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中村推进工作汇报
第1篇:城中村改造汇报
伊川县城中村改造进展情况汇报
2010年,洛阳市下达我县城中村改造任务是:项目3个,拆迁10万平方米,开工建设21万平方米,竣工12万平方米,投资2.6亿元。我县将市下达我县城中村改造项目分解为4项,其进展情况如下:
1、南府店村的原化肥厂及周边居民拆迁改造项目(太阳绿城)。该项目占地57亩,共涉及拆迁面积3.2万平方米,其中拆迁居民住宅62户,拆迁面积1.8万平方米,拆迁职工住宅楼二幢0.8万平方米,办公楼及厂房0.8万平方米。计划投资1.95亿元,规划建设8栋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目前已全部拆迁完毕,已开工4栋住宅工程,工程正在处理地基。
2、周村文化路拆迁安置项目。该项目占地68亩,共涉及拆迁居民91户,拆迁面积2.6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1亿,规划建设20栋多层安置住房,总建筑面积13.38万平方米。目前拆迁全部完成,已于7月2日开工建设17栋,开工面积8万平方米。
3、彭庄村新型社区建设项目。该项目占地90亩,共涉及拆迁面积2万平方米,其中居民38户,面积1.1万平方米,旧厂房及办公楼房0.9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4亿,规
划建设20幢多层安置房,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该项目分两年实施完成,其中2010年完成开工2万平方米,投资3000万元。目前已拆迁厂房2000平方米,该项目的1#、2#楼正在进行施工前期准备。
4、南府店村东环路东侧改造项目。该项目占地50亩,涉及拆迁2.2万平方米,其中居民住宅28户,面积0.8万平方米,废旧厂5个,面积1.4万平方米。计划投资1.8亿元,规划建设9幢高层12万平方米,目前已拆迁5000平方米,四个项目共涉及拆迁10万平方米,计划建设40.38万平方米,投资6.15亿元。1#楼已开工建设,正在处理地基。
另外继续完善2009年度城中村改造项目:
1、北府店村民主街改造项目;
2、西场烧烤城及周边居民住户项目;
3、南府店村河洛南院及周边改造项目;该三个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建设。
伊川县城关镇人民政府2010年7月14日
第2篇:推进城中村改造若干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若干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优化城市布局,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使
用集体土地,并以村民委员会或由履行原村民委员会职能的股份制公司为组织形式,由成片低水平住宅组成的配套不到位、功能不齐全的村庄或街区。
第三条 ******市区范围内、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有条件实施改造的村庄,经市政府批准,可按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城中村改造的基本目标:通过城中村改造,使原村民聚居的村落或街区成为规划合理、居住舒适、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的现代城市社区。
第五条 城中村改造的基本原则: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方针,坚持以村民委员会为开发改造主体,区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自下而上运作的原则;坚持整合土地、统一规划、连片开发、共同提高的原则;坚持政策引导、市场运作、依村定策、尊重民意、让利于民的原则。
第六条 城中村改造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由各乡(办事处)、村(社区)自行组织改造,或者选择有实力的开发企业实施改造。
自行实施城中村改造,可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组建集体性质或村民入股性质的城中村改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由该公司依法运作。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七条 城中村改造必须符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八条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实际需要,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范围可突破现有村庄限制,用地范围应尽量规整,支持相邻的乡(办事处)、村(社区)联合、成片开发,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迁。
第九条 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城中村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城市规划要求,结合改造地块的现状情况合理确定建设范围、建设密度和容积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合理配置公共绿地、社区服务设施、中小学、幼托、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第三章 土地管理
第十条 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原则上应利用原有村民居住的集体建设用地,原成片住宅用地相连的集体建设用地中的空闲地、废弃地等优先用于安置房建设,确保村民回迁。
第十一条 在安置征迁村民过程中,确需实施周转安置或重新选址占用农用地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周转用地土地面积不得超过该城中村改造项目总规模的20%。
第十二条 列入改造范围的城中村应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与国有土地处置手续,项目区域内用地(含周转用地)征收补偿后按规定办理净地出让手续。
第十三条 城中村改造完成后,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按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具体要求,将腾出的剩余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交由市政府统一征收。
第四章 征迁安置
第十四条 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城中村征迁补偿工作。征迁安置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和我市房屋征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保障被征迁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征迁补偿安置方案要明确拆迁补偿标准、拆迁面积、安置房面积、出让土地面积,并载明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的具体补偿标准,供被征迁人自由选择。
第十六条 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在制订城中村改造项目征迁补偿安置方案时,可参照下列原则确定征迁补偿标准:
1.被征迁人合法宅基地上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面积为准,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同时具有土地、规划等能够证明房屋来源合法手续的,对审批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无误后,按照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给予补偿。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历史原因造成手续不全的被征迁房屋,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统一标准,组织确认后给予合理补偿。
2.被征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应当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折旧等具体情况,以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价款。
3.被征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拆补平衡。房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部分免交结构差价;房屋安置面积超出原有面积就近上靠产权调换安置户型的,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可按成本价交纳购房款;被征迁人要求超过标准户型建筑面积安置房屋的,超出标准户型之外的部分按照商品房屋销售价格交纳购房款。
4.城中村改造中被拆迁人的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市城市房屋拆迁
第3篇:推进城中村改造若干意见
推进城中村改造若干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优化城市布局,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集体土地,并以村民委员会或由履行原村民委员会职能的股份制公司为组织形式,由成片低水平住宅组成的配套不到位、功能不齐全的村庄或街区。
第三条******市区范围内、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有条件实施改造的村庄,经市政府批准,可按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城中村改造的基本目标:通过城中村改造,使原村民聚居的村落或街区成为规划合理、居住舒适、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的现代城市社区。
第五条城中村改造的基本原则: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方针,坚持以村民委员会为开发改造主体,区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自下而上运作的原则;坚持整合土地、统一规划、连片开发、共同提高的原则;坚持政策引导、市场运作、依村定策、尊重民意、让利于民的原则。
第六条城中村改造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由各乡(办事处)、村(社区)自行组织改造,或者选择有实力的开发企业实施改造。
自行实施城中村改造,可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组建集体性质或村民入股性质的城中村改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由该公司依法运作。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七条城中村改造必须符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八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实际需要,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范围可突破现有村庄限制,用地范围应尽量规整,支持相邻的乡(办事处)、村(社区)联合、成片开发,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迁。
第九条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城中村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城市规划要求,结合改造地块的现状情况合理确定建设范围、建设密度和容积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合理配置公共绿地、社区服务设施、中小学、幼托、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第三章土地管理
第十条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原则上应利用原有村民居住的集体建设用地,原成片住宅用地相连的集体建设用地中的空闲地、废弃地等优先用于安置房建设,确保村民回迁。
第十一条在安置征迁村民过程中,确需实施周转安置或重新选址占用农用地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周转用地土地面积不得超过该城中村改造项目总规模的20%。
第十二条列入改造范围的城中村应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与国有土地处置手续,项目区域内用地(含周转用地)征收补偿后按规定办理净地出让手续。
第十三条城中村改造完成后,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按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具体要求,将腾出的剩余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交由市政府统一征收。
第四章征迁安置
