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应急预案
第1篇:突发应急预案
突发应急预案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3水路交通应急体系主要应急任务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警信息 3.2预防预警行动 3.3预警支持系统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3.5预警预报解除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启动 4.2应急响应行动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4.4通信 4.5指挥和协调 4.6应急处置
4.7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 4.8信息发布 4.9应急结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5.2调查总结与评估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6.2资源保障 6.3经费保障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7.2奖励与责任 7.3监督检查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3预案解释部门 8.4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有效应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迅速控制事态发展,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和财产损失,保障水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交通部《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港口和航道发生的涉及人身安全、通过能力、环境资源、重要财产等方面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水路交通应急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交通主管部门具体
负责,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协作,实施以块为主、以条为辅、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2)根据相关部门(单位)的现有职责明确其应急任务的分工和具体职责,保障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响应程序规范有序。针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准备与支持保障、预警预防、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置等应急全过程,建立结构完整、功能全面的应急体系。
(3)充分发挥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应急支持作用,在预警预防和应急指挥协调中将各相关部门(单位)的人力物力资源加以整合,实现信息共享。
(4)做好应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应急科技水平,确保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乡镇人民政府设立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水路交通应急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株洲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交通局局长(书记)、县地方海事处处长任副指挥长,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电信局、县卫生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公路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
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地方海事处,由县地方海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
领导、组织全县水路交通应急工作,传达贯彻省、市人民政府对水路交通应急工作的指示;拟订全县水路交通应急工作政策、制度和规定,组织制订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决定启动与终止全县水路交通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指挥重大、特别重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指挥、协调乡镇水路交通应急工作;组织后期处置与恢复、事件调查处理与奖惩。
2.2.2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承办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落实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政策、措施并贯彻实施;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指导全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具体组织水路交通应急培训和演练;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负责搜集、分析、核实和处理港口、航道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及时上报。
2.2.3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交通局负责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行业管理、组织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单位)拟订全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反应机构方案;参与应急处置组织、指挥和协调并提供必要的应急保障资源和技术支持。
县水利局做好相关水利水电枢纽的运行调度工作,为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便利条件。
县公安局负责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治安秩序维护、爆炸险情控制、危险品清除、协助遇难人员的营救,以及必要的公众隔离、保障交通畅通等。
县安监局负责水路交通应急处置中的安全督促检查,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县财政局负责审批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资金预算,并监督使用。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火灾扑救。
县电信局根据港口、航道应急工作的需要,提供有效的通信保障。
县卫生局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对伤病人员进行救护。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湘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武警中队根据省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人员及救生器材参与救援。
县环保局负责事发地上下游流域和周边区域的环境监测工作,提出污染防控和处置建议,协助核实污染损害情况。
县农业局负责核查和报告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农业用水水源保护区,通知所属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受到直接污染和废弃物的间接污染。
县地方海事处承担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的日常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调动专业和社会水路运输资源参与应急行动;负责水上交通监控管制、水上危险物和污染物清除、水上救助与打捞清障,以及提供水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等。
县公路局负责协调解决普通公路物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2.3水路交通应急体系主要应急任务
水运事故灾难事件:如航道中断、港口瘫痪受损、港口危险品事故、核幅射超标事故、港口环境污染损害、水运建设事故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保障并恢复水路交通能力、预警预防水运事故灾难的发生、应急处置水运事故灾难事件等。
水路交通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如恐怖袭击、暴力犯罪、集团犯罪、群体性事件、破坏港口设施、破坏航道设施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降低各类社会安全事件的风险、保障航运设施和水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和水路交通秩序等。
自然灾害事件:如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提供水路交通运输保障、保护航运设施和水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和水路交通秩序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动物疫情、重大职业中毒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保障水路交通能力和运输畅通、提供应急救援物资运输支持、阻断疫情传播和救助伤病员等。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警信息
3.11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港口和航道突发公共事件风险源、诱发风险因素、突发公共事件影响、预警预防与应急对策以及其他内容等。
3.1.2信息来源:公众信息相关部门(水利、气象、地震、国土资源、卫生、公安等)提供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诱发风险因素的政府公布信息、专业实测和预报信息、秘密情报信息;交通系统相关部门(港口、航道及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部门)提供事发地港、航道、通航设施、危险货物运输、进出港船舶、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港口航道安全和社会安全信息等可能诱发港口和航道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源信息;其它有关机构及公众发布或提众有关的监视、监测、分析信息。
3.1.3信息报送:交通系统相关部门提供的风险源信息实行逐级上报,具体报送程序按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突发事件信息处理办法》、《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办理;公众信息、相关部门及其他有关机构掌握的信息由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收集办理。
3.2预防预警行动
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根据对各方面信息的搜集、分析和核实情况,及时确定和发布所辖区域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级别,指导和协调各有关方面开展预警预防工作。
海事部门:针对港口和航道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及时通报信息、编制应急预案,实行专用救捞船
舶和全天候动态待命和救助值班制度,随时执行救助打捞等救援抢险任务。
3.3预警支持系统
由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水路交通预警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设、维护、更新与共享工作,建立相关信息库和预报分析模型库,对事发态势及其影响进行综合分析预测,提供科学的预警预防与应急反应对策措施建设,发布全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防信息。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预警级别确定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预警级别主要依据已经发生或潜在的自然灾害、水运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重要物资短缺事件,可能造成港口和航道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程度、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确定。
3.4.2预警信息确认
各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值班人员在接到报警信息后,对报警信息加以记录和核实,初步判定预警级别,及时报告相关领导确认预警级别,并及时向相关的下级应急指挥机构、可能受到损害或影响的单位、应急救援机构等相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接到预警信息的单位和人员应立即采取预警预防行动。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在确定和发布各自管辖区域内预警信息的同时,应立即向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严重、特别严重预警应报省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较重预警应报市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一般预警由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确定,较重预警报市州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确定,严重、特别严重预警报省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确定。
