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范文 > 自查报告

国际收支自查报告

作者:深团网 | 发布时间:2021-01-04 12:10:18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国际收支

国际收支是一国居民的一切对外经济、金融关系的总结。一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反映着该国在国际上的经济地位,也影响着该国的宏观与微观经济的运行。

二战后,欧洲各国资金短缺、物资匮乏。而美国在战争中大发横财,生产力大大提高,称霸资本主义世界.这时美国的经济实力在资本主义世界中占有全面的优势。它利用在战争中膨胀起来的经济实力和其他国家被战争削弱的机会,大举向西欧、日本和世界各地输出商品,使美国的国际收支持续出现巨额顺差,其他国家的黄金储备大量流入美国。各国普遍感到“美元荒”。

1960年代初,美国国际收支逐渐恶化,随着西欧各国经济的增长,出口贸易的扩大,其国际收支由逆差转为顺差,美元和黄金储备增加。美国由于对外扩张和侵略战争,国际收支由顺差转为逆差,美国资金大量外流,形成“美元过剩”。这使美元汇率承受巨大的冲击和压力,不断出现下浮的波动。主要原因是:(1)1948年开始,美国执行马歇尔计划,对外提供经济援助,大量美元流入西欧各国,使西欧国家经济得以恢复和发展,其商品流入国际市场,获得了较多的黄金和美元。(2)1950年起,美国推行对外扩张政策,军费开支大增,大量美元流出国境,国际收支出现逆差。(3)美国的低利率政策促使国内资金外流,美国逆差不断扩大。这样60年代以后一些国家原来普遍存在的美元不足现象变成了美元过剩,美元不断贬值。其他国家为了回避汇率风险,不愿在国际支付中接受美元。美元地位极度虚弱,经常成为被抛售对象。1960年10月爆发第一次美元危机,此后美元的国际地位不断削弱,表现是各地金融市场纷纷抛售美元,抢购黄金和硬币,美元汇率下跌。1968年3月,美国爆发了空前严重的第二次美元危机,半个多月中,美国的黄金储备流出了14亿多美元,1971年8月15日美国政府宣布停止各国中央银行按官价向美国兑换黄金,同年12月宣布美元贬值7.89%;但这些措施并未能阻止美国国际收支危机和美元危机的继续发展。1973年2月,由于美国国际收支逆差严重,美元信用猛降,国际金融市场又一次掀起了抛售美元,抢购原西德马克和日圆、并进而抢购黄金德风潮。国际外汇市场不得不暂时关闭。在此局面下,美国政府于1973年2月12日再次宣布美元贬值10%,黄金官价增至每盎司42.22美元。美元德两次贬值并未能阻止美元灾,1973年3月,西欧又出现了抛售美元、抢购黄金和原西德马克的风潮。最终导致二战后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度崩溃。事实上,美国从1950年代起国际收支出现逆差,国际市场上美元大量过剩,从60年代到70年代曾发生多次美元危机。

一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将导致其本币汇率的波动。国际收支状况的影响归根结底是外汇的供求关系对汇率的影响。二战后的国际货币制度不是按各国的铸币平价来确定汇率,而是根据各国货币法定金平价的对比,普遍地与美元建立固定比例关系。由某项经济交易(如出口)或资本交易(如外国人对本国的投资)引起了外汇的收入。由于外汇通常不能自由在本国市场上流通,所以需要把外币兑换成本国货币才能投入国内流通。这就形成了外汇市场上的外汇供给。而由于某项经济交易(如进口)或资本交易(到国外投资)则引起了外汇支出。因要以本国货币兑换成外币方能满足各自的经济需要,在外汇市场上便产生了对外汇的需要。把这些交易综合起来,全部记入国际收支统计表中,便构成了一国的外汇收支状况。如果外汇收入大于支出,则外汇的供应量增大;如果外汇支出大于收入,则对外汇的需求量增大。外汇供应量增大,在需求不变的情况下,直接促使外汇的价格下降,本币的价值就相应的上升;当外汇需求量增大时,在供给不变的情况下,直接促使外汇的价格上涨,本币的价值就相应的下跌。

第2篇:财务收支自查报告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公司徐州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09标项目经理部 2015年度财务收支自查报告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中铁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收支检查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项目部2015年度财务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徐州地铁项目部自接到公司文件通知后,认真组织学习,依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公司有限公司财务收支检查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财务人员为成员的自查小组,在会计基础、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固定资产、资产管理、税务管理、“小金库”治理、社保金提取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财务自查分析总结

(一)财务基础工作自查:项目部根据会计业务需要及公司相关规定设立了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组并建立了会计机构、配备了会计人员和专职出纳员,由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职工出任并遵循了直系亲属回避制度,岗位人员职责清晰、符合规定,会计凭证的粘贴、装订、报账手续及流程基本符合此次检查的工作要求,部分零星发票正在整

改中,会计报表根据公司要求上报,上报数据及时准确无遗漏。

(二)会计核算自查:切实规范徐州地铁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规范会计确认、会计计量和会计报告,结合徐州地铁2号线09标一工区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的实际情况,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编制了会计核算方法,在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政策选择上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和集团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办法,项目部建立了责任成本管理及核算实施办法并按公司规定及时编制上报。

(三)资金管理工作自查:项目部银行账户管理使用及票据管理情况严格根据公司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操作、按照公司规定定期进行库存现金盘点、抽检和银行存款对账调节,不存在白条抵库、不存在个人大额备用金长期挂账及大额备用金整借整还情况;我项目部2015年9月进场,由于合同等各类因素的影响,公户一直未能开设,经考量,垫资款打到个人卡上作为前期资金周转费用一次取出留作工程施工用。项目资金的支付审批手续及程序符合公司规定。

(四)固定资产管理自查:因新上项目,无固定资产购置的情况。一旦产生必定按公司规定进行确认和计提并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临时设施、周转材料按规定摊销,做到账务处理依据充分、手续齐全。

(五)资产管理工作自查:项目部资产的购置已经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了审批并组资;不存在与业主签订租车协议且车辆等购置申请报告不存在“给业主使用”等字样,不存在经营费用购置车,不

存在有车辆实力,没有车辆保险费,维修等费用开支情况;不存在安排亲属人员机械设备之类的参与其中,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

