到垃圾桶内。
(二)上课
1、预备铃响后要尽快进入教室坐好,等待老师的到来。
2、上课时要坐姿端正,认真听讲,紧跟老师授课节奏。
3、尊重老师的劳动,严守课堂纪律。
4、提问问题要先举手,得到老师批准后再发言,回答问题要起立。
5、上课要做到“三个一”(身离桌一拳,眼离书一尺,手离笔尖一寸)、“三快”(思维快,记笔记快,作练习快)。
6、室外课(体育、实验课)要提前2分钟排队到上课场地。
(三)课间休息
1、课间学生在教学楼内不要大声喧哗。
2、语言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
3、行为文明,上楼梯时不推搡,不追逐打闹。
(五)晚自习
1、晚自习不大声喧哗。
2、晚自习要做到“六个自己”:自己计划学习,自己看书钻研,自己查阅资料,自己整理笔记,自己完成作业,自己总结知识规律。
3、晚自习时学习要专心,不受室外事情干扰,提高学习效率。
(七)劳动
1、劳动时学生要积极带工具,并妥善保管。
2、爱护工具,不准乱放垃圾,有借有还,丢失损坏要赔偿。
3、劳动中要积极主动,敢吃苦,不怕累,按要求完成任务。
4、遵守劳动纪律,保证安全。
(八)爱护公物
1、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
2、爱护桌凳门窗、墙壁等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要自觉报告赔偿。
3、节约用电,各班的灯、电扇要专人管理,按时开关,爱护用电设备。
4、教室门窗要保护好,有专人开关。
5、不准在教室、院内、黑板、墙壁、课桌、凳子等公用设施上乱刻、乱写、乱划。
五、班会制度
1、班会主题由学校根据学生思想动态或工作需要进行安排,团委和团总支负责检查落实。
2、班会时间根据团委指示进行安排。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缺席班会时间。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1、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校纪、确保教学质量,凡学生因事、因病需要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假期期满后,应立即返校销假或续假。
2、学生请假一天以内者,由辅导员审批;两天以上三天以内者由系部书记审批。
3、凡需请假者,应由学生本人到辅导员处填写请假条,连同有关证明,按批准权限,经有关教师或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别人不得代假、捎假),同时需到辅导员处领取家长回执单,在假期期满时经家长签字后,由学生带回学校交班主任保存。
4、正常上课期间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持相关证明履行手续,但每学期不得超过一次。
5、因病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到班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者,应由家长代替办理请假手续,但事后学生必须向辅导员说明情况。
7、请长假的学生,必要时学校可与有关单位联系了解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欺骗学校,应取消批准的假期,按旷课论处,并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关处理。
8、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课,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要求但未经批准,擅自不上课者,不按时销假、续假者应严肃处理。
篇三十三: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以及废止工作,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进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参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其他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经学校公布的对全校各单位、师生员工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办事规程、行为准则。按照内容不同,一般称为“规定”、“办法”、“意见”、“细则”等。对某方面工作所做的带有约束性的行为规范,称为“规定”。对某项工作所做的比较具体的要求和规范,称为“办法”。对某项工作或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决定提出的见解和处理办法,可称为“意见”。为有效实施学校有关规定或执行相关政策而制定的具体措施或就相关条文做出的具体说明和阐释,称为“细则”。
第三条 学校制定、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的活动,以及学校授权职能部门起草、解释规章制度的活动,适用本办法。各单位涉及内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等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废止,以及对具体事项的通知,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校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两办”)是学校各类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印发公布、监督实施、汇编学校规章制度,并负责维护学校办公网页“规章制度”栏目。
第五条 制定、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应当符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国家方针、政策,贯彻学校总体工作思路,切实保障全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正和效能的原则。
第六条 规章制度根据内容需要,可以用条文形式表述。除内容复杂的外,规章制度一般不分章、节,可以分条、款、项、目。其中,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条、款、项、目均应当另起一行,缩进二字书写。
第七条 规章制度的内容应明确、逻辑严密,具有可操作性。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的内容,规章制度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规章制度用语应准确、简练,使用文字和标点符号应正确、规范。
第八条 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审核、决定、公布、解释。
第九条 职能部门认为有必要制定规章制度,应报请学校立项。立项说明应包括制定的必要性、依据、拟确立的主要制度、进度安排等事项。立项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由相应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起草。
党委常委(扩大)会或校务会议确认有必要制定规章制度的,或按照上级要求需要制定规章制度的,可以授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起草。
上述情形涉及两个以上职能部门的,可以联合起草,但须明确各自职责。
第十条 起草规章制度包括起草规章制度草案和草案说明。
起草部门应当就规章制度涉及的主要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征求其他单位意见。遇有不同意见,应与其他单位协商一致;经充分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在上报规章制度草案时说明情况。
起草规章制度,须注意与学校现行规章制度协调、衔接。遇有内容涉及管理体制、职能调整等应由学校决策的重大问题,起草部门应先行报请学校决定。
第十一条 规章制度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部门应将规章制度草案及其说明,以及有关材料以“清华大学规章制度批办表”形式报请审核。
报请审核的规章制度草案,应由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提出提请学校相关会议审议的建议;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由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直接涉及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应实行公示制。
第十二条 规章制度草案的审核由学校规章制度审核机构负责。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遵循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是否与学校现行规章制度协调、衔接;
(三)是否具有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是否符合授权范围;
(五)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六)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规章制度草案经审核后,由起草部门按规定程序报请学校审议,校秘书长就提请何种会议审议签署意见。
其中,需由校党委全委会、校党委常委(扩大)会或校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规章制度,由两办安排提交会议,按照规定程序讨论通过;需提交学校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规章制度,由起草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提请会议审议通过。
起草部门根据学校相关会议的具体意见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报请公布。若相关会议提出重大问题或需做大幅修改的,经起草部门论证、修改后,再次按照规定程序提请相关会议审议。
第十四条 经校党委全委会、校党委常委(扩大)会、校务会议、学校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规章制度,统一由两办按照学校公文发布有关规定以“中共清华大学委员会”或“清华大学”名义公布施行。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公布施行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两办负责学校办公网页“规章制度”栏目的维护。
学校办公网页“规章制度”栏目的规章制度文本为标准文本,各单位网页维护的相关规章制度文本应与其一致。
第十六条 规章制度的解释权由学校相关会议授予有关职能部门。
第十七条 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经常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情况,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已公布的相关规章制度按有关规定及时申请进行修改或废止。
修改规章制度的程序,参照本办法第八条执行。
规章制度的废止,由起草部门以“清华大学规章制度批办表”形式提出申请,原则上由审议通过该规章制度的学校相关会议讨论决定,由两办公布。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两办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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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出学生会委员罢免议案,提出学生会部长以上干部的任免议案,呈交学院党委审核批准;
(五)全面负责学生学生会工作,制定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六)统筹负责各班级学生干部的培训、考核和评优工作;
(七)学院学生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 学生会基层组织
第二十条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为各班委会。
第二十一条 各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本单位,由全班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执行学院学生会的决议。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班级自行规定。一般情况下学生会不参与班级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于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解释权属于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会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在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上通过并生效。
(四)各社团规章制度
1.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本社团中文全称为“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数学学院青协。
第二条 本社团经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批准成立,直属于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学学院,接受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团委指导,是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的青年志愿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服务社会,通过组织指导青年志愿者的社会公德服务活动、发扬团结友爱、积极进取、服务社群的精神、为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作出贡献”为宗旨,以“阳光送温暖、爱心献人间”为精神指导,以“热心社会、关心他人、互助互勉、共同进步”作为行动口号。
第二章 服务范围
第四条 本协会的服务范围包括:
1、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3、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4、为有需要帮助的残疾人、老人、有智力障碍的儿童、心理或精神上需要辅导或帮助的人士、需要帮助或辅导的学生提供服务。
5、培养青年志愿者自我管理和组织能力。
第三章 会员
第五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的在校学生;
篇三十五:大学共青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重庆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由重庆大学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不属此范围。
第二条社团应根据社团创办程序在学校登记注册,并具有完善的章程。社团实行申请成立,学期注册,活动审批的基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社团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社会秩序和民族的安定团结,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与安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第四条学校支持社团的发展。社团应根据教育改革及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组织广大同学培养正当广泛的爱好兴趣和钻研精神,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二章社团组织管理
第五条学校成立学生社团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挂靠校团委,受学校委托,负责社团的注册、服务、指导、管理工作。学校为指导中心提供充分经费保证。
第六条所有社团必须经指导中心登记注册,否则为非法社团。学校严禁非法社团开展活动。
第七条社团分为一级社团、校级社团和院级社团。一级社团和校级社团面向全体学生招收成员和开展活动,院级社团面向本院学生招收成员和开展活动,研究生社团面向研究生招收成员和开展活动。
第八条社团可以确定固定的指导单位,一级社团和校级社团指导单位可为各学部、职能部处或学院,院级社团指导单位应为所在学院团委。社团可由多个指导单位共建。
第九条社团可以聘请固定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为我校教职工。学校积极支持教师担任社团指导老师,社团指导工作是学校教师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团可聘请专家、社会人士担任顾问。
第十条各学部、职能部处、学院应支持社团工作和学生社团活动。
第十一条社团可根据发展需要和团员人数成立团支部,受重庆大学社团团工委的指导。社团中团员应参加所在院系和所在社团团支部的活动。
第三章社团成立及成员
第十二条申请成立新社团应至少有10名以上(含)同学方能成立,成立社团应当提交相关材料,履行相应的手续。
第十三条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学生组织的性质一致,与自身宗旨相符,准确反映自身特征,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一级社团、校级社团全称原则上须冠以“重庆大学”字样、院级社团全称应冠以“重庆大学XX学院”字样。
第十四条社团的内部关系、组织方式和机构设置由各社团自行决定。社团应建立民主决策的理事会制度。
第十五条社团成员必须是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外籍学生可到国际学院备案后加入社团。社团成员毕业后可作为社团的荣誉会员继续参加社团活动。
第十六条社团负责人应为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成绩优良的重庆大学在校学生,通过公推直选方式产生。
第十七条社团负责人和主要骨干纳入学校学生骨干培养体系,其社团工作成绩在相关的综合测评和推优评奖中给予相应考虑。
第四章社团活动
第十八条社团举办活动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按照相应审批程序进行。所有社团活动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严禁社团开展超过其宗旨的活动。
第十九条社团出具证明、发布公告、进行宣传时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内容真实可靠并署社团全称,未经允许不得以校团委、指导中心、社团指导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二十条社团邀请校外(外籍)人士出席活动或举办讲座,需遵守学校宣传(外事)部门的相关规定,提前向指导中心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一条社团创办刊物,须指导中心批准方可创刊。社团刊物内容实行主管教师负责制,即在出版前,必须经指导单位主管教师审查其内容之后方可付印。社团刊物未经允许,不得在校外传播。
第二十二条社团官方网页、民主湖论坛专版和官方微博是社团文化宣传的网络阵地,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条例。
第五章社团财务
第二十三条社团严禁向社团成员收取会费。
第二十四条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由第一指导单位承担。
第二十五条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以立项申请为主,自行筹集为辅。
第二十六条社团举办活动可以寻求社会捐赠,社团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捐赠资助,须先征得指导中心的同意,并向社团成员公开说明。合同必须由赞助方、社团负责人、指导中心负责人三方签字才视为生效。接受的捐赠资金和物品必须在重庆大学教育基金会入账和登记后使用。
第二十七条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范围内的活动,社团负责人或其他成员须严格遵循学校相关财务制度及社团内部经费管理规范,应自觉接受指导中心的监督,同时还应具备一定的自律意识和节约观念。
第二十八条社团自成立之始即应建立财务收支账目,账目由专人负责,定期向社团成员公开,并接受社团成员及指导中心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第二十九条社团财产由社团集体占有使用。社团解散时,其财产由指导中心结合社团章程进行处理。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第六章社团管理
第三十条社团负责人或骨干成员必须接受社团内部成员的监督。社团成员发现社团内部有违法乱纪、徇私舞弊、假公济私等不良行为,可向指导中心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告。
第三十一条学校定期开展社团、社团指导教师、社团成员评优表彰。
第三十二条社团严重违反规定,对该社团负责人及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成员,予以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者,报请学校相关部门予以校纪处分。
第三十三条社团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视其情节,予以批评、警告、暂停活动、撤销登记,直到强令解散等处罚。
