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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规划编制自查报告(共20篇)

作者:sily2009 | 发布时间:2020-05-18 10:34:2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长沙市村庄规划编制办法

《长沙市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村庄规划编制组织 第三章 村庄规划编制要求 第一节 村庄资料收集整理 第二节 村域总体规划 第三节 村庄居民点详细规划

第四章 规划成果格式、内容及深度要求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规划说明书 第三节 规划图纸的主要内容 第五章 附则

附件:

附录一:《长沙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录二:《长沙市村庄规划编制成果标准(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1.0.1 为规范长沙地区村庄规划的编制,提高村庄规划编制的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给村镇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加快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设部《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第[2000]36号、《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湖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试行)》、《湖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整建规划导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1.0.2 本办法适用于长沙市市域范围内村庄(不含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规划。本标准所称村庄,是指农村居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包括中心村和基层村。

1.0.3 村庄规划的编制是在乡(镇)域规划的指导下,结合村庄的实际情况,对村庄各项建设进行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1.0.4 编制村庄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注重历史文化延伸,挖掘农村潜力,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和农村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1.0.5 编制村庄规划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确定的规划原则。符合《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等有关技术规定。

1.0.6 承担村庄规划的编制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1.0.7 村庄规划的范围和期限:各村庄村域范围一般以行政区划确定的村庄范围为准。中心村规划范围还应将村庄未来发展所要控制的区域纳入规划范围。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宜参照此标准执行。村庄规划期限:近期5年,远期10年。

第二章 村庄规划编制组织

2.0.1 村庄规划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具体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

2.0.2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支持规划编制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并组织有关部门提供编制村庄规划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2.0.3 编制村庄规划的工作程序分三个阶段(现状调研及方案阶段,初步成果阶段,正式成果阶段)进行,统称“两审一验”,具体程序如下:

(1)规划设计单位在对乡域村庄和集镇的基础资料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之后,提出两个以上的村庄规划方案;(2)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比较方案审查,并在征询广大村民意见,经村民大会讨论后确定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根据确定的方案进行深入设计;

(4)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评审,提出审查报告;

(5)村庄规划最终成果,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验收批准,并予以公布并组织实施。

2.0.4各阶段应提交彩色挂图一套,供审查会使用。所有阶段都必须提交相应成果的电子文档。书面文件应采用A3幅面装订(图纸大于A3幅面则折叠为A3幅面装订)。

2.0.5提交审查的村庄规划成果由规划说明书(含基础资料汇编)和图纸(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居民点规划图,村庄设施规划图,产业规划图)两部分组成。规划说明书(含基础资料汇编)及图纸应装订为一册,简称“六图一书”。2.0.6审批所需提交资料内容:

序号

名 称

份数 1 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审批报告 6 2 规划图件及说明书 6 3 会议纪要 6 4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通过意见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意见 6

2.0.7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经村民会议同意,乡级人民政府可以对村庄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涉及村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须报请原审查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进行,并重新办理审查审批手续。第三章 村庄规划编制要求

3.0.1 编制村庄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求,以乡(镇)域规划为指导,与其他规划及相关部门相协调,突出当地特色,统筹城乡发展,避免重复建设。

3.0.2 编制村庄规划要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各项建设应当相对集中,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新建、扩建工程及住宅应当尽量不占用耕地和林地。

3.0.3 要重视各种资源的集节约利用,体现对传统农村住宅水,电,厕布置方式的改造以及人畜相对分离的设计原则。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绿化和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建设,保护农村资源和环境。3.0.4编制村庄规划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完善配套公建与基础设施,合理确定耕作半径,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和全面发展,并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3.0.5 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村庄实际,并结合当地现状,因地制宜,贯彻“田园城市”思想,突出江南山水特色,把乡村环境、田园风光与城市生活结合起来,并注重城乡历史文化延伸。根据村庄实际确定适合保护、保留、整治、撤并、新建的范围,没有必要都搞大拆大建。

3.0.6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讲究实效、分步实施。规划编制过程必须广泛听取村民意见,达到人与自然和谐。规划方案须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以符合该村实际;确保规划分步实施。

3.0.7 编制村庄规划一般分为村域总体规划和居民点详细规划两部分。村域总体规划深度应达到控制性规划深度要求,居民点规划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要求。

3.0.8 编制村域总体规划,应从区域角度给村庄性质规模定位。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目标,推进农村人口、产业、资源、环境、空间等各项建设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明确近期建设规划内容,近期内规划实施的重点和发展时序,确定近期建设范围,居住用地安排和布局,布置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出自然遗产的保护、河湖水系、绿化生态环境建设与村容治理措施。

3.0.9 居民点详细规划是要做好村庄规划的重点。要根据村域总体规划要求,合理配置各项基础设施和主要公建,安排主要建设项目时序,并落实近期建设项目,为村庄居民提供切合当地特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居环境。

3.0.10 确定符合当地村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的典型村居单体布置模式。

第一节 村庄资料收集整理

3.1.2 基础资料的收集与分析

编制村庄规划应对村庄的发展现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3.1.3 规划调查研究的范围应当包括自然条件、经济社会情况、用地和各类设施现状、生态环境以有历史沿革等。具体收集以下基础资料:(1)乡(镇)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要基础设施规划、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

(2)村域土地利用现状,包括用地结构,数量,用地分类划分至中类。

(3)村域人口发展情况和现状人口性别、年龄、劳动构成资料。(4)村域建筑物分布,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占地面积资料。

(5)村域基础公用设施及道路、管网现状,农林水利设施等资料。(6)当地历史文化、建筑特色、风景名胜等资料。(7)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资料,农业区划和农业生产情况。(8)当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9)地方材料及建筑工程造价资料。

(10)村域、村庄地形图:比例为1:1000~1:10000 3.1.4基础资料汇编:收集资料后要进行整理分析,去伪存真,为规划提供科学依据。资料整理的成果可用图表、统计表、平衡表及文字说明等来反映。

第二节 村域总体规划

3.2.1 村域总体规划是根据乡镇域规划,结合村庄的实际情况,对村庄各项建设进行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同时可以对村庄远景发展和布局提出设想。

3.2.2 村域总体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根据县(市)域布点规划,特别是乡(镇)域规划要求及重要建设项目的部署,确定村庄在村镇体系中的地位、性质和规模。

(2)根据村庄本身发展优势、潜力与局限性的分析,明确村庄发展阶段与长远目标。

(3)对现有村庄进行调查、分析、评价,确定适合保护、保留、整治、撤并、新建的范围和村庄整建保护要求。

(4)分析预测村庄人口和用地规模,对村庄建设用地进行统筹规划,提出科学的村庄布局方案,划定保护区、控制区、建成区并提出相关控制要求,确定布局形态和农村居民点用地的位置。

人口规模的的确定:应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分别计算出从事一、二、三产业所需人口数,估算规划期内有可能进入和迁出规划范围的人口数,预测人口的分布。

建设用地规模的确定:根据现状用地分析,土地资源总量以及建设发展的需要,按照《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确定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结合人口的分布,确定各主要居民点与生产基地的用地规模和大致范围。

(5)进行用地布局,确定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生产仓储、公用工程、道路交通、绿地等建筑与设施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做到联系方便、分工明确、划清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

(6)制定村庄公共设施配套标准,确定公共设施布局和规模;制定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确定工程管网走向和技术选型,适应农民生活发展要求。

(7)提出村庄防洪、消防、地质灾害等防灾体系布置原则,合理安排防灾设施。

(8)确定村庄原有居民点改造和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9)提出环境建设目标和实施步骤措施。

第三节 村庄居民点详细规划

3.3.1 村庄居民点详细规划是在村域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对村庄建设进行的具体安排。3.3.2 村庄居民点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

(1)具体界定居民点内不同性质建设用地范围,分析场地现状条件(2)对村庄公共中心及居民点详细规划方案构思,选择合适的村民用房组织模式或建筑类型,确定宅基地标准,容积率等各项用地标准和规模

(3)具体布置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并对中心和其他重要地段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提出原则性要求。

(4)进行道路设计,确定道路红线宽度、断面形式和控制点坐标标高,进行竖向设计,保证地面排水,尽量减少土石方量。

(5)结合道路系统和用地布局,布置绿化、环卫及各项公用工程设施。(6)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进行核算。(7)估算工程量和投资;

(8)落实近期建设项目,列出规划需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清单,提出建设计划,规划实施的步骤、措施和建议。

3.3.3 对整治为主的村庄,要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 规划成果格式、内容及深度要求

第一节 一般规定

4.1.1 规划成果分为:规划说明书(含基础资料汇编)、图纸两部分,简称“六图一书”。

4.1.2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村庄规划,提交的规划成果应当符合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4.1.3 规划说明中目标任务的确定和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是整个规划的重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可根据村庄实际按拆迁新建、整改结合、环境治理、迁村并点等四种类进行。

4.1.4 对不同规模、类型的村庄可以按照下列规划成果要求内容进行适当增减。

第二节 规划说明书

4.2.1 前言部分:说明规划编制的背景,编制的主要过程,包括委托、论证、修改和审批的全过程及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4.2.2 总则部分:制定规划的依据、原则与目标。确定规划的适用范围和重点。规划执行主体和管理权限。

4.2.3 现状概况与规划分析:阐明现状概况,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发展优势;明确村庄功能定位与提出发展目标;进行人口与用地规模预测,初步计算人均用地指标。

4.2.4 土地利用:对村域产业发展和全村社会发展提出规划意见,按土地适建性对建设用地进行等级评定;明确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并对村域土地利用进行规划布局;划定村庄整治区、新建区,明确村庄整治建设及居住建筑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化用地、村用工程设施用地布局和公共服务设施布点。

4.2.5 公共服务设施:按照《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和乡镇总体规划要求,确定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规模及用地安排。4.2.6 基础设施:明确各类配套村用工程设施的数值、布局依据及理由,说明其用地规模、服务半径的计算和划分方法;明确其它对环境有特殊影响(或特殊要求)的设施所需卫生与安全防护距离和范围。

(1)道路交通:对外交通方面,明确铁路、公路、渡口与村庄道路关系与保护控制要求;内部交通方面,明确规划道路功能构成及等级划分,道路技术标准、红线宽度、重要交叉口意向、控制点标高等;明确公共停车场(库)数值、布置依据及场地现状地籍等。

(2)给、排水:说明用水标准,预测总用水量,水源、水质,配水、排水体制,管线管径、走向,明确原有供水设施是否需要改扩建,并确定其用地规模,用地范围内所安排的主要内容。

(3)电力、电信:选取用电标准,预测总用电负荷;选择电源位置,引入方向,电压等级,供电范围,说明电力线缆敷设方式,明确10kv以上电力架空线路的保护要求;明确电信模块局、邮政所(邮政代办点)的布局,确定电话装机指标,估算电话发展数量,确定电话交换机容量及位置等。

(4)广播电视:结合道路布置广播电视设施、网络通道位置等。

(5)环卫设施:确定村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和去向,明确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等的设置数量及位置,有条件的可考虑设置垃圾中转站。

(6)防灾减灾:村庄公共中心主要建筑物和公共场所按规范设置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明确规划区地质灾害的防治、防洪、防震等方面的标准。明确选择防洪标准的依据,确定防洪堤的走向、形式、长度等。

4.2.7 公共绿地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村庄绿化景观规划的设计原则以及村庄公共中心绿地的选址、范围和规模。

4.2.8 历史文化与景观风貌保护规划:对属于风景名胜资源、历史文化遗产、自然保护区等的村庄划定保护区范围,提出保护、开发的规划措施。(已列入县级以上各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的按已批准的规划实施保护和开发利用)4.2.9 住宅、主要公建的标准及要求,新建和改建住宅形式与比例(独立式、联立式、公寓式等),建筑方案(平、立、剖面)设计构思,提出符合当地村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的典型村居单体布置模式建议。4.2.10 村庄公共中心及居民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村庄用地计算表;总户数、总人口数;总建筑面积和住宅、公建等其他建设面积;住宅用地容积率与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其它建设指标。4.2.11 工程量及投资估算,对资金来源做出分析。

4.2.12近期建设规划:列出实施村庄规划需要的近期建设工程项目表,提出建设计划、措施和进度安排。4.2.13 实施规划的保障体系及效益分析。

第三节 规划图纸的主要内容

4.3.1 图纸内容与要求: 1.现状图(1:2000~1:5000)

现状图是绘制在地形图上,该图图幅应覆盖规划区范围。主要标明村庄各类现状 建筑物的性质、位置、体量和质量,土地使用和地上、地下各设施分布情况,它是村庄规划的最基本图纸。可结合乡(镇)域规划图一并绘制。

2.土地利用规划图(1:2000~1:5000)

规划内容是根据该村近5~10年或更长一个时期发展要求进行总体布局,划出各类发展用地,确定工业、副业、居民点、村中心公共设施、对外交通、乡村道路、居民点道路及绿化等。3.产业发展规划图(1:2000~1:5000)

要结合村庄现状特点,按照方便生活、有利生产的原则对农村产业进行总体布局,尤其是农业用地的适植性等进行评价,合理安排各项生产。

4.设施规划图 (1:2000~1:5000)

该图是村级各专业工程管线规划图。包括道路网干线、给排水管线、电力、电讯广播线等管线的走向、管径、主要控制点标高,及相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规模。5.居民点规划图(1:1000~1:2000)在村庄内所有居民点都要做好比较详细的规划,主要标明规划的各类建筑、道路、绿地、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等的位置和范围,还应把规划期限内需要保留、调整和新建的每户农宅位置和用地范围、规划用地平衡表等落实在图纸上。6.典型村居布置模式图(1:100~1:200)

提出符合当地村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的典型村居单体布置模式。可结合村庄居民点规划图一并绘制。

4.3.2 其他辅助设计图纸:根据需要,可以增加村庄公共中心总平面图;其他表达设计意图的分析图,如:道路平面与竖向规划图、绿化与景观规划图、功能区划图等;住宅单体设计的平、立、剖面图,效果图等。

第五章 附则

5.0.1 农场、林场的各基层居民点的规划亦可参照本办法编制。5.0.2 本办法由长沙市规划管理局负责解释。5.0.3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第2篇:村庄规划编制资料评审

XXX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资料评审意见表

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19-A6电话:0871-5716406

XXX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资料评审会签到表

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19-A6电话:0871-5716406

第3篇:村庄规划编制座谈会 2

葫芦峪村村庄规划编制

您好,非常感谢各位百忙之中参加本村村庄规划编制的座谈会。通过本次座谈征求各位对村庄规划的意见,深化村庄规划,使其更加经济实用、科学合理。

1、请再次核实村庄信息

2、请对图03 村域规划图提出意见(村庄需新增的产业基地,各小村还需配建的公共设施内容)

请标出公共墓地的位置

3、请对图05村庄规划图 提出意见(图4为现状图): 1)村庄新建住宅的位置是否合理?请在图上标出位置)在2025年内新建住宅户数是否足够?(如未来需要将周边小村零散户集中安置于村中,则需新增安置

户数:)圈出去年洪水时,河边哪些住户受灾了?

3)道路梳理是否可行?有无哪里还需要打通?请标出。

4)广场位置是否可行?

5)公共设施,还需要增加或减少什么?具体放哪里?多大建筑面积?

6)入口标志、公共厕所:位置可行吗?

7)市政设施:

给水:集中供水,水井位置是否可行?

污水处理:村庄污水设管线还是直接沿道路边沟?,设置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可行吗?

垃圾:设置多个垃圾箱还是分片垃圾收集池?(标出收集池位置)

路灯:除主路、次路外,串户路需要设置路灯吗?,集中沼气池的位置有无想法?

8)特色:村庄文化、村名传说、需保护的古树、古建筑位置或其他特色?旅游发展?

4、最后,对于村庄规划的意见还有哪些?