(六)税务管理工作自查:财务人员有较强的税务防范意识,做到无发票不审核不支付,降低企业的纳税风险;个人所得税足额扣缴。

(七)“小金库”治理工作自查:项目部建立和完善了长期有效的“小金库”防范机制,杜绝“小金库”现象。

(八)社保金提取自查:社保基金、工会经费等已足额计提,不存在少提或多提的情况。

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情况

(一)劳务队录用、合同签定自查:项目部在劳务队录用方面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劳务队伍录用审批流程进行,欲在我项目部进行劳务分包的队伍,先提供资质项目部检查是否符合要求,对符合资质要求的劳务队,上报公司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再请公司成本部门派专人来项目部协助项目部计划人员进行合同谈判,以保证所签定的合同单价符合公司指导价规定,未出现实际支付单价高于合同单价的情况。

(二)劳务合同执行自查:我项目部不存无合同施工、无合同付款、超计价、超付款及大额现金支付劳务款等情况,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禁止劳务队进行资质更换、二次分包或转包,禁止对劳务队进行合同外补偿,劳务队施工完成后及时签定结算协议。

(三)劳务台账自查:在日常工作中,按照工作内容,及时登记更新各种台帐,如《劳务合同管理台帐》、《劳务计价流水台帐》、《单项工程计价台帐》、《劳务队结算台帐》等。

(四)物资设备采购自查:本项目暂未大宗采购物资。如工程后续开展后,需采购,则严格按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项目部自购材料采购时也会按照三比一择的方式进行询价比采购且采购发票与合同签订和收款单位相一致,没有亲属之类的人员参与其中。

(五)安全质量自查:我项目部自开工以来,未发生任何质量安全事故,不存在任何处理费用;在徐州市政府、业主、监理、指挥部等单位组织的质量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整套程序闭合。

(六)公用文书自查:集团公司、工程公司的项目任职和成立文件尚未发至项目,上报申请的人员任命符合业主的要求。其他会议记录、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无潜在风险。

四、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重大经济决策自查:项目部“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公司党组[2015]60号文要求,重大检查事项,重要设备购置、大宗物资采购及人事的任用都严格召开党工委会议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无违法违规问题。大额资金的支付都需要项目经理和党政主管共同会审签字后进行支付,严格执行公司规定。

五、企业领导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我项目部严格遵守集团公司下发的《四项基本制度》,不存在领

导人员滥用职权安插亲属包工队、机械设备为本人及亲属谋取利益的行为,所有劳务队、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单位的选用、单价谈判等要经常项目部党委、领导班子集团上会讨论,然后按照会议结果录用劳务队、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单位。

六、通过本次自查,发现项目部平时存在的业务不够规范问题,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严格自己,在公司领导的监督指挥下更好的完成公司赋予的工作,为迎接国家审计署审计做好准备!

项目负责人:

中铁十二局徐州地铁项目部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第3篇:财务收支自查报告

财务收支自查报告

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下面是为大家精心收集的财务收支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基本情况

市水利局是隶属于市政府的正县级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水利水电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统一负责、管理全市水资源、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水电及电网规划等。局机关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在农行开设账户4个(零余额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一般账户各1个)。

你局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有: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市水电管理局、市水电管理局和市水利水电建筑公司。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在职人员为自收自支,离退休人员财政实行差额拨款;和水库管理局部分事业编制人员财政实行差额拨款,其余人员为自收自支;水利水电监理公司和水利水电建筑公司为自负盈亏的企业单位,水利水电建筑公司目前在岗约30余人。现局机关在职人员88人,离退休人员65人,内设计财科、办公室、人教科、水政科、水保科、建管科、农水科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8个科室。

二、预算收支和财务收支情况

20xx年总的经费收入中,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和年度追加两项合计1083.94万元,占当年整个经费来源的64%。从审计的情况来看,由于年初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较少,在年度追加的经费中,除一部分带帽的资金外,有相当一部分是弥补机关公用经费。但局机关因近几年来为争取项目资金、改善办公条件等发生的费用较大而使得公用经费往往捉襟见肘,从而挤占专项资金已成不争的事实。预算收支详见附表。

三、20xx年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以上问题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另行下达审计决定。

五、审计建议

1、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市水利水电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水利水电建筑公司等与市场经济紧密关联的单位应在积极拓展业务谋求生存发展的同时切实规范各项经济业务操作,不能违背国家的法规法令而逆行;市水利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和经济事项的监管。

2、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市本级财政的支持,以保证正常的行政经费支出,杜绝挤占专项资金。

3、下属个企事业单位应进一步增强纳税意识,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一、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明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经法规,结合分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收支审批人员。我局严格实行财务收支“一枝笔”审批政策,由局长负责财务收支的审批,如果局长因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审批职能时,必须明确授权其他局级领导代行审批职能,授权范围为:原则上不予审批报销业务,借款额度控制在3,000元之内,重大支出项目必须与局长沟通后方可发生。以明确责任。

三、财务收支审批权限。我局各种财务收支项目,凡金额在人民币500元(含500元)以上的,必须经局长审批方可办理;凡金额在人民币500元以下的收支项目,由财务科长审批即可办理,并实行月报制度。金额在人民币20,000元以上的重大收支项目,必须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决策后方可实施。局长办公室应将局长办公会议纪要中涉及资金活动的决策内容抄送局财务部门以便执行。

四、财务收支审批程序。

1、借款的审批程序:借款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正职)→分管领导→财务科长→局长。

2、报销的审批程序:经办人→验收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正职)→分管领导→财务科长→局长。

五、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

凡是参与财务收支审批及相关业务审批的人员,应当熟悉并掌握党和国家有关的财经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为党和国家的堤防事业和全体员工的利益负责,为自己履行的审批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经上述有关人员审批的业务,若出现违纪问题,将按照有关法规给予处理。

事业会计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其他财经、会计法规。

2、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财会制度的规定,及时编制分局事业部分的记账凭证。

3、负责登记事业部分的总账、事业收入及支出明细账、往来和净资产类明细账。

4、负责财政集中支付的支付凭证打印及对账等相关工作。

5、负责财务科微机及附属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6、协助科长起草相关的文字材料。

7、优质高效地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服务水平,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我委根据文件精神,从12月上旬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收支情况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本单位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根据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

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了《财产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达到了以下三点要求:

1、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2、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明确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

四、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我委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第4篇:财务收支自查报告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公司徐州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09标项目经理部2015年度财务收支自查报告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中铁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收支检查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项目部2015年度财务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徐州地铁项目部自接到公司文件通知后,认真组织学习,依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公司有限公司财务收支检查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财务人员为成员的自查小组,在会计基础、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固定资产、资产管理、税务管理、“小金库”治理、社保金提取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财务自查分析总结

(一)财务基础工作自查:项目部根据会计业务需要及公司相关规定设立了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组并建立了会计机构、配备了会计人员和专职出纳员,由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职工出任并遵循了直系亲属回避制度,岗位人员职责清晰、符合规定,会计凭证的粘贴、装订、报账手续及流程基本符合此次检查的工作要求,部分零星发票正在整改中,会计报表根据公司要求上报,上报数据及时准确无遗漏。