(一)无正式负责人或组织机构;
(二)活动范围和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三)不接受指导中心及各有关部门的各项规定和指导;
(四)财务账目收支不清,出现差错和混乱;
(五)成员盗用社团名义举办(参加)活动;
(六)其他非法活动。
第三十四条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自动解散:
(一)连续一个学期未按章程或宗旨进行正常活动;
(二)连续两学期未完成注册,也未及时说明理由。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重庆大学学生社团指导中心负责解释,指导中心可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十六: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为加强对各级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和考核,更好发挥共青团联系青年、服务青年、凝聚青年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西华大学学生干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学生干部包括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中的各级各类学生干部。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民主监督原则、德才兼备原则。
第三条 学生干部考核工作一般分为试用期考核、日常考核、成绩考核以及学期考核。
第四条 学生干部考核分为院学生会和行政班级两级进行。
一、院团委组织部考核范围: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
二、各个行政班级所有班委由各个行政班辅导员评分(70%)以及班委互相之间进行评分(30%),由院团委组织部考核人员组织、监督进行考核,并收纳、汇总评分表。
三、上述应在院团委组织部统一指导下开展,考核结果报至院团委组织部和学生会办公室进行备案,并递交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第五条 试用期考核为新干部任期满一个月后进行;日常考核由考核小组按照院团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成绩考核在每届干部第二学期的初始进行统计考核;学期考核安排在每年六月和十二月。考核对象为所有学生干部(包括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所有行政班班委干部)。
第六条 考核项目:
一、组织考评(共30分)
1、出勤情况(20分)
由考核小组对会议记录和会议签到表等资料进行汇总评分,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
2、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学校培训情况(10分)
由院团委组织部根据校、院青马学校的相关材料进行评分
二、学习考评(共40分)
学习考评分为平时上课出勤和期末成绩考评。
上课出勤考评(20分):
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被任课教师、辅导员和学生会安排负责查课工作的同学查到无故旷课者,每次扣4分,扣满20分学院将根据《西华大学学生守则》给与通报批评,并免去团委学生会干部职务。
成绩考评(20分):
1、各部门或行政班统一出示受考核对象的上学期成绩总表,由院团委组织部考核人员进行统计。
2、一科必修正课未及格的扣20分,两科记为不合格。
注意:学生会主要干部(主席团)及行政班主要班干部(班长、团支书)在任期间必修课挂科超过一门则自动离职;学生会干部(部长、副部长)及行政班班委(除班长、团支书之外的其他班委干部)在任期间必修课挂科超过两门则自动离职。两学期连续必修课挂一科的在换届选举中不考虑。学生会各部门干事在换届选举时有必修课尚未通过的一律不考虑。
三、民主测评(共30分)
1、民主测评方式:工作测评,由上一级干部评议,30%;团队测评,由同一部门(班级)干部互评,30%;民主评议,由下一级干部(成员)考核,40%。
2、测评依据:《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干部民主测评表》(见附件一)。
第七条 考核程序:
一、召开考核工作动员会议
院团委统一动员,通过动员大会达到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学生干部要自觉接受考核和评议;广大青年要增强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加并实事求是地评价学生干部。(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开展)
二、民主测评
根据考核内容所列出评价项目和评价等级,对被考核人进行民意测验。
1、测评前准备:
确定考核工作的人数并报送材料,使用《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安排表》(见附件二),并公示于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的学院网页。
2、开展测评:
(1)确定被考核人员全部到场,到场人数达参与人数的五分之四有效。
(2)开始考核,考核小组按类别发放《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学院学生干部民主测评表》(见附件一)或《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成绩考核表》。(见附件四) (3)统计与总结本次考核。
三、组织考评
四、考核汇总
1、考核组根据民主测评、组织考评,提出考核结果意见上报院团委组织部审定。学生干部考核结果评定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2、考核汇总使用《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成绩汇总表》(见附件三),并将所有文件在学生会办公室进行备查。
第八条 考核结果作为学生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学生干部试用期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不适合本岗位者,调换岗位),延长试用期一个月,第二次考核仍为基本合格者,最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第十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一、 当学期有两门及以上的必修课程正考不及格;
二、 受到学院及以上的违纪违规处理,受到处分的;
三、 有重大工作失误,或者两次及以上无故缺席会议、活动等;
四、 未取得校或院青马学校培训合格证的。
第十一条 学生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应视具体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作如下处理:
一、免去现任职务;
二、责令辞去职务。 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可以参加评优。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不可建立干部档案。
第十三条 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 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考核人员和考核组长要在考核材料上签名。对其负责客观性和真实性。
第十四条 实行考核工作回避制度,考核小组成员应回避所属班级的考核,若未及时回避,则此次考核无效。若因回避不及时造成考核结果有异议者,立即免除该成员现任职务,责令退出院团委组织部。
第十五条 考核对象要正确对待组织考核,如实汇报工作和思想,客观反映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 有关组织和人员应客观、负责地向考核小组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
第十七条 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和考核对象应当遵守以下考核规范: 一、不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
二、不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
三、不泄露考核机密。
四、不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五、不搞非组织活动。
六、不设臵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
七、不对反映其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劝导或上报学院请求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八条 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支持、鼓励群众监督,认真受理检举、申诉,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
第十九条 投诉与申述
对被考核人有情况反映,或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实名的形式交到院团委组织部。自收到投诉与申述之日算起的七个工作日内,院团委组织部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院团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团委组织部
20xx年1月制
篇三十七:大学班级规章制度
1、 班级日常治理制度
1、学习:
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
1.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1.2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批准方可,否则,按旷课处理。
1.3积极配合相应科代表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1.4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体现出大学生应有的风度。
1.5课堂会议上应把自己的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班委会定期研究本班同学生活、学习情况。制定帮教计划,充分调动同学积极性,使学习优良的同学更上一层楼,学习差的同学迎头赶上来。
2、卫生:
宿舍是大学生活动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同学们的生活环境,因此,宿舍卫生必须保持:
2.1宿舍内部要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实行责任到人制,宿舍长及班干部负责监督,由生活委定期检查。
2.2宿舍卫生每日打扫,值日生要尽职尽责,认真对待,为同学们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2.3切实执行宿舍社区的各项规定,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认真对待卫生检查。
2.4注重个人卫生。
3、活动
因为班级、院、校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规定:
3.1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界奋进的班级体。
3.2对于院、校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
3.3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班委定期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取其优处,应用于班级工作。
二、班级奖惩制度
1、评优、评先依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手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规划评价手册》、《国家、高校奖助学金评选文件》进行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公示时间不少于6天。
2、推荐党校学员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选,做到绝对公平、公正、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6天。
3、在校为班级争**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4、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院级以上(包括院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5、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6、在班会及其他须到的班级活动中迟到、早退的同学将给予批评并根据实际情况在评优、评先给予适当处罚。
7、班会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学,将予以批评,并影响其本学期考核成绩(需要点到的班级活动处理方式同上)。请假的`同学需出请假条及相关证实,经班级辅导员批准方可请假。
8、对有重大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9、每周由学习委员对课堂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每周抽查不少于3次,辅导员临时抽插不少于2次。对是否旷课迟到将做记录上报辅导员并作为期末评优参考。
三、班委管理制度
班委会由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组织与宣传委员、科创委员共同组成,班委会下设寝室长、小组组长负责定项工作。
(1)要求班委责任心强,热衷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2)恪守职责,认真负责,按时出色的完成任务;
(3)积极预备各项活动,努力为班级争取荣誉;
(4)团结同学,带动同学积极参加各项班级活动;
(5)思想保持先进,积极向上,心胸宽广;
(6)班干部之间要团结互相协作,严禁搞小团体主义。
4、班干在工作中,要积极征求同学们的意见,维护班级的利益,有情况要及时向辅导员反映。
5、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并造成重大失误的,进行教育批评,严重者可考虑免去班干部职位。
6、班干严禁以权谋私,凡是在财务上,有盈私行为的,查证属实,免去职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并对其公开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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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班级管理制度
1、学院及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1) 体育活动由体育委员(或各队队长)组织队员参加比赛,由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艺委员配合召集本班同学前去助威。
(2)学习活动(如学习经验交流会每学期至少一到两次)由学习委员负责组织、召集本班同学参加。
(3)团委活动等由团支书和组织委员负责召集同学参加;
(4)娱乐活动由文艺委员策划安排;
(5)主题班会由班委共同策划,会议记录由宣传委员负责,会后由班长做会议总结。
2、各项活动的预备,进行过程,结果必须存档(由活动负责人或宣传委员负责写出报告书视情况而定,超过5元的经费支出必须有发票证实)。
五、例会制度
1、每月举行至少2次班级例会(全体学生参加)。
2、准时到场参加各项要求的会议,如有要事提前向班长请假,并将工作内容交由辅导员,如有迟到者按迟到处理,若有不到者按旷课处理。
3、俗话说“没规矩不成方圆”,班级是每位同学的根源,因此,要求本班成员按时参加班级例会,不允许任何人以学生会有会为由而推脱,必须弄清楚:学生会会议固然重要,但是,班级例会并不亚于学生会会议!
六、班级资产治理制度
1、班级用品由生活委员管理。
2、体育器材由体育委员和生活委员统一保管,本班同学如要借用需到体育委员和生活委员处登记。如有遗失,则相关责任人由班委视器材使用情况处以现金折旧赔偿。
3、其他相应器材或用品由相应的班委治理。
七、班级财务制度
1、班费收支:
1.1班费收取每学期每人50元,由副班长管理,生活委员记账。
1.2班费支出必须由班长和生活委员中至少一人同意方可提出申请。100元以上(包括100元)必须向班委提出申请,并至少有三名班委同意,且班长,团支书都不反对。
1.3日常采购,至少有一位同学陪同前往,并开出收据.并凭发票、收据、证实报销。若因票据遗失或非凡情况不能出具证实且情况属实的,需经班长及生活委员签字补证。
1.4班级组织的大型活动(如春游、秋游等)后要向全班公布支出细则及收据凭证;学期结束时打印出全学期班费收支情况,交全班同学及辅导员审查。
1.5全班同学可以在任何时间对班费收支情况要求审查,或提出批评或建议。
1.6全班同学都有权申请使用班费,只要用途符合班费使用规定(个人开支概不批准),经班委会讨论可以考虑划拨。
1.7申请及证实必须使用正式的材料纸,并认真写好。
1.8每学期末生活委员应在全班公开所有费用支出明细。并交由辅导员审核。
2、班费使用范围规定:
2.1各种班级活动材料、文具、文体用品。
2.2各项班级活动的报名费按固定条款划拨。
2.3奖励先进分子购买奖状使用。
2.4各项球赛的报名费及必要后勤支出(包括买水等)。
2.5筹办晚会等集体活动支出。
2.6其它支出,视情况而定。
七、其他
1、本制度若有纰漏之处,经班级辅导员同意,班委有权增删。
2、本制度解释权归班委所有。
3、本制度若与上级单位制度冲突,以上级单位制度为准。
4、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三十八:大学管理规章制度
一、例会
2、每月初召开大会一次,对本月工作任务、排练计划进行布置,3、每周末召开小会一次,本周的工作情况以及生活情况,各成员踊跃发言,6、会议进行时,不能在会场内吸烟和喧哗吵闹。
7、会议进行时,手机必须调成为震动状态,不能在会场内接电话。
第一条【排练制度】
1、排练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
2、如有事不能到场或晚到,必须向负责人事先请假。
4、排练不得无故早退,有特殊情况可向负责人说明。
5、排练过程中须听从负责人安排,不得扰乱排练秩序。
6、排练过程中不得懒散,抽烟等不良行为。
7、建立考勤表,严格把关,认真记录好每次排练的考勤情况。考勤表每周末汇总给领队
第二条【演出制度】
1、演出过程包括:演出彩排,演出前的准备,节目候场,正式表演等。
2、在演出过程中必须遵守服从演出现场的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3、演出过程中必须严格服从负责人安排。不得擅自离开演出场地
5、演出时注意本队形象。
6、每次演出,必须认真对待,用心投入。
7、演出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安排必须严格遵守,如无特别严重的状况不得迟到
8、对于演出中各成员所分配到的任务,须严格做到做好。
9、在演出过程中,对于因为个人因素导致的失误,将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罚。
10、所有成员必须爱护各种服装、道具和器材等,演出活动结束要及时归还。不得私自转让或转借他人。如因为个人原因造成损坏,应要照价赔偿。
11、个人不得擅自参加各种演出活动,如有需要请上报领导等待批准,12、每次外场演出人员应在前一个节目前做好各项准备;并对演出效果、演员表现进行记录,以吸取经验作为年终总结的重要根据。
二、成员的义务
1、遵守本团章程,按时参加本团训练、演出、执行本团决议、遵守校纪校规、本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本团利益。
2、努力学习、刻苦训练、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
5、不得参加相抵触的活动。
6、团员之间团结互助,与领导积极配合。
7、成员要养成刻苦钻研,虚心求教的精神。经过一段时间训练后,专业水平要有所的提高,没有明显提高者等待处理。
8、为确保团队正常训练,演出及各项工作顺利完成,队员必须按时训练,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每次训练开始或结束时必须签到,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队长请假,不得无故旷训。
9、训练时要求做到谦虚好问,勤奋刻苦,努力创新,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积极提出有利于团队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10、积极参加队里的各项活动,组织生活。每次做到按时参加,【奖惩制度】
1、凡在训练中无故缺勤1次者或迟到2次者给予队内批评处分。
2、凡在训练中无故缺勤达到两次者或迟到早退达到4次者给予警告处分。
3、凡在训练中连续两次受到警告处分者给予勒令退队处分。
4、队员有事或有病不能参加训练,必须提前一天交请假条请假条由队长批准。若事情紧急课事后补假,理由充分放可按请假处理,否则按无故缺勤处理。
有以下突出表现的队员和节目,将会获得团内奖励。同时,表现突出者年终总结评估时将予以优先考虑:
1、训练认真积极,有较大进步;
2、对院艺术团提出了相关可行性批评与建议;
3、演出时表现出色,受观众欢迎;
4、后勤工作尽职尽责;
5、代表艺术团参加其它演出,表现优秀;
6、对宣传艺术团或原色剧场有突出贡献等;
以上情况均由队长进行文本记录,并在年终予以通报表扬。优秀节目与优秀个人,先进团员与团干,我队根据平时成绩具体奖励,先由队员提出书面申请,经队长证明后交团内相关负责老师评定。为院艺术团队员颁发证书,选出优秀院艺术团员。
