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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应急预案

作者:orochi281218914 | 发布时间:2021-01-28 00:08:19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海外项目应急预案

海外项目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批准

编写

中冶武勘二公司

海外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2、目的为了提高海外项目工作人员应对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规范海外项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特编制本预案。

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3.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海外项目突遇战争、恐怖袭击和各类事故以及各种原因引发的社会**及群体事件对我方人员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应急处置工作。3.2 目的规避危害,尽速做到生命保全及财产完整。有效控制涉及我方的事态发展,减少事件对人员的伤害及对相关方的负面影响。

4、危害分析

4.1公司境外项目所处的国家及地区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安全因素,如:恐怖主义、民族、种族和宗教冲突、政局动荡、社会治安差等风险,容易发生社会安全事件。

4.2 海外项目周期长,工作压力大,经验不足,应对海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能力不高。加强海外项目人员提高自我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制定遇到突发紧急事件应对措施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5、应急准备 5.1 规章制度

各海外项目部要结合所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风俗民情、当地治安状况等,制定完备的各类规章制度。

5.1.1 建立对外联系制度。各海外项目部要报请我国驻所在国的使(领)馆、经参处以及当地政府、警察、安全部门备案,并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联系:建立同当地中资机构、友邻单位、医疗机构的应急联系,以便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取得各方援助与支持。

5.1.2 建立风险预控制度。在投标、签订合同时进行风险评估,在进入存在安全风险的国家(地区)市场时,将安全保障作为专门条款写入合同或正式书面文件,明确甲方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我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正常施工次序。

5.1.3 建立在外注册登记制度。各海外项目部要及时将人员情况向我国驻所在国的使(领)馆、经参处注册登记,并按规定每月将人员流动情况报告一次。向当地移民局注册登记时,务必要及时、准确。分清驻外人员签证类型,以便于我国驻所在国的使(领)馆和当地政府、警察、安全部门在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后,及时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

5.1.4 建立外出请假制度。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非工作需要尽量减少外出。特殊时期要执行外出二人以上同行制度。外出人员要携带通讯工具,以便保持联络。外出归来,必须销假。逾时未归者,负责人要立即查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5.1.5 建立项目部安全保卫制度,特殊时期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项目部的安全保卫工作,防范的重点部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与住的所在国安全、警察部门密切协作,必要时请求军警对项目部进行守护。

5.1.6 建立定期通报和紧急情况上报制度。各海外项目部要定期向国内总部和驻所在国的使(领)馆汇报有关情况。发生社会安全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

5.1.7 建立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公司负责为所有境外工作人员投保海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旦发生意外,确保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及时解决人员医疗救助费用,以减少企业的巨额负担。5.2 组织机构与职责

项目部需把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列入到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中。

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工作机制。严格制度管理,加强防卫教育,提高预警能力。发生社会安全事件时,在第一时间报告我国驻所在国的使(领)馆、公司主管领导,寻求当地政府帮助,妥善处理,保证员工安全,减少损失。5.3 预警分级 5.3.1红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显示突发事件威胁逼近,或局部地区发生冲突、战乱,或情报证实即将发生武装或恐怖袭击。

行动:项目部做好应急准备,警告有关人员减少外出或不去危险地区。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各项措施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必要时做好撤离准备。5.3.2橙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显示有发生突发事件的现实可能性,或局部地区发生冲突、动荡。

行动:项目部注意收集情报,跟踪形势动态,考虑突发事件发生的方式、规模、影响,完善应对方案,必要时调整工作安排,发出安全提示。5.3.3黄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显示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增大。

行动:提醒项目部人员高度重视,注意收集情报,跟踪形势动态,同时考虑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方式、规模及初步应对措施。5.3.4蓝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显示可能发生突发事件。

行动:提醒项目部人员思想重视,注意收集情报,跟踪形势动态,注意安全。5.4 响应分级

5.4.1Ⅰ级响应(特别重大)

恐怖袭击、局部战争或政府军事行动在项目所在地展开;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造成经济损失500万美元以上。5.4.2 Ⅱ级响应(重大)