(二)会计核算自查:切实规范徐州地铁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规范会计确认、会计计量和会计报告,结合徐州地铁2号线09标一工区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的实际情况,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编制了会计核算方法,在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政策选择上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和集团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办法,项目部建立了责任成本管理及核算实施办法并按公司规定及时编制上报。

(三)资金管理工作自查:项目部银行账户管理使用及票据管理情况严格根据公司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操作、按照公司规定定期进行库存现金盘点、抽检和银行存款对账调节,不存在白条抵库、不存在个人大额备用金长期挂账及大额备用金整借整还情况;我项目部2015年9月进场,由于合同等各类因素的影响,公户一直未能开设,经考量,垫资款打到个人卡上作为前期资金周转费用一次取出留作工程施工用。项目资金的支付审批手续及程序符合公司规定。

(四)固定资产管理自查:因新上项目,无固定资产购置的情况。一旦产生必定按公司规定进行确认和计提并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临时设施、周转材料按规定摊销,做到账务处理依据充分、手续齐全。

(五)资产管理工作自查:项目部资产的购置已经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了审批并组资;不存在与业主签订租车协议且车辆等购置申请报告不存在“给业主使用”等字样,不存在经营费用购置车,不存在有车辆实力,没有车辆保险费,维修等费用开支情况;不存在安排亲属人员机械设备之类的参与其中,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

(六)税务管理工作自查:财务人员有较强的税务防范意识,做到无发票不审核不支付,降低企业的纳税风险;个人所得税足额扣缴。

(七)“小金库”治理工作自查:项目部建立和完善了长期有效的“小金库”防范机制,杜绝“小金库”现象。

(八)社保金提取自查:社保基金、工会经费等已足额计提,不存在少提或多提的情况。

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情况

(一)劳务队录用、合同签定自查:项目部在劳务队录用方面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劳务队伍录用审批流程进行,欲在我项目部进行劳务分包的队伍,先提供资质项目部检查是否符合要求,对符合资质要求的劳务队,上报公司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再请公司成本部门派专人来项目部协助项目部计划人员进行合同谈判,以保证所签定的合同单价符合公司指导价规定,未出现实际支付单价高于合同单价的情况。

(二)劳务合同执行自查:我项目部不存无合同施工、无合同付款、超计价、超付款及大额现金支付劳务款等情况,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禁止劳务队进行资质更换、二次分包或转包,禁止对劳务队进行合同外补偿,劳务队施工完成后及时签定结算协议。

(三)劳务台账自查:在日常工作中,按照工作内容,及时登记更新各种台帐,如《劳务合同管理台帐》、《劳务计价流水台帐》、《单项工程计价台帐》、《劳务队结算台帐》等。

(四)物资设备采购自查:本项目暂未大宗采购物资。如工程后续开展后,需采购,则严格按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项目部自购材料采购时也会按照三比一择的方式进行询价比采购且采购发票与合同签订和收款单位相一致,没有亲属之类的人员参与其中。

(五)安全质量自查:我项目部自开工以来,未发生任何质量安全事故,不存在任何处理费用;在徐州市政府、业主、监理、指挥部等单位组织的质量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整套程序闭合。

(六)公用文书自查:集团公司、工程公司的项目任职和成立文件尚未发至项目,上报申请的人员任命符合业主的要求。其他会议记录、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无潜在风险。

四、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重大经济决策自查:项目部“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公司党组[2015]60号文要求,重大检查事项,重要设备购置、大宗物资采购及人事的任用都严格召开党工委会议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无违法违规问题。大额资金的支付都需要项目经理和党政主管共同会审签字后进行支付,严格执行公司规定。

五、企业领导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我项目部严格遵守集团公司下发的《四项基本制度》,不存在领导人员滥用职权安插亲属包工队、机械设备为本人及亲属谋取利益的行为,所有劳务队、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单位的选用、单价谈判等要经常项目部党委、领导班子集团上会讨论,然后按照会议结果录用劳务队、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单位。

六、通过本次自查,发现项目部平时存在的业务不够规范问题,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严格自己,在公司领导的监督指挥下更好的完成公司赋予的工作,为迎接国家审计署审计做好准备!

项目负责人:

中铁十二局徐州地铁项目部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第5篇:国际收支申报

国际收支间接申报范围

(一)国际收支间接申报范围的界定。

目前的国际收支间接申报体系是银行代客业务跨境资金流动统计监测体系。交易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向外汇局申报其以各种支付方式(包括本外币电子支付手段和现钞等)进行的对外交易和相应的收支情况,即国际收支间接申报的范围为交易主体的所有跨境资金流动。

(二)关于境外机构和非居民个人在境内银行开立离岸账户所发生的交易行为的申报问题

1、离岸账户与境外发生的所有收支交易均须按照《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业务操作规程》、《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对B股等跨境资金流动进行统计监测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发[2001]72号)第二条等有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如非居民能够前往银行办理涉外收支业务,则应由非居民明确其款项的交易性质,银行根据其申报的性质,选择相应的交易编码,填制申报单;

如非居民不能前往银行办理涉外收支业务,则可由银行代其进行申报:如果发生涉外收支的账户属非居民个人拥有,涉外收入应填报涉外收入申报单(对私),交易性质为4000,对外支出应填报对外付款申报单(对私),交易性质为3200。如果发生涉外收支的账户是非居民公司或机构拥有,涉外收入应填报涉外收入申报单(对公单位),交易性质为其他资本的其他项,交易编码为4360;涉外支出应填报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对公单位),交易性质为其他资本的其他项,交易编码为4350。同时,还应在附言中注明“非居民账户收入/支出”。外国驻华使领馆与境内发生的所有交易无需申报。

2、离岸账户与境内发生的所有收支交易,由境内收付款人按照《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业务操作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其国别应填写开立离岸账户的境外机构和非居民个人所在的国家或地区。

3、离岸账户收支及资金运作情况统计的问题将在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升级后通过设置专门的交易编码来解决。

(三)非居民个人收支申报

1、在境内的非居民个人收到用于支付员工工资的款项时,因目前无相应的国际收支交易编码,暂时申报在“各类资本撤回4000”项下,并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非居民收入用于发放工资”。

2、在境内的非居民个人收到用于购买商品房的款项时,应申报在“各类资本撤回”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4000”,并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非居民购房款汇入”。

3、非居民个人购房款的申报(《案例分析》)P18:境外非居民个人收到用于在境内购房的汇入款,交易编码为“4000”,并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非居民购房款汇入”。