3.5预警预报解除
当确定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不会发生时,发布预警预报的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宣布解除预警预报;已宣布进入预警期的,应立即宣布终止预警期,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级别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根据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为一般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ⅳ级)、较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ⅲ级)、重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ⅱ级)、特别重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ⅰ级)四级。
4.1.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ⅳ级:一般港口局部遭受严重损失的;造成3级及以上航道发生断航或严重堵塞2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的;造成5—6级航道发生较严重堵塞或7级及以下航道断航的;造成一般人员伤亡,死亡失踪3人以下或危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造成一般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危害的;调用当地资源能够控制的;对当地社会、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4.1.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ⅲ级:重要港口局部遭受严重损失,一般港口遭受严重损失的;造成3级及以上航道发生断航或严重堵塞6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的;4有以上航道发生较严重堵塞,其他5—6级航道发生断航或严重堵塞的;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死亡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危及10—30人生命安全的;造成较重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危害的;调用本市资源能够控制的;对本市社会、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4.1.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重要港口遭受损失,一般港口瘫痪或遭受灾难性损失的;造成3级及以上航道发生断航或严惩堵塞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的;造成4级及以上航道发生断航或严重堵塞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死亡失踪10人以上、20人以下或危及30—50人生命安全的;造成重大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危害的;调用本省和交通系统资源能够控制的;对本省社会、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4.1.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ⅰ级:重要港口瘫痪或遭受灾难性损失的;造成3级及以上航道发生断航或严重堵塞24小时以上;造成特大人员伤亡,死亡失踪20人以上或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造成特大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危害,对全省的社会、经济、政治等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4.2应急响应行动 4.2.1ⅳ级响应
当辖区内发生一般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后,县市区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将事件发展情况及时上报市州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4.2.2ⅲ级响应
当辖区内发生较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后,报州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并将事件发展情况及时上报省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4.2.3ⅱ级响应
当辖区内发生重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后,报水中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指定现场指挥赶赴事发现场,省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预案规定职责开展应急行动。省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将事件发展情况及时上报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部。
4.2.4ⅰ级响应
当辖区内发生特别重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后,报水路交通应急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部报告相关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指示,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4.3.1信息采集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信息主要来源于港口、航道管理部门和企业、海事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信息传输的主要方式是电话、传真及其他通信手段。需重点采集的信息包括:
(1)事发现场位置、事件性质、事发原因、时间及发展态势,事发港口和航道的名称、设施及装卸储运情况和联系方式。
(2)事件造成的破坏、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3)是否有危险品、是否可能发生起火爆炸、泄漏等潜在危险及已采取的措施;
(4)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的单位、人员及组织情况;已采取的措施、效果,已发出的援助要求和已开展救援行动的时间、设备、联系人等。
(5)现场环境情况及近期动态预报,包括风向风力、涌浪大小、冰情、能见度、水流流速和流向等。
4.3.2信息分析和报送
县、乡镇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分析工作,追踪事件进展,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将分析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单位,实现信息共享。
4.4通信
应急通信的信息网络系统主要由交通专业通信网络和公共通信系统组成。通信方式采用语音电话、电报、传真、数据通信等,在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计算机通信网络实现应急通信信息资源的交互与共享。
4.5指挥和协调
4.5.1本县辖区内水上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遵循属地为主的原则,由当地人民政府和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决定现场指挥部的组成,统一领导、协调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5.2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当地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搜集、掌握相关信息,上报事件发展变化情况。
4.5.3当地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5.4发生重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后,应及时上报省市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
4.5.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依据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或有关隐患,应向有关部门(单位)或各级人民政府报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在有关部门(单位)的统一指挥下,参与应急行动。
在接报并确认事件等级后,各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等级向有关人民政府报告,组织动员驻军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社会力量到达应急抢救现场,由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
4.6应急处置4.6.1处置措施落实
各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区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相应的处置措施。
(1)水运事故灾难 联系航道管理机构疏通碍航、堵航物件,联系有关港口建设、疏浚和航标维护部门恢复港口或航道技术条件,联系水利等相关部门给予通航便利条件;紧急分析、监控、减轻和消除断航和压港的诱因,注意控制危险货物泄漏源,采取防火防爆措施,抢救遇险及中毒人员,疏散受危害人群;对事故区域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加强对事故及其危害的监视监控;调动应急队伍、应急车辆及船舶、应急设备与器材及必要的后勤支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投入应急响应行动。
(2)水运交通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海事、港航管理机构会同当地公安机关迅速展开处置工作;疏散车、船及重要设备、危险物资,对现场周边地区及水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持秩序,有效控制局势。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当本县境内或与本县有固定水运交通往来的其它地区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协助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港口和对来自疫情流行地区的船舶卫生防疫工作。
(4)自然灾害
严格遵守有关防灾减灾规定,在预警预防阶段加强对港口和航道设施设备的保养检查;及时收听天气预报和做好记录,注意灾害动向,及早充分估计对港口和航道的影响并做好防港准备;加强对水文情报的收听和记录,加强对浅段和急流段的标识。
4.6.3专用设备、器械、物资、药品调用程序 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本辖区内的救生、消防及防护设备和器械及其他应急资源的分布情况及管理状况。在具有较高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风险的港口和航道附近区域,适当配置应急响应设备库,并确保设施设备的数量、质量和性能。
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对本辖区应急物资、设备和器械有紧急调配权。港口和航道的抢险、消防、救援、重建恢复等工作所需的船舶等在县内运输的,由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属于军队和武警系统的,由县人民政府协调调用。
4.7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 4.7.1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各类应急工作、抢险救援人员应配备必要的救生、防护装备。
(1)进入有危险的现场:应急人员应采取防护措施,经现场指挥批准;掌握作
业时间,随时监控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状况、行动;一旦情况发生变化,有可能危及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立即启动备用方案。
(2)进入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抢救人员在进入受灾区域前必须做好充分的防护准备,防止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如果未判明有毒有害物质的特性,应对毒性作最坏的假定;在进入污染区域时应佩戴依靠压力的自给式呼吸器和全套防护衣;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封闭处所;在接近有潜在危险的区域时应有足够的防护;对从危险区离开的所有人员进行检查和清污;现场应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后,按照规定进行医学检测和观察。
4.7.2群众安全防护
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及其衍生危险威胁的人员应尽快组织疏散,撤离到安全地带。现场指挥部应密切监视险情,及时上报,并做好疏散、防护、安置工作,或向上级指挥部提出意见、请示。如危险已减轻,则允许撤离人员重新进入现场;如险情加剧,危及现场人员和附近居民,应进行局部疏散。