主要实施项目表

第4篇:村庄规划编制需要资料

大方县城市规划局

x乡x村村庄规划编制资料

1、地理位置:x村位于乡政府西面,村庄规划点位于x村x

组,即村办公阵地处,距乡政府驻地10公里。

2、人口:全村总户数669户,2267人,涉及规划生态家庭建

设50户,其中,新建40户,改建10户,涉及182人。

3、耕地:全村耕地面积3500亩,涉及规划生态家庭建设点坡

头组有耕地450亩。

4、经济状况及人均纯收入: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人民群众

比较贫穷落后,文化水平较低,年人均粮食320公斤,均纯收入1825元,全村2009年末低收入贫困人口748人。

5、道路设施:全村唯有一条通村公路,全村12个村民组。目

前还有8个组未通公路,唯有4个组通公路,但规划生态家园建设点x组是通公路的。

6、学校、卫生所等:有村校点1个,即x小学,有卫生所1 个,即x村卫生室。

7、发展的主要方向:今后以种植刺梨、板栗、种草养蓄为主,加快人蓄饮水,通组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8、其他基本建设情况:目前供电设施建设较落后,还有10%的人未通电,农户自来水设施较差导致人蓄饮水较困难。

9、本次生态家园改造投资总57万元,新建的40户,每户12000

元,改建的10户,每户9000元。

第5篇: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

建村[2013]18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委、天津市建交委、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重庆市规划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的精神、指导各地结合农村实际提高村庄整治水平,我部编制了《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组织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17日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村庄整治规划编制质量,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庄整治规划是村庄规划广泛应用的重要类型之一,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据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并与土地利用等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 村庄整治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在村庄内予以公示,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经批准的村庄整治规划应在村庄内予以公布。

第五条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编制人员应熟悉农村情况。[1]

第二章 编制要求

第六条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以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为主要目的,以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治理村庄环境、提升村庄风貌为主要任务。

第七条 尊重现有格局。在村庄现有布局和格局基础上,改善村民生活条件和环境,保持乡村特色,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方便村民生产,慎砍树、不填塘、少拆房,避免大拆大建和贪大求洋。

第八条 注重深入调查。采取实地踏勘、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全面收集基础资料,准确了解村庄实际情况和村民需求。

第九条 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村民改善生活条件的迫切需求和村庄建设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针对问题开展规划编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第十条 保障村民参与。尊重村民意愿,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在规划调研、编制等各个环节充分征询村民意见,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公示规划成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规划编制全过程,避免大包大揽。[1]

第三章 编制内容

第十一条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要按依次推进、分步实施的整治要求,因地制宜确定规划内容和深度,首先保障村庄安全和村民基本生活条件,在此基础上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和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可按照建设美丽宜居村庄的要求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第十二条 在保障村庄安全和村民基本生活条件方面,可根据村庄实际重点规划以下内容:

(一)村庄安全防灾整治:分析村庄内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提出排除隐患的目标、阶段和工程措施,明确防护要求,划定防护范围;提出预防各类灾害的措施和建设要求,划定洪水淹没范围、山体滑坡等灾害影响区域;明确村庄内避灾疏散通道和场地的设置位置、范围,并提出建设要求;划定消防通道,明确消防水源位置、容量;建立灾害应急反应机制。

(二)农房改造:提出既有农房、庭院整治方案和功能完善措施;提出危旧房抗震加固方案;提出村民自建房屋的风格、色彩、高度控制等设计指引。

(三)生活给水设施整治:合理确定给水方式、供水规模,提出水源保护要求,划定水源保护范围;确定输配水管道敷设方式、走向、管径等。

(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提出现有道路设施的整治改造措施;确定村内道路的选线、断面形式、路面宽度和材质、坡度、边坡护坡形式;确定道路及地块的竖向标高;提出停车方案及整治措施;确定道路照明方式、杆线架设位置;确定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位置;确定公交站点的位置。

第十三条 在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和配套设施方面,可根据村庄实际重点规划以下内容:

(一)环境卫生整治:确定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引导分类利用,鼓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利用,实现就地减量;对露天粪坑、杂物乱堆、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提出整治要求和利用措施;确定秸秆等杂物、农机具堆放区域;提出畜禽养殖的废渣、污水治理方案;提出村内闲散荒废地以及现有坑塘水体的整治利用措施,明确牲口房等农用附属设施用房建设要求。

(二)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确定雨污排放和污水治理方式,提出雨水导排系统清理、疏通、完善的措施;提出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的整治、建设方案,提出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位置、规模及建议;确定各类排水管线、沟渠的走向,确定管径、沟渠横断面尺寸等工程建设要求;雨污合流的村庄应确定截流井位置、污水截流管(渠)走向及其尺寸。年均降雨量少于600毫米的地区可考虑雨污合流系统。

(三)厕所整治:按照粪便无害化处理要求提出户厕及公共厕所整治方案和配建标准;确定卫生厕所的类型、建造和卫生管理要求。

(四)电杆线路整治:提出现状电力电信杆线整治方案;提出新增电力电信杆线的走向及线路布设方式。

(五)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合理确定村委会、幼儿园、小学、卫生站、敬老院、文体活动场所和宗教殡葬等设施的类型、位置、规模、布局形式;确定小卖部、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规模。

(六)村庄节能改造:确定村庄炊事、供暖、照明、生活热水等方面的清洁能源种类;提出可再生能源利用措施;提出房屋节能措施和改造方案;缺水地区村庄应明确节水措施。

第十四条 在提升村庄风貌方面,可包括以下内容:

(一)村庄风貌整治:挖掘传统民居地方特色,提出村庄环境绿化美化措施;确定沟渠水塘、壕沟寨墙、堤坝桥涵、石阶铺地、码头驳岸等的整治方案;确定本地绿化植物种类;划定绿地范围;提出村口、公共活动空间、主要街巷等重要节点的景观整治方案。防止照搬大广场、大草坪等城市建设方式。

(二)历史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保护:提出村庄历史文化、乡土特色和景观风貌保护方案;确定保护对象,划定保护区;确定村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案。防止拆旧建新、嫁接杜撰。

第十五条 根据需要可提出农村生产性设施和环境的整治要求和措施。第十六条 编制村庄整治项目库,明确项目规模、建设要求和建设时序。

第十七条 建立村庄整治长效管理机制。鼓励规划编制单位与村民共同制定村规民约,建立村庄整治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重整治建设、轻运营维护管理。[1]

第四章 编制成果

第十八条 村庄整治规划成果应满足易懂、易用的基本要求,具有前瞻性、可实施性,能切实指导村庄建设整治,具体形式和内容可结合地方村庄整治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补充、调整。

第十九条 村庄整治规划成果原则上应达到“一图二表一书”的要求。第二十条 “一图”主要包括:

(一)整治规划图(地形图比例尺为1:500—1:1000)村庄用地布局方面:明确村庄内各类用地规划范围。

安全防灾方面:标明地质灾害隐患区域范围、防护范围、防护要求;河流水体防洪范围;村内避灾疏散道路走向、避灾疏散场地的范围。

给水工程方面:标明给水水源位置、应急备用水源位置、保护范围;给水设施规模、用地范围;给水管线走向、管径、主要控制标高;提供给水工程设施建设工程示意图。

道路整治方面:标明各类道路红线或路面位置、横断面形式、交叉点坐标及标高;路灯及其架设方式;停车场地的位置和范围。

环境卫生方面:标明环卫设施(垃圾收集点、转运场、公共厕所等)、集中畜禽饲养场、沼气池等的位置、规模、用地范围;提供环卫设施建设工程示意图。

排水工程方面:标明污水处理设施规模、用地范围;排水管(渠)走向、尺寸和主要控制标高;截流井位置、标高。标明水面、坑塘及排水沟渠位置、宽度、主要控制标高;提供排水设施建设工程示意图。电杆线路整治方面:标明电力、电信线路的走向;电力电信设施的用地范围。公共服务设施方面:标明公共活动场所的范围;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用地范围。绿化景观方面:标明主要街巷、村口、水体及公共活动空间等重要节点的整治范围;提供重要节点整治示意图、绿化配置示意图、地面铺装方式示意图、水体生态护坡、硬质驳岸等的整治示意图。

文化保护方面:标明重点保护的民房、祠堂、历史建筑物与构筑物、古树名木等的位置和四至;划定保护区的范围;提供保护要求示意图。

主要整治项目分布图:标明整治项目的名称、位置。

村域设施整治方面:标明村域各生产性服务设施、公用工程设施的位置、类型、规模和整治措施。

第二十一条 “二表”主要包括:

(一)主要指标表:包括村庄用地规模、人口规模、户数、各类用地指标。

(二)整治项目表:包括整治项目的名称、内容、规模、建设要求、经费概算、总投资量以及实施进度计划等。

第二十二条 “一书”是指规划说明书,内容包括:村庄现状及问题分析,附现状图,地形图比例尺为1:500—1:1000;整治项目内容和整治措施说明;工程量及投资估算;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以及有关政策建议等。[1]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要点

四川省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

编制要点(试

行)

1 总

1.1 编制目的为实现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目标,结合我省各县(市、区)的实际,规范我省各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统一各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的内容深度,提高我省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质量,特制定《四川省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要点》(试行)。

1.2 村庄布局规划的归属和作用

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是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化和延伸,用于指导县(市、区)域范围内的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应单独编制。1.3 编制主体和审批权限

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由县(市、区)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审批。1.4 指导思想

坚持“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环境统筹、社会服务统筹、基础设施统筹”的指导思想。

1.4.1“因地制宜、宏观调控、统筹发展、规模适度”;

1 1.4.2 遵从农民意愿,适度集中。1.5 规划原则

1.5.1 依托城镇,城乡统筹; 1.5.2 集约用地,提高效率; 1.5.3 规划引导,重点倾斜; 1.5.4 产业支撑,带动发展; 1.5.5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1.5.6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1.5.7 完善功能,改善环境; 1.5.8 尊重自然,保护历史。1.6 编制依据

1.6.1 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1.6.2 城镇总体规划; 1.6.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6.4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6.5 其它相关的专项规划或专业规划;

1.6.6 《村镇规划标准》及其它有关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1.7 本编制要点的适用范围

本规划编制要点适用于我省各县(市、区)域范围内建制镇以下的农村地区的村庄布局规划编制。1.8 本编制要点的解释权

本编制要点由四川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2 2 村庄布局规划要点

2.1 村庄布局规划的作用

编制各县(市、区)域的村庄布局规划,主要用于指导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并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2.2规划层面划分

村庄布局规划一般分为总体层面和详规层面。

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属于总体层面,与县(市、区)域体系规划保持一致;村庄建设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则属于建设性详细规划层面。

2.2.1 总体层面: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

(1)、以县(市、区)域城镇体系体系规划为依据,落实县(市、区)域生产力布局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

(2)、以行政区划调整和“拆村并点、生态移民”规划为依据,提出村庄撤并、迁移标准,明确迁移和保留的村庄的名称、地点、人口及用地规模;落实并调整近远期中心村聚居点、基层村聚居点、新型社区的空间布局;

(3)、重点解决各乡驻地、中心村聚居点、基层村聚居点和新型社区的布点和发展规模;分区拟定村庄的各项建设标准;

(4)、协调安排村庄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区域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拟定配套设施的建设标准,制定共建、共享方案;

(5)、提出区域空间管制规划要求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6)、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2.2.2 详规层面:村庄建设或整治规划

3(1)、依据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要点,对村庄聚居点进行综合布局规划或整治规划,落实聚居点的各项用地规划,(2)、重点解决村庄各项生产生活设施的具体布局;引导村庄进行建设,促进村庄发展;

(3)、统筹安排村庄之间的共享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

(4)、对一般聚居点提出具体的建设、改造措施;对村庄环境整治和农房改造进行规划设计。2.3 村庄具体载体

乡驻地、中心村聚居点、基层村聚居点、新型社区。依据城镇体系规划确定保留的乡驻地的位置和发展规模;

依据“拆村并点、生态移民”规划和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确定中心村聚居点、基层村聚居点、新型社区的位置和规模。2.4 村庄选址

村庄选址条件应当符合建设用地选址的一般性规定。规划新建的村庄不得在有自然灾害隐患的区段内选址。2.5 村庄布局

村庄布局应因地制宜,尊重历史,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山林植被、河湖水系等自然条件,妥善保护、延续传统文化和历史遗存。2.6 配建要求

2.6.1村庄聚居点应按照《村镇规划标准》配置村委会、支部活动室、科技服务点、文化活动室、医疗点、计生服务站、全民健身设施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以及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市政公用设施;

4 2.6.2有条件设置小学、托幼、图书室、敬老院、农贸市场等设施的村庄聚居点,应根据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的要求进行区域统筹配置。

3 建设规模及用地指标

3.1 人口规模:

3.1.1依据城镇体系规划分配并复核村庄聚居点的人口规模;聚居点的人口规模控制由各县(市、区)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3.1.2确定聚居点的人口规模时应当考虑当地的自然地理条件、居住习惯、就业途径、配套条件、耕作方式和耕作半径等因素的影响。

3.1.3应避免不切实际、盲目求大、过分集中而造成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不便;还要避免过于迁就现状,导致布局分散。3.2 人均用地指标:

3.2.1依据各县(市、区)的村庄建设用地标准自行确定聚居点人均用地指标;

3.2.2新型社区、城郊型村庄聚居点以及从事

二、三产业就业人口比重较大的村庄聚居点,其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可以取下限;山区、高原的村庄聚居点和一般聚居点的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可以取上限。3.3 配套设施用地

配套设施用地按《村镇规划标准》和配套设施的规划规模进行用地控制。

4 住宅建筑规划设计要求

5 4.1人均住宅建筑面积

4.1.1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依据各县(市、区)的农房建设标准和当地村民的居住习惯自行确定;

4.1.2农房规划设计中应结合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合理配建农用机具停放场地、牲畜圈养设施及杂物堆放、凉晒场地。这些辅助面积不能计入人均住宅建筑面积。4.2建筑形式

住宅建筑的形式应重视对传统建筑文化的继承与延续,塑造地方特色,并与周边环境和乡村风光相协调。4.3建筑设计

村庄聚居点建筑层数大于或等于3层以及单跨跨度大于或等于6米的建筑,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进行设计;确保村庄建筑的使用安全性。

5 道路规划建设标准

5.1过境公路

严格执行“三部一委”关于绿色通道建设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各级过境公路的建筑后退红线宽度,禁止夹道建设。5.2村庄对外联系道路宽度

中心村聚居点的对外主要联系道路,路面宽度宜为6-10米;基层村聚居点的对外主要联系道路,路面宽度宜为4-7米。5.3村庄内部道路技术标准

6 中心村聚居点内部主要道路红线宽度宜为7-10米,次要道路红线宽度宜为4-6米,道路铺装率应达到60%以上;基层村聚居点的道路等级可适当降低;

道路线型设计应结合地形地貌,避免大挖大填,突出特色。5.4建设时序

村庄聚居点道路建设应与管线的敷设同步实施。

6 管线工程设施规划

6.1区域共享管线系统

依据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区域共建、共享的基础设施管线系统。

6.2村庄独立的管线系统

参照聚居点的用地布局规划,配置各类管线工程设施。以远期规划规模进行规划配置。6.3指标及建设规模

依据各类工程规划设计《规范》,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确定适合当地的工程设施指标和建设规模

7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7.1区域共享的环境卫生设施

依据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区域共享的环境卫生设施(如垃圾处理场)。

7 7.2村庄独立的环境卫生设施

参照聚居点的用地布局规划,拟定聚居点环境卫生设施的配置要求及配置标准。

8 防灾减灾规划建设

8.1区域防灾

依据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细化区域防灾规划,确定防灾抗灾标准,落实区域防灾减灾规划。8.2防洪

中心聚居点防洪设施按不低于20年一遇的标准进行规划,排涝设施按不低于3-5年的标准进行规划。位于山区的聚居点应设置截洪沟,位于洪淹区的聚居点应设置避灾场地。8.3消防

聚居点应按消防规范要求留出消防通道,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有条件的聚居点应结合给水管网设置消防栓,间距不大于120米;没有集中供水设施的聚居点应设置消防水池,并配置消防器材。8.4抗震

聚居点内的新建建(构)筑物和工程设施,应按国家现行的抗震设防标准和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对现有建(构)筑物和工程设施,应进行评估鉴定,提出抗震加固的措施和建议。8.5防地质灾害

聚居点应远离滑坡、塌陷等危险隐患地,所有建设工程在设计建设前,8 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地质勘测和地质灾害影响评估。8.6避灾疏散

应将聚居点内的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规划作为灾难发生时的紧急避难场所,并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

紧急疏散避难所的人均用地不小于0.5-1.0平方米。

9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建设

9.1保护对象

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各类建、构筑物、传统街巷,规划建设中必须进行严格的保护,均应按原貌保存和修缮;对现已破损的按原貌进行修缮和恢复。9.2风貌协调

新建建筑物应进行严格的风貌控制,其体量、形式、材质、色彩均应与传统风貌协调一致,继承和发扬地方传统建筑文化特色。9.3文化传统保护

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非物质要素,如:民风民俗、传说、典故、音乐、技艺、饮食等传统文化应进行传承和延续。

10 规划主要成果要求

10.1 符合编制技术规定要求

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的编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9 符合四川省的村镇规划编制要求。规划期限和规划范围与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一致。10.2 基本内容要求

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应包括“三图一书两表” 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10.2.1 规划图纸

(1)XX县(市、区)域村庄分布现状图(2)XX县(市、区)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图

(3)XX县(市、区)域村庄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规划图10.2.1 规划说明书

《XX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说明书》 10.2.1 规划附表

(1).《XX县(市、区)域村庄规划建设标准一览表》

(2).《XX县(市、区)域村庄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

10 附录:成果内容深度规定

1.规划图纸

所有图纸都应以1:10000的测绘地形图作为工作底图,出图比例可以按照表达方便的要求进行调整。

(1)XX县(市、区)域村庄分布现状图

准确标明县(市、区)域内各个乡界、村界;

准确标明各个乡驻地、中心村、基层村的位置、名称、行政区域人口与区划面积;

列表统计各个乡驻地、中心村、基层村的聚居点人口、聚居点的用地面积;

准确标明各级现状公路的名称、等级,据实标明各类市政工程设施的位置、规模、容量,反映各类主要工程管线的规格、等级和走向;

(2)XX县(市、区)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图

依据行政区划调整和“拆村并点、村庄迁移”规划,准确标明县(市、区)域内规划的乡界、村界;

依据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标明经济分区和产业用地; 准确标明规划保留的乡驻地、中心村、基层村的位置、名称、规划的行政区域人口与区划面积;

列表统计各个乡驻地、中心村、基层村、新型社区的规划聚居人口和规划的聚居点用地面积;

11(3)XX县(市、区)域村庄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规划图

准确标明县(市、区)域内区域共享的中、小学位置、规模; 标明区域共享的医疗、长途汽车站、集市等社会服务设施的位置和规模;

准确标明县(市、区)域内各级规划公路的名称、等级、标准; 据实标明规划的各类区域市政工程设施的位置、规模、容量; 反映规划的各类主要工程管线的规格、等级和走向;

标明县(市、区)域内区域共享的防洪设施、消防站等防灾减灾规划设施内容。

2.规划说明书

《XX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说明书》

详细表述清楚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的编制过程、规划依据、规划目的、规划内容(全部)。做到图文表述一致。