4、境外华人将资金从境外汇到境内,收付款人均为其本人,资金用途暂时不明确的,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对B股等跨境资金流动进行统计监测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关于外币信用卡申报的问题

待《银行卡条例》颁布实施后,有关外币信用卡的申报将按照外币信用卡业务统计申报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申报。目前有关外币信用卡申报应视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从境外将款项直接汇入境内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包括外币信用卡),应按照《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业务操作规程》及其有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2、外币信用卡持卡人在境内银行柜台如提取外币现钞,目前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如提取人民币,境内银行应按照《汇兑业务统计申报操作规程》及其有关规定进行汇兑业务申报。

3、外币信用卡持卡人在代兑点提取人民币现钞时,代兑点和相应的境内银行应按照《汇兑业务统计申报操作规程》及其有关规定进行汇兑业务申报。

4、外币信用卡持卡人在ATM取现和在POS消费,目前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五)深加工结转(转厂)收付汇的国际收支申报问题

深加工结转(转厂)收付汇的交易双方如果均为中国居民,则不需作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但需办理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具体操作如下:

1、企业在填报“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时,为确保该核销单(代申报单)只用于核销,不用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须在“收款人是否在保税区”一栏中选择“是”,并须在“交易附言”栏中注明该笔款项为“深加工境内结转”。

2、银行必须认真审核该核销单(代申报单)中“收款人是否在保税区”与“交易附言”的内容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在该核销单(代申报单)上加添“申报号码”和“国际收支交易编码”,并录入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监测系统。

3、各级外汇局须对该类交易进行重点核对,确保该类数据只用于核销,不用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六)外汇指定银行自身涉外收入和对外付款的国际收支申报问题

外汇指定银行自身涉外收入和对外付款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但须进行金融机构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

(七)关于统借自还贷款项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问题

对于统借自还贷款,境内用款单位在还贷资金没有跨境的前提下偿还境内转贷银行款项,不属于国际收支统计的范畴,因此,境内用款单位不需要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而从境外借款的银行在偿还境外贷款时发生的交易,属于国际收支统计的范畴,应按照《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申报。

(八)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取得的外币利润在境内再投资的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取得的外币利润在境内再投资不需作国际收支间接申报。

(九)关于携带证申报问题

在开立携带证时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对于中国居民因公、因私出国取现和开立旅行支票等的申报处理按汇国复【2002】3号文中第一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关于外资参股国内金融机构的国际收支统计问题

凡外资参股国内金融机构,无论参股比例高低,均须按照《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业务操作规程》填报《金融机构利润分配申报表》。

(十一)关于汇路跨境的境内资金划拨的国际收支申报问题

收付款人均为境内居民,且汇出行和汇入行都是境内银行,汇入跨境的境内资金划拨业务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十二)委托贷款的存量报送的申报

境内委托人在境内委托银行办理对境外委托贷款时,如果受托银行在会计处理上将境外委托贷款列入表外业务进行核算,则委托人应当按照《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业务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银行无需进行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如果受托银行在会计处理上将境外委托贷款列入表内业务进行核算,则该金融机构应当按照《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业务操作规程》办理申报。

(十三)非居民持有的人民币存款的申报

根据《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业务操作规程》,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应按规定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报其对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无论该资产、负债和损益的表现形式是外汇或人民币。非居民在境内银行的人民币存款属于该银行的对外负债,境内银行对非居民的人民币贷款属于该银行的对外资产,银行均应当按非居民所在国家(或地区)填报“金融机构存放和拆放业务申报表”或“金融机构对境外贷款业务申报表”。

(十四)向境外购汇偿还银行卡垫付资金的申报

对于中国居民持境内银行发行的境内卡到境外旅游消费透支形成的外汇垫款,持卡人用人民币资金购汇偿还时应根据实际旅游的国家或地区进行汇兑统计申报。

(十五)有关旅行支票的申报

1、有关中国居民出国时购买旅行支票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题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对〈关于对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汇国复【2002】3号的规定。中国居民归国后将未用完的旅行支票退回银行时无论是否结成人民币,经办银行均应当办理汇兑统计申报,记录在“中国居民退汇”项下。

2、如果出售旅行支票的银行与购买旅行支票的银行不是同一家银行,中国居民向银行退回未用完的旅行支票时,经办银行应当办理汇兑统计申报,记录在“中国居民退汇”项下。

(十六)对外付汇(对公)申报业务流程

(十七)涉外收入(对公)申报业务流程

(十八)涉外收入(对私)申报业务流程

(十九)对外付汇(对私)申报业务流程

第6篇:国际收支核算

国际收支核算

国际收支核算全面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国际收支状况。它的结果不仅对于一国宏观经济管理和决策具有重要作用,也是世界其它国家了解一国涉外经济发展状况的主要途径。各国对其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的要求随着是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而不断提高。

一、国际收支统计的重要性

1、国际收支统计是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首先,国际收支状况是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一个重要部分,国际收支的顺差或逆差可以弥补国内投资和消费与国内生产总值间的缺口;其次,国际收支与国内本币的供应有密切的联系,国际收支中无论经常项目还是资本项目的交易都需要人民币资金的配套。外汇储备的增减更直接影响人民币外汇占款的规模,进而影响信贷资金的投放。因此,国际收支状况可影响国内信贷平衡,对金融调控至关重要。

2、良好的国际收支统计信息是制定正确的对外经济政策的基础

国际收支状况对一国的汇率、利率、财政、贸易、利用外资、对外投资、外汇管理等方面有着深刻的影响。良好的国际收支统计信息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并掌握国内外经济联系情况及其相互影响情况,从而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

3、国际收支统计工作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对外形象

目前,我国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及其它国际机构提供的国际收支统计数据和资料是国际社会观察和评估我国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国际信用评定机构和商业银行对我国进行风险信用评级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我们的国际收支统计工作如何,能否提供完整的国际收支信息已是我国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筹资的一个前提条件。

二、中国国际收支统计的发展与现状 (一)中国国际收支的发展历程

目前我国的国际收支统计已开始使用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的概念和标准分类,其间的发展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0年以前,中国仅有外汇收支统计,其中主要项目是进出口贸易以及非贸易。由于当时实行的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方针,外汇收支和外汇储备的规模都很小.

第二阶段:1980年-1984年,国际收支统计制度的初步建立。在这一期间,有两个原因促使国家宏观决策当局开始重视国际收支问题:(1)恢复了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合法地位,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有关条款规定,其成员国有义务向基金报送数据;同时,提供资料是从国际金融组织取得优惠贷款的必要前提.(2)1979年以后,大量引进技术设备造成外汇收支逆差,给宏观经济平衡带来了困难.