每学期总评,考核成绩由训练、演出、考勤、纪律四方面组成,考核成绩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细则另定。对考核优秀的队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学校其他各类评比推优和学生操行评分中适当从优。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团处理。
【其他】
1、院艺术团正式团员正常情况下不允许辞退,因私人原因可申请辞退(以书面形式),经指导老师及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2、因毕业离队者,经团委审批后,方可退队。
3、院艺术团各成员之间应当互帮互助,团结友爱。严禁个人或者以小团体形式对其他成员进行诋毁,排挤。
4、对于院艺术团日常工作,分配到任务的成员须按时认真完成。如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将追究其责任。
5、院艺术团活动采取日常训练和短期集训相结合的方式。
6、院艺术团活动内容包括完成学校交给的演出任务、汇报演出。
7、本制度的修改应通过团长、副团长及各部部长投票决定,半数以上票数通过,由团长签字后方能生效。
8、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院艺术团。
9、本章程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篇三十九:大学管理规章制度
为把信工系艺术团搞得有声有色,硕果累累,在文艺、才艺等多种艺术在学院有一席之地,必须要有严格的纪律,钢铁般的坚强集体,烈火般的热情成员。要力争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决心,方能使艺术团做到越练越升华、越长越铿锵有力。为此,特颁布此次规章制度,望大家遵照执行。
1、艺术团成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对维护艺术团团结和荣誉的事要积极热情。
2、成员的日常思想行为以及关键时刻的立场、观点、态度、言行等表现要与艺术团宗旨保持一致。
3、专业学习要有目的性、针对性。通过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
4、对专业学习要有钻研精神,热爱艺术、互相协助,认真投入,虚心求教。
5、期间要求队员注重仪表,举止文明大方。把握机会,文明展现自我。
6、艺术团成员要遵守排练纪律,听从指导教师、学生负责人、领队的指挥,主动配合老师、负责人、领队等开展活动,执行任务。
7、在排练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如因故不能参加训练者,应事先向负责人请假,不允许临时让人代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8、无故迟到三次,旷课两次者则视为自动退团。在参加演出活动过程中,必须准时到场,不能擅自离队。
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如下:
团长(1人)
副团长(1人)
演唱队长(1人)成员若干
舞蹈队长(1人)成员若干
器乐队长(1人)成员若干
各部门工作职责:
艺术团团长:负责主持艺术团的全盘工作,参与学院有关对内,对外活动的协助,管理和调配艺术团的内部成员,以及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每次活动有计划,有实施,有总结。定期召开分部会议,听取各分部工作开展情况,对各部工作进行指导,全权监督,负责换届选举有关事宜。
艺术团副团长:是团长的助手和参谋,协助团长做好分管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支持团长的决定。当团长工作出现漏洞时,应及时给予提醒,坚持工作原则。活动完毕后,写出总结及时交给团长保管。突发时间而团长不在时,应及时承担起团长的一切职责,及时解决问题,应尽快向团长汇报。按时完成团长交给的各项工作,定期向团长汇报各分部的一切情况。
演唱队队长:氏负责选拔和组织全院歌唱人才,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定期组织培训。演唱形式包括:独唱,组队,大合唱,小合唱。歌唱形式包括:通俗,美声,民族,戏曲等。
舞蹈队队长:负责选拔和组织全院有舞蹈基础的人才,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定期组织培训。舞蹈形式包括:独舞,街舞,民族舞,交易舞。
乐器队队长:负责选拔和组织爱好乐器的人才,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定期组织培训。乐器类型包括:长笛,手风琴,钢琴,吉他,贝斯,鼓等。
附:
艺术团还需招纳主持人4名(男女生各2名),造型设计6名。主持人选拔条件:口齿伶俐,普通话好,反应灵活,形象气质佳。
造型设计选拔条件:能够设计出青春活力又有学生风采的形象,要求速度快又好。
招聘时以推荐为主,自荐为辅的形式,各队分别通过才艺展示进行选拔,文艺社选拔通过上交稿件的质量而定。
每月末搞一次小型的文艺活动,如院方允许可与外校联谊
篇四十: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的领导和指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广大同学健康成才而服务的学生管理机构, 其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成为我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广大同学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场所。
第二条 学生会全体同学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不谋私利。
第三条 学生会的精神是:团结、务实、服务、高效。
第四条 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第五条 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第六条 学生会机构组成: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秘书处、外联部、勤工部、文体部、心理信息部、宿管部、劳保部、女生部、生活部、治安保卫 部、自律部、学习部、大学生教育爱好者园地、宣传部)。
第二章 细 则
一、各部长及部门成员职责规定
第一条 对部长的职责规定:各部部长负责制订本部学期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向部门成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并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听取部门成员对部 门内工作建议及任务完成情况;部长有责任和义务对部门成员的活动操作能力进行培养和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特长,使部门成员团结协作,提高工 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在完成本部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应尽力协调和组织本部成员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第二条 对各部部门成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门会议;各部门成员应服从部长领导,按时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设想; 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汇报思想;积极协助其他各部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 各部部长、部门成员应严格遵守逐级汇报、格尽职守的工作原则。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 每周五下午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例会(主席团、各部长),听取工作汇报,开展讨论,总结经验,指导下阶段工作(指导老师必须参加)。
第二条 各部按照自己部门的实际情况每星期召开例会,部门成员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体会;各部长应认真听取汇报,对部门成员工作予以指导,并对近期工作作出明确分 工;各部每次例会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主席团成员将不定期参加各部会议。
第三条 学生会成员出席例会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者早退。生病或有事需提前向部长请假,否则将一律视为缺勤。第四条 三次无故迟到算一次缺勤,三次缺勤将由主席团下发劝退通知当事人并予以辞退。第五条 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以及换届选举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由秘书处负责)
第三章 人事制度
第一条 各部部长人选由平时工作表现、主席团及学工处老师综合评审确定;副部长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审批后,正式聘任为副部长。
第二条 对各部部门成员采取招聘形式,每学年根据各部实际情况招聘新成员,迎新工作在主席团的统一指导下完成。
第三条 应聘人员经面试后,在所在部门试用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各部长根据其在此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学生会的正式成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 以辞退。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若自愿退出学生会,部长需提前两周,部门成员需提前一周向组织递交退部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学生会。
第五条 各学生会干部的表现将记录在干部档案表中;每学期期末,将进行学生会成员的综合测评,由主席团对部长,部长对部门成员作出工作鉴定;当学生会干部退出学生 会时,组织将对其进行工作总评,并记录在档案其中。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对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部门成员,由部长在本部例会上口头表扬,并作相应的记录。
第二条 根据其在学生会工作中的贡献,部门成员给予综合测评0.51分的加分,部长给予以11.5分的加分。
篇四十一: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团委学生会的领导下,为了加强网络技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加强网络技术部自身的组织建设,提高管理能力,提升部门的工作效率,增强学生干部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网络部的网络宣传和技术支持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网络技术部在同学们日常生活中的服务水平,根据《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条例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和工作检查、总结的标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网络技术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委员两名,同时部门内部下设三个小组:pc服务组、网络组、秘书组,各个小组设置组长一名,由委员直接担任或者部门投票推选产生。
第三条:部长管理部门,统管网络部总体工作,从全局出发,总体统筹安排,安排日常工作;副部长负责网络组的全面工作,同时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各小组组长积极协助部长完成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网络技术部下设干事若干名,分工开展各项日常工作,日常事务分工进行,所有部门成员各司其责。
第三章 基本职责
第五条:作为团委学生会网络宣传和技术支持机构,网络部积极配合主席团和其他部门,及时准确发布团委学生会各类最新活动资讯及其它各项决策、公告。
第三条:全面负责团委办公室和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电脑及其外接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排除各种设备故障。
第四条:负责北校区团委学生会网站改版设计工作;负责北校区团委学生会网站的用户管理,文章审核工作。
第五条:负责团委学生各项活动新闻稿及图片上传发布,做好网络方面的宣传工作,发挥网络宣传功能,为提高学校的声誉和扩大学校的影响力而不懈努力。
第六条:经过上学期的尝试与努力,我部成立免费上门为同学们维修电脑的pc服务队,pc服务队成员在固定的时间上门免费为同学维修电脑,排同学之所忧,解同学们之所难。
第七条:网络组全面负责网络部成员合资创办的网站,组长负责安排、督促网站更新工作成员按时按要求完成网站的更新任务。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工作人员组长要做好记录,交给秘书组,期末时按部门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秘书组协助部长的工作,各项制度的下发与实施监督,对工作、活动情况的统计,做好会议记录,做好每月及每项活动结束后的总结及相关工作。
第四章 日常工作制度
第九条:报到制度:新学期开学时,部门成员到校后要向部长(或负责人)报到;学期结束时,部门成员离校前要跟部长(或负责人)报到,部长(或负责人)作好记录。
第十条:为了加强部门成员之间的认识了解,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在每个新学年第一学期一般情况下固定每两周召开例会一次,第二学期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而再确定召开例会。每次会议都进行考勤,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一条:网络部成员按时参加例会,不准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必须请假,无故一次,当面解释或书面检讨;无故两次,采取内部警告;缺勤三次,将给予自动退出处理。到会人员不得早退,会议过程中必须的保持会议安静,有问题敬请举手,得到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中途有急事离开需向部长或会议支持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部门成员值班时间周一至周四晚上8:30至9:30,不得迟到、不得早退。认真对待值班工作,做好签到记录,工作时间做到礼貌待人,耐心细致。协助值班人员做好工作安排,及处理日常事务。值班人员完成当天的任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向部门汇报。
第十三条:对于团委学生会内部统一安排的活动,比如协助学生会其它部门布置活动会场,任何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并要自觉完成分内任务。如果临时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敬请主动跟部长(或负责人)请假及说明缘由。
第十四条:对于有关工作的短信(电话)通知,收到后要及时回复,以免造成工作安排不及时而影响大局。
第十五条:如遇突发事件而无法完成工作,可在内部人员之间调换(但要向部长汇报),以免对整体造成影响。
第十六条:网络部全体成员要相互协调合作、团结互助,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真正做好各项工作,积极为推动部门的发展而不断努力。
第五章 工作态度规范
第十七条:在思想上必须服从上级领导,工作积极,配合其它的成员一起搞好网络技术部工作。
第十八条:以部门发展为荣,以防碍部门发展为耻,时刻保持学生干部的使命感。
第十九条:发现假公济私者,给予严重的批评,并开除本部门。不得以任何藉口不得以网络技术部的名誉进行个人活动。
第二十条: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多提出一些意见和建义。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一条:部门成员操行分评定具体项目:1、签到情况分2、活动表现分3、会议情况分4、日常工作表现分
第二十二条:根据平时日常记录每个学期接近尾声时,对所有成员进行一次评比,表现突出的成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工作能力较强者,会向主席团提出在工作职务上作适当调整的申请。
第二十三条:操行分的评定方法:依据《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有关于学生会干部操行分的评定细则,原始分数为各个等级分数的平均数,然后根据秘书组日常相关记录进行加(减),最高分不得超过《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有关于学生会干部操行分评定细则中规定的最高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网络技术部保留最后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于2012年9月6日制定,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果有修改以最后修改版为准。
篇四十二:大学广播站规章制度
一、校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1、主持团委全面工作,及时传达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决议,经常向党委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请示工作,并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人才培养目标,提出各学期工作计划的初步意见,经团委充分讨论后,制定具体计划和实施方案。
2、加强团委一班人的团结,定期召开团委办公会议和学院团委书记会议,讨论团的工作。搞好团委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关心团干部思想、学习、工作与生活,充分发挥他们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提高他们各方面的素质,为他们成长搭建平台。
3、了解团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及时、准确的地向校党政部门和上级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呼声、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青年教工和团员学生的合法权益。
4、按照各阶段学校的中心工作要求,经常督促、检查、指导和帮助各部门、各学院团委的落实情况,并抓好日常工作。
5、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主动争取党委的重视和各方面的支持,努力完成团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上级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校团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
2、具体负责指导校学生会工作。
(1)组织学生会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积极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生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2)及时收集和反映来自学生中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并向上级党团组织进行汇报。在学生会中积极开展德育工作。
(3)指导好学生会的调整和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等工作。
(4)指导好学生会自我管理、服务和约束工作。明确校、系学生会工作的重点任务和统一学生会工作的步调和进程,完善制度,建立激励机制,要从学校、全系的角度观察、发现、研究和解决问题。
(5)坚持经常的做好学生努力学习,遵守纪律,文明礼貌的教育工作;做好学习、生活和活动中的自我服务工作;做好维护学生合法和正当权益的工作。
3、完成书记交办有关事宜,书记不在时,代替书记主持工作。
三、团委组织部长岗位职责
1、拟定全校团组织发展计划。指导组织发展、超龄团员离团、团员处分、团员注册及颁发团员证等工作。
2、监督指导各级团组织选举工作。
3、组织开展对各系级分团委、专兼职团干部的考核、评比工作,认真做好基层团干部的培训工作,对不称职的团干部提出处理意见,拿到团委会讨论。
4、具体做好每年一度的团员民主评议、团员证注册和“两优一先”的评比工作。
5、监督指导各分团委作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6、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年终做好团费的收支情况表。
7、做好年度团员统计工作。
8、对好人好事及时向团委提出表彰鼓励意见,对违纪团员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提出处理意见。
9、监督、指导各系组织部工作。
四、团委宣传部长岗位职责
1、抓好团组织的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宣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及时了解广大团员的思想动态,定期对团员青年进行针对性教育。
2、策划大型活动的方案。
3、抓好广播站、团刊出版发行等工作。维护共青团网站的正常运行,及时更新内容,加强团内信息交流。
4、做好各项活动的记录工作。
5、定期与校内外相关部门交流工作,宣传学校。
6、监督、指导各分团委宣传工作的开展。
五、权益部长岗位职责
