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汇报
第1篇: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中国共产党柳林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11年6月30日)
各位代表:
我受中共柳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纪委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自2006年8月换届以来,镇纪委在县纪委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抓手,以经济建设为核心,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从本镇实际出发,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从服务发展大局,求真务实,认真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全面落实党章赋予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圆满完成了镇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反腐倡廉目标,为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工作氛围、推进全镇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打造新酒城,建设文明镇”的总体目标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一是主动当好镇党委的参谋助手。根据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本镇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在镇党委的周密部署下,认真组织实施,做到了年初及时安排部署、平时认真督促落实、年底全面综合考核,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认真抓好组织协调。坚持党风廉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对全镇的重点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发放等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犯、党员干部不犯错误。三是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坚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龙头”工程,以构建责任体系为核心,通过制定目标、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严格考核、责任追究,建立了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委成员结合分管工作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意识
工作中,镇纪委始终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措施来抓,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每个党员的党性观念,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五年来,镇纪委充分利用会议、标语、板报、宣传栏、播放电教片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廉政宣传活动,先后完成了镇纪委和村委的廉政制度上墙工作,建立了廉政宣传专栏,在办公场所和主要位置制作和悬挂有关廉言警句、反腐格言,设立了廉政宣传牌匾,向全镇党员干部发放廉政教育卡片,进一步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氛围。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有关廉政主题教育。按照上级纪委的部署和要求,镇纪委每年都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有关廉政知识和党纪法规,先后开展了行风评议,“学党章、守纪律、知荣辱”、“遵守《廉政准则》,带动风清气正”等主题的廉政教育活动。三是以干部作风整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等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有关党纪法规的宣传和教育。通过上党课、学习讨论、观看廉政电教片、撰写心得体会等,注重从正反两方面开展典型教育、警示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四是积极组织征订《党风廉政教材》等纪检报刊以及《廉政准则》、《廉政警示录》等廉政教材,丰富教育内容,扩大教育覆盖面,切实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廉政教育制度化、经常化。
(三)强化监督和检查工作,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全面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镇纪委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等廉洁自律规定,认真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评议等活动,形成监督常态化、制度化,保证了我镇党员领导干部干好事和不出事。
加强村务监督。认真落实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等制度,规定每个月上旬为镇村财务公开公布时间。全面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和管理、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进行例会、述职评议、质询谈话、警示谈话等制度,通过强化约束机制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寻求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五年来,镇纪委共进行诫勉或提醒谈话66人(次)。
(四)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
镇纪委坚持把信访举报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大力宣传《信访条例》,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镇村两级信访网络,加强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排查,积极开展领导接防和下访活动,把各种矛盾纠纷和信访件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较好实现了上级党委、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在各种重大活动期间都没有发生重大信访事件。五年来,镇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0 件,其中自办信件37件、协办30件。立案30件。查处党员17名,其中涉及经济案件8名、计划生育违纪4名。镇纪委本着对党和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调查核实每一起信访件,对有轻微违规问题的党员和干部及时给予提醒和教育,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党员,坚决予以查处,坚决做到件件有处理、件件有回音。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全面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我镇抢抓重点示范镇建设历史机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率先突破发展的关键时期。我镇纪检工作要继续围绕发展这一主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新酒城,建设文明镇”的总体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严格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和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在镇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团结一致,开拓进取,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坚定的工作信念,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带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坚持不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争取更大的工作成绩。
