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党总支岗位职责
第1篇: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大学)
1.负责主持学院党总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负责组织学院师生的政治学习,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3.负责党组织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培养、发展和管理工作。4.负责做好学院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的管理工作,增强党的凝聚力。5.负责领导所属党支部、团总支、工会小组、学生会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6.参与研究和决策教学、科研、管理、职称评定,奖惩等工作。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2篇:学院系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党总支书记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总支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1、负责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检查督促总支会议或党员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将决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交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按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2、掌握本单位的总体情况及党内思想工作状况,制定本单位工作规划和计划及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3、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系主任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4、负责本单位的统战工作、知识分子工作。
5、负责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负责本单位干部队伍、教师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干部队伍、教师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对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备与选拔,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负责地向党委提出建议,并协助做好考察工作;同行政领导一起做好行政干部的管理、培养、选拔、考核、监督工作及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师生员工在出国、晋升、毕业等方面的政治审查工作;重视后备干部、教研室主任队伍和学科带头人的梯队建设,有计划地做好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
7、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帮助和支持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或党政工团联席会,协调好党政团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制定和实施学生培养方案,负责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8、按时召开总支委员会和党政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9、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一切责任事故的领导负责任。
10、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及学院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3篇:学院党总支书记工作岗位职责
一、主持党总支委员会日常工作,支持和协调党总支的工作,搞好总支委员会“一班人”的团结。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各自的作用
二、抓好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政治学习。精心安排、保证质量、使班子成员的思想水平、政策水平、领导水平不断提高。
三、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召开党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四、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班子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安排好各基层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五、及时传达上级党委精神,在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结合本单位实际,广泛听取意见,提出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交党总支讨论,作出决定,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如实向校党委或有关部门汇报执行的情况。
六、积极参与学院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热情支持并积极参加围绕学院中心工作而开展的重要活动,全力支持并积极配合行政领导的工作。
七、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从严治党。抓好本单位党风、党纪、党性建设和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八、掌握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党员思想动态,每学期至少找党员领导干部、支部书记谈心一次,找重点发展对象谈话,找一般党员和普通群众谈话,进行思想交流,对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九、关心群众疾苦,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教职工对学院建设、党的工作、党员、行政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教职工的思想情绪,工作、学习、生活和政治待遇等方面的困难、意见和要求,并与行政领导干部共同协商解决。
第4篇:学院党总支书记职责
一、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主持本院党总支的全面工作,重点是宣传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各项决定。
二、发挥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院长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负责学院党总支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领导党支部开展各项有关工作,努力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
四、负责抓好学院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党总支副书记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会同院行政领导做好本学院党政干部、教师的选(聘)任、考核、监督、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本院教职工在选派出国、职称评审等方面的政治审查工作。
七、负责管理本院工会、共青团和学生会等群团组织,支持并指导他们开展工作,做好民主党派和非党人士工作。
八、负责本院体育卫生工作,主持好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的工作。
九、负责积累、保存、整理、移交本人在各项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认真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第5篇:大学学院管理岗位职责
大学学院管理岗位职责范文
为实现学院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以教学质量提高为中心的内涵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申报与建设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制定学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学院新开设专业的初审及申报工作。
