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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调研报告

作者:gilbert | 发布时间:2020-11-14 12:07:25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社会组织调研报告

社会组织情况调研报告

XX区民政局深入全区六个街道、喇镇、牧场开展民间组织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总结经验、发掘典型、查摆问题,取得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为进一步培育发展民间组织提供了比较可靠的工作依据和决策依据。

一、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把培育发展民间组织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民主自治建设、增强综合服务功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坚持以培育发展为主线,在培育发展中提升质量、在培育发展中规范管理、在培育发展中优化结构,民间组织数量快速增长,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至今年3月底,我区共有145个民间组织,约占全市民间组织总数的20%,居全市首位。具体做法:(一)高度重视,健全组织,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几年来,我区高度重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健全领导组织,完善工作制度,把它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抓好抓实。

一是高度重视。多年来,我区一直把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摆上日程,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并根据民间组织自身特点,定期召开由

各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充分发挥了各相关部门的积极作用。

二是健全组织。为了确保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成立了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民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喇嘛甸镇、六个街道、人事局、卫生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科学技术局、地税分局、工商分局、安全生产监督局、物价检查所等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建立为民间组织的管理打下了坚定的基础,并形成了各部门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共同管理的工作局面。

三是加强宣传。为使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我区注重对国家、省、市关于民间组织管理条例规定的宣传,并充分利用闭路台、板报、宣传单等宣传手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宣传,强化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同时,要求民间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学校进行普法宣传,扩大影响。两年来,利用电视黄金时间播出各种宣传教育节目时间累计50余个小时,下发宣传手册2万份。通过广泛宣传,有30多家组织主动到我局进行登记。

二、明确责任,全面检查,扎实推进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我们始终认为,要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必须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动员广泛普查,大力推进,这样才能使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一是详细调查了解。为全面了解全区民间组织的基本情况,我们组织各街道民政办对辖区内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摸底,对调查的结果登记造册,并逐户下发登记通知单,要求其按通知单要求,准备基础资料,由各单位民政办统一报送区民政局审批。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针对有些民间组织存在发展不完善、行为不规范、作用功能不强,给登记和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等情况,我们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订下发了《XXX区社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为社区民间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街(镇)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规划和协调管理;明确了街道、社区干部在检查、督促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明确了民间组织办理登记管理所具备的条件和办理登记的程序;明确了民间组织一般可按照服务性、群众性和专业性原则设立,也可以社区为单位综合设立。《XXX区社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制订,为规范社区民间组织登记,加强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促进社区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推进社区自治、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与发展的积极作用创造了条件。

三是全面检查登记。为进一步规范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我们每年都要协调街道、公安局、教育局、劳动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区的民间组织进行定期的全面的大规模检查。不仅规范了民间组织的管理,同时也对部分违法经营的民间组织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受到很好的效果。截至目前,注册登

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共有157个,社团组织20个。

四是提高管理水平。实践使我们认识到,法律法规是严肃的至高无上的,执法人员在执行法律时要秉公执法,严格执法,决不能够徇私枉法。但在秉公执法的前提下,要以人为本,根据社会需求,扶持和发展群众需要民间组织,使全区民间组织管理更加合理。因此,工作中,一方面大力宣传、扶持托老所、敬老院。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空巢家庭的增多,社会对敬老院和托老所有了需求,不少个人开办敬老院或托老所,针对部分业主不知道开办敬老院、托老所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如何办理登记手续的现象,我们进行详细讲解,现场指导,让业主感到了政府的温暖,增强了办好托老所、敬老院的信心。另一方面强化管理,规范教育市场。由于对各类教育、教学的需求,社会上出现大量不同种类的培训和辅导学校等民办非企业学校,为了规范教育类民间组织,我们主要在“疏”、“导”上下功夫,即督促检查其办理登记管理手续,而不以处罚为目的。通过我们的行为感动了许多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民办非企业学校,积极主动配合我们工作,仅2008年上半年就有50余家民办非企业学校办理了登记手续。

三、理顺程序,严格执法,努力提高民间组织执法水平为进一步规范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我区理顺工作程序,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进行执法,从而使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提档升级。

一是理顺执法程序。坚持三项工作制度,即:坚持审核制度。由其相应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向区民政

局提供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场所使用权证明、验资报告、章程草案和安全防火证等有关材料。坚持审批制度。民政局对其活动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上局务会研究,经班子讨论通过方可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坚持公式制度。我区对办理登记的民间组织要及时发布公告。对于手续不全或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坚决不予发证,并明令停业、整改或者予以取缔。

二是建立执法队伍。为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执法程序,我们成立由街道、公安局、教育局、劳动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各街道安排专人成立执法小组,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形成了一支组织严密、执法严格的执法队伍。

三是强化执法培训。在理顺执法程序,组织执法队伍的同时,还在推升执法水平上下功夫。我们采取集中培训与分别辅导相结合的方法,组织街道、社区干部学习《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1号令)、《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几年来,先后共培训21次,通过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强化民间组织管理力度。