第十四条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城中村征迁补偿工作。征迁安置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和我市房屋征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保障被征迁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征迁补偿安置方案要明确拆迁补偿标准、拆迁面积、安置房面积、出让土地面积,并载明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的具体补偿标准,供被征迁人自由选择。
第十六条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在制订城中村改造项目征迁补偿安置方案时,可参照下列原则确定征迁补偿标准:
1.被征迁人合法宅基地上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面积为准,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同时具有土地、规划等能够证明房屋来源合法手续的,对审批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无误后,按照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给予补偿。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历史原因造成手续不全的被征迁房屋,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统一标准,组织确认后给予合理补偿。
2.被征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应当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折旧等具体情况,以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价款。
3.被征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拆补平衡。房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部分免交结构差价;房屋安置面积超出原有面积就近上靠产权调换安置户型的,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可按成本价交纳购房款;被征迁人要求超过标准户型建筑面积安置房屋的,超出标准户型之外的部分按照商品房屋销售价格交纳购房款。
4.城中村改造中被拆迁人的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有关标准执行。
5.进行改造建设的城中村涉及拆除的村民委员会(公司)办公用房、生产用房和其他用房,应等面积给予安置,或参照房地产市场评估机构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
第十七条城中村改造项目在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扣除拆迁安置用房面积后,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由市政府按约定回购或收回后,优先用于安置城中村改造中生活确有困难、无法按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进行安置的被拆迁人,剩余公共租赁住房交由市房产管理部门统一分配。
第十八条非城中村村民购买本村房屋的,在城中村改造中不得享受城中村村民安置政策(已办理土地和房屋手续的除外),具体安置办法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确定。
第五章实施程序
第十九条城中村改造的申请与审批。
1.城中村提出改造申请。
城中村根据其实际情况,本着条件成熟、有序开展的原则,经全体村民签字同意后,由村民委员会(公司)提出城中村改造书面申请。
申请资料应包括:(1)拟进行改造的城中村基本情况,包括现状地形图中标明的村址占地、农用地、未利用地、村民住宅占地、宅基地、村企业占地等;村民和非村民人口及户数结构、人员组成;住宅建筑面积、商业房及其他房屋的建筑面积。(2)申请改造准备工作情况。(3)实施改造的初步思路、步骤和方法,如分期、分批实施,要列出每一期的初步范围及拟拆迁面积、安置人口、拟建设面积等指标。(4)实施改造的保障措施。(5)村民同意实施改造的签字记录等。
2.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审查改造申请,审查同意后上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审批改造申请。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国土、规划等部门对提出的改造申请进行审核,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对条件成熟、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予以批准,由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下发批复文件,并抄送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为列入城中村改造的依据,同时进行公告。
第二十条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审批。
城中村改造项目获批后,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在充分考虑改造城中村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本着积极推进、可操作性强及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原则,提出城中村拟改造地块(含周转用地)的初步范围及安置人口、拆迁面积等数据,并及时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将城中村改造用地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及时向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手续。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依据城市规划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审核,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政府审批,并将批准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如需办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由辖区国土资源分局组织报件申报(报批期间可同时办理规划手续和制定改造方案)。
第二十一条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编制与审批。
1.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的编制。
城中村村民委员会(公司)在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的组织指导下,根据批准的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起草项目改造方案。
项目改造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改造总体思路。如分期、分批实施,要列出每一期的范围及规划指标,排出时间进度表。(2)改造范围内占地面积(村址占地、农用地、未利用地、村民住宅及宅基地占地面积)。(3)改造涉及人口及户数,需拆除的建筑物数量及分类(村民住宅建筑面积、乡村企业建筑面积、商业房建筑面积等)。(4)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5)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包括安置房的建设方式、规模及资金筹措方式,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标准,过渡期限及过渡费标准,征收工作保障措施等。
改造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改造方案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记录一并上报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2.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审查改造项目方案。
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对项目改造方案的实际操作性、方案内容是否符合村实际情况、征收补偿政策能否落实等内容进行审查。审查前,应将方案在改造范围内公示,必要时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和建议。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对城中村改造方案审查同意后,上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审核改造项目方案。
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改造方案是否符合城中村改造的有关规定提出审核意见,上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十二条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批准的改造项目方案,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对城中村改造用地进行地价评估、制定土地出让方案。
土地出让方案应明确以下内容:(1)不使用周转用地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原居住用地出让方式为招标,出让金按评估价与拆迁成本的差额确定,交地方式为拆迁后净地出让,开发企业中标后取得周转用地的限制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完成城中村改造征迁安置后,取得正式国有土地使用权。交地时间依据城中村改造方案确定的拆迁进度确定,分期实施改造的,分期交付土地、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手续,分期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价格以中标价为准。(2)使用周转用地的,周转用地单独出让,出让方式为招标,交地方式为净地出让,开发企业中标后取得周转用地的限制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完成城中村改造征迁安置,市政府收回借给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的土地出让金后,取得正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周转用地以外的其他城中村改造用地按本条款(1)执行。
出让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在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三条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根据批准实施的城中村改造方案、土地出让方案制定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招标文件应明确以下内容:(1)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步骤、范围、时间,征迁安置的方法、标准,安置房的建设标准、户型要求和交付时间,以及城中村改造配套设施的建设标准。(2)根据城中村改造投资规模确定城中村改造保证金,保证金按60万/亩计算。在中标单位与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签订城中村改造协议书时,由中标单位向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缴纳,保证金的退还方式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与中标单位协商确定。使用周转用地的,其保证金按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执行。(3)明确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包括周转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限制性使用权,并将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多少作为竞标条件,缴纳出让金高的获得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改造权和限制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完成征迁后,中标单位取得正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4)未按招标合同约定期限完成拆迁改造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重新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或由市政府按招标合同约定收回限制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处置土地。
