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服务及回访措施
工程服务及回访措施 1 目的 在施工过程中多与业主沟通,多听取顾客的意见和要求,保证不因施工质量问题而影响顾客的使用;按建设部规定的工程保修期限和合同规定的工程保修要求,对交付的工程进行回访保修。保证不因施工质量问题而影响顾客的使用,达到重合同、守信誉、满足顾客的要求。
2 工作程序(1)编制回访计划 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建立工程竣工台账,业主投诉台帐和工程回访计划。
工程交工后,保修期内必须安排一次上门回访。上门回访时间与工程交付时间的间隔不得超过一年。上门回访一年后,三年内进行不定时的电话回访,作好电话记录。
保修期内接到顾客保修请求应立即安排回访保修。
(2)质量回访和保修 当工程回访发现质量问题或接到业主(顾客)要求质量保修或维修的通知书或电话、信函时,由质量管理部门登记后会同技术、生产部门到现场分析原因,确定保修内容和范围,由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制订返修方案,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保修工作的实施,公司质安管理部门进行复检验并收集有关资料存档。对顾客投诉和回访发现原因不清的较大质量问题,由公司科技处编制返修方案。仍要求我司处
理的,我们要热情制定维修方案(科技处制定,顾客认可),为顾客服务。
(3)工程回访的形式 上门听顾客的意见和要求,并观察现场;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顾客座谈会,听取意见和要求; 电话、函件了解顾客意见和要求; 顾客对工程问题的投诉,(包括来信、来访、电话投诉等),要热情接待,作好记录,建立投诉台帐,通知项目部安排人力、物力资源及时处理,并由项目质安员跟踪验证,取得顾客认可。
3 回访质量记录 1.工程质量回访单 2.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3.保修完工通知单 4.工程情况反馈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