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反洗钱工作报告
第1篇:银行反洗钱自查工作报告
根据市银行工作安排,我社于五月至六月期间对辖内信用社的反洗钱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照中国银行的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联社于200*年5月份制定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主要检查项目的监督检查制度,并于200*年6月10日在综合业务系统存款业务交易中新增反洗钱维护子交易,实现对反洗钱工作的实时监测分析。
二、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工作机构,并配备必要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反洗钱工作,能够做到“三明确”、“二落实”,将反洗钱工作职责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由会计出纳科专门负责收集全辖反洗钱工作及大额支付报告和可疑支付报告,按月报送银行,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基层机构的反洗钱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制定有效的反洗钱措施:
1、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按照“了解客户”制度原则,在客户办理开户时,柜面业务人员严格审查客户提供的材料、证明文件和资料(如身份证、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码证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的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
2、在综合业务系统上按规定期限保存客户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建立存款人信息数据档案,保存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的信息资料,包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其有效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开户的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住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要资金往来对象、账户的日平均收付发生额等信息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所等信息。
3、按规定每月报送大额交易、可疑交易报告的相关资料及报表。
4、于五月中旬开展对客户的反洗钱宣传工作,并将反洗钱培训摆上工作日程,采用以会代训的形式,让工作人员尽量掌握有关反洗钱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提高可疑支付交易资金的识别和分析能力,增强反洗钱工作能力。
四、精心组织自查工作,对200*年以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主要检查项目通过账薄原始记录、综合业务系统的大额支付进行逐笔审查。其中
(一)大额交易方面检查涉及项目
1、对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
2、对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解付;
3、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二)可疑支付交易方面检查涉及项目。对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的以下项目进行分析和识别: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三)经自查,未曾发现开立有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没有为身份不明确的客户提供存款、结算等服务;暂时未发现相关的企事业及个人结算账户有可疑支付交易的行为。
五、检查中发现的不足之处:
1、反洗钱有关的资料及相关信息基本上都是以电子信息形式存储,纸质材料不够齐全。
2、由于我社系统格式的特殊性,所打印出的反洗钱材料和银行规定的格式(包含报表的格式以及纸张的类型等)存在的一定的差距。
3、由于反洗钱还是一项较为陌生的工作,基层从业人员对反洗钱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足够的实践经验,有待进一步提高辨别可疑支付交易的判断能力。
第2篇:银行反洗钱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市人民银行工作安排,我社于五月至六月期间对辖内信用社的反洗钱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联社于XX年5月份制定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主要检查项目的监督检查制度(永信联函字[XX]043号),并于XX年6月10日在综合业务系统存款业务交易中新增反洗钱维护子交易,实现对反洗钱工作的实时监测分析。
二、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工作机构,并配备必要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反洗钱工作,能够做到三明确、二落实,将反洗钱工作职责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由会计出纳科专门负责收集全辖反洗钱工作及大额支付报告和可疑支付报告,按月报送人民银行,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基层机构的反洗钱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制定有效的反洗钱措施:
1、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按照了解客户制度原则,在客户办理开户时,柜面业务人员严格审查客户提供的材料、证明文件和资料(如身份证、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码证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的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
2、在综合业务系统上按规定期限保存客户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建立存款人信息数据档案,保存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的信息资料,包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其有效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开户的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住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要资金往来对象、账户的日平均收付发生额等信息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所等信息。
