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生产企业设备维护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小型生产企业设备维护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生产区域设备(设施)维护检修作业(以下简称维检作业)的安全管理内容及要求。
维检作业范围包括:为防止设备(设施)劣化,维持设备(设施)性能而进行的清扫、检查、润滑、紧固以及调整等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为测定设备劣化程度或性能降低程度而进行的必要检查;为修复劣化,恢复设备(设施)性能而进行的维护检修等作业。
2 术语与定义
2.1日常维护检修(简称:日常维检):是指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和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各类计划维护检修(定期检修,简称:定修)、非计划维护检修(故障抢修或故障检修)、改进性维检、状态维护检修、岗位自主维检(岗位设备自主维护检修);维检的对象是生产产品的一切设施和系统以及向用户提供的各种产品。
2.1.1 计划维检(定期检修):是指一种以时间为基础的预防性检修,根据设备磨损和老化的统计规律,事先确定检修等级、检修间隔、检修项目、需用的备件及材料等的检修方式。
2.1.2非计划维检(故障抢修或故障检修):是指设备在发生故障或其他失效时进行的非计划检修。
2.1.3改进性维检:是指对设备先天性缺陷或频发故障,按照当前设备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进行改造,从根本上消除设备缺陷,以提高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可用率,并结合检修过程实施的检修方式。技改施工(固定资产投资)即新建或改建施工项目。
2.1.4 状态维检:是指根据设备状态监测和诊断技术等提供的设备状态信息,评估设备的状况,在故障发生前进行维护或检修的方式。包括岗位自主维检(岗位设备自主维护检修),为防止设备劣化、维护保养设备,岗位操作人员进行清扫、点检、加油脂、紧固、调整、简单的维修和更换作业。
2.2 技改施工(固定资产投资):即新建或改建施工项目。
2.3 交叉作业:在作业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作业。
2.4安全确认制:就是确认、确信、确实的总称,既在每次操作和动作前对欲操作的对象,必须做到确实认定,确实可行,确实准确地执行。
2.5 工程施工项目:自工程投标开始到保修期满为止的全过程中完成的项目。
2.6 项目负责人 :直接对作业现场负责区域内的活动及空间使用所进行管理的责任人,责任人具有唯一性。
2.7 安全技术交底:对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及减少其危害的技术措施、施工方法进行说明的技术活动,用于指导维检作业的行为。
2.8 检修牌:是告知岗位人员或其他人员设备正在维护检修,禁止启动、操作设备的标牌。
2.9 停送电:是指停、送动力电源(含负荷开关或隔离开关)。
3 设备检修、设备操作的安全确认
3.1 维检人员确认:待修设备停送电条件已确认,设备已具备维检状态,检修牌已挂,禁止启动牌已挂;方可开始设备维护检修。
3.2岗位操作人员确认:设备检修牌和禁止启动牌已取,设备维检区域内人员已避让,方可启动该设备。
3.3检修前应将控制操作转换到机旁操作,并将机旁操作开关应转换到“0”位;没有“0”位的操作箱开关转换到“单机”位,对不具备挂禁止启动牌的设备,如计算机远程控制操作,无机旁操作的设备,岗位人员应将检修牌放在岗位操作台醒目位置。
3.4岗位设备自主维护检修作业,必须进行作业条件安全确认,在操作开关或按钮上挂禁止启动牌才能作业。
3.5 同一设备不同专业、不同单位同时维检作业时,必须实施统一协调管理。
3.6 同一单位(维检班组)同时维护检修同一岗位的多台设备时,可用一块检修牌和禁止启动牌挂在总开关处。
3.7确认人员已撤离到安全位置,再取所挂的禁止启动牌,确认安全后通知岗位人员操作。
4 设备维检停送电管理要求
4.1设备停送电(指动力电源)操作必须有电工进行,持证上岗。
4.2检修设备需停电时,联系岗位员工通知电工停电,岗位员工负责停送电联系工作。
4.3电工按照“停电工作票”经双方签字确认后进行停电操作,停电后通知岗位员工,岗位员工确认停电后通知检修人员并在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4.4作业完毕,经检修人员会同岗位员工检查,现场确认无误,摘除“检修牌”或“禁止启动牌”后,由岗位员工联系电工送电。
4.5 生产线系统停机检修的停送电,应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协调管理,其他人无权指挥停送电工作。
4.6设备停电后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检修作业前必须验电(点动设备或使用电笔验电)。
5 维检单位劳务人员或分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5.1 按“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维检单位应做到“四个必须”,即必须查验外来维检(施工)队伍和外来维检(施工)人员的资质、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必须对外来维检(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必须安排现场安全监护人员,严禁以包代管。分包方含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安装拆除分包、机械设备租凭等,应对分包(供)单位等同安全管理。
5.2 分包方安全管理应包括分包单位以及供应商的选择、维检(施工)过程管理、评价等内容。
5.3 维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对分包(供)单位和人员的选择和清退标准、合同约定和履约控制等安全管理要求。
5.4 维检单位对分包(供)单位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5.4.1 选择合法的分包(供)单位,分包(供)单位入场前应依法办理工伤保险;
5.4.2与分包(供)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和履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对分包(供)单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4.3对分包单位维检作业过程的安全管控实施检查和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①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资格情况;② 分包(供)单位违约、违章情况;③ 维检(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应急预案实施情况;
