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优措施
五)创优计划及创优保证措施 建立健全创优奖励机制 ①预留 1.5%作为创优保证金,实行优质优价。创优保证金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②开展红旗等评比活动,奖优罚劣。
○3 把质量作为考核项目与单位季度综合评比的重要内容。
④对于违章施工,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的行为,质检工程师具有现场处罚权,对质量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质检工程师具有奖励权。
创优保证措施 1.队以上单位成立全面质量管理小组,第一管理者亲自抓。配齐专职质检工程师和质检员,制定相应的对策和质量岗位责任制,卓有成效地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目标责任管理,从组织措施上使创优良计划真正落到实处。
2.坚决实行质量一票否决权。工程质量达不到创优计划的,坚决返工重做。
3.全面实行样板制。各结构层设样板段,达到创优标准后,再全面展开施工。
4.工程开工前组织全体职工民工学习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严格按照工程施工工艺和部颁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并结合工程特点和创优良计划,制定各类工艺和技术质量标准细则,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争取全优的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