几年来,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XXX区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深知,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差距,我们决心再接再励,奋力拼搏,使XXX区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总体上看,由于观念、体制、环境等多方面因素,我区民间组织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和粗放型管理阶段,在发展上还存在问题。

1、活动不正常。目前社会上对民间组织的认知度不高,对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及民主政治进程中的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甚至认为民间组织可有可无,民间组织也因为不能从政府那里得到经费等方面的支撑而大多不愿来备案,这使得部分民间组织的活动不能正常开展。大多数民间组织没有规范的章程,没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运作不规范。不少民间组织实际上处于自发无序、松散无力、自生自灭的状况。

2、结构不合理。从民间组织结构上看,存在某些类型数量相对不足和某一类型数量相对过剩并存的现象,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民间组织主要集中于教育、卫生、劳动等行业,慈善类、服务类的相对来说较少;在社会团体中,活动类占绝大多数;低层次、传统型的多,高层次、现代服务型的少。

3、从机制上看,大多数民间组织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规范的组织机构,因权利未下放到各街道、镇、牧场,对民间组织的监管只能靠上级部门督促,没有专职的社团干事,管理队伍薄弱、管理资金短缺和管理设施落后等问题。

4、发展不平衡。主城区之间的民间组织发展不平衡,最多的是乘风街道,有42个,最少的是庆新街道,有1个;主城街道与郊区街道之间的民间组织的发展不平衡。领导重视民间组织工作的街道,民间组织发展得就好一些,反之就流于形式。慈善救助、公益类的民间组织往往过分依赖政府机关,缺少独立运作的能力。

5、登记不规范。至今年3月底,我区共有300余家民间组织,注册登记的有157个,占总数的48%。导致民间组织登记不规范,备案不及时的原因最重要的一点是管理力量严重不足。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力量薄弱,无专职工作人员,一人兼任数职,管理难度可想而知,只登记、不管理的现象也就不可避免了。从街道的管理力量上看,人员少,且大多没有熟悉民间组织管理的业务干部,也没有民间组织管理这项职能,不少地方对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还处于空白状态。

6、政策不到位。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民间组织的法律地位不明确,这是现阶段制约民间组织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这类问题的解决要依靠国家有关部门。表现为绝大多数民间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没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不能建立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等;目前,尤其缺少政府扶持、税收优惠、社会保障等方面有利于民间组织发育成长的配套政策;在具体操作上,缺乏类型细分、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政策。

三、进一步培育发展民间组织的对策建议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培育发展民间组织的重要意义。我们认为,民间组织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在整合社区资源、化解社区矛盾、发展社区公益、提供社区服务、扩大社区参与、增加社区就业、繁荣社区文化、维护社会稳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积极培育发展民间组织应成为全区各级党委、政府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二)调查研究,摸清实情,加大理论攻坚力度,充分认识民间组织概念、内涵、性质、业务范围、目的宗旨等问题;积极探讨民间组织与社会工作者之间的关系,民间组织与社区建设的关系,民间组织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等;认真研究解决民间组织工作人员的职业化、年轻化、专业化及培训、工资、保险等问题,培养民间组织工作骨干,解决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三)打破常规,探索创新,提供支持,为培育发展民间组织营造宽松的环境。立法部门,应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应扶持政策。政策上的扶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的支持:一是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民间组织的非营利性收入应给予税收减免;二是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根据居民需要、提供服务的质量等,通过政府购买民间组织提供的服务,引导民间组织朝公益性方向发展;三是建立评估指标体系,积极探索建立一套科学的民间组织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根据民间组织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等给予相应的财政资助或补贴,优胜劣汰,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四)上下合力,部门联动,形成良好的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工作机制。实践证明,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上下合力、部门联动,社区牵头、居民参与”的工作方针,以居民需求为起点,以培育发展为重点,以登记备案为手段,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加快培育发展。民政部门作为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要加强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发改、财政、税收、物价等部门多联系、多沟通,积极反映民间组织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他们的理解与支持;要与街道、社区居委会多联系、多沟通,积极帮助他们解决释难解困,共同营造培育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向同级党委、政府多请示、多汇报,让领导机关及时了解本地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情况及其作用,争取领导的关心、指导和支持。

(五)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建立健全民间组织的登记、备案制度。本着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的精神,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放宽登记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采取“先发展、后规范,先备案、后登记,部门联动、分类指导”的办法,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民间组织,要纳入登记管理;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可根据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需要,自下而上,经社区居委会初审,街道(镇)、区民政部门逐级核准备案。