海外项目部所在地发生小规模的部落冲突、民族冲突、宗教事件、社会骚乱,经济损失100-500万美元。5.4.3 Ⅲ级响应(较大)

发生劳务纠纷、合同纠纷、或生产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处理纠纷,经济损失100万美元以下。5.5 应急社会资源及物资

5.5.1建立并保持与我国派驻该国的使(领)馆的沟通渠道。 5.5.2建立并保持与项目部所在地行使控制权的机构、红十字会、医院以及华人社区社团的联系渠道。

5.5.3应急管理技术支持系统(对讲机、电话、卫星电话、手机、报警器、广播器材、电脑网络等)。 5.5.4必备的应急器材。5.6 应急培训

项目部所有的出国人员在出国前需对他们进行应急培训。了解派遣国的法律政治环境,了解当地治安及风俗民情,学习必要的沟通求助语言,熟悉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防范意识,熟悉极端情况下信息沟通联系、自保互救和疏散撤离。

到达项目所在地后,还必须经常的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国外环境的特殊性,理解采取措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树立“预防为主,防范高于处置”的观念,增强责任感,强化应变意识,做到提高警惕,常备不懈。提高做好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自觉性。5.7 预防措施

5.7.1各项目部要针对驻地国的国情、法律等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并加以演练。对于存在潜在较大危险的地区,可适当考虑聘请当地的安全顾问。

5.7.2精简项目部人员名额,派遣具有较强自我约束能力的员工。了解当地文化、历史,尊重当地民俗风情。

5.7.3以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驻地,以适当的渠道沟通毗邻社区居民关系。尊重当地居民,平等相待,和睦共处。

5.7.4建立和执行严格的外出请销假制度。车辆以及各类交通工具,必须专车专人责任制,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和定期检查制度,严禁非指定人员动用交通工具。

5.7.5建立并保持与项目部所在地行使控制权的机构、红十字会、医院以及华人社区社团的联系渠道。

5.7.6依据安全需要,设立专责安全机构或指定安全专责安全人员。

5.7.7密切关注项目部所在地和毗邻地区社会治安动向。发现驻地四周有可疑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向我国使领馆、当地政府报告,并通报公司总部。

6、应急响应 6.1报警

6.1.1发生预警范围内的紧急事件时,项目经理须在第一时间向二公司领导电话报告,书面报告须在三小时内报送公司总部,报告内容为现场事件发生、处置情况,事件规模,人员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

6.1.2Ⅰ级响应事件,项目部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6.2 应急措施

6.2.1发生预警范围内的紧急事件时,项目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指挥部场所,安排专职人员、启用应急通讯手段。 明确事件专责对外发布消息的发言人。

项目经理应随时向公司报告事态发展,随时向我国驻外领馆及相关机构报告。

6.2.2发生Ⅰ级响应事件时,公司总部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成立应急指挥部,确定主要负责人。总部领导率领应急工作组,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事发现场,寻求我国使领馆及驻外机构的支持,做好应急处置。

6.2.3受伤人员在紧急医护处理后,在保障路途安全的情况下,宜尽快送当地医院救治。

6.2.4绑架事件发生时,任何员工不要有过激言行,保持沟通渠道,尽速向我驻外使领馆汇报情况,寻求适当的解决方式。并向总部应急机构随时汇报。6.2.5公司总部应急工作组做好境外工程突发事件中涉险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

6.2.6当突发事件在短期内没有平息可能的情况下,在公司总部指导下,应迅速撤离人员。 6.3 信息报告 6.3.1初次报告:

项目部须在发现事件发生时、或接到事件发生报警后,由项目经理电话报告二公司领导、公司主管领导、我国使领馆。并在三个小时内向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性质、涉险人员情况,潜在危险及其它基本情况。6.3.2 进程报告:

在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中,项目部要每天至少要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书面报告一次。

社会安全事件发生突然变化或恶性升级,须及时报告。报告内容除了对初次报告的补充、修订外,以事件处置情况为主。6.3.3 结案报告

事件终止后,由项目部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提交事件结案报告。6.4信息发布

境外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由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政府相关部门指令进行。

境外突发事件信息当地发布,由项目经理请示使领馆以及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后决定。7 善后处理