如需大规模疏散居民,应由县人民政府负责拟定撤离计划,确定撤离路径、备用路线及交通工具、车流量控制、疏散目的接纳条件、通知撤离方式,告诉有关人员自身保护的注意事项或预防措施,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保持社会秩序及公众情绪稳定。
4.8信息发布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县交通局会同按照《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做好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工作。
4.9应急结束 4.9.1应急结束条件(1)事件已得到控制。
(2)港口通过能力、航道通航能力已经恢复。(3)应急运输任务已完成。
(4)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火灾爆炸危险或危险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
(5)危害已经消除。
(6)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得到排除;
(7)被紧急疏散的人员已经得到妥善安置或已经安全返回原居住地。
4.9.2应急结束宣布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应急响应进展情况按照有关程序宣布应急结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5.1.1人员安置、物资征用与补偿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员安置和物资征用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并按国家规定进行补偿、赔偿。
5.1.2灾后重建 因突发公共事件严重受损的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其恢复经费应纳入县救灾专项财政预算。
5.1.3社会救助
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由县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救助。
5.2调总结与评估
应急结束后,县有关部门(单位)组成调查小组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监测和后果评估,参加应急救援行动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协助调查小组工作,认真答复与事件有关的询问,真实地提供各种记录。
乡镇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编写调查报告与
总结,对应急经验教训加以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并组织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监测和后果评估,提出损失赔偿、灾后恢复及重建等方面建议。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设施,采取各种通信方式确保救灾抢险现场指挥通信畅通。在依托和利用公共互联网的基础上,加强紧急处置专用通信网的建设。重要通信设施、线路和装备应加强管护,建立备份和紧急保障措施。在整合水路交通各应急职能部门专业通信网的基础上,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微波和卫星相结合的通信保障体系。
6.2资源保障
县、乡镇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建立必要的应急资源保障机制,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了解掌握有关应急资源,包括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和物资保障等。
6.3经费保障
水路交通应急资金根据《湖南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有关规定,由县财政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予以承担和保障。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7.1.1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自救、互救、避灾等知识的宣传工作。
7.1.2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组织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常规性培训。
7.1.3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7.2奖励与责任
对在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3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会
同县有关部门(单位)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港口、江河、湖泊及其它通航水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交通局根据情况变化,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8.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县交通局印发并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
第2篇: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实施、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第三条 环境保护部对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四条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二)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三)建立在环境敏感点分析基础上,与环境风险分析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应急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五)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性强;
(六)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确;(八)与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按照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者现场指挥机构、环境应急专家组等;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预警相应措施等;
(四)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六)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
(七)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八)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修订情况和实施日期等;(九)附件,包括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标准化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图、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
第七条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品的企业事业单位,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对环境风险种类较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突发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件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内容。
对某一种类的环境风险,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编制相应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主要污染物种类、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应当相互协调,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有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前编制临时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中除了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概况、周边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等;(二)本单位的环境危险源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环境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针对单位危险源数量和性质应储备的应急物资品名和基本储量等。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充分征求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环境应急预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编制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三章 环境应急预案的评估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草案进行评估。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相关行业协会和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第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第十四条 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应当重点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内容格式的规范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以及与其他相关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草案进行修改。
第四章 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30日内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45日内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的临时环境应急预案,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三个工作日前报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报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二份):(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二)环境应急预案评估意见;
(三)环境应急预案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第十七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备材料之日起60日内,对报送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并通过评估小组评估的,予以备案并出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对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的,不予备案并复函说明理由,由申请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纠正后重新报送备案。
第十八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的格式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制定。
第五章 环境应急预案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作为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环境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工作,通过各种形式,使有关人员了解环境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积极配合和参与有关部门开展的应急演练。
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果进行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对环境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依据有关预案编制指南或者编制修订框架指南修订环境应急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本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二)相关单位和人员发生变化或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的;
(三)周围环境或者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的;
