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独生子女证岗位职责
第1篇:办理独生子女证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事项目: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申办条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可以申请办理;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以及按规定允许生育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也可以申请办理。
申办手续:
1、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孩子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夫妻双方与子女合影照片一张
办事流程:本人到单位领取申请表→单位审核盖章→到计生办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
办理地址:泰山街道计划生育办
第2篇:办理独生子女证
办理独生子女证,请到县政务大厅计生窗口领取表格,夫妻双方单位出具证明(证明婚姻状况及子女情况),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妇检证、准生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就可进行办理。
第3篇:独生子女证办理领取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应该申报出生登记,超过一个月条例中没有明确要进行罚款,具体申报程序是这样的:
1、新生婴儿在30日内向婴儿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所需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身份证明
(3)《居民户口簿》
(4)当地居委会开具的证明
办理程序是前往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
2、对无《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婴儿,办理入户,可凭
(1)本人申请(说明理由);
(2)乡(镇)、街道出具的婴儿出生情况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4)责任区民警的调查核实报告;
(5)父母身份证明;
(6)居民户口簿;
办理程序是:(1)持以上材料报派出所、分局审批后,分局签发《准予入户证明》;(2)持《准予入户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入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应该申报出生登记,超过一个月条例中没有明确要进行罚款,具体申报程序是这样的:
1、新生婴儿在30日内向婴儿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所需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身份证明
(3)《居民户口簿》
(4)当地居委会开具的证明
办理程序是前往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
2、对无《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婴儿,办理入户,可凭
(1)本人申请(说明理由);
(2)乡(镇)、街道出具的婴儿出生情况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4)责任区民警的调查核实报告;
(5)父母身份证明;
(6)居民户口簿;
办理程序是:(1)持以上材料报派出所、分局审批后,分局签发《准予入户证明》;(2)持《准予入户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入户。
第4篇:独生子女证办理条件
陕西省宝鸡市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前提条件?
16岁以上就不能补办了,但当初办证的机构应该有留底,可以查到。不影响父母享受相关退休的补贴待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提交材料】
1、双方户口原件。
2、双方结婚证原件。
3、双方身份证原件。
4、双方都有工作单位的填写表格一式三份,夫妻二人二寸合影彩色照片四张;只有一方有工作单位的填写表格一式二份,夫妻二人二寸合影彩色照片三张;双方都没有工作单位的填写表格一份,夫妻二人二寸合影彩色照片二张。(全家合影四张)
【办理时限】
居民将表格全部按要求填写合格后,当时办理。
【办理程序】
1、到户口所在地社区领取表格;
2、带着相关证件及按要求填写的表格到户口在街道办事处办理。
【收费标准】
免费
第5篇:办理独生子女证证明
证明
我单位职工同志,性别,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婚姻状况,结婚时间年月日,于年月日生育一名孩,姓名,系独生子女。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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