(六)区分层次,分类管理,实施扶持政策。民间组织涉及领域广泛,功能作用不同,表现形式不一,要研究不同类型社区民间组织的形态、特点、规律,区别不同情况,实施分类管理。总体上实行“规范活动类、做实维权类、发展救助类、壮大服务类”的分类管理原则。主要是:对于有良好“造血功能”的组织,如民办学校(不含赢利较多的民办培训类)、民办老年公寓等,由于其服务对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通过服务收费或其他渠道就能够大体满足简单再生产的需要,政府可给予适当的政策引导(如在房屋租赁、场地使用、设施配备等方面给予优惠);对于运作成本比较低的文体娱乐活动类社团组织,如腰鼓队、合唱团、棋牌协会等,政府可在活动场地、经费方面给予适当支持;对于慈善救助类组织,如社区互助社等,其服务对象是困难群体,服务也是无偿或低偿的,很难通过服务收费来维持其正常运行,对于这类组织,政府不但要给政策,还要给资源;对于应业务主管部门要求,自上而下、对口成立的维权类组织,如老年协会、计生协会、残疾人协会等,可在硬件条件方面给予便利,所需经费则主要由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供。

另外,镇、牧场民间组织,与城区相比,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运行质量上,都显得薄弱。民政部门可“双管齐下”的方式

求突破,一方面,主动联系业务主管部门,从业务指导、经费资助到人员培训,帮助社区建立相应的民间组织;另一方面,深入街道(镇)、社区居委会,积极物色、鼓励、支持有专长的、热心社区工作的人士,经过动员、培训,筹办相应的民间组织,并从硬件、软件两个方面给予支持帮助。

(七)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积极营造民间组织培育发展的良好氛围。由于多种主客观因素,民间组织“不显山、不露水”,社会认知度低,即使在政府部门内部,认同度也不高。作为民管干部,既要踏实做好工作,又要认真宣传工作,要让社会认识、认知、认同民间组织,让方方面面都来关心、爱护、支持民间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民间组织在发展社区公益、提供社区服务、满足居民需求、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营造培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形成民间组织建设与和谐社区建设良性互动的新格局。

第2篇:社会组织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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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情况调研报告

XX区民政局深入全区六个街道、喇镇、牧场开展民间组织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总结经验、发掘典型、查摆问题,取得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为进一步培育发展民间组织提供了比较可靠的工作依据和决策依据。

一、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把培育发展民间组织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民主自治建设、增强综合服务功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坚持以培育发展为主线,在培育发展中提升质量、在培育发展中规范管理、在培育发展中优化结构,民间组织数量快速增长,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至今年3月底,我区共有145个民间组织,约占全市民间组织总数的20%,居全市首位。具体做法:(一)高度重视,健全组织,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几年来,我区高度重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健全领导组织,完善工作制度,把它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抓好抓实。

一是高度重视。多年来,我区一直把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摆上日程,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并根据民间组织自身特点,定期召开由文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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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充分发挥了各相关部门的积极作用。

二是健全组织。为了确保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成立了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民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喇嘛甸镇、六个街道、人事局、卫生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科学技术局、地税分局、工商分局、安全生产监督局、物价检查所等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建立为民间组织的管理打下了坚定的基础,并形成了各部门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共同管理的工作局面。

三是加强宣传。为使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我区注重对国家、省、市关于民间组织管理条例规定的宣传,并充分利用闭路台、板报、宣传单等宣传手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宣传,强化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同时,要求民间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学校进行普法宣传,扩大影响。两年来,利用电视黄金时间播出各种宣传教育节目时间累计50余个小时,下发宣传手册2万份。通过广泛宣传,有30多家组织主动到我局进行登记。

二、明确责任,全面检查,扎实推进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我们始终认为,要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必须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动员广泛普查,大力推进,这样才能使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一是详细调查了解。为全面了解全区民间组织的基本情况,文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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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组织各街道民政办对辖区内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摸底,对调查的结果登记造册,并逐户下发登记通知单,要求其按通知单要求,准备基础资料,由各单位民政办统一报送区民政局审批。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针对有些民间组织存在发展不完善、行为不规范、作用功能不强,给登记和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等情况,我们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订下发了《XXX区社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为社区民间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街(镇)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规划和协调管理;明确了街道、社区干部在检查、督促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明确了民间组织办理登记管理所具备的条件和办理登记的程序;明确了民间组织一般可按照服务性、群众性和专业性原则设立,也可以社区为单位综合设立。《XXX区社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制订,为规范社区民间组织登记,加强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促进社区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推进社区自治、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与发展的积极作用创造了条件。

三是全面检查登记。为进一步规范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我们每年都要协调街道、公安局、教育局、劳动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区的民间组织进行定期的全面的大规模检查。不仅规范了民间组织的管理,同时也对部分违法经营的民间组织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受到很好的效果。截至目前,注册登文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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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共有157个,社团组织20个。