(四)环境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认为应当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于环境应急预案修订后30日内将新修订的预案报原预案备案管理部门重新备案;预案备案部门可以根据预案修订的具体情况要求修订预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对修订后的预案进行评估。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预案备案的,由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 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的企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评估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执行环境应急预案,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或健康)的危险程度。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环境敏感点,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境敏感区”的定义。
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二)1.目的预防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已发生的污染事故能迅速、有效、妥善处理,防止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危害、损失和影响。
2.组织
2.1机构名称:环保污染事故应急小组 2.2组长:总经理
2.3副组长:生产副经理、技术副经理
2.4成员:环保管理部门负责人、技术部门负责人、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各车间主任、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门负责人、供应部门负责人。必要时聘用相关专家。
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环保管理部门。3.事故分级
3.3.3 重大环境事件(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或中毒(重伤)5人及以上;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4)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3.3.4 较大环境事件(I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死亡1人或2人,中毒(重伤)3人及以上、5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3.3.5一般环保事故(II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无人员死亡,有3以下人重伤,有多人轻伤。2)引起部分群众不满。4.预防和预警 4.1 预防工作
1)建立污染源、放射源台账。加强对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放射源的管理,掌握我厂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2)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2 预警
1)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已发生的环境事件已经或可能影响其他区域时,进入预警状态。
2)进入预警状态后,发布企业预警公告,同时由组长决定是否通知地方政府政府环保管理机构。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4.3 我厂可能性事故
1)最大可能污染物:硫化装置泄漏。
2)可能原因:生产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槽罐中料浆无控制大量排出,事故池不能满足需要而溢流外排。
3)可能最大外排量:硫化气体53m3。4.4 控制硫化污染事故的措施
1)现场负责人应尽可能阻止或减少硫化装置泄出。
2)现场负责人应指挥和协调各生产车间对硫化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修维护,对操作员工进行操作培训。
3)如有可能外泄漏时,应对员工进行紧急疏散并通知附近居民,报告当地政府。
4)对未能堵截的污染物要先期处理,而后再处理已堵截部分。5.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I、II级 由企业应急小组响应。III级 由所在单位响应。5.2 响应程序
1)保持各部门、应急小组成员与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相关专业人员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2)必要时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 5.3信息报送与处理
由现场工作人员随时将情况报告现场指挥,现场指挥随时将情况报告应急小组组长,由组长决定是否报告相关部门,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
5.4 指挥和协调
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是事故初期的现场负责人和指挥协调人,应急小组组长可根据事态决定现场指挥和协调人。
6.安全防护
1)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防护镜、耐酸碱手套、耐酸碱鞋、防护服等,防止化学伤害,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2)如有化学伤害发生,要采取必要的现场救护措施,必要进通知120急救中心或送伤员到医院抢救。
3)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或警示岗,防止不了解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域或误用污染物品。
4)受灾或受污染威胁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小组或地方政府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a.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b.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c.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7.污染监测
事故发生后,环保管理部门要制定污染监测计划,对可能污染进行监测,直止无异常方可停止监测工作。
8.信息发布
应急小组长组长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其他人不得无组织发布信息,防止造成恐慌或引起不必要的损失和影响,所有人员不要听信谣言,以讹传讹。
9.应急保障 1)物资准备
a.硫泄漏可用洒水中和稀释; b.消防水枪两把;
c.防护镜3副,呼吸面具3只,耐酸碱鞋3双。2)通讯保障
所有相关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3)人力保障
应急响应后所有部门配合现场指挥给以人力支持,服从调配。10.应急结束
污染源已得到控制,污染环境物已停止外排,排出污染物已得到合理处置,污染影响已消除,应急小组可宣布应急结束。
11.后处理
应急结束后要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对应急过程进行总结,事故责任人要受到处理和教育,功人员要得到表彰,制定防范措施,对事故的污染影响进行监测,对事故受害者进行理赔,对事故的损失进行评估和汇总,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3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大马坊小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
(试行)
一、总则
(一)编制预案的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加强和规范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预案的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章、教育部制定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保定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和新市区文体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并将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工作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环节,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新市区文体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机制。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维护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学校自主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健全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在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要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和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楼道堵塞、侵害学生事件等学校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 长: 范剑坤 副组长:苏文君
成 员:于俊青 马午良 杨艳霞 闫桂芹 汤磊 于红先 温会贤 郑雅杰 魏鹏 孙荣珍 孙春红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承担日常工作,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处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落实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4、学校应急总指挥职责
①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② 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和资源的调动;
③ 向公安、消防、安监、技监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消防等部门人员到达单位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④ 向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和要求提供救援事项; ⑤ 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求援事项; ⑥ 负责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5、事故现场指挥职责
① 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
② 指挥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③ 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④ 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⑤ 把事故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应急总指挥报告。⑥ 与消防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⑦ 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⑧ 负责事故后的现场清理工作。6、现场值班主管职责
①在事故发生初始阶段,担当事故现场指挥。
② 在确认事故即将发生或已发生后,向单位领导报告,向上级部门报告。
③ 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学校事故应急预案。④ 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四、应急责任制
(1)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保证学校安全,是学校应急预案指挥者。
(2)事故现场指挥,现场值班主管承担本预案规定的职责,指挥有关人员进行抢险排难。
(3)学校每年进行考核,对考核年度内无责任事故,工作成绩优良者,实施特别奖励。
(4)对校内发生安全事故,根据责任大小,实施批评或行政处分、经济上处罚或送司法机关等措施。
五、应急培训和演练的制度 1、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的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加强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的能力。
2、演练培训时,不得无故缺席,需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事后必须补课。
3、参加演练培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规则,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4、采用生动形象、简单易懂的形式,定期对儿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
5、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培训、演练,并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
六、预案管理制度
1、应急预案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干部和熟悉安全工作的人员共同制订。