(一)注重监督检查,力求在保障科学发展上有新作为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推动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在工作重点上要突出针对性,要紧贴“十二五”规划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攻方向和重点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方式方法上要突出有效性,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系,在全程跟进、组织严密、协调有力上下功夫,着力健全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及时跟进机制、科学运作机制和常态运行机制。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保证政令畅通,促进我镇“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注重教育防范,力求在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上有新进展 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使用、管理各个环节。改进教育方式,创新教育载体,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重点突出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教育,提高教育实效。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编印适合农村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材料,举办农村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图片巡展,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巩固扩大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机制作用,鼓励基层单位积极创建廉政文化中心和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营造廉荣腐耻的良好氛围。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廉政准则》及相关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准则的行为。
(三)注重巩固深化,力求在查办案件上有新突破
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要着力建立预防与惩治并重的办案制度,严肃查办违法违纪行为。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全面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案特点、原因和规律,努力为案件查办工作提供经验,为廉政教育提供教材,为制度建设提供依据,为实施监督提供重点。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坚持和完善公开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限时告知责任制,严格执行纪律惩戒有关规定,确保执纪到位。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不断拓展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探索建立纪检监察信访协调工作机制。
(四)注重民生为要,力求在维护群众利益上有新建树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扶贫救灾救济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质量的监督。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涉农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注重重心下移,力求在夯实基层基础上有新起色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网格化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及其他办事公开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村级换届工作,探索建立“村账笔笔清、村事件件议、村务人人明”的长效机制;切实抓好村级民主决策“五步法”的落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服务管理。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监督,建立村干部问责制。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开展“评星晋级”活动,解决农村信访、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等问题,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和谐新农村。
各位代表,今后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镇纪委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从严治党方针,按照上级纪委和镇党委的要求,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柳林的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2篇: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心得体会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首次提出了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一重大任务。这对于我们站在新的高度,以新的视野和方法,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深层次问题,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简言之,就是反腐倡廉建设走上科学化轨道的状态与过程,它重在通过一系列科学理论、科学制度、科学方法的运用,努力使反腐倡廉建设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以达到有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腐败现象发生的目的。
一、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应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客观要求。 腐败问题,是当今国际社会共同遇到的一大难题。它像恶性毒瘤一样侵害着各个国家、各种社会制度的政权肌体,并如同“灰色瘟疫”渗入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震撼和动摇了一些国家的社会根基。腐败不除,国无宁日,民不安生。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一些腐败思想文化对我们党员干部的侵蚀也不断呈现加剧趋势,表现出政治目的强、侵蚀渠道多、功利色彩浓、腐蚀程度深等特点,只要稍一动心,就有可能乱了阵脚,陷了进去,一步步走向深渊。由于权力都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少数人有权却没有钱,多数人有钱却没有权。这就不可避免地会诱发权力与金钱、政治与经济的交换,从“远华走私案”到最近曝出的“文强受贿案”,让我们看到腐败让一批批党员领导干部纷纷落马,使我国在不科学的制度体制下出现了多年来的腐败易发多发态势,反腐败斗争形势十分严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面临着严峻执政考验。反腐倡廉、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有效地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应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客观要求。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会提出:“全党既要充分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已经取得的成效,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又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激励斗志、坚定决心,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前进。