1、维护青年学生的合法利益,为广大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保障。
2、在广大学生中宣传法律知识,使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七、社会实践部长岗位职责
1、组织开展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三下乡”等活动。
2、组织开展一系列有意义的社会公益和实践活动。
3、代表团委对外交流联系业务工作,努力开拓校内外社会实践空间。
4、监督、指导各系(院)社会实践部工作。
六、社团部长岗位职责
1、具体协调、管理各社团工作。
2、负责审批新社团的成立合注销,协调各社团的关系。
3、定期组织社团大型活动。
4、监督各社团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定期查帐。
5、负责跨校社团交流、联系。
6、监督、督促各系(院)社团工作。
七、文体部长岗位职责
1、负责各项文体活动的组织、策划等工作。
2、抓好大学生艺术团和大学生管乐团的管理、训练、演出工作。
3、负责跨校大学生艺术交流。
八、团委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办公室内务工作和对外联络工作,做好书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保证办公室的正常运转。
2、及时登记文件,做好文件摘录、记录和落实工作,做好文件的清理、归档和立卷工作。
3、负责团委办公经费的使用,建立相应的帐目,年终提出经费收支情况表。
4、负责团委办公室用品、报刊、资料的领取、订阅和购置。
5、做好团委文件打印、印刷、装订和发放工作。
6、负责团委工作人员的考勤,检查督促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7、负责会议记录和会务工作。
8、负责团委有关器材、资产的登记、保管与使用以及办公用品的配置。
9、负责做好团委重大事件的记载工作。
九、学生活动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活动中心的全面工作,为全校的大学生活动和学校的各种会议做好服务工作。
2、具体管理学生活动中心的工作人员。
3、严格按照学校综合治理的有关要求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使用中心的场地和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汇报,保证使用安全。
4、做好中心使用情况的记录和汇总,建立使用档案。
5、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按照学校下发的《关于在学校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通知》要求,具体负责学校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
2、指导全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发放、使用和认证等工作。
3、制定素质拓展项目的申报、发布和更换及证书填写内容的申报、确认和修改等工作程序;建立和维护全校学生素质拓展成果数据库;发布全校各级组织负责的素质拓展项目目录;记载全校学生素质拓展成果并认证每一位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内容;受理学生个人提出的素质拓展证书的补发和内容更正等事务。监督学校各级组织按照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领导小组提出的要求,完成素质拓展计划各个环节的任务;及时调查并了解各个素质拓展项目的运作状况和分团委、团支部执行素质拓展计划的具体情况等。
篇四十三:大学广播站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了充分发挥组织部在院团委工作中的作用,规范组织部成员,组织部特制定团委组织部制度。
二、基本制度(注:具体考核制度附后)
第一条进入院团委、团学楼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禁止穿拖鞋)。
第二条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第三条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的干净、整洁,营造一个院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尤其是共青团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团章,不得私自动用公章,如有发现私自动用者开除组织部,如有需要盖章者必须有申请条,同时做好登记记录。
三、会议制度
1、会议对于保证组织部部的正常工作发挥重要性,为严肃会议纪律,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校内日常工作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2、宣传部负责人必须每周参加团委例会,且每周定时召开部门内部例会,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中的不足与长处,布置下一步的工作任务。
3、每周例会应登记到会人员,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4、会议期间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调为振动,保持会场秩序,不交头接耳。
5、各项会议应充分坚持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6、例会时,成员总结每周工作,进行对工作的自我评价。
7、所有到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明之处及时提出。
四、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院团委办公室。
2、工作中必须坚持细心、热情、礼貌认真的服务态度。
3、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记录本上详细记录好当日的值班情况。
4、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及物品整洁情况
五、纳新制度
1、招聘对象:大一、大二在校学生(大二无挂科和违纪记录)
2、招聘要求:
(1)有思想,品行端正,团队意识强,为人处事有原则性。
(2)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工作踏实肯干、细心严谨。
(3)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4)有一定的写作基础或表达能力较强者。
(5)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3、纳新工作完后,写出纳新总结,并存档。
六、组织部考核制度
1、每学期期末是对部内成员一学期来工作成果的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成员,我们将劝说不合格者自动退部。
2、各类考勤情况、活动参与情况、工作情况、工作总结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3、若成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在一个工作日内向部长或副部长提出,并上交异议纸质材料。部长和副部长再根据材料进行第二次考核。
4、对于考核成绩优异者,将给予部内表彰。
七、工作职责
一、主题团日活动
负责大一各班团支部每周班团活动主题的拟定与主题说明
二、团员管理
团组织关系,团档案:学院新团员,必须于报到开学后,由各团总支集中团员证到团委组织部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组织部可在开学初例会上确定时间统一办理,过期不予补办。
1)团籍注册,团员证:
团籍每学期注册一次,由团总支自行办理;
团员证是团员身份证明,如有遗失,于学期初统一到组织部补办。
2)团员的发展:
每学期团组织发展以批团员
3)每一学年的下学年完成一次团费的收缴
4)团关系转出:
负责每年6月份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的团关系转出的工作
三、干部考核工作
1)加强院团委和基层团组织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加强对学生干部的选聘、考核、管理,包括双代会的筹备、团干培训、团学干部的选拔与考核
2)协助做好年度评优工作,主要包括五·四表彰工作,年度评优工作
四、团委各部门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完善
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团员教育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基层团干部及学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八、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先试行,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加以修改和完善。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各具体管理细则加以补充。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团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四十四: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八)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及纪检部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文员扣3分。
b、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文员扣1~2分。
c、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文员扣1~2分。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缺席一次扣2分。
b、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④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
⑤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b、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五)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六)纪检部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或以橱窗形式予以公布。
(七)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第六章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加2分计入下月考评。
(2)惩罚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a、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开会不认真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③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④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⑤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
⑥外联部成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分。学生会其余各部成员在不影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5分。
⑦外联部或其余部成员拉来赞助存在瞒报或不报者由办公室负责审查,并视情节扣6—10分。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b、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第七章附则
(一)本制度由石家庄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四十五: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一、各部门职责划分
团长:全面主持本支教团工作,总体统筹管理支教团各项业务,代表本支教团与其他机构、组织进行沟通交流,统筹各部门的工作,决定本支教团团长助理和主管的聘任,听取广大队员的意见建议,授权部长代行团长部分职权。
团长助理:协调部门开展各项工作,编写和管理团队资料,做好团内统计、记录工作,增进团内和谐,及时沟通与交流并时常归纳建议,及时传达任务与通知。
宣传部:务必做好本团各类活动的网络宣传。做好网络招募的宣传,在各社交网上应有积极互动。制作活动宣传海报,支教视频,相册,收集并发表支教日记(可与教务部合作),以及其他力所能及的宣传方式。
人事部:负责团队支教的志愿者招募及选拔,保障支教活动人员充足,招募策划可与团长助理协同完成,在qq群上的招募工作已经专门划分给人事部,为了使你们对志愿者有更直接和全面的认识。
教务部:负责团队支教活动的人员分配工作,协作讨论形成实地支教计划,组织进行支教前人员培训,记录支教生活,每次支教每个支教点最少要有两篇支教生活记录、感悟或实践报告。
二、各部门工作细则
(一)、团长
1.团长在进入招募期后,应与时刻与支教点主要负责人保持联系,认真选好地点,尽可能保证整个团队支教地点的安全。
2.团长要定期和团长助理,各部门主管、成员开会,及时了解团内活动进程,安排部署,统筹规划。
3.团长负责监督团内所有事务活动的展开,并及时督促。
(二)、团长助理
1.团长助理应时刻与团长保持联系,以便把要传达的消息及时告诉所有成员。
2.团长助理应加强对基本软件的学习,主要是word和excel。
3.团长助理要努力协调各部门之间有交叉的工作,比如支教记录感悟和实践报告的发表,照片视频素材的收集。
(三)、宣传部
1.宣传部在支教活动前应积极宣传已有的支教资料,有效安排自己部门的人员,确保在网络平台上与志愿者的互动。
2.支教宣传素材的收集,可在活动进行前,与志愿进行沟通协商,自行安排志愿者提供素材。
3.每次支教都要有支教活动的展示,每次支教每个支教点最少要有一个视频合集,其他形式不限,并将展示的网址、日期做成记录表,活动结束后整理发给团长助理。
4.在进行招募宣传时,应积极与人事部进行沟通和合作。
(四)、人事部
1.人事部要确保支教招募群中有专门人员与志愿者互动,活跃群里的氛围,留心成员的日常表现,从中可见一斑。本团所有成员均有义务协助此项任务,具体办法可由人事部自行商议。
2.可积极进行招募办法的改良,并及时与团长沟通。
3.选拔过程要确保正式,工作人员进行面试时应注意言辞和着装的得体。
4.及时将选拔结果整理好,发给团长助理和教务部,做好与教务部的交接工作,确保支教前期工作顺利完成。
5.支教人员确定后,要注意有没有临时退出的,并及时安排弥补或替换。
(五)、教务部
1.在确认好支教人员之后,应做好支教前工作的安排,如队服,保险的购买。积极与人事部沟通,分好队伍定好人员职责,如有人退出,及时与人事部联系。将最终队员信息上交团长助理。
2.组织好支教前注意事项和教学基本知识的培训,并注意保存培训记录上交团长助理。
3.教务部应对支教期间各队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支教活动之前应安排好一些志愿者上交支教记录,如感悟,日记,视频,照片等,可与宣传部进行沟通和合作,确保活动结束后,我们有足够的素材进行下一次支教的宣传。每次支教每个支教点最少要有两篇支教生活记录、感悟或实践报告。
三、各部门管理办法
为防止人浮于事,结构冗杂,现明确各部门管理办法。
团长、主管直接对烛火支教团负责。团长助理对团长负责,完成团长布置的各项任务。各部门主管由团长任命,每个部设一个主管,主管可自主招收干事,名额根据各自所需,建议不超过3个,主管干事直接对主管负责,完成主管所布置的任务。以上人员均属于烛火支教团。
团长助理由团长直接招募,若退出可直接与团长沟通。
主管若要退出,需要提前自行推荐接班人,确保真才实干,然后可直接与团长沟通。考察期为一个月,通过考察期的交接后,可正式退出。
主管干事若要退出,由主管自行定夺。
团长和主管招收助理和干事,可上报人事部发布招募信息。人员的变动最终要将详细人员信息资料交给团长助理。
篇四十六: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一、宣传部的宣传工具一般不可外借,其他组织或社团有特殊情况者须向协会宣传部申报批准方可使用。
二、宣传部的宣传工具由宣传部人员管理,任何个人及团体未经批准禁止私自外借。
三、宣传部每周五周六为专业技能练习时间,全部成员进行宣传技能练。
四、宣传周期结束后,按时对前一次宣传工作进行总结。
工作有关规定:
宣传部分为部长、副部长和干事。部长1名,副部长1名,干事若干名。大致工作岗位分为:
部长负责整个部门的运转情况,确定每个学期的发展目标,在学期之初拟定计划书,在活动中起到统筹的作用,并且完成对每次活动的详细记载和整个学期资料的总结。
副部长负责协助部长完成本部门日常工作,具体督促干事的工作情况,并在工作中培养干事的能力。
干事是完成具体工作的实施,可对工作提出自己的见解,参与每次宣传任务的前期创意和经验总结。
宣传部的成员应具备的重要素质有:对宣传有较强的兴趣爱好,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耐心,能吃苦耐劳。另外,能掌握基本常用的电脑软件,如Office,Photoshop,3dsmax等等。如果以前接触过美术绘画更好。同样也欢迎有书法功底的同学加入。总而言之,宣传部欢迎绘画、电脑、书法各方面的人才。
管理制度:
1、成员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思想端正,能与其他部门的同学保持良好的关系。
2、每月、每学期对成员进行综合素质的评定,分别对成员的出勤、参与制作的次数作详细的记录。
3、对于长期缺席和态度消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或劝其退出的处分。
4、宣传部内部成员平时要加强自身的绘画和创作能力,积极掌握有关知识。
5、对于工作态度一贯积极和认真的成员,给予晋升的机会和一定的奖励。
6、副部长以上的干部要定期对内部财产进行清理和购置,另外要定期与老师进行工作交流。
7、要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8、凡例会及各种需要宣传部各成员出席的场合,成员必须准时参加
9、协会任何会员所发的通知,收到后必须回复。
10、宣传海报规格:半张或整张的卡纸。
11、协会在宣传部借宣传用品必须登记清楚。除一次性的宣传品外,其他借出宣传品必须在五天内归还。
12、外借宣传品其协会务必要爱惜,严禁铺张浪费。
13.如协会其他部门将要举行大型活动,请必须在前一个月月底把下个月所需宣传品的详细清单交到宣传部。
14、出宣传板(海报)必须要保证质量,否则不允许其协会粘贴出宣传板(海报)。且落款务必正规:
15、完成宣传板(海报)后,统一交到宣传部进行登记、审查,合格后其协会才能把宣传板(海报)摆出。在展出期间有自然脱落或受到(天气)损坏必须及时补救;摆出的宣传板(海报)到期后必须收回。
篇四十七: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我学院创业社团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社团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的社团活动秩序,健全社团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社团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社团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经贸外语学院会计金融系《创业协会社团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社团成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会议规定:
(1)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秘书部制定签到表,开会或开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做好考勤记录;
(2)在会议和活动期间,与会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不得擅自离场,手机调到震动或者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请举手示意。
(3)活动中必须积极主动,不得推三阻四;
(4)活动策划时必须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5)开会要带纸笔,做好笔记。积极参与会议讨论。
(6)会后每个部门讨论下一步工作应怎样进行,分几个步骤,确定由谁负责哪个部分。
(7)工作安排要落实,必须安排到位,尽可能落实到每个人。
(8)会后清洁地面、黑板,关好门窗。
(二)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应在事前向部长请假。征得部长同意后方可缺席,相关部长在会议前将请假人员名单及原因交至秘书部;
(2)若开会或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该成员在事先说明,则不予追究;
(3)如有特殊情况并已向辅导员请假,则需出示请假条以作证明;
(4)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扣分处置。
(5)协会成员迟到3次以上,请假5次以上,旷会2次以上扣相应分值。
三、执行与监督:
(1)每次开会或活动时,秘书部要严格按照本制度做好考勤记录,所有记录将作为期末的优干评选依据,并存于协会内各成员的档案中;
(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由社团各成员加以监督。
四、社员素质
1、做品得高尚的人,宽以待人,严以律己。提高个人品德修养。
2、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用心去提高工作质量,提出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法。