四是提高管理水平。实践使我们认识到,法律法规是严肃的至高无上的,执法人员在执行法律时要秉公执法,严格执法,决不能够徇私枉法。但在秉公执法的前提下,要以人为本,根据社会需求,扶持和发展群众需要民间组织,使全区民间组织管理更加合理。因此,工作中,一方面大力宣传、扶持托老所、敬老院。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空巢家庭的增多,社会对敬老院和托老所有了需求,不少个人开办敬老院或托老所,针对部分业主不知道开办敬老院、托老所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如何办理登记手续的现象,我们进行详细讲解,现场指导,让业主感到了政府的温暖,增强了办好托老所、敬老院的信心。另一方面强化管理,规范教育市场。由于对各类教育、教学的需求,社会上出现大量不同种类的培训和辅导学校等民办非企业学校,为了规范教育类民间组织,我们主要在“疏”、“导”上下功夫,即督促检查其办理登记管理手续,而不以处罚为目的。通过我们的行为感动了许多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民办非企业学校,积极主动配合我们工作,仅2008年上半年就有50余家民办非企业学校办理了登记手续。

三、理顺程序,严格执法,努力提高民间组织执法水平为进一步规范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我区理顺工作程序,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进行执法,从而使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提档升级。

一是理顺执法程序。坚持三项工作制度,即:坚持审核制度。由其相应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向区民政文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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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提供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场所使用权证明、验资报告、章程草案和安全防火证等有关材料。坚持审批制度。民政局对其活动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上局务会研究,经班子讨论通过方可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坚持公式制度。我区对办理登记的民间组织要及时发布公告。对于手续不全或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坚决不予发证,并明令停业、整改或者予以取缔。

二是建立执法队伍。为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执法程序,我们成立由街道、公安局、教育局、劳动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各街道安排专人成立执法小组,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形成了一支组织严密、执法严格的执法队伍。

三是强化执法培训。在理顺执法程序,组织执法队伍的同时,还在推升执法水平上下功夫。我们采取集中培训与分别辅导相结合的方法,组织街道、社区干部学习《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1号令)、《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几年来,先后共培训21次,通过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强化民间组织管理力度。

几年来,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XXX区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深知,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差距,我们决心再接再励,奋力拼搏,使XXX区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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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总体上看,由于观念、体制、环境等多方面因素,我区民间组织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和粗放型管理阶段,在发展上还存在问题。

1、活动不正常。目前社会上对民间组织的认知度不高,对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及民主政治进程中的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甚至认为民间组织可有可无,民间组织也因为不能从政府那里得到经费等方面的支撑而大多不愿来备案,这使得部分民间组织的活动不能正常开展。大多数民间组织没有规范的章程,没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运作不规范。不少民间组织实际上处于自发无序、松散无力、自生自灭的状况。

2、结构不合理。从民间组织结构上看,存在某些类型数量相对不足和某一类型数量相对过剩并存的现象,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民间组织主要集中于教育、卫生、劳动等行业,慈善类、服务类的相对来说较少;在社会团体中,活动类占绝大多数;低层次、传统型的多,高层次、现代服务型的少。

3、从机制上看,大多数民间组织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规范的组织机构,因权利未下放到各街道、镇、牧场,对民间组织的监管只能靠上级部门督促,没有专职的社团干事,管理队伍薄弱、管理资金短缺和管理设施落后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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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展不平衡。主城区之间的民间组织发展不平衡,最多的是乘风街道,有42个,最少的是庆新街道,有1个;主城街道与郊区街道之间的民间组织的发展不平衡。领导重视民间组织工作的街道,民间组织发展得就好一些,反之就流于形式。慈善救助、公益类的民间组织往往过分依赖政府机关,缺少独立运作的能力。

5、登记不规范。至今年3月底,我区共有300余家民间组织,注册登记的有157个,占总数的48%。导致民间组织登记不规范,备案不及时的原因最重要的一点是管理力量严重不足。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力量薄弱,无专职工作人员,一人兼任数职,管理难度可想而知,只登记、不管理的现象也就不可避免了。从街道的管理力量上看,人员少,且大多没有熟悉民间组织管理的业务干部,也没有民间组织管理这项职能,不少地方对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还处于空白状态。

6、政策不到位。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民间组织的法律地位不明确,这是现阶段制约民间组织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这类问题的解决要依靠国家有关部门。表现为绝大多数民间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没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不能建立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等;目前,尤其缺少政府扶持、税收优惠、社会保障等方面有利于民间组织发育成长的配套政策;在具体操作上,缺乏类型细分、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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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一步培育发展民间组织的对策建议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培育发展民间组织的重要意义。我们认为,民间组织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在整合社区资源、化解社区矛盾、发展社区公益、提供社区服务、扩大社区参与、增加社区就业、繁荣社区文化、维护社会稳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积极培育发展民间组织应成为全区各级党委、政府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二)调查研究,摸清实情,加大理论攻坚力度,充分认识民间组织概念、内涵、性质、业务范围、目的宗旨等问题;积极探讨民间组织与社会工作者之间的关系,民间组织与社区建设的关系,民间组织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等;认真研究解决民间组织工作人员的职业化、年轻化、专业化及培训、工资、保险等问题,培养民间组织工作骨干,解决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三)打破常规,探索创新,提供支持,为培育发展民间组织营造宽松的环境。立法部门,应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应扶持政策。政策上的扶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的支持:一是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民间组织的非营利性收入应给予税收减免;二是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根据居民需要、提供服务的质量等,通过政府购买民间组织提供的服务,引导民间组织朝公益性方向发展;三是建立评估指标体系,积极探索建立一套科学的文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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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根据民间组织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等给予相应的财政资助或补贴,优胜劣汰,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四)上下合力,部门联动,形成良好的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工作机制。实践证明,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上下合力、部门联动,社区牵头、居民参与”的工作方针,以居民需求为起点,以培育发展为重点,以登记备案为手段,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加快培育发展。民政部门作为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要加强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发改、财政、税收、物价等部门多联系、多沟通,积极反映民间组织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他们的理解与支持;要与街道、社区居委会多联系、多沟通,积极帮助他们解决释难解困,共同营造培育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向同级党委、政府多请示、多汇报,让领导机关及时了解本地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情况及其作用,争取领导的关心、指导和支持。