3.规划附表

(1).《XX县(市、区)域村庄规划建设标准一览表》

(2).《XX县(市、区)域村庄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

第7篇:黑崖沟村庄规划编制总结报告

关于阜平县黑崖沟村村庄规划试点工作

总结报告

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一三年九月

目 录

一、规划过程 .........................................................................................1

二、规划思路 .........................................................................................3

三、探索与创新 .....................................................................................4

四、难点与问题 .....................................................................................9

五、规划建议 .......................................................................................10

1 2013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河北省阜平县选取黑崖沟、八里庄、龙泉关三个村作为全国村庄规划编制试点村。

一、工作过程

2013年5月,由杨文立院长亲自负责,确定了黑崖沟村庄规划项目组成员。项目组聘请河北省规划大师、河北省住建厅副总规划师邢天河担任项目顾问,苗运涛副院长担任技术总负责,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指导。项目组先后进行了五次调研,调查时间达70人〃日,全面掌握了村庄情况与问题。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第一阶段:发现问题-提出策略(5月初—6月底)——

2013年5月7日,杨文立院长部署规划工作的具体情况。5月8日-5月10日,第一次现场调查,三天18人日,通过问卷调查、入户访谈、重点访谈、现场踏勘等多种方式,了解村庄现状与村庄问题。

项目组通过外业现场勘查,内业数据整理、调查问卷等全面分析村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项目组成员经过认真分析及慎重考虑,确定村庄规划以整治为主,首要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其次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根据调查问卷分析,提出自然村向黑崖沟搬迁,达到改善村庄人居环境的目标,形成了规划初步方案(第一轮规划方案)。

(二)第二阶段:初步方案探讨与深化(7月份)7月4日-7月6日,第二次现场调查及方案对接。项目

1 组就初步方案向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汇报,村民在产业发展、民宅改造、给排水设施配建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就项目组提出的自然村安置,是村民菜畦,需另外考虑其它地方。

通过第二次深入调查,项目组对初步方案在产业发展、民宅改造、基础设施配建等方面,进行了修改与完善,形成了第二轮规划方案。

(三)第三阶段:方案深入研究(8月份)

8月2日-8月4日,第三次现场调查及方案对接。项目组向村庄规划委员会汇报了第二轮规划方案,并征求了村民意见,对一些不确定内容进行了第三次详细调查。

会后,项目组根据村民意见,对规划方案进行了进一步深化、完善,对整治项目的建设标准、建设时序、建设资金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8月12日,规划院技术委员会对规划方案进行全面审查,提出进一步研究村庄特色、文化、生态等相关建议,发挥作为太行山扶贫地区村庄整治示范村的示范、引领作用。会后,项目组针对规划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中期成果(第三轮规划方案)。

8月30日,项目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了规划中期汇报,与会专家充分肯定了规划中期成果,认为规划方案比较完善,在民宅整治、基础设施整治等方面做了大量深入研究,并在农业产业发展、旅游、村庄特色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的建设性意见。

(四)第四阶段:成果公示和征求意见(9月-10月)

2 9月初,项目组针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期汇报会上专家意见,对规划方案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汇总,就农民增收、旅游发展、生态建设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与完善,形成了初步规划成果(第四轮规划方案)。

9月11日-9月13日,第四次现场调查,报初步规划成果,重点对设施建设的必要性和可实施性、规划实施与管理,产业布局合理性进行论证,为规划科学实施提供了支撑。(第五轮规划方案)。

9月28日-9月29日,第五次现场调查及方案对接。项目组将规划成果提交村委会,并将规划内容转换为村庄规划图解,便于村庄管理者和村民使用。

10月1日-10月10日,对黑崖沟村庄规划工作进行了系统总结,将规划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二、规划思路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以改善人居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

1、强化产业发展、村民增收,改善村民生活水平经综合分析,提出大力发展苹果、核桃、樱桃等种植业和黑猪养殖业,积极培育乡村休闲旅游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思路。

2、强化村庄集中发展,实现设施共建共享

针对村庄建设布局分散、村民生产生活不便的问题,以太行山书画文化景区建设为契机,将苇地沟和东坪两个自然

3 村整体向黑崖沟村搬迁,实现村庄集中发展。

3、强化村庄设施配套,真正是村民享受城乡一体发展成果

借助扶贫和帮扶政策,规划建设村民必需公共设施,如村民中心、互助幸福院、卫生室,配置给水、污水处理、电力、电讯等设施,真正改善村民生活水平。

4、强化村庄整体风貌营造,彰显山村特色

规划加强人工建筑与自然环境景观元素挖潜,延续“山、水、田、林、村”的景观风貌,加强对白衣寺等传统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对太行山区建筑特色的挖掘,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5、强化微循环、生态环保技术的应用,大力推广绿色生土建筑

生土建筑具有生态环保、节能降耗、造价低等优点,住建部在该村已建成生土建筑示范工程1户,规划引导新建住宅使用采用技术,向同类地区推广经验。

三、探索与创新

(一)探索适合村庄特点的规划编制方法

1、注重实地调查研究,保证规划方案的因地制宜和实施的可操作性

2013年5月-10月,项目组先后五次赴村庄进行现状调研,调查时间超过70人〃日。在现状调研中,项目组采取实地踏勘、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村民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了解村庄实际情况和村民真实需求。共发放220份问卷、4 拍摄3600张照片,为全村372户村民建立了村民档案;为378处住宅建立“每宅一表+n张建筑照片”的住宅档案,对每处住宅的建筑年代、建筑面积、建筑结构、门、窗、院墙现状质量等进行了详细登记,为建筑评价打下扎实的基础;对现有的公共服务实施(如村委会、医务室、人民舞台等)和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道路等)逐一建立档案;最终形成现状调查与分析报告,为村庄规划的编制提供了详实的数据支撑。

2、探索“专家领衔、部门合作、群众参与、自下而上”的规划编制方法

专家领衔:为保证规划的科学性,项目聘请河北省规划大师、河北省住建厅副总规划师邢天河担任规划技术总顾问;聘请河北农业大学科技兴农办主任、阜平县副县长李铁旺、林果种植专家解金斗教授、畜牧养殖专家弓素梅教授担任产业发展顾问。

部门合作: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阜平县政府、城乡规划管理局、建设局、农业局、龙泉关镇等多个部门的大力协助,提供了大量的基础资料,并就规划方案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也对规划方案进行了技术指导,对规划方案的完善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群众参与:为调动村民参与规划的积极性,项目组在第一次现状调查时向村民发放了规划“明白纸”,在村委会协助下成立了村庄规划委员会,委员由驻村工作组、镇包村干部、村委成员、村民代表组成,共计十一人。村庄规划委员 5 会的主要任务是反馈规划意见及提出村庄发展建议和存在问题等。期间,村庄规划委员会共向项目组提出建议130余条,并形成了会议纪要,为编制科学适用的规划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自下而上:村庄规划为需求式规划,针对村庄自治、实施主体为村民。所以,本次规划采取自下而上沟通式规划,规划的全过程保持与村民进行沟通和对接,保证了规划的可操作性。

(二)探索贫困山区农村脱贫致富的发展路径

1、探索稳脱贫、快致富的发展路径

将农业发展为支撑,实现农民脱贫致富目标,规划把发展富民产业作为规划的重中之重。项目组特聘请河北农业大学科技支农中心主任、阜平县副县长李铁旺、林果专家解金斗教授、畜牧专家弓素梅教授,对村庄农业发展条件进行现场分析,认为该村符合发展苹果种植、核桃、桃等特色种植业,以及黑猪养殖业两大主导产业。

2、探索村企共建文化与休闲旅游产业的扶贫新模式 黑崖沟村地处太行山区,东临天生桥景区,西临五台山景区,拥有“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地形地貌资源和白衣寺等众多人文景观资源,但是长久以来这些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规划借助中国书画院在该村建设“太行山书画文化村”文化产业项目的契机,将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作为村庄脱贫致富的主导产业。规划建设书画文化景区,设置农家乐、宾馆、艺术创作小屋等接待设施,开辟“采摘农园—佛教文化体验 6(白衣寺)—黑崖山”和“采摘农园—农家乐—书画体验一条街”两条特色旅游线路。开发模式采用企业投资,农民以土地、景观农业、房屋等入股形式。该项目预计投资3.96亿元,目前已完成前期投资400万元。

(三)传承历史文脉,突出自然风貌,塑造山村特色 规划充分利用和保护村庄良好的本底自然条件,延续现状“山、水、田、林、村”的自然景观特色。大力推进村边、路边、水边、房边以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空间等绿化美化。对村庄东部的河流进行整治,修建防洪堤,加强河流两侧及村庄周边的绿化,划定樱桃、蓝莓、核桃等特色种植区,同时加强村庄内部小游园、广场及宅旁绿地的建设,形成村庄外部绿带环绕,内部错落有致、四季有绿、季相分明、层次丰富的景观风貌。

为增强村庄可识别性,反映村庄历史文化和建设面貌,重点加强对白衣寺、人民舞台、碾坊等传统建筑的整治,保持原貌,修旧如旧;对村民住宅,重点对不同年代的民宅在外立面、屋顶、色彩、细节符号等方面进行整治,使住宅整体风貌、风格相一致。

(四)既要采用新技术,又要传承传统技艺,建设生态绿色村庄

针对复杂的地形地貌,规划采用GIS软件,对现状地形的坡度、坡向、高程、景观廊道等要素进行分析,为规划方案的制定提供了技术支撑。

将村庄传统民居建筑做法与生土建筑结合,延续村庄传 7 统建筑符号,实现新技术与传统民居相结合,推广生土建筑的节能降耗、生态环保、保温性能好等优点,实现民居生态绿色发展;同时,大力推广太阳能节能灯、太阳能热水器等清洁能源的应用;污水处理采用费用较低、节约用地、维护管理简便的WTBOX多功能污水处理工艺。

(五)探索有利于村庄规划实施的新路径

1、将规划内容细化成建设项目,实现规划实施有的放矢

规划将所有的建设及整治项目分成民宅整治、公共服务设施整治、基础设施整治、绿化整治和防灾工程五大类,列成村庄主要建设与整治项目一览表,对每一个建设及整治项目在整治类别、内容、工程量、投资估算、建设时序及资金来源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描述,便于项目的实施。

2、将规划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探索群众自我约束、相互监督的新路径

为了更好地落实规划意图,便于村庄规划的实施,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多次讨论,将村庄建设、集体土地使用、环境卫生治理、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内容作为专门条文写入了《村规民约》,将规划内容变成村民的自觉行动,保证规划内容能落地不走样。

3、将规划内容转化为管理要求,实现规划管理法制化 项目组根据相关国家、省、县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村民自治的特点,将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与规划管理现结合,明确了村庄建设管理具体内容和要求,作为专章纳入村 8 庄规划,科学指导村庄规划的实施。

4、将规划内容转化为技术图解,实现规划实施通俗易懂

针对村民文化水平不高的现实情况,项目组将规划技术文件转化成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规划图解,使村民的更好理解规划内容和要求。

四、难点与问题

(一)村庄产业发展与用地矛盾突出

村庄建设用地除大部分村民住宅用地外,可用于产业发展的用地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村庄发展。

(二)现状形成的街道狭窄,造成基础设施配置困难 现状村庄街道狭窄,拓宽难度较大,排水设施难以直接入户,对改善村民生活有一定难度。

(三)生土建筑成本优势明显,但工序复杂,农民接受需要时间过程

生土建筑建设成本低,同样80平方米的生土建筑比一般砖混建筑节省2-3万元,平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节省250-375元。但是,生土建筑的工序比较复杂、建设周期比较长,农民对其安全性和保暖性也有一定的担心,大面积实施生土建筑需要时间过程。

(四)规划项目落实,需要明确资金渠道

规划的实施,最重要是项目能否落地,而资金成为决定项目能否建设的关键,也是规划实施的关键。黑崖沟是典型的山区贫困村,无任何集体经济,为此规划中所有项目都重

9 点考虑资金来源,争取相关部门支持。

(五)迫于村庄经济发展条件,民宅统一建成坡屋顶形式有一定困难

由于村民经济条件有限,建房多采用造价低的材料,现多采用平屋顶,与村庄整体风貌不协调。规划采取渐进式引导,使老百姓真正理解坡屋顶优点,冬暖夏凉、冬季不用扫雪。统一村庄景观风貌,有利于发展旅游业,从而引导新建农房,按坡顶灰瓦进行建设,其它户采取有条件自愿改造的模式。

(六)村庄发展意识较差,缺少带头人

限于村民文化水平低、观念落后等问题,导致村庄发展动力不足,村庄缺少各行各业的带头人。

五、规划建议

(一)关注贫困地区村庄发展,加强政策引导与支持 各界应加大对贫困地区村庄建设与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构建全社会参与支持扶贫,加大相关政策引导和扶持,实现该类村庄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建设井然有序,与周边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

(二)勇于担当,实现规划师社会价值

规划师应与村庄建立长期联系和技术指导关系,应杜绝“一锤买卖,成果提交万事大吉”思想,应形成长期关注、关心自己规划的村庄发展和规划落实。同时,规划师应利用自身知识、社会关系,为村庄的发展献言献策、搭桥牵线,实现村庄科学永续发展。

(三)明确项目建设时序,分期、分批推进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亟需性和重要性,涉及民生的主要问题,规划提前安排建设,其它项目逐期建设,实现资金利用效益的最大化。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章立制促发展

村庄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强有力基层组织,村庄应重点培养产业带头、村庄管理带头人。同时,离不开制度的约束,无规矩不成方圆,驻村工作组与项目组帮助村庄完善制度,制定村规民约。

黑崖沟村庄规划项目组

第8篇:德宏州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汇报

德宏州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汇报交流材料

以村庄规划工作为契机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辖芒市、瑞丽市和梁河、盈江、陇川三县,国土面积11526平方公里。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总人口121万人,居住着傣族、景颇族、阿昌族、德昂族、傈僳族五个世居少数民族。德宏州除梁河县外其余县市都与缅甸接壤,国境线长503.8公里,有瑞丽、畹町两个国家一类口岸和章凤、盈江两个国家二类口岸。德宏山川秀丽,气候宜人,资源丰富,是一个美丽、神奇、富饶的地方,是镶嵌在祖国西南边陲的一颗璀璨的绿色明珠。

为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要求,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下达2010-2012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计划的通知》的指示精神,到2012年年底完成全省13.3万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达到村庄规划100%全覆盖。德宏州完成全州3190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其中行政村253个,自然村2937个。德宏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在州委州政府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

指导,扎实推进我州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010年10月11日全省村庄规划工作会后,我们立即将会议精神向州委、州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州委常委会和州政府常务会专门对村庄规划工作进行了研究,并对尽快启动全州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作了指示。2010年11月3日,我们召开了全州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会上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定和工作部署,深刻认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举措,对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为扎实推进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到2012年全面完成我州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标。州级成立由州长任组长的村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做到机构健全、保障有力,同时,州村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德宏州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组织完成了行政村、自然村收资和说明书样版,为各县市村庄规划的编制提供参考。之后,各县市

结合实际,组建 “三结合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组,全面协调并具体负责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为我州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全面扎实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扎实推进,打造特色

在我州村庄规划工作有效开展的同时,州委州政府提出,结合此次村庄规划编制,着力打造我州重要交通沿线村庄建设,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交通沿线的农村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具有便捷的交通优势和相对较好的经济基础,打造一批视觉效果良好的新农村建设景观线、景观带,进一步凸显我州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特色,促进我州新农村建设工作上档次、上水平,提升我州对外形象,扩大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效果,增强辐射带动力。根据州委州政府的指示精神,我们对我州辖区内,位于杭瑞高速公路(德宏段)、320国道(德宏段)、S233省道、潞梁路两侧的村庄进行调查统计后,向州委州政府作了汇报请示。

四、真抓实干,初见成效

各县市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在州村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一是由州级组织设计单位,就我州主体少数民族傣族、景颇族民居,进行民居建筑方案设计。并根据不同的经济条件,设计了11个傣族民居方案和6个景颇族民居方案,为自然村建设规划提供参考。二是各县市在资金困难,技术人员的紧缺的情况下,充分用好现

有资源,采用数字化地形图和卫星影像图的方式,全面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截至目前,我州共完成了行政村规划27个,自然村建设规划339个,州补助规划资金175.4万元,省补助资金175.4万元,其余村庄正在组织规划编制的前期收资和地形图测量工作。三是组织县市规划管理和技术人员到省上进行培训,对提高我州村庄规划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和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增强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四是村庄规划编制完成情况列入年终检查考核内容进行通报表彰或批评,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未有考核。

德宏州与其他州市相比,社会经济基础薄弱,农村更是贫穷落后,村庄规划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难题,村庄规划建设工作更是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克服困难,在总结经验和学习先进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村庄规划建设工作力度,采取更加切实可行的措施,把我州村庄规划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取得实效,让村庄规划成果惠及广大农村千家万户,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色添辉。

第9篇: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

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

1 总 则

1.0.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与《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定》、《广东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纲要(2006-2010年)》的相关要求,更好地指导村庄建设和整治,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编制办法》、《村镇规划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指引。

1.0.2 村庄整治是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进行的基本的房屋、设施和环境整理,近期的工作重点是开展“三清五改五有”,即清理垃圾、清理河塘、清理乱堆放;改路、改水、改房、改厕、改灶;有整治规划,有文体活动场地(室)、有一片成荫绿地、有垃圾收集池(站)有污水处理简易设施。

1.0.3 村庄整治规划是指导和规范村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专项规划。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当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依据政府发布的指导性目录[1],合理确定村庄整治的具体项目和整治的要求,并提出实施计划和措施。

