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自查小结
xx 医院自查 小结 xx 市 xx 区卫计局:
根据国卫办监督函〔2016〕870号要求和浙卫办监督发函〔2016〕13号文件精神,我院狠抓落实,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质方面:经查我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期校验且在有效期内;实际执业地点与登记地址一致;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登记的项目开展诊疗科目和诊疗活动;不存在出租承包科室的情况。
二、医务人员方面:经查医务人员均已取得相应资质,及时在卫计局注册或备案登记。
三、医学文书方面:不存在虚假检查报告。
四、名称使用及医疗服务收费公示方面:我院挂牌、使用、宣传的名称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登记的名称一致;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上墙公示,并打印成册以供监督,同时严格按照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
五、其他方面:未发布违法医疗广告;不存在雇佣医托行为。
xx 医院 20xx 年 12 月 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