3、服从命令,纪律严明,赏罚有度,对社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及增强使命感多提合理化建议。
4、抛开功利思想,承担更多的责任,积极服从本部门的管理。
5、顾全大局,把社团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要为自己所获得一点眼前利益沾沾自喜。大局观是衡量一个人是否具有良好工作素养的前提和要求。
6、正确的工作态度,只要我在做,就全力以赴。
篇四十八: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给同学们创造一个愉快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班级工作能够正常有序进行,使11会计一A班成为一个团结优秀的集体,特建立此班级纪律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班级日常管理制度
1、学习:
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迟到三次者算旷课,无特殊原因旷课超过三次者将影响本学期考核成绩。
2)积极配合相应学委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3)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体现出大学生应有的风度。
4)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走动、讲话,手机应该调成震动或静音。
5)有事请假者,需持班主任签字假条。
2、活动因为班级、院、校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规定:
1)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界奋进的班级体。
2)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3)由班长组织召开班会,对近期学习和生活情况进行讨论和总结。
4)对于系、院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
二、自习管理制度
自习的良好纪律和状态是确保广大同学学习效果效率的重要前提,所以良好的自习制度必不可少。
1、所有同学必须参加班级自习,特殊情况请与辅导员请假,班委负责点名及详细记录(迟到、早退、事假、未到)。
2、无故不上晚自习或有事未请假的均视为未到,由值班班委如实记录。
3、晚自习请假讲明请假原因及请假长度。
4、晚自习时间夏季19:20~21:30冬季19:00~21:00不能按时自习则视为迟到或早退。
5、自习期间希望大家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自觉关机及一切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更不要和他人讨论和学习无关的事情。
三、班级奖惩制度
1、评优、评先依据学生手册进行评选。
2、在校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予以表彰,或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5、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6、在班会及其他须到的班级活动中迟到、早退的同学将给予批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惩罚。
7、班会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学,将予以批评,并影响其本学期考核成绩(需要点到的班级活动处理方式同上)。请假的同学需出请假条及相关证明,经班级辅导员批准方可请假。
8、对有重大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9、每周由班长对课堂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每周抽查一次,对是否旷课迟到将做记录并作为期末评优参考。
四、班级例会制度
1、每周必须组织一次班委例会,对班级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对班委一周工作进行总结,并为下周工作进行准备。
2、班会期间同学应保持安静,积极参与,期间若有不同意见可举手发言
3、班会和例会由组织委员进行记录整理。
篇四十九:大学团总支部规章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外国语学院团总支组织部在院团总支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向院团总支负责,受团总支监督。
第二条:团总支组织部是院团总支下设职能部门之一,负责我院团总支各项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各团支部的基础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三条:院团总支组织部由部长、副部长、组织部干事组成。
第四条:组织部部长、组织部副部长、组织部干事通过学生会竞聘产生,由团总支考核任命。
三、人员职责
第五条:部长职责
1、部长领导并指导组织部的整体工作,负责制定组织部工作总体工作方向、方针。宏观调控组织部与团总支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进度,保证学院学生工作的整体性、同一性。
2、部长负责审核组织部的阶段计划,特色活动计划。
3、部长对组织部相应的其他工作有领导权和决策权。
4、协调院内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并完成团总支书记、团总支副书记交待的其他事情。
第六条:副部长职责
1、副部长受部长直接领导和监督。
2、副部长协助部长进行组织部日常工作,制定工作制度,拟定学年工作计划,定期工作任务,重大活动计划概要等。并及时向部长汇报和总结组织部上阶段工作,反映各支部工作开展的近况,提出开展组织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部员职责
1、下到各支部及时、全面的了解其建设工作的最新动态,发现其工作中存在的误区并予以指导同时上报部长、副部长。
2、收集每学期学院各个部门的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内容,并进行登记。
3、收集关于支部建设的工作方法和思路,在例会上进行讲解。做好团总支学生会会议记录。
4、加强与各支部团支书和支部书记的联系,协调各支部工作的开展。
5、安排计划不定期的参加各团支部的支部会议,以便现场了解情况。
8、负责支部工作的考核,认真填写活动登记表,把考核的结果和总结上报部长、副部长。
6、完成部长和副部长交代的其他工作及事情。
7、每月月末向部长汇报各支部工作的进度。
第八条:常规活动
1、组织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团日活动。加强学院的支部建设工作,促进各支部的相互交流与相互学习。
2、协助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全面开展团总支工作。协助主席团考核学生会干部,协助完成完成团总支学生会的建档、管理、考核。
第九条:奖惩
组织部以奖惩为手段,鼓舞先进,鞭策后进。对在支部建设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同学经认定后,将在综合测评中进行加分奖励或在院内通报表扬。
四、附则
第十条:组织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本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
第十一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在院团总支组织部。
[大学团总支部规章制度]
篇五十:大学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教〔20XX〕13号)及《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XX〕6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学校国有资产,是指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包括用国家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无偿调拨给高校的资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等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其他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条学校所有资产均应属于国有资产,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国有资产中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有其他管理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房屋、家具、专用和通用设备等固定资产是学校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另行制定房屋资产管理办法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和细则,加强对上述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服务学校事业发展;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应当坚持安全完整与注重绩效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国有资产实行学校所有,资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各级单位分级负责、有偿使用、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的统一协调管理,学校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校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校领导兼任,委员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学校办公室、财务处、产业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科研处、校园建设管理处、审计处、纪委(监察处)、保卫处、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后勤集团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日常办事机构为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与其它成员单位共同组成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执行机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各执行机构在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细则并组织实施,维护学校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配置、管理、使用、处置等相关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账务管理、资产评估、资产清查、学校产权变动登记和变更、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处理学校对外产权界定和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三)合理配置、利用学校的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四)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设,着力培养专门管理人才,建立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的资产管理专业队伍,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五)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向财政部、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定期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第七条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学校办公室、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产业管理处、科研处、理工学科建设处、保卫处、图书馆等为学校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其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资产。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统筹工作及房屋、土地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制定学校土地和房屋的分配、日常管理、产权登记等规章制度和工作细则,并对学校房屋资产分配、使用实施有效管理;统筹协调学校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数据的统计、报告;会同其它部门做好国有资产清查、评估和产权调处工作;负责学校土地、房屋类资产的权证管理工作;代表学校处理土地和房屋产权登记和变更事宜,会同其它部门做好相关资产的报增、报减工作;负责学校各类管网的管理协调工作,授权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管理弱电系统,授权后勤集团对基础设施管网实施管理等。
学校办公室、科研处、理工学科建设处:负责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制定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校名、校誉、专利权、著作权、版权、科研成果等);加强对学校无形资产的保护和监督,对学校无形资产的转让、收益权等实施有效监管,制止各类对学校无形资产的'侵权行为等。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学校家具、设备类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制定实验室管理具体细则并实施具体管理;负责提报教学、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家具、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使用和分配、帐卡管理、登记清查、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以及及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等。
财务处:负责货币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负责资金计划、分配、核算工作;建立健全现金、各种存款及有价证券的内部管理制度;及时清理结算应付、暂付(预付)款项和短期投资,避免呆账、坏账;协同其它部门完成学校国有资产年度财务报告等。
产业管理处:负责学校经营类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代表学校管理受托的投资型经营性资产和非投资型实物经营性资产;制定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在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校属企业设立、重组、合并、撤销、解散、破产等工作;做好相关企业无形资产(商誉、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等)管理工作等。
保卫处: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安全保卫工作。
图书馆:负责学校图书类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建立健全各类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提报各类图书资料购置计划、采购及日常管理工作等。
第八条校内各单位对本部门所占有使用的学校国有资产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其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占有、使用资产的安全、完整、不流失;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避免资产闲置;办理本单位资产的增减变动手续,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并组织定期清查,做到账、卡、物相符;必须安排一名单位领导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责任到人。
第三章资产配置
第九条学校国有资产配置要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以满足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各单位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及学生活动的基本需求为原则,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国有资产配置工作。
国有资产配置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从严控制,厉行节约,不得超标。
第十条学校资产配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现有资产无法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办公需要;难以与其他部门共享、共用相关资产;难以通过市场购买服务的方式代替资产配置。
在满足以上条件时,各单位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后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资产配置需求,由学校资产管理机构依权限进行审批。资产配置需求超出学校自主权限的,按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第十一条学校国有资产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学校通过接受捐赠等方式取得的各类资产属于学校国有资产,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入账手续,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学校自建资产的账务处理和资产移交按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切实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对长期闲置或使用效益不高的资产,学校有权在校内进行调剂。
第四章资产使用
第十四条学校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方式。国有资产使用应首先保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十五条要做好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建立资产使用各环节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流程,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
第十六条要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机制,依据安全完整与注重绩效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学校定期对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建立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学校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十七条学校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完善资产管理账表和相关资料,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查明原因,并在资产统计信息报告中反映。
第十八条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无形资产使用的管理。对学校所有的各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它财产权利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实施有效管理,依法保护,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第十九条各单位利用学校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需经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并授权,资产额度较大的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超过学校审批权限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学校履行报批手续。
各单位未经资产管理部门授权一律不得利用国有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如有违反,学校有权收回已分配给违规单位使用的国有资产、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酌情给予处理、处分。