3、按规定每月报送大额交易、可疑交易报告的相关资料及报表。
4、于五月中旬开展对客户的反洗钱宣传工作,并将反洗钱培训摆上工作日程,采用以会代训的形式,让工作人员尽量掌握有关反洗钱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提高可疑支付交易资金的识别和分析能力,增强反洗钱工作能力。
四、精心组织自查工作,对XX年以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主要检查项目通过账薄原始记录、综合业务系统的大额支付进行逐笔审查。其中
(一)大额交易方面检查涉及项目
1、对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
2、对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解付;
3、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二)可疑支付交易方面检查涉及项目。对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的以下项目进行分析和识别: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三)经自查,未曾发现开立有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没有为身份不明确的客户提供存款、结算等服务;暂时未发现相关的企事业及个人结算账户有可疑支付交易的行为。
五、检查中发现的不足之处:
1、反洗钱有关的资料及相关信息基本上都是以电子信息形式存储,纸质材料不够齐全。
2、由于我社系统格式的特殊性,所打印出的反洗钱材料和人民银行规定的格式(包含报表的格式以及纸张的类型等)存在的一定的差距。
3、由于反洗钱还是一项较为陌生的工作,基层从业人员对反洗钱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足够的实践经验,有待进一步提高辨别可疑支付交易的判断能力。
第3篇:银行反洗钱工作报告(优秀)
***行反洗钱2014年度报告
人民银行***行:
按照《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我单位(含所辖分支机构)2014年度反洗钱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洗钱工作整体情况及机构概况
我行下辖*县支行,**个营业网点,现有在岗员工***人。今年以来,为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我行认真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法律义务,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及上级行的要求,组织辖内员工积极做好反洗钱相关工作,并定期组织人员对基层各营业网点执行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考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了反洗钱制度规定在我行得到有效落实。
二、反洗钱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一)内控制度建立和修订情况
1、及时落实上级行精神。反洗钱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收到人行、监管部门及上级行反洗钱相关文件、规定后,我们都及时把反洗钱工作精神传达到各部门、分支机构、网点
1 员工,并结合我行实际,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落实上级行、当地人行反洗钱工作布置。
2、建章立制,加强内控管理。根据人行反洗钱检查要求及我行实际,今年1月份,对反洗钱内控制度进行梳理、细化,制定修订下发了《***行反洗钱业务客户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等三项制度,对我行各职能部门反洗钱工作的主要职责进行了细分,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设立反洗钱岗位、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明确要求各级营业机构要根据“了解客户”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客户身份审查和登记制度;落实反洗钱大额和可疑交易报送归口管理部门;明确反洗钱司法配合和移送以及反洗钱保密制度等。
(二)机制设置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领导,我行成立了以我行行长任组长,主管副行长为副组长,计财部、信贷管理部、个人部、内控部、保卫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内控部,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全辖基层反洗钱工作。全辖共配置反洗钱专兼职人员69人,占全部工作人员比例19%。根据实际需要,各网点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为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技术保障情况
2 2014年,为适应新的支付清算系统对应的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能够及时对大额和可疑交易进行监测、记录,上级行配合新核心系统的上线重新开发了与新的IT核心系统联接的新反洗钱系统。通过推行新的反洗钱系统,提高和完善了反洗钱软硬件条件,有效地实现了完整、规范和真实的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不断完善了业务数据的筛选和分析工作,提高数据筛选的准确性和分析报告质量,增强了反洗钱监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通过建立有效监控和管理资金账户系统,改进银行账户管理手段,在对洗钱犯罪的监控、取证、防范等方面的科学技术手段都有了显著提高。
(四)人员配备与资质情况
为做好反洗钱基础数据的整理、筛选、分析和上报工作,我行全辖共配置反洗钱专兼职人员69人,占全部工作人员比例19%。根据实际需要,各网点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为提高反洗钱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我行对反洗钱岗位人员严格要求,积极参加人民银行组织的反洗钱岗位人员准入培训工作,我行通过参加2013年及2014年两期培训,共有70人获得了反洗钱岗位人员准入培训证书,获得这一证书是参加反洗钱岗位准入培训的有效记录和证明,是培训组织单
3 位对参训者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的认可,是参训者岗位任职和考核的条件之一。
三、反洗钱法定义务履行情况
(一)客户身份识别情况
1、业务办理中客户身份识别情况 (1)在开户环节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
在办理开户业务时,我行要求必须客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办理开户手续,并真实、完整地填写客户基本信息表格等材料。客服中心开户人员在为客户办理手续前对照审查客户身份证明文件相关信息,并通过现场征询、客户回访等方式确认客户信息,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及复印件。
2014年我行所办理各项业务均符合相关制度要求,未发现匿名、假名账户。
(2)客户相关信息资料变更