第二十四条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城中村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面向全国发布,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招标公告,引进资金雄厚、信誉良好的开发企业。
第二十五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竞标情况,按规定确定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标单位,并于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招标资料报市国土资源局。
第二十六条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与中标单位签订城中村改造协议书,并将城中村改造项目的中标单位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公示。
第二十七条中标单位持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出具的城中村征迁工作完成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正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二十八条中标单位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审核,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政府审批,并依法办理环保、立项、规划、土地、人防、建设等行政审批手续,实施工程建设。
第六章优惠政策
第二十九条严格控制旧城区的零星开发及新城区住宅用地的审批,对联合、成片开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优先办理出让和报建手续。
第三十条社会资本出资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安置,但不参与项目土地挂牌出让或未竞得该宗土地使用权的,根据资金的实际占用时间,按投资金额加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加投资金额10%的利润,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与投资人进行结算;参与土地挂牌出让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不计贷款利息和利润,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与投资人进行成本结算。
第三十一条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按国家、省规定上缴、计提部分及征地和拆迁补偿等相关成本外,剩余部分全额返还项目所在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用于城中村改造被拆迁村民的补偿安置和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设施建设。
第三十二条使用周转用地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将周转用地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按国家、省规定上缴、计提部分及征地和拆迁补偿等相关成本外,剩余部分全额作为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保证金,借给项目所在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无息),办理借用手续后,专项用于该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市政府在返还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中以扣除方式予以全额收回。
第三十三条城中村改造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并按期竣工的,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局负责,将该项目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奖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用于支持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设施建设。
第三十四条城中村改造项目(含商服面积)免缴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临时占道费、道路挖掘修复费、土地登记费、征地管理费、场地使用费、新型墙体材料费专项基金。项目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免征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未使用商品混凝土的,按最低限减半征收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第三十五条城中村改造中村民安置房建设及用地所涉及的建筑安装营业税、土地流转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除用于城中村改造项目外,全额用于支持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城中村改造建设。
第三十六条市政府对城中村改造腾出的土地统一征收后,进行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补偿;进行经营性开发的,其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按国家、省规定上缴、计提部分及征地和拆迁补偿等相关成本外,剩余部分全额返还项目所在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用于城中村改造被拆迁村民的补偿安置和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不适宜开发建设的,按城市总体规划安排使用。
第七章保障措施
第三十七条城中村改造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编制本辖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组织制定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协调城中村改造建设的相关问题,并具体负责本辖区城中村改造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全市城中村改造计划,审核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并负责指导、协调、考核各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市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公安、民政、劳动社会保障、教育、电力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应的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三十八条实行城中村改造项目联审联批制度。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各级各部门审批城中村改造申请的时限为十个工作日。
第三十九条建立城中村改造激励约束机制。市政府对城中村改造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进行考核,并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快、效果好的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条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一经审批,不得擅自更改,凡未按审批方案实施的,由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按审批的方案予以纠正。
第四十一条城中村改造完成后,如不能按时交付腾出的土地,则该城中村改造项目后续手续暂停办理,相关优惠政策暂不享受。
第四十二条城中村改造中村民安置房不得对外销售,在安置完成前,不予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要在安置房建设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标明为安置用房,不对外销售。
第四十三条已公告确定的城中村改造范围内不得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经鉴定属危房的,可以维修或原面积翻建,但不得扩大、加层。凡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第四十四条城中村改造中标单位未取得合法手续不得在已公告确定的城中村改造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擅自开工建设的,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和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制止,并依法查处。
第四十五条对超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日期满1年未开发以及没有按规定完成拆迁安置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不得享受优惠政策,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第四十六条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居民,应积极配合城中村改造工作,对于阻碍拆迁改造、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城中村改造开发建设企业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有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各辖区和拟改造村庄实际,制定相应政策;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分工,制定相应服务措施和扶持政策。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开发改造的意见》(******政[2007]10号)同时停止执行。
第4篇:推进城中村改造五月调研
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快城市化进程
一、城中村概念及特点
城中村是在我国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殊且普遍的现象,是指位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或城乡结合部的被城市建成区包围或者半包围的、没有或仅有少量农用地的村落。近年来,我市城市化进
程不断加快,建成区面积从2000年的十几平方公里到2011年的近四十平方公里,增加部分的面积几乎都是城市建设征用农村土地获得的。农用地被征了,但是村还在,当地农民仍然生活在这里保有部分供其建房居住的宅基地和集体自留建设用地,随着周围农用地的逐步征用而渐渐被城市包围,原先分布在城市周边的农村被纳入城市版图,形成了“城中有村,村中有城”的现象。
据粗略统计,我是三环内及城郊结合部存在的城中村超过百个,这些城中村大多有如下几个特点,1、基础设施薄弱,城市管理难以跟进,电力、电信、供水、煤气管线残缺不全,甚至连基本污水处理设施都没有,加之村民的生活方式并未根本改变,使得污水就近排入河道或农田,垃圾无序堆放。严重影响城市景观。
2、缺乏统一规划,村内建筑密度大,违章建筑普遍,间距过小,采光通风不足,危房、红砖墙房比比皆是。村内用地功能紊乱,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商住用地混合在一起,道路等级不成系统,村内文化娱乐设施和公共绿地严重缺乏。
3、城中村房屋租赁市场火爆,外来人口众多,成员复杂,缺乏有效管理。
二、城中村形成的原因
城中村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原因也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
1、城市的迅猛发展与扩张是城中村形成的主要外部推力。在疾风骤雨的城市化过程里,各个城市均在非常短促的时间内飞速扩张建成区,城市根本没有时间慢慢吸收、消化原有的农村聚落。在遇到拆迁安置等麻烦问题时,大家都选择放一放,绕道而过,因此,农地被迅速征用进行建设,而村落则被保留下来。待到周围高楼林立,马路宽阔,地价上涨时,原来廉价的村落也变得“值钱”起来,有时候即使再想回头将其转变成与周边环境协调的建设用地时,拆迁补偿费用和难度就更大了。这就形成了“拆迁难度大,搁置改造计划,村子地价上涨,乱段乱建现象更加严重,改造难度更大,再次放弃改造,村子更糟糕了….”的恶性循环。我们都说规划要先行,规划要统一,结果很多规划编制完成却始终不能完全实施甚至是核心区块不能实施,被社会各界诟病为图上画画墙上挂挂。
2、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是城中村形成问题的根源。全球各个国家都在经历或经历过快速城市化进程,然而城中村问题却成为我国特殊现象,根源是二元管理体制。
所谓“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是指“城市”和“农村”分属不同的管理模式,而其中土地二元所有制结构”是指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
