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
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
(2023年3月)
按照《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根据集团党委工作部署,本人坚持实事求是、直面问题矛盾,聚焦组织生活会主题和5个方面查摆剖析的问题,认真学习反思,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深刻检视剖析,在正视问题、寻根溯源的基础上,明确了下一步努力方向。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深刻领悟“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方面。
一是带头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深不透。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感悟还不够全面,对其中蕴含的思想内涵不够深入,存在精神领会不深、要求领悟不准的现象,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指导工作有脱节。比如,在学习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不深入、不全面、不能与新形势下的新任务、新要求有机结合。
二是在做实方面下功夫还不够。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
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导企业监督执纪工作思考研究不多,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不紧密。比如,对于集团安排部署的工作虽然能按时完成,但工作中缺乏与时俱进的创造性。
三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在相关政策出台的时候,没有吃透学习,领会相关会议精神,学思结合不紧密,在对如何将“两个确立”转化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上缺少系统性思考和全局性部署。比如,在协助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上还需加强,对各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查不够深入,对干部日常作风建设抓常抓细不够有力。
(二)在带头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一是对纪检监察在企业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如何发挥作用上的还有理解片面、认识不充分的问题。比如,对一些事关职工利益、企业权益的问题,一些涉经济合同和法律纠纷的问题,没有更多的考虑企业工作的特点和实际,片面认为是纪律监督权限、范围之外的问题,不能越权跨界,没有及时响应、跟进,这实际上还是没有真正领会党的全面领导和监督无禁区这个原则要求的表现。
二是管理提升不够严格有力,对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理解还不够深入,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比如:在协调解决突发问题时对具体情况的掌握不够客观准确,有时工作效果未能达到预期。面对领导安排工作,传递责任和压力还不够到位,在规范制度执行,促进合规管理上还不够严厉严格,对个别非原则性问题有时过于包容。
(三)在带头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方面。
一是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够。对于新常态下如何进一步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思考不深入,缺乏应有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比如,在发挥国企担当,维护稳定和民族团结等方面思路不够开阔,有效的举措和办法不多,对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勇于担当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
二是创新开拓意识还不够强。针对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立足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突破难题,缺乏深入思考,学用结合还不到位,运用科学理论系统性谋划发展路径、创新性破解工作难题的能力还不够强,解决实际问题的举措不多。比如,在抓细做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上还有差距,日常下沉一线督促检查的少,从严管理监督不够细不够深。
三是为职工办实事做的还不够。围绕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存在工作力度不够、开展跟进不紧、推动方法不灵活的问题。长期忙于纪检监察室事务性工作,深入基层开展实地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没有能够真正站在职工的立场,想职工所想、急职工所急。比如,对生产一线职工了解不够,究其根源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足,在思想深处没有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
(四)在带头做实党建工作,推动党建与生产经营互融共进方面。
一是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精气神有所欠缺。在面对新征程上的各种挑战时,直面矛盾和困难的勇气不够,破解难题的新思路、新举措不多。对新知识、新事物的学习热情不够,习惯于凭经验做事,导致工作上缺乏新意,缺少亮点。比如,在推动各级党组织主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前移监督关口上,虽然探索了好多年,但研究还不深入,成效不明显,导致挺纪在前、抓早抓小还未完全成为常态。
二是在带头做实党建工作,理论联系实践运用不够到位。通过工作效果来审视学习,在理解领会、转化运用方面还比较欠缺、不够灵活,对创新理论蕴含的世界观、方法论掌握不好,用上级决策部署谋划推动工作不到位。比如,针对如何更好的做好职工权益维护、构建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全心全意服务职工等方面实际开展工作还不够到位。
(五)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一是推动责任落实意识还不够强。履行监督责任中未能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贯穿到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执纪监督等各个环节,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制定落实的积极性还不够高,履职方式较为单一,缺乏探索创新,存在责任压力传导力度递减,干部职工纪律执行敏感性不强的问题。比如,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时,往往“签过”相信“做到”,忽略了过程跟踪问效和监督执纪,在推动形成环环相扣,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方面还需进一步努力。
二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监督有薄弱环节。存在压力传导递减的问题。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够经常,纪法衔接能力有待提高,监督审查调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纠治“四风”的有效性仍需加强。对“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保持清醒认识和高度警觉,能够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但针对“四风”问题出现的新变化,应对的新办法、新举措还不够多,在破除形式主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不够。在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方面,被动学习多,主动学习少,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内容缺乏系统性、全面性、深入性。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逐字逐句深学细研少,导致对学过的理论领会不深刻,没有及时弥补自己思想和认识的不足。对党的创新理论精神实质把握不到位,没有真正深入理解、深刻领会、融会贯通,不善于用新思想中蕴含的观点和方法来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导致以新思想新理念指导纪检监察工作不够有力,距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还有差距,运用理论学习成果去指导实际工作上不够有效。
(二)奋勇争先意识不强。一是随着工作生活阅历的不断增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后,工作的动力和激情减弱,习惯用老经验解决新问题,缺乏大胆尝试和创新意识,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二是“面对面”接触基层职工少,对职工群众的需求掌握得不及时、不全面,没有把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宗旨全面贯穿到基层职工当中去。
(三)党性修养不够持续。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党性锻炼的意识还不够强,表率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工作还浮在表面上,缺乏为广大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真功夫,认为能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以工作代替党性锻炼,放松了党性修养持续锻炼。工作中存在与一切不良倾向作斗争上态度还不够坚决,艰苦奋斗思想有所退化,思想认识与行为实践相脱节。除了组织生活会以外,没有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还需不断加强党性修养。
(四)工作作风不够实。在日常监督执纪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一些新举措、新办法不敢用,对实践创新、理论创新体会不够深、运用不够实,有时习惯于用老办法和传统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处理问题,创新发展的意志和魄力不够强,干事创业的劲头有所懈怠,纪检监察干部应有的担当表率作用发挥不突出。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将以此次组织生活会为契机,针对自己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努力改进,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
针对自身学习二十大精神不全面、不系统的问题,要明确学习要求、学习任务,推进内容,形式、方法的创新,除了积极参加党组织学习外,还要加强个人自学,做到勤学、善学、精学,运用掌通学苑、微视频,微课堂,做好学习笔记,做到时时学,处处学,不断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会议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深化作风建设,永葆奋斗精神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发挥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按照责任分工,聚焦“关键少数”,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实现“三不腐”一体推进。一要强化日常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对党员干部易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分析,严格按照违法违纪事实、性质和程度进行分类,从中找出规律,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二要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利用身边人身边事,通过以案为鉴,强化警示教育。三要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对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
(三)牢记宗旨观念,践行群众路线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落实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担当,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始终。二要定期深入到基层当中,与职工面对面深度交流,了解他们的所思、所盼,与职工群众打成一片,帮助职工群众及时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三要常态化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带头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扑下身子深入基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
(四)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一要聚焦集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做深做实党的政治建设。二要聚焦企业改革发展经营中心工作,围绕公司“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内控制度、项目管控、资金管理等,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提升依法依规治企、合规经营、规范管理水平。三要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让执纪监督工作有力度有温度。
以上是本人的发言提纲,不足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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