二、推进反腐倡廉社会制度科学化,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创新 面对腐败易发多发态势,中央对发生腐败的不科学社会制度非常重视,于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也就是要将不科学的社会主义发展为现代科学社会主义,努力推进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科学化。这种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科学化,是可以从根本上降低腐败发生的。因为,腐败的实质是权力与金钱、政治与经济的交换,它必须以政治与经济的所有制不同为基础。而社会制度的科学化则是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政治与经济的所有制同一。在这种同一所有制内部,是不可能发生商品交换的,一个人既有钱又有权,就不可能用自己的钱去换自己的权,也没有这个必要。所以,我们要防治权力与金钱、政治与经济的交换,从根本上降低腐败易发多发态势,就必须坚决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将不科学的社会制度变更为科学的社会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科学化。
反腐倡廉必须依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完善和创新,要深入研究反腐倡廉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问题,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开拓新思路,提出新举措,积累新经
验,深入推动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逐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为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创造条件,其关键是制度设计和安排的合理性,决定性因素是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化水平。
恩格斯说过,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理论来源于实践,同时又指导实践,只有用科学的理论来指导行动,才能在新情况、新形势和新任务面前头脑清醒,行动科学正确。实践如果失去了科学理论的指导,就会迷失方向。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首要的标志和首要的任务就是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要按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配套体系”的要求,不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反腐倡廉工作再上新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必须按照“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的方法,切实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三、坚持教育为先,筑牢抵御腐败防线
腐败的产生,首先在于精神的堕落。列宁曾经指出:“政治上有教养的人是不会贪污受贿的。”可见,思想教育对于抑制腐败起到基础性作用,构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的道德防线,发挥思想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基础性作用至关重要。相反,忽视思想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地位和作用,放松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就难以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我们要坚持虚功实做,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大力整合宣传教育资源,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注意运用正反典型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诫勉教育,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培训计划,增加廉政教育内容。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多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引导、影响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当然,思想教育并不是万能的,预防和惩治腐败, 还需要建立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 落实是目的。
四、认真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制度很重要,提高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更为重要。胡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执行力。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作为新时期新阶段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其执行程度直接影响着党纪党规的权威,影响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道虽迩,不行不至。”没有执行,就没有结果。制度执行力和制度在一个“共同体”中发挥作用,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要贯彻落实好反腐倡廉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必须做好以下三点
(1)要树立与提高制度执行力相适应的理念
邓小平同志曾讲,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定科学完善的制度,对推动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保证党的制度得到贯彻执行,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深刻把握制度所蕴含的先进理念和目标追求,以认识上的“共鸣”,促进行动上的践行。
首先,要有制度先行的理念。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制度、讲制度、用制度武装自已的头脑,做到廉洁从政、科学从政。
要有按制度用权的理念,领导干部最容易树立权威的是秉公用权,最容易失去威信的是用权不公。这些年,有些党员领导干部把经济效益运用到权力行使当中,不按规矩行使,不仅影响制度的效能发挥,而且影响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声誉。只有建立起用制度管权、按制
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党员干部才能正确行使权力,忠实履行职责。
要有用制度预防的理念。制定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预防,抓预防必须有章可循,依法惩戒,才能彰显制度的“刚性”。“凡百事之成也必在敬之,其败也必在慢之,故敬胜怠则吉,怠胜敬则灭。”对党的法规制度,只有心存敬畏,才能模范地遵规守纪,少犯或不犯错误;只有潜心钻研,才能明辨是非,达到早知早防,未雨绸缪;只有坚持惩防并举,才能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严守规矩,坚守底线。
(2)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决于制度的制定,更取决于制度的执行。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要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只有以“先于”、“高于”、“严于”一般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才能形成榜样和示范,发挥引领和导向作用;才有资格教育别人,有底气监督别人,有胆量处罚别人,有能力带好队伍。只有自觉以廉政准则为“镜子”,经常对照查找不足,及时“打扫”和“洗涤”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才能真正做到常修为官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3)提高制度执行力,必须大力弘扬务真求实的作风 坚持务真求实,是党员领导干部必备的实践品质,也是党员领导干部严守制度的重要前提,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大力弘扬务真求实的作风,一丝不苟地落实制度,紧紧围绕制度内容,盯住制度落实薄弱环节,扎扎实实抓好落实,要突出制度的“刚性”标准。