所有,而农村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制度。村民可以低价甚至无偿地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却只能在内部流转,不能上市交易。这种制度的设置,过分强调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功能,忽视了土地的商品经济属性,不允许村集体和农民个人利用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抵押、转让等正常民事流转将严重限制农村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过程。
3、外来人口的涌入及其居住选择直接加速了城中村的发展。与城市的发展相对应,人口的大规模流动也成为一大现象。这些劳动力大部分文化水平不高,收入低,对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实在要求不高,而城中村集体土地的权属性和监管不力造成村民随意建房,建房成本低,加之大部分城中村位于建成区内部,交通条件和区位非常优越,这种供需市场直接影响了城中村的发展,城中村越建越大,密度越来越高,环境也越来越差,改造难度也越来越大,又是一种恶性循环。
三、城中村改造的必要性
城中村的长久存在,特别是那些位于中心地段内的的村落,不仅本身占用的土地价值得不到正常的体现,脏乱差的环境也使周边土地价值的贬值。更值得注意的是,村民们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无法对村中土地利用的长远发展做出有远见、准确的判断,这是城中村土地利用现状最为突出的症结,村民们小富即安的小农意识,以及盲目跟风,不看市场需求,都造成土地利用盲目被动。另外不断恶化的居住环境和矛盾突出的外来人口管理问题也已日渐凸显。无论从城市整体发展还是从城中村自身发展来看,都有严重弊端,如果不加以改造,对整
个城市的经济、社会、环境都有严重影响。
为此,加快城中村改造,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关系到《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提升城市形象。
四、城中村改造存在的问题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面广,环节复杂,利益冲突多,开发风险大。但是,近几年一些城中村改造要求迫切,呼声较高,纷纷要求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我局在实际工作中,感觉很多规划不能推进或者规划工作十分被动,具体体现在:
1、制度上不衔接
1)土地制度的不衔接,现状用地指标的分配沿用农民建房政策,逐级分摊到镇、村后,每个村的用地指标非常少,不可能启动整体改造。
2)规划建设用地往往分配到各自名下,村集体难以回收,建房户私自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不办理农地转让手续擅自改变用途、将集体土地作为资产参与企业人股等,土地使用权流转非常混乱,随意性较大,造成不按规划实施现象严重。
3)规划建设政策与实际情况不衔接。《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位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镇、乡和村庄,不编制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该条文的本意是要求城市范围内镇与村按城市建设的要求来进行操作。但实际情况往往是由于各方面政策的制约,存在为规划未能覆盖,或者整体规划范围远远
超出单一村行政范围,整体改造前对一些个别特困户批基及危旧房改造项目无法落实,造成信访等问题不断。
2、管理上不衔接。
1)国土部门安排特困户批基和农转用指标在村行政范围内,而规划范围依据现状统筹规划,造成有规划的地方没指标,有指标的地方没规划。另外国土部门审批土地使用证和规划部门审批用地许可证工作不衔接。
2)村、街道、执法局、国土局、规划局管理责任不清晰,归结于城与乡的一些建设管理体系在对应城中村交叉区时,存在盲区,城乡交错,农具混杂,造成该城市管的城市不便管,该乡村管的乡村管不了。
3)重点工程、征地部门与职能部门不衔接,责任主体不清晰,许多工作为了完成任务,牺牲了长远利益及长期发展的可能,造成遗留问题很多。
五、城中村改造的建议
从城中村形成的原因以及现有的工作难题中可以看出,制度制约了城中村改造改制工作的进行,而城乡二元体制是根本症结点。体制之所以为体制,是多方面制度的集合,包括了户籍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众多方面,其中现行的土地二元制度的改革是城中村改造的根本出发点,是规划落实,城市化发展的必要条件。除了体制改革,作为规划主管部门,我局就与规划密切相关的几个方面提出建议:
1、征地需彻底。我局每年都能收到很多关于规划实施的提案,议案,有些规划已经编制完成获得审批却迟迟未能实施,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跟土体征用有关。如原分洪渠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08年编制完成,至今未能落实。
除了规划因为征地问题不能落实外,现行的留用地、返还地政策也留下了许多后遗症。很多征地采取分次征用,征用返还的政策,征地一次划留一次,缺乏统筹规划和规划随意改变的现象,许多村的存留地距村较远,而且位置分散,用地性质混乱。剩余的村集体土地加上巨大的市场利益驱使,激发了村民在剩余土地上建设的热情。城中村现象未能根本消除。
2、拆迁政策需配套。城中村改造必然涉及大量的拆迁安置工作。在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的今天,如按现行的异地迁建安置政策,类似高镇村的城中村改造模式将无法展开。参照全国各地城中村改造的经验和做法,如北京、广东、杭州等地,货币安置与立改套,建多层、高层农转居公寓是大势所趋,必须进行借鉴跟推广宣传。
当然,拆迁安置政策需要一定的延续性,需进行深入调研,拆迁安置政策直接影响城中村改造规划的编制。
3、规划编制要因地制宜,统筹考虑。
1)我市每个城中村地理位置、规模、人口、土地情况等均不同,要按照每个村庄自身特点,充分借鉴外地城中村改造的成功经验,深入分析了我市城中村具体实际,确定改造原则,开发模式,坚持基础设施优先、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对回迁居民,倾听村民改造意愿,就地、就近、相对集中安置村民,让每个村的历史文脉以及村民之间的特殊血缘联系在新型社区中也能延续。
2)应结合周边地块统筹考虑,不能就村论村,因此应控制开发强度,不能一味平衡自身改造原则,提高容积率。像以往有些拆迁改造采取的是“倒算容积率”的方式,每个改造项目根据拆迁补偿总量计算出改造成本,再根据土地出让市场某个时点的楼面地价倒算出改造地块的容积率。这种情况往往造成容积率过高,突兀的高楼会形成周边新的城中村。
3)规划应强调各组团城中村改造的功能引导。结合区块位置特点和经济特征,规划一些合理市场,商业用地,保障村民的利益。
4)注重保障房,廉租房的建设。既能满足外来人口的居住需求,又能通过规范管理而降低外来人口的犯罪率,保障社会治安。
六、结论
城中村改造需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涉及多个主管部门多项政策的突破,具体模式可借鉴成功城市的做法,不过不管哪种开发改造方式,最主要的是必须摒弃现在的“只占地,不管人,征地不征村”的做法,要根本上促进其经济管理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向现代化城市的管理体制和方式转变,还要改变村民观念,真正实现村民由农民向居民身份的转变,使城中村真正融入城市。
第5篇:城中村改造汇报材料
##街道办事处“城中村”改造工作汇报
我们##办事处高度重视“城中村”改造工作,成立了“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分管副职及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社区书记、村居书记为成员。同时成立专门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对改造试点实行科级干部帮包制度,依据实际情况,一村一政策,一村一套帮包班子。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城中村”改造的重大意义,让群众了解政策,积极支持配合“城中村”改造工作。
现将##街道办事处“城中村”改造工作汇报如下:
一、##居委,位于##路以东,##路以西,##路以南,##路以北。现有土地##亩,其中住宅占地##亩,其他占地##亩,土地性质全部为国有土地。村居两委班子健全,班子成员团结,群众较为拥护。##年#月以后再建房屋基本没有,外来人口较多,但房屋大部分证件齐全,村两委对城中村改造早已进行宣传,群众都同意改造。要求对房产证上标有的房屋面积,不管正房还是偏房,都按一平方换一平方,如进行货币补偿每平方要在##元以上。
##村,位于##路以东,##街以西,##以南,##路以北。现有土地##亩,其中村庄住宅占地##亩,其他用地##亩,土地性质全部为集体土地。两委班子健全,班子成员团结,战斗力较强。居民支持城中村改造,要求回迁按照房产证标明面积一平方换一平方,其他房屋面积折价货币补偿。如全部货币补偿,则视具体情况再议。
现在两个村的土地已完成招拍挂,办事处将具体分析各方面情况,本着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挑选村居班子健全、战斗力强、群 1
众拥护等各方面条件较为成熟的村居,首先进行改造。
二、##村,总人口##人,约##户,总占地##亩。其中耕地##亩,村庄占地##亩,道路沟渠##亩。现有房屋##处,##间,房屋总面积##万平方米;大棚约##个,占地##亩,主要是钢架构,种植蔬菜;养殖场##座,占地约##亩,养殖奶牛、猪为主;仓库、厂房约##个,占地约##亩。
为全面做好####工程工作,办事处成立了####(##村)拆迁安置工作组;并按照市区统一安排,配合上级部门对####绿化带进行实地勘查并打点划线;办事处抽调精干近百名人员,组成三个工作队,对运河五期绿化带内的房屋宅基进行实地核实,掌握了较为详细的房屋、土地、人口等信息,全面启动运河五期工程。
三、######工程涉及到##办事处##村和##村。
###村,总人口##余人,约##户,占地##亩,其中村庄占地##亩,耕地##亩,其他用地##亩,房屋##处,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工程涉及土地##亩。
##村,总人口###人,约##户,占地##亩,其中村庄占地##亩,耕地##亩,其他用地##亩,房屋##处,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工程涉及土地##亩,全部为企业用户地。
办事处成立了######工程工作组,具体负责和保障各项工作开展;按照市区统一安排,配合上级部门基本完成了对###村的房屋普查;多次召开由办事处工作组、##社区、###村和##村两委参加的集体会议,学习相关政策,研究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并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相关政策,解决疑难问题,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积极组织土
地征用听证会,土地手续正在审批过程中;对地上附着物进行勘察测量,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工程涉及到###办事处##村、##村和###村。
###村,总人口##余人,约##户,占地##亩,其中村庄占地##亩,耕地##亩,其他用地##亩,房屋##处,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工程涉及土地##亩。
##村,总人口###人,约##户,占地##亩,其中村庄占地##亩,耕地##亩,其他用地##亩,房屋##处,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工程涉及土地##亩。
董付村,总人口###余人,约##户,占地###亩,其中村庄占地###亩,耕地##亩,其他用地###亩,房屋###处,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工程涉及土地##亩。
办事处成立了####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和保障各项工作开展;办事处抽调机关和社区精干人员,对工程涉及到的三个村的基本情况进行摸查,掌握了较为详细的资料;积极组织土地征用听证会,土地手续已经通过审批;针对部分群众认为征地程序有瑕疵的问题,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进村入户逐家做工作,打消了村民的顾虑,使广大群众由不理解抵制转变为支持配合,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存在问题:
1、不同程度存在人多房少,多人一宅的情况。
2、多年未规划宅基,有的村虽然自己规划了宅基,但由于上级监管严格,分配的宅基多数未建房屋。
3、####村等几个村,人少耕地多,是著名的蔬菜专业村、养殖专
业村,土地收益较高,要求提高耕地和地上附属物赔偿价格。
4、要求提高征地后预留地的比例,并要求自主选择预留地位置。
5、要求政府帮助村民解决生活和养老保障问题。
6、要求政府规划落实骨灰堂。
第6篇:光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汇报
光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情况汇报
(2015年11月)
一、基本情况
卧龙寺街道光明村现有6个村民小组,676户,2318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量土地由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征用,人均耕地不足0.3亩。2010初年,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的安排部署,区上启动实施了光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拆迁村民共计676户,拆迁面积342.561亩,22.8万平方米,分为村民安置区和商住开发区两部分。