2、预案编写完成后,由安全领导小组审核,交学校教师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发公布。
3、预案建立后,一份归入学校文书档案,统一管理;一份交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备用。
4、安全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对预案进行修改、更新,使预案不断完善。
七、应急救援通讯录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联系电话: 应急电话: 火灾119 报警110 紧急救护120
交通肇事:122
大马坊派出所: 3191300
大马坊乡卫生院:3191048
八、基本情况分析
学校现有教职工13人,小学生235人,教学楼和平房各一栋。校舍建筑基本没有较大的危险点,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基本齐全。
九、基本应急程序
报 警
1、发现和确认事故发生的任何人员应当立即向校园值班干部和校领导报告。如是火灾、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或社会安全事件等严重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报警。报警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危险物名称和数量、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危险程度及对救援的要求,以及报警人与联系电话。值班主管接报后应当立即向校主要领导报告,并通知应急组织各级人员火速赶到事故现场。单位应急总指挥应当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告乡总校部。
2、学校由应急总指挥决定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启动警报;同时用广播系统向校园师生报警(应用简洁、明确的公众语言。);广播内容的重点要不断重复,让师生记住,了解每个细节及其确切意思。通 讯
1、通讯联络组要保证以下部门通讯畅通: ①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之间。
②应急指挥部和各应急救援小组之间。③应急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之间。
④应急指挥部和公安、消防、安监、医疗救护等社会应急部门之间。2、通讯联络组要向应急指挥部随时报告以下信息。
①报警情况:是否已向110、119、120报警;是否已启动校园报警系统。②事故情况:是否已排除、已受控制,是否还在蔓延、是否会造成更大危害。
③救援情况:应急小组是否已到位,有哪些应急人员工作受阻及其原因。④疏散情况:应当疏散的人数、集合点清点的人数,滞留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去向不明的人员。
⑤救护情况:受伤人数,伤员救治情况,正在搜救的情况。
⑥排险情况:排险小组已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的成效,目前遇到的困难。
⑦外援情况:公安、消防、安监、医疗救护和上级主管部门等社会应急部门到达事故现场情况。
⑧通讯联络组应当利用通讯广播系统协助各应急小组的工作。3、通讯器材
通讯器材应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广播系统等互相补充使用。疏散
1、疏散设施
①安全出口:建筑物应有两个或以上安全出口,门向外开启。②通道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畅通、无障碍。
③护栏牢固:走道、扶梯的护栏必须安装牢固、高度符合要求。④应急照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安装应急照明灯。⑤疏散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路径转角处墙面应设置醒目的疏散标志。
2、疏散管理
①疏散命令:由应急总指挥根据情况发布疏散命令;紧急状态下,值班主管可在上报校应急总指挥的同时发布疏散命令。
②疏散广播:“请注意,这是火警广播,请你从最近的安全出口撤离。请勿携带物品,请关闭电源和门窗,沿疏散标志从安全出口撤离”。
③疏散路线:现场指挥应根据现场情况、人流密度、对疏散路线作选择或调整。
④疏散顺序:在火灾中,应按先“着火层”,后“以上层”,再“下层”的顺序疏散学生(靠近出口和最不利疏散的区域内的学生可先安排疏散。)。
⑤疏散引导:疏散引导小组的任务是维护疏散秩序,指明疏散方向和路径。在拐角、叉道处应有人员引导,避免学生误入危险区域;要阻止学生逆向跑、窜、推撞、挤压情况发生;有人倒下,要立即扶起,防止踩踏事故发生。
⑥撤离方向:当发生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等事故时,位于现场上风向的学生应逆风撤离;位于下风向的学生,最好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快跑绕到上风向。
⑦集合地点:集合地点应选择在上风向的非事故威胁区域,总指挥或现场指挥根据现场情况做出选择,发出指令。⑧人员清点:疏散引导小组应当在集合地点对疏散的学生人数进行清点,并继续寻找滞留在事故现场的学生和受伤人员,帮助其安全撤离。疏散引导小组应及时向总指挥报告疏散情况。
3、疏散前的注意事项
①各部门应关闭电、气设备,切断电源(易燃、爆气体泄漏除外),关闭门窗。
②财务人员应把现金锁入保险柜,如条件许可,应携带现金、票据、帐册一起撤离。
③为保证快速、有序、安全地疏散,任何人在疏散时不应携带个人物品,更不允许逆向跑窜寻找个人物品。
救护
事故发生后医疗救护组应快速集合、立即投入现场救护工作,以达到挽救生命、稳定病情、减少伤残、减轻痛苦的救助目的。
1、营救:医疗组应千方百计地营救滞留在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其安全转移。
2、救治:要遵循“先救命、后治病;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3、转送:转送伤员时,应当根据伤员的情况以及附近医院的技术力量和特点,合理地转送到相应得医院,避免再度转院。
4、车辆:应当优先安排伤员急救用车辆。
医疗救护组应随时将救援情况(已转移的伤员、正在救治的伤员、还未获得救助的伤员等)向应急总指挥部报告。医疗救护组应主动配合疏散引导组做好人员的清点工作。警戒
事故发生后,应在事故现场周围立即设立警戒区域,阻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保卫组执行以下任务;
①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周围的秩序。
②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保护事故现场。
③指挥危险区域人员撤离,阻止有人因寻人、物重返危险区域。④疏导交通,保障救助车辆通行,引导应急车辆进入现场。
⑤保卫学校、事故现场设施设备和财产安全,防范犯罪行为和别有用心的人卷入肇事。
⑥引导媒体人员进入指定地点,报告应急总指挥部派专人接受媒体人员采访,控制媒体人员活动范围。
⑦协助疏散人群、人员清点、传递信息和事故调查工等作。排险
事故发生后,排险抢修组应立即赶到现场,开展排险工作。1、火灾排险主要措施
①应利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把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控制灾害进一步发展;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
②及时转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贵重设备。
③修复用电设施,抢修因事故受损坏的需应急使用的设施设备。④关闭可能会使事故扩大或引发其它事故的设施设备。2、选用灭火器注意事项
①易燃液体引发火灾,应选用干粉或泡沫灭火器。②易燃气体泄漏引发火灾,应选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火器。③可燃固体物质引发火灾,应选用水型灭火器。
④高温设备火灾,忌用水型灭火器,应选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火器。⑤电器设备火灾,忌用水型灭火器,应选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火器。⑥精密仪器和贵重设备火灾,忌用水型、干粉灭火器,应选用二氧化碳火器。
⑦贵重文件档案火灾,忌用水型灭火器,应选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火器。3、易燃易爆气体泄漏处置原则
必须遵照“先防爆、后排险”,“先控制火源、后制止泄漏”的原则,灵活使用关阀断气、堵塞漏点、稀释驱散等处置措施。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断绝一切可能的火源。
①泄漏区的电气设备如无防爆措施不能随意开关,避免产生电火花。②迅速扑灭各种明火,停止电焊等明火操作。
③严禁使用金属工具,穿着钉鞋、化纤服装,以免碰撞、磨擦而产生火花。
④禁止在气体扩散区域使用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⑤冷却高温设备、物体。
⑥警戒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防止排气筒火星。⑦禁止吸烟。
⑧堵漏无效,泄漏范围扩大时,应迅速向周围单位、居民发出险情警告,要求其熄灭一切明火、切断电源、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
后勤保障 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实施,学校平时做好应急装备的后勤保障。1、通讯器材:固定电话、有线广播及个人手机要保证畅通。2、人员防护装备:防护服、帽、手套、安全带等。3、医疗设备:担架、夹板、急救药品和器械。
4、抢险装备:应急灯、手电筒、梯子、绳索、及维修工具。 5、运输设备:车辆车况良好。
6、消防器材:灭火器、沙箱、水桶。
7、音像摄录器材:摄像机、照相机、录音机等。 终止应急状态
当事故已经排除,险情已经结束,应当由学校应急总指挥通过广播、公告等方式宣布:终止应急状态(若事故应急处置已启动了上级相关应急联动机制,学校应急总指挥部应当先征求上级应急处置部门的意见,然后作出决定。);撤消原危险区域警戒线(暂时隔离事故现场,保护现场物证,以利于有关部门对事故的原因、伤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和恢复正常状态。
恢复与善后
1、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应成立学校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查清引发事故的原因及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以便分清事故责任,消除事故隐患,教育干部职工,建立预防机制。
2、损失评估:估算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受损财产的价值,以及其它间接损失,为事故调查、处理和恢复工作提供依据。 3、法律咨询:事故发生后,很可能涉及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等问题,应向法律专家进行咨询,帮助学校负责人取得处理相关事务的主动权,确保学校决策和行为的合法性。
4、保险索赔:保险索赔是恢复工作重要一环,学校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事故勘查,提供完整的索赔材料。
5、执行奖惩制度:奖励在应急救援中表演突出、作出贡献的人员;惩罚在应急救援中不执行预案规定程序,严重失职,造成较大损失的人员。
十、奖励与处分
责权一致,实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责任制,依法保障、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应视情当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物质和精神奖励相结合;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一)校园内犯罪分子持刀行凶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主管领导或校长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2、值班主管领导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应急指挥部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各应急小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应急指挥部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疏散引导小组负责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医疗救护小组负责救护受伤学生和其它伤员。
7、通讯联络组向公安、消防、救护、社区有关单位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保证学校应急组织信息畅通。
8、警戒保卫组织人员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9、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学校收到恐吓电话或信件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调查清楚来电、来信人的身份和意图,维护单位和人员安全。
一、收到恐吓电话或信件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主管领导报告。
因个人纠葛收到恐吓电话和信件的人,若事件有可能影响个人人身安全或单位安全,则必须向单位领导报告。
二、收到匿名恐吓电话时,要保持镇静,对来电人的无理要求,不要马上拒绝,通过商谈的形式延长通话时间,尽可能从对方获得最多的信息。有来电显示的电话机应记下对方的电话号码,否则可用写字条、做手势的方法示意身边的人员,向电话局查询电话号码,有条件的可对恐吓电话作录音。
三、单位领导(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对恐吓电话和信件进行分析研究:
1、立即派专人在收到恐吓电话的话机旁值班,电话机应装有来电显示。(最好具备录音装置)
2、若来电来信人姓名、身份和意图明确,对方因个人纠葛失去理智而实施恐吓行为的,单位应当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该事件。
3、若来电来信人匿名,单位领导应通过来电人的口音、音色、口气、语调、语言特征和通话内容,来信人的笔迹、信件内容进行分析,并在单位中发动干部职工提供线索。通过初步推测作案人的动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四、对于匿名的恐吓电话和信件事件,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局报告,应当争取警方尽快加入事件调查。对于破案的计划和策略要保密。