第二十条学校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同时必须加强可行性论证和法律审核,做好风险控制。
第二十一条学校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具体权限和办理程序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学校对以上资产使用行为实行专项管理,并在财务报告中予以披露,由此形成的资产损益,纳入学校财务核算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校内各资产使用单位不得将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作为抵押物对外抵押或担保,也不得为其它单位或个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担保。
第五章资产处置
第二十三条学校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其范围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十四条待处置资产应当权属明晰,不存在产权纠纷。进行资产处置前,应经过论证、评估、鉴定,并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具体权限和办理程序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依据资产处置批准文件进行财务账目的调整。
第二十五条校内各单位未经资产管理机构批准无权对国有资产进行处置。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资产管理部门经审核、鉴定、评估后,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提交处置报告,报学校领导审批,同时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资产处置形成的收入属国家所有,统一上交学校财务。
第二十六条学校国有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处置资产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达到一定额度的,由资产管理部门通过招标、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
第六章产权登记与产权纠纷处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依法登记,确认国有资产所有权和学校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权,落实管理责任。办理程序按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各有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登记和使用、保管制度,建立资产账目,及时、准确地记录国有资产的存量、增减、分布等情况。实物资产应分类、编号,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还应建立技术档案;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它财产权利,应明晰产权关系,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当学校国有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因归属不清而发生争议时,产权纠纷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产评估与资产清查
第三十条应当进行国有资产评估的情形: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清算;
(四)资产拍卖、转让、置换;
(五)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六)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可以不进行国有资产评估的情形:
(一)整体或者部分资产无偿划转;
(二)学校下属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转让;
(三)其他不影响国有资产权益的特殊产权变动行为,报经教育部及财政部确认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
第三十二条学校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应当依据国家国有资产评估有关规定并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评估机构进行,同时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规定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
第三十三条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溢认定、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等。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进行资产清查:
(一)根据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专项工作要求,纳入统一组织的资产清查范围的;
(二)进行重大改革或者改制的;
(三)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
(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五)会计政策发生重大变更,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
(六)财政部门认为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当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或上级部门安排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通过资产清查做到资产管理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于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对于重大问题应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提交专项报告。当需要进行资产清查时,应当提出申请,经教育部审核、财政部批准同意后实施。具体资产清查工作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高校资产清查中的国有资产损失,按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八章资产信息管理与报告
第三十五条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相关数据信息,加强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国有资产的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对其所占有使用的资产状况,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内容定期作出报告,包括年度决算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等。学校的资产状况是学校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内容应当完整、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同时对国有资产的变动、使用和结存情况作出文字说明。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根据国有资产信息报告全面、动态地掌握全校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和处置状况,并作为编制学校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九章绩效考核
第三十七条学校将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和考核体系,按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科学合理、客观公正、规范可行的方法、标准和程序,真实地反映和评价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
第三十八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包括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内容,具体考核方式另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学校进行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的目标是通过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完善制度等方式,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学校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更好的为学校事业服务。
第十章监督检查和奖惩
第四十条学校内部各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单位及工作人员,都有义务和责任管好用好国有资产,依法维护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
第四十一条学校应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起单位内部监督与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对于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追究其责任,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处分和处罚。
第四十二条对维护学校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应予奖励的情形有:
(一)积极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
(二)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勇于创新,运用和推广新技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或节约学校管理成本和费用并取得显著效果的;
(三)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同违反国家、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及侵占、损毁国有资产的行为作斗争,使国有资产避免或减少损失而表现突出的。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学校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均依照本办法执行;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单位,同时按照企业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学校出资企业改制上市、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国有资产管理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四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细则,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备案,其中办公家具、通用设备等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细则同时报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教育部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五十一:大学自行车协会规章制度
大学自行车协会规章制度
一.工作职能
1. 安排教室布置会场并做好人员通知及签到工作;
2. 做好议记录和工作报告及有会关文件的起草;
3. 组织活动时,要做好协会活动纪实;
4. 处理协会日常事务并负责人员召集;
5. 掌握各部情况,协调各个部门关系,确保各部门正常工作;
6. 对每一次活动的所有资料(宣传资料、活动期间的图片、以及活动总结)、社团历史资料、社团会员名单进行总结归档、分类处理,整理出完整清晰的资料库;
7. 活动申请表与活动总结的递交与回收
8. 定期向协会负责人汇报工作等。
河南大学自行车协会策划部工作内容与规章制度
一.工作职责
1. 制定科学可行的体能训练方案;
2. 组织协调车协日常的.出游活动;
3. 大型活动的策划。
注:在组织出游、拉练活动的具体工作内容:
1. 活动路线的确定;
2. 某些情况下所必须的前期的探路,宿营点选择,景点门票等问题的解决;
3. 制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守则;
4. 协助各部门安排相应的策划内容。
河南大学自行车协会外宣部工作内容与规章制度
分为对外交流组、网络组、海报组、摄影组。
对外交流组负责社团与校外组织的联系和工作,联络校内其他社团及组织,联络可以一起做有关课题研究的部门,做相关疏通工作以保证活动正常开展,负责联系相关知名人士来我校参与活动,尽可能多的与外界同性质的社团及组织保持密切且良好的关系,扩大我社的联络网。
网络组主要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校内外发布我协会最新动态,以及对每一次宣传的文档进行电子版处理,文档要准确、完整,以备随时调用。
海报组主要负责在每一次的活动前出海报、展板,要求有创新。
摄影组主要负责每次活动的摄影工作,保证每次活动至少有一人进行摄影工作,并及时记录活动全过程,车协集体照片存放车协相册。
各小组之间要有良好的沟通,海报组和专栏组要在每一次宣传之后及时将宣传材料上交给网络组,网络组要及时制成两份电子版,一份自己留下,一份交给办公室。
河南大学自行车协会骑行团工作内容与规章制度
负责出行和拉练的具体事宜以及体能训练。每周应有一次的拉练。可适当组织各种体育娱乐活动(如篮球、足球、自行车比赛等)。维护每次出行队伍的秩序,做好出行的行程安排,确保每个出行人员不被落下,保证每次活动应至少有两人担任前、后旗。
在骑行团下增设一个护理组和一个维修组。
护理组主要负责对活动中受伤人员进行及时处理以及其他普通病症的护理工作,保证每一次活动至少有一人担任队医。
维修组主要负责自行车的修理工作,包括义务修理自行车的活动,和每次拉练活动前的自行车检修工作,在每次活动中至少一人担任修理人员。
重点提出:参加活动人员服从指挥,严禁闯红灯,逆行及随便上快车道。听从指挥,准备随时变换队型(并排问题),保持车距,跟紧其他队员
篇五十二:大学班级的规章制度
班会
一、由日常班会、主题班会和临时班会组成。
二、常班会每两周举行一次,会议内容包括:
(一)由班长和团支部书记分别对上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向学生作汇报。
(二)班级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分别做出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安排。
(三)学生向班级管理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需要由班会讨论并解决的问题。
班委会会议
一、班委会议由班长负责主持召开,每周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应当及时召开主题班会。
二、会议内容:
(一)总结上周工作情况。
(二)安排本周工作任务。
(三)班委会成员交流工作经验,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四)其他需要由班委会会议讨论并解决的问题。
归档制度
一、所讨论和决议之内容由会议记录人录入班级日志,交班长保管。
二、班级日常事务由有关班委及时记入班级日志,班长每周四上午将近期工作报至班主任。
三、级活动应由活动负责人及时做好计划和总结,按时归入班级档案,班级档案由班长保管。
四、委会的的会议内容由会议记录人记入会议记录。
篇五十三:大学班级的规章制度
班委为各个同学提供周到的服务,作好各项工作,起领头作用。每位同学要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配合班委的工作,积极参加各种活动,不落后。团结友爱、相互尊重、不落伍、不离群、齐进退、共奋进,扬我外语院0805之名!
(一)班级纪律与奖惩制度
1、考勤
1)每位同学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早退扣一分,旷课扣两分。
2)请假必须持有假条,经辅导员批准后,报学委登记,一个月内答应请假三次,每次只扣0.1分,超过三次每次扣0.5分。
3)如有紧急情况不能及时递交假条,需与辅导员当面联系或电话联系。
4)对于违背考勤规范的行为予以记录。
2、纪律
1)按时就寝,夜不归宿者一次扣5分,多次屡教不改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至开除学籍处分。
2)不准留外校人员在宿舍过夜。
3)以各种形式进行赌博或提供赌博条件者,寻衅滋事、持械打人、打人致伤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至开除学籍处分。
4)不准在宿舍集中酗酒,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
5)在校内(非宗教场合)进行宗教、迷信活动,经劝阻不改者给予警告或开除学籍处分。
6)违反考场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至记过处分。考试作弊者给予留校查看至开除学籍。
7)违章使用电器或明火,给予批评教育,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者予以开除学籍)。
8)组织或参加任何集体活动须经辅导员批准。
(二)民主监督制度。
1)QQ群:1为使同学广泛民主的参加班级建设,表达意见建议或抒发情感,建立班级QQ群。由班长负责。
2)飞信群:为方便师生、同学间相互交流、传达信息,特建立班级飞信群。由宣传委员负责。
3)学习委员处新闻专栏:有关通知文件或班级信息,放在学习委员处供大家阅览。
篇五十四:大学班级的规章制度
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真正的教育是学生的自我教育,大学班级制度建设。”在班级管理中,班主任应做好引导、点拨、调控工作,给学生更多的`自主权,充分唤起学生的主体意识以及对班级的责任感、荣誉感,尽情表达他们的意愿,充分挖掘他们的潜能,使之真正成为班级管理的主人。为此,我进行了大胆的尝试。
一、民主管理班级
一个团体不论大小,如果搞独裁、一言堂,那就愚昧落后,肯定搞不好。要管理好一个班级,就应该最大限度地发扬民主,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班级管理工作的效率。怎样实行民主管理呢?
(一)班主任应该有一颗公仆之心
实行民主管理,班主任首先应摆正自己的位置、心态,如果班主任总是高踞于学生之上,指挥学生,命令学生,动辄呵斥学生,那就没有民主。我认为:班主任不是保姆,不是警察,也不是监工,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就是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的。所以我认为班主任是园丁,是船工,是学生的良师益友,更是学生的公仆。班主任的一切工作都是为学生服务,基于此,班主任应该俯下身子甘当“牛马”为学生服务。
(二)建立融洽、信任、互助的师生关系
“亲其师,信其道”,在平常的学习、生活中,我利用各种机会,努力与学生建立一种融洽、信任、互助的师生关系。师生关系融洽了,学生学习、生活就觉得轻松愉快,班主任工作起来也感到不紧张、不吃力;师生互信,便少了猜疑、对立,少了敌对情绪,班级工作也就得心应手;师生互助,班集体就有了无穷的力量克服前进中的阻力。一位教育家曾经说过,发火、打骂学生只能说明班主任无能。在建立这种师生关系的过程中,我体会比较深的一点是:对待学生要少批评多鼓励,少喝斥多赞扬,更不能打骂体罚学生。
(三)及时组建优良的班委会
一个良好的班级体,与班委工作有很大关系,倘若班委在学习和生活中没有表率和楷模作用,没有正气、大气。就会失去“群众基幢,失去“群众”信任和“群众”支持,全班务必陷入被动,一盘散沙。在原本以教师为中心的班级管理中,班干部总是由教师挑癣任命。尽管他们品学兼优,组织能力也较强,但是这种师选班干部的体制存在着隐患,群众基础不够稳固,不但不利于他们的个性发展,反而会滋长他们的优越感,形成自以为是、好教训人的陋习。因此,我班班干部的竞选采取自荐、讲演、他选三结合的方式进行。这样评选出来的班干部有威信,不会辜负大家的希望,更有利于班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15班的班级管理工作中,首先:我通过班干部定期会议,加强对其工作的指导,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种会议去了解他们,鼓励他们,为他们开展班级管理工作壮胆,让他们放开手脚去干。并且还要这些班干部明确当班干部是为同学服务的,通过担任班干部,能锻炼人的工作能力,激发人的创造性。这个会,在刚开始的时候是两周开一次,每次自己也都参加,后来,就由班长负责召开,是否需要班主任参加由班长自己拿主意。
其次:为了尽可能地发挥每一位班干部的能动性,我安排我们班的主要班干部值日。每天两位班干负责当日学生考勤、检查教室内外卫生、检查两操、维持自习纪律。负责处理班上偶发事件,遇到棘手问题,如不能解决的及时向老师汇报。填写值日班干记录表,表扬好人好事,揭露歪风邪气。
二、依法治班
班级师生关系融洽了,学生的主人翁的作用得到了发挥,班级管理还不够完善,因为仅凭热情不够,还应该有一定的规章制度遵循,为此我带领全班同学根据需要逐步建立、完善了一系列班规班法?