我行在为客户办理资金账户等重要信息时均严格遵守反洗钱有关规定,对客户重新识别身份信息,要求客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和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书办理变更手续。
2014年我行通过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及现场征询、客户回访等方式识别确认客户信息####笔,其中:机构客户##笔,自然人客户##笔。识别过程中未发现异常现象,没有为身份
4 不明的客户办理业务或提供服务等情况。
(二)对高风险客户的特别措施
我行反洗钱业务个人客户和单位客户的风险等级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三类。
对高风险客户管理应遵循综合性原则、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持续性原则、保密性原则,根据不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采取分类管理措施,对客户进行持续识别,加强客户交易的检查频率,及时更新客户的身份信息,及时报告可疑交易,确保最大限度地防范洗钱风险事件的发生。
(三)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情况
我行严格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安全、准确、完整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等,未经批准手续不得调阅客户有关资料。
2014年我行未发生客户资料泄密情况。
(四)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我行基本能按照“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大额现金、转帐支付交易的监测,落实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一是建立台帐制度和异常交易报告制度,制定《大额汇兑登记簿》、《对公大额收付登记簿》,加强对大额汇兑收付交易、大额现金收付交易、大额转帐收付交易进行详细登记、分析,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银行进行洗钱活动。
5 二是按规定每月报送大额交易、可疑交易报告的相关资料及报表。三是狠抓落实大额现金支付审批制度,对出入我行机构的大额汇兑、现金、转帐交易实行有效的监测,凡支付金额超出审批权限以上的交易,不论是否存在异常,都能够通过河南省反洗钱系统自动筛选上报。
(五)对高风险业务的针对性措施
营业网点柜员在对经分析认定为高风险等级的个人及单位客户,应在高风险客户的账户开立10个工作日内完整填写《银行高风险个人客户认定表》或《银行高风险单位客户认定表》,经网点负责人初审和银行主管负责人复核后,交各级行反洗钱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针对高风险客户,自评定风险等级后,每半年审核一次客户基本信息。
当中低风险等级客户调整为高风险等级客户或高风险等级客户调整为中低风险等级客户时,同时还需报上级行反洗钱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六)开展反洗钱宣传情况
按照人民银行及上级行的要求和部署,我行于2014年6月23日至6月29日、20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了两次全辖范围内的大型反洗钱宣传活动,我行通过在所辖各网点悬挂反洗钱宣传活动横幅和张贴标语、各网点利用LED显示屏字幕滚动显示宣传标语、在网点设置反洗钱咨询台等多种宣传方式进行反洗钱知识宣传,并利用窗口指导、业务
6 咨询等形式宣传反洗钱政策规定,让会公众和有关部门认识、了解反洗钱工作重要性,支持和参与反洗钱工作,为反洗钱法规制度的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会环境。
(七)组织反洗钱培训情况
今年年初,我行就制定了具体反洗钱知识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反洗钱业务知识,组织反洗钱知识考试,促使员工特别是一线临柜人员学习反洗钱法律法规,熟悉操作程序,掌握支付交易监测、分析、报告的措施和办法,提高操作水平。同时对员工进行反洗钱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风险和责任意识。
2014年4月10日至6月10日我行组织47名主管会计及反洗钱兼职人员参加了人民银行反洗钱岗位准入网上培训,本次培训以参加网络学习为主,重点学习了《反洗钱法律法规》、《银行业反洗钱操作实务与案例》等课程,其中大部分学员参加网上学习《反洗钱法律法规》均在9小时以上,学习《银行业反洗钱操作实务与案例》人均40小时以上,达到了规定的课时。在学习的基础上,参加培训人员按照时间要求进行了阶段性测试和终结性考试,其中阶段性测试人均成绩91.7分,终结性考试平均成绩95.2分。参加培训人员全部合格,并取得了反洗钱岗位准入培训证书。
2014年8月12日至8月27日,我行以我行新IT系统
7 上线前演练培训为契机,组织全体员工分三批对新开发的反洗钱系统操作及反洗钱基础知识进行全员培训,这次培训共参加人员283人次,收到了良好效果。2014年9月24日我我行机构负责人及负责反洗钱工作的人员全部参加了**人行组织的反洗钱知识培训。
(八)自主管理、检查与审计
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规定,我行从完善制度入手,着力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制定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工作程序、管理体制、内部评估和稽核制度,明确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反洗钱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结合自身机构的特点和经营实际,对各项反洗钱制度不断进行修正、完善和创新,使制度控制更加细化、缜密和科学。将反洗钱制度要求融入业务核算程序和管理系统,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反洗钱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为确保反洗钱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我行结合业务检查、风险排查、内部序时审计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基层银行营业网点的反洗钱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基层银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立、制度的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反洗钱制度规定的有效落实执行。
四、反洗钱工作配合与成效情况
(一)协助行政调查情况
2014年度,我行严格要求下属行反洗钱人员要按照反洗钱法及反洗钱相关法律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反洗钱法的各项要求及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法律义务。
我行指定专人及时与当地人民银行联系日常反洗钱工作,及时完成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安排的工作,按时上报各类报表、情况汇报、宣传培训等日常工作,努力协助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做好反洗钱工作。