2、制定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负责专业建设立项、检查、评估、验收工作,自治区级品牌专业的推荐工作。 3、专业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审核。
(二)系(部)职责
1、根据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制定本系(部)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2、组织拟申报专业调研、论证工作,并起草新增专业的申报材料,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师资、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图书资料等相关筹建工作。
3、组织本系(部)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并根据专业建设要求,做好专业建设的组织实施、专项建设经费的合理使用等工作。
4、按照学院对人才培养目标的整体要求,及时调整专业结构和体系,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人才培养方案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 2、审核各系(部)制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交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 3、审批各系(部)提出的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意见; 4、编发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二)系(部)职责
1、根据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制定本系(部)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2、负责组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如需变更,报教务处审批。
三、课程建设及课改
(一)教务处职责
1、制定学院课程建设规划、课改意见与建议、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及指标体系;
2、负责课改立项、检查和验收工作,国家级、自治区级精品课程的推荐工作;
3、课改专项经费的使用审核; 4、审定课程标准。
(二)系(部)职责
1、负责本系(部)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2、负责课改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
3、根据学院课程标准制定与修订的原则意见,组织编写或修订各专业课程标准,报教务处存档。
四、教学运行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教学任务管理
(1)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于每学期第10周前后下达下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
(2)协调跨系(部)任课教师的安排;
(3)审定各系(部)人才培养方案外开设的选修课开课计划;
(4)对任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核;(5)每学期第12-13周,负责各系(部)学生对选修课程的退、改选审批工作。少数因特殊原因的退、改选课程可由学生所在系(部)审核同意后集体报教务处办理。
2、课程表编制、教室调度
(1)编印各学期全院总课程表,并于每学期放假前将下学期课程表发到各系(部);
(2)全院停、调、代课情况的审批与管理;
(3)全院教室使用情况调度,并编制《教室分布图》。3、教师教学工作量津贴管理
(1)制定学院基本教学工作量及经费核定办法;
(2)根据执行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核定各系(部)基本教学工作量及经费;
(3)审核各系(部)教学工作量津贴发放情况。
(二)系(部)职责 1、教学任务管理
(1)落实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含承担的公共课、跨系专业基础课),并于教学任务下达2周内报教务处审核汇总;
(2)对任课教师进行资格初审,尤其是对新教师、外聘教师进行资格初审后,须报教务处审核。
(3)学生选修课的指导和咨询工作;
(4)每学期第11周,组织本系(部)学生的选课工作,于第12周将本系(部)学生的选课汇总表向学生公布。审核退、改选学生的选课情况,并报教务处,经教务处批准后向学生公布;
(5)将本系(部)所开课程的学生选课名单分发给各任课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
2、课程表编制、教室调度 (1)因各种原因确需调、停、代课者,经系(部)主任签署意见后送教务处审批,同时要安排好补课时间。各系(部)应严格控制调、停课课时数,原则上各系(部)每学期同意调、停、代课时数不得超过总学时数的5%;
(2)根据教务处编制的《教室分布图》安排教室。3、教学工作量津贴发放
(1)根据学院的教师教学工作量津贴发放办法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系(部)的教师教学工作量津贴发放办法;
(2)发放教师教学工作量津贴,并报送教务处、财务处审核。
五、考试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1)全院公共课程考试的组织与实施,落实监考教师;汇总、公布各学期全院期末考试安排表;负责全院考试工作的组织、检查、监督、评估等工作;
(2)组织各类自治区级及以上统考工作、负责以系(部)为单位发放各类考试证书;
(3)学生缓考的审批,公共课课程补考、重修的组织与安排;
(4)毕业生公共课课程补考的实施。2、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
(1)对各系(部)考试命题、阅卷、评分等环节的检查和考核;
(2)试卷的选用、印刷、保密、封卷和考前发放工作;
(3)受理学生成绩查询;
(4)各类试卷阅后的抽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对直接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3、监考与违纪处理
(1)制定巡考计划,负责检查监考执行情况;(2)负责核实监考教师违反监考守则情况,并及时做出处理;
(3)负责核实学生违纪情况,并做出处理。
(二)系(部)职责 1、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1)负责安排、组织、实施本系(部)所开课程期末考试及学期补考的各项工作,并完成监考教师的落实工作;
(2)组织本系(部)各门考查课的考查工作;
(3)协助教务处完成自治区级及以上考试工作的学生报考组织工作;
(4)本系(部)学生各类考试证书的发放工作;
(5)学生缓考的申报工作;
(6)核实学生违纪或作弊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教务处。2、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
(1)按照教学业务工作规范要求进行考试命题和阅卷;
(2)本系(部)开设课程的试(答)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考试分析报告、学生毕业设计的分类、整理和归档管理工作;
(3)试题一经拟定,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内容,如有泄露,必须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成绩与学籍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成绩管理
(1)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的维护与更新;
(2)学院公共课程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材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3)出具学生成绩证明;
(4)学生成绩的认定、核准工作。2、学籍管理
(1)出具学生学籍、学历证明;
(2)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留级、复学、延长学制等学籍变动的审批;
(3)对各系(部)上报的退学警告、跟班试读、延长修业年限、留级和退学学生的复审与公示;
(4)学生图像信息采集的组织与安排;
(5)学生毕(结、肄)业资格的审核工作;
(6)学生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二)系(部)职责 1、成绩管理
(1)本系(部)所开课程成绩的录入、审核、公布及分析、统计;
(2)打印、公布各班学生成绩汇总表;
(3)学生学业成绩预警。2、学籍管理
(1)学生的报到、注册和统计上报;
(2)学生学籍卡的建立与完善,在学生毕业后移交档案室;
(3)学生的课堂纪律及考勤;
(4)转专业、休学、留级、复学、试读、延长修业年限、退学警告、退学学生的初审;
(5)将退学警告、跟班试读、延长修业年限、留级、退学学生情况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同时做好签收手续;
(6)协助教务处做好学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七、学生档案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制定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2、对系(部)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3、入档表格的印制,档案材料的审核与发放; 4、学生毕业后档案托管。