(五)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建立健全民间组织的登记、备案制度。本着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的精神,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放宽登记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采取“先发展、后规范,先备案、后登记,部门联动、分类指导”的办法,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民间组织,要纳入登记管理;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可根据社区公益事业发展文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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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自下而上,经社区居委会初审,街道(镇)、区民政部门逐级核准备案。

(六)区分层次,分类管理,实施扶持政策。民间组织涉及领域广泛,功能作用不同,表现形式不一,要研究不同类型社区民间组织的形态、特点、规律,区别不同情况,实施分类管理。总体上实行“规范活动类、做实维权类、发展救助类、壮大服务类”的分类管理原则。主要是:对于有良好“造血功能”的组织,如民办学校(不含赢利较多的民办培训类)、民办老年公寓等,由于其服务对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通过服务收费或其他渠道就能够大体满足简单再生产的需要,政府可给予适当的政策引导(如在房屋租赁、场地使用、设施配备等方面给予优惠);对于运作成本比较低的文体娱乐活动类社团组织,如腰鼓队、合唱团、棋牌协会等,政府可在活动场地、经费方面给予适当支持;对于慈善救助类组织,如社区互助社等,其服务对象是困难群体,服务也是无偿或低偿的,很难通过服务收费来维持其正常运行,对于这类组织,政府不但要给政策,还要给资源;对于应业务主管部门要求,自上而下、对口成立的维权类组织,如老年协会、计生协会、残疾人协会等,可在硬件条件方面给予便利,所需经费则主要由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供。

另外,镇、牧场民间组织,与城区相比,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运行质量上,都显得薄弱。民政部门可“双管齐下”的方式文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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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突破,一方面,主动联系业务主管部门,从业务指导、经费资助到人员培训,帮助社区建立相应的民间组织;另一方面,深入街道(镇)、社区居委会,积极物色、鼓励、支持有专长的、热心社区工作的人士,经过动员、培训,筹办相应的民间组织,并从硬件、软件两个方面给予支持帮助。

(七)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积极营造民间组织培育发展的良好氛围。由于多种主客观因素,民间组织“不显山、不露水”,社会认知度低,即使在政府部门内部,认同度也不高。作为民管干部,既要踏实做好工作,又要认真宣传工作,要让社会认识、认知、认同民间组织,让方方面面都来关心、爱护、支持民间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民间组织在发展社区公益、提供社区服务、满足居民需求、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营造培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形成民间组织建设与和谐社区建设良性互动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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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社会组织发展调研报告

我县的社会组织工作在重庆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的坚强领导下,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大众、促进和谐”为主题,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举的方针,以培育发展为重点,依法登记、分类规范、加强服务指导与监督管理,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我县社会组织现状

(一)发展态势

近年来,我县社会组织发展较为迅速,截止到2011年底,共有民间组织156个,其中社团组织10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8个。具体分布如下表:

(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及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

在我县的156个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有150个,占96%。自全县开展创先争优以来,我县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也相应的成立了领导班子,按照“一讲两评三公示”的要求,积极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各党支部为提高党员的党性,积极采取外出学习、相互交流的方式,不断提高组织成员的整体素质。如巴川中学积极打造教师 “健康工程”——实行“四个一”:每个工作日10:20全体党员集中到操场做一次课间操,每周分工会小组开展一次800米跑,每月一次户外活动(远足、登山等),每期组织一次趣味运动会。一年来,共攥写心得体会260篇,发展规划11个,帮助就业50人,帮扶贫困学生100个,化解劳资矛盾50个。

(三)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情况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农民合作组织,是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业竞争力,繁荣农村经济的有效措施,也是农民表达利益的渠道、推动村民民主管理的重要载体,实现了村民和市场经济的接轨。一年来,我县培育了2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为农民带来了50万元的经济收益。虽然我县的农村专业协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但在培育上还是有一定问题的。如思想认识不到位,农民参与积极性不高,培育程度发展较慢;规范程度不高,没有形成利益分享、风险公担机制;规模小,能力也比较差,难于低于风险的侵袭。