村庄整治规划应符合已批准的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2]、上层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总体规划等的要求,并符合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范。

1.0.4 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2]中确定予以保留或城乡规划确定为:

村镇建设用地且村民户数在50户以上的自然村、行政村,在根据村民意愿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时,应参照本指引的要求开展工作。

1.0.5 本指引分为基本要求和其它要求;基本要求是原则上应当达到的,其它要求则各地可根据实际取舍。其它要求用斜体字表示。

1.0.6 各县(市、区)应从实际出发,尽快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性目录和编制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为村庄整治规划提供指导和依据。1.0.7 本指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广东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注释:

[1] 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性目录是各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根据本地区村庄实际情况,以解决村民在饮水、行路、用电和燃料等方面的困难为重点而制定的整治项目清单。凡符合指导性目录的整治项目,各地政府应给予技术、资金、实物等方面的引导和扶持。

[2] 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是按照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另行组织编制的专题规划,其主要任务是科学预测和确定需要撤并及保留的村庄,明确将拟保留村庄作为整治候选对象。

2 规划原则

2.0.1 政府引导,村民参与

政府应加强政策指导、技术服务,并积极引导村民自主参与村庄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方法能充分体现村民的意愿和利益,并鼓励村民对治理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2.0.2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村庄整治切忌照搬城镇建设模式,应立足实际,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分类指导。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村庄整治要适应本地区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需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要重点解决行路难、住房难、饮水难、看病难、读书难等问题;位于城镇建成区内或城镇边缘的村庄应充分利用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偏远地区村庄应配置基本生活服务设施,规模较小的鼓励相邻村庄共建共享。2.0.3 合理分区,配置设施

对村庄功能用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做到人畜分离。配置村庄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地,重点解决村民在饮水、行路、用电等方面面临的困难,同时提高村庄防灾抗灾能力。2.0.4 延续特色,美化环境

保持村庄的自然特色与人文景观,尽量做到不推山、不砍树、不填池塘(河流)、不盲目改直道路、不改变河道的自然流向、不破坏历史文化风貌,并围绕传统建筑适当地布置公共服务设施或公共活动场所;要通过对废弃旧房、猪牛栏、露天厕所的清理以及对庭院的美化和绿化等措施,全面改善村容村貌。

2.0.5 节约资源,降低成本

落实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节约用地,尽量少点用耕地;履行节约,做到节水、节能、节材和就地取材,提供利用太阳能、沼气等新能源,同时避免脱离实际的拆建与过高标准设施的配置。

2.0.6 整体规划,分期实施

从本地区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出发,提出指导村庄长远发展建设的整体思路,同时结合村庄的发展实际,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改建与新建的关系,并提出分期实施的安排,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2.0.7 简洁规范,通俗易懂

规划成果的图文表达方式应力求简明扼要、规范、平实、通俗易懂,确保广大村民关心规划、理解规划、支持规划,进而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3 规划内容

3.0.1 确定村庄整治区范围

以村庄已建成区为主体,综合考虑行政边界、地域风俗、地块特点等要素确定村庄整治区。3.0.2 现状调查和村庄咨询

调查村庄人口、经济和建设现状,咨询村民整治意愿,并公布咨询结果。

3.0.3 调整村庄用地布局

1.通过功能置换,适度调整用地布局,保持不同功能地块之间的合理间隔,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相互干扰。

2.通过对闲置宅基地和乱搭乱建房屋的清理,梳理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庄道路用地、公用工程设施用地、公共绿地以及村民活动场所等。自然村梳理出村庄道路用地和村民活动场所即可。

3.在保证合理的房屋间距及尊重现状用地权属的前提下,明确拆除、保留、新建、改造、置换的居住建筑,以相关的农村住宅政策为依据调整划定并预留必要的宅院地块。 3.0.4 整治村庄道路

1.确定村庄的出村道路,提出确保畅通的措施。 2.确定村庄内部道路的走向、宽度。

3.确定需硬底化的路段和采用的路面材料。 4.确定需进行绿化以及需安装路灯等设施的路段。

3.0.5 提出改善村民住宅及宅院设施的建议性方案

1.提出村民住宅的改善类型与改进方案,积极推广节能节地新型住宅。 2.提出村民住宅内炉灶、厕所、圈舍等的改造方案建议。3.提出村民住宅院落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治方案建议。

3.0.6 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结合各地固本强基工程和已开展的村庄建设,统筹安排小学、托幼、医疗点、文体活动场(室)、商业销售点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位置与规模。自然村可根据实际需要取舍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

3.0.7 配套公用工程设施

1.改善饮水工程,确定卫生、安全的取水点,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生活用水。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集中式供水。

2.划定污水排放片区,布局污水排放沟(渠),鼓励将污水收集到污水处理设施经集中处理后排放。

3.采取统一供应沼气的村庄,应确定沼气池的位置与管渠的敷设方式。 4.确定包括垃圾收集点、卫生公厕等环卫设施的位置和规模。

5.提出防治洪涝灾害以及地震、风灾、火灾、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措施。 3.0.8 塑造村庄风貌

1.确定优秀传统建筑,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使用和修缮的相关对策。 2.确定需要保护的古树名木,提出保护措施。

3.梳理乡村民俗,选择性纳入村规民约,确保文化传承。

3.0.9 制定规划实施措施

1.制定实施计划,明确村庄整治的进度安排和实施要求,并对第一年开展的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2.对村庄主要整治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估算,并提出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具体建设。

3.制定合理的实施程序与管理制度,规范实施过程,并提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推进以及便于村民监督的机制和措施。

4 成果要求

4.0.0 村庄整治规划的成果包括“一书”(规划说明书)、“一表”(项目一览表)和“三图”(建设现状平面图,整治规划平面图,公用工程管线与设施综合图)。

1.规划说明书是对规划的目标、原则、内容和有关规定性要求等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的文本。

2.项目一览表是表达村庄整治的主要项目及其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实施时序等内容的表格。

3.成果图纸是表达现状和规划设计内容的图示。

4.1 规划说明书

4.1.0 规划说明书的文字表达应当简要、规范、通俗易懂。其主要章节包括: 1.规划依据,包括已审批的上层次规划及专项规划,适用的法规、规范和其它依据。

2.现状评述,包括村庄自然、历史、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以及人居环境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咨询村民意见的整理与回应。 4.规划范围、整治目标和原则。5.用地布局调整,需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6.村庄道路整治,需列出“道路整治一览表”。7.村民住宅及宅院设施改善建议。

8.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与完善。 9.公用工程设施的配套与完善。10.塑造村庄风貌规划。11.规划实施的措施与建议。

(需列出的表格参见《附录 B:规划成果示例

一、规划说明书相关表格》)4.2 项目一览表 4.2.0 项目一览表

项目一览表主要栏目包括:项目类型、工作量、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和实施时序。1.项目类型和工作量

将整治项目划分为改善居住建筑和生产建筑、整治道路、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用工程设施、整治村容村貌等若干类型,并可根据需要进行细分,列出工作量。

2.投资估算

根据各整治项目的工作量,结合当地市场指导单价,估算各类项目造价和投资金额。3.资金来源

区分不同整治项目的投资主体、资金筹措渠道和筹措方式,明确资金额和到位时间。4.实施时序

根据村庄现状及资金筹措情况,以落实“三清五改五有”为重点,统筹整治项目的实施时序,具体明确项目的实施时间和进度安排。

(参见 《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二、项目一览表》)4.3 成果图纸

4.3.0 成果图纸应尽量绘制在有效的最新地形图上,图纸包括:建设现状平面图、整治规划平面图和公用工程管线与设施综合图。图纸上应显示地形和建设现状,并标注项目名称(“XX村村庄整治规划”)、图名、比例尺(l:500-1:2000)、图例、绘制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名称或编制人员签字。

成果图纸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说明书一致,表达的深度可参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深度要求执行。4.3.1 建设现状平面图

标明自然地形地貌、现状各类建筑的分布与质量、道路走向与宽度;标明现状各类公用工程设施、主要公共建筑的位置、层数与规模(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三、成果图纸》)。 4.3.2 整治规划平面图

标明需整治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公用工程设施、仓储、公共绿地、村民活动场所、停车场等的位置和占地范围;标明需整治道路的走向和路段;标明新增公厕、垃圾收集点等环保、环卫设施的位置和占地范围;标明村容村貌的整治范围,传统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三、成果图纸》)。

4.3.3 公用工程管线与设施综合图

标明需整治的各类公用工程管(渠)线的走向以及有关设施的位置、规模与防护范围;标明现状与需整治的防洪涝、防震、防风灾、防火、防滑坡、防泥石流等各类防灾设施与构筑物的位置及占地范围(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三、成果图纸》)。

5 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5.0.1 村庄整治规划工作的推进,以各县(市、区)规划建设部门为主导力量,各地级以上市规划建设部门要抽调规划技术骨干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的指导。

5.0.2 县(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工作,镇(乡)负责村庄整治具体项目的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5.0.3 村庄整治规划,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镇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若规划涉及对上层次规划的局部调整,还需取得上层次规划的原审批机关同意,方可审批。5.0.4 村庄整治规划的调整,经村民会议同意,可由镇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相关流程参见《附录A:村庄整治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

6 规划的实施

6.0.1 各级规划建设部门要通过村庄整治规划来统筹农村各项建设,特别要加强与其他涉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村庄整治工作。

6.0.2 村庄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末完成村庄建设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编制的村庄,原则上停止任何建设的审批。

6.0.3 村民在村庄建住宅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执行。6.0.4 兴建村办企业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执行。

6.0.5 村级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执行。

第10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罗平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143号)和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云建村„2010‟702号)的通知(曲建字„2010‟172号),切实做好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整体推进、优化布局、分类指导、典型示范的要求,加快村庄规划编制步伐,提高村庄规划编制水平,把全县农村规划建设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体现民族特殊原则;坚持适度集中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全县共有村庄1347个,其中行政村154个,自然村1193个。到2012年底,全面完成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一要深入开展法规宣传活动,普及村镇规划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监督村镇规划工作;二要发挥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让农民参与规划,在规划前期、中期、后期都要征求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农村的风俗和习惯,力求规划切合实际,让农民接受。规划经报批后还要公开展示,广泛宣传,并辅以村规民约的形式把规划确定下来,使规划具有约束力,形成执行规划的自觉性,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三)突出重点,完善规划。行政村按“两图一书”(现状分析图、总体规划图和总体规划编制说明书)编制总体规划,编制总体规划要根据村庄人口分布、区位条件、产业特点、资源状况等因素,按照撤并、改造、保护、扩建、新建等类型对村庄进行分类,并明确村庄规划发展目标;自然村按“三图一书”(现状分析图、建设规划图、住房建筑方案图和建设规划编制说明书)编制建设规划,编制建设规划要符合行政村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村庄整治工程等项目建设,综合布置住宅、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四)严格程序,规范审批。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后,要严格按《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程序报

-3有的卫星影像图、地形图和地震、环保、气象、地质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共同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基层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找出典型,总结经验,提出措施,推动工作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尽快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规划联动管理机制,并安排专人负责各项日常工作,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资金,保障经费。在省市财政补助每村规划工作经费2000元的基础上,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每村1000元,每村的规划工作经费不超过3000元。

(三)配强队伍,加强培训。在人员组成上,成立由县、乡(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三结合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机构,重点以乡(镇)和村干部为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为辅。同时,要采用现场指导和组织技术培训等方式,提高全县村庄规划编制业务人员的技能和水平。

(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一是实施规划应坚持规划一步到位,建设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二是要建立完善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协管员队伍,督促检查村庄建设按规划执行。

第11篇: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已批)

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2007-11-19

云府登359号 云南省建设厅公告

第7号

《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试行)》已经2007年3月26日云南省建设厅第19次厅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实施。

云南省建设厅 二00七年八月一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村庄规划编制,提高村庄规划质量,根据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设部《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规划建设用地以外的村庄,包括农场、林场、独立工矿区居民点等(以下统称为村庄),组织编制规划,应遵循本办法。

第三条编制村庄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原则,贯彻资源优化配置与节地、节水、节能和节材的方针,因地制宜,尊重地方与民族特色和优良传统,立足于改善居住条件和村庄环境面貌,保护历史文化,方便群众生活和生产,保障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村庄包括行政村、中心村和基层村。行政村是指村民委员会所管辖的行政区划范围;中心村一般是指村民委员会所在地或在经济、文化等方面对周围地区具有一定服务功能的村庄;基层村一般是指由村民经过长时间聚居而自然形成的村落(含农场分场、林场和独立工矿区居民点)。

第五条村庄规划一般分为行政村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编制行政村总体规划应一并编制所辖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经济条件有限的地方必须包含中心村和重点基层村的建设与整治规划。行政村与基层村重叠的直接编制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

第六条编制村庄规划,应当遵循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确定的规划原则,符合《村镇规划标准》、《云南省村庄建设与整治技术导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标准规范。同时,要以上层次和同级法定相关规划为依据。

第七条村庄规划必须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成果中文字表达应当规范、准确、含义清晰;图纸所表达的内容应与规划文字说明一致。对于农民关心的项目,规划要力争做到让农民看得懂,以便广泛征求意见。村庄规划成果文件应当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表达,由县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存档。

第八条编制村庄规划,须进行基础资料收集。基础资料由县和镇(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并协助规划编制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完成基础资料汇编。

第九条编制村庄规划,须广泛征求农民意见,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上报批准实施。

第二章 行政村总体规划编制要求

第十条行政村总体规划是对村民委员会行政区划范围内的中心村、基层村等各类居民点及相应的各项建设的整体部署。

第十一条行政村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根据镇域、县域经济和区域市场的发展情况,确定行政村的产业发展方向,明确行政村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

预测行政村及所辖居民点的人口发展规模和结构变化,确定规划期内有可能并人和迁出规划范围的人口数量。根据村庄产业发展趋势及其所处周边环境,预测剩余劳动力数量及其主要流向。

行政村总体规划布局,根据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进行行政村的总体规划布局。主要包括生产力布局规划和空间调控规划,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以及已建区;进行行政村功能组织,划定生产区、生活区,并提出相关控制要求;确定村庄整治类型,包括原址建设与整治、并人扩建、移民新建、规模限制、撤销搬迁等;确定村庄的空间位置、层次、规模等;原则确定建设用地标准和主要用地指标。

行政村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按照建设部《村镇规划标准》(建标[1993]73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确定行政村级各项设施的内容、标准、规模、位置。安排交通、供水、排水、供电、电讯等基础设施,确定工程管网走向和技术选型;安排卫生院、学校、文化活动场所、商店等主要公共建筑;合理安排防灾、消防等设施。

景观风貌建设规划。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或国道、省道两侧的村庄,规划应当提出明确的控制建设地段以及景观风貌、建筑风格等要求。

提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以及原则性要求。

确定行政村级的重点建设项目及其规划方案,确定其建设时序,估算工程量和投资。此项内容须附重点建设项目组成及投资估算(概算)一览表。

确定实施规划须采取的政策措施。规划要保证各项建设在技术、经济两个方面切实可行,因此,要明确实施的措施和手段。

第十二条行政村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包括:

行政村范围内的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以及巳建区。

行政村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设施的建设目标和规划布局。

历史文化保护与景观风貌建设规划。

第十三条行政村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10-20年。

第十四条行政村总体规划应该和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县域经济发展规划等相衔接。

第十五条行政村总体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等)。

行政村总体规划文本格式根据规划内容确定;

行政村总体规划的基本图纸应包括:

1、行政村现状综合分析图(1:10000-1:50000);

2、行政村总体布局规划图(1:10000-1:50000)。

3、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图(1:500-1:2000)

不同规模和类型的行政村可以按照上述规划成果要求对规划内容进行适当的增减调整。

第三章 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要求

第十六条村庄建设规划是对中心村、基层村等农村居民点的各项建设的具体安排。

第十七条村庄建设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确定提升村庄产业的具体项目。

预测村庄人口发展规模。村庄建设规划布局,包括各类用地构成比例和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进行功能组织;协调好新区建设与旧村整治。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确定村庄内需要配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标准、规模、位置。

住房建设规划。包括居住水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建设项目;确定村庄宅基地标准;确定村庄民居的主体风格,规划要提供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传统建筑文化、地域环境特点相吻合的民居建筑方案供农民选择。方案要求经济适用,并宜于组合成大小不同户型。

村庄绿化及景观风貌规划。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确定当地传统文化的保护内容和要求,列入历史文化名村的村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编报保护规划。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重点建设项目规划。确定村庄重点建设项目内容和规划方案,安排建设时序,估算工程量和投资。此项内容须附重点建设项目组成及投资估算(概算)一览表。

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第十八条村庄建设规划强制性内容:

村庄规划范围内的红线、黄线、蓝线、绿线、紫线的控制范围及控制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村庄规划控制范围内村委会、文化中心(站、室)、幼儿园(托儿所)、医疗室、商业服务网点等公共设施和村民从事体育、休闲与社交活动场所的设置。村庄规划控制范围内基础设施的设置及其工程管线的敷设规划。

村庄规划控制范围内重点地段的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

村庄民居的建筑风格。

第十九条重点建设项目要达到直接指导建设或工程设计的深度,将建设项目落实到指定范围,有四角坐标、控制标高,示意性平面;道路或公用工程设施应标有控制点坐标、标高,并说明项目的规划要求。

第二十条村庄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10年至20年。

第二十一条村庄建设规划的成果应当包括文本、图纸和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等)。

村庄建设规划文本格式参照第二十二条规划内容。

村庄建设规划基本图纸为:

1、村庄位置图:标明村庄在乡镇域的位置、所在行政村的范围以及和周围地区的关系,比例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村庄现状综合分析图:主要标明村庄各类现状,包括建筑物的性质、位置、体量和质量,土地使用和地上、地下各项设施分布情况。比例尺为1:500-1:5000。

3、村庄建设规划总图:规划内容是根据该村近10-20年发展要求进行总体布局,划出各类发展用地,确定工业、副业、居民点、村中心公共设施、对外交通、乡村道路、居民点道路及绿化等。比例尺同上。

4、道路交通规划图:标明道路的走向、红线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坐标、标高,变坡点控制标高,室外地坪规划标高,停车场等交通设施用地界限。比例尺同上。

5、绿化与景观环境规划图:标明绿地的位置与用地界限、植物配置,公共活动空间、环境小品等景观设计意向。比例尺同上。

6、工程管线规划图: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及管线的走向、管径、主要控制点标高,以及有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规模。比例尺向上。

7、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图:标明各类建筑、道路、绿化、环卫等设施和管线的布局;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标高,室外地坪规划标高。确定相应技术经济指标。比例尺为1:500。

8、建筑方案图:要求有总平面布置图(院落布局、户型组合等)、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彩色效果图。

第四章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要求

第二十二条村庄整治规划是基层村、中心村、行政村或更大区域范围等重要区域实施的改水、改路、改厕、改房、改灶,治理脏、乱、差等整治工程直接做出的具体安排。村庄整治规划是制定村庄整治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的依据。一般应与村庄建设规划一并编制,位于水源地等原因限制规模扩张的村庄,可单独编制村庄整治规划。

第二十三条村庄整治规划内容应根据村民要求最迫切解决的和最直接受益的问题来确定。村庄整治要充分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防止大拆大建,防止加重村民负担。

第二十四条规划须确定重点整治项目,其规划设计要达到直接指导治理、改造、修缮或工程设计的深度。

第二十五条村庄整治规划期限一般根据项目的实施周期确定。

第二十六条村庄整治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说明书、图纸。

规划说明书应包括村庄整治现状分析、整治规划的原则和总体构想、重点整治工程的规划设计及工程量及投资估算、其他专业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实施整治规划的政策措施等。

图纸及其比例

1、整治区现状综合分析图,其比例尺根据村庄规模大小可在1:1000-1:5000之间选择,须用地形图做底图。

2、整治区规划总平面图,其比例尺与现状分析图一致。

3、整治区重点整治项目和其他各专业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图,其比例尺采用1:200-1:1000。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试行。

附件:云南省村庄规划收资目录

云南省村庄规划收资目录

一、编制行政村总体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1、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要基础设施规划、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

2、行政村土地利用现状,包括用地结构,数量,用地分类划分至中类;

3、行政村人口发展情况和现状人口性别、年龄、劳动构成资料;

4、行政村建筑物分布,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占地面积资料;

5、行政村基础公用设施及道路、管网现状,农林水利设施等资料;

6、当地历史文化、建筑特色、风景名胜等资料;

7、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资料,农业区划和农业生产情况;

8、当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防洪等资料;地质灾害多发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或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9、地方材料及建筑工程造价资料;

10、行政村地形图:比例为1:10000-1:50000

二、编制村庄建设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1、县(市、区)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前一轮村庄建设规划;

2、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以及综合评价情况;

3、现状人口数量、民族构成、文化构成、年龄构成、性别构成、劳动力构成、职业构成以及近5-10年常住人口变化情况;

4、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源、灾害评估等资料;

5、村庄的历史沿革、当地的风俗民情、历史文化、建筑特色、风景名胜等资料;

6、经济发展资料,包括近几年村庄国民生产总值、社会生产总值、产业结构、人均生产总值、人均收入等资料。

7、村庄规划范围内的农业、工业、第三产业的现状及发展资料;

8、各类公共设施资料,包括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商业金融用地、文物古迹用地以及其他宗教活动场所等分布、占地面积、规模等现状及发展需求;

9、公用工程设施现状资料,包括道路和交通、给水、排水、供电、电讯、燃气防灾等工程设施的现状及发展需求;

10、建设工程造价资料;

11、地形图,比例尺为1/500-1/2000。

三、编制村庄整治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1、农民对村庄整治及其人居环境改善意愿调查;

2、现状人口数量、民族构成、文化构成、年龄构成、性别构成、劳动力构成、职业构成以及近5-10年常住人口变化情况;

3、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源、灾害评估等资料;

4、村庄的历史沿革、当地的风俗民情、历史文化、建筑特色、风景名胜等资料;

5、村庄规划范围内的农业、工业、第三产业的现状及发展资料;

6、经济发展资料,包括近几年村庄国民生产总值、社会生产总值、产业结构、人均生产总值、人均收人等资料;

7、各类建筑物的分布、性质、面积、层数、质量、建筑密度;

8、各类公共设施资料,包括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商业金融用地、文物古迹用地以及其他宗教活动场所等分布、占地面积、规模等现状及发展需求;

9、公用工程设施现状资料,包括道路和交通、给水、排水、供电、电讯、燃气防灾等工程设施的现状及发展需求;

10、建设工程造价资料;

11、地形图,比例尺为1/500-1/2000。

关于制定《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的情况说明

根据我省目前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我厅在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起草了《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07年3月26日经本厅第四次厅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办法》的必要性

自200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下发后,全省普遍加强了农村建设工作,按照先规划后建设与整治的原则,各地积极开展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但是,因无较为明确的相关规定,导致规划设计水平、成果质量参差不齐。建设部虽有相关的规定,但因不是单独针对村庄的规划编制办法,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为此,浙江、江西等省已经制定出台了专门的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办法。因此,结合我省工作实际需要,借鉴浙江、江西等省的做法,制定我省的《办法》也十分必要和紧迫。

二、出台《办法》的法律侬据

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建设部《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三、《办法》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规范了规划编制成果。一是重申和补充了国家的有关规定,明确行政村编制总体规划,中心村、基层村编制建设规划以及相应的文本和基本图纸要求;二是对国家尚无明确规定,而实际工作需要的村庄整治规划成果做出了规定;三是调整了部分规定。鉴于农村量大面广、经济技术条件有限,五年编制一次规划难以做到,我们将村庄编制五年近期建设规划的要求调整为编制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和重点整治项目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期限为10-20年,整治项目的规划期限根据项目实施周期确定。

(二)明确了规划设计深度。要求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要达到直接指导建设或工程设计的深度;要求确定村庄民居的基本建筑风格,提供民居建筑方案图;规划设计成果要求能让农民看得懂,以便广泛征求意见。

(三)突出了规划的重点内容。《办法》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实际,在规划内容上增加了住房建设规划、乡村景观风貌规划等;整治规划内容要根据农民要求最迫切解决的和最直接受益的问题来确定。

总之,通过《办法》的出台,引导和推动全省村庄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以有限的资源获取最大的效益,促进农村又快又好的发展。

来源: 二00七年八月一日

第12篇:山西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

山西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

晋建村字[2005]122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指导城乡统筹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构建农村和谐社会,根据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省政府《山西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建设部《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和《村镇规划标准》,结合我省村庄建设的需要,我厅制定了《山西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在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时参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给我们。

山西省建设厅 二○○五年五月八日

山西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指导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省政府《山西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建设部《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和《村镇规划标准》,制定《山西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1.2 适用范围

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村庄(不含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庄和历史文化名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管理。1.3 基本任务

 村庄建设规划的基本任务,是在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所确定的村庄等级规模、职能分工和空间布局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村庄的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规划范围和界限,统筹安排村庄建设的各项用地和空间布局,综合协调村民住宅与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的关系,为村庄居民提供符合当地实际、与村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产和生 活环境。

1.4 规划依据

1.4.1 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4.2 乡镇总体规划(含乡镇域村镇体系规划)。1.4.3 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4.4 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1.5 规划范围

1.5.1 村庄建设规划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编制,进行迁村并点的,按照调整后的行政村人口划定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对具有一定规模而规划中不计划撤并的自然村,也可单独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1.5.2 本导则所称行政村,是指按照行政建制依法设立村民委员会的村庄。

1.5.3 本导则所称自然村,是指没有设立村民委员会,隶属于其他村庄村民委员会领导的村庄。

1.6 规划原则

1.6.1 引导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村人口在行政村集中居住,鼓励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农村人口到城镇居住,推进城市化进程。

1.6.2 以规模大、区位好、基础设施配套的现有村庄进行整治、扩建为主,以新建村庄为辅,集中改建或新建的村庄应统一规划、分步建设。 1.6.3 保护农村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实现集约用地和合理用地。1.6.4 村庄建设用地应避开山洪、风口、滑坡、泥石流、洪水淹没、地震断裂带和地下采空区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段,避开自然保护区、有开采价值的地下资源埋藏区。

1.6.5 村庄建设用地应避免铁路、重要公路和高压输电线路穿越,避免沿公路进行布局。1.6.6 充分考虑丘陵、平原、水网等不同自然地理条件的要求,因地制宜,灵活布置,突出地方特色。

1.6.7 公共设施应集中布局,基础设施满足农民生活、生产需要,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住宅建设应尊重地方民俗风情和生活生产习惯。1.7 规划期限 村庄建设规划的期限远期为10年,近期为5年。对规划期限已过,或明显不适应发展要求的村庄建设规划,应及时进行调整和修编。1.8 规划审批 村庄建设规划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2 村庄布局

2.1村庄布点原则

2.1.1 体现集约用地、集中建设、集聚发展的原则。

2.1.2 符合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镇(乡)总体规划的村庄布局要求。2.1.3 有利于现代化农业生产的组织,适应农村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2.1.4 与镇(乡)域范围内相关专业规划相协调,与当地基础设施水平相适应。2.2 村庄等级 根据国家《村镇规划标准》,按照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确定的村庄职能,可分为中心村和基层村。中心村,是指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中,设有兼为周围村庄服务的公共设施的行政村。基层村,是指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中,中心村以外的行政村。2.3 村庄规模 2.3.1 根据国家《村镇规划标准》,按照村庄人口规模的不同,可分为特大型村、大型村、中型村和小型村等四个等级。其中:特大型村为1000人以上,大型村为600——1000人,中型村为200——600人,小型村为200人以下。

2.3.2 新规划建设的村庄应尽可能超过1000人,对原有200人以下的行政村和自然村要积极引导撤并。

2.4 现有村庄

2.4.1 应妥善处理新区建设与旧区改造的关系,积极推进旧区改造和整治,合理延续原有村庄的空间格局,有序建设新区。

2.4.2 旧区改造,应重视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对现有建筑进行质量评价,确定保护、整饰、拆除的建筑,注意保护原有村庄的社会网络和空间格局;加强村庄绿化和环境整治,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提高村庄居住环境质量。

2.4.3 新区建设,应与原有村庄在社会网络、道路系统、空间形态等方面良好衔接;在建筑风格、景观环境等方面有机协调;在原有村庄基础上沿1—2个方向集中建设,避免无序蔓延,尽量形成团块状紧凑布局的形态;选择发展方向应考虑交通条件、土地供给、农业生产等因素;统筹安排新、旧区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2.5 新建村庄

 新建村庄,应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用地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设施配套完善,环境清新优美,充分体现浓郁乡风民情和时代特征。2.6 撤并村庄

 对规划撤并的村庄,除危房维修以外,应停止所有集体和个人的建设活动,提出搬迁建设的计划。2.7村庄用地布局原则  2.7.1 全面综合地安排村庄各类建设用地。2.7.2 宜集中紧凑建设,避免无序扩张。

2.7.3 充分利用自然条件,挖掘地方文化内涵,体现地 方特色。

2.7.4 新、旧街区有机衔接,形成合理有序的空间结构。2.8 村庄建设用地布局 2.8.1 居住建筑用地布局,应本着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有适宜的卫生条件和建筑条件;应布置在大气污染源的常年最小风向频率的下风侧以及水污染源的上游;与生产劳动地点联系方便,又不互相干扰。

2.8.2 公共建筑用地布局,除教育和医疗保健机构应独立选址外,其他公共设施宜相对集中布置,体现集聚规模、使用方便、节约用地、保持特色的原则,形成公共活动中心;商业金融和集贸设施宜设在村庄入口附近或交通方便地段;学校宜设在阳光充足、环境安静的地段。2.8.3 生产建筑用地布局,应根据其对生活环境的影响状况进行布局,一类工业用地可选择在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用地附近,二、三类工业用地可选择在常年最小风向频率的上风侧及河流的下游。

2.9 村庄建设用地标准 2.9.1村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按以下标准控制:山区或丘陵地区的村庄,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130—150平方米;平原地区的村庄,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120—140平方米。2.9.2村庄规划中的居住建筑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公共绿地等四类建设用地之和要占到70—90%。其中,居住建筑用地占52—62%;公共设施用地占6—12%,道路广场用地占9—16%;公共绿用地占4—8%。

3 住 宅

3.1 住宅规划设计原则

3.1.1 住宅应以双拼式、联排式为主,积极引导多层住宅楼的建设,限制建设独立式住宅。3.1.2 住宅组团应避免单

一、呆板的布局方式,应结合地形,灵活布局,空间围合丰富,户型设计多样。 3.1.3住宅设计应遵循适用、经济、安全、美观、保温、节能的原则,积极推广新型建筑材料和地方建筑材料,并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3.1.4 住宅建筑风格应适合农村特点,体现地方特色。对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原有住宅应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3.2 住宅建设标准

3.2.1 宅基地标准,山区或丘陵地区村庄建设住宅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平原地区村庄建设住宅的,每户不得超过130平方米;特殊情况经县有关部门批准,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3.2.2 住宅主楼基底面积应不大于宅基地面积的50%。

3.2.3 住宅的朝向和日照间距应符合《山西省村镇居住建筑日照间距技术规定》要求。3.2.4 住宅层高不宜超过3米,其中底层层高可酌情增加,但不应超过3.4 米。3.3 不同地形住宅规划设计要求

3.3.1 山地丘陵地形住宅规划设计,应选择向阳的南、东南、西南向且通风好的坡面,必须避开滑坡、冲沟地带。建筑群体组合宜适应地形的变化,布置形式灵活多样,宜形成随地形陡缓曲直而变化的自由式和行列式布局。住宅建筑应结合地形,形式多样;竖向处理可采用筑台、错层、叠落、分层入口等手法。

3.3.2 滨水地形住宅规划设计,应处理好河流与道路的关系,道路宜平行或垂直于河流走向,使住宅建设用地比较完整;住宅建筑群体的组合及其环境布置,应结合水体环境进行规划建设,应充分考虑住宅区的防洪安全。3.3.3平坦地形住宅规划设计,因受限制和影响的条件较少,住宅设计及其群体的布局,可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灵活多样。3.4 住宅平面设计

3.4.1 住宅平面分区及其功能应本着方便农民生活进行合理布局。

3.4.2 各功能空间应减少干扰,功能分区明确,实现“三分离”,即寝居分离、食寝分离、人畜分离。

3.4.3 应为住户提供适宜的室外生活空间。3.5

住宅立面设计

3.5.1 住宅立面应统一协调,突出地方特色。3.5.2 外墙材料立足于就地取材,因材设计。3.5.3 色彩应与当地环境协调,体现乡土气息。

4 公共设施

4.1 公共设施类型

4.1.1 公益服务型公共设施,是指文化教育、行政办公、医疗卫生、体育等公共设施。4.1.2 商业服务型公共设施,是指商业贸易、餐饮服务、副食加工、理发洗浴、物业管理等公共设施。

4.2 公共设施布置原则

4.2.1 公共设施的配套水平与村庄人口规模相适应,并应与村庄住宅同步规划、建设和使用。

4.2.2 公益型公共设施宜集中布置,形成村庄公共活动中心。

4.2.3 应结合村庄公共设施中心或村口布置公共活动场地,满足村庄交往活动的需求。4.2.4 小学校应按县(市、区)教育部门有关规划进行布点。4.3

公共设施配套指标

4.3.1 公共设施配套指标按每千人1000—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

4.3.2 公益型公共建筑项目,一般应设置村委会办公场所和托儿所、幼儿园、文化站、老年活动室、敬老院、卫生站、文化宣传栏和相应的运动场地。

4.3.3

公益型公共建筑建设规模,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建筑面积控制指标为:村委会为200—500平方米,托儿所、幼儿园为600—1800平方米,文化站为200—800平方米,老年活动室为100—200平方米,敬老院为200—500平方米,卫生站为50—100平方米,运动场地为600~1000平方米,文化宣传栏长度大于10米。

4.3.4

商业服务型公共设施建筑项目,可根据市场需求及村庄实际设置。商业服务型公共建筑建设规模参照下表执行。

村庄规模(人)100~300 300~1000 1000以上

≥200 ≥300 建筑面积(平方米)≥100

4.4 公共设施的布置方式

4.4.1 公共设施应参照合理服务半径,结合现状,根据自然地形,进行灵活布局,体现地方特色。

4.4.2 公共建筑的排列,可根据实际情况沿街、沿广场,进行点群自由式等方式布置。

5 基础设施

5.1

道路交通规划 5.1.1 村庄道路等级

村庄内部道路分为主干路、干路、支路、巷路等四级。5.1.2 村庄道路宽度 村庄主干路路面宽度为10—14米,建筑控制红线16—20米;村庄干路路面宽度为8—10米,建筑控制红线12—16米;村庄支路路面宽度为6—8米,建筑控制红线10—12 米;村庄巷路路面宽度为3.5米。5.1.3 村庄道路系统 村庄主干路及干路的间距宜为300米左右。根据村庄规模的不同,应具体选择与村庄规模相适应的道路等级系统。道路的组织形式与断面宽度也要因地制宜的确定。5.1.4 村庄道路的坡度,不宜小于3‰,不宜大于8%。5.1.5 村庄道路照明 村庄主干路和干路应当规划路灯照明设施。5.1.6 村庄停车场 村庄农机具及停车位,应按每户1—2个停车位的标准配置,结合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采取分散和集中灵活布局。5.2 给水工程规划