④及时清退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分包(供)单位。
6 设备维护检修作业的安全要求
6.1维检单位应严格遵守甲方单位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使人员、机械、材料、方法、环境等因素均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6.2 维检作业前:维检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与生产单位岗位人员双方共同开展作业安全风险辨识,确认工艺安全措施和维检安全措施及其它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维检单位项目负责人还应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顺序、作业环境,熟悉安全通道,掌握作业方法,熟知安全措施,遵守作业制度。主要内容:
⑴ 设备(设施)维检涉及的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已按规定执行。
⑵ 共同对已采取的设备连锁切除等安全措施进行检查,挂安全警示牌;确认设备和工艺满足作业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
⑶ 维检单位对参加维检人员都进行安全教育,确认参检人员已熟知维检项目涉及的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特种作业持证操作。
⑷ 维检单位应确认所维检设备动力电源是否需要断电;采取断电措施后要挂安全警示牌并告知相关作业人员。
⑸ 维检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和手持、移动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先检查确认,符合作业安全要求。
⑹ 作业前应将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通风器材、安全检测器材、消防器材、通讯器材、照明设备现场准备到位,并检查确认完好。
⑺ 作业前对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和盖板检查确认,临时搭设的作业平台、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可靠。
⑻ 有腐蚀性介质的维检场所应急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现场准备到位,并检查确认完好;禁止不采取防喷溅灼烫措施的拆卸,严禁涉毒作业无检测防护措施。
⑼ 维检现场存在的坑、井、沟、孔洞等危及安全的隐患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安全警告标识,夜间必要时应设置警示红灯。
⑽ 作业前应将维检现场影响作业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并保持消防通道、安全通道畅通。
⑾ 在夜间或特殊天气进行维检作业,必须设专人安全监护;夜间或较暗环境应设满足作业要求并符合作业环境安全要求的照明装置。
⑿ 维检现场涉及放射源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人员保持安全距离。
⒁ 两个及以上作业单位存在交叉、混合以及关联作业时,各方项目负责人在作业前应统一协调,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作业负责人之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⒁ 按“谁拆除,谁恢复;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维检作业结束,因作业需要拆移的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装置)应立即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作业产生的废物、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做到“人走场地清”。
⒂ 维检单位在使用生产单位(设备所在单位)起重机械等工器具时出现故障,应立即恢复,并向生产单位(设备所在单位)项目负责人汇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生产现场的设备、工具和动力等;禁止擅自进入非施工(作业)生产区域。
⒃ 按“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应对劳务工等同管理,并依法办理工伤保险。
⒄ 服从生产单位(设备所在单位)的现场安全环保管理,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甲方单位,甲方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相关方;施工作业严禁污染物外排。
6.3 维检作业过程
⑴ 参加维检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符合国家规范的劳动保护用品。
⑵ 作业人员无作业禁忌症,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制度和制定的安全措施。
⑶ 维检(施工)方案审批手续不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并立即上报。
⑷ 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⑸ 严禁现场采用明火取暖或焚烧各类废弃物。
⑹ 当生产设备(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维检人员安全时,生产岗位应立即通知维检人员停止作业,维检人员必须迅速撤离作业现场;维检人员发现作业现场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维检人员安全时,可暂停维检作业,并立即通知生产岗位;经双方重新确认设备检修安全条件变动情况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方可重新作业。
⑺ 设备维检中途暂时停止作业,维检人员离开现场,暂停维检的设备应当符合安全要求,设置警戒线和警示牌,同时将现场情况告知岗位人员。
6.4 维检作业结束