制度是人们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具有鲜明的规范性和强制性。不管遇到多大困难、多少阻力,都要锲而不舍、严抓细抠、务求实效。在执行制度过程中,要善于研究和探索制度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制度。一方面,要紧密联系客观实际,认真研究探索易于制度落实的“管用”办法,促进制度在实践中发挥最佳效能;另一方面,要拓展思路,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和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及时解决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相应配套措施,确保制度真正行得通、推得开、用得好。要坚决纠正在落实制度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约束力和公信力。同时,坚持把落实制度的成效,作为衡量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党性原则和能力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班子和干部考评、融入干部任用和评先选优等工作当中,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五、建立科学、严密、有效的反腐倡廉体系,健全反腐倡廉机制。 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
第一、以落实科学发展为基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源头治腐力度。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要配合有关部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厉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加快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严肃查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行为。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要以落实四中全会《决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重点,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反腐倡廉立法工作,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
二、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以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为重点,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
第三、,强化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
第四、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当前,要结合实际,下大气力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二)认真落实并抓紧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三)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整治奢靡之风。严格执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对违反规定的,必须严肃处理。
(四)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
(五)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特别是基层党务公开工作,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六)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第四、运用高科技手段,完善监督手段,提高监督工作水平要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深化信息网络技术在工作中的运用。推动网上审批、网上执法反馈、网上公众服务、网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监督等信息系统,主抓网上监督系统建设。要不断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从行政审批监管向行政执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其他行政管理领域延伸,从电子监察向绩效评估发展,以电子监察推动阳光政府建设。
只有高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才能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
2010-5-29
第3篇:实施“六权治本”,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实施“六权治本”,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标本兼治。当前,要突出治标,坚持重拳出击,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特别是对现在还不收敛不收手的更要从严查处,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在治标的同时,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反腐倡廉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在治本上下功夫。我们要通过实施 “六权治本”,从源头上把制度的“笼子”织密、编牢、扎紧,努力形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一)依法确定权力,就是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和“权责一致”要求,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权力加以规范和确认,确保权力来源合法。推进“六权治本”,必须首先解决好这一问题。一要依法审核权力。要结合正在进行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针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所有职权,开展厘权、清权和确权工作,编制权力清单,明确职权名称、类别、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法规依据,真正做到让政府部门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二要依法界定权限。针对一些部门和岗位自由裁量权过大,极易滋生腐败的问题,要依法制定自由裁量权基准,对各项自由裁量权力的行使范围、条件、标准等进行细化和量化,分档设限,缩小自由裁量权的弹性空间。三要依法规范流程。权力运行流程包括权力运行的条件、程序、期限等各个方面,是对权力行使主体的行为规范。依法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是依法确定权力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减少层次、优化流程、提高效能、方便办事原则,抓紧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努力做到每一项权力运行都按流程规范运行。