在做好协助上级人行、市办反洗钱工作的同时,我行还积极协助其他相关部门做好打击洗钱工作。
(二)接受现场检查及被处罚情况
2014年度我行未受到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反洗钱现场检查。
(三)工作报告及接受日常监管情况
根据监管部门、上级行及市办的要求,以及我行反洗钱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我们始终坚持向当地人行及时反馈反洗钱工作的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指定专人及时与当地人民银行联系日常反洗钱工作,及时完成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安排的工作,按时上报各类报表、情况汇报、宣传培训等日常工作,努力协助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做好反洗钱工作。遇到问题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请教,使我行的反洗钱工作得到正常开展。
9 2014年我行及时采集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准确的将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给当地人民银行及上级主管部门,未发生漏报、迟报等情况。
五、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虽然在反洗钱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部分业务人员有重业务、轻反洗钱工作的思想意识,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部分员工对可疑交易的分析甄别概念模糊,有待进一步提高辨别可疑支付交易的判断能力。
六、2015年反洗钱工作思路
2015年,我行反洗钱工作的具体思路是:严格上级行对我行提出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反洗钱工作,重点做好:一是进一步做好对各级行及内部审计检查中暴露问题的整改工作,逐一对照,严格整改,继续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二是要继续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在自查中查找并减少缺陷漏洞;三是要继续加强现金支付交易监测和转帐支付交易监测,特别是加强对大额资金支付交易和可疑资金支付交易的有效监测,做好汇兑结算和大额现金收付的台帐登记和分析工作,防止和打击非法洗钱活动;四是进一步加大反洗钱宣传培训力度,确保全员树立牢固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切实防范洗钱风险;五是严格保密制度,确保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
填报日期:2015年1月15日 审阅人:
第4篇:银行反洗钱工作总结报告
银行反洗钱工作总结报告
反洗钱对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维护社会公正和市场竞争,打击腐败等经济犯罪具有重大的意义。出国了银行反洗钱工作总结报 告,欢迎阅读参考。
一是行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总行行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 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办公室,领导 全行的反洗钱工作。同时,各支行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了 专职人员负责反洗钱工作。二是结合我行实际,会计结算部特增设反 洗钱主管一名,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
一是邀请人行领导现场指导。 3 月召开了 “xx 银行 20xx 年反洗 钱工作会议”,特邀 xx 市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科
xx 科长、xx 副科长
20xx 年 莅临指导。会议传达了全市金融机构反洗钱会议精神、回顾 我行反洗钱工作、安排布署我行
20xx 年反洗钱工作。反洗钱领导小)、营业室 组成员(总行领导班子成员、总行高管、各经营单位负责人 经理、市场营销部经理共
XX人次参加了会议。
二是夯实理论基矗我行统一征订了 《金融机构反洗钱实用手册》、《金融机构如何识别、分析和报告重点可疑交易典型安全解析》、国洗钱犯罪案例剖析》、《反洗钱调查实用手册》等书,并对“一法 四规”进行了汇编印刷,全行员工人手一册。
三是学习形式多样,总行集中培训和支行分散培训相结合。要 求总行按季、支行按月至少进行了一次学习培训。
支行经常利用晨会
《中 时间向全体员工灌输反洗钱知识,力图使每位员工都能够深刻地领会 反洗钱的精神和意义
一是制度先行,出台了《 xx 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实施 细则(试行)》、《 xx 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关于规范核 验客户身份证件的通知》、转发《关于加强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制 度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二是执行至上。如认真落实人行
xx 号文件,重新印制了.《个
人开户申请书》与《个人客户基本信息修改申请书》,加了职业、身 份证有效期、国籍等要素,并对必填项作了星花标注 身份持续识别与客户信息补录工作
;不断进行客户
;账户年检工作中对账户资料过期的账户,限制其账户使用;对公账户开户时,对法人或负责人的身份 证进行联网核查后,并将核查结果打印在身份证复印的背面 好大额交易及可疑交易数据报送工作,;认真做
人工甄别后,可疑上报数量较
同期明显减少;认真做好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的报送工作等。
三是检查落实。 5 月份及 12 月份会计结算部组织进行了两次反 洗钱专项检查;20xx 年 5 月 12 日到 20xx 年 6 月 18 日内控稽核部对 四家支行反洗钱相关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等进行了一次反洗钱工 作专项审计
一是定点宣传。 20xx 年我行分别在夷陵广场与步行街等地进行 了 7 次大的反洗钱宣传,其中 洗钱宣传活动,刊登在了
xx 支行在解放路时代广场开展的打击 20xx 年 8 月 13 日《 xx 日报》周末版上,对提高社会的反洗钱认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二是全面宣传。各营业网点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图 片,摆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开展《反洗钱法》宣传。据统计,宣 传活动共发放《反洗钱法》知识宣传资料 75 多份,各网点门前悬挂
《反洗钱法》宣传横幅
25 幅,营造了浩大的反洗钱宣传声势,在一
定程度上增强了市民对反洗钱认识。
三是联合学校开展反洗钱宣传。我行针对小学生流动性强、分 布广,接受知识快的特点,与学校共同组织学生开展有关《反洗钱》 的课外活动。并深入 xx 小学开展广播讲座,动员学生将在校学会的 反洗钱知识传授给家庭成员。
根据 * 商银发字 [20xx]27 号文件,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 融机构严格执行反洗钱规定、防范洗钱风险》的通知,我支行经常利 用晨课时间向全体体员工灌输反洗钱思想精神,力求使每位员工都能