五、对于与单位及职工无经济或其他纠纷,为勒索钱财或报复社会的人物的恐吓电话和信件,单位除全力配合警方破案外,应当提高戒备,制订预案,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对于有可能受到袭击的人员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其安全。
(三)学校内发现可疑物品的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故。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主管领导报告。可疑邮包是指:邮戳异常(寄包人地址与邮戳地址不符)、字体奇特、打印粗劣以及收件人姓名、形状、重量、气味、包装包扎、邮包内的声音都异常。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单位的物品,也从无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单位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吸烟或使用手机或发动机动车。
3、单位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应当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单位应当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当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5、单位应当配合警方组织应急人员在单位内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单位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单位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学校内发现可疑人物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单位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值班主管或单位领导报告。
2、单位领导或指派人员应当迅速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单位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应当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盘问,有条件的单位要封锁大门。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打110报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单位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单位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单位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单位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当把事件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在校学生失踪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尽快查清学生去向,找回学生,维护学生安全。一、发现学生失踪的人员应当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学校领导报告。二、学校应当确认学生是否已失踪:
1、应当确认学生不在学校建筑物和校园内;
2、应当有同学、教师或其他人员看见或了解学生已离开学校; 3、应当向学生家长、亲友、同学等了解失踪学生去向;
4、外地学生失踪,应当了解该学生近日是否有家长、亲友等来本地; 5、应当了解当日是否有外人来校探望过该学生;
6、应当了解该学生最近在学习成绩、同学交往、经济负担、社会关系、精神状态或身体感情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7、在学校周边的游戏机房、网吧和其他场所是否有该学生。
三、学校确认学生已失踪,并与学校、家庭、亲友、同学失去联系,应当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报警,请公安部门和村委会协助学校寻找该学生; 2、立即通知家长,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寻找该学生;
3、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寻找失踪学生工作; 4、学校领导应当召集会议,通过失踪学生同班同学、班主任、生活老师、医生、任课老师、班干部和家长,了解失踪学生的思想和精神状况,出走时可能携带多少钱款,以及可能的去向。应当耐心细致地做了解学生去向的同学的思想工作,让他们说出实情。
四、学校应当成立寻找失踪学生的专门小组,制订寻找计划,组织人员到失踪学生有可能去的地方去寻找,并保持与警方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电话应当安排人员值班,一天24小时畅通。
五、失踪学生找到后,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并向公安局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六)校园内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制止斗殴,避免人员伤亡。
1、获得斗殴事件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校园值班主管和单位领导报告,若事态已经失控或后果严重,应立即打110报警。
2、学校领导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必要时携带防卫器械)赶到现场制止斗殴,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
3、若斗殴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 4、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应设法不让他们逃离。5、若有学生受伤,应立即进行救治,或打120送医院,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6、分离斗殴双方,由学校领导、班主任等进行询问,了解斗殴原因和过程,并做好笔录。
7、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 8、对外校学生,应与学生就读的学校联系。
9、对参加斗殴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0、要对斗殴事件的校内外各种因素综合分析,要防范学生在校外遭到殴打。
11、单位领导应当将斗殴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学校被盗事件应急程序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上级主管领导,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所在学校负责人报告。
(2)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单位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4)评估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依据。?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八)学校火灾事故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安全撤离人员,尽快扑灭火灾,减少事故损失。1、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校园值班主管和单位领导报告。
2、单位领导或值班主管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通讯小组应当立即进行火警广播,指导师生疏散;同时打119报警。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灭火器材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
4、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选择合适的疏散路线,迅速地组织师生撤离建筑物。
5、疏散引导小组赶赴指定位置,在楼梯口、拐弯口、叉道路口,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并在上风向的指定地点集合。
6、排险小组应当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
7、疏散小组应当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8、医疗救护小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9、警戒保卫小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10、火灾扑灭后,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
11、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九)学校校舍坍塌事故应急程序
应急流程:
一般事故发生时,及时广播通知全校处于应急状态,终止上课,启动应急预案。班主任立即赶赴教室组织学生进行疏散,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关注事故的变化,避免扩大,程度加深。
流程:警报——疏散——报告——总结
重大事故发生时,应立即疏散学生(在堂教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立即赶赴本班教室进行组织。在第一时间内电话报警(广播室教师或者电话旁的教师),广播或者长时间的电铃为警报信号,认真做好事故后期处理。
流程:报警——疏散——报告——抢救 其他事宜:
1.倒塌事故发生时间如果是下班时间,在校教师和门卫应及时报告校领导,及时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流程不变;
2.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房屋倒塌事故,应把疏散学生放在首位;
3.事故发生后,组长负责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报告,副组长和组员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及救助; 4.人员疏散:学生疏散时要以有序迅速为原则(不带书包、不拖时间);教师应在最后离开危险区域;教学楼通道为东西楼梯,由班主任组织有序进行,临时聚集地点为校内操场,指挥小组指定教师进行人员清查和纪律监督;
5.?协助疏散:确保楼梯口的畅通,门卫应及时打开校门;操场学生应临时组班,不回本班教室;各班负责人疏散学生后应及时清点人数,报告领导小组,排查遗漏学生;
6.伤病救助:发生事故后,伤病人员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不提倡在警报解除前进入倒塌现场进行抢救,而应在专业抢救人员的指挥下进行;事故发生后,指挥小组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特别是受困或者受伤学生家长,妥善处理后期事项。
(十)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应急程序
应急程序的要点是:立即控制可疑食品,防止事态扩大,迅速组织救治病人。
1、发现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主管和学校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立即下命令停止食用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追回已发出的食品,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容器、工具、设备。
3、警戒保卫小组立即在食堂厨房事故现场实施警戒保卫。
4、立即对有食物中毒症状的学生进行医治,有明显或严重症状的学生,拨打120,立即送医院救治。 5、委派学校教师去医院,探视、安慰学生,并及时与患病学生的家长联系。
6、立即上报卫生监督,并配合卫生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取样工作。 7、负责提供学校师生用餐的情况,一旦发现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停止一切生产和经营活动,封存所有食品及其原料。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留在学校,配合调查。若有证据证明或有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8、确认因食堂提供的食品造成学生食物中毒后,应当根据卫生监督署部门的指导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十一)学校校舍楼梯挤踏和坠落事故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控制局面,维持秩序,救治伤员。
1、发现楼梯挤踏和坠落事故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校园值班主管和单位领导报告。
2、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下达命令(广播):
(1)所有人员必须在原地站立不动,不准向前移动。如外走廊或楼梯扶栏已损坏,应当尽可能朝里站。
(2)楼面上的人员有序地向后移动,为楼梯上的人员让出空间。(3)楼梯上的人员有秩序地后退,为营救创造条件。
3、救护人员应当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对危重伤员进行急救,并打120求援。 4、警戒小组应当在事故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避免拥挤和混乱,并为救援人员提供通道。
5、后勤保障小组应当及时准备救护车辆。
6、学校应当及时与受伤学生的家长联系,并派干部、老师去医院,探视、慰问受伤学生。
7、事故现场的警戒线必须等救援工作完成,校舍事故隐患排除,事故调查结束后方可解除。