(二)科学配置权力,就是按照权力制衡原则,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科学分解与平衡,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架构,解决权力过分集中问题。一要分级授权。要根据省、市、县、乡不同层面的管辖权限、事权性质,本着权责对等、科学实用、有利于权力制衡和强化责任、有利于提高效率和方便群众办事原则,对权力过于集中的部门职权进行重新划分,合理分解到多个层级,实现分级决策、分级审批、分级管理。这方面,当前的重点是下放权力。要提高放权“含金量”,真正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不能放虚不放实、明放暗不放。二要分事行权。要按照职能转变要求和有关规定,厘清交叉职责。这方面要着重解决“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要完善和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等具体事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把各级各部门权力科学分解到班子成员,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一权独大”、“一人独揽”。三要分岗设权。要按照“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岗位行使”原则,将高廉政风险岗位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进行拆分,并实行管采分离、管审分离、管办分离等办法,有效化解权力行使中的潜在风险。
(三)制度约束权力,就是按照“全面覆盖、全程到位、制度束权”要求,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薄弱点、风险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解决制度缺失和“牛栏关猫”问题。一要突出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抓住容易产生权力寻租和滋生腐败的煤焦、土地、交通、房地产等重点领域,以及资源配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资金分配等关键环节,把制度的笼子扎紧。二要重点加强部门制度建设。各方面、各层级、各部门,都要通过深化改革,加快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
三要全面加强岗位制度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掌握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管权和资金管理权的重点岗位,深入查找权力运行的风险点,从制度层面建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要针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站所、村委(居委)会、市场管理、水电气暖网等基层管理岗位建章立制,严防制度约束效力“末梢锐减”,严防群众身边的腐败,严防“小官大贪”、“苍蝇”贻害于民。
(四)阳光行使权力,就是最大限度地推进权力运行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真正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践证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要想“管控得好”,公开至关重要。一要明确公开范围。党务、政务、村务、企务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都要按照最大限度公开的原则,完善并落实相关制度。要实行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解决机关衙门化、权力封闭化、决策神秘化、“暗箱操作”等问题。二要拓展公开方式。要从有形场所到无形网络,在传统政务中心、审批大厅等基础上,更多探索开展电子政务、网络审批,用现代科技手段制权防腐;从封闭审批到开放审批,把权力运行全方位、全天候置于公众视野。三要规范公开程序。坚持把公开作为权力行使的基本要求和必经程序,做到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为了支持和保障权力运行公开,当前要重点抓好两件事:一件是加快建设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形成全省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对需要进入平台进行交易的公共资源,坚持应进必进,坚决杜绝场外交易。另一件是抓好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许可)执法主体及服务部门“一厅”办公和“一条龙”服务,便于群众办事、利于社会监督。
(五)合力监督权力,就是健全和落实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制度,使各项监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一要加大专门机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巡视机构和审计部门要根据中央要求和我省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制定强化监督、改进监督、落实监督的具体意见,把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落到实处。二要落实人大政协监督。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作用,重点加强对违宪违法滥用职权、越权执法和随意执法等行为监督,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审判权、检察权等司法权力公正行使。重视并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切实改变政协监督地位缺乏、效力缺失状况,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性。三要强化人民群众监督。依托权力运行公开,把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话语权切实纳入决策、执行、监督的刚性制度,力求做到全面监督而不是选择监督、长期监督而不是临时监督、实质性监督而不是形式上监督。四要重视媒体舆论监督。支持引导媒体依法、科学、建设性对权力运行监督,发挥媒体重要的、特殊的监督作用。
(六)严惩滥用权力,就是“严”字当头,依法依纪严厉查处各种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官商勾结、买官卖官、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惩处到位,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私利的工具,决不能让制度和党纪国法成为“稻草人”、“橡皮筋”。一要坚决查处腐败案件。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决有力地惩处腐败,“权力出笼子,人就进笼子”,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狠刹“四风”,努力形成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二要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巡视工作的“尖兵”和“利剑”作用,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紧紧围绕“四个着力”,突出发现问题,达到让人“望而生畏”、“望而却步”的震慑效果。三要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重点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责、违法必追究。
需要强调的是,“六权治本”不仅适用于我省国家机关,也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六权治本”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强化顶层设计,加强顶层推动;“六权治本”更是一场权力革命,需要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亲自抓、勇于革自己的命。同时,“六权治本”涉及面比较广、牵扯点也比较多,要从实际出发,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掌握权力的重点对象、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先行突破,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第4篇: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样要做好“破”和“立”这两篇文章。反腐倡廉建章立制要着重抓好4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要着力健全党内监督制度,着手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突出重点、针对时弊。二是要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和管理,敦促领导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三是要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审批流程,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四是要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对国企领导班子的监督,搞好对国企的巡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要完善国有资产资源监管制度,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