够深刻地领会反洗钱的精神和意义,牢固树立反洗钱法律责任和依法 合规经营的思想,因此我们制定一个规定、两个办法来规范和加强对 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监测,以构建更加完善的金融机构管体系,从 而更好地发挥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稳健运作。
在本季度我支行能坚持做到:
在本季,我支行没有出现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 中转入、分散转出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 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的账户 没有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的账户
;没有出现存取现;
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的现象等可疑支付 交易。
今后我支行将继续把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加大反洗钱培训的力度,确保全 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 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预防洗钱风险。
在 20xx 年一季度中,我社反洗钱工作紧紧围绕人行反洗钱工作 要求及工作重心,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反洗钱法》,充分认识到反 洗钱工作的重要性,根据“一法四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的各项规 章制度,在宣传与培训相结合的同时,继续提升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的 认识,日常工作中,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 化对各项业务的监管,努力提高反洗钱识别水平。现将 反洗钱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在社主任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结合我行实际,成立了反洗钱领 导工作小组,由主任许正为组长,赵龙龙、代定军为成员,对反洗钱 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做到了行动有安排,安排有落实,将反洗钱工 作落到了实处。
我社仍将反洗钱“一法四令”等法律法规作为反洗钱业务培训 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全员业务培训计划中,由反洗钱工作领导小 组开展集中培训等形式的反洗钱业务培训,刻地领会反洗钱的精神意义和宗旨。
力图使每位员工都能够深
xx 年一季度 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是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重要内 容,它对有效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行 CBUS 系统的上线,反洗钱系统进行升级和完善,不仅增加了风险 等级划分模块,而且建立可疑交易主动分析识别报送机制,判别,对人工判定为可疑交易但系统未能识别的,加强人工 随着我使用反洗钱系统进
更为做好 行新增上报,这不仅提高了反洗钱可疑交易上报的准确率,反洗钱系统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正常有 序开展,我社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我行反洗钱 工作的顺利开展。
今年,我行的反洗钱工作,根据省分行、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 支行反洗钱工作部署,在抓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反洗钱内控制度建 设、客户身份识别及客户尽职调查报告、规范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 况、宣传培训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现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1、及时调整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今年
2 月,调整分行反洗钱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增加法律事务部经理为反洗钱领导小组办公室副 主任。今年 12 月,机构整合,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 合规部,分行重新调整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
今年以来共有 9 个支行因人事变动,相应调整了反洗钱工作领 导小组。
确实加强对反洗钱工作 2、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反洗钱工作。今年,分行按季召开
协调 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通报季度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解决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文下发专题会议纪要,跟踪
督办会议精神的落实。各支行结合本行实际,定期召开反洗钱工作会 议,落实市分行反洗钱专题会议精神。
1、及时落实上级行精神。反洗钱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收到总
行、省行及人行、监管部门反洗钱相关文件、规定后,我们都及时把 反洗钱工作精神传达到各部门、支行、网点员工,并结合我行实际,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落实上级行、当地人行反洗钱工作布置。章立制,加强内控管理。根据人行反洗钱检查要求及我行实际,今年 5 月份,对反洗钱内控制度进行梳理、细化,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 漳州分行反洗钱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等十三项制度,对分行各职能部 门反洗钱工作的主要职责进行了细分,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设立反洗 钱岗位、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明确要求各级营业机构要根据“了解 客户”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客户身份审查和登记制度 额和可疑交易报送归口管理部门 洗钱保密制度等。
各支行也根据省分行《实施办法》及分行《实施细则》,结合 支行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反洗钱内部管理办法、考核制度、检查机 制等。
1、做好反洗钱可疑交易的报送。今年度,我行上报人民币可疑
5671 笔,251.31;落实反洗钱大
2、建
;明确反洗钱司法配合和移送以及反
交易笔数 65312 笔,859.94 亿元,其中:对公报送
