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职称材料审核工作流程
普通本(专)科教学业绩审核工作流程 注意事项:1.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分为学院审核及教务处审核两个步骤,请各位老师一定要完成学院审核程序后再到教务处进行审核。
2.教务处集中审核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 日-9 月 8 日,工作时间为 09:00-16:00。
携带教学类业绩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所在部门公章)教务科:负责教学工作量的审核。经办人为李凤珍(红角洲校区C栋125室,83847531),张文睿(枫林校区行政楼 103 室,83807425)教学建设科:负责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教学成果奖、质量工程项目的审核。经办人为付敏(红角洲校区 C 栋 118 室,83831482)教学质量科:负责教师教学类奖项的审核。经办人为陈小芸(枫林校区行政楼 104 室,83815581)。
实践教学管理科:负责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的审核。经办人为邵碧琳(枫林校区行政楼 105 室,83806417)加盖教务处公章:经办人为吴彬瑛(枫林校区行政楼 101 室,83815610)。
处长签字:段先志处长(枫林校区行政楼 102 室)或徐艳副处长、陈士强副处长(枫林校区行政楼 201 室)。
附件九:
研究生教学业绩审核工作流程 注意事项:1.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分为学院审核及研究生院审核两个步骤,请各位老师一定要完成学院审核程序后再到研究生院审核。
2.研究生院集中审核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 日-9 月 8 日,工作时间为 09:00-16:00 盖研究生院公章:
沈桂花(小红楼 203室,83817502)院长签字:徐德培(小红楼 204 室)1、负责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审核。
2、负责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优质课程建设项目、教学成果奖的审核。经办人为赵莉曼(枫林校区小红楼 201 室,83868213)携 带 研 究 生教 学 类 业 绩材 料 的 原 件及复印件(盖所 在 部 门 公章
从事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简历审核工作流程 注意事项:集中审核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 日-9 月 8 日,工作时间为 09:00-16:00 盖公章处:
戈国华(枫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304 室,83805580,***)处长审核:
程春清(枫林校区大学生活 动 中 心 三 楼 301 室,83812346,***)审核任现职以来从事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
审核时请携带资格证书,如涉及所获奖励,需携带原件或盖有与原件相符的证明材料。如涉及 2007 年前的学生工作经历,需携带所在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盖所在部门公章)。
经办人:蒋常香、王薇(枫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305室,83815612,***)
- 1 - 申报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科研业绩材料审核工作流程 10 月 10 至 10 月 14 日打印汇总表。
9 月 4~9 月 12 日,个人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科研业绩申报网站为校园网内地址,只能在校园内登录,且登陆网站一定要使用 Windows 自带的 IE 浏览器登录系统,软件版本 8.0 以上。
9 月 13 日至 9 月 15 日 上午 8:30-下午 16:30 学院集中报送申报材料 逾期不再受理 9 月 18 日至 10 月 10 日审核、复议,逾期不再受理。
点击科研处主页右上角的“职称评定”链接或在浏览器地址栏内输入:HTTP://172.18.4.116 :9191(用户名与密码与科研管理系统一致)初次登录后请先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个人申报信息应根据现有职称聘书准确填写)在相应页面(论文、论著及教材、科研获奖、科研课题)点击“新增”按钮录入已经过部门公示的科研业绩,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出现“申报成功”提示页面即可。(联系人:左家春)各学院在业绩材料公示后,将个人申报材料、原件汇总,制作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科研处审核。
1.材料集中报送小红楼 222(科研处会议室)交牛亚丽,申报材料经验证后,原件当即返还。
2.项目科李雪、成果科左家春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