第5篇:反腐败工作汇报
腐败在广义上说是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利变异现象,从狭义上说泛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利蜕变现象。
腐败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目前,腐败问题是各国都存在的通病,而我国腐败现象发展迅猛的势头,既危及和破坏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又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动摇着我国社会的政治基础。腐败问题已经对党,对国家和社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法制监督不力是导致腐败的主要原因之一,本文试对腐败的界定、成因及反腐败与法制监督的关系作出分析,并提出依靠法制监督反腐败的对策和措施。
即公职人员为实现其私利而违反公认规范的行为。腐败的实质是一种非正式的获取政治影响的过程,当某个群体感到其核心利益在正式政治体系内被忽视或被认为是非法之时,这一群体的成员就会被吸引到那些获取影响的非正式渠道中去,而这些渠道又往往以腐败的形式表现出来。
广义
腐败在广义上说是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利变异现象。
狭义
从狭义上说泛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利蜕变现象。腐败,也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
危害
腐败问题是各国都存在的通病,而我国腐败现象发展迅猛的势头,既危及和破坏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又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动摇着我国社会的政治基础。腐败问题已经对党,对国家和社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法制监督不力是导致腐败的主要原因之一。
腐败危害国家,同时也给伤害家人。人民网有专家最近指出:“说起腐败,人们往往想到贪污,其实抢劫也是腐败的一种类型。早期资本主义列强贩卖黑奴、剥削工人、大搞全球殖民地、掠夺全世界的原材料、能源、文物,这不是腐败吗?是腐败。叫作腐败还不足以体现其恶劣,用„奴役‟和„反人类‟这些词描述更加恰当。”
词语新解
腐败它已成为享受生活的代名词,网络上简称FB。在百无聊赖或是孤单的时刻可以跨越现实的界限,通过网络、博客、BBS、QQ群、MSN等途径,约上一帮 “臭味相投”的陌生人,一起吃吃喝喝玩玩乐乐。
新型特征
中国社会科学院与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二部副主任辛向阳发表署名文章,探讨当前中国腐败现象的新特点与反腐对策。文章指出,当前中国的腐败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由收钱收物的“硬腐败”发展为接受各种服务、旅游出国等“好处”的“软腐败”;由个人捞钱的“小腐败”上升为集体福利、挥霍公款的“大腐败”;由内资企业的“内资腐败”发展为外资企业参与商业贿赂的“外资腐败”;由一人出事的“单案”扩大为一揪一串的“窝案”。文章建议,我国要尽快制定并实施财产申报制度,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配偶及由其抚养的子女的家庭财产,包括大额现金、存款、有价证券、房产、汽车、债权债务等主要家庭财产。中央巡视组采取例行的抽查制度,如每年抽查1%-5%的领导干部的个人财产。对抽查发现的不如实申报的干部,一查到底,这种不确定性的威慑力比简单的惩罚措施更大。对于竞争上岗的领导干部,须在一定范围、一定层面上对其财产予以公开公布,对未公开、公布的财产,一经查明予以没收充公,并取消三年提名资格。
群体化
一些腐败败露后,往往引发所辖地区官场的“大面积塌方”。腐败分子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即“窝案”“串案”。其主要特征一是涉案人员众多;二是涉案人在政治上丧失党性原则,形成了具有紧密人身依附性质的关系网;三是在经济上互相利用,结成了利益共同体。
高官化
据公开资料统计,2003年至2007年的5年间,共有35名副部级以上官员落马,年均7人。2009年全年落马的省部级(含副部级)高官有17人。
巨额化
腐败涉及的金额巨大,动辄就是上千万甚至上亿元。2009年已基本查明涉案的3l位国企企业家犯罪涉案金额累计达34亿元,人均高达l亿元;其中涉及贪污、受贿的国企企业家30人共计贪污、受贿9.3亿元,人均3109万元;涉及挪用公款的国企企业家9人,累计挪用公款12.9亿元,人均1.4亿元。
期权化
“权力期权化”交易的是一种“权力”,其不直接涉及钱物,因而形式和过程隐蔽,相互兑现往往是间接而不是直接的,如高薪任职、分给股权、优厚待遇等。
腐败分子进行权力操作可用“扶持企业、促进发展”为借口,即使损害国家利益也可用“改革代价”遮掩,过程隐蔽,其交易方不是在职干部,甚至可能不是其本人,对象和内容都较为隐蔽。“权力期权化”改变了腐败获利的时间和方式,为腐败分子手中的“权力资源”提供了最大限度的变现可能。潜规则化
在中国文化中有很多消极的因素是滋生腐败的条件,如“潜规则”文化在官场流行,很多行为规则不公诸于世而是如“黑市”交易,公诸于世的规则,大家又不遵守。同时,中国文化中有一种消解制度的倾向,在现实中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还有“圈子”文化,社会上流传着一句话:进了班子还要进圈子,进班子不进圈子等于没进班子,进了班子不如进圈子,进了圈子不进班子等于进了班子。入围的干部争宠,不入围的干部被剔除,这种示范效果迫使大多数干部去遵从新的游戏规则。从追求庇护到跑官买官,并按照这一游戏规则提供的激励机制来作出行为选择,使正直干部越来越难以生存。
国际化
有的腐败分子利用资本跨地域、跨行业、跨国境流动的机会,与地区外、行业外、境外的不法分子相勾结,共同犯罪;有的利用国际间法律的差异,国内犯罪,国外洗钱;有的以境外商人为合作对象,在为对方牟利后,在境外“交易”,赃款赃物滞存境外。一些涉案的党政干部特别是关键涉案人员一有风吹草动即随时出逃。
“裸官”问题浮出水面,暴露出以往外逃贪官贪腐时“留一手”(任职期间有意送妻儿出国,独自一人在国内),贪腐行为败露后立即逃往国外的腐败谋略。某些干部利用出国考察机会滞留不归的情况更是暴露出贪官风险意识的增长。
新型化
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拍卖等方面的反腐败措施比较少,导致新兴领域腐败案件频繁发生,在这些领域中,腐败呈现出金融化、虚拟化特点。
与异性直接相关的腐败现象不可轻视,中纪委研究室原副主任、中纪委北京培训中心原主任、原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副主任刘春锦指出:受处分的厅局级干部中,90%的落马贪官都有包养情人,甚至有多个贪官共用一个情人的现象。[1] 反腐败与法制监督的关系
反腐败要靠法制。这里的“法制”,不仅包括构成整个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各个法律部门在内的静态意义上的法律制度,而且指立法、执法、司法、法制监督、法制教育等整个活动过程,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16字方针。反腐败要靠制度、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
1.反腐败要靠法制,是由法律的性质决定的。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腐败的本质是没有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从而违背人民意志的行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就必须保证权力按照人民的意志来行使,根本出路就在于提高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制化水平,把《宪法》规定的公民各项民主权利,通过各种具体法律的形式加以保证。正如邓小平同志所强调的,“要制订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条例,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2.反腐败要靠法制,是由法制的特点决定的。防止和克服封建主义思想影响,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必须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它既能从根本上规范人们的行为,防止和减少人们行为的随意性,堵住产生腐败现象的漏洞,有效减少腐败滋生的条件,起到防范于前的作用;又能惩治腐败,起到惩戒于后的作用。中国经历了两千余年的封建社会,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至今犹存。当前,官本位、家长制、裙带关系、人身依附、特权思想、等级观念等旧的封建思想和观念还在影响着我们的一些干部和群众,这是滋生腐败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腐败的产生与封建主义思想影响有关,而克服封建传统影响,必须加强法制。