1980年,由当时的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提出应着手制定国际收支编制计划,以国家统计局为主草拟了我国国际收支制度,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该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1980年,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银行总行试编制了国际收支平衡表。

1981年,由上述四家在“国家外汇收支报表”的基础上,制定了国际收支统计制度。

第三阶段:1984-1995:国际收支统计制度不断改进

1984年11月,由国家统计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原有的国际收支统计制度进行了修改.所采用的标准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四版。1985年9月,正式对外公布了中国国际收支概览表,并自1988年开始,每年公布上一年的国际收支平衡表。

第四阶段:1996年-至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令于1995年8月正式颁布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这个办法是根据1993年12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通知》要求制订的。经过近两年的起草、论证和修改,于1995年8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1997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按照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的原则进行编制公布。1998年开始按照季度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供内部参考和与基金组织磋商使用。

(二)中国国际收支统计的数据收集框架

1996年开始,我国依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新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系统的数据收集体系。目前我国的国际收支统计数据收集框架包括:

1、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的逐笔间接申报。当居民通过境内金融机构进行收付汇时,需向国际收支统计部门申报每一笔与非居民发生交易的内容。国际收支统计部门将申报信息进行汇总用于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

2、金融机构汇兑统计。除代客进行逐笔间接申报外,金融机构还单独汇总统计通过其进行的金额较小、频繁发生的现金、旅行支票及信用卡的兑换数据,作为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补充。

3、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金融机构除代客户进行国际收支交易申报外,作为特殊的企业,应向国际收支统计部门直接申报其自身的资产负债及损益变化情况。

4、直接投资企业的直接申报统计。由于直接投资企业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及内部交易,因此对直接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设计了单独的统计制度,即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对境外有直接投资企业的企业,需直接向国际收支统计部门度申报其投资者权益、直接投资者与直接投资企业间的债权债务状况以及分红派息情况。

5、证券投资统计。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中国境内的证券交易所及其机构,须向国际收支部门申报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证券交易以及相应的分红派息情况;二是中国在境外上市公司须直接申报有关其证券的交易情况和分红派息情况.

6、境外帐户统计。中国居民在境外开立帐户,须直接向国际收支统计部门申报其帐户变动及余额情况。

三、中国国际收支统计体系的特点及国际比较

从我国现行国际收支统计体系的设计看,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主要实行交易主体申报制。在国际收支申报办法中,对各自涉及的国际收支交易进行了详细划分,并在大多数的申报制度中要求由交易主体根据交易的性质,按不同的国际收支交易分类进行申报。新办法中要求以交易主体进行申报为主,是因为只有交易主体才能够真正了解发生交易的性质。所以交易主体能够根据国际收支制定的详细国际收支交易分类进行准确申报,从而保证国际收支交易信息的准确性。

2、统计体系独立完整。1996年前,中国的国际收支统计数据主要来自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数据质量和报表公布频率受到很大限制。新的国际收支办法实行后,逐步开始建立以银行间接申报为主,企业直接申报为辅,独立于行政管理部门统计的国际收支统计数据采集体系,并且新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针对我国经济现状,设计了六个子申报系统,涵盖了中国所有涉外经济领域,是一套相对完整的统计体系。

3、与国际接轨程度高。在设计新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之前,中国的国际收支统计人员对世界各国的统计体系进行了全面考察和研究,并结合中国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和基金组织最新要求,设计了中国现行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在新的统计体系中所采用的统计方法与发达国家,如德国、荷兰和法国等欧洲国家所采用的方法基本一致。这些国家现行的国际收支统计方法已历经几十年的发展,在各方面已趋于成熟。我国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就是在这些国家的统计体系的基础上开发建立的,因此起点较高,同时也保证了我国统计数据的国际可比性。

四、中国国际收支统计展望 虽然中国的国际收支统计制度源于经济发达国家,但相对于这些国家,中国的国际收支统计起步较晚,基础相对薄弱,我们的国际收支统计还面临着众多的问题需要解决。并且,由于中国经济具有其特殊的一面,我们所面对的一些问题是其他国家所不曾遇到的,需要我们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摸索,找出解决的办法。从各国的经验看,我们可以预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的国际收支统计也将不断改进和完善,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国际收支统计作为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其重要性也将随着我国对外经济往来的扩大而变得更加突出。

第7篇:国际收支申报

国际收支申报

1.业务简介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是指根据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国际收支数据,配合政府完成国际收支数据统计的工作。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为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实行交易主体(以下简称申报人)申报的原则。间接申报是指申报人通过各类金融机构向外汇管理局申报其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进行的交易和资金的跨境交易的行为。

2.相关规定

2.1.国际收支申报原则

(1)准确性:外汇管理部门汇总的国际收支数据是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经办行应保证申报单填写的内容和电子数据的准确性。

(2)及时性:数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传输,纸质单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3)政策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是国家重要的外汇管理制度,申报人和经办行要严格遵照执行。

(4)完整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范围为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申报人应全面地申报其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2.2.国际收支申报单证种类和基本要求 2.2.1.国际收支申报单证种类(1)国际收支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分为5种: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境内汇款申请书、境内汇款/ 承兑通知书、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对公单位)(可使用境外汇款申请书加盖“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对公单位)”字样代替)。

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境内汇款申请书、境内汇款/ 承兑通知书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统一制定、修改,经总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后方可印制使用。

•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境内汇款申请书‣、•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作为办理付汇业务会计核算的必要凭证,纳入我行制式合同文本文书管理。

(2)国际收支统计表包括:涉外收入统计表、对外付款日结单。

2.2.2.国际收支申报号码

(1)除查复性申报单的申报号码外,申报号码由我行按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要求编制,用以进行国际收支申报的代码,共计22位,前6位为地区标识码,随后4位为金融机构标识码,然后2位为金融机构顺序码,后6位为该笔申报的汇入日期或汇出日期,最后4位为业务流水码。银行当日业务流水码不得重号。并应将申报号码填写在向收款人发出的到款通知书或入账通知书上。

(2)涉外收入申报单中的“申报号码”栏由收款人根据到款通知书或入账通知书负责填写;对外付款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境内汇款申请书、境内汇款/ 承兑通知书、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对公单位))的“申报号码”栏由我行负责填写。

(3)查复性质申报单(包括涉外收、付款申报单)的申报号码由外汇管理局编制。我行应于接到外汇管理局要求查复性申报指令当日将查复性申报指令和查复性“申报号码”通知申报人;申报人在进行查复性申报时应根据外汇管理局的指令和编制的申报号码填写申报单和申报单“申报号码”栏。