安置区位于天燃气储备站以东,红星美凯龙以南,新冠森家居建材城以西,行政大道以北。占地88.994亩,建8栋33层高层,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其中三产用房及商业用房面积4.6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5.2亿元。于2013年5月开工建设,2014年12月主体封顶,目前正在进行内外装修,计划2016年三月投入使用。商住开发区位于电力设备厂以东,陇海铁路以南,西铁物资供应站以西,陈仓大道以北。项目占地253.567亩,总建筑面积75.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54.1万平方米,医院8.4万平方米,商业2.7万平方米,地下停车场8.5万平方米,其余2.2万平方米为相关配套,总投资16亿元,目前正在办理开工手续,预计2016年年初主体开工建设。
改造项目实施4年多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时任张敬元常务副市长的直接关心指导下,市改造办、区委主要领导,区政府主要领导和项目包抓区级领导汪文岐常委,给与了项目大力支持和全面指导,为光明村改造办和街道办事处强力推进项目提供了有力支撑。到目前为止,安置楼主体全面完工,装饰装修及管网铺设工资正在进行,已累计投入
各项资金7亿多元。
二、改造情况
从2010年改造工作启动,到2011年拆迁开始,再到2013年建设工程全面推进,4年多的时间里,光明村改造办公室按照“积极推进、稳妥实施,民生优先、带动发展”的理念,坚持依靠群众为先导,统一思想为基础,直面矛盾务实作为,协调各方解决问题,以加快推进的势头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问题,确保改造工程顺利有序开展。
一是凝聚共识,夯实改造工作基础。光明村地处城市周边,先后多次经过土地征用,累积的问题不少,社情民意较为复杂,当初对改造争议较大,改造的群众基础并不牢固。街道办事处坚持注重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发展的前景信服人,广泛宣传、分层次会议、重点人干部包抓、个性问题灵活处置,从2011到2012年启动关键期,先后召集村级三委会、村组会、群众代表会、党员干部会、专项问题会200多次,区委李兴安书记、包抓领导汪文岐常委先后多次面对面和干部群众做工作。办事处抽调班子成员和优秀干部,面对不明真相的村民围堵,甚至谩骂殴打,村民先后越级赴省、市、区集体上访达20多次,上访人数最多时超过300人,都做到直面矛盾,冷静处置,真情化解,随着改造前景规划的在群众观念中的不断明晰,个性问题切实解决,小组间利益的平衡调整,村民情绪逐渐平复,对改造有了普遍共识,建立了和干部的理解信任。2013年改造工程建设以来,基本上没有发生越级上访和不稳定事件,保障了改造工程加快推进。
二是科学规划,全力保障村民利益。对于改造方案,认真借鉴区内外改造经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先后拿出了3套方案,交于村民讨论。参照代家湾村改造58+18模式,村民不满意,要求增加商业面积。工作组召集村两委会、村民小组、党员代表会议30余次,与开发企业反复磋商,决定在安置区以外的陈仓大道北繁华地段为村民增加建设一座大酒店,比代家湾村改造略
微增加三产面积的光明村改造方案,得到群众支持,改造方案得以确定。大的改造方案确定后,具体操作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成为焦点,改造领导小组选派科级领导干部进村入户包抓,逐小组开会研究讨论,到意见大反应强烈村民家中征求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细节入手,研究落实了独生子女户、70岁以上老人奖励等等问题。对于资产整合问题,树立整村理念,按人口和现有土地,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地多的分钱,地少的用货币购地,有效的化解了小组间的利益问题。
三是严守纪律,坚持阳光规范操作。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曾两次调整提高庄基地附属物补偿标准。坚持阳光拆迁,统一拆迁,货币补偿,分组拆迁办法,提高了拆迁安置的综合效率。采取将拆迁面积人口综合考虑,在过渡期里发放各类补贴,由村、街道联系房源,自愿就近安置过渡,对民房丈量,村民身份界定,困难户核实均张榜公布,杜绝暗箱操作,选房开展工作顺利开展。对于一些村组在干部主观上缺乏大局意识,目光短浅影响拆迁安置的行为,采取党组织诫勉谈话,工作纪律约束,晓以利害,端正认识,引导其成为改造的积极因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信访组、综合组、丈量组、收房组、算账组等机构坚持贯彻市、区要求,在强力推进工作的同时,坚持做到财务严格管理,资金规范使用,坚决杜绝浪费和滥用,目前未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干部扎实的作风得到了村民的支持信任。
三、问题建议
目前,光明村城中村改造工作阶段性任务已经顺利完成,村民回迁加快进行,商用面积建设即将实施,但还存在一些实际困难,恳请市政府解决。
一是建议协调解决国开行对光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贷款资金。
二是建议免收由征收办主导的光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商业
开发部分的配套费3000万元。
三是在异地为光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调整40余亩土地,以弥补项目亏损。
第7篇:前周村城中村改造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沙北办事处前周村城中村改造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去年以来,沙北办事处前周村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的安排部署,把城中村改造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创新举措,扎实推进,截至目前,完成拆迁万平方米,开工建设万平方米,完成投资万元,拆迁住户户人。在大面积拆迁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强行拆迁事件,没有引发一起治安和刑事案件,没有发生一起赴京、省、市、区上访,实现了快速拆迁、和谐拆迁。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围绕“四个明确”,坚定大拆大建信心
城中村改造是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重要举措,实施城中村改造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过程。该村乘势而为,抢抓机遇,把城中村改造作为村域经济发展的重点,围绕“四个明确”,统筹安排部署,实施大拆大建。
一是明确定位。近年来,我县加快建设老城区,强力开发北城区,县城框架不断拉大,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但是由于历史原因,老城区城中村基础设施滞后,房舍陈旧,出路不畅,部分房舍虽进行了改造,但缺少统一规划,房屋越盖越密,越建越乱,城中村已成为整个县城脏乱差最为集中的区域。今年县委、县政府提出县城建设“一年大变化、三年出形象、五年上品位”,把城中村改造列为工作重点,要求痛下大决心,谋划大思路,实施大拆迁,确保大变样。
二是明确责任。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政委、指挥长,县政协主席任常务副指挥长的县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指挥部,并设立城中村改造指挥部,明确三名县级干部担任正、副指 1
挥长,从乡镇和县直部门抽调200多名工作人员。为强化责任,县委决定对建设局和城关镇党政班子实行动态管理,要求全县上下必须做到“全县一把号,上下一个调”,服从统一安排,全力支持城中村改造。
三是明确任务。今年市下达我县城中村改造目标任务为拆迁12万平方米,开工建设29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亿元。我县确定的目标是:重点实施四大区域、十个项目,涉及拆迁住户931户,确保拆迁22万平方米以上,开工建设44万平方米以上,完成投资不少于4.2亿元,全面超额完成市定目标,力争建设全市示范工程,争当全市城中村改造先进县。
四是明确要求。县委、县政府要求把握节点,加快进度,6月底全面完成市定拆迁任务,7月份部分建设项目开工,年底全面超额完成市定任务。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务必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拆迁工作,带头拆除自己的应拆建筑,带头做好涉及本单位干部职工及亲属、亲戚的拆迁工作;不准说情打招呼,不准说不利于拆迁工作的话,不准做不利于拆迁工作的事;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坚持日检查、周督导、旬通报,落实责任,真抓实干。
二、突出“四个重点”,破解拆建难题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没有政府的组织和推动是难以实施的。我县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运作”的思路,突出抓好“四个重点”,破解城中村改造工作难题。
一是创新运作模式。我县财政困难,不能用大量资金来进行补偿,更不能运用蛮力强行拆除,基于这种情况,我们反复考察论证,决定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努力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城关镇成立腾顺房屋开发公司,作为开发建设主体。如:我们依托原有菜市场,将其改造为宜阳农贸城,新增三条街道,拓宽两条街道,新增商用房360间,新增营业面积1.1万平方米,按目前市场价格计算,可增加收益2000万元以上。
二是科学制定规划。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设计规划,将拆迁区域建设纳入县城建设总体规划范围,综合考虑群众就业、就医、就学等因素,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宜商则商,宜居则居,经群众讨论及专家论证后,由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核通过。如:我们利用宜洛大渠,在解放路改造区域南侧,规划了人工湖、体育馆和小区水系,宜洛南渠渠水自流进入小区,改善了居住环境,提升了居住品位。
三是合理制定方案。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借鉴外市县做法,按照居民房屋状况,科学设定置换比例,并对房屋附属物、临时结构房、装修等也给予合理补偿;产权置换就近安置,按期搬迁给予奖励。拆迁全过程公开透明,全方位接受监督,坚持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按照拆迁协议签约顺序,确定安置房选号方案,先签先选,变“官分”为“民选”。合理的补偿安置办法,赢得了广大拆迁群众的理解和认可,使拆迁群众“明明白白签约、清清楚楚补偿、高高兴兴搬迁”。
四是解决资金瓶颈。城中村改造中拆迁补偿和产权置换房建设需要大量资金,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根据我县实际,采取“政府补贴、单位自筹、公司贷款”的方法,由县财政拨款250万元、借款560万元用于城中村改造工作,城关镇协调东街、中街村委,筹资400万元,县财政、人行积极为城关镇腾顺房屋开发公司协调担保贷款,初步解决了拆迁工作所需资金问题。
三、落实“四个发挥”,实现和谐拆迁
城中村改造指挥部确定了“全党动员、多方联动、克难攻坚、全面推进”的工作方针,建立了县、镇、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积极落实“四个发挥”,实现了快速和谐拆迁。
一是发挥干部之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认真排查摸底,澄清党员干部职工(或亲属亲戚)情况,号召动员他们(或动员亲属亲戚)带头签字,带头搬迁,带头拆除。明确党员干部所在单位为责任单位,实行局委领导包户。6月初开始,半个月内组织情况反馈会12次,一天一汇报,一天一督促,工作滞后单位作表态发言,电视台现场进行录像。目前,解放路改造区域内涉及28个单位71户党员干部职工,有70户带头实施拆迁。
二是发挥政策之力。参与城中村改造的广大干部登门入户做工作,确保“三个百分之百”,即入户率100%、见面率100%、争取理解率100%。坚持以思想动员为先导,把政策讲清楚,把道理说明白,帮助群众算清“四账”,即:经济补偿账、产权置换账、环境改善账、生活质量账,制定奖励政策,让他们认识到早搬更主动、早拆多受益,最终由“要我搬迁”变为“我要搬迁”。
三是发挥典型之力。典型带动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有效方法,拆迁过程中,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及责任单位注重发现典型、宣传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如东街村总支委员马石站第一户拆迁,接着又有4名村干部实施拆迁;中街村8名党员及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带头拆迁或动员亲属积极拆迁,广大群众从他们身上看到了政府实施城中村改造的决心,及时打消了疑虑,增加了对拆迁安置政策的信任。
四是发挥社会之力。城中村改造涉及的拆迁户绝大部分是老住户,亲戚朋友等多在县城生活,根据这一特点,梳理摸排后,各责任单位发
