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穿安技措施
0 770 南四改造石门掘进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签 字 栏 总工程师: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采掘副总:
安全副总:
生 产 科:
调 度 室:
安 全 科:
编 制 人:
刘 涛 2006 年 3 月 25 日 通 风 区:
一、概况 根据施工队在 2006 年 3 月 24 日夜班对+770 南四改造石门进行了钎探,净岩柱为 2.0m(碛头挂孔位置在棚顶,孔深 3.2m,倾角 20°,煤层倾角在 19°该石门距 1147 机巷只有 0.64m 的高差)。现碛头净岩柱在 1.5m,距 K 1 煤层平距为 4.4m。为了安全揭开 K 1 煤层。经矿研究决定,在+770 南四改造石门现碛头进行效检,在不效检值不超标的情况下,采取直接揭开 K 1 煤层,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特编制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掘进方法及要求 1.方法:钻眼爆破法,确保不误穿 1147 工作面采空区和误穿煤层,采取“边探边掘”。
2.要求:施工队将支架的间距缩小到 0.4~0.6m 之间,巷道掘进时采取刹刁前进;并要远距离拉炮。
三、安全技术措施(一)通风瓦斯管理措施 1.通风区必须派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该碛头的瓦斯浓度,发现瓦斯达 1%及以上时必须向矿调汇报,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并采取措施。
2.通风区必须确保掘进期间的瓦斯探头灵敏、可靠,同时进入到矿监测系统,3.在掘进期间,风筒出风口必须随时保持不超过碛头 5m 的范围内,严禁任何时候将风筒折脱。以防瓦斯积聚。
(二)探掘措施 1.严格执行探掘措施采取钎探探掘,施工队必须执行“探 3.5m 掘 1.0m”措施,每循环始终保持 2.5m 超前距掘进,施工队控制好总距离和剩余距离,每班进尺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做好剩余统计,直至贯穿为止。
2.探眼布置参数为:探眼数两个,布置在碛头腰线以上 1.0m(棚顶)的巷道中线两边 0.5m 处各一个,倾角在 40°,探眼方向与掘进工作面掘进方向和巷道坡度始终保持一致。
(三)放炮技术安全措施 1.拉炮和站岗警戒点。
(1)拉炮点:+770 南二边界石门的风门外车场以南 50 米。
(2)站岗点三个:①拉炮点;②+770 南二边界石门的风门外车场以北50 米。;③2121 工作面上窗口以下 50 米。③+770 米南三下车场(不准人员从+779 米南三石门和 2132 工作面尾排石门进入 2132 工作面风巷)警戒范围全部撤人:2132 工作面风巷、2121 回采工作面风巷、幺硐、+779米南三石门、2132 工作面尾排石门、+770 米南二边界石门。
2.放炮前由瓦斯检查员与当班班长必须一同到 2132 工作面风巷距贯穿点附近20m 范围内检查瓦斯浓度,并按措施规定将区域人员撤尽和设岗警戒。放炮点由放炮员检查瓦斯浓度,当任何一处瓦斯浓度超过 1%,严禁放炮,在放炮时站岗时两巷必须采用电话联系。
3.放炮前,施工队的班(组)长必须提前 30 分钟派人分别到规定的站岗点设岗(贯通期间站岗情况施工队必须设专人联系,只有岗站好、联系无误后才准拉炮)。待放炮 30 分钟过后,由布岗人员通知各站岗人员,才方可撤岗。
3.放炮之前,由班长和放炮员请示矿调度室,也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放炮地点的瓦斯浓度;矿调度室确保两巷的瓦斯 1%以下,确保两巷的人员撤尽,安全措施到位后,才能同意拉炮,放炮员得到调度室同意后方可拉炮。
4.如掘进工作面需补炮也必须按上述要求重新拉炮重新设岗。
5.放炮施工必须坚持 “一炮三检制”、“三人联锁放炮制”和“允许放炮牌制”。
(四)其他措施 1.在贯穿当班,通风区必须指派区干在现场负责指挥调整风流工作,并预先制定好调风措施。
2.在进行施工之前施工队必须在2132工作面风巷贯穿附近20米的地方进行进行“敲帮问顶”工作;在贯穿当班施工队必须在 2132 工作面风巷贯穿点进行掺料、占柱加固,并在探眼探穿后,施工队必须在探穿点站好双抬棚料,将原支架(靠风巷的右帮)腿子撤脱。
3.在最后掘进期间,生产科、安全科及相关部门必须加强该处的安全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
4.施工队在贯穿段支护,采用圆木架设梯形棚支护,其支护规格、间距按原措施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