二、社会组织的运行特点及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社会组织的运行特点

社会组织并不是组织成员及物资设备的简单集合和组合,它是组织成员为了实现同一目标而协同努力的集体。因此我县的社会组织具有以下特点:

1.社会组织运行具有统一性。社会组织是因为一定的目标而组织起来,具有共同的目标和价值,因此具有一套运行有效的组织体系,以便实现政令统一,确保组织运行的权威性。

2.社会组织运行具有双重性。我县的社会组织都在“双重管理体制下”的管理,一方面要受到主管部门的领导;另一方面要接受民政部门的监督。只有得到主管部门的支持,才能更好的拓展资源获取渠道。

3.社会组织运行具有灵活性。社会组织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组织的运行,实现组织的长效久安。但时代是变化的,社会组织也会根据现有的实际情况,不断的调整和变化自己的运行机制,保障社会组织的长久性。

4.社会组织运行具有市场性。社会组织的发展必须依靠扎实的物质基础,在当代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避免的要根据市场的发展提供有效地服务,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5.社会组织运行具有法制性。社会组织根据成员的意志制定了章程和运行规程,成员都要在章程规定下活动;同时社会组织也要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从事自己的行业,因此法制是社会组织的有效保障,也是社会组织运行的重要依据。

6.社会组织运行具有文化性。社会组织也有自己的组织文化,而组织文化更多的是在运行中体现的。组织文化决定着组织的精神面貌,决定着组织是够可以长治久安,是否能够更好的为成员服务,因此社会组织大都在运行中不断的创新和实践自己的组织文化。

(二)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1.社会组织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发展

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职能转变、直接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健全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尤其是行业协会对经济的发展促进最具有意义。建立行业协会,实现了资源的互通有无、调剂余缺,有利于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技术的相互交流,大大地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如围龙镇的石材行业协会,实现的石材资源的有效调整,革新了技术,完成了石材企业的结构调整,大大地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2.社会组织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社会组织作为一个服务型的组织,以提供服务为主要的产品支出,因此社会组织在调节劳资矛盾、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如我县的煤炭行业协会,2010年调解劳资矛盾50余起,并组织和帮助行会的会员加入意外医疗保险,为会员解决了后顾之忧。同时社会组织可以培育人民的互助协作精神,增强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坚持自助、互助和助人的原则,极大地推动和传播了志愿精神。

3.社会组织极大地繁荣了社会文化

和谐社会的涵义之一就是以人为本的和谐文化。社会组织在弘扬社会先进文化和促进学术研究方面有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它为弘扬传播先进文化和促进学术研究提供了一个平台,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先进文化我需要。如我县的合唱协会、老年书画研究会、美术家协会,定期的开展活动,以“唱读讲传”为契机,不断弘扬红色文化和传统文化,大大的繁荣了我县的文化,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

4.社会组织极大地推动了民主建设

市场经济确立以来,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不可避免的就会产生摩擦,因此社会组织在党和政府无力顾及或不便干预的领域协调利益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利益的调节过程中,公平正义成为了终极归宿,而“罗伯特议事规则”或者类似于“罗伯特议事规则”的程序成为了人们遵守的程序原则,会员积极参与,实现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在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实现平衡。也使民主意识逐渐的渗透在人们的心中,从而不断地实践推广,尤其是在农业行业协会中,使农民真正实现的话语权、知情权和决策权,进而推动了民主政权建设。

三、社会组织发展的基本经验

经过多年的积极探索,在原有管理的基础上,提出了“小政府,大服务”的管理模式,做到管理不干涉自治。

(一)登记监督规范化

在登记方面:建立了一套全县统一的、规范的、符合我县实际的社会组织管理的行政许可程序和文档。同时,对全县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和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业务培训,使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有章可依,避免了全县登记管理和行政许可档案资料的参差不齐。在监督方面:一方面组织全县登记管理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的培训,使全市登记管理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证的持有率达100%;另一方面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打疏结合的原则,依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一是对已在业务主管单位取得许可资格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坚持以疏导为主,引导登记。二是对完全没有登记许可的,坚决予以取缔。去年来全县共打击取缔违法社会组织1家。

(二)纽带作用最大化

社会组织作为与政府、企业并列的第三部门,在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倡导互助友爱,疏缓就业压力,反映公众诉求,推进公益事业,化解社会矛盾,解决贸易纠纷,促进科教兴国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不可缺少的力量,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在社会组织中,集中了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在繁荣文化、发展教育、企业管理、保护生态、推进科技进步、促进体育卫生事业方面奉献聪明才智,建功立业,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如我县慈善会自2003年成立以来,筹集资金3500万元,救治15万人次,救治资金达3300万元,极大地缓解了社会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铜梁县水禽联合会自2005年成立以来,不断促进扩大养殖规模,目前蛋禽销售已遍及云贵川渝,每年为农户带来数万元的增收。