动干部职工,通过拆迁户社会关系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拆迁户吃透政策,算好“四账”,自愿拆迁。同时还积极协调基督教会,利用信教群众礼拜之机,宣传爱国爱教,支持政府工作,带动实施拆迁,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开展“四项活动”,体现亲情服务
动员全县上下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大力开展“四项活动”,为拆迁户提供全方位的高效优质服务,以真诚感动群众,以真诚赢得支持。
一是优质服务活动。县电业、建设、广电、通信、供水、市政等职能部门顾大局、识大体,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结合单位实际,出台优惠政策,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帮助拆迁户解决实际问题。电力线路拆除,有线电视、宽带、固定电话移位全部予以免费;新建自来水供水工程只收材料费;主动为菜市场商户协调摊位,并免收3个月租金,这些举措赢得了群众的赞誉和好评。
二是寻找房源活动。积极帮助拆迁户寻找房源,解除其后顾之忧。我县安排了70套廉租房、100套经济适用房,优先出租(出售)给符合条件的拆迁户;协调开发商提供优惠商品房30套,每平方米优惠200元,供拆迁户选择。各责任单位积极行动,收集房源信息,截至目前,为拆迁户提供房源信息180多条,城关镇等责任单位帮助60余户租到房屋,粮食局筹资3万余元,整修闲置房屋13间,用于安置拆迁户。
三是亲情回访活动。怀着对拆迁群众的深情厚谊,县领导带队走访慰问拆迁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对建设产权置换房的意见。端午节前后,城关镇和粮食局开展亲情回访活动,为拆迁户送去了粽子、大米、食用油等,并逐户发放产权置换房设计意见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以热诚打动群众,拉近了干群距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四是建言献策活动。坚持把政策交给群众,把程序公开给群众,鼓励群众建言献策。由群众推举产生代表62名,参与城中村改造工作全过程,多次召开由群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收集意见建议。公布拆迁房屋类型和面积,悬挂安置房效果图,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改进完善方案。设立意见箱,公布电话号码,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城中村改造拆迁工作既是新形势下的新课题,又是加快城乡一体化的一大难题。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目前我县城中村改造整体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县这次城中村改造拆迁面积之大、任务之重、困难之多是前所未有的,在整个拆迁过程中,县委、县政府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用科学发展观教育干部,用科学发展观引导群众,开创了拆迁改造工作的良好局面。我县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快速和谐推进,主要启示有三:
其一,领导重视是和谐拆迁的根本。县委、县政府把城中村改造作为今年全县重点工作,县四大班子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充分体现了“众人拾柴火焰高”。县委书记、县长主持召开城中村改造会议8次,听取工作汇报6次,现场督导8次;县人大主任深入现场,走访群众,了解民声;县政协主席、城乡一体化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坚持定期听汇报,解难题;县委组织部长、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等亲自动员党员干部带头拆迁,亲自安排宣传报道,亲自开展拆迁信访评估工作;县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深入拆迁现场调研、指导,提出工作意见,帮助化解矛盾。县召开由县、镇、村三级干部参加的千人动员大会,大街小巷悬挂宣传横幅,电视台开辟“关注城中村”栏目,城关镇
编印《城中村改造政策问答》,逐家逐户发放,努力营造浓厚氛围。参与城中村改造的各级领导积极落实一线工作法,化解突出矛盾,强化拆迁督导,确保了拆迁工作快速和谐推进。实践证明,只要主要领导真重视,各级领导都重视,再大的困难也能克服,再棘手的问题也能解决。
其二,以人为本是和谐拆迁的关键。城中村改造旨在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我县坚持让利于民,坚持亲情拆迁,切实把为人民谋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政策制定、实施拆迁到安置群众,主动上门服务,真诚搞好服务,热情关爱,热心帮助,热诚打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实践证明,只要我们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想问题、办事情,就一定会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其三,真抓实干是和谐拆迁的保障。拆迁过程中,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及责任单位领导坚持小事当场拍板,大事当天解决,“宁可熬红眼睛,不能人为误工”,指挥部仅晚上召开会议就达20余次。参与城中村改造的广大干部职工,早上六点上班,中午不午休,晚上加班加点,小事小病不请假、不离岗,不少同志嘴唇干裂,喉咙沙哑,脸晒得黑红,满身都是灰尘,不怕苦,不怕累,任劳任怨,无怨无悔。实践证明,只要我们真正扑下身子,真抓实干,就一定能把城中村改造这项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好。
第8篇:城中村工作总结
城中村年度工作总结
【篇1:梅林街道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计划】
梅林街道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4-03-27 来源:梅林街道办事处
一、2013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打造“平安梅林、和谐梅林、生态梅林、美丽梅林、幸福梅林、廉洁梅林”为导向,秉承“勤政为民,务实高效”的工作理念,依法依规,统筹兼顾,团结一致,带领街道全体干部职工较好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街道“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白皮书”的38项任务100%落实,“十件民生实事”的承诺100%兑现,承接区委区政府督办的11项重点工作100%完成;街道关工委荣获“全国基层优秀关工委”称号;街道的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得到了市、区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并通报全市推广;街道的绩效考核成绩排名稳居全区10个街道前列。
(一)公共安全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狠抓安全社区建设。发动安全管理“五大战役”,对辖区的“三小场所”、危化品企业、危险边坡、餐馆燃气、娱乐场所等5类安全隐患的重点领域进行强力排查整治,立案处罚29家,较上年提高了61%;开展“万千百十”安全知识进社区等20余项宣传和培训活动;协调协助市区有关职能部门,不断改善辖区的生产、经营、居住、出行的安全环境,如:在福田农批市场协调破获了建区以来最大宗的毒鱼案,查获并销毁有毒鲶鱼4.6万斤,刑拘4人,有效推进了全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全年辖区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的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和地质灾害事故。
四是狠抓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所所结对子”活动,创新“一对一”法律服务模式,创建“爱心调解站点”16个,整合配备调解员28人,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纠纷总数1037宗,调解成功率达97.40%,(二)民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一是全面兑现“民生承诺”。10件民生实事圆满完成:梅林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和翰岭、梅亭、上梅等社区服务中心投入使用,梅华小学校门前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整治,新建15个司法爱心调解站点投入运作,城中村综合环境明显改善,社区文体活动蓬勃开展,开发就业岗位1768个,超额完成76.8%。二是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办各类免费招聘会12场,帮助843人重新就业;调解劳资纠纷113宗,满意度达99.8%;新建工会组织213家,辖区企业工会组建率达95.94%。
三是用心关爱有需要的群众。利用“阳光心灵”工作室举办各类活动50余次,为居民提供服务近万人次;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6667人次;为失业、低保户、优抚人员、参战人员、残疾人发放各类补助783.89万元;为育龄妇女提供优生健康惠民服务;和平县龙陂村的定点帮扶工作进展顺利,已筹集资金73万元。
四是不断完善各类服务平台。行政服务不断优化,创新设置社保、交通服务窗口;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完成便民设施改造,办公大楼完成会议室改造,机关食堂完成服务设施修缮,文化馆启动整体改造工作;梅亭社区创建市级“学习型社区”,各社区老年协会已成为文体活动的摇篮。民族宗教、侨务台务、人民武装、双拥等工作都取得新成绩。
(三)市容环境提升不断改善
一是积极营造低碳环境。推进垃圾减量分类,6个示范点创建工作排名全区第一,翰林院小区示范点得到市领导的肯定和表扬。推进节能减排,将机关大楼照明和各管理处公共照明更换为节能灯具,成功创建2个节水型小区。
二是擦亮梅林绿道品牌。完成绿道标识的检查,及时修护受损标识,克服困难设置临时流动厕所3个,加强花木养护、保洁、治安巡查等日常工作规范开展。
三是坚持开展城管执法。开展“余泥渣土”、“打非治违”、“城中村环境重点整治”等专项行动,受理及查处违建案件229宗,拆除违法搭建1840平方米;拆除各种违法设置广告牌812块,面积逾4000平方米。
四是稳妥推进地铁施工。完成5个车站、173户门店、39家单位协调工作,确保地铁施工按时进场开展。
(四)组织作风建设全面推进
一是责任体系不断完善。首次制定下发《街道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白皮书》,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将全年工作细化、量化、操作化,并纳入督办管理。二是作风建设扎实推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决开展反“四风”工作,三公经费特别是对外接待经费大幅缩减;行政大厅窗口人员的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得到上级和媒体的肯定;加强对工程建设等敏感工作监督,成立街道采购工作小组,明确采购程序,提高采购工作质量。
三是两新党建以点带面。创建福田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联合党支部示范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团活动,探索产业园区党建新模式。
四是干部选拔公正公开。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推行竞争性选拔方式,提拔科级干部5名,交流3名,提拔社区工作站站长1名、站长助理3名,干部队伍得到进一步充实。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影响安全和稳定的因素日益增多;二是与先进城区相比,市容环境和管理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行政服务的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认真探索,努力予以解决。
二、2014年工作思路及工作要点
2014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打造“深圳质量”示范区和“法治化、智慧型、高品质国际化先导城区”的战略目标,凝聚改革动力,提升治理能力,为民务实清廉,全力提高“六个梅林”建设质量,不断推动街道工作迈上新台阶。
按照总体思路,将主要做好“六方面工作,提升六大质量”:
(一)抓安全,保稳定,提升“平安梅林”建设质量
1、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针对辖区安全隐患特点,开展安全管理“两建立两推进”行动。一是建立“三小场所”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模式。理顺工作链条,构建“网格化排查+隐患联合整治+‘三张牌’特色宣传”的工作模式,努力实现“隐患能发现,发现必治理,警示教育时刻在身边”的安全氛围。二是建立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智慧监管模式。充分运用安监信息系统,督促辖区大中型企业、危化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企业等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推动重点企业落实安全评估工作,结合自查自报和安全评估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或意识较薄弱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实现对安全隐患的“精确打击”。三是推进老工业区安全质量提升工作。以大型工业区为单位,开展改善安全生产环境的调研、培训、检查工作,不断提高工业区的安全管理水平。四是推进老住宅区管道燃气改造工作。首批完成梅兴苑、红梅苑、梅林阁等3个小区的改造,不断消除燃气使用方面的安全隐患。五是探索建立地下车库管理应急管理机制。针对恶劣天气,建立并完善小区地下车库应急预案,规范值班值守制度,完善地下车库应急的各种设施设备。