请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至科研处当面复议。联系人:左家春,李雪。
交综合䈖刘俐俐复印存档盖章 申报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
申报人对审核意见无异议点击“生成汇总表”自行生成汇总表。
科研处牛亚丽最终复核 并打印汇总表 科研处处长刘宁芳签字 申报人在 27 日至29 日,在自己申报业绩列表页面查看申报材料的审核状态及审核意见,审核不通过的业绩将不出现在汇总表中。
科研处出具审核结果并 送还报送材料
- 2 - 业绩审核工作流程补充说明 一、申报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 9 月 12 日,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材料报送 9 月 13 日,接收全校理工科教学、研究机构报送材料 9 月 14 日,接收枫林校区其它教学、研究机构报送材料 9 月 15 日,接收红角洲校区其它教学、研究机构报送材料 三、业绩审核、复议 9 月 18 日至 9 月 29 日两周时间为科研处审核时间,申报人可于9 月 27 至 9 月 29 日在网上自行查看审核状态及反馈意见(凡未审核通过的申报均会在表格最后显示反馈意见)。
10 月 8 日至 10 月 10 日为复议时间。逾期未提出复议者,视为同意审核意见。
对科研处审核无意见者应于 10 月 10 日前在网上确认审核意见,并生成汇总表。网上确认审核意见,并生成汇总表者,视为本人同意科研处审核意见并签名;逾期未生成汇总表者,视同放弃本次申报。
四、完成审核报表 10 月 10 至 10 月 14 日科研处统一打印汇总表,届时由各学院根据通知统一到科研处领取。
五、逾期办理
- 3 - 以上各环节超过时间节点者,请自行向人事处递交申请,经人事处同意,报校领导审批签字后,科研处方可受理。
六、联系方式:
项目科:李雪 地址:小红楼 218 电话:88539272(872)成果科:左家春 综合科:刘俐俐平台科:牛亚丽 地址:小红楼 216 电话:83805857(857)
- 4 - 2017 年申报科研业绩支撑材料说明 一、各学院报送的材料应包括:
(一)2017 年职称评定工作科研业绩及公示材料汇总表(二)个人申报材料袋,包含:
1.2017 年职称评定工作科研业绩材料汇总表(粘贴在文件袋上)2.教师现任职称聘书复印件(盖学院公章); 3.各类业绩材料包括:
(1)论文类:
中文论文及 SCI 及 SSCI 论文应提供论文复印件及由申报人归属单位打印并盖章的中国知网检索页或 Web Of Science 检索页面,无需提供期刊原件,检索页打印方式见附件。; EI、CPCI-S/SSH 论文应提供复印件及南昌大学科学技术查新中心出具的检索证明; 专利应提供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
(2)科研项目:
结题证书原件、复印件,或主管部门下发的结题文件原件、复印件(非主持人还应提供申报书原件及含结题材料封面、成员页、结题审核页的复印件);或盖有主管部门公章的结题材料原件、复印件(复印结题材料封面、成员页、结题审核页)立项项目应提供立项文件(合同书)原件、复印件(申报中级职称)(3)学术著作:学术著作原件、复印件(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页)
- 5 -(4)科研及单体美教师本人参赛获奖:奖状原件、复印件; 要求以业绩材料在上原件在下的摆放方法,按汇总表顺序依次装入材料袋中;(三)所有材料均不可提前装订,个人报送、逾期报送、支撑材料已装订或未按规定装袋的材料拒不受理。
(四)所有业绩材料一经验证,原件当即返还。
- 6 - 2017 年申报科研业绩支撑材料及公示情况汇总表 以上申报材料均已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要求在我部门公示四天。
学院(盖章):
2017 年 月 日序号 姓名 联系方式 申报级别 材料数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 7 - 2017 年申报科研业绩支撑材料目录 申报人:
拟申报职称:
联系方式:
(特别重要)归属学院:
序号 业绩类别 材料名称 1 教师现任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2 论文业绩 检索类 3 4 中文核心 5 6 授权专利 7 8 一般 9 10 课题业绩 结项 11 12 13 立项 14 著作类业绩 15 16 17 科研获奖 18 19 比赛获奖(音体美教师本人参赛)20 21 特别提示:本表贴于个人申报材料袋上。
- 8 - 中文论文、SCI-E 及 SSCI 论文检索页面打印方法 一、中文论文(方法一):
1.打开中国知网 http://www.xiexiebang.com输入检索论文标题。
图 1 2.在检中页面中,选择检中论文,点击“添加到标记结果列表”按钮,将检中论文加入标记结果列表。
图 2 3.重复步骤 1、2 将所有待检论文加入标记结果列表后,点击“标记结果列表”链接打开“标记结果列表”。
图 3
- 13 - 4.在标记结果列表页面中,选择输出所有记录后,点出打印检索报告按钮,生成打印页面。
图 4 5.在打印页面中点击“打印”按钮,打印检索报告。
图 5 温馨提示:以上操作应在校园内完成。如在校外上网,请登录 VPN后再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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