7.1涉险人员伤势稳定或被顺利营救后,需安排回国修养,进行必要的治疗。

7.2对应急处置中亡故的涉险人员,公司应急指挥部和项目部,应做好遗体的护送、追悼及家属的安抚、赔偿工作。

7.3处理好各项遗留问题,做好事件应急总结,上报驻地我国使领馆和上级机构。

7.4在公司领导下,做好人员安置、损失评估、赔偿、奖励等后续工作。 8 应急终止

8.1公司总部及项目部按预警级别、应急处置管理情况,宣布突发事件终止。

8.2总结经验教训,修订各类管理制度,重新安排人力、物资、资金、通讯等应急保障。

第2篇:海外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海外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2.目的为了提高海外项目工作人员应对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规范海外项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特编制本预案。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3.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海外项目突遇战争、恐怖袭击和各类事故以及各种原因引发的社会**及群体事件对我方人员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应急处置工作。

3.2 目的规避危害,尽速做到生命保全及财产完整。有效控制涉及我方的事态发展,减少事件对人员的伤害及对相关方的负面影响。4、危害分析

公司境外项目所处的国家及地区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安全因素,如:恐怖主义、民族、种族和宗教冲突、政局动荡、社会治安差等风险,容易发生社会安全事件。

海外项目周期长,工作压力大,经验不足,应对海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能力不高。加强海外项目人员提高自我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制定遇到突发紧急事件应对措施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5、应急准备

5.1 规章制度

各海外项目部要结合所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风俗民情、当地治安状况等,制定完备的各类规章制度。5.1.1 建立对外联系制度。

各海外项目部要报请我国驻所在国的使(领)馆、经参处以及当地政府、警察、安全部门备案,并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联系:建立同当地中资机构、友邻单位、医疗机构的应急联系,以便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取得各方援助与支持。5.1.2 建立风险预控制度。

在投标、签订合同时进行风险评估,在进入存在安全风险的国家(地区)市场时,将安全保障作为专门条款写入合同或正式书面文件,明确甲方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我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正常施工次序。

5.1.3 建立在外注册登记制度。

各海外项目部要及时将人员情况向我国驻所在国的使(领)馆、经参处注册登记,并按规定每月将人员流动情况报告一次。向当地移民局注册登记时,务必要及时、准确。分清驻外人员签证类型,以便

于我国驻所在国的使(领)馆和当地政府、警察、安全部门在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后,及时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

(我公司主要由站点负责人承担安全责任,对于人数大于2人的驻地要求必须等级汇报、对于只有一人的驻地,外出要报告主机厂驻地负责人。)

5.1.4 建立外出请假制度。

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非工作需要尽量减少外出。特殊时期要执行外出二人以上同行制度。外出人员要携带通讯工具,以便保持联络。外出归来,必须销假。逾时未归者,负责人要立即查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5.1.5 建立项目部安全保卫制度。

特殊时期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项目部的安全保卫工作,防范的重点部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与住地所在国的安全、警察部门密切协作,必要时请求军警对项目部进行守护。5.1.6 建立定期通报和紧急情况上报制度。

各海外项目部要定期向国内总部和驻所在国的使(领)馆汇报有关情况。发生社会安全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5.1.7 建立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公司负责为所有境外工作人员投保海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旦发生意外,确保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及时解决人员医疗救助费用,以减少企业的巨额负担。

5.2 组织机构与职责

项目部需把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列入到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中。

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工作机制。严格制度管理,加强防卫教育,提高预警能力。发生社会安全事件时,在第一时间报告我国驻所在国的使(领)馆、公司主管领导,寻求当地政府帮助,妥善处理,保证员工安全,减少损失。

5.3 预警分级

5.3.1红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显示突发事件威胁逼近,或局部地区发生冲突、战乱,或情报证实即将发生武装或恐怖袭击。

行动:项目部做好应急准备,警告有关人员减少外出或不去危险地区。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各项措施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必要时做好撤离准备。5.3.2橙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显示有发生突发事件的现实可能性,或局部地区发生冲突、动荡。

行动:项目部注意收集情报,跟踪形势动态,考虑突发事件发生的方式、规模、影响,完善应对方案,必要时调整工作安排,发出安全提示。5.3.3黄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显示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增大。