2、完善信访维稳工作方式。发动群众深入开展群防群治,加强人民武装建设,上半年完成街道群防群治队伍组建工作,7月份开始对辖区相关单位门卫室、保安亭进行规范化设置,年底前完成爆闪治安防范灯箱安装工作,建立并落实内保外巡、门前三包责任制,年底创建成功5个安全文明小区,巩固提升5个。
(二)守法治,强管理,提升“和谐梅林”建设质量
3、推进社会民主法治建设。一是抓好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选举程序,确保社区综合党委、社区工作站、居委会人选“三合一”,交叉任职达到两个80%以上。二是抓好司法调解工作。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社区和企业,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和诚信守法示范企业,总结经验在全街道推广。完善“一公里法律援助服务圈”。重点加强企业(物业)调解组织建设。扩展所所结对子法律服务领域,做好律师进社区结对子工作。三是抓好社会建设工作。以改革社区管理体制为抓手,推动基层居民自治,系统推进“风景林工程”和“织网工程”建设。
4、提升辖区社会管理水平。一是优化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推动流动人口信息自主申报,实现自主申报率占信息登记的50%以上。做好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指导、跟进和协调工作,细化社区管理。二是优化小区业委会管理。指导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并加强日常管理。重点抓好艺丰花园a、b、c区业委会组建工作,组织业主开会,委托物业管理投票活动,帮助挑选物管公司进驻。三是优化人口计生管理。强化培训、考核,提升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计生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半年组织一次对社区工作站的计生检查考核,每月在辖区范围内举办一场健康知识讲座。四是做好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
(三)重品质,抓细节,提升“生态梅林”建设质量
5、丰富绿道便民服务功能。以标识、标牌清理完善为重点,6月份之前完成巡查、修复工作,严格落实绿道的管养标准,积极做好绿道的花木养护、保洁、治安巡查等工作,年内增设2个公厕所、设立自行车租赁点、增设植物标识牌等便民设施,努力打造优美整洁、居民喜欢的示范绿道。6、深化低碳城区建设。一是大力推进垃圾减量分类。总结6个示范点垃圾减量分类推广经验,在辖区机关、学校和新建住宅小区推广垃圾减量分类。二是大力推进机关低碳办公。严格落实网上办公制度,进一步实行无纸化办公。探索节水、节电、节能措施,严格落实上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确保年度一般性行政开支压缩5%以上、公务接待费再压缩50%、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实现“零增长”。
(四)勤梳妆,巧打扮,提升“美丽梅林”建设质量
7、大力提升辖区城市管理水平。一是积极改善城中村卫生环境。加强社区巡查,重点
抓好城中村卫生保洁。做好城中村环卫工作管理交接,1月份完成下梅林片区城中村环卫工作纳入市政统一管理工作,下半年完成上梅林片区环卫工作纳入市政统一管理工作。二是坚决查处违法建筑。加强和社区工作站、股份公司及物业管理处的合作,及时收集信息,对违法建筑发现一宗查处一宗,确保辖区违法建筑“零增长”。三是探索市容秩序管理的长效机制。针对城市“六乱”,结合实际,不断优化市容管理工作水平,重点抓好清真寺周边占道经营整治和梅林山私宰、乱搭建等综合整治工作,提升群众及两代表一委员对辖区综合环境满意度。
8、全力配合做好辖区城市规划和改造。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梅林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带”的规划建设部署,加强宣传,协助做好数据统计、联络沟通等工作。协助区相关部门加快下梅林一期等城中村改造项目,稳步推进中康生活区改造项目试点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梅北路道路硬底化建设,改善辖区交通环境。
(五)办实事,优服务,提升“幸福梅林”建设质量
9、办好民生实事。一是落实好街道十件民生实事(详见附件二)。二是落实好民生微实事惠民项目。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居民议事会的作用,根据群众意愿和需要从快从实建设一批惠民项目。三是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落实异地务工人员失业登记工作,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和载体建设,确保失业率控制在2.5%范围之内;完善中康创业园服务功能,完成一所以上创业孵化园的创建工作。四是组织好各类群团文体活动。依靠工会、妇联、共青团、关工委、侨联等群团组织,为福田辖区未婚大龄青年提供免费婚恋交友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年内组织多场鹊桥联谊活动。以辖区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文化站为主要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保证全年活动场次在250次以上, 实现辖区各类文体队伍注册总人数达到1万人以上。
10、创新服务模式。一是打造“梅林讲堂”文化品牌。整合辖区人才资源,组建讲师团,打造‘百场讲座进社区’宣讲平台,按季度分系列开办“百场讲座”,为辖区群众提供“菜单式”的文化服务。二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服务改革。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标,丰富便民措施,推出更多贴心微服务项目;优化窗口办事流程,按照区统一部署,推进“一站式”办事、网上大厅办事、无纸化办事;加强窗口人员培训,推进行政服务窗口双语服务,探索建立窗口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三是积极稳妥推进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加强与上、下梅股份公司联系,协助区职能部门,推动其产业转型、企社分离等试点改革,完善对股份公司的服务引导机制。
(六)抓作风,提素质,提升“廉洁梅林”建设质量
11、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一是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区委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公职人员以多种形式下社区、接地气、交朋友,强化群众观念,联络群众感情,解决群众困难。二是开展机关作风再提升工作。以反“四风”为主线,严格落实“一
【篇2:农住建办2014年度工作总结及思路】
农住建办2014年度工作总结及思路
一、2014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三改一拆”行动的统一部署,我办结合自身职能,立足xx实际,创新思路方法,优化服务指导,破解要素制约,全面加快安置留地建设和城中村改造步伐。2014年,全市共开工安置留地建设和城中村改造项目xx个、建筑面积xxx万平方米,竣工项目xx个、建筑面积xxx万平方米,完成城中村改造x类任务数xxxx户,完成率xxx%,完成x类任务数xxx万平方米,完成率xxx%;完成固定资产投资xxx亿元,完成率xxx%。今年以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了“三学三强”、“三思三观”、“三联三聚”等活动,并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我办坚持一手抓理论学习和自身建设,一手抓群众联系和破难攻坚,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项目,通过座谈会、个别走访、蹲点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村级和改造户意见建议,帮助改造项目解决实际困难。2.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利用市农房改造联席会议平台,定期协调解决农房改造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百组千干破百难”活动,调整充实列入重点推进的安置留地建设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加强与市级联动负责部门和项目攻坚小组的对接联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
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既做好面上的统筹协调,又做好具体项目的服务指导。把推进城中村大区块改造作为重点工作,科学谋划项目,做深做细前期,制订完善政策,全面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目前xx现代城、高速出口xx村、xx村城中村改造、xxx片等项目已开工建设,xx国道沿线综合改造x期肇xx村已完成立项工作,其他区块前期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制定城中村改造考核办法,科学分解落实镇街任务,定期排名通报,充分调动镇街积极性,形成争先进位的良好工作氛围。
3.进一步强化指导服务。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镇街制度,办领导带队深入镇街开展安置留地建设和城中村改造项目排查,认真梳理问题,对我办职权范围内的问题现场给予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汇总后报联席会统一协调解决。为切实解决农村村民住房困难问题,我办牵头制定了有关我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的政策文本,并明确了审批流程,为我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审批明确了政策依据。加强农房改造建设项目数据库建设,定期更新项目建设数据,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以xx街道xx村为试点完善特殊房屋权属处置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办事规则,加强部门联动,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做好处置工作,全年共完成xxx间特殊房屋权属处置工作。继续实行审批代办协办制,推广模拟审批、双轨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4.强化政策规范和引导。按照《xx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拆除行为的监管,有效防止了盲目拆除、“拆而不尽”现象发生。为全面妥善解决安置留地建设的历史遗留问
题,为下一步房地产权属登记提供依据,我办严格执行x政发xx号文件规定,全面梳理了全市安置留地建房主体名单,积极指导有关镇街和村做好名单上报工作。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中村改造的有关政策,保障改造户权益,出台了旧村改造项目中原房屋所有权人可将安置建筑面积直接确定给其他家庭成员投资建设的政策。严格落实《关于对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实行廉政风险点管理的意见》,切实加强对农房改造建设项目廉政风险点管理。
二、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办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上级关于“三改一拆”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强化服务、强化引导、强化监管,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突出政策引导,优化服务指导,强化要素支撑,坚持“促开工”和“稳续建”两手抓,更加注重规范、平稳、有序、高质量地推进项目建设。2015年计划开工安置留地建设和城中村改造项目xx个、建筑面积xx万平方米,竣工xx个、建筑面积xx万平方米。重点要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1.加快城中村大区块建设。按照“改建大区块,打造大社区”的思路,全力推进城中村大区块连片改造,推动城市有机更新。加快已开工的高速出口xxx村旧村改造、xx现代城等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竣工。做好已启动的xx镇xx国道沿线综合改造xx村项目的旧房腾空拆除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尽快启动xxx街道老
城西改造区块、xxx景观带旧村改造等项目,做好项目策划和政策处理,以点带面、连片推进城中村改造。