(一) 建立班规班法
在班级管理中,我学习了其他老师的一些经验,在班级出台了《小组考评细则》、《学生作业检查登记》、《班级每日日记》等规章制度,从而让值日班干能够对同学们做到赏罚分明,奖惩有度。而《五星排行榜》则是从学习,纪律,职责等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一块园地,我采取2周一小奖,1月一大奖的形式为五星前3名的同学进行奖励。通过这些竞争机制,就可以从各个方面去引导鼓励学生,及时发现他们的“闪光点”,时间一长便可形成事事有人做,个个都争先的良好局面,管理制度《大学班级制度建设》。
(二)建立检查、监督系统
单有班规班法还不够,还应有一个完善的监督、检查系统,才能保证班规班法的顺利执行.我班采用的检查监督方法有:
(1)班干部反馈
每天的值日班干部根据各自分工,每天早晨利用时间把昨天各自分管的情况在班级公布,包括好人好事,违纪情况,及时对班级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2)班主任反馈
班主任在星期一班会时间,根据一周内观察、记录的情况作一总结,表扬先进指出不足。
三、狠抓学风建设,为把我班建设成为班风正、学习优的文明班级体,经师生讨论分析出了以下几点。
(一)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要提高学习成绩,务必提高课堂效率,而要提高课堂效率,务必提高课堂气氛。为了我们班有一个良好的课堂学习气氛,这学期我经常表扬我们班在课堂上比较活跃的那几位同学,希望通过他们的带动我们班课堂气氛会不断提高。
(二)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要提高学习成绩就必须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为了保障学生能够在晚上安静的自习,提高他们的自习效率,我让值日班干维持晚自习纪律,如有学生讲话,则将该生的名字记下,如学生的名字一周有两次被记,那就请家长把该生带回家自习。
(三)搞活竞争
我认为通过竞争来提高班级学习成绩也是不错的。为贯彻该措施,每次考试结束,我将学生的成绩进行评比,分别给予奖励和指明不足。各位同学对自身的情况写出考试分析,包括自身的优缺点,制定相应的小计划,下次考试的奋斗目标。真正让每位同学做到心中有数,学习生活过程中有的放矢。
四、关注后进生的转化
众所周知,每个班都有一定量的成绩较差的学生。我们班也是一样的。而如何对待这些差生呢?是让他们自暴自弃,整天无所事事,搞坏班级的学风,进而影响班级的一些学习较好的学生呢?还是鼓励他们,让他们看到希望?我想,每一位班主任都会选择后者的。可怎样转化他们呢?
后进生形成的原因有多种多样,作为教师,应当全面了解、细致分析形成后进生的各种原因,并善于利用多种渠道、多种途径、多种方法来促进后进生的转化,包括加强与后进生的谈心、与其他教师在转变后进生工作中的协作、与后进生家长的相互联系等等。
在我看来后进生的压力并不亚于优秀生,他们在学校因为成绩不好经常会受到老师的指责,同学的讥笑,在家则受到家长的训斥,心里有一种压抑感,有厌学情绪,自信心不强。我们应主动采取适当的形式去栽培他们,及时表扬成绩有进步的后进生,让他们也体会成功的欢乐及喜悦。
我们班有一位女生,她上学期的成绩在年段排名总是在700名之后,有一两次还步入了年段800名之后。有一次在上上午最后一节课期间,这位女生身体不舒服。那时我不在班上,科任老师给我打了电话。接到电话之后,我马上带她去安海医院看医生。看完医生之后,由于一直联系不到她的家长,当时她还很虚弱,我就把她带到我的房间,让她在我的床上休息。在她休息期间,我们聊到了学习,当时我鼓励了一下她,告诉她只要努力就会有进步。没想到我这一句简单的鼓励,竟然让她的成绩突飞猛进。这学期的第一次月考她进步了100多名,考了年段500多名,而这次的期中考在年段排名486名。从她的身上我看到了关心和鼓励的神奇。
其实他们毕竟是孩子,需要关心和重视,教师的一个宽容的微笑,一句体贴的话语,一个会意的眼神,都会产生巨大的学习动力。
总之,我认为只要班主任能够尊重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再加上完善的班规班法和有效的监督反馈系统,班级管理工作就会得心应手。
篇五十五:大学班级的规章制度
建设一个平等、和谐、有凝聚力的班集体,实行民主管理是关键,我班中开展各项活动中,在组建班委,团支部的过程中,均广泛征求意见,同学们民主参与,发扬民主,尊重同学们的民主权力。使同学们有一种班级主人翁的意识。实行财务公开,班费的收缴,广泛征求同学们意见,班费的使用做到透明化,向同学说明每一分钱的用处,让同学放心。
1、管理着班上的各项活动的费用支出,就必须做到班费用得其所,计划组织活动方面的费用预算。同时为了财务公明,必须整理好各种票据,做好开支记录,做到每一次开支都有“据”可查,再就是每次班级活动购买必要物品。生活委员都做了完整、详细的班费开销记录;
2、了解同学们的生活情况,配合老师和各班委工作(诸如篮球比赛活动等等);
3、定期去拿班级的报纸及同学们的信件包裹;
4、评定助学金等补助问题很棘手,组织认定小组一起认真地讨论、评定才得出名单,做到公开、公正。我们评定的宗旨是把那些补助务必给那些真正需要补助的同学。
篇五十六:大学晚自习的规章制度
大学晚自习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生早、晚自习的正常开展,提高自习质量,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推进学习风气建设,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成都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汇编》等有关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早、晚自习是日常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自学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理解学习内容,做好新课预习的有效手段。任何学院或部门不得无故取消或妨碍学生自习。
第三条办法适用于本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早、晚自习的管理。
第二章学生处职责
第四条学生处代表学校行使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责任;学生处依据学校学生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早、晚自习课进行总体要求,制定相关规定,监督考核学院工作,并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自习环境。
第五条学生处在学生早、晚自习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1、代表学校制定对各院学生早、晚自习管理的总体要求;监督学院的管理行为。
2、拟定学生早、晚自习要求及考核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早、晚自习时间、参加范围等。
3、协调教务、后勤等有关部门,为各学院分配适合的早、晚自习教室,为学生提供良好的自习环境。
4、做好对各学院学生早、晚自习质量的监管工作,定期对各学院的早、晚自习情况进行检查与评比。
第三章学院职责
第六条学院是学生早、晚自习管理工作具体落实部门。各学院应当根据学校的总体要求,制定符合学院实际情况的管理细则,有效地组织人员,进行学生早、晚自习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第七条学院在学生早、晚自习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1、在学生处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学生早、晚自习管理的各项活动,指导本院辅导员、班主任、班主任助理、分团委学生会开展相应的学生早、晚自习管理工作。
2、根据学校有关学生早、晚自习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学院的具体管理细则。
3、负责为各班级分配合适的早、晚自习教室,保证学生的自习环境。
4、定期对各班级学生早、晚自习情况进行检查与评比,并将检查结果列入学生的个人综合测评记录;按要求上报学生早、晚自习的有关情况,并协助学生处做好本学院学生早、晚自习的考核工作。
第四章辅导员、班主任、班主任助理职责
第八条辅导员、班主任、班主任助理是学生管理的一线工作者,应当积极地履行管理职责,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保证学生早、晚自习的正常开展。
第九条辅导员、班主任、班主任助理在学生早、晚自习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1、切实履行教师的管理职责,依据学校学生早、晚自习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制定班级早、晚自习管理制度,对学生早、晚自习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定期了解学生早、晚自习情况,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3、积极组织开展学生早、晚自习检查与评比活动,并指导学生会或本班学生干部进行早、晚自习管理工作。
4、严格执行学生早、晚自习请假制度,明确审批程序,保证早、晚自习的出勤率。
第五章学生会及班级学生干部的职责
第十条学生会应当发挥学生自我管理的组织作用,协助学生处及学院做好学生早、晚自习的检查与管理。各级学生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早、晚自习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会及班级学生干部在学生早、晚自习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1、学生会及各班级学生干部要切实履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早、晚自习管理的工作要求,完成学校和学院交给的早、晚自习管理任务。
2、校学生会要协助学生处对全校学生早、晚自习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院学生会学习部要协助学院老师对本院各班级学生早、晚自习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给出检查成绩。
3、各班值勤人员要认真负责的做好当天纪录,完成考勤任务后,应当认真及时地做好交接工作。
4、学生会及有关学生干部应当及时收集和反馈学生中的问题,做好与老师的汇报交流。
第六章学生早、晚自习的考核
第十二条参加早、晚自习的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早、晚自习管理的相关规定,主动配合考勤。各学院要做好早、晚自习的考核、评比工作,保证早、晚自习的出勤率。
第十三条教务、后勤部门应当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为一年级各班级安排好足够的自习教室。学生应当从第二周开始参加早、晚自习,至期末停课时结束。早自习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7:45—8:15,晚自习时间为:周日至周四晚上7:00—9:00。早自习以一节课计,晚自习以两节课计。
第十四条学生早、晚自习的考核如下:
1、学生要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早、晚自习,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三次者算一次缺勤。
2、因事因病无法参加早、晚自习者必须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办理请假手续,并将有效请假条交与负责值勤的班级干部以备核查。没有请假的学生记为无故缺勤。
3、托人或代人虚报出勤,或者弄虚作假、包庇错误,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屡犯的撤销其学生干部职务和取消党员发展对象或入党积极分子资格,不得参与当年的评优评奖,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4、早、晚自习的出勤和遵守自习纪律情况,作为每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内容之一。早、晚自习缺勤二节计旷课一学时,记入教学考勤册。早、晚自习累计缺勤五节课或违反自习纪律被记载三次及以上者不得参与本学期内的评优评奖。累计旷课达一定学时者,按《成都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给予纪律处分。
5、各班级每天都要对本班早、晚自习出席情况进行自我考勤;各学院要安排专门的老师或班主任助理及学生干部对各班级早、晚自习出勤率进行定期考勤。各班级早、晚自习考勤结果直接与班级评优挂钩,出勤率低于80%或在考勤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班级不得参与优秀班集体的评选。
6、学生早、晚自习情况评比排名作为学院学生工作综合考评先进单位评比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学生早、晚自习的纪律要求
第十五条参加早、晚自习的学生要遵守自习纪律,服从管理要求,积极提高自习效率,主动营造良好的自习环境。
第十六条学生参加早、晚自习时的纪律要求如下:
1、一年级学生准时到指定教室参加早、晚自习;其余年级学生可以自行选择自习地点,但原则上到教室、图书馆上自习,在宿舍自习的学生,在自习时间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2、自习期间学生应当保持教室及走廊安静,不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
3、自习时间不得放音乐,不得在教室接、打手机,不得在教室吃东西。各班自觉维护教室清洁卫生,下课将书本、稿纸等物品带走,不得损坏公物。
4、自习时间各班不得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特殊情况需组织活动,须报辅导员批准。
5、各学生组织不得在自习时间召开例会,如特殊情况需召开,必须报辅导员批准。
6、自习时间如有正常上课,参加正常上课。
篇五十七:大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值班制度
1、值班干部应提前5—10分钟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2、值班任务:接待来访人员,接受信息反馈,妥善保管电脑,做好值班登记(包括学生会各部门在该日进行的会议、活动),打扫办公室,遇到重大事情应立即报告主席或秘书长。
3、值班干部要注意保管办公室公共财物。
4、不能按时值班但能主动做好调班安排并提前报秘书处的,考勤记录作正常值班处理。秘书处对值班出勤作不定期检查,秘书处对出勤情况作定期整理,作为各部评优的一个考察方向。
5、值班钥匙不能私自专借。如有发现有秘书处收回,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6、值班同学应及时打扫学生会办公室以及团总支办公室。
干部培训制度
1、学生干部必须服从院党、团总支的领导,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接受同学监督。
2、密切联系同学,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本着认真学习的态度,在共同讨论、互相交流的氛围中取长补短。
4、主动积极开展工作,讲求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自觉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提高各部门的业务水平。
6、每个干部都有权利和义务接受学生会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确因有事应提前将书面请假条上交秘书处。
7、学生会应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全体成员参加有利于提高成员综合素质的各项培训活动。
篇五十八:大学寝室卫生规章制度
一、环境方面:
1、寝室长制定卫生值日轮流表。要求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2、卫生要求:地面、床底、窗台、桌面等处无灰尘、无饭粒、无菜粒、无果皮纸屑等杂物。