⑴ 维检作业人员应清查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临时电源、临时照明等设备应及时清理干净。
⑵维检作业使用现场吊装设备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断开设备电源,关好电源箱门,盘(挂)好电源线。
⑶ 按“谁拆除,谁恢复;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因作业需要拆移的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装置)应立即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⑷ 作业产生的废物、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做到“人走场地清”。
7 检修牌、禁止启动牌的使用管理
7.1检修牌是有权检修设备的唯一凭证。
7.2非本岗位人员未经授权许可严禁操作设备。
7.3严禁启动挂有禁止启动牌的设备。
7.4维检作业应在设备操作开关处挂检修牌和禁止启动牌后方可维检作业。
7.5在每台检修的设备(操作开关处)应挂有一块检修牌和禁止启动牌。
7.6 按“谁挂谁取”的原则使用检修牌、禁止启动牌,即“谁要作业,由谁挂牌;谁挂的牌,由谁取牌;挂几块牌,取几块牌“和“切那个开关,挂那个开关;切操作箱,挂操作箱”。作业人员必须亲自“挂牌或取牌”,
7.7严禁其他任何人代替作业人员去“挂牌或取牌”;严禁任何人擅自摘取正在起警示作用的禁止启动牌;严禁任何人未经岗位人员许可擅自在设备上挂禁止启动牌。
8 安全管理要求
8.1计划维检(定修),“三查四定” 整改消缺完毕(三查:查漏项、查质量及隐患、查未完工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四定: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完成),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完成缺陷项目整改后,负责人现场确认,确保维检作业安全有序,整体受控。
8.2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对现场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违制现象及时纠正,并有权提出考核意见。
8.3安全管理部门对作业现场安全环保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监督维检(施工)单位安全措施落实,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8.4岗位人员积极配合检维修人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负责协助检维修期间安全监护。
8.5重大检维修要制定检维修方案,报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危险等级较高的施工作业,应单独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8.6单机试车、系统联动,必须统一指挥,落实现场安全确认制。
9 检查与考核
9.1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安全、生产、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检查。
9.2 维检作业违章考核具体规定:
9.2.1 设备故障检修必须联系停机停电处理。否则,一次考核100-300元。
9.2.3 岗位巡检发现设备故障必须联系检修人员处理,禁止单人处理设备故障,必须联系岗位人员配合,有安全互保。否则,一次考核100-200元。
9.2.4 设备停送电必须由岗位人员联系专业电工操作,电工持证上岗。否则,一次考核500元。
9.2.5 设备维检作业前必须确认停机停电并挂检修牌和禁止启动牌。否则一次考核300元。
9.2.6 其他人员擅自取走正在检修设备的检修牌或禁止启动牌。一次考核500元。
9.2.7 检修人员未联系岗位人员,独自处理设备故障。一次考核500元。
9.2.8 设备停电及验电确认不到位,视情况一次考核100-300元。
9.2.9 设备故障处理停机不停电,必须挂禁止启动牌并指派专人盯守设备操作(事故)开关,不得擅自离开,否则一次考核300元。
9.2.10 其它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附1: 通用安全确认制
附2: 停送电工作票
附1: 通用安全确认制
⑴ 操作确认制:一看、二问、三点动、四操作。
一看:看本机组(设备)各部位及周围环境是否符合操作条件;
二问:问各工种和关联岗位是否准备就绪;
三点动:确认无误,发出信号,点动一下;
四操作:确认点动正确后,按规程操作。
⑵ 设备维护检修前确认制:一查、二订、三警示、四切断。
一查:查作业现场与作业过程的不安全因素;
二订:订作业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
三警示: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四切断:切断能源动力和工艺介质;
⑶ 设备维护检修过程确认制:一问、二查、三确认。
一问:问清设备是否具备停送电条件;
二查:检查设备具备检修状态或检修完毕(防护设施已恢复);
三确认:确认设备具备转车条件;
⑷ 停送电确认制:一问、二核、三执行、四验电。
一问:问清停送电的对象、时间、要求并做好记录;
二核:核实停送电是否具备条件,看准停送电开关或按钮;
三执行:按制度程序执行停送电操作;
四验电:停送电后要验电(设备点动),切断开关要挂牌。
⑸ 动火作业确认制:一问、二查、三清、四检测、五作业。
一 问: 问清动火作业是否要需审批;
二 查: 检查易燃易爆系统是否隔离;
三 清: 清除动火点10米内的易燃物;
四检测:动火作业前30分钟内已检测;
五作业:消防器材和监护人到位才动火。
⑹ 有限空间作业确认制:一审批、二清洗、三置换、四检测、五防护。
一审批:作业前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
二置换:已隔离、清空、置换有害因素;
三通风:采取通风措施并保持空气流通;
四检测:在作业前30分钟内已检测;
五防护:有防护装备和安全监护才能作业。
⑺ 有毒气体管控区域作业确认制:一佩戴、二审批、三看清、四监护、五禁止。
一佩戴:随身正确佩戴报警器;
二审批:作业之前必须要审批;
三看清:看清进出通道和风向;
四监护:作业过程必须有监护;
五禁止:禁止单人进入管控区。
附2:停送电工作票
设备名称 | 停电联系 | 停电操作 | 送电联系 | 送电操作 | ||||||||
单位 | 时间 | 联系人 | 单位 | 时间 | 操作人 | 单位 | 时间 | 联系人 | 单位 | 时间 | 操作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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