2.2.3.限额内申报

(1)对等值金额在2000美元以下(含)的对私涉外收入款项,实行限额申报,即收款人免于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但涉及贸易出口收汇、非居民项下的对私涉外收入款项不实行限额申报。

(2)涉及贸易项下的国际收支交易,不实行限额申报,不论金额大小,我行在完成•对外付汇日结单‣和•涉外收入统计表‣的同时,由交易主体填写•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或•涉外收入申报单‣。

2.2.4.档案管理

(1)银行留存备查的纸质申报单保存期限为至少24个月,期满后,由我行自行销毁。

我行应在国际收支监测系统中保存•涉外收入申报单‣、•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对公单位)‣的电子数据至少24个月,超过保存期限的电子数据应移存至安全介质,永久保存。我行应逐日备份国际收支监控系统中的数据,保证数据安全。(2)我行应于月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收集的申报单(外汇管理局留存联)分别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封面必须列明:申报单类别名称、银行名称、月份、装订日期、经办人员等,送交当地外汇管理局。

(3)被责令补充或修改后的申报单,我行应于收到反馈信息的当日将经申报人补充或修改的申报信息逐笔输入到国际收支监测系统,并传送至当地外汇管理局。

(4)我行应对申报人的具体申报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制度。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统计人员到我行及有关单位查阅申报单时,应持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制发的•国际收支申报核查证‣,并在我行及有关单位业务部门的陪同下,方可进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其它任何人员无权保存、查阅、调用、复制留存备查的申报单。

2.3.几种特殊方式的申报

2.3.1.携带证、旅行支票业务的申报

(1)对客户持外币现钞开立•外币现钞携带证‣携带出境的,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2)从账户中取现开立•携带证‣或旅行支票,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申报国别为其前往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国别(前往多国的申报其中的一个国家),而不能申报为中国(156)。

(3)用人民币购汇后取现开立•携带证‣或旅行支票,进行汇兑申报,申报国别为其前往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国别。

2.3.2.外币信用卡的申报

(1)从境外将款项直接汇入境内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包括外币信用卡),应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2)外币信用卡持卡人在境内银行柜台如提取外币现钞,目前无须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如提取人民币,境内银行应进行汇兑业务申报。

(3)外币信用卡持卡人在代兑点提取人民币现钞,代兑点和相应的境内银行应进行汇兑业务申报。

(4)外币信用卡持卡人在ATM取现和在POS消费,目前无须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

2.3.3.境外机构和非居民个人在境内银行开立离岸账户所发生的交易行为的申报

(1)离岸账户与境外发生的所有收支交易均应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2)离岸账户与境内发生的所有收支交易,不需要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2.3.4.境内机构归还境内银行外汇贷款的申报

归还境内银行的外汇贷款,债务人无需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

2.3.5.境内外汇指定银行归还境内企业质押外汇的申报 境内外汇指定银行归还境内企业质押外汇的,不需要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2.3.6.银行自身涉外收入和对外付款的申报

外汇指定银行自身涉外收入和对外付款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但须进行金融机构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

2.3.6.1外债转贷款的申报

(1)对于正常外债转贷款的程序,外债款项应先汇入境内直接借款人账户,由境内借款人作“其他资本”项下的相应申报。而后由借款人划转至境内转贷人账户时不作申报。(2)对于国外款项直接汇入境内转贷人账户时,应由转贷人进行“其他资本”的相应申报。

2.3.6.2统借自还贷款的申报

境内用款单位在还贷资金没有跨境的前提下偿还境内转贷银行款项,境内用款单位不需要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而从境外借款的银行在偿还境外贷款时发生的交易,应按照•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申报。

2.3.6.3中资银行对外担保履约的申报

中资银行对外担保履约付款时,应当由担保人按交易性质视同为“被担保人对外支付时的交易内容”的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并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对外担保履约,被担保人为XXX”。

2.3.6.4外资参股国内金融机构的申报

无论参股比例高低,均须按照•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业务操作规程‣填报•金融机构利润分配申报表‣。

2.3.6.5外汇指定银行开设分行的直接投资的申报 直接投资的资金由该银行自身收付的,在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中申报;直接投资的资金由其他银行收付的,属于间接申报。

2.3.6.6各类境外金融机构在华开设办事处、代表处费用的申报计入驻华机构办公经费(1970)。

2.3.6.7非居民持有的人民币存款的申报

对非居民在境内银行的人民币存款和境内银行对非居民的人民币贷款,银行均应当按非居民所在国家或地区填报“金融机构存放和拆放业务申报表”或“金融机构对境外贷款业务申报表”。

2.3.6.8委托贷款的存量报送的申报

境内委托人在境内委托银行办理境外委托贷款时,如果受托银行在会计处理上将境外委托贷款列入表外业务进行核算,则委托人应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银行无需进行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如果受托银行在会计处理上将境外委托贷款列入表内业务进行核算,则该金融机构应进行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

2.3.7.汇路跨境的境内资金划拨及退回错汇款的申报 (1)汇路跨境的境内资金划拨业务:收付款人均为境内居民,且汇出行和汇入行都是境内银行,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2)涉外收入入帐后发现错汇并退回业务:应填写相应的对外付款申报单,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原涉外收入申报单中所填写的交易编码。

2.3.8.保税区的申报

保税区区内机构与境外之间的所有经济交易,区内机构均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区内与境内区外的所有经济交易,区内、区外机构均不需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保税区与出口加工区、上海钻石交易所等海关实行封闭管理的特定区域之间的经济交易,视同保税区之间的经济交易。

2.3.9.福费廷业务的申报

(1)外汇指定银行在对出口单位实际融资时,由出口单位预填对公涉外收入申报单交银行审核留存。在外汇指定银行收到相应出口货款的当日以“出口单位”的名义编制涉外收入统计表;同时,外汇指定银行负责代出口单位在对其预填的涉外收入申报单上填写申报号码等其他要素。

(2)银行将福费廷业务转让给境内另一家银行的申报 若卖出行从境外实际收到福费廷款项后,再将该款项划入境内买入行,则由福费廷业务的卖出行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申报;若福费廷业务的买入行从境外实际收到福费廷款项,则由买入行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申报,同时卖出行应将申报主体预填的涉外收入申报单转交给买入行。