行动:提醒项目部人员高度重视,注意收集情报,跟踪形势动态,同时考虑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方式、规模及初步应对措施。5.3.4蓝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显示可能发生突发事件。

行动:提醒项目部人员思想重视,注意收集情报,跟踪形势动态,注意安全。

5.4 响应分级

5.4.1Ⅰ级响应(特别重大)

恐怖袭击、局部战争或政府军事行动在项目所在地展开;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造成经济损失500万美元以上。

5.4.2 Ⅱ级响应(重大)

海外项目部所在地发生小规模的部落冲突、民族冲突、宗教事件、社会骚乱,经济损失100-500万美元。

5.4.3 Ⅲ级响应(较大)

发生劳务纠纷、合同纠纷、或生产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处理纠纷,经济损失100万美元以下。

5.5 应急社会资源及物资

5.5.1建立并保持与我国派驻该国的使(领)馆的沟通渠道。 在去往所在地之前要记住我国派驻当地的使领馆联系方式。

5.5.2建立并保持与项目部所在地行使控制权的机构、红十字会、医院以及华人社区社团的联系渠道。

人员到达当地后,第一时间学习了解,当地医院联系方式,及应

急救护呼叫号码

5.5.3应急管理技术支持系统(对讲机、电话、卫星电话、手机、报警器、广播器材、电脑网络等)。

5.5.4必备的应急器材。

5.6 应急培训

项目部所有的出国人员在出国前需对他们进行应急培训。了解派遣国的法律政治环境,了解当地治安及风俗民情,学习必要的沟通求助语言,熟悉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防范意识,熟悉极端情况下信息沟通联系、自保互救和疏散撤离。

到达项目所在地后,还必须经常的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国外环境的特殊性,理解采取措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树立“预防为主,防范高于处置”的观念,增强责任感,强化应变意识,做到提高警惕,常备不懈。提高做好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自觉性。

5.7 预防措施

5.7.1各项目部要针对驻地国的国情、法律等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并加以演练。对于存在潜在较大危险的地区,可适当考虑聘请当地的安全顾问。

5.7.2精简项目部人员名额,派遣具有较强自我约束能力的员工。了解当地文化、历史,尊重当地民俗风情。

5.7.3以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驻地,以适当的渠道沟通毗邻社区居民关系。尊重当地居民,平等相待,和睦共处。

5.7.4建立和执行严格的外出请销假制度。车辆以及各类交通工

具,必须专车专人责任制,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和定期检查制度,严禁非指定人员动用交通工具。

5.7.5建立并保持与项目部所在地行使控制权的机构、红十字会、医院以及华人社区社团的联系渠道。

5.7.6依据安全需要,设立专责安全机构或指定安全专责安全人员。

5.7.7密切关注项目部所在地和毗邻地区社会治安动向。发现驻地四周有可疑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向我国使领馆、当地政府报告,并通报公司总部。6、应急响应

6.1报警

6.1.1发生预警范围内的紧急事件时,项目经理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电话报告,书面报告须在三小时内报送公司总部,报告内容为现场事件发生、处置情况,事件规模,人员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

6.1.2Ⅰ级响应事件,项目部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6.2 应急措施

6.2.1发生预警范围内的紧急事件时,项目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指挥部场所,安排专职人员、启用应急通讯手段。 明确事件专责对外发布消息的发言人。

项目经理应随时向公司报告事态发展,随时向我国驻外领馆及相关机构报告。

6.2.2发生Ⅰ级响应事件时,公司总部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成立应急指挥部,确定主要负责人。总部领导率领应急工作组,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事发现场,寻求我国使领馆及驻外机构的支持,做好应急处置。

6.2.3受伤人员在紧急医护处理后,在保障路途安全的情况下,宜尽快送当地医院救治。

6.2.4绑架事件发生时,任何员工不要有过激言行,保持沟通渠道,尽速向我驻外使领馆汇报情况,寻求适当的解决方式。并向总部应急机构随时汇报。

6.2.5公司总部应急工作组做好境外项目突发事件中涉险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

6.2.6当突发事件在短期内没有平息可能的情况下,在公司总部指导下,应迅速撤离人员。

6.3 信息报告

6.3.1初次报告:

项目部须在发现事件发生时、或接到事件发生报警后,由项目经理电话报告公司领导、公司主管领导、我国使领馆。并在三个小时内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性质、涉险人员情况,潜在危险及其它基本情况。

6.3.2 进程报告:

在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中,项目部要每天至少要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书面报告一次。

社会安全事件发生突然变化或恶性升级,须及时报告。报告内容除了对初次报告的补充、修订外,以事件处置情况为主。

6.3.3 结案报告

事件终止后,由项目部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提交事件结案报告。

6.4信息发布

境外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由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政府相关部门指令进行。

境外突发事件信息当地发布,由项目经理请示使领馆以及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后决定。7 善后处理

7.1涉险人员伤势稳定或被顺利营救后,需安排回国修养,进行必要的治疗。

7.2对应急处置中亡故的涉险人员,公司应急指挥部和项目部,应做好遗体的护送、追悼及家属的安抚、赔偿工作。

7.3处理好各项遗留问题,做好事件应急总结,上报驻地我国使领馆和上级机构。

7.4在公司领导下,做好人员安置、损失评估、赔偿、奖励等后续工作。 8 应急终止

8.1公司总部及项目部按预警级别、应急处置管理情况,宣布突发事件终止。

8.2总结经验教训,修订各类管理制度,重新安排人力、物资、资金、通讯等应急保障。

第3篇:海外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海外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2.目的为了提高海外项目工作人员应对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规范海外项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特编制本预案。

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3.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海外项目突遇战争、恐怖袭击和各类事故以及各种原因引发的社会**及群体事件对我方人员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应急处置工作。3.2 目的规避危害,尽速做到生命保全及财产完整。有效控制涉及我方的事态发展,减少事件对人员的伤害及对相关方的负面影响。

4、危害分析

公司境外项目所处的国家及地区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安全因素,如:恐怖主义、民族、种族和宗教冲突、政局动荡、社会治安差等风

险,容易发生社会安全事件。

海外项目周期长,工作压力大,经验不足,应对海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能力不高。加强海外项目人员提高自我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制定遇到突发紧急事件应对措施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5、应急准备 5.1 规章制度

各海外项目部要结合所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风俗民情、当地治安状况等,制定完备的各类规章制度。5.1.1 建立对外联系制度。

各海外项目部要报请我国驻所在国的使(领)馆、经参处以及当地政府、警察、安全部门备案,并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联系:建立同当地中资机构、友邻单位、医疗机构的应急联系,以便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取得各方援助与支持。5.1.2 建立风险预控制度。

在投标、签订合同时进行风险评估,在进入存在安全风险的国家(地区)市场时,将安全保障作为专门条款写入合同或正式书面文件,明确甲方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我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正常施工次序。

5.1.3 建立在外注册登记制度。

各海外项目部要及时将人员情况向我国驻所在国的使(领)馆、经参处注册登记,并按规定每月将人员流动情况报告一次。向当地移

民局注册登记时,务必要及时、准确。分清驻外人员签证类型,以便于我国驻所在国的使(领)馆和当地政府、警察、安全部门在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后,及时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

(我公司主要由站点负责人承担安全责任,对于人数大于2人的驻地要求必须等级汇报、对于只有一人的驻地,外出要报告主机厂驻地负责人。)

5.1.4 建立外出请假制度。

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非工作需要尽量减少外出。特殊时期要执行外出二人以上同行制度。外出人员要携带通讯工具,以便保持联络。外出归来,必须销假。逾时未归者,负责人要立即查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5.1.5 建立项目部安全保卫制度。

特殊时期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项目部的安全保卫工作,防范的重点部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与住地所在国的安全、警察部门密切协作,必要时请求军警对项目部进行守护。5.1.6 建立定期通报和紧急情况上报制度。

各海外项目部要定期向国内总部和驻所在国的使(领)馆汇报有关情况。发生社会安全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5.1.7 建立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公司负责为所有境外工作人员投保海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旦发生意外,确保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及时解决人员医疗救助费用,以