8、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十二)学生交通伤害事故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尽快把受伤学生送医院救治。
1、获得学生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用最快方式向学校领导报告,报告内容最重要的是出事地点,同时打110、120求援。
2、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应当立即赶赴现场。
3、校医应当立即在现场对受伤学生进行抢救,救护车到后送医院。 4、学校应当及时与受伤学生家长联系,并派班主任等到医院探视、慰问。
5、学校干部应当配合交通民警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6、学校应当把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十三)学校大型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应急程序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应准备或立即启用大型活动紧急疏散预案。 1、因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如收到恐吓电话,发现可疑物品等。2、因突发事故灾难的,如室内大型活动中停电,火警等。3、因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事件,如台风、地震等。二、应急预案的启用 1.报警
1)学校任何人员在大型师生活动中发现或确认有上述事故发生,应立即向值班主管或单位领导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和救援要求等。
2)应急总指挥确认发生突发事件后,启动应急预案。
3)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行动,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岗位(现场),并根据职责开展工作。
2.疏散管理
紧急状态下,应急总指挥授权现场指挥发布疏散命令和确定疏散路线。1)、疏散广播:“请注意,这是紧急疏散广播,请各个班级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在班主任带领下,沿指定的××路线撤离。”
2)、疏散路线.a)按就近撤离的原则,选择最短的距离通道撤离。
b)疏散引导小组按就近撤离的原则引导人员分流;警戒保卫小组建立警戒区域,阻止无关人员进入。
3)、通道管理
应急预案起用后,疏散引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开启所有安全门、通道,排除障碍,确保人流疏散畅通。
A、现场指挥视情况,指挥场内疏散秩序。B、警戒保卫组织人员确保应急部门车辆进出畅通。C、救护小组立即作好救护准备。D、排险抢修小组集中待命。三、应急预案的终止
应急指挥视情判断事故排除、险情结束、隐患消除后宣布应急状态的终止。
原危险区域、事故发生点的警戒撤除与否,必须由应急总指挥决定。应急预案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的发生原因作出调查,并就事故原因、事故过程、经济损失、经验教训等向上级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十四)学校触电事故应急程序
应急程序的要点是:抢救触电者,避免在抢救时发生其它事故。
一、发现触电事故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抢救触电者,并让在场人员打120求援,同时向值班主管和单位领导报告。
二、触电解脱方法: 1、切断电源。
2、若一时无法切断电源,可用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等绝缘材料解脱触电者。
3、用绝缘工具切断带电导线。
4、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 注意:要预防触电者解脱后摔倒受伤。另外,以上办法仅适用于220/330V“低压”触电的抢救。对于高压触电应及时通知供电部门,采用相应的紧急措施,以免发生新的事故。
三、医务人员到达前的现场抢救方法: 1、触电者神智清醒,让其就地休息。
2、触电者呼吸、心跳尚存、神智不清,应仰卧,周围保持空气流通,注意保暖。
3、触电者呼吸停止,则用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
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维持血液循环; 若呼吸、心脏全停,则两种方法同时进行。
注意:现场抢救不能轻易中止,要坚持到医务人员到场后接替抢救。四、触电事故发生后,单位应立即在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抢救现场的正常秩序,警戒人员应当引导医务人员快速进入事故现场。
五、事故现场警戒线必须待医务人员将触电者带离现场赴医院救治,事故调查和排险抢修工作完毕,现场已无事故隐患时,方可解除。
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十五)体育活动中学生受伤事故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尽快用合适的方式救治受伤学生。
1、发现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受伤的人员应当立即向值班老师和学校领导报告。
2、应当立即送学生去医务室救治、如校医认为有必要,立即送医院救治。 3、下肢受伤的学生,不可让其自己行走,必须背运;胸闷、晕倒的学生不可背运,必须抬送。对颈椎、腰椎骨折学生不宜移动,应请120急救医生紧急救护。
4、学校应随时掌握受伤学生情况,并与受伤学生家长联系。 5、学校应当检查学生受伤地点的设施、设备是否有事故隐患。
6、学校应当了解,在学生受伤的过程中,是否有人对事故的发生和扩大负有责任。另外,学生的体质是否适合进行该项体育活动。
7、学校应当妥善处理学生受伤事故。
8、学校应当将事故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十六)学校实验室伤害事故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及时报告,减小危害。
1、获得事故信息的人员应当立即向值班老师和学校领导报告。
2、学校医生应当立即对受伤学生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送医院治疗。 3、学校应当保护现场,及时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A、化学药品中毒紧急救助方法 一、误服危险化学品:
1、将中毒者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
2、现场立即引吐。
3、若误服毒物量少或胃内食物过稠不易吐出、吐净时,可让患者喝4%盐水,再引吐,反复进行,直到饮入物全吐出为止。4、误服酸时,口服2.5%的氧化镁溶液或氢氧化铝凝胶60ml,或立即口服蛋清、牛奶、花生油或淀粉糊,切忌引吐、洗胃,更不能服碳酸氢钠溶液,否则造成胃胀气,导致穿孔。
5、误服碱时口服食醋、橘子汁、柠檬汁等食用酸中和,再补充牛奶、蛋清保护黏膜,禁止引吐和洗胃。
二、呼吸道中毒:
1、将患者抬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
2、严重的送医院高压氧仓吸氧。
三、急性皮肤吸收
1、立即脱去受污染的衣物。
2、用大量清水冲洗也可用微温水,禁用热水。冲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冲洗越早、越彻底越好。
3、用肥皂水洗净。
4、涂能中和毒物的液体或保护性软膏。 5、注意观察清洗是否彻底。B、外伤急救方法 一、割伤急救
1、用消毒棉签或纱布把伤口清理干净 。2、用消毒的镊子小心取出伤口中异物。3、用3%的双氧水擦洗。
4、涂上红汞水或碘酒并敷上消炎粉包扎好(注意不能将红药水与碘酒同时使用)。 5、若伤口比较严重,出血较多时,可在伤口上部扎上止血带,用消毒纱布盖住伤口,立即送医院治疗。
二、烫伤和烧伤的急救
1、轻度的烫伤或烧伤,用棉签浸90%-95%的酒精轻涂伤处,或用3%-5%高锰酸钾溶液擦伤处至皮肤变为棕色。
2、涂上獾油或烫伤药膏。
3、较严重的烫伤或烧伤,不要弄破水泡,以防感染。要用消毒纱布轻轻包扎伤处,立即送医院治疗。
三、化学烧伤
1、脱去被污染的衣物、鞋袜
2、最短时间(1-2分钟内)进行冲洗创面15-20分钟(注:冲洗时必须立足于现场条件,不必强求用消毒液和药水,自来水也可应急)具体要点如下:
1)浓硫酸等酸性烧伤 a、用干布擦试干净
b、用清水冲洗或2%的碳酸氢钠溶液冲洗 2)氢氟酸烧伤
a、用大量清水冲洗几分钟或浸泡
b、在伤口处敷以新解配制的20%-25%MgO甘油悬浮液 3)石灰等碱性烧伤
a、用2%醋酸溶液或2%的硼酸溶液冲洗
b、涂上油膏,并将伤口扎好 c、重者送医院诊治。
4)溴烧伤
a、用酒精洗涤,涂上甘油
b、用力按摩,将伤处包好
c、如眼睛受到溴蒸气刺激,暂时不能睁开时,可在盛有氯仿或酒精的瓶口停留片刻。
5)沥青灼伤
a、用棉花或纱布沾上二甲苯或氯仿轻轻擦试沾在皮肤上的沥青(注意不可用手去揭已沾在皮肤上的沥青,使用氯仿时要注意不宜过多,以防止引起局部麻醉。)
b、涂上一层抗生素药膏 6)磷烧伤
a、在水下仔细清除磷粒
b、用1%硫酸铜溶液冲洗
c、用大量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
d、用2%碳酸氢钠溶液湿敷(切忌暴露或用油脂敷料包扎)7)次氯酸钠烧伤
用牛奶、蛋清、淀粉糊或1%硫代硫酸钠溶液冲洗
8)酚烧伤
a、用70%酒精的水溶液冲洗数遍,直至创伤面无酸味
b、以大量清水彻底冲洗
c、用饱和碳酸氢钠溶液湿敷。四、眼睛的灼伤 若试剂溅入眼中:
1、睁大眼睛,用双手拉开上眼睑,使毒物随泪水流出
2、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眼部,边冲洗边转动眼球,使结膜内的化学物质彻底洗出,冲洗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0分钟
3、若无冲洗设备或无他人协助冲洗时,可将头浸入脸盆或水桶中,浸泡十几分钟,可达到冲洗目的若是固体化学物质落入眼内:
1、应及时取出(若是碎玻璃,应先用镊子移去碎块,或在盆里用水洗,切勿用手揉动)
2、用水冲洗
3、盖上干净的纱布,速去医院眼科做进一步处理(切记不要紧闭双眼,不要用手使劲揉眼睛)
五、炸伤的急救:
如伤势严重,大量出血,做适当止血处理后,并尽快送医院治疗。
(十七)校园爆炸事故处理程序
1、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
2、迅速组织校医和有关人员抢救伤病员,并立即拨打120请求卫生救护;积极有序的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
3、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4、如发现肇事者和直接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5、认真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搜寻证物、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十八)学校组织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等活动安全事故应急程序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
2、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3、事件发生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4、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5、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十九)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二十)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应急程序
一、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加强对传染性疾病监测,及时发现可疑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二)分级控制
传染性疾病根据对疾病的控制方案要求,按疫情波及的区域范围,分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特大事件。
在具体的疫情预防控制措施上,根据疾病在本学校的实际流行强度,实施分级控制措施,以达到最有效的预防控制效果。
(三)分类处置
呼吸道传染病(SARS、禽流感、类流感)、肠道传染病(霍乱、感染性腹泻)或食物中毒的病例,在于早期发现非典疫情,提高对疫情的早期预警和预报工作。SARS早期预警病例分类标准、禽流感、类流感、霍乱病例按照卫生局规定的病例分类标准执行。
(四)及时处置
为有效地切断疾病的传播,根据传染性疾病的流行特征,在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时,对疑似病例、临床确诊病人实行隔离治疗;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
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制指挥系统
任何人发现或得知“疫情”发生,应立即向值班主管和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确证信息属实后,立即启动学校应急程序。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制组织指挥系统:a)领导小组.b)综合协调组.c)信息组.d)疫情调查组.e)消毒组.f)宣传组.g)后勤组。
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a)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b)消毒制度.c)传染病宣传制度.d)晨检制度等。
三、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及职责 (一)班主任老师
1、负责每天对本班学生中健康状况动态观察,发现与某些传染性疾病相关的症状时或因病缺课情况,应询问学生健康状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如病例数超过正常时,应及时报告疫情报告人。
2、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提供班级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学生当时的身体状况。
3、突发事件发生后,对班级学生的发病情况作动态了解后,每天2次报告。
(二)疫情报告人
1、负责每天接受班主任晨检情况,并记录归档。
