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保证措施
廉政建设保证措施 1、总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项目经理部的管理职能,把住效益源头,防止腐败,确保工程资金有效运行,积极主动同建设单位签定《廉政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把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到工程施工全过程,为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实行党风建设责任制,要做到三个坚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坚持以施工生产为中心。
我方择时派出廉政建设监督小组进驻工程经理部,对项目施工管理全过程实施监控。
2、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 要求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正确认识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建立工程项目经理部廉政建设责任制,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对所管理项目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责,技术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责任。
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公仆意识,正确行使职权,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坚持民主生活制度,廉洁自律汇报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领导干部树立廉政建设从我做起的思想,处处以身作则,执行廉政责任制。
做到说真话,不说假话;办实事,不办虚事;讲实效,不讲排场。
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集体领导,分工合作。杜绝各行其是,各自为政。
选拔任用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坚持集体讨论,反对个人说了算。
3、工程管理中的廉政建设保证措施 项目经理部在工程管理中,对下属各项目队遇有设计变更、增加内部承包工程预算等问题,要坚持集体讨论制度,防止徇私舞弊、个人决策。
采购工程材料货比三家,不得舍近求远,按照规定程序采购。
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项目法定代表人及各项目队施工负责人按照职责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认真履行工程检查制度,严把工程质量关,不得利用工程质量等级、技术标准、施工工艺、操作规程、检测试验等手段损害国家和单位利益。
项目经理部及各项目队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力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公司分割预算及内部承包规定、依据工程进度和监理的签字认可手续,实行计量支付。每月验工计价一次,集体讨论,由经理、副经理、总工、业务人员签字方可拨款;不得以资金拨付为手段谋取私利,杜绝吃、拿、卡、要。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按国家规定、业主、监理要求进行,不得利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工程决算、竣工资料编制、工程遗留问题处理等搞弄虚作假,谋取私利。
4、职工队伍廉政建设保证措施 广大职工坚持经常性的理想、信念思想教育,学习有关廉正建设规定,做到自觉、自省、自警、自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反腐倡廉。
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尤其是预算员、财会人员和采购员,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等有关廉政建设的文件,明确党风廉正建设在各项业务交往中的约束意义、作用,明确自身的廉政要求、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
禁止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用公款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禁止到下属单位或业务协作单位报销娱乐性活动及旅游费用;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禁止领导干部、业务人员接受外单位和个人的宴请,禁止经理部人员接受基层单位和外协单位及个人赠送的纪念品、礼品、有价证券或索取非法报酬。
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亲属在本单位工作。
5、建立监督举报制度 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职工群众的监督,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举报人,举报承办工作实行领导负责,专人办理原则。
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使违纪者受到应有惩处,对举报人酌情给予奖励。
6、惩处规定 对各种违纪行为,一经发现都要严肃查处,并视情节,依照各级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对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必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