(三)内部管理社会化

为切实克服社团行政化倾向,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与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推动社会组织体制改革。一是定期召开业务培训。我县涉及社会组织有156个,业务面广、情况多样,政策性强,因此我局定期召开社团秘书长和业务主管单位联系人会议,强化业务培训,去年来共培训300人次。二是积极推动社会组织自我管理。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在章程的范围内活动,不断激发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积极性,推动社会组织管理的自治化,培育独立的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全县108个社团组织,全部实现了政企分离和独立管理。三是强化监督。自我管理并不意味着不受登记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章程活动的社会团体进行限期整改。2010年,整改社会组织3个,注销社会组织1个。

四、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团体在推动地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铜梁等方面发挥了明显的作用,但也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

1.宣传不够深入,群众参与不广泛。受经济发展滞后、信息传递闭塞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广大市民对社会组织感到陌生,对加入行业协会给自己带来多大的利益认识不清楚,认为社会组织尤其是社团就是政府机构,有的社团作用发挥不够好、行业协会尤其是农业行业协会培育发展缓慢。

2.办公经费匮乏,活动开展不丰富。由于部分社会组织经费无法保证,开展活动不够广泛、影响力不大,帮助会员解决实际问题不够;有的社会成立后流于形式,没有很好开展活动,没能从根本上为会员服务,仅仅依靠收取会费为主要支撑,缺乏财政收入来源。

3.政治素养较低,党建工作不全面。通过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调研,也对社会组织派遣了党建指导员,但效果不佳。目前仍有20家没有成立“两新”党组织。对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在开展活动上多仅限于考察和交流;在创先争优过程中,资料备档不齐全、不完整,活动开展的不够深入,缺乏针对性的开展。

4.发展程度不一,组织文化不深厚。我县社会组织发展不平衡,有的社会组织发展极为出色,并建立了自己组织文化,实现了组织文化推动组织管理;有的社会组织发展缓慢,没有形成自己的组织文化,管理上出现了一系列问题;有的社会组织在有声有色的开展活动,并不断为会员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或多渠道的财政收入,有的社会组织还在为自己的生存发愁,缺乏主管单位的绝对支持。

(二)社会组织发展的对策建议

1.积极培育发展特色龙头社会组织

一是加快社会组织改革发展,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的布局和结构,建立优胜劣汰机制,积极推进社会组织重组与改造,着力培育发展一批符合我县产业特色,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行业协会。二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积极发挥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作用,不断探索社会组织这只有形的手更好地为政府、为广大会员服务,在农村提高社会组织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2.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力度

确保年检率达到100%的基础上,与业务主管单位密切配合,重点检查民间组织按照章程开展活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全面实现社会组织动态管理机制,对年检不合格且不按时整改的民间组织一律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撤销。对于工作突出的社会组织通报表扬,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民间组织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积极推动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设

定期或不定期对协会秘书长进行培训,增强依法自治水平和处理业务能力,不断强化法治化教育;同时,积极联系组织部,加大对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的派遣工作,实现社团团体党组织的全覆盖,提高社会组织的政治素质;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建立学习型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4.完善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公益性

社会组织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以章程为核心,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制,落实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坚持非营利性原则,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公众关注特别是弱势群体需要的,必须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动员各方面力量、不同领域组织,参与和从事扶贫济困、救灾防害、敬老扶幼、助孤帮学、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等公益活动,诚信面对公众,不断提高公信力,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第4篇:德城区社会组织党建调研报告

德城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接市委组织部调研通知后,德城区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布臵相关工作,将通知转发至各镇街及相关区直部门,成立7个调研组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新社会组织现状及党建工作基本情况。

二、我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主要做法、经验和成效。 一是完善组建方式,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全面优化组织设臵,开展了基层党建“星火工程”,使党组织由单纯的块状、条状设臵向多维网状设臵转变,切实提高了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实现了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根据我区实际和行业特点,按照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的“三有利”原则,在凡有3名以上党员的社会组织建立单独党支部。对党员人数不足3名、规模较小、同一领域、业务相近、地域相邻的社会组织,采取行业统建、区域联建、楼宇组建、下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建立联合党支部。同时,选好配强党组织班子,选拔了一批领导能力强、大局意识强、党性觉悟高、工作业绩高的“两强两高”优秀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进一步完善硬件建设,使各党组织均达到了“四有”标准,即有党员活动室、有党建工作制度、有电教设备、有学习资料,为党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在律师行业,我们成立了司法局党总支,众成仁和、鑫大公、德州律师事务所等4个党支部和1个行业联合党支部;在婚庆行业,我们成立了婚庆行业协会党支部;在各类社团,我们成立了中心广场戏友联合会党支部。通过党组织的健全完善,使全区社会组织的“口袋党员”、“隐形党员”找到了组织、有了家。