(二)系(部)职责
1、依据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来进行档案的建立与完善;
2、接收、整理、分类、统计、保管本系(部)学生档案,建好学生档案台帐;
3、根据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做好档案的重新分类归档工作;
4、将学生档案于毕业前两个月连同《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档案转交情况登记表》送交档案室。
八、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一)教务处、高教研究所职责
1、制定涉及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教学工作评价机制;
2、组织定期的教学检查(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和不定期的教学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教学情况,加强教学信息反馈过程的管理,进行教学质量的动态监控;
3、制定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教学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对教学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4、开展与学院督导处的日常工作联系,开展对全院范围的教学状况的调研与监控;
5、在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承担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6、状态数据平台建设的指导、督促、汇总和上报; 7、年度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报告的撰写与上报。
(二)系(部)职责
1、执行学院关于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质量意识,严格质量标准;
2、认真开展定期的教学检查(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和不定期的教学检查,把握本系(部)的教学情况,确保教学质量;
3、成立本系(部)教学工作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学生评教和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并由学期结束前2周报送教务处与督导处; 4、配合学院做好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各项工作;
5、根据状态数据平台填报要求,采集核实各种数据,收集、整理、提供、保管所需佐证材料。
九、师资队伍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制定全院师资培养规划和年度计划;
2、根据学院专业建设发展需要,会同组织人事处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为专业建设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3、制定教师培养方案,做好师资培养、培训、进修、下厂及相关工作的指导、落实;
4、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培训、考核和聘用工作; 5、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的遴选; 5、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 6、建立和管理教师业务档案工作; 7、外聘教师的审核与管理工作; 8、教师培训经费的预算和使用管理。
(二)系(部)职责 1、根据专业建设发展需要,制定本系(部)师资建设规划,报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审批后组织实施;
2、制定本系(部)的青年教师培养方案,做好师资培养、培训、进修、下厂及相关工作的指导、落实;
3、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提出本系(部)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人选,做好培训、考核和聘用工作; 4、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的评选;
5、根据专业要求,做好本系(部)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 6、建立和管理本系(部)教师业务档案工作;
7、提出本系(部)外聘教师的聘用计划,报教务处审批后组织实施; 8、系(部)教师培训经费的预算方案,做好经费使用管理工作。
十、实践教学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制定完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2、根据学院专业建设规划,组织制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发展规划; 3、全院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检查、协调、评估和交流工作;
4、组织审批实践教学大纲和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实践教学讲义、指导书及考核方案的建设;
5、学院实习、实训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组织、协调系(部)教学基地的开放、共享、交流和评比工作;
6、指导和规范各系(部)的实习、实训工作,实践教学资料的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及数据上报工作;
7、检查顶岗实习计划,并对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落实情况和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检查;
8、组织、指导各系(部)开展校内、外教学基地的项目建设,新基地的开拓、论证,实践教学仪器设备添置计划的汇总和审核工作; 9、实践教学经费的预算和使用审核。
(二)系(部)职责
1、根据教务处制定的有关实践教学管理制度,结合本系(部)特点,制定本部门实践教学环节的具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学院专业建设规划,组织制定本系(部)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发展规划;
3、做好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资料建设和保存工作,配合好学院的检查、协调、评估和交流;
4、编写、修订实践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实践课程教学讲义、指导书及考核方案的建设;
5、做好本系(部)实践教学资料的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及数据上报工作;
6、编制顶岗实习计划,畅通与行业、企业的联系渠道,并及时掌握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落实情况和学生实习情况;
7、组织开展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项目建设以及新基地的开拓、论证工作,并做好实践教学仪器设备添置计划,报教务处审批;
8、提出本系(部)实践教学经费的预算方案,做好经费使用管理工作。
十一、教材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制订全院教材建设规划、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2、教材建设项目评定指标体系的制定、组织立项、评审工作,推荐申报自治区级或国家级重点教材;
3、制定教材选用的原则,确保各学期教材质量、到位率,并按时发放; 4、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写规划和印刷工作(立项审批:项目管理)。
(二)系(部)职责 1、本系(部)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及实施工作; 2、本系(部)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
3、根据教务处制定的教材选用原则,确定各学期课程的教材选用,报教材科以便征订下学期教材;
4、组织教师编写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及具体实施工作。
十二、各类院级以上教学竞赛活动的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制定各类教学竞赛的规程和管理办法,安排各类院级以上教学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和上报工作。
(二)系(部)职责
落实与本系(部)有关的各类竞赛活动的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安排好辅导、训练及各项组织实施工作,保证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