亿元;对私报送 59641 笔,608.63 亿元。外币可疑交易笔数 23634.91 万美元,其中:对公报送 82 笔,368.47 万美元。
今年 10 月份,东城支行在业务运行过程中,发现 2 户 POS 经营户,资金往来与其经营规模明显不符,及时上报人行。今年 月份,分行营业部在业务运行过程中,发现漳州市芗城区三英贸易有 限公司交易往来与其经营规模明显不符,及时上报人行。
2、确实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 我行各级机构认真执行客户尽
890 笔,808 笔,23266.44 万美元;对私
个体 12
职调查制度,严格执行福银 20xx253 号 预防和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的通知》,《关于加强大额现金存取管理,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对个人客户要求出示身份证件或有效的足以证明个人身份的其他法 定证件,必要时,要求出具多个证件进行对比
;对单位客户,则要求
其出具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有关批件、税务登记证等,以提供完 整的客户信息,对身份不明确、证件不合规、提供资料不完整的,不 予受理。同时,做好大额现金存取台帐的登记,按月上报前十名存取 交易明细,对大额现金交易对象重点监控和分析。
3、做好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报告。 我行根据非现场监管报表
填报要求,认真做好报表的填报工作,未出现填报内容失真和错报现 象。
4、认真落实总行反洗钱数据监测系统运行工作总行反洗钱可疑
交易监测系统正式上线后,因数据处理比以前多,有些网点处理不及 时,造成确认率较低,分行牵头部门及时通报各单位的确认进度,督
第5篇:银行反洗钱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市人民银行工作安排,我社于五月至六月期间对辖内信用社的反洗钱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联社于XX年5月份制定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主要检查项目的监督检查制度(永信联函字[XX]043号),并于XX年6月10日在综合业务系统存款业务交易中新增反洗钱维护子交易,实现对反洗钱工作的实时监测分析。
二、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工作机构,并配备必要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反洗钱工作,能够做到三明确、二落实,将反洗钱工作职责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由会计出纳科专门负责收集全辖反洗钱工作及大额支付报告和可疑支付报告,按月报送人民银行,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基层机构的反洗钱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制定有效的反洗钱措施:
1、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按照了解客户制度原则,在客户办理开户时,柜面业务人员严格审查客户提供的材料、证明文件和资料(如身份证、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码证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的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
2、在综合业务系统上按规定期限保存客户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建立存款人信息数据档案,保存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的信息资料,包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其有效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开户的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住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要资金往来对象、账户的日平均收付发生额等信息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所等信息。
3、按规定每月报送大额交易、可疑交易报告的相关资料及报表。
4、于五月中旬开展对客户的反洗钱宣传工作,并将反洗钱培训摆上工作日程,采用以会代训的形式,让工作人员尽量掌握有关反洗钱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提高可疑支付交易资金的识别和分析能力,增强反洗钱工作能力。 四、精心组织自查工作,对XX年以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主要检查项目通过账薄原始记录、综合业务系统的大额支付进行逐笔审查。其中(一)大额交易方面检查涉及项目
1、对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 2、对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解付;
3、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二)可疑支付交易方面检查涉及项目。对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的以下项目进行分析和识别: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三)经自查,未曾发现开立有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没有为身份不明确的客户提供存款、结算等服务;暂时未发现相关的企事业及个人结算账户有可疑支付交易的行为。五、检查中发现的不足之处:
1、反洗钱有关的资料及相关信息基本上都是以电子信息形式存储,纸质材料不够齐全。 2、由于我社系统格式的特殊性,所打印出的反洗钱材料和人民银行规定的格式(包含报表的格式以及纸张的类型等)存在的一定的差距。3、由于反洗钱还是一项较为陌生的工作,基层从业人员对反洗钱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足够的实践经验,有待进一步提高辨别可疑支付交易的判断能力。
第6篇:银行反洗钱工作总结报告
ⅩⅩ银行反洗钱工作总结报告ⅩⅩ年,我中心支行反洗钱工作紧紧围绕总、分行反洗钱工作重心,认真贯彻执行《反洗钱法》,着力加大宣传与培训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努力提高检测分析水平,认真开展行政调查,不断推动辖区反洗钱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现将ⅩⅩ年反洗钱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反洗钱法》
ⅩⅩ年是《反洗钱法》贯彻实施的第一年,我中心支行按照总、分行的统一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反洗钱法》。
1.召开反洗钱工作会议,宣传贯彻《反洗钱法》。我中心支行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于ⅩⅩ年1月中旬,召开全市金融系统反洗钱工作会议,宣传贯彻《反洗钱法》及其配套规章,全市银行业、保险业、证券期货业共43家金融机构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和金融系统反洗钱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近100人参加了会议。ⅩⅩ年3月和8月下旬,又分别召开人民银行系统和全辖金融系统反洗钱工作会议。上述会议均是以宣传贯彻《反洗钱法》为主题,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