2、出现突发公共事件时,负责及时将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点、时间、主要病征、发病人数、发病班级、可能原因、采取措施、现状和趋势,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负责对出现症状的学生进行暂时隔离,必要时护送相关医院就诊。 4、发生突发事件后,负责每天2次接受班主任晨检情况汇报,统计后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5、对病愈返校的学生,返校当天必须先到学校卫生室,经卫生老师检查由卫生部门出具的返校证明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
6、接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学校的疫情解除通知后,即可对学校采取解除控制措施。
(三)学校领导
1、学校应组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明确分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应急工作。
2、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应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和流行的情况,停止进行集体性活动,避免发病班级学生进入集体活动场所(公共电脑教室、语音教室、实验室、会议室、图书馆、运动场地等),对发病较多班级的学生,相对限制活动区域,必要时使用备用教室,防止发病班级之间的交叉感染。疫情严重时,报请相关部门后,经允许后,考虑全校停课。
3、学校需加强同区疾控中心的联系,保持信息通畅,密切关注学校学生的发病状况。
4、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利用健康教育课、晨会、班会、广播、电视、板报等多种形式,坚持正面宣传,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情绪,引导学生自觉配合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做好学校内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不同季节传染病发生特点,宣传传染病的危害与防制知识,增强疾病预防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5、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流行时,对发病班级教室进行彻底消毒,加强教室、实验室、专用室等室内空气流通,要经常开窗通风。对食堂、厕所进行消毒,以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四、个人防护与消毒工作
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时,接触可疑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应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1、上述人员应穿戴工作服、隔离衣、工作帽和防护口罩。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的清洗和消毒。
2、各种污染对象的消毒方法
(1)地面、墙壁、门窗:用0.2%-0.5% 过氧乙酸、500mg/L-1000 mg/L二氧化氯、有效氯或有效溴含量为1000 mg/L-2000 mg/L的消毒液喷雾。泥土墙吸液量为150 ml/m2-300 ml/m2,水泥墙、木板墙、石灰墙为100 ml/m2。对上述各种墙壁的喷洒消毒剂溶液不宜超过其吸液量。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喷雾一次,喷药量200ml/m2-300ml/m2,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雾一次。以上消毒处理,作用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2)空气:房屋经密闭后,每立方米用18%-20% 过氧乙酸溶液5-6 ml(即每立方米用纯过氧乙酸1克),使用过氧乙酸熏蒸器进行消毒,也可放置瓷或玻璃器皿中,底部用装有适量酒精的酒精灯加热蒸发,薰蒸2 小时,即可开门窗通风。熏蒸消毒时要注意防火,还要注意过氧乙酸有较强的腐蚀性。对于体积较大的房屋,密闭后应用0.3%-0.5%过氧乙酸、3%过氧化氢、500mg/L二氧化氯或有效氯含量为1500 mg/L的消毒溶液,用气溶胶喷雾,20-30 ml/m3,作用1-2小时。消毒后即可开门窗通风。
(3)衣服、被褥、书报、纸张:耐热、耐湿的纺织品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用流通蒸汽消毒30 分钟,或用有效氯或有效溴含量为250 mg/L-500 mg/L的消毒液浸泡30分钟;不耐热的毛衣、毛毯、被褥、化纤尼龙制品和书报、纸张等,可采取过氧乙酸薰蒸消毒。薰蒸消毒时,将欲消毒衣物悬挂室内(勿堆集一处),密闭门窗,糊好缝隙,每立方米用18%-20% 过氧乙酸5-6 ml(1克/米3),放置瓷或玻璃容器中,加热薰蒸1小时-2小时。或将被消毒物品置环氧乙烷消毒柜中,在温度为54℃,相对湿度为80%条件下,用环氧乙烷气体(800毫克/升)消毒4小时-6小时;或用压力蒸汽进行消毒。
(4)病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稀薄的排泄物或呕吐物,每1000 毫升可加漂白粉50克或有效氯含量为20000 mg/L的消毒液2000毫升,搅匀放置2小时。无粪的尿液每1000毫升加入干漂白粉5克或次氯酸钙1.5 克或有效氯为100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100 毫升混匀放置2小时。成形粪便不能用干漂白粉消毒,可用20% 漂白粉乳剂(含有效氯5%),或有效氯含量为50000 mg/L的消毒液2 份加于1份粪便中,混匀后,作用2小时。
(5)餐(饮)具:首选煮沸消毒15 分钟-30 分钟,或流通蒸汽消毒30 分钟。也可用0.2%-0.5%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氯含量为250 mg/L-500 mg/L的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6)盛排泄物或呕吐物的容器:可用有效氯含量为2000 mg/L-5000mg/mg/L的消毒液、或0.5%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 分钟,浸泡时,消毒液要漫过容器。
五、健康教育
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广泛开展SARS、禽流感、霍乱、手足口病等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卫生科普常识,指导学生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SARS禽流感、霍乱预防和控制工作。
(二十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应急程序 ? 为确实保护全校师生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和安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结合实际情况和传染病流行特点,制定以下防控预案。
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1、按照“沉着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有效防治;加强合作,完善机制”的总体要求,坚持教育部门统一领导、卫生部门具体指导和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管理机制,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教育的发展。
2、通过有效的防控工作,确保以流感、水痘等为重点的冬春季传染病不在校园中发生及蔓延。
组织领导与职责
1、加强领导,制订常见传染病防控预案。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疫情发生时紧急启动。专人进行管理,明确职责,认真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传染病预防的监督与管理。
2、建立工作汇报制度,班主任老师要加强责任心,密切注视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向领导和上级主管机关汇报。及时为学校和疾病防控部门提供准确的信息。对知情不报造成延误治疗、病情蔓延后果的要追究行政责任。
3、搞好卫生宣教。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作好救灾防病卫生宣教工作,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教育,向学生传授针对性较强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教育学生主动维护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疫情监测与报告
1、领导小组成员要注意对传染性疾病进行监控?。
2、各班如发现有疑似传染病症状的病人,班主任应立即上报学校医务室并通知学生家长,给予隔离并进行相关的治疗。值班医师应在第一时间上报疾病控制机构,不得隐瞒、缓报、谎报.四、疫情预防 1、一般预防
A、各班要充分利用板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开展卫生防病科普知识的宣传,使师生了解冬春季传染病正确的预防方法,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B、广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整治校园环境,清除垃圾污物,加强卫生管理,使广大师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消除疾病传播的隐患。
C、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校饮用水的监督,定期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保证饮食、饮水安全。
2、紧急预防:一旦出现传染病疫情,应立即开展以下紧急预防措施。 A、加大对急性传染病菌防病知识的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讲座,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避免疫情的蔓延,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B、加强校园管理,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学生体检工作,劝阻师生暂不到疫情发生地,明确专人负责校园流动人员的防控,减少流动人员对疾病的影响。
C、对大规模的聚餐等行为,要严格控制,杜绝疫情的蔓延。
D、进行预防性消毒,保持环境卫生。对食堂、卫生间、公共接触的器具,包括桌椅、沙发、扶手、水龙头、公用电话、体育器材、玩具、电脑键盘等,要重点消毒。
E、加强对在校师生的卫生管理,对可疑病人及时安排隔离医学观察,落实多项防护措施。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二十二)学校防暴雨、雷击等事故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1、暴雨来临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应当频繁地在学校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单位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2、若房屋内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学生,以及贵重设备。学校应当关闭所有门窗。
3、若有雷电,应当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以外重要的设施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在雷击时遭到雷电侵袭。强弱电房和电气设施周围不要放置可燃物。排险、救护等应急人员应当做好救援准备。
四、若暴风造成房屋进水,校园积水:
1、应当切断电源,用抽水泵等器具排水,疏通下水道。 2、应当尽可能防止厕所进水和溢水,防止水污染。3、放学时,应当用砖块、木板和钢板等,为年幼学生搭设临时通道,减少应腿脚浸入污水中受到病菌感染。学生在临时通道上行走时,应当有老师在旁边搀扶和引导。
4、学校应当通过广播告知师生,有秩序地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
5、房屋积水时应当把设备、资料等物品往高处转移。
6、学校后勤部门应当为师生提供雨伞、雨衣、雨靴、食品、饮
料、衣服、药品等必要物品。
7、保安人员应当维护校门口秩序,安抚家长,疏导交通。
8、积水退尽后,学校应当和防疫部门一起做好消毒和清洁工作。
(二十三)学校防地震工作应急演练程序
1.地震发生,指挥部发出启动紧急避险指令。2.师生就近紧急避险。
3.第一波地震平静,指挥部发出紧急撤离指令。4.师生紧急撤离,疏散到临时避难场所。
5.指挥部研究确定处理、救援方案,组织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 6.指挥部与当地教育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联系。并根据需要向政府领导汇报灾情,请求支援。
十三、附则
本预案经大马坊小学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起草,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上报乡总校部,经文体教育局审核通过之日起实施。附:1、应急管理工作处置流程图 2、大马坊小学突发公共时间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应急管理工作处置流程图
突发事件发生→先期组织处理并上报信息(统计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涉案人员)→协调相关部门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报情况→信息发布→奖励处分
校值班领导应急相关 职能部门 相关处室
校值班领导是 否
应急相关 职能部门 相关处室
突发事件发生 发现人员或值班人员 先期处置并上报 应急指挥部
学校应急 领导小组
校长 是否正常上班
乡应急办 学校应急 领导小组 乡应急办
大马坊小学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人:汤磊 王芳
总指挥:范剑坤应急救援负责人:苏文君通讯联络小组疏散引导小组 负责人:温会贤 郑雅杰 于红先 医疗救护小组 负责人:于俊青 孙春红
警戒保卫小组 负责人:闫桂芹 杨艳霞 孙荣珍 排险抢修小组 负责人:马午良 魏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