3.反腐败要靠法制,是由市场经济属性决定的。依靠法制反腐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是规范化、法制化的经济,它不仅要求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行为都必须依法进行,而且要求政府管理行为也必须法制化。这就决定了不管是市场主体还是其他管理部门都必须接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市场经济法制化的特点和依靠法制反腐败是一致的。一方面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将为反腐败创造更加有利的法制条件;另一方面,把反腐败纳入法制的轨道,在全社会各个方面,建立起严格的行为规范和有效的监督、惩戒机制,使任何权力的行使都有章可循,必将促进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更加完善,使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建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4.反腐败要靠法制,是由党的历史经验决定的。党的历史经验也告诉我们,反腐败必须在法制的轨道上进行。” 毛泽东同志一贯提倡要经常地对党员和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拒腐防变教育,他预言道:“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进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1]《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38页)邓小平同志指出:“不能采取过去搞政治运动的办法,而要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的原则。”江泽民同志反复强调,要依靠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来预防和治理腐败。党的十四大提出:“廉政建设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反腐败斗争也要走依法治官的道路。十六大以来,我们党进一步明确了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的基本思路。2003年12月31日《党的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是党建工作的一座里程碑,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从此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
健全的法制是遏制腐败行为产生的震慑力和强制力。“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国法与党规党法虽有不同,但它们相辅相成、协调发展。依靠法制,就是要运用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防止干部滥用权力,一旦有腐败行为出现,就要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制裁、惩处。法律不健全,制度有漏洞,坏人就会乘机横行,好人也无法充分做好事。因此,规范、监督权力的运行,防止产生腐败行为,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制、靠制度。要建立健全一整套规范权力运行的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用法律和制度规范、分解、监督、制约权力,防止权力的滥用。反腐败的对策思考
腐败现象根源于剥削阶级腐朽没落的意识形态,它与我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对立,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严重的破坏性。如果听任腐败现象蔓延,我们党和人民的政权就有可能被葬送。反腐败斗争是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的特殊表现形式,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腐蚀与反腐蚀、和平演变与反和平演变的政治斗争,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为巩固政权建设而迫切需要解决的政治任务。如何加强法制监督,标本兼治,从根本上解决腐败的问题?对策是:
1.强化法制观念,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腐败是从权力者思想腐败开始的。腐败的产生首先是思想的堕落,克服腐败现象必须狠抓思想教育。这是从内因入手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基础性工作,是从主观因素上根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当前,尤其要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1)加强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中纪委关于党政干部廉洁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发展和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努力成为带领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坚强领导核心。(2)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员的政治信仰和理论修养,以党风促民风,影响带动机关作风建设,让正气压倒邪气,使共产党员经受住金钱、物质、灯红酒绿等不良社会风气的考验,从思想上筑起坚固的反腐长堤。(3)加强道德建设,提高权力主体职业道德水平。国家的一切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主体只是代行权力职能,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因此,要树立崇高的职业道德理想,并把它奉为职业活动的行动指南;要磨炼职业道德意志,用马列主义武装头脑,辨别善恶,分清美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养成职业道德习惯,把道德规范变成自己高度自觉的要求,使自身权力的行使完全符合社会的要求。(4)加强法制观念,使权力的运行法制化。深入“四五”普法,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意识,依法办事,而不能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甚至是领导者以言代法。要通过主观世界的改造,消除权力者主观腐败动机,矫正“不满足”、“攀比”、“侥幸”三个心理倾向,使权力主体对腐败行为“不愿为”。
2.健全法律体系,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一是要把反腐败斗争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法律,借助于国家的强制力,使之具有更大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二是要随着形势发展及时制订行为规范,供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尤其要发挥党内法规较之国家法律更加及时、灵活、针对性强的优势,把国家法律不便做出规定的问题及时从党内法规的角度提出严格的纪律要求。这样做,既有利于监督约束党员干部行为,也有利于保护党员干部。
依法办事是靠法制反腐败的基础环节。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如果不依法办事,就容易违背人民意志,产生腐败问题。这就要求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在公务活动中都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随着依法治国及“法制江苏”建设进程的加快,国家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逐步法定化,依法行政越来越成为政府管理工作的一项基本准则和要求。因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廉政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要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尤其是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法规制度的实施。现在有些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发生,并不是没有这方面的法规制度,而是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使这些法规制度成了一纸空文。要依靠法制反腐败,就必须保证各项法规、制度得到认真的贯彻执行。