2.举办《反洗钱法》及反洗钱知识竞赛。为推动《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宣传,使辖内反洗钱工作人员全面理解和掌握反洗钱法律法规制度,更好地履行反洗钱义务,我中心支行举办了3个层次的《反洗钱法》及反洗钱知识竞赛。一是为迎接分行反洗钱知识竞赛活动,我中心支行在辖内人民银行系统开展了反洗钱知识竞赛选拔赛活动。各县(市)支行分别选派3人组队参赛,我中心支行对获奖县(市)支行和个人给予了表彰和奖励。二是积极组织参加分行举办的人民银行系统反洗钱知识竞赛,全体参赛人员全部获奖,即分别获得了团体第一名和个人第一、第四和第五名的优异成绩。三是举办全市金融机构大型反洗钱知识竞赛活动,此次活动分为银行业和非银行业两个竞赛组,共角逐出6个团体奖,辖内42 家金融机构近700名队员参加了此次竞赛活动。3个层次的竞赛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反洗钱从业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3.积极开展反洗钱知识培训。ⅩⅩ年以来,我中心支行除多次以会议形式宣传培训《反洗钱法》外,还多次开展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一线人员的巡回培训。分4期分别对农业银行徐州市分行、建设银行徐州分行、江苏银行徐州分行和市郊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近1000名一线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紧紧围绕“一法四规章”及配套的规范性文件这一主线,主要从金融机构应尽的反洗钱义务及未按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反洗钱有关知识。通过培训,大幅度提高了金融机构,尤其是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二)不断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推动反洗钱工作向纵深发展
1.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工作内部管理制度。以“一法四规章”的实施为契机,全面、准确领会立法精神,依法调整和规范反洗钱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结合实际修订和完善了反洗钱岗位责任制、现场检查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有效防范了各种执法风险。
2.加强大额现金存取管理。根据总行要求,我中心支行及时将大额现金存取管理职责由原货币金银部门调整到会计财务部门,并即时采取了有效的监管措施。一是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指定负责部门和人员,建立了联络员制度;二是规范做法,通过FTP网络统一传输平台报备数据;三是整合相关制度规定,重新设计统一的报送格式,为全方位收集反洗钱监测数据打开了又一个数据信息来源通道。
3.建立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系网络。为及时、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行为,确保徐州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高效运转,我中心支行牵头建立了徐州市16家成员单位参与的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联系网络,使反洗钱协作与配合工作更加便捷、迅速。
4.调整反洗钱举报工作机制。根据反洗钱工作职责部门调整等实际情况,我们及时调整并公布了反洗钱举报电话,理顺反洗钱举报中心的管理部门。责成尚未设立反洗钱举报分中心的证券、期货和保险业金融机构设立反洗钱举报分中心,明确专职部门和专职受理人员,在营业网点公布举报电话。
(三)巩固银行业反洗钱成果,推动反洗钱工作在非银行业全面展开
对金融机构实施有效的反洗钱监管是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的重点和基础,我们深深认识到,能否巩固和扩大银行业反洗钱工作成果,推动反洗钱工作在证券、期货、保险领域全面铺开,将直接关系到《反洗钱法》的实施效果,关系到人民银行依法有效履行职责。为此,我中心支行开展了如下工作:
1.继续组织开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现场检查。根据《关于开展对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南银办〔ⅩⅩ〕161号)要求,我中心支行组成9人专项检查小组,投入112个工作日,对1家商业银行徐州市分行及其所属的5家支行(以下简称“被查单位”)履行反洗钱义务情况实施了现场检查。为确保检查任务的顺利完成,我中心支行在检查前充分做好方案制定、人员培训和电子信息数据收集等准备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充分利用已掌握的多项电子交易数据,运用计算机进行初期的筛选、分析和核对,对排查出的疑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人工分析和定性取证,现代技术手段与传统人工灵活分析高效结合,大大提高了检查的覆盖面,缩短了现场检查的时间跨度,保证了检查质量。对检查出的违规行为,我们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对被查单位依法处以1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2.稳步开拓反洗钱义务主体新领域。ⅩⅩ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反洗钱法》将所有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都列为反洗钱义务的主体。为有效引导和督促辖内证券、期货、保险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我中心支行制发了《对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要求》和《ⅩⅩ年徐州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指导意见》,同时建立了证券、期货、保险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负责部门及联络员登记联络机制。根据总行对证券和保险业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要素释义及报告数据报送接口规范要求,我们多次走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正式向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目前,我市唯一一家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已在规定时间内向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了报送数据的申请报告并领取了网上报送的密钥,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总对总的口径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
