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范文 > 其他范文

术前讨论制度

作者: | 发布时间:2021-02-22 16:47:09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术前讨论制度1

一、术前讨论由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持,对拟进行的危重、重大、疑难、致残、新开展手术、重要器官摘除、二级以上手术(含二级)及70岁以上患者手术等均需进行讨论。

二、主持人根据手术分级和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确定为科内术前讨论还是院内术前讨论。科内术前讨论(科内会诊)参加人员应包括科内所有医师、护士长和专科护士,特殊病例请麻醉科和/或其他相关学科医师参加。院内术前讨论(全院大会诊)由科主任(或主持人)召集相关学科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进行术前会诊,确定手术方案。

三、术前讨论前,执行“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患者评估管理制度”,结合病史、体格检查、影像与实验室资料对患者进行综合评估,填写“术前小结、审批表(重大手术审批报告及特种手术审批报告)及手术风险评估表”,由术者签字。科内的术前讨论至少应于患者手术前1天完成(急症手术除外);院内术前讨论一般应于术前1一2天进行。

四、术前讨论时,主管医师应准备好必要的检查资料,有重点地介绍病情,并提出自己或专业小组的诊断及治疗方案,必要时检索相关资料。在上级医师主持下对患者的临床诊断、病情评估、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术后并发症及处理要点、是否需要分次完成手术及其他 注意事项等逐一进行研究讨论。

五、各级医师可充分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主持人最后指导制定、完善治疗计划(方案)。各级医师必须遵守、落实讨论制定的诊疗方案。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术前讨论记录本及病历中。如术中须改变手术方式或扩大手术范围,必须请示上级医师,并告知患者及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六、术前谈话应有术者或本院高年资医师参加,医师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诉患者本人或家属,及时解答患者的咨询,并由患者及家属签署相关的知情同意书。

术前讨论制度2

病例讨论制度

修订者:医务处

审核者: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生效日期:1977

年10

月1日修订日期:2011

年9月1日一、临床病例讨论

(一)各科室应建立常规病例讨论制度.选择住院、出院、术前、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讨论会.(二)临床病例讨论会可以单科进行,亦可多学科联合举行.有病理检查的病例,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三)举行临床病例讨论会,主持科室要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加以整

理,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与会人员,以便做发言准备.(四)

临床病例讨论会由主治科的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和解答

有关病情、诊断、检查、治疗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

告).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应做总结,主持科室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入病案.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

1、临床病例讨论:是解决临床疑难患者的诊断、治疗难题和以临床教学

主要目的,采取定期和临时两种形式.定期病例讨论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至少每月

1 次;临时病例讨论则根据病区的患者情况,危重患者可随时进行讨论.2、病例选择:入院

3 天以上诊断不明者、诊断明确但临床少见或在诊治过

程中有较重要的教学意义者、入院

1 周以上治疗效果不佳者、危重患者紧急抢救

后疗效不佳者.3、讨论方式和讨论范围:

(1)治疗组内讨论:由经治医师提出,治疗组副主任以上医师主持,包括

治疗组的其他实习医师和住院医师,多采取临时讨论形式,着重解决诊断和治疗

中的问题.(2)全科病例讨论:由治疗组主治医师提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

员参加.先由经治医师详细介绍病史及各种检查结果,主治医师结合文献,以病

2 例诊断、治疗为重点,进行较全面的分析和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其他

有关人员按年资由低到高顺序可就病例的某些方面,结合文献作较深入的分析讨

论,最后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3)多学科讨论或邀请外院专家参加的病例讨论会,则由经治科室主任提

出,医务处负责安排、组织,由分管院长或医务处科长主持,讨论前应作好较充

分的资料准备,有病理报告者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必要时可提前将病历摘要

印发到有关医师手中.(4)各科临床病例讨论资料应全部或摘要记入《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

本》中.病程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总结意见等.三、术前病例讨论

1、手术科室每周定期进行术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直接领导,科主任或

主任医师主持.2、病例选择:对拟进行二级及以上的手术、有严重并发症的手术、新开

展的手术、疑难手术进行讨论.3、参加人员:全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手术医师、护理及

有关人员,必要时麻醉医师参加.4、管床医生应准备必要、充足的材料,包括化验、造影、CT

等,有重点

地介绍病情,并提出自己或专业小组的诊断及治疗方案,必要时检索有关资料.5、各级医师按职称由低到高顺序充分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6、科主任或临床小组长最后指导,完善制定出手术方案、术中、术后观

察事项、护理要求等.7、各级医师必须遵守落实术前病例讨论制定的诊疗方案,并将讨论结果

记录于"术前讨论记录"中随病历存档,术前讨论记录应在术前

72 小时内完成.8、术前谈话应有术者或本院高年资医师参加,医师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诉患者,及时解答患者的咨询,避免对患者产生不

利的后果.9、手术前

1 天由各病区医师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填写手术通知单,手术室审

核,负责统一安排手术.3 四、死亡病例讨论

1、凡住院死亡病例讨论,一般应在死后

24 小时内召开,最迟在死亡后

1 周内进行;特殊及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都要及时单独讨论,并报医务处和院领导;尸检病例须在病理报告做出后的1 周内进行.2、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处派人参

加.主要讨论的内容包括:诊断是否正确、有无延误诊断或漏诊;处理是否适当

和及时;死亡原因和性质;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3、讨论情况应按时用专页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讨

论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称、讨论总结意见等.4、讨论情况应详细填写入"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中,随病历归档.不准以

死亡小结代替死亡病例讨论会记录.

术前协议书

术前访视整改措施

手术前承诺书(共16篇)

剖宫产术前术后护理常规

岗位职责 讨论

本文标题: 术前讨论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dawendou.com/fanwen/qitafanwen/472293.html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术前讨论制度》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重点推荐栏目

关于大文斗范文网 | 在线投稿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帮助 | 投诉与建议 | 人才招聘 | 网站大事记
Copyright © 2004-2025 dawendo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大文斗范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