3.依法治理权力,加强对权力的监督。
《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大应逐步建立并完善修改、监督宪法制度;检查监督法律实施情况制度;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制度;审查和批准政府计划、预算制度;受理申诉、控告、检举制度;询问和质询制度;特定问题调查制度;罢免和撤职等八个具体监督制度,以约束权力、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目前,我国监督体制还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因此要逐步改革监督体制上的缺陷,不断扩大监督的范围和力度,使权力运行过程中腐败行为“不能为”。
第6篇:组织部反腐败工作汇报
组织部反腐败工作汇报
(2011年5月10日)
按照区纪委的通知要求,现将组织部上半年反腐败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部署向在座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年初以来,区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纪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把反腐败工作贯穿于组织工作之中,形成了预防腐败的合力,较好的发挥了组织部门的职能作用。
(一)坚持开展反腐败教育,筑牢反腐思想防线。我们结合干部培训工作的开展,切实加强干部反腐败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干部必修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在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工作中,坚持把《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等重要内容,作为各班次的必修课,并采取集中授课、座谈讨论、观看先进典型和警示教育电教片等多种形式,强化学习效果,发挥廉政勤政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树立和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增强了各级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截止目前,以深化干部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举办了后备干部培训班一期,培训60人,社区书记培训班一期,培训120人,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加大干部日常监督力度,完善反腐工作机制。坚持将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
等各个环节,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抓好干部政策法规学习。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发放了360余本《“四项监督制度”单行本》,确保副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人手一册。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制度办事的自觉性。二是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指导建立并完善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民主生活会管理,严格党内民主生活。实行组织部长谈话和诫勉制度,对新任职干部、试用期满干部、有问题的干部三种情况必谈,对领导干部特别是思想和行为上有滑坡的干部诫勉谈话,给予及时引导和教育。三是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在离任审计的基础上,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每年委托审计部门分期分批对单位主要领导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有效运用审计结果对领导干部做出综合评价。
(三)加强干部任用工作监督,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为防止和纠正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出现“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现象,年初,在通过品行政绩公信度比拼的方式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时,我们采取了大评委团的方式进行推荐和打分,除区级和中层领导干部外,增加群众评委,让部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参与进来,对“考生”进行评判,对“考官”进行监督,注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坚持将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效果和促进工作开展的关键点,充分尊重民意。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将以抓好地方党委换届选举为首要任务,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为主线,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扎实开展教育培训、不断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1、按照省市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地方党委换届工作。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部增强大局观念,处理好换届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保持正常工作秩序,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严格组织程序和工作纪律,按照上级规定,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有条不紊、认真细致地做好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严明工作纪律,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2、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健全和完善党内生活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民主生活会管理,深入推进和谐班子建设。进一步落实组织部长谈心谈话制度,利用干部调整、年度考核、换届考察时机,经常与中层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每年至少一次,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日常的干部教育管理中。同时配合纪委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3、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监督效能。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综合运用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专项督查、年度自查等方式,及时发现用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防止用人失察失误。联合区审计局研究制定《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对于拟提拔的现为主管财经的干部,召开常委会研究讨论前,区审计局必须对其进行任前经济责任审计,并把审计结果作为选准用好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所在单位重大损失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和主管领导责任的,不得提拔重用,如涉及违法违纪问题,及时通报纪委协调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前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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