(四)强化非现场监管,全方位收集可疑交易数据信息
为了有效督促全辖各金融机构认真开展反洗钱工作,增强其反洗钱风险预警能力,提高反洗钱监管水平,我中心支行根据《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试行)》的要求,建立了徐州市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建立专人报告制度。要求各金融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向我中心支行报送反洗钱统计报表、信息资料、交易数据、工作报告及反洗钱相关信息资料。二是建立FTP网络传输平台报送制度。三是定岗定人及时汇总上报辖内各种非现场监管信息制度。四是全面开展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自查自律活动。通过一整套非现场监管形式,有效地发现反洗钱工作中的薄弱点以及下阶段加强监管力度的对象,使我市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工作逐渐日常化、全面化、规范化。
ⅩⅩ年1-11月,我中心支行共接收主报告行上报的人民币可疑交易报告324笔、涉及金额8.75亿元人民币;接收报备行报备的可疑交易报告4926笔;接收银行报告的对公单位外币大额交易3764笔、涉及金额21.41亿美元;个人外币大额交易2576笔、涉及金额0.45亿美元;7-11月,接收人民币大额现金存取报备299015笔、涉及金额483 亿元人民币。接收报告及报备数量、监测范围、信息容量和电子化水平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五)加强可疑资金监测分析,认真开展反洗钱行政调查
为更有效地统一监测和综合分析辖内可疑资金交易信息,认真开展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我中心支行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建立了反洗钱信息逐级分析评估制度。针对收集到的反洗钱信息资料及数据,我们实行了逐级分析和报告制度。首先由监测分析岗位人员进行初步分析,筛选出有疑点的信息数据,再由科室领导组织集体研究分析,最后由分管行领导审批,不错过任何一个有价值的可疑交易线索,切实提高了可疑交易报告的甄别、筛选、分析水平。二是对可疑交易线索实施行政调查。通过监测分析,我中心支行发现1家废品回收公司有频繁大额资金可疑交易活动。按照反洗钱行政调查程序,经报分行批准后,我中心支行对该公司开展了行政调查。三是组织开展“天网行动”和“雷霆行动”。按照总、分行统一部署,结合地方实际,成立了此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全辖范围内开展“天网行动”和“雷霆行动”的动员和工作部署,力争在与洗钱犯罪相关罪名起诉的案件上有所突破,努力提升反洗钱工作水平。
(六)积极开展反洗钱信息调研,提供反洗钱信息交流平台
我中心支行高度重视反洗钱信息调研工作,调研工作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一是深入调查研究新旧法规衔接中的问题,及时向上级行反映反洗钱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研究了新法规出台后金融机构应如何开展反洗钱工作、大额现金存取管理及反洗钱正向激励与逆向约束机制等问题,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分行。二是每季度编发《反洗钱工作简报》,发挥《反洗钱工作简报》的信息桥梁作用,提供反洗钱信息交流平台,开展反洗钱理论探讨和研究,切实起到引导辖区反洗钱工作的作用。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反洗钱各项协调机制的合力尚未真正形成。如部际联席会议召集次数偏少;基层人民银行掌握的交易数据很有限,真正有价值、能与公安机关情报会商的线索或向公安机关移交的可疑交易线索很难收集。目前情况下,难以形成合力发挥联动效应。
(二)对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还需花大力气。一是ⅩⅩ年是证券、期货、保险业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第一年,上述机构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及重视程度尚存在一定差距,反洗钱内部管理制度未制定或制定了未执行的现象较为普遍。二是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不甚了解,开展监管工作和行政调查存在一定难度。三是反洗钱规章中相关条款的制定存在先天性不足,可操作性不强。
(三)非现场监管规定执行不到位。主要表现为金融机构上报的部分数据存在不实现象,如反洗钱领导小组活动的次数及员工参加宣传、培训的数据与其反洗钱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存在差异,开销户数据与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统计的数据存在差异、身份识别数据不准确等等。
三、2010年反洗钱工作思路
2010年,我中心支行反洗钱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依法对银行、证券期货及保险业全面开展反洗钱监管,强化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加大反洗钱行政调查力度,全面提高反洗钱工作在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方面的有效性。
(一)继续加强对《反洗钱法》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将《反洗钱法》的宣传与培训作为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做好反洗钱工作的基础,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反洗钱相关知识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反洗钱的认识。以宣传促认识,营造更加浓厚的反洗钱社会氛围。
(二)加大对重点可疑交易的分析、行政调查和案件协查力度。努力提高主动识别涉嫌洗钱线索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寻找可疑交易线索,加大对重点可疑交易的分析、行政调查和协查的力度,配合总、分行的“天网行动”和“雷霆行动”计划,力争在发现涉嫌洗钱的违法犯罪案件上有所突破,配合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洗钱犯罪活动。
(三)强化对金融机构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按照《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要求,监督指导金融机构执行非现场报告制度,并依照有关评估规定,对全市各金融机构报送的信息资料和履行反洗钱义务情况进行评估和等级划分,实行等级管理制度。对存在问题和等级较低的问题机构,在辖内进行通报,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反洗钱现场检查。
(四)加大反洗钱专项检查与行政处罚力度。依法履行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重点,适时开展对全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专项检查,并以查促管。对检查发现的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给予严肃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