5.2.1 给水工程规划包括用水量预测、水质标准、供水水源、供水站、输配水管网布置等。5.2.2用水量应包括生活、消防、绿化、管网漏水量和未预见水量。综合用水指标选取80—160升/人·日,水质应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供水水源应与区域供水、农村改水相衔接。

5.2.3 输配水管网的布置,与道路规划相结合。

5.2.4 在水量保证的情况下,可充分利于自然水体作为村庄的消防用水,或设置消防水池安排消防用水。

5.3

排水工程规划

5.3.1 排水工程规划包括排水体制、排水量预测、排水管渠布置、污水处理方式等。5.3.2 村庄排水体制一般采用合流制,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分流制。

5.3.3 排水量应包括污水量和雨水量。污水量按生活用水量的75—90%计算。雨水量参考邻近城市的暴雨强度公式计算。

5.3.4 布置排水管渠时,雨水应充分利用地面径流和沟渠排放;污水应通过管道或暗渠排放,雨水污水管、渠应按重力流设计。

5.3.5 污水排放前,应采用化粪池、沼气池等方法进行处理。5.4

供电工程规划

5.4.1 供电工程规划包括确定用电指标,预测用电负荷,确定供电电源点的位置、主变容量、电压等级及供电范围,确定村庄的配电电压等级、层次及配网接线方式,预留配电站的位置,确定规模容量。

5.4.2 供电电源的确定和变电站站址的选择应以乡镇供电规划为依据,并符合建站条件,线路进出方便和接近负荷中心。

5.4.3 确定中低压主干电力线路敷设方式、线路走向及位置。

5.4.4 配电设施应保障村庄道路照明、公共设施照明和夜间应急照明的需求。5.5

邮政电信工程规划

5.5.1 电信工程规划包括确定固定电话主线需求量及移动电话用户数量,预留邮政服务网点和建设移动基站的位置。

5.5.2 邮政、电信设施的布点应结合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预留,相对集中建设。5.5.3 确定乡镇——村主干通信线路和村庄内的敷设方式、具体走向、位置。5.6

广播电视工程规划 有线电视、广播网根据村庄建设的要求应尽量全面覆盖。有线广播电视管线原则上与村庄通信管线统一规划,联合建设。村庄道路规划建设时应考虑广电通道位置。5.7 能源利用规划 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积极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利用清洁型能源。5.8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5.8.1 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式,积极鼓励农户利用有机垃圾作为有机肥料,实行有机垃圾资源化。有条件的村庄应指定专人定期清扫、收集垃圾,集中堆放和处理。

5.8.2 结合农村改水改厕,逐步提高无害化卫生厕所的覆盖率,推广水冲式卫生公厕。5.9 防灾减灾工程规划 5.9.1 消防规划 消防按规范设置消防道,主要建筑物、公共场所应设置消防设施。5.9.2 防洪工程规划 村庄按照一般不低于20年一遇的标准,安排各类防洪工程设施。5.9.3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村庄建设规划要提出本村庄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措施。5.9.4 地震灾害防治规划 根据地震设防标准与防御目标,提出相应的规划措施和工程抗震措施。

6 景观绿化

6.1 景观环境规划设计原则 6.1.1 重点加强村口与公共活动中心的景观环境建设,营造标志性景观效果。6.1.2 合理利用特殊地形,形成地方特色。

6.1.3 结合民俗民风,展示地方文化,体现乡土气息。6.2 建筑风貌规划

6.2.1 根据村庄整体风貌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确定建筑风格及建筑群组合方式。

6.2.2 村庄建筑风格应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应注重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并能体现地方特色。

6.2.3 住宅应以坡屋顶为主,尽量运用地方建筑材料,形成较鲜明的地方特色,单栋住宅长度不宜超过50米。

6.2.4 各类公共建筑除满足功能要求和方便人的活动外,必须与村庄环境相协调,注重特色空间的营造。

6.3 绿化系统规划

6.3.1 充分利用现状条件基础,尽量在劣地、坡地、洼地布置绿化,植物配置宜选用具有地方特色、易生长、抗病害、生态效应好的品种。

6.3.2 加强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的结合、绿地布置与水面的结合。6.3.3 绿地建设重点宜结合村口与公共活动中心及沿主要道路布置。

6.3.4 有条件的村庄可设置农民公园,或在公共绿地中适当集中布置桌椅、儿童活动设施、健身设施、小品建筑等,丰富农民生活。6.4 河道景观规划 尽量保留现有河道水系,并加以整治和疏通,河道设计应满足防洪和排水要求。6.5 村口景观设计

6.5.1 村口建筑应精心设计、构思新颖,体现地方特色与标志性。村口风貌应自然、亲切、宜人。

6.5.2 有条件的村庄村口应通过门楼、小品配置、植物造景与建筑空间营造等手段突出景观效果。

6.6 环境设施小品设计

6.6.1 环境设施小品,主要包括场地铺装、围栏、花坛、园灯、座椅、雕塑、宣传栏、废物箱等。

6.6.2 场地铺装,形式应简洁,选材因地制宜,利于排水。6.6.3 围栏设计,应美观大方,宜采用通透式。6.6.4;路灯、指示牌、废物箱等各类小品,主要布置于道路两侧或公共空间,风格应统一协调,尺度要适宜,结合环境场所要求,采用不同的手法与风格,营造丰富的村庄环境。

7 村庄竖向规划

7.1 村庄竖向规划的内容 村庄竖向规划应包括地形、地貌的利用,确定道路控制高程、建筑室外地坪规划标高等内容。

7.2 村庄竖向规划的原则

7.2.1 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减少土方工程量。

7.2.2 各种场地的适宜坡度:广场0.3—3.0%,停车场0.2—0.5%,运动场0.2—0.5 %。7.2.3 满足排水管沟的设置要求。

7.2.4 有利于建筑布置与空间环境的设计。

7.2.5 当自然地形坡度大于8%,村庄地面连接形式宜选用台地式,台地之间应用挡土墙或护坡连接。

7.2.6 建筑基地的标高应与道路标高相协调,宜高于或等于邻近道路的中心标高。

8 附 则

8.1 各市、县(市、区)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导则》制定实施细则。8.2 本《导则》由山西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附件:山西省村庄建设规划基础资料和规划成果要求

一、基础资料收集

 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应对村庄的发展现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规划需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

1、乡镇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对本规划的要求。 

2、本村庄土地利用现状,用地分类至小类。 

3、本村庄现状人口和规划人口规模。 

4、本村庄建筑物现状,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 

5、本村庄公共设施规模和分布。 

6、本村庄基础设施及管网现状。 

7、本村庄历史文化、建筑特色、风景名胜等资料。 

8、本村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 

9、本地区建设工程等造价资料。 

10、本村庄地形图,比例尺为:1:500~1:1000。 

二、规划成果要求

村庄建设规划,主要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图纸两部分。

(一)规划说明书要求 不同规模的村庄、不同建设类型的村庄,可以按照下列规划成果要求对规划内容进行适当的增减。

1、概述 (1)规划工作背景与过程简述。(2)现状的自然与经济社会条件。地理位置、人口与面积、与周围村镇和城市的关系、地形地貌、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风景旅游资源、历史文化遗产与民俗风情、村庄住宅建设情况等。(3)主要问题。用地布局与功能分区、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建筑形式与村民住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环境卫生与村容村貌、对外交通联系等方面的主要问题。

2、规划总则 (1)规划依据。(2)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3)规划目标。(4)规划范围。(5)规划期限。

3、村庄建设环境与场地分析 (1)分析村庄自然环境条件、建设条件,确定编制规划的主要制约因素,对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2)村庄建设用地的评定。(3)建设用地选择。

4、村庄建筑质量评价 确定保护、保留、整治、改造的建筑。

5、人口与用地发展指标选择和规模预测。 

6、规划布局 对居住建筑用地、公共建筑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化用地、公用工程设施用地、生产建筑用地等进行合理布局。

7、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按照《村镇规划标准》有关规定和乡镇总体规划、本《导则》的要求,确定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规模及用地安排。

8、基础设施规划 确定道路交通系统、给水排水、供电电信、广播电视、环境保护与环卫设施、防灾减灾规划及竖向规划。

9、景观环境规划 (1)建筑风貌规划。(2)绿地系统规划。(3)河道景观规划。(4)村口景观方案。(5)环境设施小品方案。

10、住宅、主要公共建筑的标准 对规划所需的工程规模、投资额进行估算,对资金来源做出分析。主要公共建筑和绿化、广场工程等所需投资应单独列出。

11、用地平衡表 列出现状和规划的各类建设用地的数量、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及人均用地面积等指标。

(二)规划图纸的要求 村庄建设规划图纸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

1、村庄现状及位置图 村庄现状及位置图,比例为1:500~1:1000,标明地形地貌、道路、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性质及范围。另在现状图的空白处标明村庄在乡镇域的位置、所在行政村的范围以及与周围地区的关系,比例尺根据乡镇范围的大小而定。

2、建筑质量评价图 比例尺同上,评价建筑质量,确定保护、保留、整治、改造建筑范围。

3、规划总平面图 比例尺同上,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等的位置和范围;确定各类用地性质、范围。

4、道路交通及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标明道路走向、红线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座标和标高,停车场等交通设施用地界限;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及管线的走向、管径、主要控制点标高,以及有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规模。

5、景观环境规划设计及竖向规划图

 比例尺同上,标明绿地的位置与用地界限、植物配置,公共活动空间、环境小品等景观设计意向。坡地村庄应做竖向规划图,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标高,室外地坪规划标高。一般村庄的规划,也可简化为现状及村庄位置图、规划总平面图、道路交通及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图三张图纸,近期建设量较大或地形较复杂的村庄应按上述要求出图。

第13篇:关于松桂镇村庄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关于松桂镇村庄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完成好我镇村庄规划编制任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村庄规划前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政办电[2010]167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整体推进、优化布局、分类指导、典型示范的要求,加快村庄规划编制步伐,提高村庄规划编制水平,规范村庄建设行为,充分发挥村镇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引导和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开展,为我镇新农村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村民参与。加强政策指导,坚持阳光操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同时要重点考虑村民比较关心、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项目。及时公开

村庄规划成果,接受村民监督,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方法充分体现村民合理的意愿和利益。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实际,分类指导,稳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切忌照搬城市建设模式,避免大拆大建。

(三)整体规划,分期实施。我镇人民政府从统筹本地区城乡发展的需要出发,结合村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明确村庄长远建没的整体思路,做好分期组织实施的安排,并处理好了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改建与新建的关系。

(四)科学建设,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引导村镇住宅建设,认真落实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节约集约用地。

(五)延续特色,保护环境。在我镇的规划中合理确定村庄发展规模和建设标准,提出保护田园风光的规划控制要求,划定禁止、限制和适宜建没的规划控制范围。努力保持村庄的自然与人文景观,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大力推广大理州农村民居建筑图集,最大限度做到不推山、不砍树、不填池塘(河流)、不盲目改直道路、不改变河道的自然流向、不破坏历史文化风貌。

(六)简洁规范,通俗易懂。我镇完成的规划成果图文表达方式简明扼要、规范平实、通俗易懂,确保广大村民关心规划、理解规划、支持规划,促进了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根据省、州、县要求,我镇在2010—2012年全面完成我镇集镇规划区范围外的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即完成14个行政村总体规划和133个自然村建设规划。

四、规划编制要求

(一)编制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 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村庄规划前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政办电[2010]167号)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11)1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镇成立了村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二)编制内容及技术要求。

1.编制内容。村庄规划按照两个层次进行编制,即编制行政村总体规划和自然村建设规划。行政村总体规划要求编制“二图一书”,即现状分析图、总体规划图和总图规划编制说明书;自然村建设规划要求编制“三图—书”,即现状分析图、建设规划图、住房建筑方案图和建设规划编制说明书。

2.我镇本项村庄规划的编制和成果提交遵守《大理州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标准》等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3.历史文化名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应按照国家和省有

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我镇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镇)和风景名胜区范围的村庄规划编制应符合历史文化名城(镇)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要求。

(三)基础资料和保障机制: 1.基础资料中的地形资料。

我镇的村庄规划图纸采用了县住建局购买的快鸟卫星图片作为地形基础资料。

2.保障机制。

(1)组织领导。

我镇人民政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负责组织本乡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和信息录入工作,宣传、动员工作,落实完成村民动员、培训,管理好村庄规划编制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并按时提交规划成果。

(2)规划编制经费。

1)、规划编制直接费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143号)、州财政局和州规划局《关于下达2010年城乡规划专项经费补助的通知》(大财政[2010)260号)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121号),行政村总体规划编制经费控制在2万元/个;自然村建设规划编制经费控制在0.4万元/个。其中:省补助0.1万元/行政村,0.1万元/自然村;州

补助0.15万元/自然村,2010年补助1.1万元/行政村,20

11、2012年补助1万元/行政村;其余不足规划编制资金由县级自筹。

2)、基础资料收集费用。计划580元/自然村(包括购买卫星影像数据资料、补测特殊区域地形和社会基础资料收集等方面费用),其中:州级补助12万元,其余县级全额自筹7.06万元。

3)、我镇及村级工作费用。1000元/自然村,主要用于编制工作宣传及动员,工作人员培训,向村民征求意见,规划批前、批后论证、公示,相关会议讨论和乡镇审核报批等方面的费用,由县级全额自筹70.6万元。

(四)编制程序,、1.由于村庄规划编制时间紧、任务重,为提高效率,节约编制成本,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镇的村庄规划编制由我镇人民政府以议标的方式委托有规划编制资质的设计单位昆明理工大学设计院为主体进行编制。

2.我镇成立的工作组按照规划编制要求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并协助编制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3.编制设计单位的编制技术人员依据基础资料进行村庄规划编制并按合同于2011年12月提交了规划草案。

4.2011年12初,我镇以行政村为单位对编制草案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以行政村为单位,由我镇人民政府组织村

民代表大会和入户征求意见并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设计单位及编制人员。

5.2012年2月设计单位根据修改意见提交规划成果。

新农村建设是当今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内容之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搞好村庄整建规划编制,坚持规划先行。但是在实施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许多的问题。

1、村庄规划所涉及的土地权属、土地流转问题难解决导致农民对村庄整建规划的实施持怀疑态度。多年来,农民只能在其土地权属范围内享有宅基地,早已成为基层干群的共识。《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均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规定。后者第九条还明确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因此,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要将分散到农户的土地集中以建设中心村居民点或公共基础设施或适当规模的土地经营存在土地流转难解决的问题。我们所作村庄整建规划的中心村居民点和公共基础设施规划有些是打破了村民小组组界的。这样在村庄规划进入征求村民代表大会意见这一程序时,我们就遇到了设计人员难以解决的中心村居民点土地权属、流转问题。一方面按规划要求村民以后在统一设计的居民点建房,另一方面又存在土地

政策的限制,想在规划居民点建房的村民不一定能取得该规划居民点的土地使用权。由此也导致了村民对新农村村庄整建规划可实施性的怀疑。

2、村民对村庄规划的认识有不同的理解,主要表现在:由于群众的农户传统意识较强和本地经济条件的制约,认为离开祖祖辈辈居住的村庄,集中到中心村或居民点,根本不现实,也无法实现。

3、村庄规划收费无依据。在农村村庄规划收费方面,国家还没有具体收费标准,这给组织编制规划单位和规划设计单位的收费都造成一定的困难,由于经费限制,从成本核算的角度出发,规划设计单位不排除可能以航测图代替实测现状图,减少专题研究和调查研究等办法来降低收入不多的村庄规划的成本。

4、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匮乏,“乡风文明”难实现。 虽然遇到了许多的问题,我镇的村庄规划建设还将继续下去,下一步我们打算:

1、妥善解决好村庄整建规划土地权属的调整问题。解决新农村居民点土地权属矛盾,落实好规划居民点居民建设用地,是引导村民向规划居民点聚集,提高新农村基础设施效率,进行村庄环境整治,改变农村面貌的重要前提。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

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乡(镇)村在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进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集体土地流转时,可以考虑安排为到规划居民点建房的农户或人口统一调整和预留建设用地。长远规划,分步实施,渐进性的靠近村庄整建规划的目标。也可以考虑把闲置的宅基地依法收归集体,置换为规划中心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还可通过建立超标宅基地的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农村宅基地调节基金等办法来调整村庄规划居民点的土地权属问题。建议在调整农村土地使用权,新一轮向农民所承包土地发放长期土地使用权证时,进一步明确农民对于土地使用,转让和处理的权利,允许在土地用途不发生从农地向非农地转换的前提下,土地可以进行转租、转让,土地使用权也可以进行抵押。同时建议强化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在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二三产业发展较快的地方,要改变农户分散承包土地的经营格局,允许集体将土地集中连片,形成规模产业,实现土地规模经营。但这样作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土地流转的收益应归农民所有,以免侵犯农民利益。

2、村庄规划要尊重历史和现状,一切从实际出发。一个村落是当地人选择适居地、当地人为了生活而采取的对自然过程和土地及土地上的空间及格局的适用方式,是当地人生活方式在大地上的显现。它的形成有其必然性,它可能有