十三、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6篇:党总支委员岗位职责
党总支委员岗位职责
一、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一)主持党总支的全面工作,包括:主持制定党总支工作计划、召开党总支大会和党总支委员会、组织讨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形成支部决议。
(二)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指示,检查各党支部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向学校党委及组织部汇报工作。
(三)重点抓好党总支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提高党总支的战斗力。
(四)抓好自身建设,组织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努力提高党总支一班人的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要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努力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充分发挥总支委的战斗堡垒作用。
(五)经常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及群众的思想状况,发动全体党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协调各种关系,指导好系工会、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群众办好实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党总支副书记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法制、心理卫生、纪律、安全等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生综合测评、评先评优和奖学金评审工作,负责特困补助、助学贷款等初审工作,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三)负责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及思想、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和使用等工作。
(四)负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和学生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等工作。
(五)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新生入学教育及军训等工作。
(六)领导系团委、学生会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学生公寓的调配和宿舍文明建设。
三、党总支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组织管理,组织过好组织生活,按党章和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规定,积极做好党总支换届选举等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
(二)负责组织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等教育,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组织评选优秀党员。
(三)负责组织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提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及安排,具体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拟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办理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的手续。
(五)负责党员管理工作,组织党员鉴定和考核,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搞好党员统计。
四、党总支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一)根据学校党委的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结合系的实际,制订本系的宣传工作计划和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二)及时向党员和广大群众宣传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定、决议。把握與论导向,凝聚人心、统一思想、调动积极性。保证政令畅通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指导、督促各支部认真组织学习马列、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十六大精神,提高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四)抓好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形势任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普法宣传教育。
(五)协助总支书记抓好中心组的理论学习。
(六)了解、分析和掌握党员、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状况与动态,及时向党总支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配合学生工作组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活动。
五、党总支生活委员岗位职责
(一)关心职工生活,了解和反映职工的合理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二)对职工切身利益的事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三)及时掌握本系部教职工病、困、退和意外伤亡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职工的困难补助、慰问病号等工作,做好教职工互帮互助活动。
(四)积极帮助教职工解决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减少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五)做好系部和上级工会节日慰问物品的发放工作。
六、党总支纪律检查委员岗位职责
(一)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反映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
(二)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教育。
(三)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
(四)对本单位的经济往来、经费支出及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汽车系党总支
2008 年5月12日
第7篇:党总支委员岗位职责
一、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1、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是党总支委员会、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的“班长”和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持委员会的全面工作,负责本单位稳定工作。
2、与行政主要负责人共同带领党政领导班子和全体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完成学校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
3、与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密切配合,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落实会议制度。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4、负责抓好党的建设。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制定、实施本单位的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党员教育发展计划。积极做好发展党员特别是在优秀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加强委员会和所属党支部自身建设,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5、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学校党委学习教育计划,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和理论学习工作。带领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实际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会同行政负责人做好德育工作。