(3)银行将福费廷业务转让给境外另一家银行的申报 在境外买入行将福费廷款项汇入境内时,由境内卖出行按上述规定进行申报。

2.3.10.海外代付业务的申报

(1)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境内开证行根据境内进口商的申请开立远期信用证给境外出口商,同时,境内开证行委托一家境外银行即期付款给境外受益人(即境外出口商),如果代付行是一家境外银行,在境外代付款项到期后,境内进口商通过境内开证行归还境外银行代付款项时,境内进口商应当在境内开证行办理(即原始经办银行)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交易性质应区分贸易货款和代付款项的利息分别填写相应的货物贸易和收益项下的交易编码。如果代付银行是一家境内银行,则在境内代付行进行对外付款时,境内进口商应在境内开证行(即原始经办银行)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原始经办行应及时跟踪境内代付行对外付款情况;境内经办行收到书面通知后,应按书面通知中的付款日期生成申报号码,并由客户申报在相应的货物贸易交易编码下(利息支出编码4419)。

(2)在国内货物买卖中,境内开证行根据境内买方的申请开立远期信用证,受益人为境内特殊经济区域的卖方,开证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后,委托一家境外银行即期付款给信用证下的境内受益人时,应要求该境外银行(即境外代付行)在付款电文中注明此笔款项为代付款性质;具体申报处理为:境外代付银行付款给境内受益人时,境内受益人应在其解付行/ 结汇中转行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申报在“其他投资—负债—获得外国贷款—获得国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本金”项下,新版交易编码为“802023”,旧版交易编码为“4313”,交易附言注明“代收款项的汇入”。在信用证到期日境内买方通过开证行向境外代付行支付代付的款项及利息时,境内买方应在开证行(即原始经办银行)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即分别申报在“其他投资—负债—偿还外国贷款—偿还国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本金”和“收益—其他投资收益—借款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项下,新版交易编码分别为“802023”和“302031”,旧版交易编码为“4313”和“4413”,交易附言注明“代付款项汇出”。

2.3.11.其他业务的申报

(1)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取得的外币利润在境内再投资不需作国际收支间接申报。

(2)信用证转让项下涉外收入的申报:由前手全额收取货款后再向后手划拨的,应由前手进行全额申报;由银行直接将款项分别划入转让人和受让人账户的,应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分别进行申报。

(3)对于境内公司货物出口境外,但资金由境外进口商的境内办事处垫付货款时,境内公司不申报,应由境外进口商驻境内办事处在收到境外汇入款时按垫付的款项的性质申报。

(4)押汇业务

采用押汇等方式办理涉外收入的,应在款项到达经办银行时,由经办银行通知原收款人办理申报。

3.操作流程 3.1.业务受理和审核

3.1.1.对公单位收款人第一次办理涉外收入或对外付款申报前,我行必须查验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副本)或外汇局签发的•特殊机构赋码通知‣。申报主体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填报一式二联•单位基本情况表‣。

3.1.2.•单位基本情况表‣里的单位代码和名称应与技术监督局代码中心下发的组织机构证书一致,特殊机构的代码和名称应与外汇局提供的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一致。

(1)特殊机构代码的用途:仅供该机构在办理国际收支申报时使用。

(2)赋码的范围:部分境内机构(军队、武警等),在境内我行有收支业务的境外机构(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的机构),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等。

(3)赋码的流程:

①对于军队、武警等境内机构、境外机构或驻华使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

审核材料:有准确、完整、规范名称的有效证明或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并留存复印件2年备查;机构名称与开户档案资料中的名称或预留印鉴一致。办理流程:我行填写“特殊机构代码申领表”通知已安装赋码系统的所在地外汇局。

收到外汇局的“特殊机构赋码通知单”后,通知申领机构前来领取。

②对于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失效的境内机构、无组织机构代码证且不属于军队、武警等境内机构的办理流程:由申领机构持我行填写的“特殊机构代码申领协办单”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代码工作机构办理代码证。

3.1.3.审核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3)开立外汇账户的企业,要提交•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立/变更/关闭通知书‣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还要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及复印件。

(4)对基本情况表相关内容的进行审核。

对公单位变更单位名称等内容时,各行处应对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留存复印件,在对变更后的基本情况表进行审核并在计算机系统中做相应修改后,方可继续为其办理解付款项或对外付款,并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基本情况表传送外汇局。

(5)我行留存纸质•单位基本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备查,留存期限至少24个月。同时我行应在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银行版)中永久保存•单位基本情况表‣电子信息。

3.2.缮制凭证 3.2.1.涉外收入申报(1)当我行是解付银行时,我行须于收到涉外收入款项并贷记收款人账户当日,填制•涉外收入统计表‣,并录入到国际收支监测系统上报当地外汇局。同时,向收款人发出入账通知书,入账通知书上应写明该笔涉外收入款项的“申报号码”和该收款人应于5个工作日前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办理该笔涉外收入申报。

(2)申报单的审核内容包括: ①是否错用了别的种类凭证;

②是否按填报说明如实填写了所有的内容; ③交易附言与交易编码是否相符;④是否“单单相符”。所谓“单单相符”是指申报者申报的内容与相应的该笔涉外收入业务有关的内容相互一致。

(3)对审核无误的申报单,在•涉外收入申报单‣“外汇局留存联”及“申报主体留存联”上加盖银行业务印章。“银行留存联”由我行按规定留存;“外汇局留存联”按照本操作规程第2.2.4条规定处理;“申报主体留存联”退回申报主体;我行将申报信息录入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并于第三个工作日营业开始前传送到外汇局。

(4)对审核发现有误的申报单,我行应a)于本工作日内或者与申报主体核实后直接在原涉外收入申报单上进行修改并在修改处签章。B)将申报单退回申报主体。要求申报主体我行退回的申报单进行核实。核实有误的,在原申报单上进行修改、在修改处签章并及时退回我行或重新填报申报单后交我行;核实无误的,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连同原申报单一并及时退回我行。

(5)收款人未在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其涉外收入的,在其申报期到期之日(以外汇管理局发出通知之日为准)起3个月内又收到从境外收入的款项时,我行须按如下规定办理:

①督促收款人首先逐笔补报其未按期申报的涉外收入款项。②收到涉外收入款项当日编制“申报号码”,向收款人发出到款通知书(其上应注明该笔涉外收入的“申报号码”)和•涉外收入申报单‣,并将•涉外收入统计表‣于当天录入到监测系统。

③收款人申报后,我行审核无误并确认该收款人已补报其未按期申报的涉外收入款项后,方可为其办理该笔涉外收入款项的解付手续。

(6)当我行不是解付银行时,我行在向解付银行拨付涉外收入款项时须将有关涉外收入款项的信息逐笔传送至解付银行,该信息应满足逐笔填报•涉外收入统计表‣的要求。

平衡关系:收入款金额≥结汇金额+现汇金额+其他金额 3.2.2.对外付款申报

3.2.2.1.境外汇款项下的对外付款申报

(1)客户在我行办理对付款业务时,应要求客户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同时,贸易项下付款填写•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非贸易及资本项下对外付款填写•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对公单位)‣;私人客户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并填报•对外付款申报单(对私)‣。

