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补充条例
行政补充条例
根据公司《员工手册》和《岗位职责》条款规定,为进一步夯实公司行政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岗位绩效指标管理,鼓励先进,奖惩分明,纠正“以我为本”、“制度之上”的松散思维。建立全维度“结构化、健康化、流程化、标准化、成本化”的科学管理体系,逐步提升服务品质和岗位专业职能,消除销售落地阻力,为公司业务全面市场化打好厚实的基础。
为此,特明确如下几项规定作为行政管理补充说明。
一、公务车申请使用标准
1、公车使用分三类,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无序占用(特殊申请同意除外)。
第一类 对公行政事务、外联事务、采购事务、财务事务、嘉宾接送、外出考察学习、外出会议、公关事务;
第二类 业务拓展、销售;
第三类 轻装物料运送、外出执行课程。
2、公车使用以实名制向行政部申请,实行“谁使用谁申请”原则,申请人应做好往返里程登记,并将图片发送行政部做为留档台账,财务部根据台账数据核实公车使用效能和成本。
3、行政部应按“先申请先使用”和“轻重缓急”原则科学、合理批复申请流程。
4、《员工手册》规定的公车使用其他规范。
二、销售预审价归口
1、销售部负责公司产品价格体系规范和其他部门或内部员工或兼职业务的方案价格审定,低于代理价的应经常务副总审批同意。
2、财务部和客服部对方案价格负有监督权和反应权。
三、回款责任
1、销售人员或业务人员负有回款责任,实行“谁业务谁催款“原则。
2、除研学和政府属性业务外,其他商务企业渠道机构OTA散客业务于双方确认供需合同时,均应收取30%定金(少于30%的应加以说明)。
3、回款期限:研学业务款项限期7个工作日内;政府属性业务款项限期30个工作日内;渠道OTA机构合作商业务款项限期15个工作天内;直客个人业务次日结清。
4、逾期结款或死账的,欠款死账部份销售业务人员承担60%责任,部门各级直属领导承担40%责任,公司财务将分五期(每期一个月)在其工资扣回;欠款完全收回时,财务将所扣部份一次性无息返还。
5、业务提成是按该团单确认完全回款后方予以计提。
四、接待围餐住宿
1、外联事务场内外接待统一归口外联部负责人廖杲晟统筹安排流程申报,拒绝代理人(除廖总指定办事人外)发起接待流程,费用列入公司接待费。
2、基地内业务类快餐接待不予计费,由直接待人向行政报备领取餐卷使用。
3、基地内业务类围餐住宿接待或礼品费用纳入业务费用,接待申请人需提前一天(至少半天)向客服部报备,此费用将在接待申请人业务提成中予以扣减。
4、基地以外场所业务接待可先信息向总经理(老板)申请批准执行,并开具对应发票提起报销流程,财务部将视申请接待内容分类费用归属。
五、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遇特殊安排不能及时到场的,应至少提前半天向行政部请假或说明情况。
2、临时召开会议不能参加者,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出情况说明。
3、对无故缺席者予以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按《员工手册》规定从严处理。
此补充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不足之处以说明形式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