6、同委员会其他成员一起负责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配合学校组织部门抓好本单位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以及做好学院党务干部、团总支书记、学生辅导员的配备和管理工作。
7、加强学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经常与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协调党政关系,搞好领导班子的内部团结。组织好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负责检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抓好本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廉洁自律,并负主要责任。
8、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9、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总支副书记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书记召开总支委员会议和党员大会,并开展有关工作。
2、协助党总支书记和行政负责人,围绕学院中心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制订学期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主持学院日常学生管理工作,保证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
5、参与院级工作规划,重大问题的决策,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保证作用。
6、负责指导团委、学生会和研究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
7、负责监督、指导各个党支部的工作。
8、加强对师生党员的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9、切实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辅导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辅导员思想政治素质。
10、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身修养,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11、积极配合党总支书记开展各项工作,并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1、协助党总支部书记组织开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决议的活动,对党总支部的组织工作提出建议。
2、了解和掌握党总支部的组织状况,按计划组织党总支部和检查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按党章和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规定,积极做好党总支部改选的组织工作。
3、收集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和支部组织工作方面的情况。对支部的组织建设提出建议,并在党总支部讨论决定后负责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组织评选优秀党员等活动。
4、根据党总支部的实际情况,提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及安排,具体组织评议党员的工作。
5、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组织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工作计划,经党总支部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按照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审查和办理吸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的手续。
6、做好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党员鉴定和考核。党员组织关系,检查收缴党费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工作,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组织好党员统计。
四、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的宣传工作,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按照党总支部决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出思想政治工的计划和措施,协助书记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2、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党员教育计划,与工会、团组织、学生工作负责人共同拟定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政治理论、形势任务教育计划及政治学习计划安排,经党总支部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
3、配合行政负责人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校风、校纪教育,鼓励其做好本职工作,了解和掌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的先进人物,宣传他们的事迹和经验,提出奖励和表扬的建议。
4、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学生会等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纪检委员岗位职责
1、协助党总支、支部抓好党风党纪工作,根据学校纪委和党总支、支部的安排,对党员进行党风和党纪教育。
2、检查了解支部和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和遵守党纪的情况,对违纪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处理手续,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情况。
3、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受理党内外群众对党员违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4、经常向党总支部及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和反映本单位的党风、党纪情况。
5、协助学校监察机关和本单位行政领导处理非党员教工的违纪案件。
六、统战委员的主要职责
1、学习、贯彻党的各项统战政策和学校党委对统战工作的要求,宣传党的统战工作理论。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2、了解、掌握本单位统战人员的基本情况,协助学校统战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具体落实统
战政策,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了;支持统战对象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建设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经常地、广泛地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尽量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积极热情地帮助他们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在政治思想上不断取得进步,了解并发现优秀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
4、健全落实统战工作制度,收集统战信息,做好与学校宣传统战部的联系沟通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选拔和组织发展工作。
5、安排党员与统战对象交朋友,及时为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排忧解难,促使他们与共产党同心同德,协调一致,共同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贡献。
6、定期组织召开民主党派人士座谈会,征询他们对学院和本单位及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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