减少企业的巨额负担。5.2 组织机构与职责

项目部需把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列入到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中。

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工作机制。严格制度管理,加强防卫教育,提高预警能力。发生社会安全事件时,在第一时间报告我国驻所在国的使(领)馆、公司主管领导,寻求当地政府帮助,妥善处理,保证员工安全,减少损失。5.3 预警分级 5.3.1红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显示突发事件威胁逼近,或局部地区发生冲突、战乱,或情报证实即将发生武装或恐怖袭击。

行动:项目部做好应急准备,警告有关人员减少外出或不去危险地区。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各项措施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必要时做好撤离准备。5.3.2橙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显示有发生突发事件的现实可能性,或局部地区发生冲突、动荡。

行动:项目部注意收集情报,跟踪形势动态,考虑突发事件发生的方式、规模、影响,完善应对方案,必要时调整工作安排,发出安全提示。

5.3.3黄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显示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增大。

行动:提醒项目部人员高度重视,注意收集情报,跟踪形势动态,同时考虑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方式、规模及初步应对措施。5.3.4蓝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显示可能发生突发事件。

行动:提醒项目部人员思想重视,注意收集情报,跟踪形势动态,注意安全。5.4 响应分级

5.4.1Ⅰ级响应(特别重大)

恐怖袭击、局部战争或政府军事行动在项目所在地展开;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造成经济损失500万美元以上。5.4.2 Ⅱ级响应(重大)

海外项目部所在地发生小规模的部落冲突、民族冲突、宗教事件、社会骚乱,经济损失100-500万美元。

5.4.3 Ⅲ级响应(较大)

发生劳务纠纷、合同纠纷、或生产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处理纠纷,经济损失100万美元以下。5.5 应急社会资源及物资

5.5.1建立并保持与我国派驻该国的使(领)馆的沟通渠道。 在去往所在地之前要记住我国派驻当地的使领馆联系方式。

5.5.2建立并保持与项目部所在地行使控制权的机构、红十字会、医院以及华人社区社团的联系渠道。

人员到达当地后,第一时间学习了解,当地医院联系方式,及应急救护呼叫号码

5.5.3应急管理技术支持系统(对讲机、电话、卫星电话、手机、报警器、广播器材、电脑网络等)。 5.5.4必备的应急器材。5.6 应急培训

项目部所有的出国人员在出国前需对他们进行应急培训。了解派遣国的法律政治环境,了解当地治安及风俗民情,学习必要的沟通求助语言,熟悉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防范意识,熟悉极端情况下信息沟通联系、自保互救和疏散撤离。

到达项目所在地后,还必须经常的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国外环境的特殊性,理解采取措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树立“预防为主,防范高于处置”的观念,增强责任感,强化应变意识,做到提高警惕,常备不懈。提高做好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自觉性。5.7 预防措施

5.7.1各项目部要针对驻地国的国情、法律等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并加以演练。对于存在潜在较大危险的地区,可适当考虑聘请当地的安全顾问。

5.7.2精简项目部人员名额,派遣具有较强自我约束能力的员工。

了解当地文化、历史,尊重当地民俗风情。

5.7.3以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驻地,以适当的渠道沟通毗邻社区居民关系。尊重当地居民,平等相待,和睦共处。

5.7.4建立和执行严格的外出请销假制度。车辆以及各类交通工具,必须专车专人责任制,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和定期检查制度,严禁非指定人员动用交通工具。

5.7.5建立并保持与项目部所在地行使控制权的机构、红十字会、医院以及华人社区社团的联系渠道。

5.7.6依据安全需要,设立专责安全机构或指定安全专责安全人员。

5.7.7密切关注项目部所在地和毗邻地区社会治安动向。发现驻地四周有可疑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向我国使领馆、当地政府报告,并通报公司总部。

6、应急响应 6.1报警

6.1.1发生预警范围内的紧急事件时,项目经理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电话报告,书面报告须在三小时内报送公司总部,报告内容为现场事件发生、处置情况,事件规模,人员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

6.1.2Ⅰ级响应事件,项目部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6.2 应急措施

6.2.1发生预警范围内的紧急事件时,项目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指挥部场所,安排专职人员、启用应急通讯手段。 明确事件专责对外发布消息的发言人。