3、卫生工具:统一放置在门后。
4、玻璃窗要明亮干净无灰尘。
5、寝室内要经常通风,无异臭味。
二、生活用品要求整齐摆放,做到五个统一:
1、毛巾:统一挂成一条。
2、口杯、牙刷、牙膏统一摆成一条线。
3、床上用品统一折放成一条线。如棉被折成块形摆成一条线,枕头叠在被块上。
4、多余的鞋子,头朝外,跟朝内,摆在指定的位置,统一形成一条线。
5、多余衣物统一放好。
三、值日生职责:
1、值日生负责当天寝室和清洁区的卫生,每天按时完成。由寝室长按排及督促。
2、上述所列公共部分是卫生值日生的职责,个人部分由值日生负责督促个人完成。
3、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报告寝室长、班主任以及生活委员
4、每天早上7:10,由寝室长进行检查。早上8:40前向班主任汇报。
卫生值日轮流表
(为净化生活环境,特制订以下寝室轮流值日表,由寝室长督促执行,望共同遵守。)
第一组:彭紫怡、郭兰馨
第二组:曾 颖、郭 薇
第三组:林 玲、郭智坚
第四组:郭 豪、张 婷
第五组:罗 宁、赖文露
第六组: 郭雨嘉、龙湾湾
篇五十九:大学寝室卫生规章制度
1、住宿同学,必须先办住宿手续,并持住宿证方可进入指定房间指定床位住宿。
2、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归寝,在寝室和走廊内不准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课间不准回寝,不得带非住宿生进入房间或留宿。
3、不准吸烟、喝酒;不准打架;不准偷窃。
4、不准在寝室内谈粗话、讲低级故事;不搞游艺活动。
5、住宿生要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公物者,要按价赔偿。
6、节约用电,注意安全。寝室内不准用电褥子及其他电热器件,不准在寝室内点蜡。节约用水。
7、不准在房间内吃饭,洗漱;不准去阳台大小便;不准随地吐痰、泼水;不准涂抹墙壁;不准在墙壁上钉钉子,糊纸或贴画。
8、讲卫生,环境美。做到生活用品按规定存放整齐。床铺保持整洁。
9、严格遵守卫生间使用规定,不得将手纸、果皮扔进便池或地漏里。
10、家长或外人来访,必须先登记,经舍务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寝室。
11、住宿同学要尊重舍务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领导,接受批评。不准无理取闹或顶撞舍务管理人员。
12、因故退宿同学,在离寝前经舍务人员检查房间设备签字后到总务处办理退宿手续。
篇六十:大学寝室卫生规章制度
一、寝室卫生制度
1、每个寝室一位寝室长,负责寝室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2、建立每天卫生值日制度。保持门窗、地面、墙壁,干净。
3、寝室内所有物品按要求摆放整齐。
4、寝室全体成员要维护好寝室的卫生,始终保持干净整洁,果皮纸屑等要放入垃圾筒(篓),及时倾倒垃圾。
二、寝室安全制度
1、不准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防止发生火灾
2、寝室内外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不得自行安装插座、灯头,严禁使用违章电热设备,以保证安全和节约能源。
3、不在宿舍内放置贵重物品,大额现金,加强自身财产的安全防范意识。一旦发生问题时,注意保留现场并及时上报
4、不得擅自将其他人员带入寝室内居住、留宿,以免发生盗窃时间。
三、寝室文明制度
1、遵守作息制度,平时保持寝室安全,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学习和健康。
2、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和安全。
3、严禁赌博、酌酒及吵架、打架,一旦发生均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不得擅自占用、迁移、交换寝室。
5、寝室成员应相亲相爱,互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且向老师汇报
四、寝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住宿生管理,保障住宿学生身心健康,制定如下制度:
1、住宿生必须先办理住宿手续。
2、一经定位,不得随意调位、搬迁。
3、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床位,如有损害公物者,必须全部赔偿(如查不出则由全寝室集体赔偿)。
4、任何人不得在寝室加装电气设备(如电灯、电热器等),违反者没收电器外并批评。
5、如有来客留宿,必须先说明情况,获准后方可住宿。
6、搞好寝室卫生,折叠好自己的棉被,按要求摆放好各种物件。
7、晚间休息时不准大声喧哗,走棋和打扑克牌或做其他事情。
8、必须积极配合,服从老师及寝室长的管理,接受各种检查。
篇六十一:大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和健全学生会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部长、委员的考核与监督,学生会制定并实施日常工作制度。本制度即日开始实行。
一、工作管理制度
1.各部门应认真贯彻和执行院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主席团将根据工作的具体执行情况予以考核;
2.各项工作活动应按时到场,无故不得迟到早退。如需请假参照请假制度;
3.手机的正常开机时间应当为6:00-00:30,其间午休时不得关机,可能的条件下可保持全天开机;手机应随身携带,并保证畅通状态,见到来电或短信时起,应当立即接通或回复,多条重复短信,回复一次即可;如遇上课,不便接电话,应当在三分钟之内短信告知,如无故不接电话,或短信通知十分钟内未回复(特殊情况除外)两次按会议迟到一次处理;
4.各项活动中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工作中要各负其责,各尽其力,相互帮助,不得推脱责任。各部门在平时工作中注意与其他部门沟通交流。
5.工作安排不得推脱,如有困难自行解决,若超出能力范围不能按时完成或解决,及早上报主席团。
二、会议管理制度
1.学生会会议分主席团会议、部长例会、部门工作会议;
2.例会无特殊情况定时召开,如有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3.开会时应带好笔记本和笔,提前10分钟到场,务必对通讯工具采取静音或关机措施,不得在会议期间窃窃私语或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进出会场,保持会场秩序;
4.迟到问题:迟到记录由办公室记录,第一次迟到大会批评,第二次迟到大会自我检讨,书面检讨由办公室备案,第三次迟到撤销部长职位,并给予该部门严重警告。如有特殊情况,由主席团酌情考虑;
5.各类会议开始前进行点名,并由办公室作好记录。(会场记录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由办公室负责存档);
6.凡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学生会干部,须在会议前以书面形式向分管主席或秘书长请假,签字生效,如有紧急情况,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假;无故缺席两次以上者撤销部长职位,并给予该部门严重警告,由办公室备份;
7.在布置各项工作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会议上及时提出或会后向主席团提出不同看法,由办公室做好相应记录;
8.各类会议必须衣着得体,不得随意;
9.工作期间,特别是会议期间,禁止玩手机,除非紧急事件,不得在会议期间接电话;
三、值班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学生会成员(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安排);
2.值班时间:早上:8:00至12:00;下午:(冬季)2:00至6:00;(夏季)2:30到6:30;晚上:7:00至9:00;
3.当天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须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门的部长请假,由部长安排其他成员(若是其他人也有事,则需提前一天向办公室请假);
4.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并负责保管好办公室的所有公共财务,如有其他部门借用办公室的财务,必须作好记录(借用部门、借用人、借用时间、归还时间);若有损害应做好相关记录;
5.值班人员对来访的同学要热情周到,耐心听取同学的心声;值班人员对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作出答复,对不能作出答复的问题要详细记录,以便向有关部门反映;
6.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做好办公室的值日工作;
7.值班人员严禁在办公室吸烟、喝酒、打牌、嬉戏打闹等,尽量保持办公室安静;
8.值班人员离开时,必须关窗并拉好窗帘、关灯、锁门;
9.办公室成员担任监督员,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四、请假管理制度
1.请假须由秘书长或分管主席批准签字方为有效;原则上请假不得超过五次,否则取消评优资格;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交秘书长或主席团签字批准后在学生会例会、值班、活动之前一份交至办公室存底,一份交于活动组织人员;
2.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缺席而请假的,均做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3.例会、值班及活动的缺席次数作为学生会工作考核标准之一,(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自律,遵照执行);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将撤销部长职务;
五、财务管理制度
1.学生会财务管理由学生会办公室总体负责;
2.各部门开展活动需经费时,应提前(至少一周)列出详细预算开支提交主席团审查,审查通过之后方能购买活动所需物品;
3.报销或报账应使用有效发票(收据),所有发票(收据)背面应注明用途,并由经手人签字,注名日期(拿到报销前,均先让主席团签字,方为有效);
4.用款部门应在指定时间内向秘书长上报活动各项开支明细;
5.没有按流程办事的部门或个人所购买的物品费用,若无发票或单据一律不予报销;在涉及资金较大或关系重大时,应及时与团委老师联系提供真实信息;
六、档案管理制度
1.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2.部门工作档案由各部门自行保管,各部门应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本部门档案,定期进行整理,各部门的档案需一式两份,一份交办公室存档,一份本部门自行存档;
3.学生会档案归属学生会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内部人员借用,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借用,办公室作好登记工作;档案统一纸张规格为A4,一般以打印为主,若书写则应使用黑色钢笔或水笔。
篇六十二:建文大学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建文大学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建文大学社团管理规章制度(试 行)一、学生社团成立规程 学生社团成立须经下列审批程序: 1、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须上交学生处基础材料一式两份,社团部存档一份。 2、学生处讨论通过后,由社团部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和形式给予批复,学生处存档一份。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章程、机构设置、社团负责人简历及负责老师审批意见。? 二、学生社团活动规程 1、社团组织的活动,需动用学校物质资源的,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2、各社团举办下列活动,须经社团部审核,报学生处批准: (1)与校内其它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联合举办的活动;? (2)有涉外因素的活动; (3)全校性的活动;? (4)其它比较重要的活动。? 3、社团举办讲座、报告会须遵守下列规定:?(1)提前三天到学生处提交申请,经批准方可举办;?(2)认真作好活动记录,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将活动记录送交学生处;? (3)涉外讲座、报告,须经学生处、教务处批准方可举办。 三、关于学生社团名称、财务管理的规定 (1)社团名称须体现社团宗旨,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及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 (2)学生社团为非营利性组织,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营利性活动。? 四、社团定期交流制度 1、社团部部长每学期召集1-2次全体社团负责人参加的.社团大会,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年会,进行工作总结、交流。 2、社团部成员向社团部部长通报学校社团活动情况,听取社团意见,提出对社团的要求,研究社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视情况安排先进社团介绍经验。 3、学生处老师和社团部全体成员到会,视情况邀请学校有关领导参加。 4、社团部部长不定期分组召开交流会,由各社团负责人汇报近期工作和活动情况,交流社团工作的经验。? 5、社团部安排专人主持交流会,负责记录,整理各社团的情况。? 6、各社团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社团大会、社团交流会的社团部将予以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应措施;情况严重者,停止该社团的活动资格,直至取缔该社团。 五、学生社团评比制度 1、社团评比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在年会上进行评比表彰。? 2、社团评比的程序如下:? (1)根据社团部要求,各社团递交申报材料;? (2) 社团部对各社团材料进行细致评定,组织力量对各社团情况进行核实; (3) 社团部进行初评,经征求意见后确定评比结果报学生处审批;? (4)学生处发文公布评比结果。? 3、社团评比的条件如下:? (1)模范遵守《建文大学学生社团组织管理条例》(试行)及其它有关规定; (2)负责人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同学基础好;? (3)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换届及时;? (4)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活动有记录;? (5)积极开展活动,内容丰富健康,形式活泼多样;? (6)活动深受学生欢迎,在校内外有较大影响;? (7)顾问、指导教师积极参与社团工作;? (8)社团成立已满一年。? 4、为发挥骨干社团作用,使社团更好地开展活动,学生处将对重点社团活动予以重点指导和扶持。?5、确定为支持项目的活动结束后,由组织者将活动的内容和效果总结成书面材料,及时向学生处、社团部汇报、备案。六、几点说明? 1、上述细则是依据《建文大学学生社团组织管理条例(试行)》中有关条款制定,解释权归学生处。?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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