一块湿地来清洁人们产生的污垢,可能有一条小河或池塘来改善村落小气候。所有这些都不应该被忽视。村庄规划要成为一种衔接历史和未来的桥梁、联系和纽带。

3、建议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引起足够重视,并抓紧研究落实,完善村庄规划设计收费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以便进一步作好新农村规划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4、广拓建设资金集资渠道,加快村容村貌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对渠道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争取政府补贴、群众自愿的前提下集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

第14篇:村庄创建生态文明村庄自查报告

***村创建生态文明村庄

自查报告

我村现有耕地2100亩,全村总户数680户,总人口2400人,人均收入7200元,村两委成员5人,党员80人。近年来,我村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方针,积极推进我村新型农村建设,响应国家的政策号召,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村庄建设的各项要求,积极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村文化卫生和基础设施建设,连续三年我村被评为济宁市模范村庄,并屡次获得济宁市文明村庄、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现将我村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科学规划,认真执行运作

我村按照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村庄的要求,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制定了《**村发展规划》、《财务管理制度》、《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10多项制度,把创建文明村工作纳入总体规划,把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做为文明生态村建设的第一目标,加强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建设。我村将各种制度张贴上墙,利用广播、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小组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制度的内容,尤其是创建生态文明村庄的意义。在工作中我们做到统一思想和认识,明确

目标和任务,切实做到了工作科学规划,组织措施得力,同时积极调动村民的积极性,营造了良好的发展氛围,形成了干群和谐为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基础建设,改善村容村貌

为打造环境优美宜居的新农村,提升我村的整体形象,我村先后对村内主干道路和主要分支道路进行了水泥路面硬化工作,现在全村道路硬化率到了80%以上,硬化路面总长度达到2400米。同时,架设路灯32盏,路两旁栽植了绿化树木,有效的解决了群众行路难的问题。出资建设自来水井、铺设自来水管道,现全村都已经用上了自来水。建设标准化村级办公场所一处,更好的服务群众。高标准建设村级卫生室一处,现有20多个床位,基本满足了群众的医疗需求,实现小病不出村的目标。村内建设垃圾池28处,垃圾填埋场1处,配有6名专职保洁员,每人配臵保洁三轮车,同时2辆清运车每天将村内的垃圾运送至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全村太阳能普及率达到了60%,液化石油气使用率达到80%,有效改善了原来“脏、乱、差”的面貌。

三、优化产业结构,广辟致富门路

我村“两委”一班人,选准路子,因势利导,统一规划了 600亩土地,集中进行土地流转,连片集中发展核桃种植产业,村成立核桃种植销售专业合作社,指导农民科学种植,注册凫山牌薄皮核桃商标,统一包装进行销售,每亩的收入达到了4000多元。同时,积极引导农户发展畜禽养殖业和蔬菜种植业,增加农民收入。下一步,我们还将利用国家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的有力时机,扩大核桃种植面积,进一步形成我村的品牌和优势产业。

四、推进规范管理,让群众更加满意。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政务实行全部公开。对全村的村务和财务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每月在公开栏中进行公开,实行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每项款项都是透明的,花的每一分钱都要让老百姓清除、明白。加强财务、村务管理,做到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作用,发挥党员的职能,村上无论大事小事,都要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争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此外,成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每年年底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村务公开工作进 行评议,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保证了公开质量,真正做到让群众全程参与、100%满意。

五、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倡树文明新风。我村以建设生态文化为出发点,全面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先后投资6万多元,建设了3500多平方米的体育广场,配备有篮球场和多种健身器材。加强群众文化大院和农家书屋建设,文化大院内有棋牌室、台球室、电子阅览室等场所,农村书屋现有图书5000多册,满足了群众的文化和娱乐需求。为加强村民道德

建设,开展了评选“十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好媳妇、好婆婆、好妯娌”等活动,印制了道德建设标语。目前,全村已形成勤奋敬业、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家庭和睦、邻里互助的良好风尚。通过开展这些活动,全村党员群众的文化水平和道德观念得到了不断提高,闲人少了,致力于科技致富的人多了,不正之风,邪门歪道少了,主持正义的人多了,村里呈现出团结、和睦、稳定的大好局面。

第15篇:浅议镇域村庄统筹规划在村庄规划编制中的作用

浅议镇域村庄统筹规划在村庄规划编制中的作用

摘要:村庄规划将成为村庄发展、建设事业的引领,而村庄的发展、建设离不开其所处的区域。本文通过论述镇域村庄统筹规划的编制思路,探索一种村庄与区域、村庄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的协调方法,从而在村庄规划层面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关键词:村庄规划;统筹;镇域

1引言

为有效推进村庄的有序建设,《城乡规划法》明确了村庄规划的法定地位,提出了村庄建设布局的规划内容要求,但村庄的发展不仅是一个建设问题,更涉及到产业引导、空间统筹等一系列需要从更大的空间区域进行思考的问题。2014年,针对村庄规划的编制,珠海市提出要以镇域村庄统筹规划为先导,强化各村庄规划在区域层面的统筹协调。本文以珠海市乾务镇为例,简要分析镇域村庄统筹规划的内涵和意义。

2村庄规划编制的现状及问题

2.1村庄规划编制的现状

我国村庄规划的实践主要始于2005年开始的“新农村规划”,“新农村规划”强调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规划内容更侧重于基础设施和住宅单元的布局。

随着2008年《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全国各地陆续开展了一系列村庄规划的实践,普遍侧重于建设规划的内容”。为更好地指导村庄的发展、建设,珠海市近年开展的村庄规划包含了发展定位、规划布局、建设项目等内容,兼顾了从总体规划到建设规划的层次。

2.2村庄规划编制存在地问题

2.2.1缺乏对村域范围的统筹。从地理空间上来看,村庄是农村地理环境中的基本聚落单元,一般由村庄建设区和村域构成,村庄建设区是村民的生活集聚地,也是村庄建设规划的主要开展范围:村域一方面是村庄的行政管辖范围,另一方面也是村民经济活动的开展范围和可达范围。传统村庄规划侧重于村庄建设区的空间布局,无法全面分析村庄的发展方向和路径。

2.2.2缺乏区域层面的定位考量。乡村区域发展具有多样性更需要需要从区域的角度来审视村庄的发展。对于农业村,经济作物的引入、观光农业的运营是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而发展的规模性和风险性既需要从区域角度进行判断,更需要村庄间的联动合作:对于城郊村,服务业的活动高度依赖于周边城镇化或工业化的发展。

2.2.3缺乏与城市规划的协调。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在土地管理制度上的二元化安排,使村庄和城镇在空间发展上具有显著的差异。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城市建成区往往逐渐将村庄建设用地包围,却无法实现融合,形成“城中村”,成为城市建成区中的“异类”。在当前土地制度下,虽然“城中村”的形成不可避免,但是如果在村庄规划阶段能够充分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或许可以使“城中村”成为未来城市建成区中的社区单元。

3镇域村庄统筹规划的思路

3.1城乡发展的统筹观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社会矛盾突出的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是当前国家发展的首要任务,而改革长久失衡、脱节的城乡关系更是重中之重。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之间缺乏有效互动,使乡村的自身发展难以从城市的爆炸式扩张中获益,而城市的要素流动也缺乏面向乡村的方向和途径,从而在结构层面产生一系列城乡矛盾。理顺城乡发展关系必须立足区域,将村庄视为区域发展的单元,从区域整体发展的角度协调城乡之间的经济、社会、空间关系。

3.2镇域村庄统筹规划的思路

镇域村庄统筹规划通过综合分析镇域村庄的区位条件、资源等基础因素,挖掘发展潜力,结合城市规划布局,明确村居发展定位,并着重从发展方向、产业、设施等多个方面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具体村庄规划的编制,以实现城乡之间、各村庄之间的统筹发展。

4镇域村庄统筹规划的实践――以珠海市乾务镇为例

4.1乾务镇概况

乾务镇位于珠海市斗门区西南部,距离珠海市中心城区46公里,共有16个行政村、2个社区。乾务镇以工业为主导,形成了

二、一、三的产业结构。村庄经济以第一产业为主,临近镇区和园区的村庄发展有一定规模的生活配套产业。

4.2发展方向的统筹

发展方向是对村庄长远发展的战略引导。从镇域来看,村庄可以看做点状分布的功能节点,村庄的发展方向应与区域的城镇化形成协调一致的步伐。

规划首先根据上位城市规划明确乾务镇域未来的功能布局,在此框架下,结合各个村庄的区位和发展条件,划分为城镇化型、城镇化兼顾农业化型、农业化型三类村庄。发展方向的确定可以使村庄在发展中有所侧重,与城镇化形成同步,分享城镇化带来的红利。

比如,确定为城镇化型的村庄在未来的发展中,应紧跟区域城镇化的发展路径,适时引导村庄产业逐步由传统农业向第三产业、观光农业转型,避免因所处区域城镇化建设伴随的土地“农转非”活动造成村庄生产力的突变式丧失。

4.3产业发展的统筹

相对于城镇来说,村庄产业的发展规模较小,且由村民主导,受市场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较大,因此规划更强调对特色产业的引导。重点针对各村的功能区位、发展方向、资源特点,提出各村特色产业的发展引导。一方面,希望通过特色产业的引导提升村庄产业的发展层次,符合城镇化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提出村际产业的统筹重点,希望各村能凸显特色,实现空间上的错位?l展,集聚规模,实现同类型产业的抱团发展。

以镇区周边的乾东村、乾北村、乾西村三村为例,三村是“乾务飘色”民俗文化的传承地,均组织有各自的“飘色”表演队,在文化的传承、利用上也有各自的计划。规划从镇域角度出发,提出三村应整合“飘色”的文化资源,共建文化基础设施,从而壮大“飘色”文化的资源厚度,形成合力,更好地拓展“飘色”文化的传承广度和挖掘深度,以形成地域文化品牌和旅游节点,才能融入区域旅游发展链条。

4.4公共服务设施的统筹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合理性主要通过可达性、共享性体现,公共服务设施的统筹即是通过分析区域设施的可达性和村庄设施的共享性,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同时也避免村庄在设施布局方面各自为政、重复建设。

在区域设施可达性方面,本规划分析了小学、初中、医院、市场等城镇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范围,并通过比较服务范围和村庄建设用地的重叠程度,一方面从服务村庄的角度,提出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优化的建议,另一方面引导新村建设向更能接受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服务的区域布局。

在村庄设施共享性方面,特别针对村庄建设区接壤的村庄,规划分析了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运动场地等村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分布和服务范围,从空间上对设施的服务能力进行评价,提出优化布局的方向和措施。一方面,最大限度的发挥设施的服务效能,另一方面,尽可能避免各村单独规划建设造成的设施重复建设。

4.5市政工程的统筹

重点考虑各村庄规划的市政管线系统与区域市政管网的衔接。其中,在污水处理方面,由于镇域尚未形成系统的污水管网,规划根据镇域污水系统的建设现状和未来建设时序,近远期相结合,对各村的生活污水处理方式提出指引。从管网和设施布局上体现多村共享,减少投资成本,同时也提高了单个村庄规划在市政规划方面的合理性。

结语:镇域村庄统筹规划的编制,可以更有序地指引村庄规划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进行编制,有利于实现村庄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的衔接;同时,也应该看到,在当前制度体系下,城乡二元结构将长期存在,城乡协调机制的缺失可能导致规划层面的统筹难以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

第16篇:丽江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村庄规划

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文文号:丽政办发〔2011〕6号

2011年3月3日主题词:城乡建设 乡镇 村庄规划△,我市制定了《丽江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乡镇村庄规划△通知2011年1静

通知【编辑录入: 17日印(共42】

提高村庄规。

发表日期: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为切实做好丽江市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划质量,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主题词:城乡建设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月份)—————————————————————————————————————打字:马校对:顾永康

丽江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省、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丽江市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143号)和《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结合丽江市村庄规划工作情况,特制定丽江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原则,按照“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科学编制”的原则,遵循“适度集聚、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适度超前、留有余地、体现地方特色”和“看得懂、管得住、易实施”的要求,立足改善居住条件和村庄环境面貌,加快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步伐,充分发挥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保障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丽江市2011年必须完成全市

工作,达到全市村庄规划编制覆盖率

工作目标责任制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明确目标任务。

(一)坚持政策,把握原则。

庄的性质定位、人口和用地规模、产业布局与发展、市政基础设施、公用服务设施等进行规模预测和科学规划。二是村庄规划建设要落实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立足于整治环境,抓好村庄规划,配套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整治农村人居环境。规划内容应简洁易懂、便于实施。

(二)发动群众,广泛宣传。

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让村民参与规划,在规划前期、中期、后期都要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农村的风俗和习惯,力求规划切合实际,让村民接受。规划450个行政村,100%。各县(区)要按照丽江市村庄规划一是村庄规划包括整治和建设两个部分,对村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一要发挥 4452个自然村的村庄规划编制

经报批后还要公开展示,广泛宣传,并辅以村规民约的形式把规划确定下来,使规划具有约束力,形成执行规划的自觉性,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二要深入开展法规宣传活动,普及村镇规划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监督村庄规划工作。

(三)突出重点,完善规划内容。重点村规划成果要达到“三图一书”标准:即村庄现状分析图、村庄布局总平面规划图、建筑方案选型图及说明书。比例尺要求1:5000或1:10000。

(四)认真评审,按法定程序报批。

府,县(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规划成果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并送县(区)规划建设、国土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土地管理所、村委会各存档一份。

各县(区)村庄规划编制进度采取月报制度,每月

面上报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次工作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必须在施方案,结合县情、区情尽快编制出符合本县(区)实际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培训工作,并将实施方案及培训工作情况上报丽江市村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2011年2—8月为各县(区)野外数据采集收集阶段,完成地形图数据采集和所有村庄规划编制内业工作,方案修改、文本制作工作。

(三)2011年9—102011年1 包括村庄规划编制、5日前(节假日顺延)书征求意见、专家评审、村庄规划编制的主体是乡(镇)人民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向全市通报一月底,按照丽江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 月为各县(区)村庄规划成果上报、审批阶段。

(四)2011年11月为各县(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总结阶段。各县(区)务必于2011年11月30日前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总结上报丽江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12月为丽江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总结阶段。

(五)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村庄规划编制专家组,负责对各县(区)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成果的审查。

(六)丽江市村庄规划编制专家组由市级专家组成,负责对全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进行指导,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七)村庄规划编制人员的组成由各县(区)根据各自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组成,可以组成由乡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三结合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机构。可以由规划编制专业队伍承包,也可以由县、乡集中人员、集中财力、集中设备统一规划编制,或者由各县(区)规划管理人员、大学生村官、乡领导及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村民共同承担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八)村庄规划编制应与上位法定规划为依据,根据《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进行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编制必须符合有关的技术规定。

(九)各县(区)要建立村庄规划编制信息平台,经批准后的村庄规划成果录入全市村庄规划档案管理电子信息系统。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依据丽江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情况,丽江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丽江市村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丽江市规划局,负责日常工作。

县(区)、乡(镇)政府要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做好组织协调。各县(区)成立县(区)村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由县(区)长任组长全面负责做好各县(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明确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责任人,制定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明确乡(镇)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和目标,签定目标

责任书,并于2011年1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长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乡(镇)要成立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管理办公室,具体承担村庄规划管理工作。

各县(区)和乡(镇)要适应依法行政、统一管理和强化监督的需要,健全和理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并按照职责权限要求,保证人员编制,选配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群众工作能力强、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到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岗位。保证村庄规划编制、建设等各项工作,在政策执行、工作要求、质量监测、调查统计、信息上报、档案管理等方面,做到沟通及时畅通、工作高效节约。

第17篇:大冶市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大冶市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大冶市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加快农村地区全面发展,做好我市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试点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落实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要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统筹利用城乡建设用地,促进农村经济可持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加强土地宏观管理和用途管制,按照“撤并小型村,拆迁空心村,缩减自然村,建设中心村”的总体要求,合理安排农村田、水、路、林、村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护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实现“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目标。

(三)编制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现状和要求,以及自然环境、资源条件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积

极推进农村小康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的社会发展和人居环境,充分体现当地群众愿望。

2、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理调整居民点布局,保持地方民居特色,避免大拆大建,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3、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落实土地基本国策,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各项建设用地尽量不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

4、坚持分步实施的原则。分年度、有计划地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改造与新建的关系,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

二、规划期限、单元范围与规划主要任务和工作内容

(一)规划期限、单元范围

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的期限与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相一致。规划期限内,重点做好近期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

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以行政村为单元。具体范围为灵乡镇坳头村、长坪村、大畈村、宫台村;陈贵镇铜山口村、陈贵村、李河村、袁伏二村;还地桥镇秀山村、还桥村、高垴村、土库村;金山店镇燕山村、土桥村;金牛镇沈畈村;保安镇农科村、金塘村;汪仁镇汪仁村;大箕铺镇新屋下村;殷祖镇花市村。

(二)规划的主要任务

根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和本行政村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布局,划定土地用途区,重点安排好耕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农村基础设施用地,确定村庄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以控制和引导村庄土地利用,逐步形成“田成方、渠成网、树成行、路相通”的土地利用格局。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居民点用地规模和布局,制定宅基地用地详细规划;

2、确定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和布局;

3、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范围、面积,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责任人;

4、确定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区;

5、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三、规划步骤和方法

(一)准备工作

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组建规划队伍,确定工作方案,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审查规划方案,筹措编制经费等。市国土资源局组建工作专班,负责规划编制的具体工作,组织技术培训,明确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准备技术工具。

(二)调查研究

1、资料的收集和核实调查

收集居民点布局、道路布局、水利设施等基础资料。对收集的资料,应进行系统整理和分析,可靠性较差的应进行复查核实。调查的结果须经过村委会确认。

2、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分析影响土地的自然与社会经济背景,分析土地资源数量和质量、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以及动态变化,总结土地利用的特点和变化规律,评价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明确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以及解决问题的途径。