项目经理应随时向公司报告事态发展,随时向我国驻外领馆及相关机构报告。

6.2.2发生Ⅰ级响应事件时,公司总部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成立应急指挥部,确定主要负责人。总部领导率领应急工作组,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事发现场,寻求我国使领馆及驻外机构的支持,做好应急处置。

6.2.3受伤人员在紧急医护处理后,在保障路途安全的情况下,宜尽快送当地医院救治。

6.2.4绑架事件发生时,任何员工不要有过激言行,保持沟通渠道,尽速向我驻外使领馆汇报情况,寻求适当的解决方式。并向总部应急机构随时汇报。

6.2.5公司总部应急工作组做好境外项目突发事件中涉险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

6.2.6当突发事件在短期内没有平息可能的情况下,在公司总部指导下,应迅速撤离人员。 6.3 信息报告

6.3.1初次报告:

项目部须在发现事件发生时、或接到事件发生报警后,由项目经

理电话报告公司领导、公司主管领导、我国使领馆。并在三个小时内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性质、涉险人员情况,潜在危险及其它基本情况。

6.3.2 进程报告:

在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中,项目部要每天至少要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书面报告一次。

社会安全事件发生突然变化或恶性升级,须及时报告。报告内容除了对初次报告的补充、修订外,以事件处置情况为主。

6.3.3 结案报告

事件终止后,由项目部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提交事件结案报告。6.4信息发布

境外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由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政府相关部门指令进行。

境外突发事件信息当地发布,由项目经理请示使领馆以及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后决定。7 善后处理

7.1涉险人员伤势稳定或被顺利营救后,需安排回国修养,进行必要的治疗。

7.2对应急处置中亡故的涉险人员,公司应急指挥部和项目部,应做好遗体的护送、追悼及家属的安抚、赔偿工作。

7.3处理好各项遗留问题,做好事件应急总结,上报驻地我国使

领馆和上级机构。

7.4在公司领导下,做好人员安置、损失评估、赔偿、奖励等后续工作。 8 应急终止

8.1公司总部及项目部按预警级别、应急处置管理情况,宣布突发事件终止。

8.2总结经验教训,修订各类管理制度,重新安排人力、物资、资金、通讯等应急保障。

第4篇:海外工程反恐怖工作应急预案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海外工程反恐怖应急预案

海外工程反恐怖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对项目部施工工地实施大规模恐怖袭击,给职工生命、单位设施和在建工程造成较大危害的事件。主要包括:

1、在项目部的办公、生活设施中的食堂制作的食品中大量投放、布洒化学毒剂、生化毒剂、放射性物质和其他危害人员生命的物质。

2、对单位办公室、宿舍、在建工程和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等设施进行爆炸、纵火等破坏活动,造成重大损失的。

3、劫持、破坏、袭击单位运输车辆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

4、在建筑工程建筑物、构筑物和施工生产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受恐怖袭击发生的事件或造成严重危害的,包括建筑物质量安全事件、建筑物坍塌、土石方和深基坑坍塌、火灾、爆炸以及施工机械和架体坍塌事件等。

5、中国驻苏丹大使馆、项目总经理部发恐怖预案协调小组下达的救援抢险工作。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前得日常防范工作,依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当发生上述事件时,应立即逐级报告并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恐怖事件有关应急救险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项目部成立了以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工作协调小组。

长:项目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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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工程反恐怖应急预案

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各部门、工区负责人

当项目部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时,由项目部反恐怖协调小组请示项目总经理部反恐怖预案协调小组,迅速启动应急救险和进入项目部反恐怖工作程序。各级协调小组成员立即到达工作岗位,保证指挥系统和通讯联络系统畅通。

三、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项目部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法》关于反恐怖工作预案精神,建立发恐怖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系统,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应急救险、抢险、抢建和加固等任务,组织指挥完成本项目的应急救险、自救、互救任务。

主要职责:

1、迅速接受和贯彻、执行上级单位发恐怖工作协调小组下达的应急救险的各项指令。

2、组建各类专业抢险队伍,组织协调各类专业抢修人员、机械、车辆、物质的调度和供应,部署实施本单位的应急救险行动。

3、收集上报事发单位和实施应急救险行动进展情况

4、组织项目部人员撤离到安全地方,切断危险源。

5、协助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

6、组织处理事件的善后工作。

四、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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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工程反恐怖应急预案

当项目部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的较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后,启动项目部反恐怖工作预案。项目部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要立即召开小组全体成员会议,通报恐怖袭击事件,部署有关部门工作,有关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核实情况,立即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项目部启动反恐怖工作预案或其它措施的同时,及时上报恐怖事件。项目部必须在2小时之内向国内本部电话报告恐怖事件,并于4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书面报告情况。项目部必须在1小时之内向项目总经理部电话报告,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情况。

(一)供水系统

1、保证供水,控制污染扩散。

2、有关部门迅速监测水源地或供水设施的污染情况。

3、组织清除污染。

4、更换设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生产、生活用水。

(二)重要建(构)筑物和在建工程

1、迅速疏散建(构)筑物内及周围人员,营救被埋和受伤人员。

2、组织协调营救救险各类专业队伍,进行工程抢险、排险。

3、组织设计、施工、质检、安全等方面的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必要的检测和安全性鉴定。

4、上报工程监理、业主对工程提出修复、加固或拆除等处置意见。

(三)办公和生活设施

1、对办公和生活设施内供水、供电、通风、空调等公用设施设备及相关部位进行抢险、抢修和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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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工程反恐怖应急预案

2、做好人员的撤离、救援、抢救工作。

3、组有关部门人员对办公、生活设施的损坏情况进行检测、鉴定,并及时采取相应的修复、加固措施。

(四)车辆

1、发生劫持时,及时提供车辆上的人员和设施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处置和救援工作。

2、发生爆炸后,立即进行救援、抢险、排险等应急措施。

五、有关保障工作

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反恐怖工作有关知识的宣传,提高项目部员工对反恐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对反恐怖活动的警觉性。增加预防恐怖袭击的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宣传教育工作要本着积极、稳妥、适度的原则,避免造成社会恐慌。

(二)人力资源保障

1、工程设施抢险组织:

项目部成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机械设备、车辆,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长:项目副经理部

副组长:工程技术部主任、机械工区主任 成员:项目部工程技术、施工管理相关人员组成。

2、安全性鉴定组织:由项目部有关部门等技术、管理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鉴定,研究处置对策。 根据可能发生不同建筑物破坏设定不同专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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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工程反恐怖应急预案

(1)深基坑;

(2)主体结构(包括钢结构);(3)机电安装工程;

(三)安全与警戒保障

项目部根据发生的恐怖事件,成立安全与警戒保障协调小组,对事件部位及可能还要发生的部门实施监控。

长:分管安全副经理

副组长:安全环保部主任、行政部主任、成员:由安全环保部、行政部保卫科人员组成。

(四)信息、通讯及后勤物质保障

项目部成立信息、通讯及后勤物质保障协调小组,保障恐怖事件信息报送的及时和指挥通讯渠道、无线通讯和网络通讯的畅通;保障项目部人员的后勤生活物质的需求。

长:副总经理 副组长:成本控制部主任

成员:由项目部行政部、成本控制部人员组成。

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保证电话畅通,人员到位,处理问题要稳妥果断。

各单位协调小组成员的手机24小时要保持开机状态。

如发生恐怖事件,在整理文字材料后要立即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相关上级单位发生文字信息。

(五)物质、设备与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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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工程反恐怖应急预案

项目部应做好紧急情况下的工程设施抢险设备、物质的配备、储备和调配方案,成立物质、设备与技术保障协调小组。

组长:常务副总经理

副组长:供应保障部主任、技术工程部主任 组员:由供应保障部、工程技术部人员组成。

(六)应急方案学习与专业培训

1、应急方案演练:针对可能发生的恐怖袭击制定出反恐怖应急预案,加强自身建设和安全管理,配备相应设施,增强抢险、抢修力量,并定期开展处置紧急情况的演练、演习。

2、培训:对项目部反恐怖工作基本力量的骨干人员,根据不同专业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内容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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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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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房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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