2.统筹解决项目融资难题。想方设法扩大项目融资渠道,继续发挥政府牵线搭桥作用,引导项目和银行对接,加强银村合作,争取银行融资支持。进一步推广合作代建模式,鼓励村级将一部分安置指标的建设用地出让给开发商,作为开发商代建安置房的成本,采取安置房和商品房“捆绑式”建设。创新思路,勇于开拓,努力促使“一次性公开出让部分建筑面积”政策落地,并适时选择较为成熟的项目做好试点工作,为调动民间资本,破解项目资金短缺难题开辟新渠道。
3.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安置留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尽快为下步登记发证明确操作流程和办事规则。对拆而未尽、工作停滞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认真分析原因,梳理问题,制订工作行事历,倒排时间,加强领导,逐个攻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合理做好城中村改造旧房权属确认工作,特别是要审慎稳妥做好特殊房屋的权属认定,既要按照有关规定,又要结合实际,一事一议,严格、合理认定特殊房屋权属,确保公平公正。
4.进一步加强引导监管。引导村级建立由改造户为主民主推荐产生的强有力的项目建设指挥部,指导完善指挥部运行机制。严格落实旧房拆除镇(街)审查把关制度,加强对旧房拆除过程的督促与监管,既要加大旧房拆除力度,又要防止盲目拆除。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和代建行为,做到公开透明。强化资金监管,切实将建设资金纳入镇
街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设立专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颁布施行《xx市城中村改造和安置留地建设项目监督与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规范各个环节的操作行为,有效防止腐败现象。《农住建办2014年度工作总结及思路》
【篇3:米粮集团(社区)年度工作总结】
米粮集团(社区)年度工作总结2011年以来,我社区在街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社区全体人员上下一至,齐心协力,不断抢抓机遇求发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跃上了新台阶,全面完成了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011年在全社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年完成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6亿元,完成税收2800万元,房屋出租税10万元,实现集体收入1080万元,超额完成任务。二、抓财源建设,办好米粮创业园。米粮创业园是米粮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工业园区,经过几年的建设和发展,逐步形成环境优美,布局合理,配套设施齐全的企业创业基地,公司在改善硬件条件的同时致力于为企业服好务,为入驻企业长远发展创造优越条件,治安、值班岗亭24小时服务,组织企业学习消防知识等免费服务,为企业财产提供安全保障,修建绿化,加强保洁工作提升了园区整体面貌,入驻企业得到了发展的同时公司仓储出租保持100%出租率,租金收入达到1000万元/年的经济效益。三、做好重点项目拆迁工作2011年以来,郭琴路、都市工业园、地铁四号线三大重点项目在米粮建设,我社区两委会举全社区之力,全力围绕园区项目建设,倾力搞好服务:配合三大重点项目,做好项目用地的收地、拆迁还建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保稳定的情况下,社区两委会班人顾全大局,全力做工作,解决拆迁工程带来的实际难题,实现了“零上访”,“零投诉”,“零强拆”。累计完成了项目建设期间7万m2的拆迁任务,无一例不稳定事件发生。同时为妥善安置拆迁户,已经建成面积3万m2的还建楼,已妥善安置拆迁户170多户,保证了三大重点项目的如期推进。下步将继续建设剩余4万m2的还建楼。四、继续推进“城中村”改造改制的后期工作。我社区按照“城中村”改造整体部署和要求,在区、街“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了米粮社区“城中村”改造专班,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今年“城中村”改造工作有了新的进展。1、在完成前期户口改登、居委会领导选举以及房屋双登等改制工作的基础上,今年集团公司重点加强了民心工程,为居民办实事。在资金紧的情况下,优先为退休股民办理社会保险,并逐步扩大社保覆盖,计划3年完成全部股民的社会保险购买,同时为社区“4050”人员办理了社保补贴,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优惠证。2、进一步强化社区居委会规范管理体制,形成一站式便民服务窗口。(1)加强了社区办公场所硬件设施的投入,购买电视、电脑等设备,(2)健全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办事流程,充分发挥社区服务站的职能,更好服务社区居民。(3、加强米粮集团公司规范化管理,提高业务水平,为公司收入赢利创造条件。今年集团公司加快投资,拟兴建米粮广场,目前已完成规划设计,土方回填。五、重拳出击抓控违,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违建是经济发展的拦路虎,今年少数居民在利益的驱动下私自搭盖违章建筑,我社区的违建有所抬头。社区两委会下决心彻底整治违章建筑,力争做到“零违建”。一是大力宣传造声势。社区层层召开居民代表、全体党员、小组长以上干部会议,强势宣传,营造大力整治违法建设的氛围,在全社区范围内展开违章建筑整治工作。二是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分别与各个小组签订了责任状,建立了专人负责,全体参与控违,建立与报酬挂构的绩效考核机制。三是采取措施上手段。继续按照街“五个三”控违要求,重点抓好“巡、堵、清、查”,加强了违章建筑源头堵截工作,杜绝涉及违章建筑相关的审批办理手续,委派专班在各村湾道口设卡24小时值班,堵截建筑材料于村湾之外,及时驱走流动的民工、泥工、瓦工等,并全程监控违章建筑的动态,发现情况及时组织力量强力拆除,有力打击违章建筑。六、党建工作1、认真按照上级组织要求全面推进“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抓好党组织活动场所硬件设施,投入经费建成“五室一站”,按规范要求制作标识牌、党旗、宣传展板等。(会议室100㎡、档案室30㎡、图书室30㎡、办公室、社区服务站)二是按照区委组织部统一要求,认真准备好迎检资料归档装盒。建立健全支部组织档案工作。2、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治庸问责”、“城管大革命”、“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与服务群众结合起来,《1》、我社区对辖区主干道、集贸市场的占道经营、脏、乱、杂等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整治,成立专
班,铲除牛皮癣,及时清运垃圾,取缔占道经营,还路于民,爱到广大居民欢迎。同时针对老集贸市场摊位少,面积小,菜贩摊位摆到马路边,人流集中,易造成交通堵塞,居民人身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不利于长期管制,我社区重新选址投资建造新集贸市场,解决集贸市场占道经营、脏、乱、杂等顽疾。(2)开展党员带头志愿者参加的义务劳动,党员率先从小事做起清扫村湾垃圾,保持环境卫生干净,带动居民自觉维护清洁卫生,同时通过宣传争先创优内容激发了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激情,为构建和谐社区做出了应有贡献。3、加强班子建设,增强支部的凝聚力。继续加强党支部、居委会的制度建设和素质建设,认真落实党的“三会一课”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风廉政监督制度。坚持落实社区学习日制度,每周五下午组织社区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加大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观念和理论水平。认真学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业务知识,打牢思想基础,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为群众服务的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感召力。2、做好培养和发展新党员及党费收缴工作。党支部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认真做好了培养、发展、纳新工作,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今年社区党支部接受入党申请书8份,入党积极分子8人,拟为发展对象人,预备党员转正3人,新发展党员3人。为党组织输入了新鲜血液,增强党员队伍的新生力量。全年收缴党费工作及时,共收缴党费2146元,并按时上缴街道党工委。3、加强党员管理,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是党建工作首要任务。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建工作的开展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认真落实党支部年初制定为民服务承诺,逐件进行分工,责任落实到人,规定完成时限。在党员管理上除了认真履行党员承诺外,通过组织管和自我管,让党员达到思想领先、行动领先、本领领先“三个领先”,实现让组织满意、党员满意、群众满意、自己满意“四个满意”,切实履行好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七、丰富社区居民文化活动1、社区建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社区阅览室有学习工具书、儿童读物、生活用书等各类图书2000余册,各类报刊、杂志10余种,向居民开放,极大地满足了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2、社区多功能活动室集会议、娱乐、电教一体是我社区开展活动重要场所。我社区通过不定期举办法律、计生、卫生、健康、安全、再就业技能等知识培训班,建立各类文化学习组织,如社区党校、青少年法律学校、市民文明学校、老年学校、人口学校、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少年之家等,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区党员教育、健康教育、法制教育、计生教育、安全教育、青少年教育、老年人教育等学习教育体系。通过组织居民学习,参加红歌比赛、象棋比赛等活动,党员居民参与率达85%以上,既丰富了居民的业余生活,又拉近了居民间的距离,为社区营造了欢乐祥和的氛围,促进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和谐发展。八、抓好辖区的卫生整治工作。1、社区成立环卫站,组建环卫队,配备环卫车,负责米粮辖区卫生管理。2、修建垃圾池8个。九、综合治理工作1、良好的治安环境是建设和谐社区以及保证社会稳定的基本保障。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综合冶理工作,打造“平安社区”是我社区目标。我社区将在综合治理方面花大力气,下大工夫制定有效措施,建立社区治安联防体系,组建社区巡逻队,定期对居民小区进行巡查。建立由社区干部、党员治安队员组成的社会治安队伍,形成覆盖社区全体居民的社会治安信息网络,健全社情民意定期报告制度和汇集分析制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年来认真做好外来暂住人口管理工作,做好有关制度宣传,使他们懂法、守法,做到制度措施落实,管理教育两结合。积极排查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各类矛盾激化”的原则,把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2、狠抓企业安全生产,成立安全生产检查专班,经常性的展开对辖区内生产企业、防火地段、老化线路、机房处的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及时做好记录,按照现行企业安全生产规范责令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十、积极办居民办实事,为构建和谐米粮打基础社区两委会
本着为居民谋福利、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宗旨,切实关注民生问题,切实为居民办了几件实事。为居民提供就业岗位。社区通过多种方式帮助居民在就业;与都市工业园内企业协调,引导居民在都市工业园区企业就业,社区委员会与园区企业签定征地合同时,将居民就业纳入合同条件,要求提供就业岗位,并组织居民参加企业订单式技能培训,先后有110名居民在苏泊尔、万通工业园、汇龙物流就业;每年组织居民参加永丰街“春风”就业赶集会,参加各种劳动技等培训等,全年共提供就业岗位55个,安置120名居民就业。为居民解决保障问题。积极争取有关政策,为全社区158名老年人办理了居民医保,解决老年人看病问题,真正使居民得到了实惠。十一、计划生育:抓好以村湾为单位加强流动人员和常住人口的监控管理,中心户长和治安队负责本辖区日常巡视工作,全年无计划外生育。此外,民政、卫生、文化、群团等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绩。新的一年即将开始,社区全体人员认真总结过去一年来的经验和不足,决心积极改进存在的问题,齐心协力,不断抢抓机遇求发展,使米粮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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