3、农村居民点用地现状分析

分析居民点用地数量、布局以及动态变化,总结农村居民点用地的特点和变化规律,明确规划需要解决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以及解决问题的途径。

4、土地需求量预测

预测规划末期人口规模,确定宅基地用地指标,分析宅基地用地规模。

(三)确定规划目标

1、规划目标具体量化指标一般包括:农村宅基地的用地规模;居民点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数量;旧居民点的改造数量;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交通、水利设施用地规模;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规模。

2、确定规划目标的依据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其它相关规划。

3、土地利用分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居民点用地区(用地引导区、限制区、控制区)、林业用地区、自然和人文景观区、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区、其它用地区

(军事用地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用地区)。

4、土地用途分区管制规则:制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规则、居民点用地区管制规则、林业用地区管制规则、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区管制规则、其它用途区管制规则。

5、安排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耕地(重点是基本农田)布局、居民点用地布局(宅基地详细规划)、农村道路水利设施用地等基础设施布局、落实上级规划的其它用地。

(四)编制规划

1、拟定两个以上供选方案

根据规划目标和供需状况,对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用地数量和布局进行综合平衡,拟定各类用地调整草案。与村镇规划、村村通工程规划、水利规划等专项规划进行衔接,完善各类用地布局草案。以经核实和补充调查后的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工作底图,按照土地用途分区的步骤和方法,编制分区草案,绘制规划图。

2、论证供选方案

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每个供选方案从组织、技术、资金投入、公众接受程度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评价其实施后可能达到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从中选择一个最佳方案,提交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审议。

四、规划成果

(一)规划说明书

1、编制规划的缘由及主要过程等;

2、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3、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

4、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规划图件

1、利用现状图(1 :5000);

2、利用规划图(1 :5000);

3、宅基地用地规划图(1 :500);

4、其它图件。

(三)规划附件

主要包括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报告及其它调研报告、基础资料、相关文件等。

第18篇:江苏省村庄平面布局规划编制技术要点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村庄平面布局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

(苏建村[2007]134号)

各市、县(市)规划局、建设局(建委):

为加快镇村布局规划实施,满足农民建房需求,我厅制定了《江苏省村庄平面布局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抓好贯彻落实和检查督促,切实做好村庄平面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农民按照规划有序建房。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七日

江苏省村庄平面布局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

一、基本任务

依据乡镇镇村布局规划确定的村庄布点,安排村庄的居住、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的布局,满足当前农民建房规划管理需要,引导村庄合理有序建设。

二、规划依据

1、乡镇镇村布局规划

2、《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2006年试行版)》

3、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三、技术要点

1、尽量采用现势地形图,一般比例尺不小于1/2000。

2、预测村庄用地规模及用地拓展方向,明确村庄建设用地范围。

3、确定村庄居住、公共设施等各类用地布局。

4、确定村庄主要道路框架。

5、提出相关的建设要求

(1)住宅。明确住宅设计原则(包括居住模式)、建设标准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

(2)公共设施。应明确配套设施的标准、类型、项目和控制指标,确定其布置的方式,并确定近期建设内容。

(3)基础设施。应明确各类基础设施的标准、等级、规模及位置,并确定近期建设内容。

6、明确村庄近期建设内容。

四、成果要求

1、规划说明,简要说明图纸表达的内容

2、现状图

3、平面布局规划图

4、基础设施规划图

五、验收和审批

村庄平面布局规划必须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

村庄平面布局规划编制完成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论证,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由县(市)建设局进行验收,上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19篇:住建部《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委、天津市建交委、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重庆市规划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的精神、指导各地结合农村实际提高村庄整治水平,我部编制了《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组织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17日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村庄整治规划编制质量,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庄整治规划是村庄规划广泛应用的重要类型之一,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据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并与土地利用等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 村庄整治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在村庄内予以公示,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经批准的村庄整治规划应在村庄内予以公布。

第五条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编制人员应熟悉农村情况。

第二章 编制要求

第六条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以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为主要目的,以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治理村庄环境、提升村庄风貌为主要任务。

第七条 尊重现有格局。在村庄现有布局和格局基础上,改善村民生活条件和环境,保持乡村特色,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方便村民生产,慎砍树、不填塘、少拆房,避免大拆大建和贪大求洋。

第八条 注重深入调查。采取实地踏勘、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全面收集基础资料,准确了解村庄实际情况和村民需求。

第九条 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村民改善生活条件的迫切需求和村庄建设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针对问题开展规划编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

第十条 保障村民参与。尊重村民意愿,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在规划调研、编制等各个环节充分征询村民意见,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公示规划成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规划编制全过程,避免大包大揽。

第三章 编制内容

第十一条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要按依次推进、分步实施的整治要求,因地制宜确定规划内容和深度,首先保障村庄安全和村民基本生活条件,在此基础上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和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可按照建设美丽宜居村庄的要求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第十二条 在保障村庄安全和村民基本生活条件方面,可根据村庄实际重点规划以下内容:

(一)村庄安全防灾整治:分析村庄内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提出排除隐患的目标、阶段和工程措施,明确防护要求,划定防护范围;提出预防各类灾害的措施和建设要求,划定洪水淹没范围、山体滑坡等灾害影响区域;明确村庄内避灾疏散通道和场地的设置位置、范围,并提出建设要求;划定消防通道,明确消防水源位置、容量;建立灾害应急反应机制。

(二)农房改造:提出既有农房、庭院整治方案和功能完善措施;提出危旧房抗震加固方案;提出村民自建房屋的风格、色彩、高度控制等设计指引。

(三)生活给水设施整治:合理确定给水方式、供水规模,提出水源保护要求,划定水源保护范围;确定输配水管道敷设方式、走向、管径等。

(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提出现有道路设施的整治改造措施;确定村内道路的选线、断面形式、路面宽度和材质、坡度、边坡护坡形式;确定道路及地块的竖向标高;提出停车方案及整治措施;确定道路照明方式、杆线架设位置;确定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位置;确定公交站点的位置。

第十三条 在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和配套设施方面,可根据村庄实际重点规划以下内容:

(一)环境卫生整治:确定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引导分类利用,鼓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利用,实现就地减量;对露天粪坑、杂物乱堆、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提出整治要求和利用措施;确定秸秆等杂物、农机具堆放区域;提出畜禽养殖的废渣、污水治理方案;提出村内闲散荒废地以及现有坑塘水体的整治利用措施,明确牲口房等农用附属设施用房建设要求。

(二)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确定雨污排放和污水治理方式,提出雨水导排系统清理、疏通、完善的措施;提出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的整治、建设方案,提出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位置、规模及建议;确定各类排水管线、沟渠的走向,确定管径、沟渠横断面尺寸等工程建设要求;雨污合流的村庄应确定截流井位置、污水截流管(渠)走向及其尺寸。年均降雨量少于600毫米的地区可考虑雨污合流系统。

(三)厕所整治:按照粪便无害化处理要求提出户厕及公共厕所整治方案和配建标准;确定卫生厕所的类型、建造和卫生管理要求。

(四)电杆线路整治:提出现状电力电信杆线整治方案;提出新增电力电信杆线的走向及线路布设方式。

(五)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合理确定村委会、幼儿园、小学、卫生站、敬老院、文体活动场所和宗教殡葬等设施的类型、位置、规模、布局形式;确定小卖部、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规模。

(六)村庄节能改造:确定村庄炊事、供暖、照明、生活热水等方面的清洁能源种类;提出可再生能源利用措施;提出房屋节能措施和改造方案;缺水地区村庄应明确节水措施。

第十四条 在提升村庄风貌方面,可包括以下内容:

(一)村庄风貌整治:挖掘传统民居地方特色,提出村庄环境绿化美化措施;确定沟渠水塘、壕沟寨墙、堤坝桥涵、石阶铺地、码头驳岸等的整治方案;确定本地绿化植物种类;划定绿地范围;提出村口、公共活动空间、主要街巷等重要节点的景观整治方案。防止照搬大广场、大草坪等城市建设方式。

(二)历史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保护:提出村庄历史文化、乡土特色和景观风貌保护方案;确定保护对象,划定保护区;确定村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案。防止拆旧建新、嫁接杜撰。

第十五条 根据需要可提出农村生产性设施和环境的整治要求和措施。

第十六条 编制村庄整治项目库,明确项目规模、建设要求和建设时序。

第十七条 建立村庄整治长效管理机制。鼓励规划编制单位与村民共同制定村规民约,建立村庄整治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重整治建设、轻运营维护管理。

第四章 编制成果

第十八条 村庄整治规划成果应满足易懂、易用的基本要求,具有前瞻性、可实施性,能切实指导村庄建设整治,具体形式和内容可结合地方村庄整治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补充、调整。

第十九条 村庄整治规划成果原则上应达到“一图二表一书”的要求。

第二十条 “一图”主要包括:

(一)整治规划图(地形图比例尺为1:500—1:1000)

村庄用地布局方面:明确村庄内各类用地规划范围。

安全防灾方面:标明地质灾害隐患区域范围、防护范围、防护要求;河流水体防洪范围;村内避灾疏散道路走向、避灾疏散场地的范围。

给水工程方面:标明给水水源位置、应急备用水源位置、保护范围;给水设施规模、用地范围;给水管线走向、管径、主要控制标高;提供给水工程设施建设工程示意图。

道路整治方面:标明各类道路红线或路面位置、横断面形式、交叉点坐标及标高;路灯及其架设方式;停车场地的位置和范围。

环境卫生方面:标明环卫设施(垃圾收集点、转运场、公共厕所等)、集中畜禽饲养场、沼气池等的位置、规模、用地范围;提供环卫设施建设工程示意图。

排水工程方面:标明污水处理设施规模、用地范围;排水管(渠)走向、尺寸和主要控制标高;截流井位置、标高。标明水面、坑塘及排水沟渠位置、宽度、主要控制标高;提供排水设施建设工程示意图。

电杆线路整治方面:标明电力、电信线路的走向;电力电信设施的用地范围。

公共服务设施方面:标明公共活动场所的范围;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用地范围。

绿化景观方面:标明主要街巷、村口、水体及公共活动空间等重要节点的整治范围;提供重要节点整治示意图、绿化配置示意图、地面铺装方式示意图、水体生态护坡、硬质驳岸等的整治示意图。

文化保护方面:标明重点保护的民房、祠堂、历史建筑物与构筑物、古树名木等的位置和四至;划定保护区的范围;提供保护要求示意图。

主要整治项目分布图:标明整治项目的名称、位置。

村域设施整治方面:标明村域各生产性服务设施、公用工程设施的位置、类型、规模和整治措施。

第二十一条 “二表”主要包括:

(一)主要指标表:包括村庄用地规模、人口规模、户数、各类用地指标。

(二)整治项目表:包括整治项目的名称、内容、规模、建设要求、经费概算、总投资量以及实施进度计划等。

第二十二条 “一书”是指规划说明书,内容包括:村庄现状及问题分析,附现状图,地形图比例尺为1:500—1:1000;整治项目内容和整治措施说明;工程量及投资估算;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以及有关政策建议等。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20篇:我县村庄规划编制存在问题及对策

我县村庄规划编制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现状村庄规划编制情况

自****年开展“百村整治十村示范”以来,我县开始大量编制村庄规划。全县共有600个行政村,《****县域总体规划》确定:规划中心村79个,基层村344个,改造城中村177个。至****年6月,共编制完成236个,其中:中心村30个,基层村141个,城中村65个。已编制规划的村庄大多分布平原地区,编制类型基本为整治型。二﹑村庄规划编制意义及存在问题

1.意义:极大提高了村民规划意识,农村乱拆乱建局面得到遏制,对前阶段的村庄建设和整治起到积极指导作用,同时对以后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积累大量经验和教训。

2.存在问题:

1).部分乡镇、村委乡镇主动性不够,没有配合好规划编制工作,对提供的规划方案反馈意见时间过长,规划方案讨论不充分,且在实施中村庄发展思路经常变化,导致规划经常修改。

2).目前我县城镇控规覆盖率还不高,除****较高外,其余城镇几乎没编制,全县****个乡只有****乡编制了乡规划,且****片城镇群协调规划等区域性规划正在编制,编制村庄规划较随意,故有部分村庄与上位规划出现矛盾。

3).村庄规划编制内容千遍一律,空间布局缺少体现当地特色,建筑形态单调,缺少对传统建筑和街巷空间等具有农村特色的元素进行挖掘和保护。

4).村庄规划基本按整治型编制,编制内容过于简单,特别是村庄出现国有划拨土地的建设项目,其与传统的集体土地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不同,以及目前我县实行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政策,故村庄规划编制内容达不到目前农房改造等建设和审批要求。三﹑ 村庄建设现状及发展策略

(一).村庄发展现状及趋势: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500元,具备建房经济基础;劳动力从事一、二、三产业比例分别为1:1:1,且青壮年基本从事

二、三产业,脱离了农业生产;空壳村现象越来越严重,特别是山区村基本只剩下老人;公共服务设施简陋,与城镇设施差距较大,生活条件较差;建筑物大多建于上世纪70-80年代,现已破旧,有些已超过建筑物使用期限;农业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减少大量农业生产人员;国家土地政策等因素综合分析,农房改造、农村人口向中心镇和中心村转移是近期农村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发展策略:结合目前村庄发展趋势,经济和城市化因素,新农村建设的新时期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顺应新时期我县城乡统筹建设发展的新形势,加快培育建设中心村,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市化健康发展。

根据县域总规,从空间形态角度将现状行政村整合形成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农村社区分为中心村和保护村二种形态。

1.中心村基本条件与原则

(1)根据全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纲要,乡村城镇化应“重点建设中心镇和中心村,适当兼并自然村,加快改造空心村”,****县在大力发展中心村的同时,应撤迁较为分散、规模小的村庄。(2)保持村庄体系结构的科学合理,以中心村的规划布局为重点,结合远期发展与近期实施的关系进行中心村和基层村的布局,促进****县城乡一体化的有序发展。

(3)综合考虑农村产业经济发展前景对村庄建设发展的要求。(4)综合考虑社会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置具有一定经济规模要求及使用服务半径要求。

(5)考虑农村人口生产、生活习惯,应与农业耕作半径、渔业、牧业等发展相结合。

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必然,促使农业服务半径的扩大,合并后村庄规模应更能体现服务的经济性、优化性和合理性。

2.村庄发展策略

(1)中心村:具有发展前景,有一定发展规模和基础的村庄和集镇。此类村庄需要在现状布局分散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合理的布局,扩大建设规模,以吸引周边村庄人口,到达农村地区聚集发展的目标。(2)保护村:具有民族特色、传统建筑、自然环境等农村特色元素保护较好的村庄。此类村庄建设应该对其发展规模进行一定的控制,严格保护具有保护价值的各种元素,新建建筑物在建筑风格、型体、高度等方面必须与旧区相协调。

(3)萎缩村:中心村、保护村以外的村庄。不得在本村建设新居民点,应逐步向中心镇和中心村迁建。

四﹑村庄规划编制内容的深化和改进

为城乡统筹建设发展,加快培育建设中心村,实现新型城市化健康发展,自2011年开始,我县对农村地区的村庄实行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政策,其主要内容就是农房改造安置点必须在中心村或城区,改造模式发生了较大变化,故要求村庄规划编制内容也应与当前的建设模式相适应。根据《****省新农村社区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市“1+X”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县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实施方案》等政策和技术要求,现就村庄规划中与目前建设模式不适应的主要内容作进一步探讨:

1.根据****市“1+X”农房改造政策要求,“X”以外的村庄不再新增居民点,故该类村庄(保护型村庄除外)也不再新编或修编规划,今后等农房改造政策变化再决定是否编制。保护型村庄应编制村庄规划,但应从特色村要求去编制,并严格控制建设规模,目前应重点编制“X” 聚集点(也称中心村)规划。

2.按照我国规划体系确定:村庄体系分为中心村和基层村。而按照****市要求:农村地区就只有“X”聚集点(极少数的保护型村庄除外),故人口规模控制就是规划编制中的最主要研究课题。根据县域总规和镇域总规(未明确“X”人口规模)确定的城市化率,得出全县“X”平均人口规模,结合某“X”聚集范围内人口数、资源条件、发展潜力等因素,来确定“X”人口规模。

3.随着“X”建设模式变化,如出现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其审批需提供规划条件,而明确规划中没有此类内容。再者,城镇也不提倡编制修规,何况农村建设周期更长,更难把握规划的严肃性,故“X”规划编制在内容和方式上也应与时俱进。建议在编制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引入控规的控制指标,在实施中控制指标不能变,修规内容可适当调整,更能适应当前建设要求。

4.随着农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生活方式改变,村民对居住环境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而现行的村庄编制技术导则对公共、基础设施规定教为迷糊,有些未提及。故在村庄编制技术导则中未明确内容应参照城市标准,合理确定:如停车场、中心广场绿地、排污工程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农村标准。

5.目前农村建设处于乱拆乱建局面,对村庄特色的要素破坏教大,搞的村村像城镇,毫无特色,故我县必须确定保护型村庄。保护型村庄规划应注重继承和弘扬文化传统、农村特色、民族特色建筑文化传统,体现地方的个性和特色。不得对具有特色风貌的建筑物和特色场所空间进行随意改造,除已经列入县级以上保护单位外,有条件的村庄应另确定需要保护的街区和历史文化建筑。

规划编制自查报告(共9篇)

村庄规划书

规划编制工作汇报

“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村庄整治自查报告

本文标题: 村庄规划编制自查报告(共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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