二是规范工作制度,形成党建合力。区委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立了由组织部和民政局联合成立了社会组织党工委,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制定并下发了《德城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对社会组织党建“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党员党内监督、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等工作进行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建立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定期调度制度,组织部、社会组织党工委、社会组织主管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交流情况、研究问题,做到齐抓共管、上下联动、资源共享。建立社会组织党建民主评议制度,每半年组织上级主管部门、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服务对象等三方面代表,对党组织班子和党员进行民主评议,通过评议,激励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提高工作质量,增强工作积极性。同时,各业务主管单位也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了相应制度,如区司法局党总支与每名党员律师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详细规范了每名党员律师义务、职责和行为,受到了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好评。

三是打造活动平台,提升党组织凝聚力。结合创先争优、党员活动日等主题实践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推进社会组织党建活动平台化建设。组织党员广泛开展学习中央精神、学习先锋事迹、学习廉政准则、重温入党誓词、邀请专家讲座、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公开承诺、走访党员群众、帮扶弱势群体、参加义务劳动、公益法律咨询等活动。组织开展了“党建工作出谋划策活动”,在全区广大社会组织党员中广泛征集针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了党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注重发现和培养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组织开展了社会组织党建“五创建”活动,按照“领导班子能力强、党员作用发挥实、党建工作亮点多、业务工作发展佳、人民群众反映好”的标准,在全区打造了鑫大公律师事务所等一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通过典型的引导和带动,“以点带面”推动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提升明显。特别是去年11月,中组部组织二局四处处长杨保平等一行3人到我区就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进行了调研,对我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四是注重作用发挥,激发党员活力。把引导社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作为激发社会组织党员活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组织开展了“亮身份、设岗位、做表率”系列活动,在各单位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服务台”,为每名党员配备明显的党员标识,在有条件的单位设立“党员服务热线”,要求党员律师亮党员身份、树良好形象,切实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开展了“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送技术、送服务、送文化”的“三进三送”活动,为全区98个社区全部配备社区律师,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8场、文艺演出81场,培训人员4000余名,在充分发挥了社会组织党员优势特长的同时,增强了他们服务社会的责任感。注重分类指导,结合不同行业特点开展不同活动,在去年9月德州召开的第四届世界太阳城大会上,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党员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参与到大会服务中,提供了专业、热情、细致的法律服务,确保没有出现一起法律纠纷事件;玉树地震发生后,中心广川戏友联合会党支部第一时间行动起来,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为灾区捐款达5千多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虽然通过“星火工程”等一系列活动,目前全区三人以上的社会组织均已建立了党组织,但是对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则存在业务主管部门、民政部门和镇街交叉管理,条块分割、多头管理、运行不畅,谁都在管、谁都管不到位的问题,对这些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掌握不够详细。

二是由于大部分社会组织采取自收自付的体制,工作重心主要放在了开展业务工作和提高经济效益上,同时,由于可供选择的高素质党务干部很少,难以形成一支专职党务工作者队伍,相当一部分社会组织党组织中的党务工作者是兼职,而且往往不是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党组织活动开展较少、发挥作用不够明显。

三是由于社会组织比较松散,多数不具有严密的组织性和层级制,人员构成尤其复杂,有专职和兼职的、有固定的和临时的、有工作人员和会员、还有拿薪酬员工与志愿者,流动性大,不确定因素多,使社会组织中的党员管理困难,党员参与社会活动积极性不高,骨干、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四、意见建议。

一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职责。民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社会组织党工委和镇街党委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民政部门在履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年检、评估和执法职能时,应要求社会组织按规定成立党组织并督促开展活动。业务主管单位要继续做好所领导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监督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社会组织党工委要负责领导没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指导、协调本级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各镇街党委要积极帮助各单位摸清辖区内社会组织情况,配合做好辖区内社会组织党建的管理工作。形成登记管理、党建管理、辖区管理的合力,层级清楚、责任明确、关系顺畅、管理直接、便于落实的管理机制。

二是注重培养,加强教育,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队伍建设。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务人员、党建联络员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党性、法制、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依托现有培训资源,定期举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培训班,提高他们从事基层党建工作的水平和能力,扩大基层党组织的队伍和影响力。要挑选思想政治过硬、党建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社会组织党建联络员,指导和参与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明确职责、完善考核,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及党组织的建立工,确保作用有效发挥。

三是摸清情况,抓好管理,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党员活力。要理清社会组织现有的党员关系,针对组织关系没有在社会组织,但长期在社会组织工作的党员(包括专职、兼职人员中的党员及流动党员),建立党支部的组织关系都要转到支部中去,并参加组织生活,未建立党支部的必须在上级党组织备案。在管理中,要坚持教育、管理、服务并重的原则。加强党员宗旨观念教育,使党员努力成为业务工作的骨干、联系服务群众的模范、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实行党务公开,调动党员关心和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保障党员平等参与和共同管理党内事务的各项权利。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建立完善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归属感。

社会组织管理调研报告

社会组织述职报告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调研情况汇报

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调研情况汇报范文

社会组织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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