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餐厅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餐厅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发现有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滲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职业禁忌人员不得参加直接入口作品的工作。
2、聘用新的从业人员和临时聘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卫生机构发放的健康证明后方可聘用上岗工作。
3、发现餐厅从业人员有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滲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职业禁忌人员不得参加直接入口作品的工作
4、发现餐厅从业人员有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或化脓、疥疮、咽喉疼痛、发热、呕吐等症状,暂时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岗位。
5、健康检査必须到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
6、从业人员上岗前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7、每年组餐厅从业人员两次以上食品卫生知识、岗位卫生制度、技能、职业道德培训。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熟练掌握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岗位卫生制度。
8、单位法人(负责人、业主)、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上岗前和每二年一次复训的培训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培训单位进行培训。参加培训的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学时。
9、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査和和培训档案资料。档案资料包括健康检查花名册、培训时间、地点收购价容、授课人员和考试或考核资料等。
10、健康证实行统一管理,并随时接受卫生监督机构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餐厅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