为便于操作,我行可根据申报主体的不同,在•境外汇款申请书‣上加盖“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对公单位)”或“对外付款申报单(对私)”字样,代替•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对公单位)‣和•对外付款申报单(对私)‣录入国际收支监测系统。对于因涉及贸易进口付汇核销而另行填写了旧版•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的对外付款,银行无需将该笔对外付款的新版•境外汇款申请书‣数据录入国际收支监测系统。

(2)申报单的审核内容包括: ①是否错用了别的种类的凭证;

②是否按填报说明如实填写了所有的内容: ③交易附言与交易编码是否相符。

④是否“单单相符”。所谓“单单相符”是指申报者申报的内容与相应的该笔对外付款业务有关内容相互一致。

审核有误,我行应将•境外汇款申请书‣退给申报主体修改或重新填写。审核无误,我行方可为申报主体办理对外付款手续。

(3)我行应将实际发生业务时编制的该笔境外汇款的申报号码填写在•境外汇款申请书‣“银行留存联”、“外汇局留存联”和“申报主体留存联”上,并在“外汇局留存联”和“申报主体留存联”加盖银行印章。“银行留存联”由我行按规定留存;“外汇局留存联”按照本操作规程第2.2.4条规定处理;“申报主体留存联”退回申报主体。

符合要求的申报单(•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对公单位)‣,我行经办员在“银行营业员签章”栏处签字或加盖私章,并在外汇管理局留存联和申报人留存联加盖本业务部门专用章后,将申报人留存联退申报人留存备查。并于当天录入到监测系统。

3.2.2.2.信用证、保函、托收等项下对外付款申报

(1)客户采用信用证、保函、托收及其他国际结算方式办理对外付款业务时,应当使用•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

(2)我行收到境外来单后,填制•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中须由银行填写的到单信息,并在第一联“到单通知客户留存联”上签章后,将各联一并送达付款人。

(3)付款人收到•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后,应将•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各联填写完整,并加盖印鉴后,按银行规定时间,退还银行办理对境外付款手续。付款人同时填写•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

(4)申报单的审核内容包括: ①是否错用了别的种类的凭证;

②是否按填报说明如实填写了所有的内容: ③交易附言与交易编码是否相符。

④是否“单单相符”。所谓“单单相符”是指申报者申报的内容与相应的该笔对外付款业务有关内容相互一致。

(5)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单,我行应退给付款人重新填报。

(6)我行在实际对外付款时编制申报号码并将其填写在•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银行留存联”、“外汇局留存联”和“申报主体留存联”上,并在“外汇局留存联”和“申报主体留存联”上加盖银行印章。“银行留存联”由我行按规定留存;“外汇局留存联”按照本操作规程第2.2.4.条规定处理;“申报主体留存联”退回申报主体。我行同时将申报号码填写在•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上。并在外汇管理局留存联和申报人留存联加盖本业务部门专用章后,将申报人留存联退付款人留存备查。

3.2.2.3.对外付款日结单 每个工作日结束,汇总当天的对外付款信息填制•对外付款日结单‣,并录入到监测系统。平衡公式:当天的对外付款日结单应等于当天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汇总数据、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对公单位)、对外付款申报单(对私)、限额内对外付款申报统计表金额之和。

3.3.数据录入和传输

3.3.1.各行业务经办人员将国际收支申报有关单证与会计帐务、相关凭证及业务档案逐笔核对,交复核员复核,无误后录入国际收支申报监测系统,制作文件。

3.3.2.各行业务经办人员将制作成功文件上报当地外汇局。 4.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国际收支申报政策性和时限性强,有关规定繁琐,变化频繁,业务操作过程中出现疏忽或过错,漏报、错报或迟报国际收支申报数据,违反外汇管理法规。一方面要加强国际收支申报各项政策的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操作技能;另一方面,要强化国际收支申报制度观念,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准确、及时报送或督促客户报送各类国际收支申报数据;同时,严格执行国际收支申报核查制度,定期对已上报国际收支申报数据进行认真核查。

(2)操作风险。操作人员制度观念不强,违规为机构和个人瞒报、虚报或国际收支申报数据。要明确国际收支申报人员岗位职责,加强对国际收支申报业务的复核与监管,确保准确、及时上报各类国际收支申报数据。

5.文件依据

(1)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1995年9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第2号令)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03]21号)

(3)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申报的业务操作规程(国家外汇管理局(汇发„2006‟57号)附件3)

(4)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1999年国务院令第260号)(5)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业务操作规程(1996年12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96)汇国发字第16号)

(6)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国际收支及外汇收支统计银行操作规范‣的通知(鲁汇发[2002]98号)

(7)关于规范申报单填报的通知(鲁汇综[2002]7号)(8)转发总局•关于国际收支统计限额申报的通知‣的通知(鲁外管[1996]113号)

(9)转发总局•关于下发†证券投资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鲁汇发[1997]12号)

(10)转发总局•关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及贸易进口付汇核销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汇发[1997]57号)

(11)关于规范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汇发[1997]56号)

(12)关于进一步作好直接投资和汇兑业务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汇发[1997]19号)

(13)转发总局•关于调整国际收支间接申报限额的通知‣的通知(鲁汇发[1998]83号)(关于调整国际收支间接申报限额的通知((98)汇国函第189号)(14)关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汇发[2000]5号)

(15)关于对从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人员实行注册管理的通知(济汇发[2000]4号)

(1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检查制度(试行)‡的通知‣(汇发[2003]1号)(17)关于对山东省外汇指定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计算机设备配备和管理情况的通报(鲁汇发[2003]100号)

(18)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下发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中特殊机构代码赋码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3]131号)

(19)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关于对部分分局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题的批复(汇国复[2004]2号)

(20)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核查处罚规程(汇发[1999]28号)(2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汇发[2008]40号)

(22)汇兑业务统计申报操作规程((96)汇国发字第16号)

(23)金融机构补充申报直接投资数据有关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08]24号)

银行国际收支先进事迹

殡仪馆自查报告

三公自查报告

村务公开自查报告

财经纪律自查报告

本文标题: 国际收支自查报告
链接地址:https://www.dawendou.com/fanwen/zichabaogao/356489.html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国际收支自查报告》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重点推荐栏目

关于大文斗范文网 | 在线投稿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帮助 | 投诉与建议 | 人才招聘 | 网站大事记
Copyright © 2004-2025 dawendo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大文斗范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